保险 建设项目 生态 高铁招标变更公告(宜昌高铁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2)
《宜昌高铁生态建设项目保险采购》澄清与修改公告
(招标编号:HBHS2022091501)
一、内容:
根据《宜昌高铁生态建设项目保险采购》一包及二包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
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答疑澄清:
1、我司为经总公司授权的省级公司投标,仅总公司具有法人代表资格,遂该授权书为总公
司法人授权至我司投标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加盖公章为总公司公章,而不是投标人
省级公司公章。贵司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是投标人公章,请问我司加盖总公司公章,是否
符合要求。
答:总公司授权省级分公司为授权投标代理人,盖总公司公章即可。
2、首先我们公司总部要做唯一授权给分公司(招标文件7-8),总部与分公司共同签章确认。
那么招标文件7-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是否是由分公司法定负责人进行授权XX人参与投标,
同步提供的是被授权人和法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不需要再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
件了。
答:提供总公司法定负责人与省级分公司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信息。
3、《宜昌高铁生态建设项目保险采购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一包)》、《宜昌高铁
生态建设项目保险采购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二包)》招标文件中关
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内容要求,因我司总公司法人代表人事变动,暂时无法提供法定代
表人授权及签章。我司是否可以出具分公司授权书?是否可以替换为分公司法定负责人授
权?
答:针对贵司情况,首先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未能提供情况说明,后续由被授权分公司进
行替代。
4、招标文件第4页写明“开标时间:2022年10月09日10:00”;第12页内容为“投标文
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0月08日10:00”。请明确:是否于
开标前一天递交投标文件?
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9日10:00前。
5、招标文件第11页: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承保、理赔、资质等资料均为总公司相关资料。
因总公司为管理机构,无法出单,是否可以提供下属分公司业绩证明? 答:可以。
6、能否提供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量清单。
答:暂时未能提供,待各建设子项目情况确定后如有需要再行商议。
7、7-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请问是提供总部的资料还是提供授权机
构分公司的资料。
答:提供总公司及被授权分公司两份资料。
8、7-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投标人资格
声明)---请问是提供总部资料么?
答:提供被授权分公司资料。
9、关于工程项目介绍:宜昌高铁生态城建设项目合同金额约人民币111.36
亿元,但建设项目表里面仅有65.5亿,能否提供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施工工艺,或者
补充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或者可行报告。
答:111.36亿元为项目总投资,剔除相关费用(如征地拆迁)后实际建
设费用为65亿元,以实际建设费用为准;暂时未能提供其他清单,待各建设子项目情况确
定后如有需要再行商议。
10、经纪费比例需要确认。
答:经纪费问题就招标文件描述,直接与经纪公司进行确认即可。
11、 关于提供同类项目经验:同类是指高铁类项目或者配套类项目,还是只要是建筑工程
意外险或者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项目经验即可?
答:此项目为《宜昌高铁生态城建设项目》,项目概况在招标文件有描述。
12、"建筑安装期可自动扩展 180 天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但甲方须提前 15 天通
知保险公司。如果180天后还需继续延期,由甲方补缴附加保费。计算公式为:保险金额*
原保险费率*180 天延长期后的延长期限天数/原保险期限的总天数。"
"每个出单的子项目保险期限(建工期+保证期)不超过60个月。"
当上述冲突,是否以保险期限60个月为上限条件。答复:
答:在非受不可抗力影响的情况下,(建工期+保证期)不超过60个月;
13、扩展责任:部分附加险能否增加或调整限额,没有要求的是否允许投保人自行设定,不
算偏离。
答:如有调整,按照差异进行提出。
14、关于建筑工程意外险付款方式与属地当地见费出单(含分期付款)的监管要求不符,是否可以调整为见费出单?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约合同,均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15、保险方案特别预定: (1)免费扩展保险责任范围的承诺。免费保险责任区域扩展。被保
险人管理人员保险保障区域范围扩展至全国各地(不含港、澳、台)。可否描述如下:(1)免
费扩展保险责任范围的承诺。免费保险责任区域扩展。从事与本工程相关的被保险人管理人
员保险保障区域范围扩展至全国各地(不含港、澳、台),如上调整可否不算偏离。
答:可调整。
16、建工意外险特别约定:索赔代理人的承诺: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各标段项目部及受益人
共同指定的第三方为索赔代理人,需要了解一下第三方索赔代理人是否是固定的,并且签订
服务协议的合作单位,烦请确认。
答:暂无确认固定单位,后续由招标人与中标人沟通协商此事宜。
17、保险方案里面《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2013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法医学会联
合颁布)描述有疑义,经了解目前都是按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
JR/T0083-2013),烦请确认。
答:伤残标准以招标文件描述为准,即是《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
JR/T0083-2013)。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
文件为准。
宜昌高铁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7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高铁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龙泉村2组
联 系 人:张羽丰
电 话:1898622953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号-6-1716
联 系 人: 吴翠丽
电 话: 18727200480
电子邮件: 1326581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编号:HBHS2022091501)
一、内容:
根据《宜昌高铁生态建设项目保险采购》一包及二包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
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答疑澄清:
1、我司为经总公司授权的省级公司投标,仅总公司具有法人代表资格,遂该授权书为总公
司法人授权至我司投标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加盖公章为总公司公章,而不是投标人
省级公司公章。贵司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是投标人公章,请问我司加盖总公司公章,是否
符合要求。
答:总公司授权省级分公司为授权投标代理人,盖总公司公章即可。
2、首先我们公司总部要做唯一授权给分公司(招标文件7-8),总部与分公司共同签章确认。
那么招标文件7-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是否是由分公司法定负责人进行授权XX人参与投标,
同步提供的是被授权人和法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不需要再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
件了。
答:提供总公司法定负责人与省级分公司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信息。
3、《宜昌高铁生态建设项目保险采购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一包)》、《宜昌高铁
生态建设项目保险采购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二包)》招标文件中关
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内容要求,因我司总公司法人代表人事变动,暂时无法提供法定代
表人授权及签章。我司是否可以出具分公司授权书?是否可以替换为分公司法定负责人授
权?
答:针对贵司情况,首先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未能提供情况说明,后续由被授权分公司进
行替代。
4、招标文件第4页写明“开标时间:2022年10月09日10:00”;第12页内容为“投标文
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0月08日10:00”。请明确:是否于
开标前一天递交投标文件?
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9日10:00前。
5、招标文件第11页: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承保、理赔、资质等资料均为总公司相关资料。
因总公司为管理机构,无法出单,是否可以提供下属分公司业绩证明? 答:可以。
6、能否提供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量清单。
答:暂时未能提供,待各建设子项目情况确定后如有需要再行商议。
7、7-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请问是提供总部的资料还是提供授权机
构分公司的资料。
答:提供总公司及被授权分公司两份资料。
8、7-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投标人资格
声明)---请问是提供总部资料么?
答:提供被授权分公司资料。
9、关于工程项目介绍:宜昌高铁生态城建设项目合同金额约人民币111.36
亿元,但建设项目表里面仅有65.5亿,能否提供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施工工艺,或者
补充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或者可行报告。
答:111.36亿元为项目总投资,剔除相关费用(如征地拆迁)后实际建
设费用为65亿元,以实际建设费用为准;暂时未能提供其他清单,待各建设子项目情况确
定后如有需要再行商议。
10、经纪费比例需要确认。
答:经纪费问题就招标文件描述,直接与经纪公司进行确认即可。
11、 关于提供同类项目经验:同类是指高铁类项目或者配套类项目,还是只要是建筑工程
意外险或者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项目经验即可?
答:此项目为《宜昌高铁生态城建设项目》,项目概况在招标文件有描述。
12、"建筑安装期可自动扩展 180 天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但甲方须提前 15 天通
知保险公司。如果180天后还需继续延期,由甲方补缴附加保费。计算公式为:保险金额*
原保险费率*180 天延长期后的延长期限天数/原保险期限的总天数。"
"每个出单的子项目保险期限(建工期+保证期)不超过60个月。"
当上述冲突,是否以保险期限60个月为上限条件。答复:
答:在非受不可抗力影响的情况下,(建工期+保证期)不超过60个月;
13、扩展责任:部分附加险能否增加或调整限额,没有要求的是否允许投保人自行设定,不
算偏离。
答:如有调整,按照差异进行提出。
14、关于建筑工程意外险付款方式与属地当地见费出单(含分期付款)的监管要求不符,是否可以调整为见费出单?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约合同,均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15、保险方案特别预定: (1)免费扩展保险责任范围的承诺。免费保险责任区域扩展。被保
险人管理人员保险保障区域范围扩展至全国各地(不含港、澳、台)。可否描述如下:(1)免
费扩展保险责任范围的承诺。免费保险责任区域扩展。从事与本工程相关的被保险人管理人
员保险保障区域范围扩展至全国各地(不含港、澳、台),如上调整可否不算偏离。
答:可调整。
16、建工意外险特别约定:索赔代理人的承诺: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各标段项目部及受益人
共同指定的第三方为索赔代理人,需要了解一下第三方索赔代理人是否是固定的,并且签订
服务协议的合作单位,烦请确认。
答:暂无确认固定单位,后续由招标人与中标人沟通协商此事宜。
17、保险方案里面《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2013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法医学会联
合颁布)描述有疑义,经了解目前都是按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
JR/T0083-2013),烦请确认。
答:伤残标准以招标文件描述为准,即是《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
JR/T0083-2013)。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
文件为准。
宜昌高铁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7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高铁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龙泉村2组
联 系 人:张羽丰
电 话:1898622953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号-6-1716
联 系 人: 吴翠丽
电 话: 18727200480
电子邮件: 1326581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险 建设项目 生态 高铁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