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移动执法终端及相关服务招标变更公告(江苏省监狱管理局2022)
受[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的委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就[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及相关服务]([JSZC-G2022-422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及相关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6日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G2022-422
2.项目名称: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及相关服务。
3.预算金额:5345.20万元。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345.20万元。
5.采购需求:为加快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全面应用,根据工作需要为全省监狱在职民警配置双系统移动执法终端,需采购移动执法终端设备13363台及其相关配套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2022 年12月6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江苏省监狱管理局
采购人联系人:李士康
采购人联系电话:025-86265248
采购人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88号
2.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信息
地 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
联系人:徐小聪
联系方式:02583668516
八、其他
1.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aa/aa22e7f645df4922b5056d34396771d3.html)规定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1月14日
江苏省监狱管理局(机关)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及相关服务公开招标采购文件JSZC-G2022-422.doc
江苏省监狱管理局(机关)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及相关服务公开招标采购文件JSZC-G2022-422.doc
2022年11月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编号:JSZC-G2022-422项目名称: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及相关服务招标文件项目需求……………………………………26合同条款及格式……………………………17投标人须知…………………………………5投标邀请……………………………………2总目录(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及相关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受[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的委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就[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及相关服务]([JSZC-G2022-422])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第一章投标邀请投标文件格式………………………………38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355.采购需求:为加快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全面应用,根据工作需要为全省监狱在职民警配置双系统移动执法终端,需采购移动执法终端设备13363台及其相关配套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345.20万元。3.预算金额:5345.20万元。2.项目名称: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及相关服务。1.项目编号:JSZC-G2022-422一、项目基本情况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一)通用资格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2022年12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三、获取招标文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无。六、其他补充事宜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2.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网上开标大厅。2.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信息采购人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88号采购人联系电话:025-86265248采购人联系人:李士康采购人:江苏省监狱管理局1.采购人信息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aa/aa22e7f645df4922b5056d34396771d3.html)规定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八、其他联系方式:02583668516联系人:徐小聪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2、合格的投标人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1、招标方式一、总则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投标费用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3、适用法律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6、招标文件构成二、招标文件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4.2本次招标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6)投标文件格式(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4)项目需求(3)合同条款及格式(2)投标人须知(1)投标邀请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中心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招标文件的修改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7、招标文件的澄清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中心联系解决。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8.2采购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投标文件构成12.2标的物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名称、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12、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产品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1.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2.5投标货币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2.4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12.3有关费用处理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13.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说明12.6.2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12.6.1项目总价:包括买方需求的产品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12.6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投标文件中的产品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3.5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3.4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3.3培训计划;13.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16.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投标有效期15.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4.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文件。18.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18、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7、投标有效期的延长20.1采购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拒收19.2采购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9.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9、投标截止日期21.2投标文件的修改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21.1投标文件的撤回21、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2.1采购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2、开标五、开标与评标21.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3.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1开标后,采购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3、评标委员会22.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2开标仪式由采购中心组织。“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读各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24.4采购中心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3在评标期间,采购中心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24.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4.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中心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充的,评委会将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5.投标的澄清24.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26.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中心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中心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6.8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中心及评标委员会联系。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6.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26.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7.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7.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7.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7.1.1投标人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7.1无效投标条款27.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7.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7.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7.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27.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7.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废标条款:27.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7.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28.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8、确定中标单位六、定标27.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7.2.5因“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8.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4.2向采购人、采购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8.3采购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8.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8.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8.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质疑处理28.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8.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8.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9.4供应商对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询问、质疑均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中心、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采购中心质疑接收部门为内控科,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3027室,联系电话:025-83668531。采购人及采购中心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30.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中心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0、中标通知书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3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签订合同七、授予合同30.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三章合同文本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3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3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乙方:(卖方)_________甲方:(买方)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合同编号)(1)总合同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1.4质量要求:1.3数量(单位):1.2型号规格:1.1产品名称:一、产品内容甲、乙双方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三、技术资料及保密2.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二、合同金额1.5相关服务要求:移动执法终端预置江苏监狱移动警务APP、安全智能薄膜卡安全接入APP,做好移动警务终端接入移动执法平台后的调试、手机操作相关培训。六、履约保证金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产权担保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责任追究。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四、知识产权3.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工作秘密、内部工作信息及其他非公开的信息和数据做好保密,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6.2.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乙方违反合同约定。6.2.3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完成所有终端分发和调试上线,甲方验收合格。6.2.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全部验收合格后。6.2.1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原路电汇退还。6.2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6.1乙方向甲方指定单位交纳合同总额5%(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8.1质保期3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八、质保期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七、转包或分包10.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由甲方及下属使用单位(监狱)按实际需求量分别与乙方签订合同,款项由各使用单位分别支付。十、货款支付9.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省内相关监狱)9.2交货方式:现场成品交付9.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所有移动执法终端下发和现场调试上线。九、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2.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的,进行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1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十二、质量保修范围和质保期及售后服务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税费10.2合同签订后,各使用单位预付30%的合同款给乙方;货物交付,初验验收合格后支付30%的货款;设备稳定运行六个月后进行终验,终验合格,支付合同金额的40%。10.3乙方应按分签合同分别开具发票。13.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3.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十三、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2.5上述的货物质保期为3年,因甲方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质保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12.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并解决故障。14.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4.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3.5乙方牵头协调VPDN专线及移动数据服务运营商、终端安全设备供应商、移动执法平台软件开发商等单位联合开展部署、培训等工作,确保所有终端设备各项功能均可正常使用。13.4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报告。如双方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如果检测结果为乙方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所产生的全部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13.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十五、违约责任14.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14.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1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在15.5乙方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条件提供售后服务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按乙方逾期交付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5.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5.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南京市鼓楼区。十七、解决争议的方法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地址:甲方:乙方:18.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乙方:(卖方)_________甲方:(买方)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物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分签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1.4质量要求:1.3数量(单位):1.2型号规格:1.1产品名称:一、产品内容甲、乙双方根据江苏省监狱管理局与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编号),签署本合同。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并不得损害甲方利益。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三、技术资料及保密2.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二、合同金额1.5相关服务要求:移动执法终端预置江苏监狱移动警务APP、安全智能薄膜卡安全接入APP,做好移动警务终端接入移动执法平台的调试、手机操作相关培训。六、履约保证金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产权担保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责任追究。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四、知识产权3.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工作秘密、内部工作信息及其他非公开的信息和数据做好保密,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八、质保期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七、转包或分包6.1乙方按照合同金额的5%向省监狱管理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凭项目验收合格证明向省监狱管理局办理退还手续。十、货款支付9.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9.2交货方式:现场成品交付。9.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所有移动执法终端下发和现场调试上线。九、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8.1质保期3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12.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的,进行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1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十二、质量保修范围和质保期及售后服务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税费10.1合同签订后,各使用单位预付30%的合同款给乙方;货物交付,初验验收合格后支付30%的货款;设备稳定运行六个月后进行终验,终验合格,支付合同金额的40%。10.2乙方应开具正规发票。13.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3.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十三、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2.5上述的货物质保期为3年,因甲方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质保期的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12.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2.3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设备故障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并解决故障。14.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4.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4.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3.4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报告。如双方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如果检测结果为乙方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所产生的全部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13.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5.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十五、违约责任14.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14.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1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在15.5乙方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条件提供售后服务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按乙方逾期交付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5.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8.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及省局监管部门各执一份。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南京市鼓楼区。十七、解决争议的方法签订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地址:甲方:乙方:移动执法终端为警用双系统移动设备,内置移动警务APP,通过此APP与移动执法平台连接。基于双系统三场景的终端模式,采用刷卡切换、后台强制切换机制和强制纠错保障机制,确保终端在狱内只可启用执勤场景,对通话、短信等信息传递手段进行强制管控,仅允许系统内部设定的白名单号码间进行通讯,并依托移动警务APP辅助民警完成日常警务执勤工作。项目概述本项目移动执法终端需符合《司法行政移动执法系统技术规范》(SF/T0049-2020)标准,通过基于运营商的移动通信网络接入移动执法平台,从而规范、完整的实现上述功能。移动执法终端是根据司法部《司法行政移动执法系统技术规范》(SF/T0049-2020)为监狱系统民警配备的监狱警用装备。移动执法终端支持双系统(即执法模式操作系统、非执法模式操作系统)、三场景(即执法模式操作系统下的执勤场景、行政场景和非执法场景)运行,确保民警能够通过移动执法终端实现指挥调度、安全防控、移动执法、警务管理等功能。项目背景第四章项目需求移动执法终端须具备安全双系统,两个系统相互独立并与多模式切换相对应,执法模式操作系统与非执法模式操作系统系统使用不同的存储空间,同时可通过移动执法平台后台对终端进行远程模式切换。移动执法终端技术需求关键技术指标要求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移动执法终端。移动执法终端及相应服务。招标采购内容能够根据移动执法终端安全管控需求,实现终端在不同系统(即执法模式操作系统、非执法模式操作系统)、不同场景(即执法模式操作系统下的执勤场景、行政场景和非执法场景)下对蓝牙、WiFi、USB、NFC、GPS等功能模块进行单独的开启和禁用管理。可设置应用安装策略,禁止用户非法安装应用,同时支持应用白名单,允许获得授权的应用在系统中运行。移动警务APP具有开机自启动权限,使移动警务APP能够优先于其他APP启动,从而对移动执法终端进行有效、规范的管控。系统须预置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移动执法平台所配套的“移动警务APP”,并支持APP后台进程保活、防冻结及防杀死,确保移动警务APP在监内监外的稳定运行。须支持定制开机动画、开机logo、铃声、桌面壁纸、锁屏壁纸等,便于在监内进行终端的快速识别。基于安卓10.0或以上版本完全自研定制开发的安全双系统。非执法模式操作系统偶发异常时,执法模式操作系统也可保证正常运行,避免终端脱管等安全风险。两个系统支持独立的应用安装,不同系统之间应用间完全被阻断,确保执法模式下的应用安全。两个系统具有独立的文件管理系统,不能进行数据互访,确保执法模式下数据的安全。在移动执法终端硬件上,采用系统级隔离,两个系统分别运行、同时在线,从底层到应用层都完全独立,能进行独立的恢复出厂设置。双系统要求能够根据移动执法业务需求,对通话、短信、相机、录音机等功能进行开启和禁用,如在执法取证功能中可开启相机拍照,在其他情况下禁用相机等。某一个系统瘫痪不会影响另一个系统的运行。两个操作系统间支持一键快速切换、指纹切换、NFC感应切换。通话记录、通讯录、图片、视频以及其他信息不能互相访问。两个操作系统运行在不同的ROM空间。双系统隔离要求两个系统具有独立的对于移动执法终端外设的管控能力,独立的安全策略,独立的APN和VPN。无需亮屏,无论干手湿手都能1秒快速解锁。主动指纹识别,按压式指纹传感器。指纹识别要求采用高性能处理器,不低于8核CPU,主频不低于2.3Ghz。芯片要求各系统的网络彼此隔离,禁止跨系统使用对方网络。应用管理要求执法模式下WiFi只能接收热点信息,不能传输数据。执法模式下蓝牙模块由MDM远程控制,不能随意开启。执法模式下的USB接口只能充电,不能传输数据。外设控制要求双系统独立指纹设置。网络访问功能:实现移动数据、Wifi等的开关控制。设备管控终端管控对接移动执法终端需提供符合平台要求的标准化开发接口,并完全满足系统适配对接要求,并内置移动执法平台的“移动警务APP”。通过移动执法平台,对移动执法终端进行统一安全管控管理,执行统一管控策略和要求,并完整支持指挥调度、安全防控、移动执法、警务管理等业务功能。与移动执法平台对接要求执法模式下的应用由MDM统一管理,不能随意下载和删除。移动执法终端通过移动执法平台相关数据接入辅助判断所处区域是监内还是监外,然后根据所处位置进行无感知的在“执法、非执法”等模式切换,实现对终端模式的管控。模式管控接口控制:实现USB接口的数据访问开关控制。定位功能:实现卫星定位模块的开关控制。多媒体功能:实现录音、拍照、录像等多媒体功能的管控。通讯功能:实现电话、短信、蓝牙等的开关控制。通信白名单机制;在执法模式下,可按规范对监内通讯进行如下安全管理:通讯管控移动执法终端在执法模式下仅可从移动执法平台应用市场子系统下载安装合规工作应用。应用市场子系统所提供的应用均按管理规范和业务需求提供相应权限调用移动执法终端各类能力。从源头上规范了应用获取的渠道和应用权限,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有效规避数据外泄等一系列问题。应用管控支持多种模式切换方式,包含远程切换、对接门禁切换、数据分析纠错切换等。通过与门禁系统的对接,利用移动执法终端的NFC芯片与门禁控制器内芯片的交互,实现进出门禁和终端模式切换同步进行。实现执法模式操作系统状态下从移动执法平台对移动执法终端的远程管理。远程管控从源头上保证移动执法终端的安全规范通信。在非执法模式下语音通话、短信、网络访问等功能均不受限制。监内短信。短号通信;亲情号码机制;中标供应商需在合同签约后2个月内,完成终端发放和现场调试上线工作。实施及售后服务保障要求支持远程设备锁定和远程清除数据。远程模式切换:支持移动执法平台对移动执法终端进行模式切换。远程状态变更:移动执法平台可远程管控指定移动执法终端设备状态变更,如NFC、蓝牙、摄像头、USB、WiFi、电话、短信功能的开关。远程状态展现:移动执法平台可远程查看指定移动执法终端各功能设备的状态,如NFC、蓝牙、摄像头、USB、WiFi、电话、短信功能的开关状态。6.投标人应提供项目实施方案,从项目的组织实施、售后和应急响应两方面,提供符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实施整体方案。5.在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应对产品或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本项目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因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需要更换相关零件的,投标人需按照不高于原厂官方价格提供配件供应,并给与免费维修更换。3.根据项目特点,投标人应对可能发生的售后问题及特殊情况提供售后和应急保障方案,对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考虑全面,应急保障方案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2.投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订合理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提供服务标准承诺。应设有专线服务电话,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并按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上门服务。单个用户故障48小时内恢复,批量用户故障24小时内恢复。1.投标人在投标时要提供无条件对接成功书面承诺函,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完成终端与“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移动执法平台”及其配套的“安全连接APP”“移动警务APP”等终端内预装软件的所有功能对接调试和运行上线,全面实现设备管控、模式管控、应用管控、通讯管控、远程管控(包含但不限于)等功能,详见本章第四节“关键技术指标要求”中的所有内容。如有必要,招标人邀请第三方机构、中标人驻局开展对接工作。未对接成功的,取消中标资格。功能演示评审技术指标9.移动执法系统平台项目对接人:朱仁兵,联系方式:18900665069,各潜在投标人如有平台对接及内部功能开发的需要,可联系进行对接。8.售后和应急响应部分应包括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处理机制、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应急处理机制等方面,要求对售后服务质量、售后支撑能力、售后服务承诺等进行明确描述,具备可实施性,并可以支撑项目在质保期的正常运行。7.组织实施部分应包括从组织架构、进度安排、质量管控、沟通协调等方面,要求对实施团队组织、项目进程保障措施、项目质量监控措施和风险防范体系给出详细描述,要求方案明确各阶段的职责切分,具备清晰的总体计划及管控里程碑项目描述。质量管理制度齐全,措施科学合理,并具有一定的针对性。项目进度设置科学合理,时间节点安排满足需要。序号名称技术指标单位数量1移动执法终端●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1)符合《司法行政移动执法系统技术规范》(SF/T 0049-2020)标准。2)具备工信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以及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证书);符合《GA/T1466.1-2018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第1部分:技术要求》标准的要求,并提供***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提供的检验报告扫描件。●提供双系统1)基于安卓10.0或以上版本完全自研定制开发的安全双系统;2)必须支持双系统同时运行,且一个系统如果故障瘫痪不会影响另一个系统的运行,支持公共APN和专属APN同时接入、同时在线,实现网络隔离;两个操作系统间支持一键快速切换、NFC感应切换、远程切换等多种切换方式;终端的两个操作系统完全隔离,独立运行,运行时内存、外储中的数据均不共享。3)能够接入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移动执法平台,终端内预置“江苏监狱移动警务APP”软件和安全智能薄膜卡配套的安全接入APP软件,并提供平台所需的标准接口,同时确保APP进程开机优先自启动,能够保活、防冻结、防杀死。●硬件指标1)CPU要求:采用高性能处理器,CPU不低于“八核”,其中主频高于2.3GHz的CPU内核不少于4个;存储:运行内存不低于8G,机身内存不低于128G。。2)屏幕:尺寸不低于6.5英寸;分辨率不低于2340*1080像素3)NFC:内置NFC模块,支持读卡器模式、点对点模式、卡模拟模式4)WLAN协议:支持802.11 a/b/g/n/ac/ax,2x2 MIMO5)定位系统:支持 GPS / AGPS / GLONASS / 北斗 / GALILEO 6)后置摄像头:不低于6000万像素,支持自动对焦,最大支持4K视频录制7)前置摄像头:不低于3000万像素镜头,支持1080p视频录制8)通信模块:CPU集成5G基带芯片,支持5G双模NSA/SA,全网通,至少支持n28/n41/n78/n79频段9)蓝牙:支持Bluetooth 5.1,支持低功耗蓝牙。10)支持SBC、AAC,支持LDAC高清音频11)电池:电池容量≥4000mAh12)支持不低于55W有线超级快充13)传感器:支持3D人脸识别、重力传感器、指纹传感器、陀螺仪、指南针、环境光传感器、接近光传感器14)精准管控:蓝牙、摄像头、麦克风、WiFi、USB、NFC、GPS等功能由MDM远程控制,不能随意开启,可以通过白名单机制对应用安装策略进行精准管控15)蓝牙全时在线:蓝牙需能够保证执法模式操作系统独占,由此实现无感切换,非执法模式操作系统下不能对蓝牙进行开关控制。16)脱敏服务:支持对移动执法终端进行数据清除并回退至消费者版本。133633、移动执法终端需要能够在PC端的管理后台进行终端管控,可对WIFI、GPS、NFC、USB、麦克风、摄像头等功能(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查看和功能开关等操作,并能对上述功能的异常现象在管理后台中进行监测预警。要能够在PC端的管理后台进行电话白名单和移动应用白名单设置,在执勤模式禁用非白名单之外的所有通话和短信,对白名单外的应用进行自动卸载,并防止再次安装。同时,所投终端与管理后台能够通过动态口令等方式进行双向安全认证,验证成功后,可在终端上对本机的核心硬件进行安全设置和管理,并能够根据移动执法业务需求设置蓝牙通讯阈值。2、移动执法终端需要能够实现对多个APP软件的预置功能,确保该类APP软件开机自启动,并无法在任一模式下通过重置系统、内存优化、软件清理、手动关闭等方式终止进程或卸载该类APP。同时,终端在双卡双待时,无论前台处于何种系统模式,无论两张SIM卡如何设置,都能确保办公执勤系统模式始终能通过主卡槽的加密SIM卡接收平台数据。1、移动执法终端需要能够实现双系统前后台同时运行,并能在任一系统模式下通过手动切换、远程切换、NFC感应切换、蓝牙感应切换等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进行系统的模式切换,模式切换后需有明显的语音或文字提示告知用户目前终端所处的系统模式。在终端失去移动数据连接(断网)或进入飞行模式后,能够强制进入安全防护模式,此模式下终端只可以拨打白名单号码和短号均成功,其它功能均不能使用。演示内容及要求如下:本项目演示内容一共6项,投标人需要携带移动执法终端现场演示,评委根据各供应商的演示情况进行评分;演示优于或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满足一项得2.5分,不完全符合或未按要求演示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5分。投标人所投产品需具有与移动执法系统平台完成过技术对接和功能适配的成功经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与平台实现成功对接适配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述移动执法系统平台需符合《司法行政移动执法系统技术规范》(SF/T0049-2020)以及其中对于“司法行政移动执法系统体系框架II型”的相关建设标准,支持现场演示。本项目需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按照系统开标记录表顺序进行现场产品演示,演示需按照招标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当天10点前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四楼等候(请从西五门电梯上四楼),并配合最好现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评标委员会如需对演示内容进行提问,将在各投标人演示结束之后进行(投影设备由采购中心提供,其他演示所需设备由投标人自行准备)。费用支付每部双系统移动执法终端预算4000元,计划采购13363部,预算金额5345.20万元。项目预算6、移动执法终端需要能够通过物理按键进行一键告警,并能够在对应的软件或后台内对告警信息进行实时处理。5、移动执法终端需要能够实现双系统之间的跨系统消息推送功能,使前台系统能够收到后台系统的系统消息以及后台系统所安装的各类APP软件推送的消息。4、在办公执勤系统模式下,终端的相机、浏览器、文件管理、录音和互联网APP等操作(包含但不限于)均不可用,终端只能拨打白名单号码和使用白名单APP均正常,其它均不可用。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选取1名中标候选人。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30%的货款,设备交付,甲方初验合格后支付30%的合同款,设备稳定运行6个月,甲方进行终验,终验合格,支付40%的合同款。移动执法终端费用,由各单位按实际采购数量分别支付。(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一)价格分(30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按下列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四)项目实施、售后服务承诺等(8分)3.1评委根据各供应商的演示情况进行评分;演示优于或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满足一项得2.5分,不完全符合或未按要求演示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5分。(演示要求见项目需求“七功能演示”)现场演示(15分)2.1投标产品对招标文件具体需求的响应程度:全部响应即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六、评审技术指标”的得30分,每有1项负偏离的减2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30分。(投标人需按照本采购文件第四章的项目需求,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中如实详细填列所投产品的参数,并应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制造商公开的官方彩页或技术文档证明材料,证明投标产品符合项目需求的技术指标,在投标文件中对应顺序清晰排列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做负偏离处理。)(二)项目需求响应情况(30分)1.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供应商投标总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30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5.2投标人具有2018年1月1日以来移动执法终端双系统应用建设工程案例,每提供1个案例得2分,最高得8分((提供有效合同扫描件,合同需清晰可见响应内容,并提供合同验收材料)。5.1投标人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二级)、信息安全服务资质(风险评估二级),每提供一项有效期内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五)投标人履约能力(15分)4.3所投移动执法终端制造商应具备覆盖江苏全省所有设区市的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服务能力满足要求的的得2分,不满足的不得分。4.2售后服务承诺方案: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详实的项目售后服务承诺方案,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4.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内容齐全合理,优于项目需求的得3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投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投标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该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得1分。(1分)6.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投标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得1分。如投标主要产品均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本项不得分。(1分)(六)环保节能产品(2分)5.3项目实施团队人员中具有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师、CISP、软件设计师、CCSRP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人员认证证书、ITSS认证服务工程师的有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1人具有多种证书或1种证书多人具有的均只能得0.5分(提供投标人为项目实施团队成员缴纳的2022年7-10月份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主要文件目录投标人:(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小微企业声明函四、投标函三、法人授权书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十一、开标一览表十、商务响应偏离表九、技术响应偏离表八、投标产品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七、联合体协议声明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主要设备有:。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三、法人授权书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寄送地址:联系人:备注一如果我公司(单位)中标,请按以下信息寄送中标通知书日期:单位地址: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的JSZC-G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致: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四、投标函联系电话: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账户:投标人开户行:传真:电话:邮编:地址:……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五、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备注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日期: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备注:本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CA电子签章的地方,仅需加盖牵头单位的CA电子签章。3、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全称)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公司/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2、若我们联合中标、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我们(供应商1),(供应商2),……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编号为(编号全称),(项目全称)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我联合体指定(供应商*)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七、联合体协议(参考格式)九、技术响应偏离表八、投标产品配置及分项报价表日期: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公章):123456产品名称、品牌及规格、型号数量产地交付期单价总价投标总报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十一、开标一览表十、商务响应偏离表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质保期售后技术服务要求交付时间交付方式交付地点付款方式培训要求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其他……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范本日期:年月日项目编号:分包号:项目名称: 投标货物名称 投标总报价小写: (人民币:元)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质疑函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移动执法终端及相关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