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变更公告(商城县交通运输局2022)
关于商城县王冲口至王冲苗道路硬化工程的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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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城县王冲口至王冲苗道路硬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zb202205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城县王冲口至王冲苗道路硬化工程已由商交(2022)2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商城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商城县王冲口至王冲苗道路硬化工程;
2、招标编号:sczb2022050
3、工程地址:商城县双椿铺镇境内;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的工程施工,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5、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合同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合同段划分
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计划工期
SCWCKDLGC-01
商城县王冲口至王冲苗道路硬化工程
全长3.5公里,宽4.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
90日历天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备选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出具承诺书);项目总工程师及项目总工程师备选人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选人、项目总工程师、项目总工程师备选人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自2021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以来的合同金额不低于标段招标控制价金额80%的类似项目业绩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国家指定媒介的中标公示截图、合同协议书)。
4、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况,须提供2019、2020、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对于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以成立时间为准)、单位自2021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
5.1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彩色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5.2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记录的彩色网页截图(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备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及项目总工程师备选人、授权委托人)。凡被列入的,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和工程建设。
5.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申请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申请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投标被否决。
5.4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精神,本次招标不接受河南省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和处于行业主管部门“黑名单”处罚期内的企业申请。根据《关于修改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内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47号文件精神,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其信用评价等级将直接列为D级(黑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 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1月29日。
4.2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cxzfw.com)
4.3方式:投标企业首先登陆“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cxzfw.com)”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根据通知公告有关办理CA数字证书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办理CA数字证书。登陆“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cxzfw.com)”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本次采购实行网上报名,线下不再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报名后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4.4售价:0元。
4.5请投标企业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控制价文件”)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开标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步行街(B 区)8号楼二层开标室)。投标人采用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为保证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应当最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商城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zfcg.scxzfw.com/bidopen_login,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启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3、投标人应当在公开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启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4、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启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5、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商城县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6、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启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7、其他注意事项: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 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须原件扫描编制在投标文件内,评标(或评审)过程中,因扫描件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城县)》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商城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商城县滨河路北21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376-7926618
招标代理机构: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236431538
监督人:商城县交通运输局
电 话:0376-7926618
商城县王冲口至王冲苗道路硬化工程招标文件.doc商城县王冲口至王冲苗道路硬化工程招标文件.doc
此招标文件仅供查阅,不作为下载成功的依据
招标人:商城县交通运输局招标编号:sczb2022050招标文件SCWCKDLGC-01合同段商城县王冲口至王冲苗道路硬化工程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一卷2目录二〇二二年十一月监督单位:商城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六章工程概况及图纸91第二卷90第五章工程量清单8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5第三章评标办法3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一卷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97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95第四卷94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93第三卷92本招标项目商城县王冲口至王冲苗道路硬化工程已由商交(2022)2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商城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一、招标条件招标编号:sczb2022050招标公告商城县王冲口至王冲苗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5、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合同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的工程施工,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3、工程地址:商城县双椿铺镇境内;2、招标编号:sczb20220501、工程名称:商城县王冲口至王冲苗道路硬化工程;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合同段划分工程名称建设规模计划工期SCWCKDLGC-01商城县王冲口至王冲苗道路硬化工程全长3.5公里,宽4.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90日历天3、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以来的合同金额不低于标段招标控制价金额80%的类似项目业绩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国家指定媒介的中标公示截图、合同协议书)。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备选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出具承诺书);项目总工程师及项目总工程师备选人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选人、项目总工程师、项目总工程师备选人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自2021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质量要求:合格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4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精神,本次招标不接受河南省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和处于行业主管部门“黑名单”处罚期内的企业申请。根据《关于修改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内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47号文件精神,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其信用评价等级将直接列为D级(黑名单)。5.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申请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申请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投标被否决。5.2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记录的彩色网页截图(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备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及项目总工程师备选人、授权委托人)。凡被列入的,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和工程建设。5.1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彩色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5、信誉要求:4、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况,须提供2019、2020、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对于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以成立时间为准)、单位自2021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4.3方式:投标企业首先登陆“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cxzfw.com)”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根据通知公告有关办理CA数字证书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办理CA数字证书。登陆“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cxzfw.com)”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本次采购实行网上报名,线下不再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报名后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4.2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cxzfw.com)4.1时间: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1月29日。四、获取招标文件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网上递交:为保证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应当最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商城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开标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步行街(B区)8号楼二层开标室)。投标人采用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4.5请投标企业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控制价文件”)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4.4售价:0元。7、其他注意事项: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须原件扫描编制在投标文件内,评标(或评审)过程中,因扫描件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6、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启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5、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商城县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4、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启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应当在公开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启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zfcg.scxzfw.com/bidopen_login,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启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联系人:吴先生地址:商城县滨河路北21号招标人:商城县交通运输局七、联系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城县)》网上同时发布。六、发布公告的媒介监督人:商城县交通运输局电话:15236431538联系人:王先生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号招标代理机构: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376-7926618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电话:0376-7926618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 标 人:商城县交通运输局地 址:商城县滨河路北21号联 系 人:吴先生电 话:0376-7926618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号联系人:王先生电 话:152364315381.1.4工程名称商城县王冲口至王冲苗道路硬化工程1.1.5工程地址商城县双椿铺镇境内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的工程施工,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1.3.2计划工期9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3.4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见附录 1财务要求:见附录 2业绩要求:见附录 3信誉要求:见附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 5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形式:/1.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除招标文件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他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形式:书面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在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形式:书面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以修改公告的形式在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收到修改后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形式:书面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本项目所发出的补遗书及通知2、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3.2.1增值税税金计算方法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3.2.3报价方式单价3.2.6是否接受调价函否3.2.8招标控制价本项目设有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在开标之日五天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商城县)发布。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安全生产费:参照招标控制价计取方式。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整(大写),20000元整(小写);缴纳方式:1.点击“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www.scxzfw.com)” 上的“登录”按钮进入“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平台”,进入该平台后找 到对应的项目公告,在公告下方点击招标文件“下载”跳转至缴费页 面,进行保证金进行缴费。点击保证金“缴费”按钮后生成订单并提交,生成“保证金缴纳说明单”点击“打印”,投标保证金必须是基本账户缴纳,支付匹配成功后打印保证金收讫证明,并附于投标文件中 。具体操作方式从“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投标人操作说明”中获取。缴纳时间:投标人必须在2022年12月 16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或转至“保证金缴纳说明单”中的账户。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只需提供退款通知函,系统方可进行退款。(不见面开标时则系统自动退还) 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收款将以投标人办理企业注册所填基本账户信 息为准, 若投标人汇款账户与企业注册时的基本账户信息不相符, 其汇款将匹配失败,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2、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形式,投标人需登录商城县建 设工程系统,点击待缴纳的保证金待办,或者点击业务管理→费用管 理,支付方式选择电子保函,,下单后跳转到电子保函平台,完成缴 纳;制作投标文件时须提供保函书及保函合同、担保机构营业执照的 扫描件。 3、投标人如为信誉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可免于缴纳投标保证金,须提 供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 金) 投标人可以根据自己实际财务状况自主选择以上方式的其中一种方 式3.4.3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正文规定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以来。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4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已加密投标文件格式,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5.2.1开标程序见招标文件开标程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类、经济类评委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3名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7.5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中标通知书:书面形式中标结果通知:电子形式(网上发布)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公告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3日7.7.1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5%。 履约担保的形式: 1、现金(在签订合同之前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2、银行保函(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具有开保函资格和所需额度 的信誉良好的国内县级以上(含县级)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 行分行或支行) 3、履约担保书(第三方工程担保公司)8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证明材料的惩罚投标人经查实提供了虚假投标证明材料,或投标人经评标专家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后放弃中标资格的,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拒签合同、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交通建设不良行为和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豫交〔2010〕99号),必要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和依法追索赔偿的权利。9.2本次招标的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此项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计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支付。9.3无效标条款:本工程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拒收,其投标视为无效: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9.4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均指与原件保持一致的彩色扫描件。9.5备注: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况,须提供2019、2020、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对于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以成立时间为准)、单位自2021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以来的合同金额不低于标段招标控制价金额80%的类似项目业绩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国家指定媒介的中标公示截图、合同协议书)。信誉要求1、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彩色网页打印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2、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备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及项目总工程师备选人、授权委托人)。凡被列入的,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和工程建设。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申请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申请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投标被否决。4、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精神,本次不接受河南省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和处于行业主管部门“黑名单”处罚期内的企业申请。根据《关于修改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内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47号文件精神,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其信用评价等级将直接列为D级(黑名单)。1.1项目概况1.总则注: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不作为本次招标的审查项,不做强制性要求,但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项目情况派驻满足项目管理和技术要求的相应人员,并保证派驻人员数量、资格、能力符合国家、地方规范及招标人要求。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 格 要 求在岗要求项目经理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出具承诺书);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自2021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项目经理备选人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出具承诺书);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自2021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项目总工程师1须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项目总工程师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自2021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项目总工程师备选人1须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项目总工程师备选人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自2021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本项目不适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程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技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己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1.5费用承担(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1.8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外,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1分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2响应和偏离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3)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评标,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9)投标文件格式;(8)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7)技术规范;(6)图纸;(5)工程量清单;(4)合同条款及格式;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己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页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第一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同形式,投标文件的组成应满足相应条款要求。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7)其他资料。(6)资格审查资料;(5)项目管理机构;(4)施工组织设计;(3)投标保证金;(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2投标报价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合同用款估算表。(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投标函;第二部分(报价文件):3.2.6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则应在招标文件中给出调价函的格式。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调价函)3.2.5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计取。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3.2.4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3.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次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4)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投标人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应保持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则以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为准。若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或调价函未装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调价函均视为无效,仍以原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若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多于一个,或对不允许调价的内容进行了调价,或调价函有附加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3)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调价函必须粘贴或机械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2)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指定的报价不允许调价。(1)调价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3.3投标有效期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8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投标保证金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资格审查资料(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7“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本章前附表附录7规定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3.5.6“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本章前附表附录6规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如有)中相关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选人)和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备选人)资历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承接过的类似业绩;“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具体时间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备选投标方案3.5.10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5.9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更换。4.1投标文件的递交4.投标3.7.3投标文件签字盖章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注明的位置签字或盖章。3.7.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备注没有需填“无”。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1在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3本项目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4.2.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已加密投标文件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4.2.1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需在解密开始后10分钟内完成解密(当投标人过多时,解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在投标文件解密过程中,因投标人原因(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电脑网络问题等),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的,将被退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gcjs.scxzfw.com/bidopen_login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5.1开标时间及开标程序5、开标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3)投标人通过商城县品茗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使用商城县品茗投标编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两份文件,其中已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至网上,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交易系统与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以及文件传送等操作。(2)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商城县品茗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商城县品茗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过程。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特别说明如下: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如有异议,须在开标结束前通过系统提出,否则视同认可开标记录。开标结束后,对开标记录的任何异议不再接受。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商城县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③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②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①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使用不当(用错CA锁、CA锁已过期、CA锁加解密功能有问题等等)、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加解密需使用企业锁)(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展示投标保证金递交匹配情况(如有),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需在招标代理设置的规定时间之内完成。(5)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在线签到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进行解密、唱标、评审结果查看等操作,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提前进入不见面交易系统进行在线签到,并播放远程开标会议温馨提示测试音频,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群聊板中反馈。(1)宣布开标纪律;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9)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当最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商城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8)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耳麦、话筒、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以上),安装品茗驱动插件。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7)若投标人已申请多把CA锁,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锁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7)开标会议结束。(6)抽取K值(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开标,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6.评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投标人、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5.3开标异议5.2.5在投标文件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己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5.2.3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第一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部分(报价文件)进行解密。5.2.2在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投标文件第二部分(报价文件)由系统自动隐藏不予公布,。(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7.1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2评标结果异议(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2)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7.6中标结果公告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5中标通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4定标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8签订合同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5%。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7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7.8.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7.8.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本项目不适用)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7.8.5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8.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0.1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名称):(编号:)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或说明于年月日时分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分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2.1.(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编号:)问题澄清附件二问题澄清年月日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单位章)投标人:(盖章单位)上述问题澄清或说明,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如下: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①投标人仅须在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上加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评标方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1评标方法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被河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最近一次对投标人的信用评级为准)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4)若仍无法确定先后顺序,则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合同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第二部分(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合同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8)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 列 内 容2.2.1第一部分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 40 分主要人员: 30 分履约信誉: 25 分企业业绩: 5 分2.2.3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价计算公式: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评审计算标准:步骤一:确定参与复合标底计算的投标人评标价范围。投标人的评标价介于招标人评标价的100%(含)至94%(含)之间的投标人评标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招标人评标价的投标评标价按废标处理,低于招标人评标价94%的投标评标价不参与复合标底计算,但不作为废标,参与第四步评审。步骤二:复合标底的计算方法。复合标底=A×K+B×(1-K)A值是招标人评标价;B是参与复合标底计算的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若所有投标人评标价均不在招标人评标价的94%~100%,则B值取招标人评标价94%;K值在0.65、0.66、0.67、0.68、0.69五个数字中随机抽取。(K值将在开标时抽取,并现场公证。K值只抽取一次,适用于所有标段。)步骤三:确定合理价的范围。复合标底的96%(含)至102%(含),作为招标人接受的合理价范围。步骤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合理价范围内(或修正合理价范围内)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若投标人评标价在合理价范围内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两家(不含两家)的,修正复合标底的合理价范围下限,每次下调0.5%,直至投标人评标价在合理价范围内的投标人数量不少于两家(含两家)。(即范围修改为95.5%~102%,若仍不足两家,范围再修改为95.0%~102%,以此类推)3.2.4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不设并列。当通过本章第3.1项初步评审的投标人>10家时,选择前5名通过详细评审;投标人≤10家时,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条款号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评分标准2.2.2(1)施工组织设计40分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0-5分根据对本工程施工工作的重点与难点的分析,由评标委员会酌情进行打分,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不得低于该因素满分值的60%;评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如有缺项,该小项不得分)2.2.2(1)施工组织设计40分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0-10分0-5分2.2.2(1)施工组织设计40分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0-5分0-10分2.2.2(1)施工组织设计40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0-5分0-5分2.2.2(1)施工组织设计40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0-5分0-5分2.2.2(1)施工组织设计40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0-4分0-5分2.2.2(1)施工组织设计40分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0-3分0-4分2.2.2(1)施工组织设计40分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0-3分0-3分2.2.2(2)主要人员30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10分项目经理资格达到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的,得10分。2.2.2(2)主要人员30分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10分项目总工资格达到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的,得10分。2.2.2(2)主要人员30分项目其他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10分根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合理性及人员整体技术水平打分,整体水平高9-10分,较好7-8分,一般6分,未提供不得分。2.2.2(3)其他因素履约信誉25分信誉25分1、企业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提供齐全得9分,每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2、在施工期间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农忙季节及业主资金不到位时,连续施工的承诺 0-3分;3、缺陷责任期、保修期以内及以外的服务承诺0-3分;4、投标人负责协调周边群众关系并承担相应费用的承诺0-3分;5、与招标人、监理单位积极配合的承诺0-4分;6、确保按时办理工程验收的承诺0-3分。(如有缺项,该小项不得分)2.2.2(3)其他因素企业业绩5分类似项目业绩5分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达到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后,再提供一份与资格审查业绩同等条件的施工业绩的,得5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国家指定媒介的中标公示截图、合同协议书)。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 100 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 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2.2.1技术标评分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技术标评分评分标准(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商务和技术文件详细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2.2.3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按本章第2.2.2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2)按本章第2.2.2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1)按本章第2.2.2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3.5.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3.5.详细评审3.2.5通过投标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3.2.4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通过详细评审。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通用合同条款采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9.评标结果第1.1.1.6目细化为:1.1.1合同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本项补充第1.1.2.8目:1.1.1.10补遗书:指发出招标文件之后由招标人向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的、编号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书。本项补充第1.1.1.10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第1.1.1.8目细化为:技术规范:为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技术标准和要求”一词具有相同含义。永久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包括公路两侧路权范围内的用地。1.1.3.10目细化为:单位工程:指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第1.1.3.4目细化为:1.1.3工程和设备1.1.2.8承包人项目总工: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1.1.6其他1.1.3.13分项工程:指在分部工程中,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的若干个过程。1.1.3.12分部工程:指在单位工程中,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的若干个工程。本项补充第1.1.3.12目、第1.1.3.13目: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第1.1.3.11目细化为:1.1.6.6专业分包:指承包人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委托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其他工程,整体结算,并能独立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采购、生产安全的施工行为。1.1.6.5转包:指承包人违反法律和不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将中标工程全部委托或以专业分包的名义将中标工程肢解后全部委托给其他施工企业施工的行为。1.1.6.4交工验收证书: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验收证书。通用合同条款中“工程接收证书”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6.3交工: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6.2竣工验收: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竣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国家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本项补充第1.1.6.2目~1.1.6.8目:(2)中标通知书;(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款约定为:1.1.6.8雇佣民工:指承包人与具有相应劳动能力的自然人签订劳动合同,由承包人统一组织管理,从事分项工程施工或配套工程施工的行为。1.1.6.7劳务分包:指承包人与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分包,由劳务企业提供劳务人员及机具,由承包人统一组织施工,统一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采购、生产安全的施工行为。(8)技术规范;(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6)通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制备本合同文件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并生效之前,投标函和中标通知书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1.5合同协议书本款补充:(12)其他合同文件。(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图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交相关部分工程的施工图纸3份,并附必要的计算书、技术资料,或施工工艺图、设备安装图及安装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手册各2份供监理人批准。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本项细化为: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2份,并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承包人需要更多份数时,应自费复制。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监理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42天内,向承包人免费提供由发包人或其委托的1.6.1图纸的提供本项细化为: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应按监理人提出的要求做出修改,重新向监理人提交,监理人应在7天内批准或提出进一步的修改意见。此类图纸应按监理人规定的格式和图幅绘制。监理人在收到由承包人绘制的上述工程、工艺图纸、计算书和有关技术资料后14天内应予批准或提出修改要求,承包人(4)由于合同要求与施工需要。(3)为使第1.6.1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因尺寸与位置变化而引起局部变更;(2)为使第1.6.1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现场具体地形;(1)为使第1.6.1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经现场测量后的纵、横断面;2.发包人义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应严格履行《廉政合同》约定的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如果用行贿、送礼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企图影响或已经影响了发包人或监理人的行为和(或)欲获得或已获得超出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费用,则发包人应按有关法纪严肃处理当事人,且承包人应对上述行为造成的工程损耗害、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等承担一切责任,并予赔偿。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本款补充:1.9严禁贿赂当承包人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图纸或其他资料中的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后,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立即就此做出决定,并通知承包人和发包人。1.6.4图纸的错误本项细化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第3.1.1项补充:3.监理人由于发包人未能按照本项规定办妥永久占地征用手续,影响承包人及时使用永久占地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应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未能按照本项规定提交占地计划,影响发包人办理永久占地征用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所需的永久占地计划。监理人应在收到此计划后的14天内审核并转报发包人核备。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发出本工程或分部工程开工通知之前,对承包人开工所需的永久占地办妥征用手续和相关拆迁赔偿手续,通知承包人使用,以使承包人能够及时开工;此后按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同意的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分期(也可以一次)将施工所需的其余永久占地办妥征用及拆迁赔偿手续,通知承包人使用,以使承包人能够连续不间断地施工。由于承包人施工考虑不周或措施不当等原因而造成的超计划占地或拆迁等发生的征用和赔偿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负责办理永久占地的征用及与之有关的拆迁赔偿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在按第10条规定提交施工进度计划的同时,应向监理人提交一份按施工先后次序2.3提供施工场地本款补充:(5)审查批准技术规范或设计的变更;(4)决定第11.3款、第11.4款下的工期延长;(3)根据第11.1款、第12.3款、第12.4款发布开工通知、暂停施工指示或复工通知;(2)确定第4.11款下产生的费用增加额;(1)根据第4.3款,同意分包本工程的某些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监理人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本工程或邻近的财产需立即采取行动,监理人有权在未征得发包人的批准的情况下发布处理紧急情况所比需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10)确定第23.1款项下的索赔额。(9)确定第15.8款项下的暂估价金额;(8)按照第15.6款决定有关暂列金额的使用;(7)确定第15.4款下变更工作的单价;(6)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令,其单项工程变更或累计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规定的金额;4.1.9工程的维护和照管本项细化为:4.1承包工的一般义务4.承包人如果这项商定或确定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长,或者涉及确定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总监理工程师在发出通知前,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第3.5.1项补充:3.5商定或确定临时占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占地使用前的状态。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将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其恢复,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临时占地范围包括承包人驻地的办公室、食堂、宿舍、道路和机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地、弃土场、预制场、拌合场、仓库、进场临时道路、临时便道、便桥等。承包人应在“临时占地计划表”范围内按实际需要与先后次序,提出具体计划报监理人同意,并报发包人。临时占地的面积和使用期应满足工程需要,费用包括临时占地数量、时间及因此而发生的协调、租用、复耕、地面附着物(电力、电信、房屋、坟墓除外)的拆迁补偿等相关费用。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临时占地的租地费用实行总额包干,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中由承包人按总额报价。(1)临时占地由承包人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租用手续,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其费用,发包人对此将予以协调。4.1.10其他义务本项细化为:(2)在承包人负责照管与维护期间,如果本工程或材料、设备等发生损失或损害,除不可抗力原因之外,承包人均应自费弥补,并达到合同要求。承包人还应对按第19条规定而实施作业的过程中由承包人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1)交工验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及将用于或安装在本工程中的材料、设备。交工验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交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交工工程、材料、设备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交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4.3分包(4)承包人应履行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工资支付表应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支付对象的身份证号和签字等信息。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应报监理人备查。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是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主体,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是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人。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全体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确保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或委托银行发放民工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3)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贷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贷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贷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支付的,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2)除项目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承担并支付为获得本合同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砾石、黏土或其他当地材料等所发生的料场使用费及其他开支或补偿费。发包人应尽可能协助承包人办理料场租用手续及解决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2)专业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含安全生产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1)允许专业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工程,专业分包的工程量累计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4.3.3专业分包4.3.2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分包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第4.3.2项~第4.3.4项细化为:4.3.4劳务分包(6)所有专业分包计划和专业分包合同须报监理人审批,并报发包人核备。监理人审批专业分包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或义务。(5)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总责,并对专业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进行培训和管理。专业分包人应将其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方案报承包人备案。专业分包人对分包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4)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应当依法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专业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工程款支付条款、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款的支付。(3)专业分工程不得再次分包。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属违规分包。本款补充第4.3.6项:(4)承包人应当对劳务分包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管理,劳务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劳务作业再次分包。(3)承包人雇用的劳务作业应加入到承包人的施工班组统一管理。有关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环境保护、技术方案、试验检测、材料保管与供应、机械设备等都必须由承包人管理与调配,不得以包代管。(2)劳务分包应当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必须由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务分包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施工班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与劳务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劳务分包合同副本并报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1)劳务分包人应具有劳务分包资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进行劳务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本款补充第4.6.5项: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与承包人承诺的名单一致,并保持相对稳定。未经监理人批准,上述人员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若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需经监理人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用同等资质和经历的人员替换。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第4.6.3项细化为:4.4.4未经发包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4.4联合体本款增加第4.4.4项:4.3.6发包人对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法律与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4.10承包人现场查勘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指定的银行开户,并与发包人、银行共同签订《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接受发包人和银行对资金的监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授权进行本合同工程开户银行工程资金的查询。发包人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应为本工程的专款专用资金,不得转移或用于其他工程。发包人的期中支付款将转入该银行所设的专门账户,发包人及其派出机构有权不定期对承包人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承包人限期改正,否则,将终止月支付,直至承包人改正为止。4.9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本款细化为:承包人应对其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监理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的,承包人应予以撤换,同时委派经发包人与监理人同意的新的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4.7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本款细化为:4.6.5尽管承包人已按承诺派遣了上述各类人员,但若这些人员仍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增派或雇用这类人员,并书面通知承包人和抄送发包人。承包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执行监理人的上述指示,不得无故拖延,由次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4.11.2承包人遇到不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5条约定办理。监理人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第4.11.2项细化为:4.11不利物质条件等资料均属于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承包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发包人不对承包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发包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第4.10.1项细化为:4.12投标文件的完备性补充第4.12款:(2)对于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未明确指出,但是在不利物质条件发生之前,监理人已经指示承包人有可能发生,但承包人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的损失和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1)对于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已经明确指出的不利物质条件无论承包人是否有其经历和经验均视为承包人在接受合同时已预见其影响,并已在签约合同价中计入因其影响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4.11.3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本款补充第4.11.3项: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承包人负责接收并按规定对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和对工程设备进行检验测试,若发现材料和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应及时改正通知中指出的缺陷。承包人负责接收后的运输和保管,因承包人的原因发生丢失、损坏或进度拖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第5.2.3项补充: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材料和工程设备合同双方一致认为,承包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对本合同工程的投标文件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单价和总额价已查明正确的和完备的。投标的单价和总额价应已包括了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包括提供货物、材料、设备、服务的义务,并包括了暂列金额和暂估价范围内的额外工作的义务)以及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和其缺陷修复所必需的一切工作和条件。(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承诺的施工设备必须按时达到现场,不得拖延、缺短或任意更换。尽管承包人已按承诺提供了上述设备,但若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6.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本款细化为:4.1.10项(1)目的规定办理。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承包人按第6.2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第6.1.2项约定为:经监理人批准,其他相关承包人也可免费使用施工控制网。8.4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本款补充:8.测量放线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权费用。需要发包人协调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本款约定为:7.交通运输(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本项目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安全施工要求,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内,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防护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安全评估,安全预控及保证措施方案,紧急应变措施,安全标识、警示和围护方案等。对影响安全的重要工序和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承包人项目总工签字并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地**府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发包人制订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第9.2.1项细化为: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等;(6)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5)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等;(4)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3)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2)滑坡和高边坡处理;监理人和发包人在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问题或有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时,可视其为承包人违约,应按第22.1款的规定处理。(10)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与拆除;(9)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8)爆破工程;(7)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筑、爆破工程等;(2)承包人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施工船舶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电工、焊工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1)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临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9.2.8承包人应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在现场工作的人员的安全,采取以下有效措施,使现场和本合同工程的实施保持有条不紊,以免使让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本款补充第9.2.8项~9.2.11项:除项目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全生产费参照招标控制价计取方式。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特殊防护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第9.2.5项细化为:9.4环境保护9.2.11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采取的施工安全措施,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监督,并向承包人提出整改要求。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9.2.10在通航水域施工时,承包人应与当地主管部门取得联系,设置必要的导航标志,及时发布航行通告,确保施工水域安全。9.2.9为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确有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人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承包人应自费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4)根据本合同各单位工程的特点,严格执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与《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的具体规定。(3)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a.拌和设备应有较好的密封,或有防尘设备。(2)对于公路施工中粉尘污染的主要污染源——灰土拌和、施工车辆和筑路机械运行及运输产生的扬尘,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现场的大气污染,保护人民健康,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并依据《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筑路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或间歇安排高噪声的工作。对距噪声源较近的施工人员,除采取使用防护耳塞或头盔等有效措施外,还应当缩短其劳动时间。同时,要注意对机械的经常性保养,尽量使其噪声降低到最低水平。为保护施工现场附近居民的夜间休息,对居民区150m以内的施工现场,施工时间应加以控制。(1)对于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施工噪声,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应遵守9.4.7承包人应切实执行技术规范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条款和规定。本款补充第9.4.7~第9.4.11项:9.4.10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规范用地、科学用地、合理用地和节约用地。承包人应合理利用所占耕地地表的耕作层,用于重新造地;合理设置取土坑和弃土场,取土坑和弃土场的施工防护要符合要求,防止水土流失。承包人应严格控制临时占地数量,施工便道、各种料场、预制场要根据工程进度统筹考虑,尽可能设置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或利用荒坡、废弃地解决,不得占用农田。施工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农田,项目完工后承包人应将临时占地自费恢复到临时占地使用前的状况。9.4.9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随时保持现场整洁,施工设备和材料、工程设备应整齐妥善存放和储存,废料与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设施应及时从现场清除、拆除并运走。9.4.8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监督,并向承包人提出整改要求。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3)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原有交通的正常通行,维持沿线村镇的居民饮水、农田灌溉、生产生活用电及通讯等管线的正常使用。d.隧道出渣和桥梁钻孔灌注桩施工时排出的泥浆要进行妥善处理,严禁向河流或农田排放。b.施工通道、沥青混凝土拌和站及灰土拌和站应经常进行洒水降尘。c.路面施工应注意保持水分,以免扬尘。监理人应在14天内对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期限: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之内。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0.1合同进度计划本款补充:10.进度计划9.4.1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施工中要尽可能减少对原地面的扰动,减少对地面草木的破坏,需要爆破作业的,应按规定进行控爆设计。雨季填筑路基应随挖、随运、随压,要完善施工中的临时排水系统,加强施工便道的管理。取(弃)土场必须先挡后弃,严禁在指定的取(弃)土场以外的地方乱挖乱弃。监理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期限:收到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后14天内。承包人提交合同进度计划修订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的期限:实际进度发生滞后的当月25日前。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本款补充: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合同进度计划应按照关键线路网络图和主要工作横道图两种形式分别编绘,并应见。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协议书后28天之内,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向监理人10.4合同用款计划人提交2份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人合理规定的下一年度的施工计划,以供审查。该计划应包括本年度估计完成的和下一年度预计完成的分项工程数量和工作量,以及为实施此计划将采取的措施。承包人应在每年11月底前,根据已同意的合同进度计划或其修订的计划,向监理10.3年度施工计划补充第10.3、10.4款: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本款补充:承包人应在分部工程开工前14天向监理人提交分部工程开工报审表,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计划和质量控制方法是可接受的且已获得批准,则经监理人书面同意,分部工程才能开工。第11.1.2项补充:11.1开工11.开工和竣工提交2份按合同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支付的详细的季度合同用款计划,以备监理人查阅。如果监理人提出要求,承包人还应按季度提交修订的合同用款计划。(2)如果承包人在接到监理人通知后的14天内,未能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致使实际工程进度进一步滞后,或承包人虽采取了一些措施,仍无法按预计工期交工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在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通知14天后,发(1)承包人应严格执行监理人批准的合同进度计划,对工作量计划和形象进度计划分别控制。除11.3款规定外,承包人的实际工程进度曲线应在合同进度管理曲线规定的安全区域之内。若承包人的实际工程进度曲线处在合同进度管理曲线规定的安全区域的下限之外时,则监理人有权认为本合同工程的进度过慢,并通知承包人应采取必要措施,以便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能在预定的工期内交工。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本款细化为:异常气候条件是指项目所在地30年一遇的罕见气候现象(包括温度、降水、降雪、风等)。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作具体规定。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本款补充:即使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如果受影响的工程并非处在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则承包人无权要求延长总工期。发包人不得随意要求承包人提前交工,承包人也不得随意提出提前交工的建议。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将工期提前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质量。11.6工期提前本款补充:如果在合同工作完工之前,已对合同工程内按时完工的单位工程签发了工程接收证书,则合同工程的逾期竣工违约金,应按已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的价值占合同工程价值的比例予以减少,但本规定不应影响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规定限额。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建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2)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交工违约金。逾期交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时间自预定的交工日期起到交工验收证书为:每逾期一天支付人民币(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时间自预定的竣工日期起到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实际竣工日期止(扣除已批准的延长工期),按天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发包人可以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或采用其他方法扣除此违约金。包人可按第22.1款终止对承包人的雇用,也可将本合同工程中的一部分工作交由其他承包人或其他分包人完成。在不解除本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和义务的同时,承包人应承担因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但是,为了抢救生命或保护财产,或为了工程的安全、质量而不可避免地短暂作业,则不必事先向监理人报告。但承包人应在事后立即向监理人报告。承包人在夜间或国家规定的节假日进行永久工程的施工,应向监理人报告,以便监理人履行监理人履行监理职责和义务。11.7工作时间的限制补充11.7款:约定,时间自交工验收证书中写明的实际交工日期起至预定的交工日期止,按天计算。但奖金最高限额不超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写明的限额。如果承包人提前交工,发包人支付奖金的计算方法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13.工程质量(6)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5)现场气候条件导致的必要停工(第11.4款规定的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除外);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本款第(5)项细化为:12.暂停施工本款规定不适用于习惯上或施工本身要求实行连续生产的作业。则: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受到处理不放过。13.1.5本项目严格执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质量事故处理实行“四不放过”原13.1.4发包人和成博爱人应严格遵守《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并按要求填写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工程质量验收按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本款补充第13.1.4和13.1.5项:第13.1.1项约定为:13.1工程质量要求13.2.5承包人必须完善检验手段,根据技术规范的规定配齐检测和试验仪器、仪表,并应及时校正确保其精度;根据合同要求加强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加强标准计量基础工作和材料检验工作,不得违规计量,不合格材料严禁用于本工程。13.2.4承包人应加强质量监控,确保规范规定的检验、抽检频率,现场质检的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得追记,接受质量检查时必须出示原始资料。13.2.3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强制性技术标准、各类技术规范及规程,全面履行工程合同义务,依法对公路工程质量负责。本款补充第13.2.3项~第13.2.6项:承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之内。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第13.2.1项补充:当监理人有指示时,承包人应对重要隐蔽工程进行拍摄或照相并应保证监理人有充分的机会对将要覆盖或隐蔽的工程进行检查或量测,特别是在基础以上的任一部分工程修筑之前,对该基础进行检查。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第13.5.1项补充:监理人可以将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检查委托给一家独立的有质量检验认证资格的检验单位。该独立检验单位的检验结果应视为监理人完成的。监理人应将这种委托的通知书不少于7天交给承包人。监理人及其委派的检验人员,应能进入工程现场,以及材料或工程设备的制造、加工或制配的车间和场所,包括不属于承包人的车间或场所进行检查,承包人应为此提供便利和协助。13.4监理人的质量检查本款补充:13.2.6承包人驻工程现场机构应在现场驻地和汇总要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公示牌。补充第14.4款:14.试验和检验(2)如果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行监理人的指示,发包人有权雇用他人执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1)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替换、补救或拆除重建,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第13.6.1项细化为:13.6清除不合格工程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15.变更(3)如果监理人所要求做的试验和检验为合同未规定的或是在该材料或工程设备的制造、加工、制配场地以外的场地进行的,则检验结束后,如表明操作工艺或材料、工程设备未能符合合同规定,其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否则,其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2)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试验和检验,包括无须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列项和已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列项的试验和检验,其试验和检验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承包人应负责提供合同和技术规范规定的试验和检验所需的全部样品,并承担其费用。14.4试验和检验费用15.4变更的估价原则本款细化为15.3.4设计变更程序应执行《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款补充第15.3.4项:15.3变更程序(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由于承包人违约造成的情况除外;本款第(1)项细化为:15.4.5如果本工程的变更指示是因承包人过错、承包人建反合同或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则这种违约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15.4.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在综合考虑承包人在投标时所提供的单价分析表的基础上,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15.4.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15.4.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15.4.1如果取消某项工作,则该项工作的总额价不予以支付;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15.6.l暂列金额应由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本款细化为:15.6暂列金额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规定的金额给予奖励。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缩短了工期,发包人按第11.6款的规定给予奖励。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第15.5.2项约定为:(1)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应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的规定,按照第16.1.1项或第16.1.2项或第16.1.3项约定的原则处理。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本款约定为:16.价格调整15.6.3当监理人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提供有关暂列金额支出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和账单或收据,除非该工作是根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列明的单价或总额价进行的估价。15.4款约定的变更估价原则和第15.7款的规定,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15.6.2对于经发包人批准的每一笔暂列金额,监理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实施工程或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指令。这些指令应由承包人完成,监理人应根据第V:材料数量r%:材料价格涨降风险幅度Co:基准价式中:ΔCt:价差调整费用ΔC:材料价差1.价差调整费用(ΔCt)计算公示ΔCt=(|ΔC|-Co×|r%|)×V16.1.1价格调整公式16.1.1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风险幅度系数:基准价(Co)风险幅度内的价差作为项目业主、承包人风险,不予调差。当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超过确定的|r|值时,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按条款计算的材料价差;下降幅度超过确定的|r|值时,业主应从计量支付款中扣回按条款计算的材料价差。3.风险幅度(r%)调价差(Ca):以工程实体形成前一个月(季度),由业主、监理、承包商三方调查核实的市场价,参考河南省交通工程定额站或当地市级以上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当期信息价确定。价格调整应包含运费。基准价(Co):指项目招投标时,招标人报价中公示的材料价格;未公示的材料价格可按业主编制标底时采用的材料价格,或参考河南省交通工程定额站以及当地市级以上造价管理机构在业主招标时发布的信息价格。基准价应包含运费。2.材料价差(ΔC)ΔC=Ca-Co16.1.3指定材料的价格调整16.1.3其他方式价格调整:详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4.材料数量(V):指形成工程实体的材料数量,但钢材调差总量不应超过预算定额消耗量;水泥、地材不应超过预算定额配合比计算的消耗量;沥青不应超过施工配合比计算的消耗量;燃油(重油、汽油、柴油)总量不应超过预算定额消耗量的80%。(3)地材,r值取正负10.(2)水泥、半成品(含成品)、燃油,r值取正负8;(1)钢材、沥青、钢轨、橡胶护舷(梯)、止水钢材,r取正负5;17.计量与支付16.1.3.7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在延误期间价格变化引起的增加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16.1.3.4材料价差调整参照豫交(2011)42号文,经建设单位认可并报造价管理部门或财政评审部门审核后,方可据实调整。16.1.3.3材料数量:以当期计量工程量确定,延期计量的,以实际完成时间计算。16.1.3.2材料基准价格:招标人报价中材料价格。16.1.3.1调整材料种类:水泥、沥青、中粗砂、碎石、钢材。17.2预付款(7)承包人未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本合同的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17.1.4单价子目的计量本项补充:工程的计量应以净值为准,除非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工程量清单中各个子目的具体计量方法按本合同文件技术标准中的规定执行。17.1.2计量方法本项约定为:17.1计量承包人不得将该预付款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支出,监理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该项费用的使用,如经查实承包人滥用开工预付款,发包人有权立即通过向银行发出通知收回开工预付款保函的方式,将该款收回。且承包人承诺的主要设备进场后,监理人应在当期进度付款证书中向承包人支付开工预付款。(1)开工预付款的额度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承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下:本项约定的预付款包括开工预付款和材料、设备预付款。具体额度和预付办法如17.2.1预付款17.2.2预付款保函本项细化为:则监理人应将此项金额作为材料、设备预付款计入下一次的进度付款证书中。在预计交工前3个月,将不再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c.材料、设备已在现场交货,且存储良好,监理人认为材料、设备的存储方法符合要求。b.承包人已出具材料、设备费用凭证或支付单据;a.材料、设备符合规范要求并经监理人认可;(2)材料、设备预付款的额度为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所列主要材料、设备单据费用(进口的材料、设备为到岸价,国内采购的为出厂价或销售价,地方材料为堆场价)的%(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约定)。其预付条件为: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本项(1)目补充:17.3工程进度付款(2)当材料、设备已用于或安装在永久工程之中时,材料、设备预付款应从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扣回期不超过3个月。己经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材料、设备的所有权应属于发包人。(1)开工预付款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未达到合同价格的30%之前不予扣回,在达到合同价格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合同价格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80%时扣完。17:2.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本项约定为: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预付款前向发包人提交开工预付款保函,开工预付款保函的担保金额应与开工预付款金额相同。出具保函的银行须与前述第4.2款的要求相同,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银行保函的正本由发包人保存,该保函在发包人将开工预付款全部扣回之前一直有效,担保金额可根据开工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17.3.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款补充第17.3.5项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约定的利率向承包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基数为发包人的全部未付款额,时间从应付而未付该款额之日算起(不计复利)。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且承包人提交了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本项(2)目细化为:如果该付款周期应结算的价款经扣留和扣回后的款额少于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列明的进度付款证书的最低金额,则该付款周期监理人可不核证支付,上述款额将按付款周期结转,直至累计应支付的款额达到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列明的进度付款证书的最低金额为止。17.4.1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缴纳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金额应符合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的规定。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须具有相应担保能力,且按照发包人批准的格式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7.4.1、17.4.2项细化为:17.4质量保证金(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扣留条件、返还时间按照项目专用条款的约定执行。(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须具有相应担保能力,且按照发包人批准的格式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为确保施工过程中农民工工资实时、足额发放到位,承包人应按照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教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7.6最终结清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期限: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42天内。17.5.l交工付款申请单本项(l)目约定为:17.5交工结算17.4.2在第1.1.4.5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且质量监督机构已按规定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在14天内会同承包人安装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项责任。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剩余保证金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形式提交的,发包人应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明确是否计付利息以及利息的计算方式。本款第(2)项约定为:18.2交工验收申请报告18.交工验收最终结清申请单中的总金额应认为是代表了根据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人的全部款项的最后结算。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28天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本项(1)目约定为:交工验收由发包人主持,由发包人、监理人、质监、设计、施工、运营、管理养护等有关部门代表组成交工验收小组,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写出交工验收报告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交竣工资料,完成交工验收准备工作。第18.3.2项补充:18.3验收竣工资料的份数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制竣工资料。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应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相关规定编18.9竣工文件本条补充第18.9款:组织办理交工验收和签发交工验收证书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按照第18.3.4项规定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交工验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本款补充第18.3.7项: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交工日期,以最终提交交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交工验收证书中写明。第18.3.5项约定为:19.5承包人的进入权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尽快完成在交工验收证书中写明的未完成工作,并完成对本工程缺陷的修复或监理人指令的修补工作。第19.2.2项补充:19.2缺陷责任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承包人应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在缺陷责任期内为竣工验收补充竣工资料,并在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前提交。(2)在全部工程交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保修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1)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具体期限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重叠的期间内,承包人的保修责任同缺陷责任。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的保修期内,承包人可不在工地留有办事人员和机械设备,但必须随时与发包人保持联系,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对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自费进行修复。本款细化为:19.7保修责任承包人在缺陷修复施工过程中,应服从管养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和材料的损毁及罚款等责任由承包人自负。本款补充:建筑工程—切险的投保内容: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本款约定为:20.1工程保险20.保险(4)若承包人不履行保修义务和责任,则承包人应承担由于违约造成的法律后果,并由发包人将其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时常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工程保修期终止后28天内,监理人签发保修期终止证书。险单的费用直接向承包人支付。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由承包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发包人在接到保险单后,将按照保保险期限:开工日起直至本合同工程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止(即合同工期+缺陷责任期)保险费率: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约定。费)至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金额: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保险,其投保金额应足以现场重量。办理本款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及总额价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本款约定为:20.5其他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由承包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发包人在接到保险单后,将按照保险单的费用直接向承包人支付。第20.4.2项补充:20.4第三者责任险20.6.4保险金不足的补偿本项细化为:在整个合同期内,承包人应按合同条款保证足够的保险额。20.6.3持续保险本项补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的期限:开工后56天内。20.6.1保险凭证本项约定为: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1.1不可抗力的确认21.不可抗力(2)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某项保险,或未按保险单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间向保险人报告事故情况,或未按要求的保险期限进行投保,或未按要求投保足够的保险金额,导致受益人未能或未能全部得到保险人的赔偿,原应从该项保险得到的保险金应由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支付。20.6.5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本项(2)目细化为:(或)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负责补偿。保险金不足补偿损失的(包括免赔额和超过赔偿限额的部分),应由承包人和(4)空中飞行物体附落或非发包人或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3)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2)战争、骚乱、暴动,但纯属承包人或其分包人派遣与雇用的人员由于本合同工程施工原因引起者除外;(1)地震、海啸、火山爆发、泥石流、暴雨(雪)、台风、龙卷风、水灾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21.1.1项细化为:22.2.4项约定,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但由于解除合同应赔偿的承包人损失不予考虑。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第22.2.5项约定撤离施工场地。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作,由发包人承担,因未有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合同解除后的付款,参照第21.3.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本项细化为: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6)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5)瘟疫;本项(7)目细化为:(2)承包人违反第5.3款或第6.4款的约定,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材料或工程设备撤离施工场地;本项(2)目细化为:22.1.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22.1承包人违约22.违约(4)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无论发包人是否解除合同,发包人均有权向承包人课以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违约金,并由发包人将其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22.1.2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本项补充:(10)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9)经监理人和发包人检查,发现承包人有安全问题或有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8)承包人违反第4.6款或6.3款的规定,未按承诺或未按监理人的要求及时配备称职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骨干或关键施工设备;(7)承包人未能按期开工;本款第(4)项细化为:23.1承包人索赔的提出23.索赔(2)承包人为该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金额,发包人付款后,该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归发包人所有;22.2.4解除合同后的付款本项(2)目细化为:22.2发包人违约24.3争议评审24.争议的解决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报发包人批准后答复承包人。如果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要求未能遵守第23.1(2)~(4)项规定,则承包人只限于索赔由监理人按当时记当予以核实的那部分款额外负担和(或)工期延长天数。(2)监理人应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23.2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本款第(2)项细化为:(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2)仲裁可在交工之前或之后进行,但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各自的义务不得因在工程实施期间进行仲裁而有所改变。如果仲裁是在终止合同的情况下进行,则对合同工程应采取保护措施,措施费由败诉方承担。(1)对于未能友好解决或通过争议评审解决的争议,发包人或承包人任一方均有权提交给第24.1款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24.4仲裁本条补充第24.4、第24.5款(适用于采用仲裁方式最终解决争议的项目):争议评审组由3人或5人组成,专家的聘请方法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确定,亦可请政府主管部门推荐或通过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聘请,并经双方认同。争议评审组成员应与合同双方均无利害关系,争议评审组的各项费用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平均分担。第24.3.1项补充:(2)任何一方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的,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行。(1)任何一方不履行仲裁机构的裁决的,对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24.5仲裁的执行(4)全部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或按仲裁员会裁决的比例分担。(3)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具有约束力。3.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和细化: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通用合同条款和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一致。1.招标人在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和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明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同时,补充、细化的不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说明: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诉。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附录中的数据(供投标人确认)与本表所列有重复。编写招标文件的单位应仔细校核,不使数据出现差错或不一致。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3)其他需要补充、细化的内容。(2)“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用“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里有约定外”。“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能约定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1)“通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通用合同条款”中用“应按合同约定”、“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1.1.2.2发包人: 商城县交通运输局地 址: 商城县赤城办事处滨河北路21号 邮编:46535021.1.2.6监理人:待定地 址:(待定) 邮编:(待定) 31.1.4.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 年41.6.3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项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 3 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53.1.1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6)根据第15.3 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该单项工程签约时合同价的1%或累计变更超过了签约合同价的10 %65.2.1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材料或工程设备,相关规定如下: / 76.2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否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相关规定如下: / 88.1.1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先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签订合同后14天内。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签订合同后28天内 911.5逾期交工违约金及主要进度节点违约金:5000 元/天1011.5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5%签约合同价1111.6提前交工的奖金: / 元/天(不适用)1211.6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签约合同价(不适用)1315.5.2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所节约成本的 / %或增加收益的/ %给予奖励(不适用)1416.1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主要材料价格调整按照“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主要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豫交建管函〔2021〕15号””约定的原则处理1517.2.1(1)开工预付款金额: 10 %签约合同价1617.2.1(2)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钢材、水泥、石料、沥青等主要材料单据所列费用的/%(不适用)1717.3.2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6 份1817.3.3(2)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1917.4.1质量保证金金额:3 %合同价格,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给予 1 %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质量保证金是否支付利息:否2017.5.1(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6份2117.6.1(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6 份2218.2(2)竣工资料的份数: 2份2318.5.1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否如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需要进行施工期运行,需要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规定如下: / 2418.6.1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是如本工程及工程设备需要进行试运行 ,试运行的具体规定如下 :实施期另行通知2519.7(1)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年2620.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参照招标控制价计取方式2720.4.2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3000元人民币,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2824.1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如采用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商城县仲裁委员会a.施工过程中履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信阳市政府关于工地扬尘治理的“6个百分之百”相关要求。费用计列按照“豫交文〔2017〕140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河南省公路建设养护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增加费费率标准的通知》执行,投标人将该项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4.1.10其他义务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说明:本部分所列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必须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的内容的集中,招标人编制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不限于本部分所列内容。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10.1合同进度计划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4.11不利物质条件b.施工过程中履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施工标准化的相关要求。17.3工程进度付款17.1.5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总额价子目的支付原则和支付进度:/17.1计量12.1(6)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21.1.1(6)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21.1不可抗力的确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返还时间:项目完成结算审计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扣留条件:出现经核实的农民工工资上访事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存金额:1%签约合同价17.3.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存时间:项目开工前23.杜绝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其他需要补充、细化的内容:22.2.2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返还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如下: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22.2发包人违约22.1.2当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违约金金额:每次违约5万元以内22.1承包人违约合同协议书附件一合同协议书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不平衡报价定义:以中标人投标报价总价占招标人报价总价的比值作为修正系数,相应浮动调整招标人报价作为“基本单价”,投标人报价中工程量清单(不含100章)中任一支付细目的单价与“基本单价”相比,超出招标人报价的+0%至-10%范围以外的投标人报价,则视为严重不平衡报价。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将对严重不平衡报价按总价不变的原则予以调整。若中标候选人不接受招标人对其不平衡报价的调整,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业主将依次选择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合同谈判。24.不平衡报价本项目严格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豫政【2004】27号)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建立防止河南省交通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豫交工【2007】26号)等文件精神,发包人将按照省厅要求在“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提取20%存入发包人开设的农民工工作预储账户,专款专用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另外,并要求投标人承诺,对于已经认定施工单位拖欠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可动用质量予以支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来源和使用按照和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建立防止河南省交通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豫交工【2007】26号)文件要求;“在质量保证金中提取20%;如果发生拖欠行为,“由建设单位(发包人)对拖欠情况进行公示,并根据公示情况和支付凭证,动用这部分资金进行支付,不足部分在合同价款中扣除。凡发生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的,在下次工程计量支付时要扣双倍金额补充进行保障金账户,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如批评、上报、媒体曝光等”(参照豫交工【2005】126号文件)。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与质量保证金一并退还。(3)补遗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中标通知书;(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第合同段由K+至K+,长约km,公路等级为,设计时速为,路面,有立交处;特大桥座,计长m;大中桥座,计长m;隧道座,计长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合同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9)图纸;(8)技术规范;(7)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6)通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人民币(大写)元(¥)。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12)其他合同文件。(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竣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生效。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日历天。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5.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工程安全目标:4.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总工:。附件二廉政合同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0.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合同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合同段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廉政合同(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的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承包人的义务(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5)发包人及期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利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违约责任(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7.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1.发包人职责为在(项目名称)(合同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年月日年月日2.承包人职责(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3.违约责任(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5.本合同正本—式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承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单位委任(职务、姓名)为(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致:(发包人全称)(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委任书(承包人全称)附件六项目经理委托书附件七履约保证金格式抄送:(监理人)年月日(签字)(姓名)法定代表人:(职务)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且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之日止。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合同段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发包人名称):履约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固化工程量清单按照开标5天前公示的招标人报价所依据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城县)》网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且以招标人报价公布时最终发布的固化工程量清单为准,填写投标报价。根据豫交工【2009】12号文第八条之规定,招标人将于开标5天前在指定媒体公布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报价(招标人报价总价、主要材料价格表)。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年月日传真:电话:1.5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计量支付规则”的有关内容。1.4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计量支付规则”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计量支付规则”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计量支付规则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计量支付规则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工程量清单说明2.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2.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己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投标报价说明1.7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1.6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3.计日工说明2.8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2.7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2.6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2.5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己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2.4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己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己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3.2计日工劳务(4)计日工不调价。(3)投标人应在计日工单价表中填列计日工子目的基本单价或租价,该基本单价或租价适用于监理人指令的任何数量的十日工的结算与支付。计日工的劳务、材料和施工机械由招标人(或发包人)列出正常的估计数量,投标人报出单价,计算出计日工总额后列入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并进入评标价。(2)未经监理人书面指令,任何工程不得按计日工施工;接到监理人按计日工施工的书面指令,承包人也不得拒绝。(1)本说明应参照通用合同条款第15.7款一并理解。3.1总则承包人可以得到计日工使用的材料费用(上述3.2款己计入劳务费内的材料费用除外,此费用按承包人“计日工材料单价表”中所填报的单价计算,该单价应包括基本单价及承包人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所有附加费,说明如下:3.3计日工材料b.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质检、保险、税费;易耗品的使用,水电及照明费,工作台、脚于架、临时设施费,于动机具与工具的使用及维修,以及上述各项伴随而来的费用。a.劳务基本单价包括:承包人劳务的全部直接费用,如:工资、加班费、津贴、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等。(2)承包人可以得到用于计日工劳务的全部工时的支付,此支付按承包人填报的“计日工劳务单价表”所列单价计算,该单价应包括基本单价及承包人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所有附加费,说明如下:(1)在计算应付给承包人的计日工工资时,工时应从工人到达施工现场,并开始从事指定的工作算起,到返回原出发地点为止,扣去用餐和休息的时间。只有直接从事指定的工作,且能胜任该工作的工人才能计工,随同工人一起做工的班长应计算在内,但不包括领工(工长)和其他质检管理人员。(2)在计日工作业中,承包人计算所用的施工机械费用时,应按实际工作小时支付。除非经监理人的同意,计算的工作小时才能将施工机械从现场某处运到监理人指令的计日工作业的另一现场往返运送时间包括在内。(1)承包人可以得到用于计日工作业的施工机械费用的支付,该费用按承包人填报的“计日工施工机械单价表”中的租价计算。该租价应包括施工机械的折旧、利息、维修、保养、零配件、油燃料、保险和其他消耗品的费用以及全部有关使用这些机械的管理费、税费、利润和司机与助手的劳务费等费用。3.4计日工施工机械(3)从现场运至使用地点的人工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不包括在土述基本单价内。(2)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质检、保险、税费及其他附加费;(1)材料基本单价按供货价加运杂费(到达承包人现场仓库)、保险费、仓库管理费以及运输损耗等计算;4.6保通费包含招标图纸中围挡、喷淋设施、临时标志、黄闪灯、警示灯、水马、临时标线、保通车辆及所需人员等所有费用。4.5投标人应自行调查取弃土场位置后进行报价,土方运距在施工阶段不予调整。4.4最高投标限价中混凝土相关单价按商品混合料计算。投标人报价中水稳和沥青拌合站的租赁或安拆、场地处理等费用均分摊在相关子目报价中,不再另计,实际采用其他供料方式,费用不予调整。4.3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已按照“豫交文〔2017〕140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河南省公路建设养护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增加费费率标准的通知》执行,投标人应将该项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列子目。4.1最高投标限价的清单报价,主要材料价的查询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商城县)4.其他说明3、工程地址:商城县双椿铺镇境内;2、招标编号:sczb20220501、工程名称:商城县王冲口至王冲苗道路硬化工程;一、工程概况第六章工程概况及图纸第二卷二、图纸(另册)7、质量要求:合格。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合同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的工程施工,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合同段划分工程名称建设规模计划工期SCWCKDLGC-01商城县王冲口至王冲苗道路硬化工程全长3.5公里,宽4.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90日历天未尽项均执行现行规范及标准,以上规范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合同中约定的任何投标人应予遵照执行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都指他们各自的最新版本。如果在构成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的任何内容与任何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包括他们适用的修改之间出现相互矛盾之处或不一致的指示,投标人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以及相关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最新版本;或把最新版本的要求当作对投标人工作的最起码要求,而执行更高的标准。除非合同文件中另有特别注明,本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设计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对于涉及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工作,相应厂家使用说明或操作说明等的内容,或适用的国外同类标准的内容也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部分。1.一般规定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三卷1、100章有关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的计量与支付方法参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计量与支付规则执行,并对其中部分内容修改如下: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四卷【由投标人自行购买或收集】2.现行有效的主要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索引204-1-j-2换填级配碎石清单项,工程量计量以立方米计量,工作内容铺筑、整平、分层碾压的全部内容。204-1-j-1利用老路废料(利用基层废料)清单项,工程量计量以立方米计量,工作内容铺筑、整平、分层碾压的全部内容。1)增加204-1-j处理路床子目2、200章此项目水泥混凝土采用外购商品混凝土,基层稳定土混合料、面层沥青混合料的拌合站安拆、场地硬化、标准化建设费用考虑在基层、面层各个清单子目综合单价中。其他的施工标准化费用包含在104子目或取费的临时设施费费率中。1)取消105施工标准化清单子目6)增加205-1-p清单项,程量计量及工作内容参照204-1-j-4。5)增加205-1-o清单项,程量计量及工作内容参照204-1-j-3。4)增加205-1-c-7清单项,工程量计量及工作内容参照205-1-c-4。3)205-1-C-6水泥土垫层(6%)清单项,工程量计量以立方米计量,工作内容包括基底清理、临时排水、运输拌和、分层铺筑、分层碾压全部内容。204-1-j-4路床超挖土方清单项,工程量计量以立方米计量,工作内容包括挖除、装卸、移动处理、场地清理与平整的全部内容。204-1-j-3路床超挖石灰土清单项,工程量计量以立方米计量,工作内容包括挖除、装卸、移动处理、场地清理与平整的全部内容。3、300章9)增加207-12边沟涵子目,工程量计量及工作内容参照420-1。8)增加207-11排水管,工程量计量以米计量,工作内容包含沟槽挖填、中粗砂基础垫层、混凝土排水管制作与敷设的全部工作内容。C25现浇混凝土硬化清单项,工程量计量以立方米计量,工程量计量及工作内容参照313-3。碎落台培土清单项,工程量计量以立方米计量,工程量计量及工作内容参照313-1。7)增加207-1-g子目。315-11热沥青灌缝清单项,工程量计量以米计量,工作内容包括剔除或清缝,熬沥青,拌和,运输,填充,烫平等全部内容。315-10防裂贴清单项,工程量计量以平方米计量,工作内容包括防裂贴粘贴表面、密封胶填充调平、粘贴防裂贴全部内容。315-9玻璃纤维格栅清单项,工程量计量及工作内容参照205-1-d-3。3)增加315其他路面子目2)增加313-7现浇混凝土靠背清单子目,工程量计量以立方米计量,工作内容包含摸板制作、安装、拆除、修理、涂脱模剂、混凝土配运料、拌和、运输、浇筑、养生等全部内容。1)增加302-5中粗砂垫层清单子目,工程量计量及工作内容参照302-2子目。600×290更换版面内容清单项,工程量计量以平方米计量,工作内容包含版面内容制作、粘贴全部工作内容。1)增加604-14更换交通标志子目4、600章20cm厚6%水泥土清单项,工程量计量及工作内容参照420-1。6cm厚砼彩砖清单项,工程量计量以平方米计量,工作内容包含基层清理、砂浆调制、块料面层铺砌等全部工作内容。4)增加316公交站台及导流岛子目投标文件(项目名称)合同段施工招标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3)增加605-10振动标线清单子目,工程量以平方米计量,工作内容包含清扫路面,放样,涂底漆,加热熔融热塑性标线涂料,画线等全部工程内容。2)增加604-15道口桩清单子目,工程量以根计量,工作内容包含混凝土及钢筋的全部工序、油漆、挖洞、埋设、回填等全部工作内容。抬高更换基础清单项,工程量以个计量,工作内容包含原有标志拆除、挖基、回填、钢筋及混凝土的全部工件、镀锌铁件的制作与安装等全部工作内容。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目录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商务及技术文件)备注:第一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只允许包含本目录所列内容,对任何显示第二部分(报价文件)内容的投标文件均以废标处理。七、其他材料六、资格审查资料五、项目管理机构四、施工组织设计三、投标保证金3.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合同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第二个阶段(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招标人名称):(一)投标函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合同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合同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附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7.(其他补充说明)。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二)投标函附录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电话:网址: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目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1.1.2.4姓名:2工期1.1.4.3工期:90日历天3缺陷责任期1.1.4.5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4逾期交工违约金11.5(3)5000元/天5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1.5(3) 5 %签约合同价6提前交工的奖金11.6 / 元/天(不适用)7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11.6 / % 签约合同价(不适用)8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16.1.1按照“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主要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豫交建管函〔2021〕15号”约定的原则处理9开工预付款金额17.2.1(1)10%签约合同价10材料、设备预付款17.2.1(2) / 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 / %(不适用)11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17.3.3(2)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12质量保证金金额17.4.1 3 %合同价格,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给予 1 %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13保修期19.7(1)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 年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合同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一)授权委托书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2.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无须提交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注: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保函格式和要求,附开具成功的电子保函复印件。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若采用电子保函,须按商城投标保证金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营业执照的扫描件。跳转到电子保函平台,完成缴纳;制作投标文件时须提供保函书及保函合同、担保机构缴纳的保证金待办,或者点击业务管理→费用管理,支付方式选择电子保函,,下单后2、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形式,投标人需登录商城县建设工程系统,点击待托人签字后,扫描上传。1、通过交易系统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投标人:(单位电子签章)我司因参加项目名称招标活动,特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如有违反,将依约于年月日前(投标有效期内)全额付清违约投标保证金元。投标保证金承诺函附件3、投标人如为信誉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可免于缴纳投标保证金,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承诺函(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1、投标人应按以下要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字宜精炼、内容具有针对性):四、施工组织设计平台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和行政处罚记录。注:采用第三种形式的须提供1、中小微企业证明,2、信用中国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日期:年月日(7)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5)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3)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附表三工程管理曲线附表二分项工程进度率计划(斜率图)附表一施工总体计划表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9)其他应说明的事项(8)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附表二分项工程进度率计划(斜率图)附表一施工总体计划表附表六临时占地计划表附表五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年度 年 年 年主要工程项目月份1234567891011121234567891011121234…1.施工准备2.路基处理3.路基填筑4.路面基层(1)底基层(2)基层5.路面铺筑6.其他年度 年 年季度一二三四一二三四月份12345678910111212345678910…图例:100图例:施工准备90施工准备路基填筑80路面基层70路面面层605040302010工期历程的百分比(%)0102030405060708090100附表三工程管理曲线2.各个项目的进程可用线条的长短来表示。注:1.应按各标段实际工程内容填写。年度年年季度进度一二三四一二……季度进度12345678910111212345610090工程完成的百分比(%)80工程完成的百分比(%)工程完成的百分比(%)70工程完成的百分比(%)工程完成的百分比(%)60工程完成的百分比(%)工程完成的百分比(%)50工程完成的百分比(%)工程完成的百分比(%)40工程完成的百分比(%)工程完成的百分比(%)302010附表六临时占地计划表附表五劳动力计划表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施工营地、料场、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用途面积(m2)需用时间年月至年月用地位置用途菜地水田旱地果园荒地需用时间年月至年月桩号左侧(m)右侧(m)一、临时工程 1.…… 2.…… 3.…… ……二、生产及生活临时设施 1.临时住房 2.办公等公用房屋 3.料库 4.预制场 ……租用面积合计(项目名称)合同段施工招标投标人认为对评审有利的其他材料七、其他材料六、资格审查资料五、项目管理机构拟为承包本标段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以框图方式表示说明一、投标函目录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报价文件)投标文件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合同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招标人名称):一、投标函备注:投标文件第二部分(报价文件)只允许包含本目录所列内容。三、合同用款估算表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网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3.(其他补充说明)。2.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表)。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电话:2.用款额按所报单价和总额价估算,不包括价格调整和暂列金额、暂估价,但应考虑开工预付款的扣回、质量保证金的扣留以及签发付款证书后到实际支付的时间间隔。注:1.投标人可按附表一的工程进度估算并填写本表。三、合同用款估算表从开工月算起的时间(月)投标人的估算从开工月算起的时间(月)分 期累 计从开工月算起的时间(月)金额(元)(%)金额(元)(%)第一次开工预付款1~34~67~910~1213~15…………缺陷责任期小计100.00投标价:说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苗道路硬化工程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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