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外网云技术支持服务 运维服务方案招标变更公告(江苏省财政厅财政信息管理中心2022)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厅外网云技术支持服务
采购公告JSZC-JC2022-049

受江苏省财政厅财政信息管理中心的委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就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厅外网云技术支持服务项目(JSZC-JC2022-049)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厅外网云技术支持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 2022 年12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JC2022-049
2.项目名称: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厅外网云技术支持服务
3.预算金额:156万元
4.采购需求:为保证江苏省财政外网云平台安全稳定运行,进一步加强云平台的及时服务能力,更好地支撑“互联网+财政”工作,拟采购全天候驻场运维和专家技术保障支持服务。
5.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获取
磋商
文件

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
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四、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 2022 年12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本次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财政厅财政信息管理中心
地址: 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
联系人:施麟
联系方式:025-83633359
2.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信息
地 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
联系人:刘新荷
联系方式:025-83668556

八、其他

1.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aa/aa22e7f645df4922b5056d34396771d3.html)规定办理CA和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江苏省财政厅财政信息管理中心江苏省财政厅外网云技术支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JSZC-JC2022-049.doc
江苏省财政厅财政信息管理中心江苏省财政厅外网云技术支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JSZC-JC2022-049.doc

总目录2022年11月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编号:JSZC-JC2022-049项目名称:江苏省财政厅外网云技术支持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28第四章项目需求22第三章合同文本1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一章磋商邀请2总目录1一、项目基本情况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厅外网云技术支持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2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受江苏省财政厅财政信息管理中心的委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就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厅外网云技术支持服务项目(JSZC-JC2022-049)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第一章磋商邀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5.合同履行期限:一年4.采购需求:为保证江苏省财政外网云平台安全稳定运行,进一步加强云平台的及时服务能力,更好地支撑“互联网+财政”工作,拟采购全天候驻场运维和专家技术保障支持服务。3.预算金额:156万元2.项目名称: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厅外网云技术支持服务1.项目编号:JSZC-JC2022-049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2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一)通用资格要求三、获取磋商文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1.2022年12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名称:江苏省财政厅财政信息管理中心1.采购人信息七、本次磋商联系方式无六、其他补充事宜联系方式:025-83668556联系人:刘新荷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2.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信息联系方式:025-83633359联系人:施麟一、总则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aa/aa22e7f645df4922b5056d34396771d3.html)规定办理CA和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八、其他3、适用法律2.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合格的供应商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1、采购方式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4.2本次磋商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磋商费用3.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3)合同文本(2)供应商须知(1)磋商邀请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6、磋商文件构成二、磋商文件7、磋商文件的澄清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中心联系解决。(6)响应文件格式(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4)项目需求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2采购中心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中心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中心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采购中心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11、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等部分。10、响应文件构成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中心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2.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12、分项报价表11.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4.3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4.2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3.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3.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7.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7、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6.1磋商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六十(6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16、磋商有效期15.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5、磋商响应函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9.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8.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8、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1.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21.1响应文件的撤回21、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采购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拒收19.2采购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1.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21.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2响应文件的修改21.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3.2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23.1采购中心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磋商小组22.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2、响应文件解密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5、评审过程中的的澄清24.4采购中心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3在项目评审期间,采购中心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6.1.1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5.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充的,磋商小组将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中心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26.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26.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6.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6.3.1供应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6.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6.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6.3.10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3.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磋商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磋商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6.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磋商程序27、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中心及磋商小组联系。26.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7.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7.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7.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7.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7.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27.2.2评审标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8、确定成交单位六、成交27.3.4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3.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8.3.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3.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8.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质疑处理28.3.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8.3.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8.3.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3.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供应商对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询问、质疑均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9.4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负责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中心、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中心质疑接收部门为内控科,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3027室,联系电话:025-83668531。采购人及采购中心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30.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中心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0、成交通知书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5.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3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签订合同七、授予合同30.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第三章合同文本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3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产品)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2、标的物的追加一、合同内容甲、乙双方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乙方:(卖方)_________甲方:(买方)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6履行方式:1.5履行地点:1.4履行时间(期限):1.3标的数量(规模):1.2标的质量:1.1标的名称:四、知识产权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与合同标的有关的技术资料。三、技术资料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圆(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二、合同金额无六、履约保证金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合同标的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产权担保4.2本项目开发所形成的应用软件知识产权归甲方,乙方在经甲方同意后可在江苏省外使用以上知识产权。乙方提交验收时需向甲方提供应用软件源代码及相关文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就本项目开发内容申报软件著作权、专利、科研课题、科研奖励、发表文章等一切体现知识产权的行为。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标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九、完工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8.1质保期一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八、质保期7.2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七、合同转包或分包合同以半年为周期支付货款。签订合同后15天内,支付当年服务费的50%,服务期第七个计费月内支付服务费的50%。10.1付款方式:十、货款支付9.3交货地点:南京市内,采购人指定。9.2交货方式:采购人指定。9.1交货期: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服务。12.2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磋商文件中明确的软件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2.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税10.2、报价货币:货款由买方用人民币负责结算。13.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3.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和货物依据磋商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另行约定再次验收时间。十三、调试和验收12.5在质保期内,响应供应商在项目质保期间派驻服务支持小组为采购单位提供现场服务。配备的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可根据需要增加派驻人数,并保证维护服务人员的稳定性。12.4在质保期内,免费维护服务包括:系统框架模块内的功能及流程调整,软件升级,软件故障排除,补丁安装,软件重装,解答用户问题等维护服务。质保期内,在非人为因素情况下,一切维护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12.3在本磋商文件中明确的软件质保期为一年。整体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提供一年免费驻点升级维护服务。14.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和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4.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4.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和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十四、违约责任13.4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如验收不通过,甲乙双方确定再次验收时间。13.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组织最终验收。十六、诉讼15.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5.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4.4乙方所交的服务和货物品种、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7.3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肆份、乙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17.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6.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南京市。第四章项目需求签订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地址:甲方:乙方:(二)服务目标本次采购服务期为一年,供应商按年服务进行报价,并且要充分考虑并满足服务期内采购人对云平台服务的扩展。(一)服务周期项目需求省财政厅外网云平台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采用“阿里云”技术承建,该平台主要提供了云主机服务、对象存储服务(含云硬盘和对象存储)、云数据库服务、云网络服务、弹性外网IP服务、分布式数据库服务(含分布式事务及数据库实例)、分布式消息中间件服务、云堡垒机服务、云WAF服务等,为保证江苏省财政外网云平台安全稳定运行,进一步加强云平台的及时服务能力,更好地支撑“互联网+财政”工作,拟采购全天候驻场运维和专家技术保障支持服务。项目背景(2)重大故障处理,包括故障应急、故障上报、资源协调、进展通报以及故障报告等服务。针对P1级别的故障给出《故障处理报告》,其他情况由客户和项目对接人协商输出。(1)通过定期巡检、补丁升级等方式,按照规定频次进行运维管理,及时完成系统运行故障处理,确保生产和测试环境中相关服务器、操作系统、工具软件、内部网络正常运行;运维服务供应商通过现场服务和远程支持等方式,确保财政外网云平台持续、安全和稳定运行。主要需求如下:1、基础运维服务(三)服务内容根据江苏省财政外网云业务情况,提供专有运维团队,对省财政外网云平台提供全天候驻场运维和专家技术保障支持服务,保证省财政外网云平台运行的安全与稳定。(3)故障排除:负责对云平台中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网络、存储等故障进行收集、排查、诊断和处理等。(2)日志管理:负责整理和分析应用软件各功能模块和交易接口日志,及时排查隐患。(1)系统运行监控:负责对公共支付平台运行各业务模块每日状态检查、监控和使用预警等。除硬件、网络、操作系统和工具类软件(数据库和中间件等软件)故障外,应用系统故障应在1小时以内排除;系统和各类接口运行监控须按频次提供记录文档;日志管理、后台数据整理、故障排除和需求管理须及时进行并提供记录文档。2、通用系统运维服务(3)小版本升级,指因云平台产品功能需求(非bug修复)而发起的升级变更,不能跨大版本。提供一年1次的升级服务,升级操作需要客户及运维人员协同完成,操作必须符合客户IT操作管理要求。(1)提供运维服务接口人:按需为客户提供运维服务阶段技术问题的沟通、协调与管理工作,作为云平台运维服务的接口人。1、基础运维服务要求要求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提供的省财政外网云平台运维服务,须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磋商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具体实施内容及相关质量要求满足项目服务需求,使整个项目达到合格标准,并按运维要求形成运维交付物,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报告”等运维交付物。服务要求包括以下内容:(四)服务要求(5)数据备份归档: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及归档工作,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对系统、数据库等关键业务数据及时进行备份和归档。(4)接口运行监控:负责对各业务运行的接口运行进行监控和使用预警。(7)云平台小版本升级:按需提供1次/年的云平台小版本升级服务(指版本没有代差,例如现有版本为v3.15,不能跨越v4.0),升级前需提供“升级实施方案”或其他形式的交付产出物。(6)变更支持:提供平台变更方案的审核,并提供技术支持,按需输出“变更方案”或其他形式的交付产出物。(5)深度巡检:提供云平台4次/年的平台深度巡检服务,并输出“平台巡检报告”或其他形式的交付产出物。(4)平台运维策略制定:在系统运维初期,协助客户制定平台运维策略,规范不同系统、不同等级故障的运维策略、变更时间窗选择原则、所需资源等,并输出“云平台运维策略建设指导书”或其他形式的交付产出物。(3)驻场服务响应:须提供现场服务、电话、传真、E-mail等各种方式的7*24小时技术支持,对客户提出的服务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2)提供年度运维服务报告:每年度提供甲方运维服务报告,对运维服务进行总结,并输出“年度服务报告”,以及甲方要求的其他形式的交付产出物。3、应急预案服务要求要求供应商对于平台出现重大故障提供应急响应,及时推动问题和处理问题,并输出“故障处理报告”或其他形式的交付产出物。2、重大故障处理服务要求(10)云平台风险点治理:对于平台运维期间制定治理计划,识别云平台及云产品的风险点并提前修复,并提供“风险修复报告”或其他形式的交付产出物。(9)平台日常监控及健康检查:运维驻场人员需对平台运行状况、资源容量使用情况、异常告警的日常监控并进行健康检查,并对异常进行针对性处理,确保平台稳定高效运行,并提供“驻场工作日报”或其他形式的交付产出物。(8)日常问题处理:运维驻场需结合日常现场运维情况进行日常问题处置、风险点治理等。6、原厂服务支持要求要求服务期内,供应商根据云平台实际和客户需求,提供专业的安全巡检服务,安全态势感知服务,安全扫描服务,安全基线服务,安全加固服务等。5、信息安全服务要求要求服务期内,供应商根据客户需求在重大活动或节假日期间提供重大保障服务。在保障期前,对云平台环境进行深度检查,发现问题并进行问题修复,并准备各核心产品的应急预案。保障期间,按应急预案执行,并提供“护航保障方案”或其他形式的交付产出物。4、重大保障服务要求要求供应商提供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保障方案可以正常执行。服务期内,供应商的驻场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须对系统问题即时响应,非工作时间发生故障应按项目要求及时响应。远程技术支持服务必须做到7×24小时即时响应。2、供应商具有自2019年来至今与本项目类似运维服务案例。1、供应商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供应商综合能力要求要求服务期内,供应商根据云平台实际和客户需求,提供专业的数据迁移服务,能够进行完整性检查,引用的外键是否存在;一致性检查,相同含义的数据在不同位置的值是否一致;总分平衡检查,财政指标的总和与分部门、分户不同数据的合计对比;记录条数检查,检查新旧数据库对应的记录条数是否一致;特殊样本数据的检查,检查同一样本在新旧数据库中是否一致等。7、数据迁移服务要求投标人除自身具备阿里云维护能力外,服务期内应当能够得到阿里云原厂技术支持以便及时解决重大故障。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项目服务期:一年。服务期商务条款4、运维及驻场人员要求:提供7*24驻场运维服务工程师不少于3人,熟悉江苏省财政外网阿里云平台解决方案,熟悉阿里云弹性计算(ECS,块存储,容器)、数据库(RDS,DRDS,DTS),网络(SLB,VPC),大数据(MAXCOMPUTE,DATAWORKS)等产品,具备常见问题处理能力;熟悉Linux常用命令,熟练使用shell,python,Go,java等一种或多种脚本语言;具备操作系统、数据库、网络、服务器硬件、容器等IT基础能力;了解财政相关业务系统,为用户业务的稳定运行提供云平台相关技术支撑;从事相关云平台运维工作经验不少于3年。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设立的服务团队中,项目经理应当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证书、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其他团队人员中应当具有阿里云认证高级工程师证书(ACE证书),应当具有ITSS服务资质证书、CISP证书等。项目经理从事相关云平台运维工作经验不少于5年。磋商货币合同以半年为周期支付货款。签订合同后15天内,支付当年服务费的50%,服务期第七个计费月内支付服务费的50%。货款支付3、交货地点:南京市内,采购人指定。2、交货方式:采购人指定。1、交货期: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服务。(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微企业声明函》。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并列。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将按下列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人民币。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如本项目同意联合体参加磋商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序号评分项评审标准分值1服务价格(12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12(小数点保留两位)122运维服务方案(40分)2.1基础运维方案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具体详实的基础运维方案,优于项目需求的得5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52运维服务方案(40分)2.2重大故障处理方案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具体详实的重大故障处理方案,优于项目需求的得5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52运维服务方案(40分)2.3应急预案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具体详实的应急预案,优于项目需求的得5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52运维服务方案(40分)2.4重大保障服务方案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具体详实的重大保障服务方案,优于项目需求的得5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52运维服务方案(40分)2.5信息安全服务方案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具体详实的信息安全服务方案,优于项目需求的得5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52运维服务方案(40分)2.6原厂服务支持方案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具体详实的原厂服务支持方案,优于项目需求的得5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52运维服务方案(40分)2.7数据迁移服务方案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具体详实的数据迁移服务方案,优于项目需求的得5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2运维服务方案(40分)2.8通用系统运维服务方案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具体详实的通用系统运维方案,优于项目需求的得5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53案例资质(22分)3.1供应商案例供应商提供自2019年1月1日来至今签订的与本项目类似运维服务类案例,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12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123案例资质(22分)3.2供应商资质具备国家认监委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个认证证书得2分,满分1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104服务能力(26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本评分项下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4.1 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证书、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每项得2分,满分4分;(需提供盖有公章的证书复印件)4.2 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从事与本项目类似的相关云平台运维工作经验不少于5年的,得3分。(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并加盖公章)4.3 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从事相关云平台运维工作经验不少于5年的,得3分。(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并加盖公章)4.4 除项目经理外,本项目驻场服务团队成员中,从事与本项目类似的相关云平台运维工作经验不少于3年的,每1人次得2分,最多得6分。(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并加盖公章)4.5 除项目经理外,其他服务团队成员具有阿里云认证高级工程师证书(ACE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满分6分。(需提供盖有公章的证书复印件)4.6除项目经理外,其他服务团队成员具有ITSS服务资质证书、CISP证书的,每提供一种证书得2分,不同成员具有同一种证书的(即均为CISP或均为ITSS证书的),不重复得分。本项满分4分。(需提供盖有公章的证书复印件)26合计100二、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磋商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响应文件目录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采购编号:八、磋商响应函七、法人授权书六、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设置特定资格要求,则需要提供)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十三、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二、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一、分项报价表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九、小微企业声明函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二、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主要设备有:。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七、法人授权书如果本项目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六、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致: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八、磋商响应函日期:单位地址: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的JSZC-G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电话:邮编:地址:7.我方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分包号:**)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小微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九、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分包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账户:供应商开户行:传真: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分包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分包号:**)备注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备注:分项报价表采用总承包方式,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采购人需求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产品)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十一、分项报价表日期: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序号123456序号分项产品、服务名称交付期分项单位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123…………总报价(人民币:元)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三、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二、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范本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日期: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外网云技术支持服务 运维服务方案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