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业务项目招标变更公告(运城市医疗保障局2022)


运城市医疗保障局政府购买商保机构承办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并入医疗救助)业务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408992022CGK0036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运城市医疗保障局政府购买商保机构承办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并入医疗救助)业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增加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见附件1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运城市医疗保障局
地 址:运城市魏风南大街人防大厦
联系方式:0359-22237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景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中银北路天茂上郡西门对面篮球馆西50米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359-2180678

附件1:
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以更正后招标文件为准)

联合投标各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招标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五、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一份作为中标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20 年月日 20 年月日

附件信息:

3-招标文件-医疗救助更正后.doc3-招标文件-医疗救助更正后.doc467.8K

景宏招标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代理机构:山西景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运城市医疗保障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08992022CGK00366运城市医疗保障局政府购买商保机构承办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并入医疗救助)业务项目二、招标文件-15-一、总则-15-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4-第二章招标文件前附表-4-第一章招标公告-4-目录八、保密和披露-32-七、签订合同-30-六、评标程序和要求-27-五、开标-26-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4-三、投标文件-19-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61-第六章合同格式-46-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46-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41-十、违约处罚-40-九、询问和质疑-32-2.项目名称:运城市医疗保障局政府购买商保机构承办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并入医疗救助)业务项目1.项目编号:1408992022CGK00366一、项目基本情况运城市医疗保障局政府购买商保机构承办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并入医疗救助)业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招标公告6.合同履约期限:三年;具体采购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项目内容:本项目共分两个包,第一包承办盐湖区、河津市、稷山县、新绛县、绛县、永济市、万荣县(约58979人)的医疗救助费用补助业务,预计筹集资金4128.53万元;第二包承办临猗县、闻喜县、夏县、垣曲县、平陆县、芮城县(约83237人)的医疗救助费用补助业务,预计筹集资金5826.59万元。5.采购内容:4.预算金额:承办保险理赔服务机构商保服务费用为实际赔付资金额乘以4%.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7.项目地点:运城市十三个县(市、区);(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并盖单位行政公章的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必须明确指定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的牵头。(5)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任意标包的报名,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同一保险集团公司参加投标的子公司不超过一家),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信用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须经所属总公司或省级公司同意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能够实现救助服务单独核算;(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并具备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救助服务专业能力;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免费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时间:2022年11月25日00时00分至2022年12月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三、获取招标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开标地点:运城市中银北路天茂上郡西门对面篮球馆西50米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响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址:运城市魏风南大街人防大厦名称:运城市医疗保障局1.采购人信息七、联系方式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六、其他补充事宜项目联系人:陈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地址:运城市中银北路天茂上郡西门对面篮球馆西50米名称:山西景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359-2223798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前附表电话:0359-2180678序号项目内容编列内容规定1采购项目运城市医疗保障局政府购买商保机构承办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并入医疗救助)业务项目2采购人名 称:运城市医疗保障局 地 址:运城市魏风南大街人防大厦联系方式:0359-2223798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景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运城市中银北路天茂上郡西门对面篮球馆西50米电 话:0359-2180678项目联系人:陈女士电  话:130080090024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并具备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救助服务专业能力;(2)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须经所属总公司或省级公司同意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能够实现救助服务单独核算;(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信用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同一保险集团公司参加投标的子公司不超过一家),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任意标包的报名,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并盖单位行政公章的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必须明确指定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的牵头。5联合体投标(注: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除外)¨不接受þ接受6第五章一般条款允许负偏离的最高项数一般条款负偏离项数之和≥ 1 项将导致无效投标。 7采购进口产品þ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具体清单详见技术参数要求8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山西政府采购平台9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景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运城市中银北路天茂上郡西门对面篮球馆西50米)方式:电子响应文件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递交;逾期递交或未正常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10开标方式、时间、地点方式: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远程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山西景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运城市中银北路天茂上郡西门对面篮球馆西50米)11采购项目预算承办保险理赔服务机构商保服务费用为实际赔付资金额乘以4%12样品提供的规定þ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提交的时间: 、地点: 。13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þ要求提供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转账等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或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或提交保证金。2、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09时00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第一包:叁万叁仟元;第二包:肆万陆仟元。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包号(1408992022CGK00366+包号)。4 、交纳账户信息:开户名:山西景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号:305161009047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北大街支行账号:0904014160001377注:采用银行保函形式交纳的,银行保函应当是山西省区域内银行直接出具的保函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须在开标时提供山西景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银行保函接收函原件。14投标有效期 90 日(日历天)15投标文件份数1、网上递交: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递交。2、纸质版文件递交:供应商在提交投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首先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同时叁份(一正贰副)纸质版投标文件和一份.word格式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邮寄或自行送达至代理公司,并确保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如果供应商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响应。纸质版投标文件仅在因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造成无法从网上获取投标文件的情况下启用。3、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在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现场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4、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需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鲜章)。密封袋上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全称、地址、联系电话。16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投标文件项目编号: 包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 填写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17唱标内容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合同履行期限18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7人,其中,采购人代表2人。评审专家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专家库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19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支付由采购人支付20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2、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采购货物中如含“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要求。3、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采购货物中含台式计算机的,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台式计算机的性能参数还必须符合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中的产品。4、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5、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6、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以上6、7、8条政策不重复享受,本项目不适用。21无效投标的规定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4)不具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3款规定资格要求的;(5)不满足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8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6)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8)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9)投标有效期不足的;(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22废标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金额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规定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4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þ1名¨2名¨3名25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名称、地址采购人名称:运城市医疗保障局地 址:运城市魏风南大街人防大厦26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服务地点:运城市十三个县(市、区)27解决争议的方式þ诉讼¨仲裁28其他要求若供应商为多个分包中排序第一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则由该供应商自行选择保留其在某一分包中的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并自动放弃在其他分包中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2.5“服务”系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2.4“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2.3“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财政部门备案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定义(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3.4投标人应独立于采购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前附表。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前附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本此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二、招标文件根据招标公告的要求采取资格后审的,在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履行合同义务。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行评审。5、资格后审4.2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投标费用第四章评分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招标文件前附表;第一章招标公告;6.1招标文件由下列七章内容组成:6、招标文件的构成7.1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要求对招标文件存在的疑点进行澄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格式;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7.7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见招标文件前附表。7.6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向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7.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7.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15日发出。7.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补充文件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三、投标文件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对其加以限制,应当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具体清单详见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9、采购进口产品(如有)8.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应”“须”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8.1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投标人须对偏离情况进行逐项说明并对其真实性负责。8、偏离11、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0.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10.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0、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商务部分:11.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11.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投标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如内容过多,可分册装订),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壹份(拷入投标人自备的U盘中)。★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复印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见‘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牵头人提供,见‘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投标承诺书(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保函接收函(由牵头人缴纳并提供回执单复印件);★2022年投标人最近一次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及明细表(包含养老、医疗、失业,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明细中)(新注册公司按本公司实际情况提交)(牵头人提供复印件);★2022年任意一季度投标人公司的纳税凭证或零纳税申报记录(新注册公司按本公司实际情况提交)(牵头人提供复印件);★2022年任意一季度投标人公司人员工资明细表(被授权人必须在明细表中)(新注册公司按本公司实际情况提交)(牵头人提供复印件);★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复印件);★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2)技术部分: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企业简况(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次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复印件);★无违法记录声明(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见‘投标文件格式’);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格式要求制作。11.3投标文件规格幅面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装订建议采用胶订形式,建议用A4纸打印,便于后期资料保存。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理赔服务、日常服务、特色服务、信息网络、提供相关制度文件、医疗风险管控能力、队伍管理);★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驻点服务、日常办理业务所需设备配备、理赔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等);★服务响应/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行号:305161009047开户名:山西景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账户信息:(2)投标保证金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转账等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或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或提交保证金。(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11.4投标保证金(6)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公司的基本账户转入山西景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户。账号:0904014160001377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北大街支行12.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2.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12.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2.2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12.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2、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4.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14.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4.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投标人提供所需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4.7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4.6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14.5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14.4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评标委员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6.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密封16、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对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的响应与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1)服务方案的详细说明;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在年月日时分不得启封包号: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项目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所有正、副本等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开标一览表”一份及电子版另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同时在封口处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写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全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封袋上须注明下列内容:1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16.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标记,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填写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人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章和加密,并在开标时须自行携带电脑及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操作,无法解密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版投标文件请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或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17.2递交的方式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1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19.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远程标不需要投标人代表到场)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9、开标及其有关事项五、开标18.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8.2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同时应在封袋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18.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20.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0、组建评标委员会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9.4投标人携带编制电子版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解密操作。电子唱标时,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报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澄清说明并当场提出,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9.3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远程标不适用)。19.2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在投标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远程标不适用)。21.2符合性审查序号项目备注1联合体投标协议书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复印件)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复印件)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复印件)52022年任意一季度投标人公司人员工资明细表(被授权人必须在明细表中)(新注册公司按本公司实际情况提交)(牵头人提供复印件)62022年任意一季度投标人公司的纳税凭证或零纳税申报记录(新注册公司按本公司实际情况提交)(牵头人提供复印件)72022年投标人最近一次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及明细表(包含养老、医疗、失业,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明细中)(新注册公司按本公司实际情况提交)(牵头人提供复印件)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函接收函(由牵头人缴纳并提供回执单)9诚信投标承诺书(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原件)10无违法记录声明(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原件)1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牵头人提供原件)12经办人身份证(牵头人提供原件)序号项目备注1联合体投标协议书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复印件)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复印件)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复印件)52022年任意一季度投标人公司人员工资明细表(被授权人必须在明细表中)(新注册公司按本公司实际情况提交)(牵头人提供复印件)62022年任意一季度投标人公司的纳税凭证或零纳税申报记录(新注册公司按本公司实际情况提交)(牵头人提供复印件)72022年投标人最近一次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及明细表(包含养老、医疗、失业,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明细中)(新注册公司按本公司实际情况提交)(牵头人提供复印件)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函接收函(由牵头人缴纳并提供回执单)9诚信投标承诺书(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原件)10无违法记录声明(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原件)1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牵头人提供原件)12经办人身份证(牵头人提供原件)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1.1资格性审查21、初步审查20.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2)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21.2.2审核时,评标委员会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1.2.1资格审查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投标保证金。(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4)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3、详细评审2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2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2、投标的澄清21.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6、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5.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5、评标过程保密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中标人。24、确定中标人27.2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27、采购项目废标29、招标服务费28.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亦不退还投标文件。28.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中标通知七、签订合同30.4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30.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0.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0.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签订合同由采购人支付。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1、保密八、保密和披露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0.5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3.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3、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九、询问和质疑32.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2.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2、披露(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3.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3.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33.5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四)事实依据;(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别授权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3.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33.7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附:①质疑函范本33.9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3.8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②投诉书范本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地址:邮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邮编:投诉人:相关供应商:……被投诉人2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项目名称: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三、质疑基本情况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代理机构名称:法律依据: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请求: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投诉事项2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投诉书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3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十、违约处罚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总则(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4)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2.2本项目的评审因素:技术、信誉、业绩、服务、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2.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2、评标方法评标工作由评委会负责,并邀请有关监督部门对评标进行全过程监督。1.1评标由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委会成员人数为7人,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从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专家库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产生。评标组长一名由评委会成员推选产生,主持评标工作,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评标组长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表决权。评委会成员实行主动回避制度。1、评标委员会付款条件;货物的配置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偏离;货物的性能和投标方案的合理性;投标报价及折扣,包括运费和保险(货物从出厂地/到货港运抵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内陆运费、保险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计算将按照铁路/公路等交通部门、保险公司和/或其它官方机构发布的计算标准进行计算)等费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评审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二、评标原则节能环保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同时,在评标时恪守以下原则:投标人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财务状况和经营信誉;售后服务和备件供应(在保修期内所需的费用如果是单独报价的话,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在保修期满后的服务费用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但不包含在评标价中)以及其他有附加值的服务承诺;交货和配送能力的承诺,包括交货时间(货物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交货,交货时间超过采购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等;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中标候选人。保密性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投标人的商业秘密。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标。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评审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给予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价格扣除,是依据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评定内容及标准分值一、商务部分(35分)总公司偿付能力按总公司2021年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打分,达到250%以上的得10分;200%-250%的得5分;150%-200%的得3分,低于150%的不得分。注:提供2021年核心偿付能力报告(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偿付能力报告,无该报告或证明文件不得分)10分2、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投标人及所辖机构具体经办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每个得2分,最高10分。注: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10分3、公司网点分布情况在运城市13个县(市)设立了分支机构或有联合办公场所的得6分,缺一个县支机构扣1分,扣完为止。注:提供加盖公章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保险经营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或联合办公场所影像资料。6分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获得相关行业荣誉证书的,有一项可得3分,最高得6分。6分5、投标文件响应程度。3分二、服务部分(65分)1、信息网络保险管理系统具备与省级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对接,能够实现本地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功能,得6分;无系统对接的不得分。注: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屏或其他证明性资料。6分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的服务方案中陈述与本项目相关的组织管理计划和工作方案;同时具有明确完善的考勤管理制度、关键岗位轮岗制度、岗位培训制度、岗位考核奖惩制度、岗位廉洁自律制度等5项制度。1)服务方案成熟可靠,可行性强,5项制度齐全的,得10分;2)服务方案较成熟可靠,可行性较强,5项制度描述不清的,得5分;3)服务方案一般,可行性一般,5项制度不齐全的,得2分;4)未提供服务方案及5项制度的,不得分。10分3、制度管理具有开展医疗保险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信息技术制度等三项制度。1)制度管理成熟可靠,可行性强,齐全的,得10分;2)制度管理较成熟可靠,可行性较强,描述不清的,得5分;3)制度管理一般,可行性一般,不齐全的,得2分;4)未提供制度管理的,不得分。10分4、服务人员配置:投标人拟派参加本项目的医学类专业的专职工作人员,须提供专职工作人员医学类毕业证、劳动合同及2022年任意一季度的社保证明等材料。1)服务人员配置合理,职责明确的,得12分;2)服务人员配置较为合理,职责较明确的,得6分;3)服务人员配置一般,职责模糊的,得2分;4)未提供服务人员配置情况,职责不明确的,不得分。12分5、理赔时限投标人对保障对象因故没有在本市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或异地就医未直接结算的,在申报理赔资料齐全情况下,必须对理赔时限做出明确承诺。根据投标人承诺的理赔时限,按理赔时限合理性进行打分。1)理赔时限明确且合理高效的,得12分;2)理赔时限较明确合理的,得6分;3)理赔时限较长且未明确的,得2分;4)理赔时限未描述的,不得分。12分6、医疗风险管控能力阐述医疗风险管控措施,能够有效进行医疗过程管理,合理地控制医疗费用。1)医疗风险管控能力强,可执行性强的,得15分;2)医疗风险管控能力较强,可执行性较强的,得8分;3)医疗风险管控能力一般,可执行性一般的,得5分;4)医疗风险管控能力、可执行性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15分三、价格分:本次采购价格分不作为评审因素。0分评定内容及标准分值一、商务部分(35分)总公司偿付能力按总公司2021年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打分,达到250%以上的得10分;200%-250%的得5分;150%-200%的得3分,低于150%的不得分。注:提供2021年核心偿付能力报告(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偿付能力报告,无该报告或证明文件不得分)10分2、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投标人及所辖机构具体经办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每个得2分,最高10分。注: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10分3、公司网点分布情况在运城市13个县(市)设立了分支机构或有联合办公场所的得6分,缺一个县支机构扣1分,扣完为止。注:提供加盖公章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保险经营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或联合办公场所影像资料。6分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获得相关行业荣誉证书的,有一项可得3分,最高得6分。6分5、投标文件响应程度。3分二、服务部分(65分)1、信息网络保险管理系统具备与省级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对接,能够实现本地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功能,得6分;无系统对接的不得分。注: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屏或其他证明性资料。6分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的服务方案中陈述与本项目相关的组织管理计划和工作方案;同时具有明确完善的考勤管理制度、关键岗位轮岗制度、岗位培训制度、岗位考核奖惩制度、岗位廉洁自律制度等5项制度。1)服务方案成熟可靠,可行性强,5项制度齐全的,得10分;2)服务方案较成熟可靠,可行性较强,5项制度描述不清的,得5分;3)服务方案一般,可行性一般,5项制度不齐全的,得2分;4)未提供服务方案及5项制度的,不得分。10分3、制度管理具有开展医疗保险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信息技术制度等三项制度。1)制度管理成熟可靠,可行性强,齐全的,得10分;2)制度管理较成熟可靠,可行性较强,描述不清的,得5分;3)制度管理一般,可行性一般,不齐全的,得2分;4)未提供制度管理的,不得分。10分4、服务人员配置:投标人拟派参加本项目的医学类专业的专职工作人员,须提供专职工作人员医学类毕业证、劳动合同及2022年任意一季度的社保证明等材料。1)服务人员配置合理,职责明确的,得12分;2)服务人员配置较为合理,职责较明确的,得6分;3)服务人员配置一般,职责模糊的,得2分;4)未提供服务人员配置情况,职责不明确的,不得分。12分5、理赔时限投标人对保障对象因故没有在本市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或异地就医未直接结算的,在申报理赔资料齐全情况下,必须对理赔时限做出明确承诺。根据投标人承诺的理赔时限,按理赔时限合理性进行打分。1)理赔时限明确且合理高效的,得12分;2)理赔时限较明确合理的,得6分;3)理赔时限较长且未明确的,得2分;4)理赔时限未描述的,不得分。12分6、医疗风险管控能力阐述医疗风险管控措施,能够有效进行医疗过程管理,合理地控制医疗费用。1)医疗风险管控能力强,可执行性强的,得15分;2)医疗风险管控能力较强,可执行性较强的,得8分;3)医疗风险管控能力一般,可执行性一般的,得5分;4)医疗风险管控能力、可执行性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15分三、价格分:本次采购价格分不作为评审因素。0分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独立评标,遵守评标工作纪律。分包情况:本项目共分两个包,第一包承办盐湖区、河津市、稷山县、新绛县、绛县、永济市、万荣县(约58979人)的医疗救助费用补助业务,预计筹集资金4128.53万元;第二包承办临猗县、闻喜县、夏县、垣曲县、平陆县、芮城县(约83237人)的医疗救助费用补助业务,预计筹集资金5826.59万元。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承办保险理赔服务机构商保服务费用为实际赔付资金额乘以4%.项目名称:运城市医疗保障局政府购买商保机构承办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并入医疗救助)业务项目采购单位:运城市医疗保障局项目简要描述:为做好医疗救助工作,解决困难群体大额医疗费用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2〕74号)、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医疗救助即时结算工作的通知》(运政办发〔2017〕9号)要求,现对医疗救助业务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招标工作。一、项目基本情况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是否组织现场勘查:不组织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允许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并盖单位行政公章的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必须明确指定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的牵头。(5)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任意标包的报名,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同一保险集团公司参加投标的子公司不超过一家),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信用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须经所属总公司或省级公司同意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能够实现救助服务单独核算;(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并具备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救助服务专业能力;3、特定资格要求:技术指标和要求:见附件1采购单位地址:运城市魏风南大街人防大厦服务地点:运城市十三个县(市、区)合同履约期限:三年三、商务要求(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并盖单位行政公章的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必须明确指定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的牵头。投标有效期:90天付款方式: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此项业务的商保服务费用为实际赔付资金额乘以4%,从市级财政所列资金中支付。五、其他要求服务期:三年。四、售后服务要求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二、资金筹集为做好医疗救助工作,解决困难群体大额医疗费用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2〕74号)、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医疗救助即时结算工作的通知》(运政办发〔2017〕9号)要求,现对医疗救助业务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招标工作。一、项目概况附件1:技术指标和要求若供应商为多个分包中排序第一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则由该供应商自行选择保留其在某一分包中的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并自动放弃在其他分包中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其他相关资料及要求本项目共分两个包,第一包承办盐湖区、河津市、稷山县、新绛县、绛县、永济市、万荣县(约58979人)的医疗救助费用补助业务,预计筹集资金4128.53万元;第二包承办临猗县、闻喜县、夏县、垣曲县、平陆县、芮城县(约83237人)的医疗救助费用补助业务,预计筹集资金5826.59万元。四、保险承办医疗救助保障范围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相衔接,被保险人年度内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扣除社会互助帮困等因素,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纳入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医疗救助的保障对象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下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返贫致贫人口、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监测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即:低收入家庭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以及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三、保障内容按照2021年、2022年医疗救助结算情况,结合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政策调整,医疗救助对象人数约为142216人,2023年暂按照每人每年700元(以最终核定标准为准)从医疗救助资金中分县(市、区)进行筹集,筹资资金约为9955.12万元。第六章合同格式(仅供参考)若供应商为多个分包中排序第一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则由该供应商自行选择保留其在某一分包中的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并自动放弃在其他分包中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其他要求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此项业务的商保服务费用为实际赔付资金额乘以4%,从市级财政所列资金中支付。商业保险公司赔付合同年度医疗救助补偿款后,如有超出4%盈利率的结余,对于当年资金结余部分全部返还医疗救助资金;如出现亏损,非政策性亏损部分全部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对于因政策性原因当年赔付资金超过所收取保险费用的96%的,超出部分商业保险公司承担50%,但其承担的金额最高不超过商保服务费的50%,其余资金缺口部分从医疗救助基金中予以补足。五、资金清算采购方与中标的商业保险机构签署保险合同的期限为3年,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到2025年12月31日结束(对因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承办期变化按相关规定执行)。一、采购人、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为做好医疗救助工作,解决困难群体大额医疗费用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的原则,就运城市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并入医疗救助,下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乙方:甲方:运城市医疗保障局合同书运城市医疗保障局政府购买商保机构承办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并入医疗救助)业务项目医疗救助的保障对象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下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返贫致贫人口、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监测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即:低收入家庭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以及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第三条保障对象三、保险责任第二条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医疗救助相关政策和规定,有责任在保障被保险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的同时,减轻被保险人在医疗救助规定范围内因疾病或无责任意外事故导致的大额医疗费用造成的经济负担。二、保险原则第一条运城市医疗保障局(甲方)作为采购人,承保商业保险公司(乙方)作为保险人,纳入运城市医疗救助保障范围的救助对象为被保险人。(二)门诊救助对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不设起付标准,特困人员由医疗救助给予保障;低保对象按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6万元。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起付标准为全省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按6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4万元。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低收入救助对象起付标准为全省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按6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4万元。返贫致贫人口、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监测对象。按照我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规定给予救助。(一)住院救助保障水平医疗救助保障范围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相衔接,被保险人年度内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扣除社会互助帮困等因素,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纳入医疗救助保障范围。第四条保障范围四、保险费拨付办法及盈亏结算政府职能部门认定的基本医疗定点医药机构为医疗救助定点医药机构。第六条定点医药机构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具体救助标准为:特困人员不设起付标准,按70%的比例给予倾斜救助;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起付标准为全省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按70%的比例给予倾斜救助,低保对象倾斜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6万元;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监测对象起付标准为全省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按70%的比例给予倾斜救助,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倾斜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4万元,监测对象倾斜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6万元;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低收入救助对象起付标准为全省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按70%的比例给予倾斜救助,倾斜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4万元。(三)倾斜救助符合享受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的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后,剩余部分特困人员按60%、低保对象按30%的比例给予救助,住院管理的按次实施医疗救助,限额管理的年底一次性救助。符合享受门诊特药保障政策的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特药保障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后,剩余部分特困人员按20%、低保对象按10%的比例救助。第八条盈亏结算(三)如当年出现10%以上超支,甲方应在次年1月底前预拨超支金额的90%。年度结算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进行。(二)甲方应于当年1月底前拨付应筹集资金的10%,4月底前拨付至30%;6月底前拨付至60%;9月底前拨付至90%(甲方根据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有权作出相应调整),留10%作为年度服务保证金待考核后予以拨付。以后年度按照上年度人均医疗救助金额确定筹资标准。救助对象医疗救助筹资金额的合计作为乙方医疗救助保险的保险费用。(一)按照2021年、2022年医疗救助结算情况,结合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政策调整,医疗救助对象人数约为142216人,2023年暂按照每人每年700元(以最终核定标准为准)从医疗救助资金中分县(市、区)进行筹集,筹资资金约为9955.12万元。第七条资金筹集与拨付第九条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所发生的医疗救助费用,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的,住院医疗终结,个人只需缴纳自费部分费用,其余可报销的医疗救助费用在乙方审核后委托定点医药机构垫付,然后乙方按月与医药机构结算。在当年约定保费按期到账的情况下,乙方原则上在收到医药机构合规结算资料20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审核和结算,及时向医药机构支付垫付费用。五、医疗救助结算3、年度考核。对乙方提供的医疗救助保险服务,在次年进行考核清算,并将市县两级医保部门对乙方提供医疗救助保险业务的评价作为年度考核内容之一。2、亏损。乙方赔付合同年度医疗救助补偿款后,如出现亏损,非政策性亏损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对于因政策性原因当年赔付资金超过所收取保险费用的96%的,超出部分乙方承担50%,但其承担的金额最高不超过商保服务费的50%,其余资金缺口部分从医疗救助基金中予以补足;1、结余。乙方赔付合同年度医疗救助补偿款后,如有超出4%盈利率的结余,对于当年资金结余部分全部返还医疗救助资金;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乙方的盈利率确定为4%(商业保险机构服务费用为实际赔付资金总额的4%),从市级财政所列资金中支付。按照以下办法进行合同年度结算:第十四条乙方市、县设置的服务团队应与医保经办机构在网络系统、工作场所、人员配置、报销流程等方面进行有效衔接,实现市、县(市、区)联合办公,配置必要的设备,确保工作的正常运行,办理医疗救助赔付业务。联合办公的办公地点应设在市、县医保部门,人员接受医保部门管理。第十三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后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符合医疗救助赔付条件的,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赔付,具体赔付操作流程由乙方公司制定。六、管理与服务第十二条乙方坚持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并建立风险调节机制,平衡年度盈亏。第十一条救助对象未直接结算需手工报销的医疗救助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出院后,救助对象在申报救助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经县(市、区)医保部门审核后,医疗救助补偿部分由乙方支付,乙方要优化审核、结算、拨付等理赔流程,简化报销手续,20个工作日内办结。第十条依申请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费用,由个人申请,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级医保部门审批后,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医疗救助补偿部分由乙方支付,乙方要优化审核、结算、拨付等理赔流程,简化报销手续,20个工作日内办结。第二十条被保险人请求赔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的作自动弃权。第十九条乙方有权核查被保险人的住院病历、医疗处方、诊疗报告、费用明细清单及其他与医疗费用有关的一切原始资料以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但必须严格执行对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的赔付方式及时限的约定。被保险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的资料。甲方有义务协调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关系,协助乙方完成医疗救助的相关核查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建立医疗费用智能监控系统,对甲方提供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情况进行智能审核,并将智能审核结果提供给甲方。第十八条乙方建立公示制度,定期公示医疗救助资金收入情况、参保人员赔付情况,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参保居民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十七条乙方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向市、县(市、区)医保局、医保中心以及财政等部门报送医疗救助相关信息和资料,做好赔付情况的监测分析,及时报告风险和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第十六条乙方建设专门的医疗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支持参保人员管理、协议管理、结算管理、接口管理等功能,做好与当地基本医保系统的对接,开展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第十五条乙方设立医疗救助资金专户,实行专账管理、独立核算,确保资金安全,保证偿付能力。第二十六条甲方或甲方上级部门有权查询、监督医疗救助保险的经营情况,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第二十五条乙方的信息系统在中标30天内必须与甲方信息系统对接,实现信息共享。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有投保人员的个人信息、人员增减变动情况;乙方应保密被保险人的个人资料。第二十四条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和健全监督核算与财务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乙方应针对本项业务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建立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并在中标日起30天内分别在市直和各县(市、区)设立符合甲方要求的固定理赔点,配备专(兼)职的工作人员,以方便、及时办理赔付保险责任,保障理赔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二十二条乙方定期将医疗救助保险收支财务报表和赔付情况汇总表一式二份送甲方(签收盖章)备案。第二十一条本保险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若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赔付对象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乙方拒绝、故意拖延资金赔付或赔付不足额、服务态度差及因上述原因造成投诉、上访、举报、起诉等情况,甲方一经核实,除要求乙方应按规定追赔被保险人理赔金外,并有权扣减乙方相应金额的保险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如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必须退回相应的保险费。第二十九条乙方未履行责任的,甲方按照考核办法对保险费予以相应扣减,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追缴已拨付的保险费,并报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应秉承善意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即构成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提出损失赔偿的要求。八、争议处理第二十七条保证保障对象补偿信息等资料的完整完全。因故或合同期满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将其经办期间结余的资金退还甲方,并将所有数据库和纸质档案资料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保存,以备甲方查阅。七、合同的变更第三十三条被保险人享受补充保险或医疗救助待遇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一致,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同时停止享受补充保险及医疗救助待遇。合同期限内不得私自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第三十二条合同期限为三年,自年月日零时至年月日24时止。九、合同有效期限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无法达成共同意见,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条乙方利用专业技术和行业信息之便,故意隐瞒和掩盖自身过失,违背投标承诺和未尽义务,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并索取赔偿,且不受合同时效的限制。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招标管理部门执一份,各县(市、区)医疗保险主管部门各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三十六条与本合同有关的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中标通知书、乙方投标文件、现场澄清文件,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政策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加以补充。补充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因国家相关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合同正常实施的,甲方有权利进行相应调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第三十四条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应与县级医保局签订承办此项业务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需明确与县级对接的相关事项。十、其他事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乙方代理人名称(公章):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甲方名称(公章):(此页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一、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注:经双方协商,在不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上,可采用其他合同格式。日期:运城市医疗保障局政府购买商保机构承办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并入医疗救助)业务项目(正/副)本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4.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文标投(商务、技术)包号:项目编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函(格式)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加盖单位公章):件5、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有效期90日历天内(见投标人须知)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码、包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1、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0、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9、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8、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7、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6、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12、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投标人代表姓名:电话: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日期: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投标人(公章):E-mail: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龄:职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甲方:联合投标各方: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投标人全称、投标人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招标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五、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郑重承诺:诚信投标承诺书20年月日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一份作为中标合同的组成部分。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包号:)的投标;投标单位(公章):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履约,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单位违约处罚;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单位同意;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违法记录声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码报价承办保险理赔服务机构商保服务费用为实际赔付资金额乘以4%.注:投标人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投标报价一览内容均填写4%。合同履约期限年服务标准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码报价承办保险理赔服务机构商保服务费用为实际赔付资金额乘以4%.注:投标人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投标报价一览内容均填写4%。合同履约期限年服务标准开标一览表(格式)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特此声明包号:项目名称:服务要求偏离表(格式)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公章):注:投标人在填写服务要求偏离表时,对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逐项真实填写,不允许直接复制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作为投标应答,或提供虚假服务响应,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名称:项目编码:序号名称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投标文件对应内容偏离情况(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说明123…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的价格给予最终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政策性因素日期: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依据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3、监狱企业的评审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依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要求。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左右),并且安量的残疾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下表),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注:所附资料不全或不满足要求的,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提供为单位每一位残疾人员支付工资的工资表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为单位每一位残疾人员按时缴纳社保金的凭证及加盖社保部门章的明细表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与单位每一位残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期限至少一年(含一年)。后附:(1)单位残疾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经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精神残疾证明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如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救助业务项目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