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共绿地养护服务招标变更公告(宁波市奉化区园林管理处(市政管理处、路灯管理服务处)2022)



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奉化城区公共绿地养护(含草花种植和行道树养护)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BJX2022298G/FHZFCG(2022)284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奉化城区公共绿地养护(含草花种植和行道树养护)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标项1、2、3、4、5、6评分标准
2、草花种植摆放实施方案(6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草花种植摆放实施方案包括实施方案计划安排的合理性、工作操作规定的适用性、作业流程的规范性进行评议,每项内容2分,满分6分。
2、草花种植摆放实施方案(8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草花种植摆放实施方案包括实施方案计划安排的合理性、工作操作规定的适用性、作业流程的规范性、养护质量保障措施适用性进行评议,每项内容2分,满分8分。

2
标项1、2、3、4、5、6评分标准
3、行道树养护实施方案(6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行道树养护实施方案包括实施方案计划安排的合理性、工作操作规定的适用性、作业流程的规范性进行评议,每项内容2分,满分6分。
删除

3
标项1、2、3、4、5、6评分标准
4、绿地养护实施方案(6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绿地养护实施方案包括实施方案计划安排的合理性、工作操作规定的适用性、作业流程的规范性进行评议,每项内容2分,满分6分。
3、绿地养护实施方案(8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绿地养护和行道树养护(如有)实施方案包括实施方案计划安排的合理性、工作操作规定的适用性、作业流程的规范性、养护质量保障措施适用性进行评议,每项内容2分,满分8分。

4
标项1、2、3、4、5、6评分标准
5、项目组成员配备及管理方案(12分)1)人员组成: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岗位设置、人员层次、工作经验、技能水平的适用性、合理性、专业性进行评议,每项内容1.5分,满分6分。
4、项目组成员配备及管理方案(14分)1)人员组成: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岗位设置、人员层次、工作经验、技能水平的适用性、合理性、专业性进行评议,每项内容2分,满分8分。

5
标项1、2、3、4、5、6评分标准
6、项目重难点分析及相应的解决方案(5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关键部分的技术措施方案进行综合评议,包括草花种植摆放实施要点、行道树养护实施要点、绿地养护实施要点、垂直绿地养护实施要点有深入表述,对重点、难点解决方案,方案完整、安全、经济、切实可行、措施得力进行评议。
5、项目重难点分析及相应的解决方案(5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关键部分的技术措施方案进行综合评议,包括草花种植摆放实施要点、行道树养护实施要点(如有)、绿地养护实施要点有深入表述,对重点、难点解决方案,方案完整、安全、经济、切实可行、措施得力进行评议。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相应部分均按照上述内容修改,其余事项不变。 因修改内容较多,以更正公告发布的招标文件(文件名:定稿298G奉化城区公共绿地养护(含草花种植和行道树养护)服务项目(更正))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园林管理处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南山路南郊广场北侧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琼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12978959
质疑联系人:宋杰
质疑联系方式:135158413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苍水街79号苍水大厦9楼
传 真:0574-83890892
项目联系人(询问):杜宏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958278756
质疑联系人:叶原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8389089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1015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邓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5326

附件信息:

定稿298G奉化城区公共绿地养护(含草花种植和行道树养护)服务项目(更正).doc定稿298G奉化城区公共绿地养护(含草花种植和行道树养护)服务项目(更正).doc3.1M

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奉化区园林管理服务处项目编号:NBJX2022298G/FHZFCG(2022)284D(电子招投标)招标文件奉化城区公共绿地养护(含草花种植和行道树养护)服务项目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目录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一日项目编号:NBJX2022298G/FHZFCG(2022)284D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文本项目概况:奉化城区公共绿地养护(含草花种植和行道树养护)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2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标项2:县江两岸及城区零星区域公共绿地养护及草花种植摆放;标项1:高速出口及大成路公共绿地养护及草花种植摆放;采购需求:奉化城区公共绿地养护(含草花种植和行道树养护)服务项目包括草花种植摆放、行道树养护、绿地养护工作,本项目分为6个标项,具体划分如下:最高限价(元):标项1:2690615;标项2:2396147;标项3:2380590;标项4:2209788;标项5:2298802.8;标项6:2392835;预算金额(元):14368778;项目名称:奉化城区公共绿地养护(含草花种植和行道树养护)服务项目合同履约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因政府政策调整、机构变更调整或者其他不可抗拒等因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服务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补偿、赔偿责任。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标项6:锦奉大道及零星区域公共绿地养护及草花种植摆放。标项5:机场南路及零星区域公共绿地、行道树养护及草花种植摆放;标项4:RBD公园及零星区域公共绿地养护及草花种植摆放;标项3:汇诚南路、金钟路及零星区域公共绿地养护及草花种植摆放;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þ是,¨否。¨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三、获取招标文件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协议和联合体各成员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委派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成员在同一项目中投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2日14点00分。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元):0。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开标地点(线下):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传真:/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南郊广场北侧名称:宁波市奉化区园林管理处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请各供应商合理预估时间,及时办理。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名称: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质疑联系方式:13515841342质疑联系人:宋杰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12978959项目联系人(询问):叶琼霞质疑联系方式:0574-83890892质疑联系人:叶原波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958278756项目联系人(询问):杜宏发传真:0574-83890892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苍水街79号苍水大厦9楼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5326联系人:邓老师传真:0574-89285326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1015办公室名称: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采购办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一、总则前附表第二部分投标须知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①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②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③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④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分包¨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 工作分包。分包单位要求: / 。þB不同意分包。4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9.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 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 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9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 。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评审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和报价评审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B服务类。1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项1、2、3、4、5、6公共绿地养护服务,均属于 建筑业 ;1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þ无。☐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2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3中标服务费☐无。¨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元。þ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价,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14特别说明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除招标文件有特别约定外,本招标文件内所有内容标项1、2、3、4、5、6均适用。投标人若投多个标项的,其投标文件必须分别编制上传。15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说明若联合体投标的,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投标人(供应商)均指联合体各方。2.3“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定义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适用范围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本项目不适用)3.2支持绿色发展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不适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支持创新发展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2关于知识产权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4.1关于分公司投标特别说明3.4.3根据《关于促进自主创新进一步改进招标采购工作的意见》(甬资交管办〔2019〕1号)规定,若投标产品列入地级市及以上政府部门重点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相应的资格审查和业绩评分视同完全满足(以投标文件中提供地级市及以上政府部门重点自主创新产品目录证明材料为准)。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3.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供应商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4.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3供应商的风险4.2.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4.2.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4.2.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5.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5.2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5.1供应商询问询问、质疑、投诉5.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5.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5.2.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5.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5.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2.3.7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需要提供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截图。5.2.3.6提出质疑的日期。5.2.3.5必要的法律依据;5.2.3.4事实依据;5.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5.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5.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5.3供应商投诉5.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5.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5.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6.1.5政府采购合同文本;6.1.4评标办法;6.1.3采购需求;6.1.2投标须知;6.1.1招标公告;6.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7.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7.2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7.1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9.1资格文件: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的语言三、投标7.4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9.1.3.3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1.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1.3.1中小企业声明函;9.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必须提供满足下列清单之一);9.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9.1.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9.2.2投标函;9.2.1符合性自查表;9.2商务技术文件:9.1.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9.1.5分包意向协议(如有);9.1.4联合协议(如有);9.2.8商务响应表;9.2.7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9.2.6详细的公共绿地养护服务方案;9.2.5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9.2.4供应商情况表;9.2.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9.3.1开标一览表;9.3报价文件:9.2.12其他资料(如有)。9.2.11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9.2.10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9.2.9技术响应表;10.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0.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供应商应自行编制,但至少须包含9.投标文件组成中的内容。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投标文件的编制9.3.4其他资料(如有)。9.3.3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9.3.2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1.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1.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1.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0.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有效期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2.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2.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5.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14.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4.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开启电子投标文件,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开标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6.3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6.2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6.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15.3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5.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7.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7.3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7.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17.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五、评标17.3.7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7.3.6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论证工作;17.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7.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7.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7.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重要说明:本项目分为6个标项,1家投标人最多只能中1个标项;若投标人投标多个标项的,前面标项中标后,该投标人在后续标项评审时不认定为一家有效投标人且不推选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评标17.5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17.4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20.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每标项推荐1家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供应商六、定标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合同的签订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文本。合同授予七、合同授予20.3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履约保证金22.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2.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2.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给予通报。22.2中标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2.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4.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4.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政府采购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25.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验收九、验收24.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4.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4.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草花种植摆放说明一、采购需求说明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5.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5.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包含部分服务对象),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5.2采购预算1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履约完成后,采购人必须成立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财务货款支出的原始凭证。采购预算3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履约完成后,未中标供应商可以参加项目验收活动,但不属于验收小组成员,中标供应商须积极配合未中标供应商参与项目验收。(3)应急响应:应急突发事件积极响应,应急突发事件包含但不限于大型活动、防台防汛期、创优评优和突击检查等特殊时期的应急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应急响应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任务。(2)安全管理:承包人应抓好采购养护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做好职工种植采购养护安全教育工作,确保种植采购养护顺利进行,如发生工伤亡事故责任由承包人自负,与采购人无涉。3)采购人根据草花布置养护相应的考核标准,对承包人进行考核。考核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承包人所承包的项目进行检查,发现达不到标准的,每次给予1000-2000元的处罚,资金在每次结算中扣除。2)更换次数: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更换前承包人必须将更换方案报采购人审批;1)达到奉化区园林管理处要求的相关标准,养护期间内,承包人应按照相应操作规程及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景点制作、布置、草花更换、日常养护任务(浇水、拔草等),要求摆放与季节相匹配的鲜花;(1)质量标准:①防台风疏枝修剪,应以疏枝为主,不得修剪骨架枝,不得改变树木基本形态;此外,非常规修剪应符合下列要求:1)行道树修剪要求:正常养护作业时,不得对行道树进行强修剪,应剪除枯枝烂头、严重病虫枝、下垂枝、矛盾枝等,宜保持树冠圆整,树形美观。重点修剪对象是影响路灯、交通指示牌等公用设施功能发挥的行道树枝条,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修剪切口应平整光滑,无撕皮、撕裂现象,直径5厘米以上的切口应进行防腐处理。(1)服务内容:2、行道树养护说明(4)生产作业设备配置:需配置洒水车、运输车等必要的机械设备,确保正常的生产作业。(2)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3)行道树修剪、日常养护过程中所用到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2)行道树常规养护要求:及时清理死树,缺空补种(因季节原因无法补植的,应经采购人同意后在适宜季节及时补植),扶正倾斜行道树,及时抹芽,施肥,浇水,冬季树干涂白,行道树树穴日常养护(树穴内无杂草,无绿化废弃物,无泥沙、小石块等堆积物),树穴内覆绿植物有缺损及时补植,铸铁盖板、胶彩石透水混凝土等非植物类树穴覆盖材料有缺损及时告知采购人,乔木支撑无破损、无明显锈迹,及时松放、拆除支撑,拆除树上钉、线、广告物等绑扎物体,根据树种情况定期防治病虫害,防汛防台防雪等作业内容。④骨架形成期树木的修剪,应遵循留强去弱、兼顾方向的原则。对新种树或历经重截而萌发较多枝条的树木,进行修剪。③复壮更新修剪,应在保留骨架枝的基础上,适当采取强修剪的方法,培育更新枝条;②树木移植、抢险作业修剪,应在不影响树木成活的情况下进行,并至少保留二级以上骨架;3、绿地养护说明2)验收:承包人应认真按照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规范以及采购人发出的指令进行养护,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与考核,为检查、考核提供便利条件。1)质量:必须达到《宁波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等级标准》(DB3302/T1016-2010)规定的要求。(3)养护质量与验收:2)安全防范:承包人在从事修剪树木、清理道路等工作时应自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应保证各项设施能够安全使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物品,应及时设置安全警告铭牌。1)一般要求:承包人在修剪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査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对其在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5)市级各部门应急情况处置等;4)花箱、绿地内保洁,清除树木吊挂杂物,随时清除养护作业垃圾;3)绿地内采购人所辖设施的维护、清洁;2)防台抗台抗旱雨雪冰冻等灾害气候中的绿化管护;1)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草坪打孔、割草、除草、浇水、扶正、补植、松土切边、施肥、涂白、支撑、看护等日常养护;(1)服务内容:4)《宁波市居住区绿化管理办法》(甬城管法(2006)1号);3)《宁波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116号);2)《宁波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DB3302/T1117-2020);1)《宁波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等级标准》一级标准(DB3302/T1016-2010);(2)执行标准:6)上级主管部门及园林处另外布置的其他任务。4)《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宁波市人大公告第38号);3)《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令第206号);2)《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2号);1)《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00号令);(3)依据法规:(有最新法规的按照最新法规执行)5)《宁波市园林绿化养护定额》;4)生产作业设备配置:需配置洒水车、运输车、药车、吊车、登高作业车等必要的机械设备,确保正常的生产作业。为有效提高绿化养护作业能力,投标人应努力采取创新养护方式(本项目鼓励投标人投入性能良好的新型园林绿化养护作业机械设备)。每个投标人至少需提供新型机械设备一台,提供机械购买发票。新型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动绿篱机、电动草坪机、电动喷雾器、电动高枝锯等,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管理人员须在投标文件内列明,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缴纳时间为2022年9月、10月、11月)。▲3)绿化养护作业人员配备要求:不低于一级公园绿地12000㎡/人,不低于一级道路绿地15000㎡/人的标准,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养护队伍的组建,并报采购人核定。在园林作业繁忙时配置足够的养护人员,并确保人员到位;在应急作业时,如需另行增加人员的,投标人亦需确保人员到位,费用不予增加;在园林作业闲暇时配备能满足生产的人员即可(投标文件内提供承诺书)。2)各标项在合同履行期间,以采购人名义开户的水表水费由采购人承担,其他因绿化养护产生的水费,均由投标人承担,包含在合同价中。1)对干旱、台风、大雪等自然灾害应做好预先防护工作,预防工作所需的物资由采购人提供,由投标人负责具体防护工作。(4)其他要求:①月度考核总分在95分(含)以上的为优秀,95-90分(含)的为良好,90分(含)以上全额拨付月度养护经费。考核结果与每月养护经费拨付挂钩:(1)考核得分与养护经费: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评参照宁波市园林绿化中心文件(甬园〔2022〕3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城区绿地养护管理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详见附件),采用百分制形式,每月由园林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拨付养护费。绿地养护管理要严格按照《宁波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等级标准》一级标准及《宁波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程》进行养护管理和操作。4、考核办法养护绿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核扣分加倍:养护合同期满不续签合同的当年第四季支付养护经费时,中标人须同采购人对养护区域的绿化养护设施量进行清点,如有损坏等须修复或补种完成,否则不支付养护经费。备注:考核分数有小数点的,进位取整,取其整数作为考核拨款依据。④月度考核总分在75分以下,不予拨付月度养护经费;③月度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以90分为基准,每降低1分扣款2000元,例如,得分84分,与90分相差6分,则扣除月度养护经费的12000元,依次类推;②月度考核总分在90-85分(含)的为合格,以90分为基准,每降低1分扣款1000元,例如,得分88分,与90分相差2分,则2000元,依次类推。▲(3)对绿地内设施因养护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养管者恢复原状或负责全额赔偿。(投标文件内提供承诺书)。(2)项目法人或项目经理,应每周与业主单位进行工作联系上报养护计划并进行反馈签到,应到而未到1次扣1分;项目法人及项目经理未按业主要求参加相关会议的,不到场1次扣2分。年度内连续3次不到场则不予拨付养护经费。④对养护管理者随意迁移、砍伐和破坏绿地内任何苗木的行为,将按照《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和有关法规实施处罚。③市民意见多,新闻媒体反面报道的。②一季度或相邻两季度内连续发现相似问题的。①存在问题不及时整改的;5、各标项工程量及单价限价其他说明:未按照《宁波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等级标准》一级标准及《宁波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程》进行养护管理,造成景观效果差,市民意见多,社会反映较强,电台、电视、各种报纸报导造成负面影响的,拒不改进的,则扣除当月全额养护经费;若情况严重,予以解除养护合同。(6)若督查发现未履行修剪、除虫、除草、补植、浇水、施肥等养护工作及保洁工作连续2次以上,按实扣除当年养护经费中所涉及各养护工作所占比重的养护费用。(5)对绿地内的园林设施卫生及时清洁、绿地残枝落叶、落花及时清理。▲(4)绿地内苗木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养护不到位死亡,由养护单位按原苗木规格进行补植或按市场价格赔偿。(投标文件内提供承诺书)。序号标项内容子项详细情况数量合计单价限价单项费用标项合计1标项1:高速出口及大成路公共绿地养护及草花种植摆放公共绿地高速出口48776㎡;大成路138035㎡。186811㎡5元/㎡934055元2690615元1标项1:高速出口及大成路公共绿地养护及草花种植摆放时令草花大成路(锦奉大道-高速出口)地面草花及零星绿地内、大成路隔离护栏花箱、高速出口花箱、高速出口绿地地面,每年更换不少于4次,合计1463800株。1463800株1.2元/株1756560元2690615元2标项2:县江两岸及城区零星区域公共绿地养护及草花种植摆放公共绿地县江(龙溪桥以南)两岸126705㎡;秀水路11362㎡;宝化路19328㎡;锦屏中路12400㎡;西直路11385㎡;西苑路22694㎡;锦山公园28000㎡;城区零星区域(包括左岸一品东侧、阳光水岸附近、茗山路、正明路、奉南路、锦屏北路、锦屏南路、西锦路、南泉路、孔圣殿附近、区政府附近、中山路、奉南路街旁、职工学校附近、古树公园、城南公园、雨水花园、桥西岸路口袋公园、公园路口袋公园、长春路口袋公园)45537㎡。277411㎡5元/㎡1387055元2396147元2标项2:县江两岸及城区零星区域公共绿地养护及草花种植摆放时令草花锦山公园地面、中山路(桥东岸路-锦屏北路)花箱、中山桥两端地面、县江两岸地面、县江两岸花坛内、县江小广场(凤麓和鸣附近)花箱、桥西岸路(城市文化中心附近)隔离护栏花箱、东门广场地面、区政府门口组合花箱、区政府东门口地面、庆登桥花箱、惠政西路上下组合白色花箱、锦屏南路(公园路-宝化路)中央隔离带地面、锦屏中路隔离护栏花箱、锦屏中路中央隔离带地面、锦屏中路与中山路交叉口地面,每年更换不少于4次,合计840910株。840910株1.2元/株1009092元2396147元3标项3:汇诚南路、金钟路及零星区域公共绿地养护及草花种植摆放公共绿地汇诚南路(四明东路-山水桃源小区)113300㎡;县江(金钟桥以北)12000㎡;时代望府东侧10200㎡;金钟路228920㎡;东升公园10779㎡;茗山公园22800㎡;零星区域(包括新环卫处附近、滨江路、百川路、倪家碶河、新丰路、岳林东路、十亩亭弄、竹园路、前方路、大田路、桃源路、(惠政丽都,时代尚府,时代瑞府)三个小区西侧围墙边、南郊广场、岳林文化广场)35339㎡。433338㎡5元/㎡2166690元2380590元3标项3:汇诚南路、金钟路及零星区域公共绿地养护及草花种植摆放时令草花金钟路与金海路交叉口地面、金钟路(老波导门口)地面、金钟路与中山路交叉口地面、岳林文化广场(靠近中山东路)地面、南郊广场地面、岳林东路(惠政丽都附近)花箱,每年更换不少于4次,合计178250株。178250株1.2元/株213900元2380590元4标项4:RBD公园及零星区域公共绿地养护及草花种植摆放公共绿地长汀路23670㎡;清风路14627㎡;望悠路与大成河两岸22699㎡;RBD公园60000㎡;图书馆东侧口袋公园69418㎡;中央花园西侧口袋公园42417㎡;东西高压走廊46763㎡;老年大学旁籽播花海38000㎡;洪郎潭公园24952㎡;零星区域(包括茗山北路、本堂路、桃源路、中山路、南山北路、锦庭路、锦屏北路、西苑路、大成河、老年大学口袋公园、金钟楼附近)39886㎡。382434㎡5元/㎡1912170元2209788元4标项4:RBD公园及零星区域公共绿地养护及草花种植摆放时令草花RBD公园(靠近大成路)地面、长汀路与桥东岸路交叉口地面、长汀路与金钟路交叉口地面、锦屏北路(大成路-长汀路)中央隔离带地面、中山路与斗门路交叉口地面、中山路(桃源路-桥东岸路)地面、中山路(桃源路-桥东岸路)花箱、印象奉化花箱、洪郎潭公园二期地面、洪郎潭公园三期地面,每年更换不少于4次,合计248015株。248015株1.2元/株297618元2209788元5标项5:机场南路及零星区域公共绿地、行道树养护及草花种植摆放公共绿地金海路(金钟路-机场南路)36000㎡;机场南路(四明东路-启门河)254353㎡;斯张河26365㎡;零星区域(包括柏香路(机场南路-高速出口西侧)、天峰路、中山东路(金钟路—机场南路)、明化路(金钟路-瑞峰路)、奉港中学周边、)14746㎡。331464㎡5元/㎡1657320元2298802.8元5标项5:机场南路及零星区域公共绿地、行道树养护及草花种植摆放行道树城区行道树。13782株35.4元/株487882.8元2298802.8元5标项5:机场南路及零星区域公共绿地、行道树养护及草花种植摆放时令草花机场南路(岳林东路-明化路)地面,每年更换不少于4次,合计128000株。128000株1.2元/株153600元2298802.8元6标项6:锦奉大道及零星区域公共绿地养护及草花种植摆放公共绿地锦奉大道306905㎡;西河路6300㎡;中山公园51500㎡。364705㎡5元/㎡1823525元2392835元6标项6:锦奉大道及零星区域公共绿地养护及草花种植摆放时令草花中山公园正大门地面、中山公园正大门花箱、锦奉大道(宝化路-四明路)地面、锦奉大道(宝化路-江拔线)护栏隔离花箱,每年更换不少于4次,合计474425株。474425株1.2元/株569310元2392835元3.2)如新增绿地养护量在多个标项周边或交界处,由采购人确定该养护任务的分派,中标人须服从采购人的养护任务安排,不得有异议。3.1)在合同履行期间,各标项绿地养护范围除上述现可养护面积和待移交养护面积外,还包括养护地点及其周边。(3)各标项养护范围及新增绿地养护量划分的约定说明:(2)补植修复费用:因人为破坏或自然老化引起的绿化缺损且中标人能证明已尽到养护义务和责任的,面积在10㎡以上的,补植修复经采购人核实并书面认可后,按照审计审定价进行结算支付,未经采购人认可或核实的一律不予支付。苗木和材料费单价参考宁波市相应季度的苗木市场信息价及对应的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如无信息价的双方协商解决。以上缺损面积在10㎡(含)以下的,补植修复全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1)结算原则:若最终养护数量超过上表各标项数量合计的,按照上表各标项数量合计的中标金额进行结算。若最终养护数量未达到上表各标项数量合计的,按照中标综合单价结合最终养护数量,按实结算。(投标文件内提供承诺书)。特别说明:7.1)本款所指的临时占绿指绿地调整同时满足以下二个要求:(以采购人确认的工程量审批单为准)(7)临时占绿:如标项内养护绿地进行提升改造的,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并在提升改造后重新接管进行养护服务,养护服务费用不因养护成本的上涨或下跌等因素进行调整,中标人在报价中须充分考虑可能承担的报价风险。(6)如因城市建设等原因,造成合同履行期间,招标文件所列养护内容、面积、设施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则以实际工作量按各类别养护中标综合单价按实结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临时占绿”除外,以“临时占绿”规定的方式结算)。(5)以上各标项所列面积可能存在变动,采购人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对各标项绿地面积、行道树数量(如有行道树)、时令草花数量、花箱数量等设施量进行修正,养护区域交界以实际现场认定为准,合同执行以实际采购人移交的数量为准;(4)各标项存在尚未正式移交的绿地,所列面积为暂估量,单价暂按一级公园绿地或一级道路绿地标准计,标价时按照各标项所列的面积填报,养护时间按一年计算,具体养护费用按照实际移接管时间、核定的最终面积、核定的绿地类别等结算。(9)各标项包含黑麦草撒播、黑麦草日常养护费用,不包含黑麦草草籽采购费用,采购人根据黑麦草套播计划提供黑麦草草籽,套播时间和套播面积由采购人确定;(8)老年大学旁籽播花海要求一年三季以上,景观效果需满足采购人要求(适用于标项4)。7.2)结算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间,各标项有临时占绿,按照占用绿地面积、占用绿地时间和按各类别养护中标综合单价按季度结算,在季度养护费内扣减。如遇特殊情况,中标人和采购人双方协商后确定临时占绿扣减费用。②临时占用时间30天(含)以上;①临时绿地占用面积在100平米(含)以上;1、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因政府政策调整、机构变更调整或者其他不可抗拒等因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服务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补偿、赔偿责任。二、商务条款3、标项划分表详见下图:(11)时令草花密度要求不低于43株/㎡,花型小的要求64株/㎡,达到黄土不露天,草花更换要求一年不少于4次。所有标项草花费用按实计算。草花报价包括草花采购费、种植费、平整土地费,以及种植、浇水、拔草等养护草花所使用的器械材料的搬运、保险、税费等所有费用,单次时花养护期为本次栽植完成至下一期栽植开始前。(10)行道树树穴不再单独计算绿地面积,费用包含在行道树养护费用内,不另行支付;标项5所列的城区行道树以实际采购人移交的数量为准,在合同履行期间,行道树因养护不到位死亡及损毁的,中标人应予及时补种,所需费用原则上由中标人承担,如遇特殊情况,经中标人和采购人双方协商后确认费用承担方案。标项三、样U标项四和意项:标项五标项五标项六L标项三仙人洞公墓(2)绿地养护和行道树养护付款方式:2)进度款:在每一次草花大面积更换后付款一次,以实际发生且经审定的工程量为依据(需有甲方相关人员签字的计量单),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后,甲方按规定流程支付。进度款优先从预付款中扣除,预付款全部扣除后,另行支付进度款。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金融担保措施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1)草花种植摆放付款方式:3、付款方式:2、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4、履约保证金:为保障本合同相关条款顺利履行,中标人应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以中标人意愿为准。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开具正规、足额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具体支付日期以采购人财政资金到账之日起支付第一笔合同款。2)进度款:每月按月考核成绩核定当月服务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进度款(进度款优先从预付款中扣除,预付款全部扣除后,另行支付进度款)。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金融担保措施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6)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扣除情形:①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本合同被解除的,中标人除承担相关责任外,采购人还将罚没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②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给采购人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③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经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另行追索违约赔偿金。④中标人提供的服务须和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相符(合同中另有规定除外),如不符,并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履行合同规定义务期间必须保持有效,若发生履约保证金扣罚情形的,在扣罚后须补足履约保证金金额;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合同履行完毕,完成验收手续后一周内无息退还(如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相应补偿);3)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2)履约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等;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暂定总金额的1%;宁波市奉化区道路绿地养护质量考核实施细则考核办法附件:本项目投标报价方式采用“综合单价×数量”的方式进行报价。“综合单价”是指“全费用综合单价”,即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费、设备使用费、办公开支、办公经费等)、安全生产专项管理经费、利润、企业管理费及规费、税金等的全费用单价。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完成相应级别或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的综合单价及总价,应包含:草花费、行道树养护、绿化养护作业人员费用,人员工作服、人员所使用作业工具等各类耗材费,苗木成活、设施维护风险费(因管护不力引起苗木损毁、死亡,设施损坏等免费补齐和修复费用),管理费,养护作业车辆和设备折旧费及运行维护费,税金,利润及其他与本次采购相关的一切费用。6、投标报价组成: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含购买服务需交纳的所有税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所有市场风险及工程环境风险报价,除养护量及养护时间有增减外原则上不作任何调整。5、价格约定:合同履行期间,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报价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包括宁波市最低劳动工资的调整)的变动而调整。投标人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所有市场风险及工程环境风险报价。4、若区域无行道树养护内容,道路附属绿地内分枝点1.8米以上乔木以及大灌木(或孤植灌木)视为行道树进行考核。3、道路绿地:根据实际情况以500米道路两侧为一个考核点位,2、权重增加后,各细项扣完为止,不超额扣分,说明:1、考核类别(打勾明确)日常抽查(权重*1)□回头看(权重*2)□重点保障督察(权重*2)□区域:绿地名称:考核时间:项目考 核 评 分 办 法标准分得分(一)绿化养护质量标准70行道树养护1.1修剪、抹芽不及时,不规范,影响植株生长及景观效果的扣0.5分/株;树干分枝点过低,影响行车安全,扣0.5分/枝。10行道树养护1.2植株长势不良,水肥不及时,树型不佳,扣0.5分/株。10行道树养护1.3缺株、死树、残桩未及时处理扣,1分/株。5行道树养护1.4支撑不规范,不合理,铁丝裸露、内嵌、草绳腐烂等影响植株正常生长的,扣0.5分/株。5行道树养护1.5树木倾斜明显或倒伏,影响景观效果,扣0.5分/株。5行道树养护1.6树穴裸地、树穴破损、有明显杂草的,扣0.5分/处。5绿化带养护1.7绿篱、色块死(缺)株、断篱明显、水肥不及时、不整齐、老化,扣0.5分/m2。5绿化带养护1.8杂草、积水、藤蔓类覆盖,扣0.5分/m2;存在野树,扣0.5分/株。5绿化带养护1.9草坪、地被超过高度未及时修剪,缺株出现裸地,色块修剪不及时、不合理,扣0.2分/m2,5绿化带养护1.10草花更换不及时、植株密度不够、黄土裸露、残花败叶、整体景观效果不佳,扣0.5分/ m2。5植物保护1.11有严重病虫害为害的,乔灌木扣0.5分/株,绿篱,色块,草坪扣0.5分/m2;叶上有大面积虫粪虫网灰尘的扣0.5分/株。5植物保护1.12季节性防护措施不到位,不规范,影响植物正常生长的扣1-5分,如防冻防晒措施、涂白等。5(二)市容清卫及设施标准20设施维护2.1设施污损扣1分/处; 栏杆、小品等绿化设施破损扣1分/处。10清卫保洁2.2绿篱、树穴内存在绿化垃圾、其他垃圾扣0.5分/处。5清卫保洁2.3有卫生死角,有明显鼠洞,明显蚊蝇滋生地的扣1分/处。5(三)其他10其他3.1行道树树干上钉栓刻画、挂牌、架线等扣1分/处;吊挂、晾晒扣1分/处,严重影响景观的扣3-5分。5其他3.2 存在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占绿行为扣1-5分。5得分合计考核人员:3、公园绿地:根据实际情况以5000平方米为一个考核点位,花境、籽播花海及垂直绿化酌情扣减,2、权重增加后,各细项扣完为止,不超额扣分,说明:1、考核类别(打勾明确)日常抽查(权重*1)□回头看(权重*2)□重点保障督察(权重*2)□区域:绿地名称:考核时间:宁波市奉化区公园绿地养护质量考核实施细则项目考 核 评 分 办 法标准分得分(一)绿化养护质量标准65植物养护乔灌木养护1.1植株长势不良,水肥不及时,树冠不完整或偏冠扣0.5分/株。5 植物养护乔灌木养护1.2修剪不及时、不规范,影响植株生长及景观效果的扣0.5分/株。5 植物养护乔灌木养护1.3植株支撑不合理、不规范,铁丝裸露、内嵌、草绳腐烂等影响植株正常生长的扣0.5分/株。4 植物养护乔灌木养护1.4植株倾斜倒伏,影响景观效果扣0.5分/株。3植物养护乔灌木养护1.5缺株、死树、残桩未及时处理扣0.5分/株。3植物养护色块绿篱养护1.6修剪不合理、不及时、不规范,有明显窜枝、高度过高等现象扣0.5分/m2。6植物养护色块绿篱养护1.7有杂草、藤蔓覆盖、野株等现象扣0.5分/m2。5植物养护色块绿篱养护1.8死缺株、种植品种不统一、杂乱、密度不够扣0.5分/m2。5植物养护色块绿篱养护1.9生长不良、水肥不及时、老化严重的扣0.5分/ m2。4植物养护草坪地被养护1.10草坪未及时修剪或修剪不规范扣0.5分/ 10m2。3植物养护草坪地被养护1.11草坪、地被生长不良,反季节枯黄,大面积死亡的扣0.4分/10m2。4植物养护草坪地被养护1.12裸地、杂草、积水扣0.3分/m2。3植物养护草坪地被养护1.13草花更换不及时、植株密度不够、黄土裸露、残花败叶、整体景观效果不佳扣0.5分/m2。5植物保护1.14有严重病虫害为害的,乔灌木扣1分/株,绿篱、色块、草坪扣1分/m2;叶上有大面积虫粪虫网灰尘的扣1-5分;造成投诉及恶劣影响该项全扣。5植物保护1.15季节性防护措施不到位,不规范,影响植物正常生长的扣1-5分,如防冻防晒措施、涂白等。5(二)园容园貌养护质量标准20设施维护2.1“三乱”扣0.5分/处;硬质铺装积水扣0.5分/处。5设施维护2.2设施残缺、破损、污物扣1分/处;油漆脱落严重扣1分/处;有安全隐患的扣3-5分,出现严重事故则扣除该季度养护费用。5清卫保洁2.3绿化生产垃圾及其他垃圾扣0.5分/处,水面有漂浮物的扣0.5分/处。5清卫保洁2.4卫生死角扣1分/处,水域浑浊污秽扣1分/处,有明显鼠洞,明显蚊蝇滋生地的扣0.5分/处。5(三)其他15其他3.1人为毁绿扣0.5分/处,严重影响景观的扣3-5分;吊挂、晾晒扣0.3分/处,严重影响景观的扣3-5分。5其他3.2有擅自占用绿地现象扣5分;安全作业不规范、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扣3-5分。10得分合计 考核人员:2、道路绿地:根据实际情况以500米道路两侧为一个考核点位说明:1、公园绿地:根据实际情况以5000平方米为一个考核点位区域:绿地名称:考核时间:宁波市奉化区绿地养护质量重点扣款项目考核表4、栏目1.1-1.5专指各类乔木以及大灌木(或孤植灌木)。序号扣款项目扣款标准扣款金额1因踩踏、缺株、死株造成的裸地,严重影响绿地景观。1000元/次2垃圾、杂石、杂物未清理,形成卫生死角,严重破坏绿地环境。1000元/次3绿植修剪不及时现象,造成景观效果整体不佳。1000元/次4绿植修剪不规范,技术不达标,造成绿植景观严重损坏。1000元/次5因监管不到位,出现搭棚设摊、种菜、停车等占绿毁绿现象。1000元/次6未在限时或约定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或整改质量不达标。2000元/次7应急任务或重大活动期间保障不力或处置不到位。2000元/次8被上级通报(含市委、市领导督办件、市长信箱等)以及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问题。3000元/次9存在大面积未经审批占用绿地行为,行为严重且未及时上报。3000元/次10由于监管不力造成的严重安全责任事故。3000元/次扣款合计考核人员:二、考核时间和计分奉化区园林管理处对外招投标绿地。包括道路绿地、公园绿地、城区行道树等,按标项(区域)进行考核。一、考核对象根据《宁波市城区绿地养护管理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宁波市城市绿地等级标准》、《宁波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程》等相关标准、办法,结合具体实际,奉化区园林管理处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宁波市奉化区对外承包养护绿地考核扣款实施办法3、考核类别(打勾明确)日常抽查(权重*1)□回头看(权重*2)□重点保障督察(权重*2)□(2)支撑破损缺失、草绳等包裹物未及时松绑:每5处树木支撑不规范,算一次扣分。(1)乔灌木、色块绿篱、草坪未及时修剪:乔灌木枯死枝长度超过1米,3株以上算一次扣分;色块绿篱高度超出10厘米,每10㎡算一次扣分;草坪生长高度超出4厘米,每20㎡算一次扣分。1、以下问题每次扣减50元通过园林绿化抽查巡检、常态考核督查、区级智慧城管等渠道采集的绿化养护问题,按以下情况分级扣款:三、绿地养护问题扣费细则考核以每月为一个周期(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由奉化区园林管理处汇总扣款内容,并于每月28日前形成考核通报。扣款项目按季度结算,直接在季度养护费内扣减。(8)区级智慧城管通报问题涉及养管不到位:每月通报问题≥15件,按件扣减。(7)行道树因养护不到位导致树穴裸露:若区域明细里有行道树,每5个树穴算一次扣分。(6)乔灌木、色块绿篱、草坪出现病虫害防治不到位:每3株乔木、每10㎡色块绿篱、每20㎡草坪,算一次扣分。(5)裸地未及时复绿:有三处以上裸地面积超过≥1㎡,每处算一次扣分,人为踩踏导致裸地面积≥2㎡,算一次扣分。(4)绿地杂草高度超过10厘米,未及时清除:过高杂草每平方米超过5株,算一次扣分。(3)绿地小件绿化废弃物未及时清理:绿化废弃物面积≥1㎡或体积≥0.5m³,算一次扣分。(4)其他。(3)草花未及时更换、种植密度不达标:≥1㎡,算一次扣分。(2)乔灌木明显倾斜、倒伏(株):树木倾斜度超过10度,每周发现倾斜树木≥3株,按株扣减。(1)乔灌木、行道树死株未及时清理:每周发现死树≥3株,按株扣减。2、以下问题每(件、处)扣减100元(9)其他。(5)施工遗留环境卫生问题。(4)乔木移植、黑麦草套播等工程施工未按规定规范维护。(3)不及时清除管养公共绿地内的菜地:菜地面积≥2㎡,算一次扣分。(2)绿地内存在卫生死角:绿化废弃物面积≥5㎡或体积≥2m³,算一次扣分。(1)支撑构件嵌入植株:每周发现≥3株,按株扣减。3、以下问题每(件、处、次)扣减200元(3)凡是被市级检查发现到的安全隐患,每发现一处安全隐患扣款500元,以此类推。(2)整改质量不达标,存在敷衍现象。(1)“行走甬城”、市级智慧城管、区长热线等渠道通报问题涉及养管不到位,并且未在限时或约定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4、以下情况扣减500元(7)其他。(6)焚烧绿化垃圾、修剪物。②草花植株叶片无病虫害、叶面无虫斑斑点,植株种植盆土内无地下害虫等;①草花植株生长健壮、植株粗壮、分支点高度合理、叶片茂密、株型饱满,冠幅大小覆盖营养杯口(12号杯);(1)时令草花每次更换未提前上报种植计划,包括草花规格、品种、种植密度等,若采购的草花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可扣减相应养护经费。草花质量要求如下:5、其他(5)月度台账主要有植物养护、人员到位情况(附身份证复印件)、养护计划等,每月25日前上报下月计划,当月台账在下月8日前上报。未按时上报的,每次扣500元。(4)突发性事故(包含绿地未批开挖,不及时阻止、24小时内不报告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开挖绿地的情况或擅自作主同意占用)发现一处扣500元。(2)中标人项目经理不得兼任两个及以上养护区域(包括其它市、区绿化养护项目),一旦发现并证实存有类似情况,则扣除合同总价的1%,拒不配合调整的,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⑦草花植株整体花色鲜艳,单株上无其他杂色花朵(特殊品种除外)。⑥草花到货时整体开花率40%左右,无过多残花、败花;⑤草花植株高度适中,符合植物正常生长状态下的生长高度,无徒长、疯长等情况;④草花植株整体长势匀称,无明显偏冠、偏头现象;③草花植株下部不脱脚叶,无明显光杆现象;(8)发生绿地火灾,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扣当季养护费2000元;1000~500平方米的,扣当季养护费1000元;500~300平方米的,扣当季养护费500元;300-50平方米的,扣300元。(7)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农药品种根据国家规定最新标准,如违规使用发现,扣1000元/次。(6)所用的农药包装物要求集中送到指定农药废弃物回收点,未按要求处理的,每发现一次,扣当季养护费1000元/次。(5)乱堆乱倒园林废弃物被相关部门投诉或被查处的,每发现一次,扣当季养护费1000元/次;(4)因养护不到位,导致乔木死亡的,胸径15cm以下的扣500元/株,胸径15~20cm(含20cm)的扣1000元/株;因养护不到位,花灌木死亡的,扣200元/株;因养护不到位,乔灌木部分枯死,导致乔灌木整体景观效果丧失的视同死亡。(3)如果未响应招标规定的最低人员标准,随机抽查中,一个考核季度内,第一次检查每少1人扣除500元/人·月,累计二次,扣除每人1000元/人·月,以此翻倍类推。一、评标方法评分办法前附表内的“投标人”如未标注的统一按照“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理解。备注: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评标办法前附表(标项1、2、3、4、5、6均适用)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审因素评分标准说明技术、商务分(80分)1、项目整体策划及设想(2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包括草花种植摆放说明、行道树养护说明和绿地养护说明,所要达到的目标进行整体策划及设想,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整体策划及设想方案的适用性、合理性、全面性、针对性进行评议,满分2分。技术、商务分(80分)2、草花种植摆放实施方案(8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草花种植摆放实施方案包括实施方案计划安排的合理性、工作操作规定的适用性、作业流程的规范性、养护质量保障措施适用性进行评议,每项内容2分,满分8分。技术、商务分(80分)3、绿地养护实施方案(8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绿地养护和行道树养护(如有)实施方案包括实施方案计划安排的合理性、工作操作规定的适用性、作业流程的规范性、养护质量保障措施适用性进行评议,每项内容2分,满分8分。技术、商务分(80分)4、项目组成员配备及管理方案(14分)1)人员组成: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岗位设置、人员层次、工作经验、技能水平的适用性、合理性、专业性进行评议,每项内容2分,满分8分。2)管理方案:根据投标人建立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是否合理、切合实际、组织分工是否明确、是否能满足项目要求进行综合评议,每项内容1.5,满分6分。技术、商务分(80分)5、项目重难点分析及相应的解决方案(5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关键部分的技术措施方案进行综合评议,包括草花种植摆放实施要点、行道树养护实施要点(如有)、绿地养护实施要点有深入表述,对重点、难点解决方案,方案完整、安全、经济、切实可行、措施得力进行评议:项目重难点分析及相应的解决方案完整、详细、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5分;项目重难点分析及相应的解决方案细节上略有欠缺、但能满足采购要求的得3分;项目重难点分析及相应的解决方案不完整、细节上欠缺、针对性不强的得1分;无项目重难点分析及相应的解决方案不得分。技术、商务分(80分)6、应急保障措施及预案(5分)应急保障措施及预案包括节庆假日时期的应急保障措施及预案、防台防汛期时期的应急保障措施及预案、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措施及预案、上级迎检相关活动应急保障措施及预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保障措施及预案进行评议:应急保障措施及预案内容完整、详细、完全满足采购要求、针对性强的得5分;应急保障措施及预案内容细节上略有欠缺、但能满足采购要求的得3分;应急保障措施及预案内容不完整、细节上欠缺、针对性不强的得1分;无应急保障措施及预案内容不得分。技术、商务分(80分)7、安全管理方案(8分)安全管理方案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落实措施、安全标准管理体系、安全教育和培训方案,每项内容2分。安全管理方案内容是否完善、合理、是否对项目开展具有较强针对性、操作性进行评审,满分8分。技术、商务分(80分)8、重难点区域服务方案(6分)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重难点区域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议,包括有针对性的分析各区域重点难点、有针对性突出性的解决方法及措施、相应的解决方法及措施的适用性合理性进行评审,每项2分,满分6分。技术、商务分(80分)9、主要机械设备与工具装备(8分)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洒水车的得2分,配备运输车的得1分,满分3分。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新型机械设备(电动绿篱机、电动草坪机、电动喷雾器、电动高枝锯),配备其一的得1分;注: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设备购置发票,车辆、设备所有人与投标人必须为同一单位,否则不得分,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编入商务技术文件中。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其他相关设备(割草机、绿篱机、草坪打孔机等)、工器具的齐全性、功能性进行评议,每项2分,满分4分;以上所配备的设备必须编入商务技术文件,否则不得分。技术、商务分(80分)10、配套场所作业环境与后备苗木供给情况(10分)1)投标人自有200㎡米及以上固定工作作业场所的得2分,租赁的得1分;2)投标人拥有养护苗圃的适用性、拥有苗木养护基地的适用性及可提供的后备苗木适用性进行评议,每项2分,满分6分;3)对各投标人拥有养护垃圾处理场地情况,进行评议,满分2分。说明:自有场所提供林权证、土地证或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和相应的平面图、现场照片。租赁场所的提供租赁证明和所有人的林权证、土地证或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和相应的平面图、现场照片。技术、商务分(80分)11、合理化建议(4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可增加草花和绿地成活率的技术措施、提高草花造型效果及观赏时长的技术措施及相应合理化建议进行评议,技术措施合理、适用,每项2分,满分4分。技术、商务分(80分)12、业绩(2分)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绿化养护业绩的1个得1分,满分2分。说明:以上资料需提供书面合同,在投标文件业绩表中提供服务单位的名称及联系人,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内。价格分(2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参与评审价格=通过报价评审且有效的投标价格价格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20%×100投标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3.2商务技术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三、评标程序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评标标准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4.1.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报价评审。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1.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1.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没有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可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限期内不澄清说明补正或经澄清说明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4.2投标无效的情形。4.1投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3.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不适用)4.2.2.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影响效力的;4.2.2.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4.2.2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2.1.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签字、盖章影响效力的;4.2.1.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4.2.1在电子开评标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2.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4.2.2.7带“▲”的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2.6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4.2.2.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4.2.2.4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影响评审或者效力的、或者内容虚假的;4.2.2.3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身份证明与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不符的。4.2.3.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辅助功能项发生负偏离达/项(含)以上的;4.2.3.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4.2.3.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4.2.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2.2.10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或单价的。4.2.2.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4.2.4.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4.2.4.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4.2.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2.3.6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3.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4.2.3.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4.2.5.2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2.5.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进行网上报名、投标的;4.2.5其他无效情形:4.2.4.5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4.4投标报价中出现缺项、漏项或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4.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甲方:宁波市奉化区园林管理服务处承包合同奉化城区公共绿地养护(含草花种植和行道树养护)服务项目(标项)合同编号: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文本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甲方(发包人):宁波市奉化区园林管理服务处(以下简称甲方)(标项)承包合同奉化城区公共绿地养护(含草花种植和行道树养护)服务项目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宁波奉化乙方: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第一条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宁波市奉化区园林管理服务处(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2022年月日,宁波市奉化区园林管理服务处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奉化城区公共绿地养护(含草花种植和行道树养护)服务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宁波市奉化区园林管理服务处确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乙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第二条合同组成部分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地点。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为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服务。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2.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2.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2.2中标通知书;2.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养护面积:项目名称:标项合同作业内容3:绿地养护合同作业内容2:行道树养护合同作业内容1:草花种植摆放第三条项目概况(3)苗木补植。(2)绿化养护:乔木、灌木、草坪、地被、水生植物、立体绿化、草本花卉、行道树、黑麦草、花境等植物的日常养护(包括水肥管理、中耕除草、培土、修剪整形、涂白、病虫害防治和监测、去除枯死植株、树木扶正等)。(1)绿地、绿化设施日常巡查。第四条养护内容养护明细:见附件标项绿化养护工程量交接清单绿地养护标准:宁波市一级绿地养护管理标准。(9)重大活动保障(8)防疫防控(7)应急或突发事件处理(6)极端气候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高温等)(5)绿地保洁:绿地、水体等动态保洁,水体清淤。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标牌、驳岸等园林设施的保洁。(4)草花更换,花坛花境布置。(2)宁波园林绿化养护规范参照《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DB3302/T1117-2020)。(1)宁波园林绿化养护等级标准参照《城市绿地养护质量等级标准》(DB3302/T1016—2010)。1、标准规范第五条养护要求养护内容为涉及绿化养护、绿地管理等系统性工作,包括且不限于以上内容。双方对养护内容有详细约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对乙方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10)劝阻在绿地内开垦种植、晾晒衣物、捆绑树身等损害城市绿地行为2、基础要求(7)其它甲方认可的标准及规范,涉及养护规范、标准、文件如有更新,乙方须遵照最近版本执行。(6)宁波市奉化区对外承包养护绿地考核扣款实施办法。(5)宁波市奉化区绿地养护质量重点扣款项目考核表。(4)宁波市奉化区公园绿地养护质量考核实施细则。(3)宁波市奉化区道路绿地养护质量考核实施细则。④根据甲方要求对公共环境开展消杀工作,对设施做好消杀工作,使用药剂要求安全、环保。③城市家具和设施保洁做到干净整洁、无积尘,无积泥、无蜘蛛网,保持宣传牌等公共设施干净整洁。②绿地保持清洁,无积泥、无积水;季节性落叶时期酌情增加巡回次数或作业人员,及时清理绿地内枯死枝、落叶;及时清运绿地内的园林废弃物。①做好绿地、水体、城市家具、景观小品、附属设施等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清运工作。(1)保洁要求基础要求为本项目的部分要求,未列部分按照标准、规范、考核细则要求为准。④行道树养护(如有)包括修剪和常规养护两个分项。③及时上报月度、季度以及开展技术培训、演练活动的工作总结。②每月上报甲方当月养护工作完成量及下月养护计划(包含养护人员名单),并建立完整的养护技术挡案,填写养护日记。养护技术档案应包括:合理的养护工序;对乔木、灌木、花卉、草坪等植物不同习性的具体养护措施;根据养护期内不同月历的气候条件等因素提出合理的养护建议等。①按照养护项目要求的质量等级标准及养护技术规范,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绿化养护任务。(2)养护要求⑤园林废弃物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堆放,不得与固废垃圾等混合投放,打包、捆绑后转运至指定中转点或处置点,确保资源化利用。4)骨架形成期树木的修剪,应遵循留强去弱、兼顾方向的原则。对新种树或历经重截而萌发较多枝条的树木,进行修剪。3)复壮更新修剪,应在保留骨架枝的基础上,适当采取强修剪的方法,培育更新枝条;2)树木移植、抢险作业修剪,应在不影响树木成活的情况下进行,并至少保留二级以上骨架;1)防台风疏枝修剪,应以疏枝为主,不得修剪骨架枝,不得改变树木基本形态;此外,非常规修剪应符合下列要求:行道树修剪要求:正常养护作业时,不得对行道树进行强修剪,应剪除枯枝烂头、严重病虫枝、下垂枝、矛盾枝等,宜保持树冠圆整,树形美观。重点修剪对象是影响路灯、交通指示牌等公用设施功能发挥的行道树枝条,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修剪切口应平整光滑,无撕皮、撕裂现象,直径5厘米以上的切口应进行防腐处理。①绿地管理应做到无条幅、落地招牌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现象;对破旧损坏、未批先设或未按审批要求设置灯箱、招牌、条幅、宣传点及乱吊挂等现象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报告。(3)秩序维护要求⑦花境养护(如有)应当按照竣工图纸及清单(或移交时整体景观效果照片)按实养护,不可随意更换花境内品种、规格。⑥时令草花密度要求不低于43株/㎡,花型小的要求64株/㎡,达到黄土不露天,草花更换要求每年不少于4次。⑤对造型树(如有)进行精细养护,根据甲方要求及时进行园艺修剪,确保造型优美,充分表现整体景观效果。行道树常规养护要求:及时清理死树,缺空补种(因季节原因无法补植的,应经甲方同意后在适宜季节及时补植),扶正倾斜行道树,及时抹芽,施肥,浇水,冬季树干涂白,行道树树穴日常养护(树穴内无杂草,无绿化废弃物,无泥沙、小石块等堆积物),树穴内覆绿植物有缺损及时补植,铸铁盖板、胶彩石透水混凝土等非植物类树穴覆盖材料有缺损及时告知甲方,乔木支撑无破损、无明显锈迹,及时松放、拆除支撑,拆除树上钉、线、广告物等绑扎物体,根据树种情况定期防治病虫害,防汛防台防雪等作业内容。做好智慧城管案件、市民信访案件中涉绿问题等现场处理工作。处置率达到100%,及时处理率达到100%,收到智慧城管案件信息后,无特殊情况下,在12小时内完成案件派发,紧急案件2小时内完成案件派发工作。(4)智慧城管等案件处置⑤督促检查安全、消防和秩序维护工作,配合甲方及相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④对于建筑垃圾按规定处置,保持市容整洁、道路畅通、文明安全;对未经批准擅自倾倒、堆放建筑垃圾,擅自开墙破路、占绿施工作业、占绿堆放物料等违法违章行为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报告。③无条件配合区块整治工作,做好灾害性天气的应急抢险、人员转移及秩序维稳工作。②负责引导、指挥、安全巡视和突发事件处理工作。(6)安全文明作业④市级重大活动期间,须按照管理部门要求,配备足够人力、材料及机械参与重大环境应急保障,短时间内完成环境布置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现场执法或其他工作人员作业要求。③应急保障期间,响应及时,接甲方通知后立即配置完毕甲方所需人员数量,30分钟内将到达甲方指定现场,开始项目实施。②应急保障期间,根据甲方要求,及时上报人员备勤、物资储备、机械设备配备等情况。①各类应急预案完善,及时储备及更新对高温、干旱、台风、汛期、寒冻等极端气候的应急物资。(5)应急保障要求⑥养护作业规范,作业周边环境卫生保持良好。⑤养护须选择环境友好型农药类型,适时、适量、合理使用农药。④车辆及作业用围栏围护等应统一标识。③机械、车辆等设备作业人员均须经过专业培训,带证上岗,专人操作。②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统一穿戴工作服,绿化养护或夜间作业期间须穿着安全反光背心。①道路绿化养护作业时间符合交通管理规定,有效避开交通高峰期(7:00-9:30、17:00-19:30)作业。第七条养护质量和考核第三阶段合同:根据第二阶段合同履行情况及考核情况另行签订。第二阶段合同:根据第一阶段合同履行情况及考核情况另行签订。第一阶段合同: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第六条养护期限⑦机械作业合理选择时间,不得出现噪音扰民现象。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b.双方指定的仲裁或行政机构。a.本市行业协会或宁波市行业协会。(2)双方对养护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由下列种方式约定的机构进行鉴定。(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宁波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等级标准》(DB3302/T1016-2010)规定的一级绿地养护标准要求。1、养护质量1、甲方代表第八条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3)因养护不当造成的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损坏由乙方无偿补种修复。若乙方认为造成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者损坏的责任不在乙方,由乙方承担举证责任。(2)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1)乙方应认真按照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人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养护,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考核提供便利条件。2、养护考核2、乙方代表(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有必要时,甲方可更换甲方代表。如需更换甲方代表,甲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甲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履行约定的义务。(4)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甲方代表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3)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以书面发出,否则无效。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报告后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2)除甲方代表外,其他人员均无权向乙方发出任何指令。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代表亦不得委托他人代行职权。(1)甲方指定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义务。3、甲方工作(5)乙方代表不称职时,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建议撤换;收到甲方要求撤换乙方代表的通知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以称职人员替代。(4)乙方如需要更换乙方代表,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任乙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履行约定的义务。(3)乙方代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养护工作。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时,乙方代表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2)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1)乙方任命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6)按照本合同约定,检查、考核乙方的工作。(5)在乙方开展养护工作时,协调乙方与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包括养护范围内的游客)的关系。(4)组织召开养护作业要求交底会。(3)提供养护所需用水的接驳点,保证养护期间的需要。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购买及安装计量表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养护期间,甲方开户的水表水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水费由乙方承担。(2)提供养护范围内的园林景观设计图纸、以及养护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1)将养护工程区域内的树木、草坪、花卉、绿篱、水生植物、水体、园林设施及其它需要养护的设施,列明范围或清单,双方进行现场确认。(3)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养护区域的局部调整,保证绿化观赏的整体性,并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养护管理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表。(2)建立完善的养护班组,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根据合同约定,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和养护操作人员,并将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交甲方审批备案。(1)根据本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制定养护期内相应的总体绿化养护管理方案,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作为实施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方案后,应于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4、乙方工作(8)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7)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9)负责养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养护工作人员的餐饮、住宿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切实保障企业员工权益,不得拖欠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8)养护工具、车辆及大型机械设备的存放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7)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时,甲方可以另行委托他人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6)养护期间,做好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但甲方须在乙方进场前,将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情况向乙方进行交底。(5)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文明施工;对外开放的养护区域,处理好养护工作与游客的关系。(4)负责区域内各类植物养护及日常巡视检查,如发现各类苗木、设施有被损、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即进行补缺、恢复。配备专职巡查人员用于现场巡查。第九条养护方案及调整(14)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13)建立和健全养护管理档案,对养护管理工作中采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做好分析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并报送甲方备案。养护管理期满,将养护管理的所有档案资料及养护范围内的各类植物、设施完好地移交给甲方。(12)乙方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甲方口头或者书面的通知(整改通知书、维修任务单等)对养护范围内的绿地和设施进行养护整改的,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养护,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的月度养护经费中扣除。(11)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养护范围内绿地占用的审批前设施核对、审批后绿化移植、实时监管、事后复绿等工作。因行政审批开挖、占用绿地项目或其他原因临时核减养护面积的区域,乙方须继续纳入日常巡查监管范围,避免出现因违法施工造成的绿地性质破坏。(10)乙方应落实养护范围内绿地保护职责,及时制止或上报各类违法毁绿、占绿行为,避免造成公共绿地资源受损,由于非甲方原因(如偷盗等人为破坏行为)引起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苗木及配套设施)发生缺损的,乙方应予及时补植或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特殊情况(如大型恶意偷盗等破坏行为)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双方共同商议相关费用承担方式。(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一般要求第十条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3、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2、涉及重大活动或其他原因,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养护工作或调整养护方案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养护人员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乙方应遵从甲方要求。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因该项调整导致的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1、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养护管理方案和养护计划组织养护,接受甲方代表对养护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考核。(3)乙方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药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公害的药剂。乙方喷洒药物之前,须将喷洒时间、药物种类提前报甲方批准,按甲方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喷洒。瓜果类植物在挂果期间不得喷洒药剂,以防发生意外。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乙方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能够安全使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物品,应及时提请甲方予以修理或更换。对养护范围内的树林、水体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乙方应提请甲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禁止游泳等安全警告铭牌。(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道路或水体、防台防汛等工作时应自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安全防范(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养护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2)乙方应对其在养护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1)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4、事故处理(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施肥、沤肥。施肥、沤肥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1)养护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养护范围内的垃圾应按规定清理、外运。污水、废水未处理达标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或其它公共设施,以免造成污染。3、环境保护(2)合同期内价格说明:合同单价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的变动而调整。合同单价(大写):元/平方米;(小写):元/平方米。(1)本合同总价(大写):;(小写):。1、价款承包方式为全额经济责任承包,承包费用总价及单价包含人员工资、福利、补贴、社保、人身意外保险费用,养护机械、工具购置、租赁、维护费用,绿化养护、播种、补植、水电、管理费用,防汛防台、环境保障等应急费用,税金,利润等其他完成本项目绿化养护服务所需所有费用。第十一条合同价款与支付(有预付款)(1.2)绿地养护和行道树养护付款方式:2)进度款:在每一次草花大面积更换后付款一次,以实际发生且经审定的工程量为依据(需有甲方相关人员签字的计量单),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后,甲方按规定流程支付。进度款优先从预付款中扣除,预付款全部扣除后,另行支付进度款。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金融担保措施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1.1)草花种植摆放付款方式:(1)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2、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2)乙方收款账户: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以中标人意愿为准。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开具正规、足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具体支付日期以采购人财政资金到账之日起支付第一笔合同款。2)进度款:每月按月考核成绩核定当月服务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进度款(进度款优先从预付款中扣除,预付款全部扣除后,另行支付进度款)。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金融担保措施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1、合同价款及调整(草花种植摆放)承包方式为全额经济责任承包,承包费用总价及单价包含人员工资、福利、补贴、社保、人身意外保险费用,养护机械、工具购置、租赁、维护费用,绿化养护、播种、补植、水电、管理费用,防汛防台、环境保障等应急费用,税金,利润等其他完成本项目绿化养护服务所需所有费用。第十一条合同价款与支付(放弃预付款)开户账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1)合同价款: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元);2、合同价款及调整(行道树养护)(若有)在每一次花卉大面积更换后付款一次,以实际发生且经审定的工程量为依据(需有甲方相关人员签字的计量单),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后,甲方按规定流程支付。如合同未明确的附加工作内容及价格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经双方协商确定。(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如甲方因实际需要增加草花数量的,按每株元(中标价)计算。(1)合同价款: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元);(2)合同价款的计算如下:以所报综合单价为准,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及养护面积计算合同总价。本次绿地养护综合单价元/㎡·年。(1)本养护项目年度养护经费为(大写):人民币元(¥元),季度养护经费为(大写):人民币元(¥元)。3、合同价款及调整(绿地养护)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根据检查和考核结果,下一季度上旬按规定拔付相应养护经费。(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如甲方因实际需要增加行道树数量的,按每株元(中标价)计算。开户名称:开户银行:4、乙方收款账户:(4)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根据检查和考核结果,下一季度上旬按规定拔付相应养护经费。(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养护变更或者养护补救措施,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双方确认的计算合同价款的工作量清单或预算书,可作为合同附件。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扣除情形:①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被解除的,乙方除承担相关责任外,甲方还将罚没乙方履约保证金。②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给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③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经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另行追索违约赔偿金。④乙方提供的服务须和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相符(合同中另有规定除外),如不符,并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3、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履行合同规定义务期间必须保持有效,若发生履约保证金扣罚情形的,在扣罚后须补足履约保证金金额;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合同履行完毕,完成验收手续后一周内无息退还(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相应补偿);1、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方式(可以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等非现金形式),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的履约保证金。第十二条履约保证金开户账号:(4)甲方发现乙方提供或使用不符合约定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采取更换、重做等补救措施,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在乙方使用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当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质量负责。乙方在机械、材料、器具设备送达养护场地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清点。乙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数量、规格和品质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时,须承担违约责任。(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自行配置养护管理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乙方配置的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清单如下:。1、乙方自行准备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第十三条养护施工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3)甲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2)因甲方原因,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养护款超过天后,乙方可停止养护工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1、甲方违约责任第十四条违约责任(5)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应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增加的合同价款由乙方自行承担,减少的合同价款须从合同总价中核减。第十五条其他约定(4)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1)因乙方原因,养护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损失。2、乙方违约责任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养护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在每月考核的基础上对乙方养护质量开展全方位监管,遇重大活动、节假日,或上级布置各项重大任务时,根据保障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督查。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直接扣款形式,标准见《宁波市奉化区对外承包养护绿地考核扣款实施办法》,在季度拨款中予以扣除。甲方按照《宁波市奉化区道路绿地养护质量考核实施细则》、《宁波市奉化区公园绿地养护质量考核实施细则》等规定,每月采取定期普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合同期限内考核办法若有修改,则以新考核办法执行。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第十八条乙方破产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第十七条税费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15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第二十一条通知和送达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第二十条合同中止、终止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第二十三条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第二十二条计量单位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甲方名称(公章):乙方名称(公章):附件:标项绿化养护工程量交接清单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联系人:联系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住所:住所:电话:联系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住所:见证人(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传真:传真: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必须提供满足下列清单之一);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目录资格文件部分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5.分包意向协议(如有);4.联合协议(如有);3.3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1中小企业声明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我方参与奉化城区公共绿地养护(含草花种植和行道树养护)服务项目【招标编号:NBJX2022298G/FHZFCG(2022)284D】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奉化区园林管理服务处: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三)不存在以下情况:(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日期: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宁波市奉化区园林管理服务处的奉化城区公共绿地养护(含草花种植和行道树养护)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的,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日期: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公共绿地养护服务,属于建筑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说明: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标项1、2、3、4、5、6均适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行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1、农林牧渔业500≤Y<2000050≤Y<500Y<50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3、建筑业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300≤Z<5000Y<300Z<3004、批发业20≤X<2005000≤Y<400005≤X<201000≤Y<5000X<5Y<10005、零售业50≤X<300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V<200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V<100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10≤X<10050≤Y<1000X<10Y<5013、房地产开发经营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8000≤Z<12000010≤X<100100≤Z<8000X<10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10≤X<100X<10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奉化城区公共绿地养护(含草花种植和行道树养护)服务项目【招标编号:NBJX2022298G/FHZFCG(2022)284D】投标。联合协议日期:投标人(盖章):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四、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若成为奉化城区公共绿地养护(含草花种植和行道树养护)服务项目【招标编号:NBJX2022298G/FHZFCG(2022)284D】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日期:年月日四、价款或者报酬三、质量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七、其他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五、违约责任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日期:年月日……分包供应商名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2.投标函;1.符合性自查表;目录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9.技术响应表;8.商务响应表;7.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6.详细的公共绿地养护服务方案;5.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4.供应商情况表;备注:投标人自查表将作为投标投标人有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投标无效!符合性自查表12.其他资料(如有)。11.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0.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自查结论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 页3.1绿化养护作业人员配备要求:不低于一级公园绿地12000㎡/人,不低于一级道路绿地15000㎡/人的标准,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养护队伍的组建,并报采购人核定。在园林作业繁忙时配置足够的养护人员,并确保人员到位;在应急作业时,如需另行增加人员的,投标人亦需确保人员到位,费用不予增加;在园林作业闲暇时配备能满足生产的人员即可。投标文件内提供承诺书□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 页3.2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管理人员须在投标文件内列明,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缴纳时间为2022年9月、10月、11月)。提供项目经理和专职管理人员名单及社保证明□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 页3.3对绿地内设施因养护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养管者恢复原状或负责全额赔偿。投标文件内提供承诺书□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 页3.4绿地内苗木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养护不到位死亡,由养护单位按原苗木规格进行补植或按市场价格赔偿。投标文件内提供承诺书□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 页3.5结算原则:若最终养护数量超过上表各标项数量合计的,按照上表各标项数量合计的中标金额进行结算。若最终养护数量未达到上表各标项数量合计的,按照中标综合单价结合最终养护数量,按实结算。投标文件内提供承诺书□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 页4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通过□不通过5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通过□不通过2.1资格文件: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奉化城区公共绿地养护(含草花种植和行道树养护)服务项目【招标编号:NBJX2022298G/FHZFCG(2022)284D】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奉化区园林管理服务处:投标函2.1.3.3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1.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1.3.1中小企业声明函;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必须提供满足下列清单之一)2.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1.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2.2投标函;2.2.1符合性自查表;2.2商务技术文件:2.1.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5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1.4联合协议(如果有);2.2.8商务响应表;2.2.7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详细的公共绿地养护服务方案;2.2.5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2.2.4供应商情况表;2.2.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3.1开标一览表;2.3报价文件2.2.12其他资料。2.2.11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2.10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2.2.9技术响应表;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3.3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2.3.2投标报价明细表;日期: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5、其他补充说明:。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告知。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奉化城区公共绿地养护(含草花种植和行道树养护)服务项目【招标编号:NBJX2022298G/FHZFCG(2022)284D】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奉化区园林管理服务处: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奉化城区公共绿地养护(含草花种植和行道树养护)服务项目【招标编号:NBJX2022298G/FHZFCG(2022)284D】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奉化区园林管理服务处: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日期:年月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特此告知。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日期: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统一信用代码注册资金投标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手机项目负责人姓名电话技术职称员工总人数:其中高级职称员工总人数:其中中级职称员工总人数:其中各类注册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账号经营范围备注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日期: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服务网点名称地址注册资本金其中:投标人出资比例员工总人数其中:技术人员数经营期限售后服务协议售后服务内容工作业绩服务承诺业务咨询电话传 真负责人联系电话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自行阐述。详细的公共绿地养护服务方案日期: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商务响应表(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响应或偏离说明12……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技术响应表日期: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响应或偏离说明12……日期: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日期:序号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间12345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奉化区园林管理服务处: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奉化区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2.投标报价明细表;1.开标一览表;目录报价文件部分日期:单位:人民币元标项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奉化城区公共绿地养护(含草花种植和行道树养护)服务项目【招标编号:NBJX2022298G/FHZFCG(2022)284D】的实施。宁波市奉化区园林管理服务处、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一、开标一览表4.其他资料(如有)。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总价(元/年)合同履行期限1奉化城区公共绿地养护(含草花种植和行道树养护)服务项目标项 公共绿地养护服务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因政府政策调整、机构变更调整或者其他不可抗拒等因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服务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补偿、赔偿责任。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6、评审时以年度报价进行评审。5、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3、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在“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一栏中,货物类项目填写规格型号(包括生产厂家或品牌、规格型号),服务类项目填写具体服务。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备注:1、投标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一致。二、投标报价明细表(标项1)日期: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序号标项内容子项数量合计综合单价报价单项费用投标报价1标项1:高速出口及大成路公共绿地养护及草花种植摆放公共绿地186811㎡1标项1:高速出口及大成路公共绿地养护及草花种植摆放时令草花1463800株2投标总价(元/年)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3、按年进行报价。实际合同经费按照养护时间按实结算。2)绿地养护综合单价最高限价:5元/年/㎡;1)草花种植摆放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2元/年/株;2、项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草花种植摆放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2元/年/株;2、项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备注:1、投标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一致。投标报价明细表(标项2)日期:序号标项内容子项数量合计综合单价报价单项费用投标报价1标项2:县江两岸及城区零星区域公共绿地养护及草花种植摆放公共绿地277411㎡1标项2:县江两岸及城区零星区域公共绿地养护及草花种植摆放时令草花840910株2投标总价(元/年)投标报价明细表(标项3)日期: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3、按年进行报价。实际合同经费按照养护时间按实结算。2)绿地养护综合单价最高限价:5元/年/㎡;序号标项内容子项数量合计综合单价报价单项费用投标报价1标项3:汇诚南路、金钟路及零星区域公共绿地养护及草花种植摆放公共绿地433338㎡1标项3:汇诚南路、金钟路及零星区域公共绿地养护及草花种植摆放时令草花178250株2投标总价(元/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3、按年进行报价。实际合同经费按照养护时间按实结算。2)绿地养护综合单价最高限价:5元/年/㎡;1)草花种植摆放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2元/年/株;2、项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备注:1、投标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一致。2、项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备注:1、投标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一致。投标报价明细表(标项4)日期:投标人(盖章):序号标项内容子项数量合计综合单价报价单项费用投标报价1标项4:RBD公园及零星区域公共绿地养护及草花种植摆放公共绿地382434㎡1标项4:RBD公园及零星区域公共绿地养护及草花种植摆放时令草花248015株2投标总价(元/年)日期: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3、按年进行报价。实际合同经费按照养护时间按实结算。2)绿地养护综合单价最高限价:5元/年/㎡;1)草花种植摆放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2元/年/株;2)绿地养护综合单价最高限价:5元/年/㎡;1)草花种植摆放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2元/年/株;2、项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备注:1、投标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一致。投标报价明细表(标项5)序号标项内容子项数量合计综合单价报价单项费用投标报价1标项5:机场南路及零星区域公共绿地、行道树养护及草花种植摆放公共绿地331464㎡1标项5:机场南路及零星区域公共绿地、行道树养护及草花种植摆放行道树13782株1标项5:机场南路及零星区域公共绿地、行道树养护及草花种植摆放时令草花128000株2投标总价(元/年)投标报价明细表(标项6)日期: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3、按年进行报价。实际合同经费按照养护时间按实结算。3)行道树养护综合单价最高限价:35.4元/年/株。序号标项内容子项数量合计综合单价报价单项费用投标报价1标项6:锦奉大道及零星区域公共绿地养护及草花种植摆放公共绿地364705㎡1标项6:锦奉大道及零星区域公共绿地养护及草花种植摆放时令草花474425株2投标总价(元/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3、按年进行报价。实际合同经费按照养护时间按实结算。2)绿地养护综合单价最高限价:5元/年/㎡;1)草花种植摆放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2元/年/株;2、项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备注:1、投标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一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备注:请各投标人务必填写此表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日期:投标人(盖章):采购人及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投标单位是否为宁波企业企业划分标准类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提供的货物是否本企业制造货物原产地国别提供的货物是否为节能清单产品提供的货物是否为环境标志清单产品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是否本企业提供日期:投标人(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共绿地养护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