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抽检招标变更公告(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阜新市知识产权局.)2023)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抽检购买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抽检购买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11-17 至 2022-11-23

撰写单位:
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赵乐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抽检购买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900-017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抽检购买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受疫情影响,本项目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2年12月07日14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06日 11时2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投标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文件(U盘)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数字认证(CA认证)证书、电子设备等进行解密(解密时限:解密开始起30分钟内),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后果自负。 特别提醒: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开标现场人员,须按照阜新市对重点地区管控原则执行。(详见每日阜新市对重点地区管控原则) 对确需开展、按规定应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的采购活动,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停业务或疫情原因无法开展的,可在其他平台或本公司进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新渠路1号

联系方式:
0418-6691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145号3号门

联系方式:
0418-2656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夏女士

电话:
0418-265677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抽检购买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辽宁省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
阜新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1月17日 18:09

首次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16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夏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418-2656777

采购单位
辽宁省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新渠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8-6691509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145号3号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8-265677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药品抽检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