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物招标变更公告(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3)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部分房屋建筑物公开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发稿时间 :2023-02-07】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部分房屋建筑物公开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受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拟将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的盘锦职业技术学院部分房屋建筑物公开招租(项目编号:LPCQ202302001)进行线上竞价,现邀合格竞买人参加本次竞价活动。
转让方: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一、转让标情况

包段编号

包段名称

底价

保证金

竞价方式

标的概况

01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部分房屋建筑物公开招租

83000.00

16000.00

线上

为满足学院师生正常办公教学及生活的通讯使用,学院拟对房屋建筑物(三栋楼屋顶,面积共30平方米),进行公开招租。 租期:合同时长为三年,租金按年支付。其中第一年租金由承租方缴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第二年、第三年租金由承租方缴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二、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及其组成的联合体,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买。

2、其他条件:  无 
三、项目标的展示情况

包段

展示

展示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展示地点

展示说明

01



2023年02月16日08:30:00

何老师 19904276111

盘锦市大洼区正邦路999号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2月16日,17日,20日法定工作日早8点30分至16点30分为展示期。

 
四、登记流程
1、竞买人首先在“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系统(产权交易)”上注册成为竞买人。(网址链接http://39.97.6.153:8088/login?cloudid=170&systemType=assets)
2、用注册成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交易系统。
3、用“竞买人身份”在国有产权登记模块按包段进行登记。
4、交纳交易保证金。
五、竞买保证金、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1、竞买保证金
1)登记成功后,可登录系统通过“保证金管理”菜单获取保证金缴纳账号并查看相关信息。

2)投标保证金缴纳:根据获取的账号信息按相关规定从竞买人基本账户(如是自然人,需使用本人银行卡)汇出。
3)缴纳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根据银行提供的缴纳信息回执,自动调整标段的保证金缴纳状态,可随时查看保证金缴纳状态。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登记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1日 16:30
5)交易保证金未缴纳或缴纳不足,则无法竞拍(建议提前交纳保证金,避免银行系统延迟影响竞拍,竞买人自行承担风险)。
6)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项目竞得人后,竞得人需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合同价款,在确定付清合同价款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的保证金。如竞得人拒不签订产权转让合同或不履行合同,其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其他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竞得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竞得人须于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缴纳成交款。
六、竞价时间和竞价程序:
请竞买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进入竞买人“在线报价”功能页面,按照竞价规则:
 01于2023年02月22日09:00:00至2023年02月22日10:00:00进行自由报价。之后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  3分钟。
七、联系方式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项目联系人、电话:04278650097   
操作流程电话:04278650093
投诉质疑电话:04278650037
财务电话电话:04278650032
八、注意事项
以上内容若有变更,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网址链接http://202.97.171.175/)上发布公告,请投标人关注。
合格竞得人需办理CA锁后在“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系统”中签订合同。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2023年02月0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建筑物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