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招标变更公告(新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381-ZXXD-C2023-0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应急能力提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2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原公告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3日09:30分,现因需要开标时间更改为2023年3月10日09:30分
开标时间(原):2023年3月3日09:30分
开标时间(现):2023年3月10日09:30分
开标地点(原):“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开标地点(现):“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新沂市新华路67号
联系方式:17712193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兴迅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钟吾路19号
联系方式:18251675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云
电    话:18251675115

五、附件

1.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应急能力提升)采购文件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应急能力提升)采购文件.docx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应急能力提升)采购文件.docx

新沂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新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代理机构:江苏中兴迅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3年2月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受新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江苏中兴迅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应急能力提升)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发布公告方式进行采购。如贵单位有意与本单位合作,请按以下要求参加磋商。第一章项目说明一、采购人:新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项目名称: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应急能力提升)三、项目编号:JSZC-320381-ZXXD-C2023-0004四、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五、供应商资格条件: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5.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5.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2)查询渠道包括: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诚信江苏”网(http://www.jscredit.gov.cn/);④“诚信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⑤“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磋商结束前;(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六、项目预算金额:42万元,本项目不接受超过42万元以上报价。七、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采购需求》。八、合同草案条款: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合同草案条款》。九、报价要求:1、供应商报价为要约,采购人无承诺表示时视为未成交,采购人认为必要时可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或采取其它方式采购。2、按照《磋商报价表》要求填写首次报价: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磋商报价表》。3、报价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有漏报或不报的,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本项目的报价中而不予支付。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第二章招标代理服务费十、中标金额货物服务工程收费上限100万以下1.50%1.50%1.00%最高5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100万~500万1.10%0.80%0.70%最高5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500万~1000万0.80%0.45%0.55%最高5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l000万~5000万0.50%0.25%0.35%最高5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5000万~l亿0.25%0.10%0.20%最高5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1亿~5亿0.05%0.05%0.05%最高5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5亿~10亿0.035%0.035%0.035%最高5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10亿~50亿0.008%0.008%0.008%最高5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50亿~100亿0.006%0.006%0.006%最高5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100亿以上0.004%0.004%0.004%最高5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说明: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各社会代理机构不另外收取采购文件制作售卖费用。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费率(%)4.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5.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如高于5万元,按5万元(PPP项目按10万元)收取。6.定点类等无金额或事先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采购预算为1元的项目,中标(成交)金额按100万元计算。7.以上价格为协会指导价,双方也可以协商定价。8.账户信息公司名称:江苏中兴迅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沂分公司开户银行: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32038100110100002557639.代理费用低于5000元的,按照5000元收取。10.代理费用由中标(或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公司支付。第三章响应文件十一、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第一部分基本要求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电子响应文件要求(1)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响应时间,使用“政府采购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投标人应凭CA数字证书以及的能够登录“苏采云”系统的笔记本电脑,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3年03月10日北京时间9:30分(4)供应商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原件扫描上传。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①登录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②“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重新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详见附件)。投标客户端工具及供应商操作手册可访问徐州市政府采购网,选中“业务工作”,“下载专区”进行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2)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售价:免费。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2)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的;(3)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4)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响应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5、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1)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交换数据电文。在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规定回复时间。(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没有在规定的回复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将认为投标人拒绝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二部分响应文件的组成(一)《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二)《磋商报价表》(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三)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的特定条件:无(四)其他文件,包括: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将被拒绝)(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或提供供应商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5)制造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请上传至系统企业报价折扣证明处并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注:中小微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中小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请上传至系统企业报价折扣证明处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具体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上传至系统企业报价折扣证明处并加盖电子签章。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3、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4、偏离表(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6、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注: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非必须提供)。7、供应商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非必须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8.所报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注:(1)所报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范围的,响应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报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审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9.所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注:(1)所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印发)范围的,响应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报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审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第四章磋商相关说明十二、评审程序:本项目报价采用二轮报价,投标人应凭CA数字证书以及自备的能够登录“苏采云”系统的电脑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轮报价,如未报价,以第一轮报价为评审价。二轮报价报价时间为10分钟。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技术方案)优劣(得分)顺序推荐。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按响应无效处理。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相关内容和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特别说明:《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十三、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评审标准:本项目选用综合评分法,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评分细则》十四、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十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章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合同签订等十六、成交结果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以上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十七、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提供有效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同时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八、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九、成交结果公告自在采购结果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法定网站发布成交公告,将采购结果告知采购当事人,成交结果在徐州政府采购网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上公布。采购人名称:新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彭浩轩联系电话:1771219338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兴迅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沂市钟吾路19号联系人:薛云联系电话:18251675115第六章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二十、《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第七章询问和质疑二十一、询问和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投诉网上平台,请登陆江苏政务服务网站(http://xzxy.jszwfw.gov.cn),选择新沂市--个人服务--按部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在线办理前须注册江苏政务服务网站帐号)。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薛云联系电话:18251675115地址:新沂市钟吾路19号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彭浩轩联系电话:17712193385地址:新沂市新华路附件二十二、附件:附后1、《评分细则》2、《采购需求》3、《报价表》4、《偏离表》5、《投标函》6、《承诺书》7、《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中小企业声明函》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合同草案条款》评分细则评审因素评审因素细化和量化价格部分(30分)价格( 3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投标人所投产品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或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全部为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以投标人提供的《分项价格表》、《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相关材料为准),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该投标人的评审价格=《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100%-10%)。注: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苏采云”系统内“询标澄清”界面要求其在评审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澄清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澄清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澄清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澄清说明或者澄清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技术部分(37分)所投车辆的技术参数(13分)对投标文件中《所投车辆的技术规格(技术性能)》进行评分。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附件2《采购需求》的得13分;2.每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的,从基本分中减1分;本项最高得13分,最低得0分。技术部分(37分)所投车辆的其他配置(24分)对配置的实用性、舒适性、安全性评价。实用性(8分):实用性强得5-8分;实用性较强得1-4分;实用性不强得0分;舒适性(8分):舒适性强得5-8分;舒适性较强得1-4分;舒适性不强得0分;安全性的全面性(8分):很全面得5-8分;较全面得1-4分;全面性较差得0分。本项最高得24分,最低得0分。商务部分(33分)交货时间承诺(5分)30天及以上不得分,每提前1天得3分,提前2天及以上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最低得0分。商务部分(33分)售后服务方案(28分)质保期(4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附件2《采购需求》的,得2分;低于招标文件附件2《采购需求》的,得0分;优于招标文件附件2《采购需求》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最低得0分。商务部分(33分)售后服务方案(28分)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后的售后服务(24分)对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价。全面性(8分):全面具体详实得5-8分;较全面得1-4分;不全面得0分;针对性(8分):针对性强得5-8分;针对性较强得1-4分;针对性不强得0分;可行性(8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得5-8分;可行性一般得1-4分,可行性欠缺得0分。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24分,最低得0分。说明:《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采购需求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应急能力提升)项目编号:JSZC-320381-ZXXD-C2023-0004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三、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超过42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税金、运费、安装、施工、检验、培训、售后服务、评审支出、投标人的利润等其他一切必须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数量汇总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1商旅型汽车辆2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项目技术要求详细技术参数要求:1.车身结构:4门9座2.颜色:白色3.车辆轴距:≤3600mm4.发动机形式:直列、四缸、增压中冷、缸内直喷5.驱动方式:前置前驱6.悬挂系统:悬麦弗逊独立悬挂,后悬钢板弹簧非独立悬挂7.制动系统:前盘后盘8.变速器:自动变速器9.排量(L):≤210.汽油标号≥92号11.环保标准≥国Ⅵ12.发动机升功率(Kw/L):≤8813:转向系统:液压助力六、项目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项目报价应包括所提供产品价、税金、运费、安装、施工、检验、培训、售后服务、评审支出、投标人的利润等其他一切必须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二)验收1、采购人以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合同为依据,成立验收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验收,中标(或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预验收方案。2、采购人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验收,无行业标准的按地方或企业标准验收,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予以配合。涉及安全、消防、环保、货物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采购人须约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项目验收。(三)质保、维修及售后服务1.本项目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内项目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的,中标(或成交)人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所需费用均由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2.中标(或成交)人须设有7×24小时售后维修服务电话,负责解答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如设备(或货物)出现故障电话响应无法解决,中标(或成交)人必须在接报修电话后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问题,且故障修复时间不大于1个工作日。4.如标的物使用复杂,中标(或成交)人必须给予免费培训,直到采购人能够熟练使用为止。(四)供货时间、地点和方式1.签订合同后,30日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2.质保期满后,中标(或成交)人可以提供优先的有偿售后服务及按不高于报价文件中主要配件、易损件清单所报价格、供应原厂零配件等。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服务(如果有)。七、其他(一)货款方式:验收合格三个月付清货款。3.报价表(一)磋商报价表本次为首次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数量单项总价(小写)总价(大写):报价说明:1、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报价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3、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4、如最后报价未列明单价,则最后所报各项单价计算方法为:(最后报价/最初报价)*各项最初报价的单价。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二次报价由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里提交。(2)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JSZC-320381-ZXXD-C2023-0004项目名称: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应急能力提升)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品制造企业名称(全称)产品制造企业的划分(注明: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单位单价.....................总价合计(即《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中型、小型和微型和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总价合计:其中:“小型和微型和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总价合计:供应商(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说明:1.中小微企业的划分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的条件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3.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算出“小型和微型和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总价合计”。注: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2.供应商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源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投标人名称(盖电子签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偏离表项目编号:JSZC-320381-ZXXD-C2023-0004项目名称: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应急能力提升)序号偏离内容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正/负/无)偏离说明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与磋商文件的技术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磋商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名称(盖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投标函致:根据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姓名)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投标人承诺并同意如下:1.投标人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插入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投标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5.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6.投标人同意在授予合同后,按照投标资料表中的有关规定向公证处支付公证费。8.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传真: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承诺书致:江苏中兴迅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应急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81-ZXXD-C2023-0004)要求,本供应商正式提交以下首次响应文件。承诺书;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大中小企业、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自测或企业规模类型徐州工信(2)磋商报价表;(3)偏离表;(4)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响应文件。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我单位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兹宣布同意如下:一、完全承担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如有偏离,将全部填写在偏离表中)。二、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及所有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其负责。三、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本供应商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四、所供服务保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性能和安全标准,无权利瑕疵。五、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六、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七、源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的《磋商报价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源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确定。八、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同意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日期:7、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托人:先生(女士)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应急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以我单位名义所为的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单位承担。()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委托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受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附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先生(女士)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系()的法定代表人。我本人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应急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法人以我单位名义所为的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单位承担。无转委托权。特此证明。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备注:法人参与本项目时使用(法人身份证正反面附后)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在参加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应急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谈判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9、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如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其提供服务的投标报价不能享受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如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中标候选或中标资格,有权终止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1.合同草案条款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中兴迅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应不少于并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各方:采购人(以下称买方):供应商(以下称卖方):联系人:联系人:一、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买方”系指从事本招标项目所述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卖方”系指前附表中所述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3)“合同”系指买方与卖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方与卖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4)“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5)“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完成本项目供货及安装项目应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6)“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测试、提供技术服务、培训和其他所有的卖方应承担的义务。2、标的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商、产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及合同价(见合同专用条款)3、技术性能卖方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技术规格、内容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相应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4、专利权及版权(1)卖方对买方提供的业务资料、技术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扩散。(2)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卖方及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卖方负全部责任。5、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6、验收(1)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买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和交付使用后7日内提出。(2)买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①买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卖方应负责按照买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买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买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6(1)款所规定的验收期的,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②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对于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由买方邀请法定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参加验收人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付款(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2)卖方应按照与买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单据,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①发票;②买方加盖公章证明交付使用合格的验收证明文件;③《中标通知书》;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3)具体的付款方式及期限(见合同专用条款)。8、伴随服务(1)卖方应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除交付标的物外,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①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②提供货物安装和维护所需的工具;③在合同中卖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护,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④在货物交货现场就设备的安装、调试、启动、运行、维护等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9、质量保证(1)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必须遵守各种国家和部颁标准和有关规定。(2)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达到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3)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经过合法渠道进货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本项目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开发、编制、工艺或选型等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4)在交货之前,卖方应对提供的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精确和全面的检测,并出具证明产品有投标文件相符的证明书和质量检验证书。投标书所规定的品牌型号不得变更,如特殊原因确需变更,则要求证明替代品更优、更好且价格不得变动。(5)交付使用前出现任何不合格情况,一律退换新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货物损坏和性能不合格(非使用不当原因造成),除买方同意修复者外,可以退换新品。(6)根据第三方技术机构测试、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性能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7)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主动协助买方对货物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8)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9)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卖方全部承担。达不到项目规定的技术指标,卖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每超期1天,扣合同金额的3%:累计超期5天,买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10、违约责任(一)质量瑕疵与索赔(1)买方有权根据质检部门或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向卖方提出索赔。(2)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①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②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卖方必须降低货物的价格;③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货物、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二)履约延误与赔偿(1)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和提供服务,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和提供规定的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买方和见证方(如有)。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4)除合同条款第11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每天计收0.3%合同总额,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误期货物或总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1、不可抗力(1)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的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买方和卖方商定的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30天以上时,买方有权终止与卖方的合同,买方也可以和卖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2、税费本项目交付买方验收合格前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履约保证金(无)14、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1)在采购合同履行中,买方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卖方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2)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如确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买方、卖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一致,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解除合同。(4)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在下列情况本下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①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③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5)在买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6)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卖方中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中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5、合同转让或分包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6、争端的解决本合同签订后所发生的经济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买卖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要诉讼的,在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7、合同生效(1)合同应在买方、卖方签字,并在卖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如约定)后生效。(2)本合同至少一式五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代理机构留存一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8、合同附件(1)合同附件包括:①买方发布的招标文件;②卖方提交的投标报价文件;③《中标通知书》;④买方和卖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2)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相互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二、合同专用条款1、货物名称、型号及规格、制造商、产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及合同价序号货物名称型号及规格制造商产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合 计     合计人民币(大写):本合同价为人民币元整(小写:¥)。与交货有关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内,买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1)交货时间:(2)交货地点:(3)交货方式:3、验收买方采用合同通用条款6验收(2)中的()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4、付款(1)付款方式:(2)付款时间:5、履约保证金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小写:¥)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退还给卖方。签约各方:甲方(盖章):年月日乙方(盖章):年月日甲方法定代表(签字):乙方法定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