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程招标变更公告(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2023)



璧山农村联网公路项目(一期)——黛山大道南延线二期工程(BSQ23C00062)采购更正公告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区本级)

璧山农村联网公路项目(一期)——黛山大道南延线二期工程(BSQ23C00062)采购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6月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SQ23C0006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璧山农村联网公路项目(一期)——黛山大道南延线二期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6月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补充公示“璧山农村联网公路项目(一期)——黛山大道南延线二期工程竣工结算项目”合同格式
更正日期: 2023年6月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区本级)
采购经办人:万老师
采购人电话:13436014166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369号1号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秦洁
代理机构电话:19942219281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宏声北路12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洁
项目联系人电话:19942219281

五、附件

璧山农村联网公路项目(一期)——黛山大道南延线二期工程竣工结算项目(更正版).doc
璧山农村联网公路项目(一期)——黛山大道南延线二期工程竣工结算项目(更正版).doc
附件:璧山农村联网公路项目(一期)——黛山大道南延线二期工程竣工结算项目合同.docx
附件:璧山农村联网公路项目(一期)——黛山大道南延线二期工程竣工结算项目合同.docx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璧山农村联网公路项目(一期)——黛山大道南延线二期工程竣工结算项目

最高限价:900000.00

数量:1

单位:项

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璧山农村联网公路项目(一期)——黛山大道南延线二期工程竣工结算项目项目号:BSQ23C00062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五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四、磋商有关说明-3-五、磋商保证金-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七、其它有关规定-5-八、联系方式-5-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7-一、项目一览表-7-二、项目概况-7-三、服务内容-7-四、竣工结算造价咨询服务报价限价-7-五、委托咨询服务费支付标准-8-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7-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9-二、报价要求-9-三、付款方式-9-四、知识产权-9-五、其他-9-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0-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0-二、评审标准-12-三、无效响应-14-四、采购终止-1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6-一、磋商费用-16-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6-三、磋商要求-16-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7-五、成交通知-18-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8-七、采购代理服务费-19-八、签订合同-19-九、项目验收-20-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0-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21-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2-一、经济部分-23-二、服务部分-24-三、商务部分-26-四、资格条件-28-五、其他资料-33-附件一:供应商信息卡-39-附件二: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表-40-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璧山农村联网公路项目(一期)——黛山大道南延线二期工程竣工结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名称最高报价折扣(折)磋商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璧山农村联网公路项目(一期)——黛山大道南延线二期工程竣工结算项目1011其他未列明行业备注:本项目参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附表1、附表2的表列对应标准的70%最为最高限价。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报名期):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9日。2.报名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填写完整后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传至1376528157@qq.com邮箱。未按要求进行报名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可不予接受。(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壁城街道向阳街242号(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局一楼会议室)(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6月14日北京时间14:00(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4日北京时间14:30(八)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6月14日北京时间14:30注: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递交以下手持件资料:①“供应商信息卡”(格式详见附件),内容填写完整,加盖公章;②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据或保函,加盖供应商公章;③递交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④递交《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表》,加盖供应商公章;说明:相关原件递交起止时间:如果磋商文件要求必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其递交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一致(逾期不予受理)。五、磋商保证金(一)保证金递交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并汇至下列账户,转账(汇款)时需备注“保证金-BSQ23C00062”,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保证金账户及缴纳金额:缴纳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户 名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大足支行账 号50050100434100000290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原件送至代理机构备案;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收到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咨询电话:吴老师023-43300991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联系人:万老师电话:13436014166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369号1号楼(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秦老师电话:023-4376468819942219281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宏声北路12号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一、项目一览表名称数量/单位备注璧山农村联网公路项目(一期)——黛山大道南延线二期工程竣工结算项目1项二、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璧山农村联网公路项目(一期)——黛山大道南延线二期工程竣工结算项目(二)送审金额:643693907.49元(三)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四)建设内容:璧山农村联网公路项目(一期)——黛山大道南延线二期工程起于接以建黛山大道南段,终点止于以建的黛山大道南延线(一期)工程与108省道的平交叉路口处。本工程公路等级为公路一级兼市政主干道一级,道路全长7.65公里,其中道路总长为6884.6米,4座桥梁总长为765.4米,设计时速60km/h,路幅宽度为46.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形式为:4cm厚SMA-13沥青玛蹄脂碎石上层面+6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中面层+8cm厚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下面层+2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厚4%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20cm厚3%水泥稳定碎石加强层。主要包括拆除原有水泥混凝土路面、拆除结构物;新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等工程内容。三、服务内容对璧山农村联网公路项目(一期)——黛山大道南延线二期工程竣工结算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四、竣工结算造价咨询服务报价限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费标准(定额计价方式)序号收费项目计费基数收费标准序号收费项目计费基数500万元以下501-1000万元以内1001-5000万元以内5001万元-1亿元以内1亿元以上1工程 结算审核基本收费建筑、市政、园林送审工程造价(%)0.400.350.300.200.151工程 结算审核基本收费安装、装饰、维修送审工程造价(%)0.700.600.450.350.251工程 结算审核审减效益费审减额(%)4.54.003.503.002.50(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费标准(清单计价方式)序号收费项目计费 基数收费标准序号收费项目计费 基数500万元以下501-1000万元以内1001-5000万元以内5001万元-1亿元以内1亿元以上1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基本收费建筑、市政、园林送审工程造价(%)0.350.300.250.200.151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基本收费安装、装饰、维修送审工程造价(%)0.600.500.400.300.251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审减效益费审减额(%)3.503.002.502.001.50说明:1.咨询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2.工程结算审核审减效益费的审减额为送审项目审增审减品迭后的审减额。3.以上表列对应项目标准的70%即为本次投标最高限价。五、委托咨询服务费支付标准委托中介机构审核费用分为结算审核基本费和审减效益费。具体如下:(一)结算审核基本费分类管理。一个委托项目有建筑、市政、园林、安装、装饰、维修等多个子工程项目的,付费标准相同的合并计算付费基数,将委托项目分为两类,即建筑、市政、园林(含公路、水利和大型平场土石方)为一类,安装、装饰、维修为一类。(二)结算审核审减效益费1.审减额在500万元及以下的,审减效益费在10万元以内的按计算金额支付,对超出10万元部分按计算金额的50%支付。2.审减额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审减效益费在20万元内的按计算金额支付,对超出20万元部分按计算金额的40%支付。3.审减额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审减效益费在45万元以内的按计算金额支付,对超出45万元部分按计算金额的30%支付。4.审减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审减效益费用在60万元以内的按计算金额支付,对超出60万元部分按计算金额的20%支付。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二)服务地点:重庆市璧山区。(三)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对成交供应商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进行验收。二、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为折扣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其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费用(包括工资、劳保、医疗、福利、津贴、保险等费用)、设施设备费、一般办公费、特殊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考核费等全部费用。三、付款方式(一)按时完成本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后1个月内支付咨询服务合同约定标准计算服务费的80%;(二)完成审核相关资料移交,并配合璧山区财政局完成电子、纸质档案资料归档后1个月内支付咨询服务合同约定标准计算咨询服务费的20%。四、安全责任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安全操作规则、保证自己人身安全;非因采购人原因,成交供应商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或成交供应商对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六、其他(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该项目的全程监督。(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名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2名评审专家组成。(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三)投标保证金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磋商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全部内容。3响应程度审查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提示:请慎重考虑是否推荐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供应商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该种情况的处理方式予以明确。)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15%)15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投标报价折扣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投标报价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比如报价折扣8.0折、8.5折、7.0折,以7.0折为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折扣为8.0折的供应商投标报价得分=(7/8)×15%×100=13.13。2服务部分(60%)60针对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实施方案、组织管理体系、内控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措施、进度安排及计划、保密措施、档案及资料管理等内容,根据方案内容进行评审。完全包含以上要求内容,实施方案详细、组织管理体系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健全、进度计划安排合理、保密及档案资料管理措施周全为优得30分;基本包含以上要求内容,实施方案比较详细、组织管理体系比较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比较健全、进度计划安排较为合理、保密及档案资料管理措施比较周全为良得20分;未完全包含以上要求内容,实施方案一般详细、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基本健全、进度计划安排一般合理、保密及档案资料管理措施基本周全为差得10分。2服务部分(60%)602.对项目的目标,工作思路、内容、重点、风险及管控措施等进行评分。项目目标明确、思路清晰、重点及风险管控措施全面为优得20分;项目目标比较明确、思路比较清晰、重点及风险管控措施较为全面为良得12分;项目目标及思路简单、重点及风险管控措施较一般为差得2分。2服务部分(60%)603.对本项目服务人员安排的合理、责任、岗位分工、人员行业规范要求等进行评分。人员安排合理、岗位分工明确、人员综合素质高为优得10分;人员安排比较合理、岗位分工比较明确、人员综合素质较高为良得6分;人员安排不够合理、岗位分工不够明确、人员综合素质一般为差得1分;3商务部分(25%)251.人员资质(20分)供应商委派本项目结算审核注册造价师须有土建工程或交通运输工程两类专业的执业资质,且所提供审核服务的注册造价师至少为3人,其中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至少1人,得20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相应人员的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或证书注册信息查询网页截图以及2023年4月本单位为相应人员参保的社保证明(新成立公司或新入职员工可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人员的相应信息采购人有权予以核验,如核验信息为虚假信息,取消中标资格)3商务部分(25%)252.其他(5分)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委托服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接过区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提供委托服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应商须将业绩合同原件带至磋商现场供磋商小组查验,若提供虚假材料,取消中标资格。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候选供应商的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磋商。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联合协议,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磋商和澄清。共同联合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及协议合同金额,并将共同联合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联合体业绩计算,按照共同联合协议分工认定。6.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拒绝该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二)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为:10000.00元(三)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户 名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大足支行账 号3100096019200111969注: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以转账(汇款)形式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并在银行转账(汇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代理服务费-BSQ23C00062”。成交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八、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九、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璧山农村联网公路项目(一期)——黛山大道南延线二期工程竣工结算项目合同委托单位(甲方):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被委托单位(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璧山农村联网公路项目(一期)——黛山大道南延线二期工程竣工结算项目政府采购磋商文件》及乙方响应文件,甲方就璧山农村联网公路项目(一期)——黛山大道南延线二期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委托乙方实施,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该合同:一、审核组织乙方派出土建工程或交通运输工程两类专业的执业资质,且所提供审核服务的注册造价师至少为3人,其中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至少1人,其他人员须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同时编制详细、针对性强的结算审核实施方案报甲方审查备案。二、审核质量严格按现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三、完成时限乙方从与甲方完成书面审核资料交接手续次日起天内提交结算审核实施方案,天内初次踏勘现场,天内提交结算审核初步审核意见,180天内提交正式结算审核报告。四、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因乙方过错导致审核结论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2.甲方应当对乙方的审核业务及时予以指导和监督。(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因为甲方的原因未按时完成约定的工作,不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应当按时完成约定的工作,执行国家有关准则和约定的质量标准,审核中发现被审核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重大缺陷或者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应及时报告甲方,接受甲方的领导和监督,信守其它承诺。3.审核结束时,乙方将审核实施方案、审核取证记录、审核证据、审核工作底稿、审核结果等审核期间形成的全部资料按甲方审核档案的要求装订归档并移交甲方。4.乙方应当严格遵守行业执业操守,严格执行国家、市规定的有关纪律要求、廉洁要求和保密要求,审核报告及相关内容不得对外提供,不得用于与审核无关的事项。5.乙方有按有关规定需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告知甲方,并予以回避。6.乙方不得将审核事项转包、分包他人。五、审核费用及付款办法、时间委托中介机构审核费用分为结算审核基本费和审减效益费,审核费按渝价[2013]428号文附表1、附表2表列对应标准的%执行,具体计算如下:(一)结算审核基本费分类管理。一个委托项目有建筑、市政、园林、安装、装饰、维修等多个子工程项目的,付费标准相同的合并计算付费基数,将委托项目分为两类,即建筑、市政、园林(含公路、水利和大型平场土石方)为一类,安装、装饰、维修为一类。(二)结算审核审减效益费1.审减额在500万元及以下的,审减效益费在10万元以内的按计算金额支付,对超出10万元部分按计算金额的50%支付。2.审减额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审减效益费在20万元内的按计算金额支付,对超出20万元部分按计算金额的40%支付。3.审减额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审减效益费在45万元以内的按计算金额支付,对超出45万元部分按计算金额的30%支付。4.审减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审减效益费用在60万元以内的按计算金额支付,对超出60万元部分按计算金额的20%支付。六、违约责任(一)一方未履行约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因乙方过错导致审核结论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不支付审核费用。(三)乙方或乙方派出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条款,甲方有权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七、解决争议的方式(一)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二)无法协商解决的,向璧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八、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一)审减投资额以建设单位签字认可的项目结算审核情况汇总表为准。(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九、协议生效(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授权人(签字):主审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时间:时间:开户名:开户名: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折扣为折,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附件一:供应商信息卡项目名称(分包):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投标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该“供应商信息卡”由供应商在现场递交(内容填写完整或打印并加盖公章,不得装入密封投标文件内)。附件二: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表项目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单位地址代理机构: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注:该“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表”由供应商在现场递交(内容填写完整或打印并加盖公章,不得装入密封投标文件内)。璧山农村联网公路项目(一期)——黛山大道南延线二期工程竣工结算项目合同委托单位(甲方):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被委托单位(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璧山农村联网公路项目(一期)——黛山大道南延线二期工程竣工结算项目政府采购磋商文件》及乙方响应文件,甲方就璧山农村联网公路项目(一期)——黛山大道南延线二期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委托乙方实施,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该合同:一、审核组织乙方派出土建工程或交通运输工程两类专业的执业资质,且所提供审核服务的注册造价师至少为3人,其中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至少1人,其他人员须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同时编制详细、针对性强的结算审核实施方案报甲方审查备案。二、审核质量严格按现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三、完成时限乙方从与甲方完成书面审核资料交接手续次日起天内提交结算审核实施方案,天内初次踏勘现场,天内提交结算审核初步审核意见,180天内提交正式结算审核报告。四、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因乙方过错导致审核结论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2.甲方应当对乙方的审核业务及时予以指导和监督。(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因为甲方的原因未按时完成约定的工作,不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应当按时完成约定的工作,执行国家有关准则和约定的质量标准,审核中发现被审核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重大缺陷或者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应及时报告甲方,接受甲方的领导和监督,信守其它承诺。3.审核结束时,乙方将审核实施方案、审核取证记录、审核证据、审核工作底稿、审核结果等审核期间形成的全部资料按甲方审核档案的要求装订归档并移交甲方。4.乙方应当严格遵守行业执业操守,严格执行国家、市规定的有关纪律要求、廉洁要求和保密要求,审核报告及相关内容不得对外提供,不得用于与审核无关的事项。5.乙方有按有关规定需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告知甲方,并予以回避。6.乙方不得将审核事项转包、分包他人。五、审核费用及付款办法、时间委托中介机构审核费用分为结算审核基本费和审减效益费,审核费按渝价[2013]428号文附表1、附表2表列对应标准的%执行,具体计算如下:(一)结算审核基本费分类管理。一个委托项目有建筑、市政、园林、安装、装饰、维修等多个子工程项目的,付费标准相同的合并计算付费基数,将委托项目分为两类,即建筑、市政、园林(含公路、水利和大型平场土石方)为一类,安装、装饰、维修为一类。(二)结算审核审减效益费1.审减额在500万元及以下的,审减效益费在10万元以内的按计算金额支付,对超出10万元部分按计算金额的50%支付。2.审减额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审减效益费在20万元内的按计算金额支付,对超出20万元部分按计算金额的40%支付。3.审减额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审减效益费在45万元以内的按计算金额支付,对超出45万元部分按计算金额的30%支付。4.审减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审减效益费用在60万元以内的按计算金额支付,对超出60万元部分按计算金额的20%支付。六、违约责任(一)一方未履行约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因乙方过错导致审核结论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不支付审核费用。(三)乙方或乙方派出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条款,甲方有权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七、解决争议的方式(一)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二)无法协商解决的,向璧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八、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一)审减投资额以建设单位签字认可的项目结算审核情况汇总表为准。(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九、协议生效(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授权人(签字):主审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时间:时间:开户名:开户名: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