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 施工总承包结算审计核查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变更公告(荆门市漳河新区综合办公室2023)
报名时间:2023-06-27 00:00:00 ~ 2023-07-03 23:59:00
投递时间:2023-07-06 09:00:00 ~ 2023-07-07 09:00:00
开标时间:2023-07-07 09:00:00
交易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区:掇刀区
预算金额:27.47万元
响岭居民点五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结算审计核查造价咨询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HXQZFCG2023(CS-003)-003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响岭居民点五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结算审计核查造价咨询服务
3、首次公告日期:2023-06-27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第一章磋商公告第四项响应文件提交中”1.开始时间:2023年7月7日8点 00分(北京时间)“改为”1.开始时间:2023年7月6日9点 00分(北京时间)”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荆门市漳河新区综合办公室
地址: 荆门市漳河新区国华汇金中心B座
联系人: 李巧
联系方式: 135813329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荆门市掇刀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荆门市掇刀区官堰湖大道88号
联系方式: 0724-6820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任晓强
电话: 18672176868
竞争性磋商文件-20230705155038394.docx
竞争性磋商文件-20230705155038394.docx
响岭居民点五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结算审计核查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计划函号:漳财采计[2023]94号项目编号:ZHXQZFCG2023(CS-003)-003采购人:荆门市漳河新区综合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荆门市掇刀区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6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采购文件2四、响应文件提交2五、开启2六、公告期限3七、其他补充事宜3八、联系方式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二、供应商须知9(一)总则9(二)磋商文件9(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0(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五)磋商程序14(六)成交与签订合同17(七)质疑和投诉18(八)政府采购政策19(九)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20(十)其他要求20(十一)适用法律20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21第四章合同草案23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25一、评审方法25二、评审程序25(一)资格审查表25(二)符合性检查表27(三)详细评审27三、编写评审报告29(一)评审报告的内容29(二)评审报告的签署29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30资格自查表31评标导航表33一、磋商书及附件35(一)磋商书35(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7(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8(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39(五)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41二、报价一览表42三、技术文件42三、商务文件44(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4(二)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45(三)资质证明文件46(四)业绩证明文件47(五)拟派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情况表48(六)拟派其他主要人员配备情况表49(七)信誉、荣誉状况证明文件50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51(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51(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52(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53(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4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响岭居民点五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结算审计核查造价咨询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dd.hbncp.co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HXQZFCG2023(CS-003)-0032.采购计划备案号:漳财采计〔2023〕94号3.项目名称:响岭居民点五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结算审计核查造价咨询服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27.47万元6.最高限价:27.47万元7.采购需求:结算审计核查造价咨询服务8.合同履行期限:90天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须提供相应材料)。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3日(网上报名后可24小时在线获取)。2.地点: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dd.hbncp.com.cn)网上报名后下载。3.方式:(1)网络获取:登陆网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dd.hbncp.com.cn),进行主体机构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上传响应文件等一系列操作。供应商应在此网站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办理电子签章;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2670975061或2372645290)。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3年7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3年7月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3.地点: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dd.hbncp.com.cn)进行上传递交。五、开启1.时间:2023年7月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2023年7月7日09点00分至09点30分,进入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供应商不用到开标现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20%(工程项目为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对应的5%和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2.“政采贷”线上申请渠道:登陆掇刀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218.200.85.85:9999/duodao)申请。3.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dd.hbncp.com.cn)。4.本项目采取远程异地评标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荆门市漳河新区综合办公室地址:荆门市漳河新区国华汇金中心B座联系人:李巧联系方式:1358133297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荆门市掇刀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荆门市掇刀区官堰湖大道88号联系方式:0724-682066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任晓强电话:18672176868荆门市掇刀区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6月26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采购人荆门市漳河新区综合办公室2.2监管部门掇刀区政府采购办公室2.3采购代理机构荆门市掇刀区政府采购中心2.5磋商供应商满足第一章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2采购代理服务费0元6.3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7.1踏勘现场不组织,有需要自行前往 组织集中踏勘时间:/ 集中踏勘集合地点:/联系人:/ 联系方式:/10.4对多包采购的规定无有:/12.1备选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 接受备选方案 13.1联合体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接受联合体 14.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4.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无 有:*****15.1证明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证明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所有相关规定的内容。16.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60日历日17.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电子响应文件: 1 份;格式:PDF;将磋商响应文件及单独的报价文件分别转换为两个电子版文件(PDF格式),按磋商文件中描述的电子签章要求,在平台上加盖电子签章后依次上传。供应商应上传清晰的投标文件,PDF格式且目录页码能进行相应的跳转18.4样品无有: 样品名称:*****样品数量:*****19.1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内容。22.1磋商小组人数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22.2评审专家的产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其他:***** 25.4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方式本项目按照第(1)条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本项目适用第(2)条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26.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本项目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27.4成交通知书的领取时间成交通知书与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以后即可领取。28.1履约保证金无有: 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29.1质疑期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人:任晓强,联系电话:0724-6820668。30.1质疑回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接 受3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内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详见本项目预算金额33.4价格扣除比例货物类服务类 工程类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20%(货物服务20%,工程5%)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33.5优惠措施资金支付期限优惠措施:掇财采发〔2021〕20 号预付款比例优惠措施:掇财采发〔2021〕20 号其他优惠措施:掇财采发〔2021〕21 号33.6所属行业根据工信部 统计局 发改委 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4.1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依据财库[2019]19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性采购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截图,未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非强制性采购内容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截图(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34.2采购环保产品政策依据财库[2019]18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环境标志产品查询截图(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九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十付款方式采取据实结算原则,中标价为合同最高限价。按照《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标准收费》标准计算,计算公式:结算费用=(基本收费+多计结算价款金额*8%)*20%,若计算费用高于合同最高限价,按合同最高限价结算;计算费用低于合同最高限价,按计算费用据实结算。十一其他要求造价单位与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和该项目预算、财政评审、结算审核等造价单位应主动回避。十二其他补充事项本项目采取远程异地评标1.除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7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2.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本次磋商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监管部门”:本次磋商的监管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供应商”是指获取本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磋商供应商”是指(1)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条件。(3)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中初步审核的供应商。2.6“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3.工程、货物及服务3.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3.2“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3.3“服务”是指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4.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服务费支付标准和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5.1本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2)供应商须知(3)项目采购需求(4)合同草案(5)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6)响应文件的格式(7)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8)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2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通知。7.现场踏勘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7.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7.3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7.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8.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8.2除非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9.1供应商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六章要求。注:响应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顺序编写页码。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0.1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对本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本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0.3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如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供应商自定。10.4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注意本次采购对多包采购的规定,多包采购的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5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及模板编制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并签署电子签章,用于投递。10.6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从磋商响应文件中将“报价一览表”、“报价组成情况表”另行组成报价文件。10.7将磋商响应文件及单独的报价文件分别转换为两个电子版文件(PDF格式),按磋商文件中描述的电子签章要求,在平台上加盖电子签章后依次上传。10.8响应文件在签章页面的右上角,使用标注功能对文件添加标识,点击标注目录里的审查项或评分项后,再点击响应文件相应内容的首页即可,标注成功时被标注页面左上角有一个****图案,标注栏也会出现X按键;如响应文件中无响应内容或无法标注的可以不标注。10.9响应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10.10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10.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10.12如因磋商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10.1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上传清晰彩色扫描文件,PDF版本)11.磋商报价11.1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2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磋商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1.3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磋商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11.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11.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1.6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2.备选方案12.1是否允许备选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有备选方案的,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备选方案,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3.联合体13.1本次采购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次采购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告无效。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4.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详见第六章“资格证明文件”。14.2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除本须知14.1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14.4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15.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5.1证明报价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响应文件有效期16.1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6.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17.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网上上传,无需装订(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在本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后文件会自动加密。18.2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前,进入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dd.hbncp.com.cn)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将视为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18.3供应商应在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dd.hbncp.com.cn)注册,并获取电子云签章。19.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19.1截止时间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首次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间。本次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迟交的响应文件交易平台将在递交截止时间到达后,关闭递交文件的入口,届时将无法递交文件。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1.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需要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2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21.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五)磋商程序22.磋商小组22.1采购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现行法律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评审。评审专家的产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事先抽取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3.磋商代表23.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经磋商小组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磋商。24.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4.1在正式磋商前,磋商小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25.磋商25.1根据财办库〔2020〕29号文件要求,将磋商方式由现场磋商改为网络远程磋商,具体参与网络远程磋商的注意事项及会议纪律详见附件。25.2磋商准备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步骤及方法集体与单一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5.3视频磋商1)供应商在开标时间之后,可以登录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dd.hbncp.com.cn)(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网页或进入“一毂清风”微信小程序接受代理机构的磋商邀请。2)3.1.2.1网页版“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视频磋商①使用网页版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时,需要使用QQ浏览器或者谷歌浏览器登录自己的账号即可(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账号及密码),台式机还需要配备摄像头以及麦克风(台式电脑须具备扩音设备,笔记本电脑已配备视频通话功能的,则无需另配);②磋商视频邀请前,代理机构利用平台通知视频会议功能,平台会拨出视频邀请电话(0713-8115800),供应商接听电话后需立即在电脑上登录报名此次项目的平台账号,等待视频磋商邀请。等待期间不能关闭网页或退出账号,否则无法接收到磋商视频邀请。③代理机构发来磋商邀请时,电脑会持续发出铃声,同时平台右上角弹出接受视频的确认弹窗,供应商点击接收即可加入视频。3.1.2.2“一毂清风”小程序视频磋商①若磋商代表身边没有电脑,或者电脑不具备摄像头、麦克风等视频条件时,可以选择使用微信小程序。在微信搜索框中搜索“一毂清风”并进入小程序,或扫描下方二维码S①使用平台账号登录;在保持小程序在当前且不息屏的情况下,代理机构发来磋商邀请时,手机会持续发出铃声,接受后即可使用手机与评审小组进行视频商谈。磋商过程中,进入视频会场的代表不得接打电话。使用微信小程序视频时可能会被外部电话打断视频,应立即挂掉电话等待呼叫。25.4参与磋商的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原件以供磋商小组线上核验身份。25.5参与磋商的人员应包含商务、技术代表,参与磋商人员数量不超过3人。使用平台账号登录;在保持小程序在当前且不息屏的情况下,代理机构发来磋商邀请时,手机会持续发出铃声,接受后即可使用手机与评审小组进行视频商谈。磋商过程中,进入视频会场的代表不得接打电话。使用微信小程序视频时可能会被外部电话打断视频,应立即挂掉电话等待呼叫。25.6参与磋商的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原件以供磋商小组线上核验身份。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6.1本项目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项目具体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详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26.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有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认可。(六)成交与签订合同27.确定成交供应商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7.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推荐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27.4成交通知书的领取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签订合同28.1磋商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在签订合同前交纳履约保证金。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8.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8.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质疑和投诉29.质疑29.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5)提出质疑的日期;(6)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30.质疑回复3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31.投诉3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1.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八)政府采购政策3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32.1除非《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特殊规定,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应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33.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供应商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将对供应商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依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执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34.1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2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九)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十)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十一)适用法律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人名称:荆门市漳河新区综合办公室2、项目名称:响岭居民点五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结算审计核查造价咨询服3、项目地点:响岭居民点五期4、采购预算价:27.47万元,最高限价:27.47万元(超过此价格无效)5、响岭居民点五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结算审计核查造价咨询服务概况:(1)响岭居民点五期项目的基本情况。该项目位于健生路以北,高雄路以东,凤凰小区以西,总建筑面积139493.26m2,结算价为30803.89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图纸设计、场地平整、土方工程、建筑结构工程、砌筑工程、二次装修工程、外立面装修工程、电气及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及室外配套市政工程等。(2)工作内容:本次主要对响岭居民点五期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工程造价方面进行审计核查。(3)工作要求: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提供专业人员,在指定的位置按照审计工作要求提供造价咨询服务,服务结束后由专业人员将工作内容进行汇总反馈给所在公司进行审定确认并出具结论。二、采购方式及要求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服务期:90日历天3、采购内容:响岭居民点五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结算审计核查造价咨询服三、技术要求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T823—202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范》、CECA/GC3-2010《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四、工作要求坚持依法审核、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从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造价咨询行业规范、准则进行作业,认真服务,恪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保守项目有关机密,不得损害委托人及他人合法权益。全面配合审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五、人员要求1、人员要求1.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工程类高级职称且取得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注:造价工程师是指《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2018〕67号)实施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实施后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1.2拟派项目组成员应至少6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2人,具备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4人,且土建、安装各不少于1人。1.3服务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及驻场造价人员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经过委托人同意,且变更人员的配备标准不得低于响应文件中的原有人员,否则视为违约,每更换一人次,咨询人向委托人支付5000元违约金;2、人员技术说明造价工程师是指《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2018〕67号)实施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实施后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第四章合同草案根据《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合同书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签订合同地点:本合同由(以下简称“需方”)与(以下简称“供方”)签订。供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需方提供如下货物(服务):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1.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条款,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2.需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金额,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3.供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实施周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货物(服务),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4.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4.1磋商文件(编号:);4.2供方成交的响应文件(副本);4.3合同书;4.4合同条款;4.5(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发出的成交通知书;4.6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5.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6.货物(服务)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及数量详见磋商文件的要求及供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7.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在磋商文件中有明确规定。8.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人民币9.实施时间和地点本合同中货物(服务)的实施时间、地点在磋商文件中有明确规定。10.合同生效本合同经供、需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11.合同的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需方执份,供方执份;副本一式份,需方执份,供方执份,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壹份备案。需方:供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税号:税号: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一、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方法:磋商小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推荐。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二、评审程序(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具有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分别提供以上4项网页截图加盖公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备注: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有效、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2.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二)符合性检查表序号审核内容1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2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3磋商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规定;4响应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5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6供应商未有下列任一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备注:1.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一响应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2.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3.满足要求的条款打“√”,否则为“×”。4.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三)详细评审内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技术部分(45分)咨询工作方案 (35分)供应商拟派项目组人员数量、专业结构、工作经验、职责分工等情况进行综合比较打分,最高得5分。5技术部分(45分)咨询工作方案 (35分)咨询工作方案(1-6分):审核方案编制:从审核实施方案全面性、完整性等方面评分。方案内容完整,全面得4-6分;实施方案基本完整、主要工作要点基本详细得1-3分。 6技术部分(45分)咨询工作方案 (35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核(1-4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核措施健全完整并且针对性强得3-4分;一般得1-2分。4技术部分(45分)咨询工作方案 (35分)主要隐蔽工程及工程验收的审核(1-5分):主要隐蔽工程及工程验收的审核措施健全完整并且针对性强得4-5分;一般得1-3分。5技术部分(45分)咨询工作方案 (35分)工程进度款的审核(1-5分):工程进度款的审核措施健全完整并且针对性强得4-5分;一般得1-3分。5技术部分(45分)咨询工作方案 (35分)工程索赔的审核(1-4分):工程索赔的审核措施健全完整并且针对性强得3-4分;一般得1-2分。4技术部分(45分)咨询工作方案 (35分)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1-6分):方案内容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5-6分;方案合理可行的3-4分;方案一般得1-2分;6技术部分(45分)服务质量承诺及罚则 (5分)提供审计项目的服务质量接受主管部门和业主归口部门指导和监督的承诺及罚则; 1技术部分(45分)服务质量承诺及罚则 (5分)提供审计项目的保密措施承诺及罚则; 1技术部分(45分)服务质量承诺及罚则 (5分)提供审计项目的反腐倡廉承诺及罚则; 2技术部分(45分)服务质量承诺及罚则 (5分)服从采购人,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对项目咨询服务任务的分配、调整以及时效要求的承诺及罚则。1技术部分(45分)公司管理制度(5分)供应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0-5分):1、质量管理制度;2、人事管理制度 ;3、档案管理制度; 4、内部三级复核制度;5、风险防范控制制度。5商务部分(43分)综合能力 (17分)供应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2人以上,得3分,每增加1人的0.5分,最多得2分;其中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含副高)3人以上得3分,每增加1人得1分,最多得2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10商务部分(43分)综合能力 (17分)供应商具有与工程造价咨询相关的质量管理等体系认证满3项(在有效期内)得3分,每少一项扣1分,每增加一项加1分。(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的扫描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结果截图)(本项最多得5分)5商务部分(43分)综合能力 (17分)供应商拟投入的技术装备(硬件和软件)与本项目高度关联、相适应,设施设备充足,能满足本项目需要,得2分;拟投入的技术装备(硬件和软件)与本项目关联度不强、设施设备基本满足本项目需要,得1分;拟投入的技术装备(硬件和软件)与本项目没有关联、不能满足本项目需要,得 0分。(提供供应商技术团队人员及计价软件、设备明细表等)2商务部分(43分)信誉及荣誉 (4分)提供近三年(2020年6月至2023年6月)获得建筑工程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奖项或荣誉。县、市、省级得1分,国家级得2分,没有不得分,最多得4分。(提供相应的复印件盖章)4商务部分(43分)项目人员配置 (12分)拟投入本项目并驻点的项目组成员人数6人以上,驻点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在2人以上,每增加1人得1分,最多得3分;拟投入本项目并驻点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还具有一级建造工程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3分;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2018〕67号)实施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实施后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造价工程师执业专业、职称等基本情况须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打印。须提供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0年6月至2023年6月)应具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项目投资额2亿及以上房建类审计项目;每个得2分,最多得6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有效文件为准)12商务部分(43分)公司业绩 (10分)近三年(2020年6月至2023年6月)应具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有效文件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项目投资额2亿及以上房建类工程项目,每项得2分。此项可以与项目负责人业绩重复。(本项最多得10分)10价格部分(12分)报价得分 (12分)价格评分的计算方法如下: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D),其价格分为满分;2、其他合格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D/最后磋商报价V)×价格权值×100,价格权值= 12% 12合计100(备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编写评审报告(一)评审报告的内容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二)评审报告的签署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封面:采购人名称项目响应文件(正本/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日期:年月日资格自查表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响应文件对应页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是法人的,应具有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要求;递交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备注:如果供应商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及声明、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评审专家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须提供相应材料)。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评标导航表评审项目项目分值评分标准供应商响应响应文件对应页码报价部分报价部分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报价部分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报价部分采购环保产品政策商务部分商务部分商务部分商务部分商务部分商务部分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技术部分备注:为方便评委评标,投标供应商可根据磋商文件中载明的《评分标准》,将具体响应情况及响应文件中对应页码在上表中注明。响应文件目录格式自拟,须与正文页码一一对应。一、磋商书及附件(一)磋商书(采购代理机构):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并进行如下承诺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在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我方在本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响应内容提供相应服务;重要声明:1)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2)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是否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无;□有,已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备注:以上3项声明,必须如实选择,选中项用√表示,未选中项用□表示。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③供应商如未如实填报,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它承诺:如有的话,可自行填写。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报价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等),对此无异议。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共(由供应商填写)个日历日。如果我方为成交供应商,承诺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公章)通讯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项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其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属于中小企业如下:。中小企业所占合同份额达到:%;小微企业所占合同份额达到:%。(此项必填)5.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五)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格式自拟。其中必须包含如下内容:拟分包单位属于中小企业如下:。中小企业所占合同份额达到:%;小微企业所占合同份额达到:%。二、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序号磋商报价(万元)合同履行期限项目负责人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三、技术文件(由供应商按照本文件评分标准结合实际自行编写)三、商务文件(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现有员工总人数注册资本金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时间中级职称人员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联系方式联系人: 电 话:传 真: 网 址:开户银行名 称: 账号:资金情况固定资产:(万元) 流动资产:(万元)经营范围组织结构框图备注说明:表后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并加盖单位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磋商供应商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承诺和声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我方在此郑重承诺,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以下规定且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方保证上述承诺或声明内容的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承诺或声明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三)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表》。(四)业绩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完成时间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123456789…注:供应商须按上表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资料。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五)拟派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情况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毕业院校及专业毕业时间年月日从事本专业时间为申请人服务时间执业注册职称主要经历时间参加过项目名称及规模该项目中任职注:供应商需随此表附主要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证书及社保等资料。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六)拟派其他主要人员配备情况表序号姓名年龄性别学 历专业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注:本表按区域填写,不够的部分可自行添加,后附人员相关证书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七)信誉、荣誉状况证明文件企业获得的荣誉证书、认证体系等。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附件:参与网络远程磋商的注意事项及会议纪律一、注意事项1、根据财办库〔2020〕29号文件要求的要求,本次磋商采用网络远程视频的方式,本次使用的视频系统为网页版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微信小程序“一毂清风”,为了磋商会议的顺利进行,各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前,准备视频系统。2、磋商小组将会按照一毂清风平台自动生成的会议签到的顺序一对一进行网络远程磋商,磋商会议开始后,随时等候进入网络会议室,如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咨询代理机构,也可以通过一毂清风交易平台的客服系统咨询。3、参与磋商的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原件以供磋商小组线上核验,如在核验中发现实际参与的人员与响应文件中提供名单的信息不一致的,将拒绝其参加磋商。二、会议纪律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当服从会议安排,根据邀请的顺序及人员名单依次进入视频会场,未接受邀请的供应商不得自行进入视频会场,违规进入会场的,将被移出会场并提出警告,多次警告拒不改正的,磋商小组有权取消取消其磋商资格。2、磋商过程中,进入视频会场的代表不得接打电话。3、磋商会议开始后,供应商应即时响应磋商小组的邀请进入网络会议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经多次邀请未能能及时进入视频会议的,将视同该供应商放弃磋商资格。磋商小组不再邀请其参加后续磋商。承诺书我公司理解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并根据财办库〔2020〕29号文件要求,同意以网络远程视频方式参与本次磋商,并承诺参与本项目磋商代表在网络远程磋商中与磋商小组磋商的内容真实有效,具有法定效力。如经磋商小组评审,我公司获得成交资格,将严格按照磋商内容和结果履行合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计 施工总承包结算审计核查造价咨询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