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第三方评估项目招标变更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20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XGZ3-23-06-115/-ZC-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自治区2023年度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第三方评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06-1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中标单位名称为宁夏艾依斯数据统计调研有限公司
更正日期: 2023-07-18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路51号
联系方式:0951-50284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C座14层
联系方式:0951-782969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白健生
电话:0951-502846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陈敏瀚 李锋
电话:0951-7829693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代理机构: 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7-18
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标准文本采购人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项目名称:自治区2023年度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第三方评估项目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001837招标文件编号:NXGZ3-23-06-115/-ZC-F代理机构: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时间:2023年06月14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001837项目编号:D6400000141009956项目名称:自治区2023年度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第三方评估项目预算金额(元):2350000.00最高限价(如有):2350000.00采购需求:实地评估样本总量:涉及22县(市、区)共计8400户;项目交付物:全区总评估报告、22县(市、区)分评估报告各5份,实地评估调查获得的所有数据及资料档案;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算预留。依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项目采购产品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6月14日至2023年06月2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07-07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具体开标厅请关注四、五楼显示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303室。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51号联系方式:0951-50284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C座14层联系方式:15008673620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项目联系人:白健生电话:0951-5065280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敏瀚李锋电话:0951-7829693、15008673620代理机构(如有):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06月14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自治区2023年度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第三方评估项目采购需求:实地评估样本总量:涉及22县(市、区)共计8400户;项目交付物:全区总评估报告、22县(市、区)分评估报告各5份,实地评估调查获得的所有数据及资料档案。;详细内容详见第四章。2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51号电话:0951-5028463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C座14层业务联系人:陈敏瀚电话:15008673620传真: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注:1.3、1.5、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5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9项目预算金额2350000.00元;最高限价:2350000.00元(如有)10保证金:0.00元缴纳截止时间:2023-07-0709:00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12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自然日(日历日)13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3-07-0709:0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注: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方式递交)2.纸质投标文件:因采购资料存档要求,需投标供应商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做留档资料(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或递交至(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收件人:陈敏瀚;联系方式:15008673620)。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网上递交的解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双面打印并逐页加盖鲜章;采用胶订方式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活页装订。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三份。注:投标文件采用双面打印(超过6厘米需分册),并编写目录及页码,方便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看。14开标时间:2023-07-0709:00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路与正源北街交叉路口汽车大世界对面),具体开标厅请关注四、五楼显示屏。15信用查询时间: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由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如潜在投标人数较多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核对工作结束前;如潜在投标人较少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如潜在投标人数较多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核对工作结束前;如潜在投标人较少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16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17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18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19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20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收取形式:银行转账收取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围:是22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四、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序号服务名称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情况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偏离情况12345…投标人:,(盖章)年月日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等。)六、资格证明文件(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采购项目名称)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详细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_)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__)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__)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__________(盖章)日期:__________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__________(盖章)日期:__________(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的自治区2023年度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第三方评估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自治区2023年度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第三方评估项且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企业为宁夏艾依斯数据统计调研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7人,营业收入为872.2363万元,心计调公资产总额为2389.5万元,属于小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自治区2023年度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第三方评估项直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企业为宁夏艾依斯数据统计调研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7人,营业收入为872.2363万元,资产总额为2389.5万元,属于小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354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大调研有企业名称(盖章):宁夏艾依斯数据统计调研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7月5日3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第三方评估项目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