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 尾水治理示范项目招标变更公告(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丰农业旅游有限公司2023)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东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示范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G2023(GM)XS0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东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示范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清单及图纸
更正原因:修改采购文件、清单及图纸
更正内容:
一、原磋商文件第11页“其他”中“一、★报价要求,1、报价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365,599.00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30005.54元(其中市政项目部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93189.96元,给排水和供电部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0933.37元,绿化部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5882.21元),不列入磋商竞争范围(不得下浮),并计入合同签约价中,结算时以上费用不作任何调整】。”更正为“一、★报价要求,1、报价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365,599.00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27344.42元(其中市政项目部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85089.82元,给排水和供电部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6405.68元,绿化部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5848.92元),不列入磋商竞争范围(不得下浮),并计入合同签约价中,结算时以上费用不作任何调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丰农业旅游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联系方式:0757-888329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路4号中盛大厦1411室
联系方式:0757-86260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57-86260021
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2日

附件:

清单及图纸.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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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face return error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东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示范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G2023(GM)XS0013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丰农业旅游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3年8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用户需求书9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3第四章合同格式30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5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东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示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丰农业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东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示范项目(项目编号:JG2023(GM)XS0013)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编号:JG2023(GM)XS0013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东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示范项目三、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2,365,599.00元。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序号采购标的工期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中标家数01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东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示范项目从进场到竣工实际90天,遇到恶劣天气或者不可抗力顺延。详见磋商文件¥ 2,365,599.00元1家注: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部分。五、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复印件;③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按响应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按响应文件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按响应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以下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2、企业资质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有以下任意一个资质:①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4)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3、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①须具备注册于响应供应商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或环保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或环保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未被锁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投标截止日前3天内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网页截图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③需提供供应商近三个月(扣除磋商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准。④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⑤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磋商文件中说明。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本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成交)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成交人的工程项目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供应商隐瞒其它中标(成交)项目获取中标(成交)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4、拟派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响应供应商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近三个月(扣除磋商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为准。专职安全人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7、本项目不接受磋商联合体投标。六、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方式,响应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和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有关操作及要求详见其他事项说明。七、其他事项说明:网上获取磋商文件(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7月 28日17时30分至2023年8月4日17时30分。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280095。(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询问、质疑1.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详见磋商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磋商公示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磋商文件要求,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方式进行提交。询问受理方式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询问函均不受理。质疑受理方式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质疑函均不受理。响应文件递交要求(1)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8月8日9:00-9:30(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提交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2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响应保证金截止时间本项目不设置响应保证金。八、供应商通过网上获取和下载磋商文件(具体获取磋商文件及文件递交要求详见第七条“其他事项说明”),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磋商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九、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8日9:30(北京时间)。十、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2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十一、开标时间:2023年8月8日9:30(北京时间)。十二、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2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十三、联系事项1.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丰农业旅游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电话:0757-888329722.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路4号中盛大厦1411室电话:0757-86260021邮箱:FSSYCZB@126.com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黄小姐电话:0757-86260021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二章用户需求书说明: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工程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一、项目概况: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东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示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详见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二、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从进场到竣工实际90天,遇到恶劣天气或者不可抗力顺延。标的提供的地点佛山市高明区。付款方式项目完工后按照《佛山市高明区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财政资金补助及验收方案》验收合格申请资金下达后再支付97%工程费; 剩余3%项目资金作为质保金,待结算正常运行一年后凭相关资料凭证不计利息付清。验收要求①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广东省、佛山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验收标准及有关规范并按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②本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达到现行国家、广东省、佛山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质量要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成交人应向招标人提交相关标准的验收证明(如:提供环保检测等相关报告)。 ③工程竣工验收由招标人组织进行,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表,工程交付招标人使用。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10%,说明:1、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方式提交:可采用银行汇款或转账方式或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保单、专业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形式。(1)采用银行汇款或转账方式,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以成交单位名义将履约保证金款项划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2)若采用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保单、专业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形式的,须在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出具。注:①保函的形式为见索即付保函,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②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要求: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或以上级别银行。③出具保函的专业担保公司要求:必须在佛山市金融局备案,并取得佛山市信用担保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担保业务资格证。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价的10%(以元为单位取整)。3、履约保证金返还办法: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成交人无违约情况和工程质量问题的,招标人于1个月内,全数返还履约保证金给成交人;履约保证金始终不计利息。其他★报价要求,1、报价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365,599.00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27344.42元(其中市政项目部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85089.82元,给排水和供电部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6405.68元,绿化部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5848.92元),不列入磋商竞争范围(不得下浮),并计入合同签约价中,结算时以上费用不作任何调整】。 2、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形式,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3、本工程承包方式:根据工程量清单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总价包干。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调试和联合调试、包资料移交(归档)、包验收(合格或以上)、包保修期维护及整理验收资料。合同总价已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保险、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4、按成交单位投标报价的固定总价包干结算。响应供应商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资料及参考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等综合考虑进行投标报价。工程结算价即为本项目签约合同价,工程结算价格不因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不符、缺项、工程量偏差等因素而调整。(适用于承包方式按固定总价包干的项目)质保期要求1、缺陷责任期(质保期)的具体期限:本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为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结算总价3%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待结算正常运行一年后凭相关资料凭证不计利息付清。三、其他,分包情况:本项目允许分包的: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和专业工程;劳务分包。其他内容详见施工合同。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 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供应商须知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序号事 项 主 要 内 容响应保证金数额及其支付本项目无需交纳响应保证金。磋商文件中涉及响应保证金的事项及有关条款不适用。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满90天,成交供应商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响应文件份数1、响应文件组成(不少于2 个密封包):(1)报价信封:1份(内含电子文件1份);(2)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1.1 电子文件要求光盘或 U 盘介质,不留密码,无病毒。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图片及相关扫描文件外,其他内容保留WORD等可编辑文档格式文件。供应商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应与电子文档内容完全一致。如发现两者的实质内容不一致,将按不利于供应商的原则予以处置。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1.2 响应文件及电子文件在评审结束后均不予退还。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推荐成交供应商 1 家。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本项目推荐成交候选人 3 家。采购信息发布网站本项目相关信息和内容一经在项目公告网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jyxx/gmq/qycg_1108553/cggg_1108577/、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fsyczb.com/)发布,视作已送达所有响应供应商,并对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响应供应商须及时登录上述网站获取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信息。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通知书中的成交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工程类”收费标准计算后×9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递交响应文件注意事项1、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磋商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并于磋商现场递交给业主核验。不能通过验证的,采购人有权退回其响应文件。(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于磋商会议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2、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出席磋商会议,视为其自动放弃参加磋商的权利,认可所有磋商结果。有关资质、荣誉证书有效期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所有企业或人员的资质、荣誉证书均须有效;如证书设有有效期的,有效期要求不少于投标截止当日或已办理延期手续;如证书没有有效期且该资质未被取消的,则视为仍在有效期内。有关企业或人员的资质证书如有最新的行业管理规定或政策文件要求的,按照有关要求执行。最后报价1、最后报价形式:只报总价,且最后报价总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的总价。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默认首轮报价为最后报价,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除外。 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成员共 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2 人。签署及盖章1、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2、响应文件选用下列其中一种方式盖章:√每一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格式落款处和骑缝加盖供应商公章3、响应文件内容请保证清晰可辨,否则不清晰内容的有效性磋商小组有权不予认可。说明1、资金来源1.1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非必须招标项目。2、采购人2.1本磋商文件的采购人特指“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丰农业旅游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人或用户(业主)或买方。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丰农业旅游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电话:0757-888329723、采购代理机构3.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招标资格、从事采购代理机构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本磋商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路4号中盛大厦1411室电话:0757-86260021邮箱:FSSYCZB@126.com4、合格的供应商4.1除本文另有规定的,凡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服务、工程或货物,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本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为合格的供应商。4.2供应商必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磋商文件中的规定。5、合格的工程5.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等。5.2合格的工程是指按国家制定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要求完成的工程。6、磋商费用6.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磋商文件7、磋商文件构成7.1要求提供的工程、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五章,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用户需求书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磋商文件的澄清8.1各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理解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如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五日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中“项目询问质疑”及时予以答复。8.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8.3磋商文件的网上答疑回复文件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一经发布,视作已送提出疑问的供应商,并对其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需对磋商文件作出修改的,均依照最后确定的文件执行。采购过程中的一切补充文件,与原磋商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4磋商文件的答疑回复内容将上传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中供提出疑问的供应商下载,但不指明相关问题的来源。如果发出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五日,并且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8.5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9、磋商文件的修改9.1投标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9.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正内容将在项目公告网站发布更正公告,将在交易系统发布磋商文件的最新版本。9.3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对已发布澄清修正的项目应及时查看更正公告。当澄清修正涉及项目重要内容或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供应商需按照更正公告要求重新下载最新的磋商文件并重新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9.4招标澄清修正文件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后的内容一经在项目公告网站和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送达所有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响应文件的编制10、投标的语言10.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买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翻译本为准。11、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第一部分自查表1.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自评表;1.2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第二部分资格证明文件2.1磋商函;2.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2.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2.4资格声明函;2.5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第三部分报价商务技术文件3.1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3.2工程量清单;3.3用户需求书响应一览表;3.4企业规模;3.5业绩;3.6认证体系;3.7拟投入团队成员情况;3.8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3.9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3.10技术方案;3.11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11.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上述要求及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及页码。12、响应文件格式12.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附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磋商函”、“报价一览表”、“工程量清单”等附件。12.2供应商不得将同一服务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3、投标报价和货币13.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二章中规定的报价方式报价。13.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检测(建设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抽检除外)、包报建、包交通疏导、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13.3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14、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1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供应商应符合磋商文件第一章中规定的资格标准。15、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5.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5.2证明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对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服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服务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5.3供应商在阐述上述第15.2(1)时需实质上满足或优于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证明材料。15.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证明服务的合格性的文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将做废标处理。15.5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及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15.6如果因为供应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6、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6.1响应保证金:对约定需要交纳响应保证金时,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1)响应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形式和时间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响应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3)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或联合体主体方)的名义汇入,不接受个人或其它主体单位代为缴交。(4)退还说明: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响应保证金。16.2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响应保证金将被没收:(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磋商文件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交付履约保证金;(3)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8条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4)供应商提供虚假响应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或有影响采购公正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虚假、恶意质疑或投诉的;(7)法律法规或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7、投标有效期17.1根据本须知第2条规定,投标应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日后90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6条有关响应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8、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8.1供应商应准备报价信封1份(内含电子文件1份),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每套响应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封面见附件格式。18.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供应商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8.3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签章才有效。18.4响应文件选用下列其中一种方式盖章:1.每一页加盖供应商公章2.投标格式落款处和骑缝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有的复印件(包括正本中的投标资料)均应保证清晰可辨,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其作出无效投标的认定。响应文件的递交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装在密封袋中密封,且在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响应文件密封封口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响应文件密封袋封面格式见附件)。19.2密封袋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2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2)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9.3密封袋上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等,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19.4如果密封袋未按本须知策19.2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供应商。19.5参加投标的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须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投标的代表是授权代表的须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未按上述要求出示有效证明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20、投标截止期20.1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须知第19.2条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的时间不迟于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20.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买方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0.3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响应文件。21、迟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2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供应商必须在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22.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在投标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2.3从投标截止期至供应商在磋商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响应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6.2条的规定被没收。23、磋商小组依法组成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或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开标与评标24、开标24.1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招标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前,由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或招标人代表和各供应商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当场宣布密封结果。24.2本项目按顺序进行开标,响应文件开启顺序为随机。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了响应保证金(如有),以及磋商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21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24.3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响应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第22.2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没有启封和读出的响应文件将原封退回给供应商。24.4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由投标代表签名确认其开标记录情况。25、响应文件的澄清在评标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26、响应文件的初审26.1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6.2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响应文件等进行检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6.3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4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供应商是否提交了响应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6.5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次序排先者优先):(1)若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以上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6.6对于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磋商小组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26.7磋商小组将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响应保证金、适用法律、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磋商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8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2)响应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函,或磋商函的内容与磋商文件的内容及要求有明显不一致的;(4)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未对本项目的所有工程进行整体响应;(5)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的;(6)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作出响应的;(7)磋商文件当中已列明的其他导致废标的因素。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表:评审类目序号评审标准资格性审查1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复印件;③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按响应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按响应文件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按响应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以下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资格性审查2企业资质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有以下任意一个资质:①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4)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资格性审查3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 ①须具备注册于响应供应商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或环保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或环保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未被锁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投标截止日前3天内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网页截图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③需提供供应商近三个月(扣除磋商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准。④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⑤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磋商文件中说明。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本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成交)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成交人的工程项目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供应商隐瞒其它中标(成交)项目获取中标(成交)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资格性审查4拟派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响应供应商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近三个月(扣除磋商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为准。专职安全人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资格性审查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资格性审查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资格性审查7本项目不接受磋商联合体投标。符合性审查1磋商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已提交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符合性审查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符合性审查3报价不超过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对本项目的所有工程进行整体响应;报价方案唯一确定,无附加条件的报价。符合性审查4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技术条款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无产生偏离。符合性审查5磋商响应文件没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条款的;符合性审查6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响应无效的。27.磋商27.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7.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7.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7.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后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8.最后报价28.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8.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8.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9.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审包括商务和技术、价格三个部分。29.1评标原则(1)评标工作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比照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综合评审三部分。通过评审,评出综合评审最优的供应商。(2)磋商小组只就响应文件中所载明的情况进行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3)评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29.2评标办法综合评议指标表评分项目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价格部分权重54%36%10%评审内容评审子项评议内容满分技术部分(54分)项目理解程度、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的合理及可行性根据各供应商针对项目概况、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重点和提出的解决方案及应对措施等相关工作等综合评审:1、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重点进行充分的理解和分析,并提出全面的应对措施;措施合理,可行性高,得15分;2、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重点进行全面的理解和分析,并提出应对措施;措施及可行性尚可,得10分;3、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重点进行基本的理解和分析,提出基本应对措施;措施一般,可行性一般,得5分;4、未提出相关描述,得0分15分技术部分(54分)项目技术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水体治理思路、技术工艺、治理措施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1、项目实施技术方案全面、合理,实施措施得力、工序衔接合理的,得15分; 2、项目实施技术方案尚可,实施措施、工序衔接尚可的,得10分; 3、项目实施技术方案基本合理,实施措施、工序衔接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的,得5分; 4、未提出技术服务方案的,得0分。15分技术部分(54分)施工组织计划根据投标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进行综合评审:1、施工进度安排科学合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时间进度要求提出的保证进度措施具体以及可操作性强,含括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得12分; 2、施工进度安排尚可,能基本满足招标文件的时间进度要求,能提出的保证进度措施但可操作性一般,得8分; 3、施工进度安排一般,未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时间进度要求,提出的保证进度措施不具体或可操作性差,得4分。4、无任何施工计划的,得0分。12分技术部分(54分)售后服务及承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及承诺进行评审:1、售后服务方案详尽,操作性强,承诺具体,保障措施完善,得12分; 2、售后服务方案尚可,操作性尚可,承诺完整,保障措施尚可,得8分;3、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相对简单,有一定的保障措施,操作性一般,得4分。注: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或方案的不得分。12分商务部分(36分)项目业绩供应商自202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同类型项目业绩(污废水或养殖尾水治理等)的,每提供一项得7分,本项最高得21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得分。21分商务部分(36分)管理体系认证根据供应商获得的体系认证情况进行评分: 1、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2、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3、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cx.cnca.cn)上有效查询结果的官网截图打印件(查询时间需在本项目磋商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已失效或撤销或不提供不得分。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6分商务部分(36分)拟投入团队成员情况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进行评分,每满足一项得3分,最多得9分。 1、具备给水排水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2、具备电气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3、具备建筑施工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人员的执业单位须与供应商一致,证书上如无体现人员执业单位的,还须提供近3个月任意1个月(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开始计算)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同一人员持有多项证书的只能计算一次得分。9分价格部分(10分)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当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示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备注: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10分计算汇总:①商务得分: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标准,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进行评审,并进行独立打分。商务得分=各评委评分总和÷评委人数②技术得分: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标准,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并进行独立打分。技术得分=各评委评分总和÷评委人数③综合评标得分:计算各供应商的价格得分。将各评委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技术独立打分结果的平均值再加报价得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评标得分。计算公式:供应商的综合评标得分=各评委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及技术独立打分结果之和/评委人数+报价得分。以综合总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综合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并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三的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人。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技术评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磋商小组抽签确定。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如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采用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如此类推。28、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28.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评委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28.2在开标、投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28.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委人员之外。28.4评委会不向供应商退还响应文件。29、结果公告29.1采购人确认成交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结果公告。30、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允许幅度内对“项目内容”中规定的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31、成交通知书31.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1.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2、签订合同32.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32.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3、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3.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4.出现重新采购的排斥情形34.1供应商在本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参加采购人对本项目重新组织的采购活动:①弄虚作假或有其他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②中标后放弃中标的;③中标后不按磋商文件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被采购人取消中标资格的;④合同授予后违约单方解除合同或因其违约行为被采购人解除合同的。第四章合同格式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东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示范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丰农业旅游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丰农业旅游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东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示范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东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示范项目。2.工程地点:佛山市高明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工程内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东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示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详见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5.工程承包范围: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范围和内容为准。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个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必须由招标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5)工程保险费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根据工程量清单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总价包干。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佛山市高明区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玖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招标代理壹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 址:地 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内容。此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磋商文件及其澄清补遗、投标文件及在评标阶段签署的澄清文件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按磋商文件、本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载明的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国家及地方标准的计价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文件资料由承包人自行筹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通用条款执行。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详见施工设计图纸。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含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等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本合同专用条款[含工程质量保修书(格式)];(5)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补遗文件;(6)本合同通用条款;(7)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文件;如承包人在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中作出有比磋商文件及其附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和本合同(含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质量保修书格式、通用条款,下同)更有利于发包人的响应(该是否有利于发包人的解释权双方同意最终归发包人所有),则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中更有利于发包人的相关条款内容的解释顺序优于磋商文件及其附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和本合同,承包人须按这些响应承诺履行。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订合同后3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3份。承包人如需加晒图纸,发包人可协调解决,费用由承包人自己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并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承包人负责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的备案、归档,提供能够全面、正确反映竣工实况的、由承包人加盖竣工专门印章的竣工图纸伍套(含电子文件),及相关竣工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提交以上资料的时间为工程完工后2个月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竣工图纸伍套(含电子文件),及相关竣工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指定的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双方另行确定。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丰农业旅游有限公司;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出入施工场地道路按现状。办理出入施工场地的道路通行权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自行办理施工范围外道路通行及公共设施使用的相关手续,服从当地管理部门的管理。承包人在投标前应充分勘察现场,为实施合同工程所需修建的场外设施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项目施工红线范围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施工范围内的公共道路按现状,施工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和负责,费用已包在合同总价中。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接受当地交通管理、城市管理部门管理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和承担相关费用。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等。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4.2提供施工条件(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等工作的时间: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发包人提供指定接驳点,接驳点至施工现场段管道/管线、计量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用电安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3)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道路间的通道的时间:施工范围外的道路按现状,施工过程中若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现状道路损坏,承包人须承担全部责任,施工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和负责,费用已包在本工程合同总价中。(4)提供施工所需的有关资料的时间:开工前。(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证件和批准手续的时间:发包人委托施工单位办理有关手续,除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发包人各自承担相关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自行负责。(6)现场交验的时间:开工前。(7)提供标准与规范的时间:标准和规范文件资料由承包人自行筹集。(8)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开工前由发包人组织。(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邻近建筑物等保护工作的约定:承包人在施工前应对地上、地下管线及邻近建(构)筑物、设施情况自行探测、调查、勘核,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地上、地下管线及邻近建(构)筑物和设施的安全,积极进行管线方面的协调工作,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施工过程中若因施工原因对地上、地下管线及邻近建(构)筑物和设施造成损坏,承包人须承担全部责任。(10)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有:由承包人办理工程报监手续,施工报建手续,占用市政道路、车辆通行、夜间施工等审批,完工(竣工)档案的整理、编制及移交。其它事宜在具体发生时商定。(费用按政策规定各自承担相应部分)。承包人必须充分考虑各项报建手续所需的时间,合理安排工期,不得以此延迟工期。上述工作所需相关费用(承包人应当承包的费用)已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考虑,并包含在合同总价中。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本款不适用。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本款不适用。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本款不适用。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完工(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完工(竣工)结算文件、完整竣工图纸及竣工图电子文档、竣工测量地形图(含地下管线)及竣工测量地形图(含地下管线)电子文档。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负责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的备案、归档,提供能够全面、正确反映竣工实况的、由承包人加盖竣工专门印章的竣工图纸伍套(含电子文件),及相关竣工资料。纸质版不少于8套、电子版不少于3份。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完工后2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完成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2)负责办理施工场地内交通、场地周边环卫及夜间超时施工报审及临建报审。3)承包人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以及国家或省市的有关规定,为所派人员办理如社保等保险,提供安全保障,并及时、足额的发放工资及相关费用;如由于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而造成民工上访、聚众闹事、斗殴、游行、阻工等相关事件和其他后果,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所需金额,以支付上述费用。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如果给发包人造成了较严重的信誉损伤或影响,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4)承包人自行解决本工程临时用地(包括承包人办公场所、生活场所、预制场地、加工场地、材料堆场、周转材堆场、机械设备存放场地、弃土场等);所有临时用地的使用费用均由承包人全部承担。施工现场的交通疏导及安全设施等所有施工辅助工作及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施工场地内用水用电管线由承包人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承包人在施工前应对地上、地下管线及邻近建(构)筑物和设施情况自行探测、调查、勘核,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地上、地下管线及邻近建(构)筑物和设施的安全,积极进行管线方面的协调工作,费用包含在中标价中。施工过程中若因施工原因对地上、地下管线及邻近建(构)筑物和设施造成损坏,承包人须承担全部责任。6)凡是合同段内与通讯缆线、供水、输气管道、居民住宅区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承包人应注意保护地下管线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在现场设置施工和安全标志;凡是合同段内与其他在建工程有互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做好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承包人应对上述所有工作负责,发包人将根据承包人的要求给予适当协助。承包人应将其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如因承包人采取的措施不力,影响通讯缆线、供水、输气管道等正常安全运营而给其他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到施工过程采取保通措施、交通安全保护措施以及环保措施和文明施工所需的费用,并计入工程量清单各支付细目的单价中。若承包人所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工程保通、交通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需要,发包人有权指令其进一步采取补救或纠正措施,承包人应承担由于其措施不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承包人在施工中必须按相关规定和标准设置安全标志、标牌,否则发包人将指定制作,发生的费用在其工程款中扣除。负责做好施工现场与周边地区水利、交通、噪声防护、环境污染、卫生等工作,并按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违反规定受到市民投诉、或城监、执法等有关部门的处罚,发包人每次处罚承包人5000元人民币,均在工程款中扣除。7)承包人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所有的照明灯光、护板、围墙、栅栏、警告信号标志和值班人员,对工程进行保护和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遵守和执行防火、安全文明施工和夜间施工规定,并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8)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指定的范围内施工。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对施工辅助设施进行拆卸和清理场地。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后至正式验收通过并移交发包人前期间,仍须负责工程设施保护责任,工程范围内的排水设施清疏责任及工程成品的保洁责任,其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9)承包人在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及构件应按国家、地方有关建设部门的规定进行符合要求的检测检验,并按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由有资质和符合规定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及其他合格证明材料。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提出的相关技术和质量要求进行选用施工。除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外其他材料承包人必须保证其质量规格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否则发生重新返工费用自负。10)认真做好现场施工工人的安全教育开工前的施工技术交底,做到安全、质量第一,遵纪守法,防范未然,各分项工程应经现场监理、发包方、承包方现场验收合格签证后才能隐蔽,按有关程序要求进行该项工程施工,所需检测试验项目按市、区相关要求送佛山市质检站进行检测、试验。或上一级质检部门进行,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责。11)承包人不得拖欠、克扣本工程劳动者工资。如果承包人或其分包人拖欠、克扣本工程劳动者工资,造成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垫付工人工资,则发包人有权在结算款中扣除。12)承包人须配合办理本工程的规划验收、竣工验收工作及相关检测等。13)承包人必须按照《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的执行)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做好工程承包范围内档案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应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按规格编制成册的、真实的、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及有关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一式四份(内含电子文件四份),经监理方审核签收后由承包人提交发包人归档并同时提交有关归档的证明文件。14)承包人需负责与周边居委会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如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第三方人员生命或财产损失或工期延误,有关索赔及行政或法律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开工前负责办理施工开挖、施工报建、夜间施工、车辆通行、占用市政道路等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15)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须堆放到发包人指定的地点,并负责将其外运。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需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施工现场环境的整洁,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16)承包人的试验自检中,发包人有权抽取其中的10%到发包人指定的实验室检测,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17)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须切实按照《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的执行)的有关规定执行。18)工资支付时,承包人须切实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的执行)的相关规定执行。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项目经理作为本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不能兼其他在建项目,代表承包人履行与发包人签订的本建设工程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所签订的一切合同文书,承包人均予以认可。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并将合同价的5%在合同款中扣除,做为违约金收取,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发现项目负责人不到位,则发包人按5000元/次处罚,在进度款中扣除,累计达到3次,发包人有权即时终止施工合同。(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在取得发包人同意后,按《广东省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如有最新文件则按最新文件执行);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其更换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承包人应及时采纳发包人的建议予以更换)。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并将合同价的5%在合同款中扣除,做为违约金收取。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并将合同价的5%在合同款中扣除,做为违约金收取。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5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并将合同价的5%在合同款中扣除,做为违约金收取。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按5000元/人/次处罚。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施工管理人员不到位的发包人按5000元/人/次处罚【人员不到位是指施工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接到发包人通知后一小时内不到施工现场的】。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关键性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详见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和专业工程;劳务分包。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须经发包人同意后才能分包给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若承包人采用施工劳务作业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或已在佛山市登记备案的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佛山市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登记证》,方可承接劳务分包作业。分包不改变承包人的义务。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履约担保形式:承包人可以采取以下任何一种形式▇银行保函(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其以上级别银行)▇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工程保证保险保单金额:10%。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提供专业担保公司出具保函的,出具保函的担保机构应是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资本金实缴且具有国资持(参)股的专业担保公司。提交时限: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前以承包人账户将履约保证金划入发包人指定账号或递交保函;作为承包人违约使甲方蒙受损失时支付的赔偿金,如承包人不能履行合约义务,发包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履约担保的期限: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若保函(或担保)有效期满后,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尚未签发工程验收证明,且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须无条件办理续保手续。若保函(或担保)有效期满,且建设单位已签发工程验收证明,则无需办理续保手续。履约担保的退回: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始终不计利息。承包人提交银行保函的,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承包人的银行保函。如未在银行保函有效期内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银行保函有效期则相应顺延,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退还承包人。注:保函应注明是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还是专业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定的委托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工程签证、工程计量、工期延长、费用调整、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等,其它详见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定的委托监理合同及发包人内部管理相关规定。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和承担费用。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详见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提前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承包人必须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承包人应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发包人,并积极配合发包人、监理人进行隐蔽工程中间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报验查验报告单,办理中间验收手续及中间验收事宜。验收合格,承包人才能进行履盖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并经重新验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2、无论发包人或监理人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部位重新进行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及时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相应责任。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条例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任何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及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并负责事后补救,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生上述事故的,承包人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及时通知发包人。在合同期内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如有最新文件则按最新文件执行)。对检查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限期停工整改通知单,承包人在限期内无条件进行整改及至达到合格,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与当地***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7天内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经监理人审核后,报发包人备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承包人应立即向发包人、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6.1.6关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按比例计量。若承包人不能达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规定要求,则由发包人按其情节,在合同价款中作相应扣减。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3个日历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经发包人确认的第三方影响,工期可顺延,但不作费用赔偿。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导致节点工期或总体工期延误的,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为合同价千分之五,工期延误30天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10%。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按佛山市气象部门、地震部门规定的情形;(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款不适用。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国家、广东省、佛山市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本合同相关规定;施工材料和设备进场前必须进行见证取样送高明区检测站或相关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试验,监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认为重要的需报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需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采购和进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能使用与样品不符的材料或工程设备。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样品的审批确认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承包人不能以此做为对发包人和监理人的抗辩理由。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应按合同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承包人自行承担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承包人自行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调整、施工图发生变更或施工项目发生增减,造成工程费用的增减而引起合同价款调整的项目,承包人须作好现场记录,留下相应影像或实物资料,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等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监理人,并得到发包人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的书面确认和签证,并以此作为工程的结算依据之一。工程变更价款在办理完变更程序并经审定后与进度款同期支付,支付的额度比例为审定金额的70%,余下款项在办理结算时按规定统一支付。如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变更而引起工程造价的改变,则改变的该部分工程造价按以下原则确定:1)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或扣减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投标单价计取。2)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参照类似项目的合同单价;合同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以及配套文件和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计价文件。响应报价的材料单价中没有材料单价的,若该材料在《佛山工程造价信息》有发布价的,按施工同期《佛山工程造价信息》的发布价,若该材料在《佛山工程造价信息》无发布价的按施工同期的实际材料价格计算(须经监理单位核实、招标人审定)。4)如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有关费用的计算方法不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或投标单价明显不合理,或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出现计算错误,致使清单项目价格与总报价不符的,均视为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工程项目的情况。5)工程变更,措施项目费不作调整。6)工程变更,规费、税金按相关规定调整。7)变更工程按相关变更工程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作为结算与验收的依据。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3天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不设奖励。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工程量清单。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由承包人提交暂估价项目相关资料在工程结算时由财政局审核中心审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用于实施合同工程的任一增加部分,或用于提供不可预见的货物、材料和工程设备,或用于工程变更、工程超出图纸范围内所引起的增加工程,以及经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或用于提供相关服务或意外事件。该费用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现场签证(或设计变更)并按实际发生结算,如未发生上述的情况,结算时需扣减该费用。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本项目不调整。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包含的风险范围:本项目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资料以及磋商文件的要求,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调试和联合调试、包资料移交(归档)、包验收(合格或以上)、包保修期维护及整理验收资料。合同总价已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保险、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按本专用条款1.13、10.4.1条规定。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本专用条款1.13、10.4.1条规定。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以及配套文件等相关国家、省、市标准为依据,并按施工图纸(含工程变更图纸)进行计量。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专用合同条款12.4.1条、15条。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专用合同条款6.1.6、12.4.1条、15条。。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项目完工后按照《佛山市高明区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财政资金补助及验收方案》验收合格申请资金下达后再支付97%工程费;2.剩余3%项目资金作为质保金,待结算后正常运行一年后凭相关资料凭证不计利息付清。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除通用合同条款第(5)点修改为索偿增加的金额不作为进度款支付,结算时统一支付外,其他条款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专用合同条款12.4.1条、15条。(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7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条款执行。。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执行。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后30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结算审核通过后1年内不计息付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四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5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专用合同条款12.4.1条、15条。(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专用合同条款12.4.1条、15条。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总价的3%。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结算总价的3%扣留。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3%。在保修期间,承包人应按规定履行质量保修义务,否则按合同规定追加处罚。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在未支付的工程款项中予以抵减。15.3.2质量保证金的退还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工程无任何结余问题,发包人于30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按照约定不计利息,一次性将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支付时扣除应扣款项。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按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执行。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按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执行。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但不作补偿。(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可能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城市建设需要使项目不能继续开展下去,发包人有权对项目进行调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本项目要求组织实施。(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办理工期可顺延,但不作补偿。(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但不作补偿。(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本合同条款第3.1条第(6)项条款、第21条其他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本合同条款第21条其他条款。因承包人的违约行为需对发包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的,发包人有权在尚未支付的工程款项中直接予以抵减相应的违约金。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无偿使用。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全体施工人员必须办理平安卡,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施工机械设备和材料及其它相关规定要求的投保范围办理保险,上述保险及平安卡办理工作和相关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和支付。承包人必须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自行购买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保险标的必须涵盖整个工程项目,保险期限至少达到整个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保险费用由承包人独立承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保险合同的签订须取得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的同意。保险合同签订后,需提交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备案。若承包人拖延或拒绝购买保险,发包人有权直接购买,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可在预付款或进度款中扣回。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由承包人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19.工人工资保证金19.1承包人须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差异化缴存管理办法的通知》(佛人社[2019]5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佛人社[2019]43号),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工程项目开工前,在项目所在地缴存一定比例的工资保证金。工资保证金可采取现金、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险保函等方式缴存。工资保证金的返还办法依照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政策文件,按新文件执行)。19.2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佛山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制度》(佛人社〔2019〕43号)有关规定,按照该规定办理相关资料。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佛山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制度》(佛人社〔2019〕43号)有关规定,在当地商业银行设立“工资专户”专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工资专户”除发放工人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提取现金和开通网上银行等电子支付渠道。发包人在支付建设项目款项(或工程进度款)时,根据工程建设监理等单位核定的工程量,将建设项目款项(或工程进度款)的20%作为工人工资,拨付到施工总承包单位设立的“工资专户”。本制度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不同意。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起诉。21.其他条款21.1、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1)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含施工范围、施工步骤等)进行施工。(2)所有临时用地的使用费用均由承包人全部承担。施工现场的交通疏导及安全设施等所有施工辅助工作及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3)对周边影响:①承包人进场后,必须详细调查工地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过程中如有损坏,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②承包人必须做好现场交通疏导、在工地现场设置安全标志和交通导引指示牌,工地现场须进行围蔽,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工地,若造成第三者伤害,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③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对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设施等加强保护,做好相应的支护、维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地面开裂、下沉或塌陷,或出现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等的损坏,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全部责任。(4)办理本工程有关的施工报建、报监手续和竣工验收手续。(5)承包人须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费用。承包人在发放工人工资的时候,应召集班长组长,工人现场签名确认,并录制现场发放视频,务必把工资发到工人手上,若承包人拖欠工人工资费用,发包人有权动用余下未付工程款代承包人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费用,并处以垫付工人工资的2倍以下罚款,(此款在工程结算支付款时扣除)。(6)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派驻工地代表(即投标文件所指的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工程施工。若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人投入不够、项目进展不力,要求协调人常驻工地时,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满足要求。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金额中,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7)开工前,向发包人报送开工报告及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组织计划,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审定后由监理工程师下达书面开工令。(8)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条例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任何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及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并负责事后补救。(9)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接收的工程项目,承包人必须负责保护、保养工作,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负责修复。(10)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所有的照明灯光、护板、围墙、栅栏、警告信号标志和值班人员,对工程进行保护和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遵守和执行防火、安全文明施工和夜间施工规定,并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11)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12)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必须达到文明施工要求。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经过的道路上如出现有洒漏废水、废料渣的现象,应及时清理。(13)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所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必须进驻现场,没有发包人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将给予承包人5000元/每人的经济处罚,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后任者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未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后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务,履行前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义务。对承包人单方面作出的实质性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行为(如项目负责人长期不到现场等),发包人有权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停工整改)要求作出改正及给予经济处罚。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要求其更换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承包人应及时采纳发包人的建议予以更换。(14)负责完工(竣工)资料的备案、归档,完成后提供给发包人完整的完工(竣工)资料存档。(15)承包人必须充分考虑施工道路状况,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道路能双向通行,并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另外,承包人应考虑到雨季施工时所需增加的投入,做好现场排水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为此作出任何经济补偿。(16)本项目承包人必须完善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接收、整理和交接、归档工作。(17)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须注意环境卫生、施工安全及交通秩序,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和警示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周边行人和车辆的正常通行以及环境的卫生、安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18)承包人必须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用电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9)承包人应充分考虑雨季和汛期施工时所需增加的投入,在实施期间负责施工现场及周边的排水、防洪、维护、维修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于合同总价中,发包人将不再另行支付。(20)承包人为保证质量和工期采用图纸要求以外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负。(21)承包人未能按合同价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除发包人按本合同规定向承包人作出扣罚,承包人另外须全额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22)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发出的变更文件,无论该变更引起工程量或费用的增加或减少,均应及时实施,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费用、工期方面的索赔,变更程序参照招标人相关规定办理。21.2合同价款调整程序按发包人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对合同价款调整的确认、认可必须按照发包人内部管理相关规定完成一切审批同意手续而不受相关条款规定的时限限制。第四部分合同附件格式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丰农业旅游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东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示范项目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承担的质量保修范围为承包人负责施工的部位,包括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工程范围内由承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1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附件2: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丰农业旅游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为有效控制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防治措施协议,双方遵守。1.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举报方式与途径等信息张贴在施工围挡外围,接受社会监督;(2)在施工现场配备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人员,按日做好包括覆盖面积、出入洗车次数及持续时间、洒水次数及持续时间等内容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情况记录;(3)在施工工地周围设置连续硬质密闭围挡或者围墙。施工工地位于城市主要干道、景观地区、繁华区域的,围挡或者围墙高度不低于两百五十厘米;其余区域的,围挡或者围墙高度不低于一百八十厘米。围挡底部设置不低于三十厘米的硬质防溢座。工程竣工验收阶段,需要拆除围挡、围墙及防溢座的,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不具备条件设置围挡或者围墙的,采取有效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4)施工工地出入口通道不得有泥浆、泥土和建筑垃圾;出入口内侧应设置混凝土挠捣的洗车设施和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装置;确实不具备条件设置混凝土挠捣的洗车设施和沉淀池的,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确保驶离工地的机动车冲洗干净;(5)按时对作业的裸露地面进行洒水;四十八小时内不作业的裸露地面采取定时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超过四十八小时不作业的,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超过三个月不作业的,采取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6)在施工工地的出入口、材料堆放区、材料加工区、生活区、主要通道等区域进行硬底化,并安装喷淋设备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7)在施工工地堆放的砂石等工程材料密闭存放或者覆盖;及时清运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无法及时清运的,采用封闭式防尘网遮盖,并定时洒水;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8)土石方、地下工程、拆除和爆破等易产生扬尘的工程作业时,采取洒水、湿法施工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9)设置泥浆池、泥浆沟,确保施工作业产生的泥浆不溢流;(10)在施工工地依法使用袋装水泥或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采取封闭、降尘等有效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采取覆盖措施,禁止高空抛掷、扬撒;(11)建筑施工脚手架外侧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密目防尘网(布)等有效扬尘污染防治设施;(12)建(构)筑物拆除的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应当符合本条例第(1)(2)(3)(4)(7)(8)(10)的规定;(13)建(构)筑物拆除后的待建工地,需要移交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的,应当及时移交;未能及时移交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不能在四十八小时内开工建设的,应当采取有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附件3:安全生产合同为在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东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示范项目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丰农业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按照国家和有关行业的规程、规范、规则、要求、方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施工。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项目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名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同时,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足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甲方根据情况的严重性,有权扣减本项目相应数额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追究乙方其他责任。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自查表1.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自评表评审内容序号磋商文件要求自检结论证明资料资格性审查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符合□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 )页资格性审查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复印件;③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按响应文件格式。□符合□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 )页资格性审查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符合□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 )页资格性审查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按响应文件格式。□符合□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 )页资格性审查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按响应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以下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符合□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 )页资格性审查2供应商必须具有以下任意一个资质:①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符合□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 )页资格性审查3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 )页资格性审查4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符合□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 )页资格性审查5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符合□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 )页资格性审查6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 ①须具备注册于响应供应商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或环保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或环保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未被锁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投标截止日前3天内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网页截图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③需提供供应商近三个月(扣除磋商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准。④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⑤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磋商文件中说明。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本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成交)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成交人的工程项目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供应商隐瞒其它中标(成交)项目获取中标(成交)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符合□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 )页资格性审查7拟派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响应供应商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近三个月(扣除磋商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为准。专职安全人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符合□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 )页资格性审查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符合□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 )页资格性审查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符合□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 )页资格性审查10本项目不接受磋商联合体投标。□符合□不符合/符合性审查1磋商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已提交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符合□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 )页符合性审查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符合□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 )页符合性审查3报价不超过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对本项目的所有工程进行整体响应;报价方案唯一确定,无附加条件的报价。□符合□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 )页符合性审查4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技术条款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无产生偏离。□符合□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 )页符合性审查5磋商响应文件没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条款的;□符合□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 )页符合性审查6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响应无效的□符合□不符合/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如实提供,并在对应的□打“√”。1.2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评审分项评审细则自评分证明文件见响应文件第()页见响应文件第()页见响应文件第()页见响应文件第()页见响应文件第()页见响应文件第()页见响应文件第()页见响应文件第()页见响应文件第()页见响应文件第()页见响应文件第()页见响应文件第()页见响应文件第()页见响应文件第()页注:此表对应第三章的“综合评议指标表”的评审内容填写。第二部分资格证明文件2.1磋商函致: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确认收到贵方(项目名称)的磋商文件(项目编号:),(响应供应商名称、地址)作为响应供应商已正式授权(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为我方签名代表,代表我方提交响应文件进行磋商。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我们愿意遵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磋商,并已清楚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本磋商自磋商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成交后,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磋商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我们同意提供招标采购单位与磋商小组要求的有关磋商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我们理解招标采购单位与磋商小组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或其它任何磋商,完全理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磋商和最低磋商报价不是被授予成交的唯一条件。如果我们未对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磋商处理。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函电请寄:(响应供应商地址)备注:本磋商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职务:响应供应商名称:响应供应商公章:电话:传真:邮编:2.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致: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东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示范项目(项目编号:)签署响应文件、进行合同洽谈、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证明书供应商必须提供。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与供应商的“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一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2.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致: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 尾水治理示范项目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