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招标变更公告(济南护理职业学院2023)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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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济南市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系统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0100000202302000946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项目
3.原公告的分包名称:
无分包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项目
4.首次公告日期:
2023-08-28 00:08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本项目内容有变更,具体详见附件。
2.更正日期:
2023-08-28 19:41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
地址:
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3636号
联系方式:
0531-62333065
2.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128号(山东省建设节能示范大厦2101室)
联系方式:
0531-87087173
3.项目联系人:
邵万成
联系方式:
0531-87087173
附件: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项目-终稿.pdf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项目-终稿.pdf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100000202302000946采购人:济南护理职业学院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八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概况及项目要求第四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评分办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11日10点4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100000202302000946项目名称: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5万元最高限价:35万元采购需求: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30日历天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标包标包名称供应商资格预算金额/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项目(一)法定资格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没有列入非诚信名单的。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须通过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nggzy.jinan.gov.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其他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限设计与施工单位两个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两方共同投标的协议,协议中须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人,须约定联合体两方的分工;联合体两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身份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工程投标。35万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目执行中小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政府采购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以及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等。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8月28日至2023年09月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自行下载。本项目的澄清和修改等均在此网站平台上发布,供应商自行查看网站信息,未按要求查看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在单独通知。方式: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网上发布。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供应商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济南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具体办理、咨询方式详见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三种CA中任选一种办理)(http://124.128.84.51:9000/jnggzy/jnggzyca/index.jsp)(本项目全流程执行济南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请参与本项目单位及时更新或办理新CA证书)。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1日10时40分(北京时间)地点:通过【济南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响应文件。五、开启时间:2023年9月11日10时40分(北京时间)地点: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1277号(经十路与凤鸣路交叉口东北角)。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3636号联系方式:宋老师0531-6233306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128号(山东省建设节能示范大厦2101室)联系方式:0531-8708717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邵万成电话:18366172646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综合说明项目名称: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地点: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3636号(济南护理职业学院院内)招标范围及内容: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包含但不限本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现有工程的拆除、新布局的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及后期保修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项目要求。2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35万元,其中暂列金按5%计取。4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报价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90日历天8响应文件份数1.按照要求自行上传系统。成交后成交单位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与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材料。2.系统电子响应文件:按照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标的规定上传响应文件。供应商需在解密倒计时内,提交解密申请,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9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供应商需踏勘现场的请在答疑时间最后一天上午09:00-11:30抵达现场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联系人:李老师1566265867710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2日17:00时前,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可通过【济南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要求澄清,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答疑及相关澄清等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供应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自行查阅,未及时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不再单独告知。11采购人书面澄清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自行下载。本项目的澄清和修改等均在此网站平台上发布,供应商自行查看网站信息,未按要求查看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在单独通知。1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后按照审计额的价款无息付清。1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时间:2023年09月11日10时40分整(北京时间)1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1)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1277号(经十路与凤鸣路交叉口东北角)开标大厅;(2)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标文件,系统解密。14报价时间及报价地点时间:2023年09月11日10时40分整(北京时间)14报价时间及报价地点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标文件网上解密。15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6服务期限本项目工期为40日历天,接采购人通知后设计工期:1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纸;施工工期: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17质保期质保期二年,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18最后报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以最后报价为最终报价。对于未在限时内提交最后报价、退出磋商的供应商,按其前一次报价进行评审19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名20小型、微型企业有关政策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企业为小微企业的不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1.小、微型企业1)须提供:产品生产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2.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鼓励联合体投标、鼓励分包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的,涉及部分价格将做扣除,除满足相关规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4.节能、环保产品按照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的规定,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享受政府采购优先政策,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审时将给予所属节能产品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按下列规则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需提供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①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时,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填报,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②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保产品的,按以下政策进行加分:加分比例: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报价部分及技术部分加分比例:5%;既属于节能产品又属于环保产品的,不重复加分。注:1.供应商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和节能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并提供有效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评分时不予加分。重要提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济南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时,系统通过供应商当前使用的CA数字证书自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出具上传凭证,供应商可以下载保存。开标前请务必使用系统提供的模拟开标功能,验证系统登录、签到和解密。避免因开标当天忘记密码等造成无法正常开标。开标使用步骤:登录---->点击“开标”菜单>签到与解密。1.电脑软硬件配置要求:操作系统:win7及以上;浏览器:ie9及以上,搜狗浏览器、360浏览器、QQ浏览器等兼容ie模式的浏览器,但要保证ie浏览器是ie9及以上。2.电子响应文件建议递交截止时间前尽早上传,避免开标当天因网速、电脑环境不具备等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上传成功。3.建议开标前至少提前30分钟登录系统,点击“开标业务”,选择今日开标项目,点击右上角的【进入】按钮,进入虚拟开标室,点击左侧【签到】按钮完成签到。4.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代理端启动解密后,供应商端口收到在线解密的消息。在解密倒计时(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具体情况设定)内点击【解密】按钮,系统将根据所有供应商提交解密的顺序依次解密响应文件。注意:响应文件要求供应商须在解密倒计时内按上述操作要求开始解密,解密完成时间根据供应商家数和响应文件大小而定,解密完成时间可能超出点击【解密】按钮限定时间,请供应商耐心等待。5.评标期间,请供应商保持通讯畅通。6.相关规定详见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通知。本项目为电子化评审,只接受网上上传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系统上传响应文件的视为无效报价。试运行阶段。CA证书服务电话:0531-67880028,18663480386,18661977312电子投标咨询电话:053285871505-5客服qq:2881295775重要提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济南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时,系统通过供应商当前使用的CA数字证书自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出具上传凭证,供应商可以下载保存。开标前请务必使用系统提供的模拟开标功能,验证系统登录、签到和解密。避免因开标当天忘记密码等造成无法正常开标。开标使用步骤:登录---->点击“开标”菜单>签到与解密。1.电脑软硬件配置要求:操作系统:win7及以上;浏览器:ie9及以上,搜狗浏览器、360浏览器、QQ浏览器等兼容ie模式的浏览器,但要保证ie浏览器是ie9及以上。2.电子响应文件建议递交截止时间前尽早上传,避免开标当天因网速、电脑环境不具备等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上传成功。3.建议开标前至少提前30分钟登录系统,点击“开标业务”,选择今日开标项目,点击右上角的【进入】按钮,进入虚拟开标室,点击左侧【签到】按钮完成签到。4.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代理端启动解密后,供应商端口收到在线解密的消息。在解密倒计时(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具体情况设定)内点击【解密】按钮,系统将根据所有供应商提交解密的顺序依次解密响应文件。注意:响应文件要求供应商须在解密倒计时内按上述操作要求开始解密,解密完成时间根据供应商家数和响应文件大小而定,解密完成时间可能超出点击【解密】按钮限定时间,请供应商耐心等待。5.评标期间,请供应商保持通讯畅通。6.相关规定详见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通知。本项目为电子化评审,只接受网上上传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系统上传响应文件的视为无效报价。试运行阶段。CA证书服务电话:0531-67880028,18663480386,18661977312电子投标咨询电话:053285871505-5客服qq:2881295775重要提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济南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时,系统通过供应商当前使用的CA数字证书自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出具上传凭证,供应商可以下载保存。开标前请务必使用系统提供的模拟开标功能,验证系统登录、签到和解密。避免因开标当天忘记密码等造成无法正常开标。开标使用步骤:登录---->点击“开标”菜单>签到与解密。1.电脑软硬件配置要求:操作系统:win7及以上;浏览器:ie9及以上,搜狗浏览器、360浏览器、QQ浏览器等兼容ie模式的浏览器,但要保证ie浏览器是ie9及以上。2.电子响应文件建议递交截止时间前尽早上传,避免开标当天因网速、电脑环境不具备等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上传成功。3.建议开标前至少提前30分钟登录系统,点击“开标业务”,选择今日开标项目,点击右上角的【进入】按钮,进入虚拟开标室,点击左侧【签到】按钮完成签到。4.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代理端启动解密后,供应商端口收到在线解密的消息。在解密倒计时(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具体情况设定)内点击【解密】按钮,系统将根据所有供应商提交解密的顺序依次解密响应文件。注意:响应文件要求供应商须在解密倒计时内按上述操作要求开始解密,解密完成时间根据供应商家数和响应文件大小而定,解密完成时间可能超出点击【解密】按钮限定时间,请供应商耐心等待。5.评标期间,请供应商保持通讯畅通。6.相关规定详见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通知。本项目为电子化评审,只接受网上上传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系统上传响应文件的视为无效报价。试运行阶段。CA证书服务电话:0531-67880028,18663480386,18661977312电子投标咨询电话:053285871505-5客服qq:28812957757.本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标,请供应商及时办理电子标CA锁、下载操作手册、制作提交响应文件、网上开标、网上二次报价等工作。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以下资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二: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有)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有)价格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企业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价格价格价格序号产品名称企业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单价数量小计123…4合计说明:1、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2、如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年月日附件三: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有)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有)价格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价格价格价格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单价数量小计123…4合计说明:1、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2、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年月日附件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有)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123…说明:1、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2、如所投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年月日附件五: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如有)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如有)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价格价格价格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单价数量小计123…合计合计说明:如所报货物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年月日三、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评分项目分数评分标准报价部分30分以进入评标程序、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企业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30%×100设计方案33分1.方案设计应对建筑室内空间环境设计的总体功能布局和组织关系进行清晰的分析说明;对主要房间的使用功能和设计方法进行清晰的分析说明,阐述建筑室内环境的空间效果和空间形态的创造及其主要手法;对用材选材、装饰物品和各专业改造、投资估算等方面进行分析说明,真实反映设计方案意图,准确表达设计效果,完美体现工程特点得9分;基本反映设计方案意图、表达较为准确得6分;施工图设计内容一般、无法实现设计方案意图得3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2.设计效果表现图(包含但不限于①主入口形象效果图正面、侧面②各功能室入口处视角效果图③走廊文化墙灯光及效果图。)应能真实表现设计意图,不缩小,不夸大,视角真实,色彩真实。各功能室房间布局合理,规划明确,效果图须体现功能室特点,满足心理健康中心实际使用。最高得18分,每个功能室综合评定符合要求得1.5分,基本满足要求得1分,未能满足要求或不提供得0分。3、装修选材用材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主要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乳胶漆、轻钢龙骨、石膏板)的品牌、质量、环保等进行综合评价,主要材料的品牌、质量、环保等进行独立评价:主要材料综合质量情况完全满足或高于磋商文件要求,环保性好,得6分;材料配备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材料设备配备情况一般得2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须同时提供品牌及环保检测,二者缺一不可)施工组织方案26分1.施工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得6分;施工方案内容基本完整、科学、合理得4分;施工方案内容不齐全、合理、有错误得2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2.主要施工方法、主要施工管理措施内容正确,切实可行,得5分;方法、措施内容基本正确、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4分;方法、措施内容不全、不完整得2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3.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保证措施应切实可行,有针对性,材料和设备的选择有合理控制,确保质量,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切实可行、有针对性得5分;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善、但无针对性得3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不全、不合理得1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4.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能确保竣工时间,劳动力、材料及设备供应计划可靠,施工机具配备合理,能确保工程进度要求,得5分;施工进度计划较科学合理,基本能确保竣工时间,得3分;施工进度计划不科学合理,有明显错误,得1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5.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防火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应齐全完善,以上措施齐全完善,科学合理得5分;以上措施基本完善,基本合理得3分;以上措施内容不全得1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企业业绩4分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项加2分,最多得4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人员配备3分项目配备的人员结构合理、工种专业齐备、组织得当、人员水平较高得3分,每出现一处不足以1分为单位递减,扣完为止。优惠承诺及增值服务2分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优惠承诺及增值服务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可的具有实质性意义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2分。无与本项目要求相关的内容,本条不得分。质保期2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质保期承诺,在满足最低两年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合计100分100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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