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服务招标变更公告(河南省人民医院2023)



河南省人民医院北院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服务项目公告

一、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河南省人民医院北院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服务项目。
二、招标内容
1、项目位置: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河南省人民医院北院区。
2、招标范围:医疗综合楼(门诊区1-3层、医技区1-3层、医技病房1-6层、医技病房1-9层),建筑面积约94371.50平方米;急诊楼(1-3层),建筑面积约7420.88平方米;多功能厅及行政办公楼(1-3层),建筑面积约6565.25平方米;科研教学及专家公寓(1-6层),建筑面积约15575.77平方米:院内其他配套用房及地下室(医用垃圾站、餐厅、停车场除外),建筑面积约82223.22平方米,提供生活垃圾收集、清理外运服务。
3、服务期限:2年。
4、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响应人须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3、响应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事业单位可以不提供此项要求;
四、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时需在本公告“附件”处(后勤信息类)河南省人民医院响应报名登记表,该表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否则报名不予受理。
2、根据本公告“三、响应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以上资料扫描于一个文档件并加盖公章发于邮箱(hnsychang@foxmail.com),邮件主题为“河南省人民医院北院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服务项目+公司名称报名资料”,采购文件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采购人拒绝报名人借用或挂靠他人单位资质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报名人资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人民医院网站发布。其他转载仅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事宜
1.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9日(节假日不办公)
工作时间:上午8:00至12:00 下午3:00至6:00
3.联系方式:0371—65580108(采供处)
七、附件
(后勤信息类)河南省人民医院响应报名登记表(后勤信息类)河南省人民医院响应报名登记表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

报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公司性质□生产厂家 □代理商 □其他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授权人授权人身份证号被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近三年已承接项目 客户名单项目名称客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近三年已承接项目 客户名单近三年已承接项目 客户名单近三年已承接项目 客户名单近三年已承接项目 客户名单近三年已承接项目 客户名单河南省人民医院投标报名登记表(后勤信息类)注:报名时请提交: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2、与项目有关的委托、授权文件(注明有效日期);3、企业法人或委托授权人有效证件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证件复印件;4、如有其它要求,详见医院官方网站发布的采购公告;上述资料须按以上顺序扫描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于参加报名时提交。填表日期:年月日河南省人民医院北院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SYZBB-2023037采购人:河南省人民医院2023年9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第三章合同格式16第四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23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2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河南省人民医院北院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服务项目采购公告一、项目名称1、项目名称:河南省人民医院北院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服务项目。二、招标内容1、项目位置: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河南省人民医院北院区。2、招标范围:医疗综合楼(门诊区1-3层、医技区1-3层、医技病房1-6层、医技病房1-9层),建筑面积约94371.50平方米;急诊楼(1-3层),建筑面积约7420.88平方米;多功能厅及行政办公楼(1-3层),建筑面积约6565.25平方米;科研教学及专家公寓(1-6层),建筑面积约15575.77平方米:院内其他配套用房及地下室(医用垃圾站、餐厅、停车场除外),建筑面积约82223.22平方米,提供生活垃圾收集、清理外运服务。3、服务期限:2年。4、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三、响应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3、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事业单位可以不提供此项要求;四、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报名时需在本公告“附件”处(后勤信息类)河南省人民医院响应报名登记表,该表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否则报名不予受理。2、根据本公告“三、响应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以上资料扫描于一个文档件并加盖公章发于邮箱(hnsychang@foxmail.com),邮件主题为“河南省人民医院北院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服务项目+公司名称报名资料”,采购文件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采购人拒绝报名人借用或挂靠他人单位资质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报名人资格。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河南省人民医院网站发布。其他转载仅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六、联系事宜1.报名方式:邮件报名2.报名时间: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9日(节假日不办公)工作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3.联系方式:0371—65580108(采供处)七、附件(后勤信息类)河南省人民医院响应报名登记表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 容1.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2采购人:河南省人民医院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7号联系人:常老师电 话:0371-655801082.1项目名称:河南省人民医院北院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服务项目。2.2采购编号:SYZBB-20230373.3项目概况:河南省人民医院北院区医疗综合楼(门诊区1-3层、医技区1-3层、医技病房1-6层、医技病房1-9层),建筑面积约94371.50平方米;急诊楼(1-3层),建筑面积约7420.88平方米;多功能厅及行政办公楼(1-3层),建筑面积约6565.25平方米;科研教学及专家公寓(1-6层),建筑面积约15575.77平方米:院内其他配套用房及地下室(医用垃圾站、餐厅、停车场除外),建筑面积约82223.22平方米,提供生活垃圾收集、清理外运服务。3.4采购内容:河南省人民医院北院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服务,详见磋商文件。3.5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3.6服务期:详见磋商文件4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3、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事业单位可以不提供此项要求;5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接受。6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出现事故,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组织,踏勘时间: / 踏勘集中地点: / 7是否允许多方案报价:不允许多方案报价,只允许按一个方案报价。8报价货币:人民币9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10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版(U盘):一份。为方便唱标,响应人请单独封装一份“磋商响应函”11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分别密封装在单独的封套中,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2磋商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 “正本”或“副本” 或“电子版”字样。13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 (项目名称) 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1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9时00分15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与经二路交叉口向东约100米医学模拟中心1楼会议室 16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9月26日9时00分17符合性审查标准:(1)签章或盖章或签字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2)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3)磋商响应文件无重大或不可接受的偏差;(4)各轮次总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未提供多方案报价;(5)磋商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一、总则1.定义1.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用于支付采购项目合同项下的资金。1.2采购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的开展采购活动的单位。1.3供应商:是指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1.4成交人:接到并接受成交通知书,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2.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2.1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采购项目简要说明3.1项目概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服务质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服务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联合体(不适用)5.1除非“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规定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5.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采购活动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5.3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5.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7.踏勘现场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7.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7.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7.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8.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9.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0.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知识产权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成果,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3.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合同格式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4.磋商文件的质疑14.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4.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4.3采购人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14.4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形式和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要求。15.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磋商响应文件16.磋商响应文件组成详见磋商“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磋商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磋商响应文件被拒绝或无效的风险。17.报价要求17.1供应商报价应根据委托服务范围和市场行情,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自身实力,自主合理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完成委托服务范围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工资、社保费、加班费、福利、业务培训费、设备费、设备折旧费、服装费、保险费、利润、管理费、税金等费用,其中其中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最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投标报价方式如下:按贰年报总价。17.3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17.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17.5供应商各轮次报价均不能超过上一次报价,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8.报价货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磋商响应文件组成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中所要求的内容。21.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21.1磋商响应文件应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1.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原有效期到期后其磋商响应文件失效。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相应延长到新的有效期。22.磋商响应文件编制22.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2.2供应商应准备一份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目的副本及电子版,每份磋商响应文件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及“电子版”。副本及电子版应与正本内容一致,若副本及电子版与正本存在文字或表述的不符之处,以正本为准。磋商响应文件副本可为正本完整的复印件。22.3磋商响应文件及所有文件必须是打印件,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或(和)经正式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的,磋商响应文件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2.4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2.5磋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23.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3.1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2磋商响应文件的封套标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3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交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2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4.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24.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25.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5.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五、磋商开始时间和地点26、磋商开始时间和地点26.1磋商与评审开始前,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进入磋商与评审程序。26.2磋商开始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3磋商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六、磋商与评审27.磋商小组磋商与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按规定组建。28.磋商与评审28.1资格审查磋商小组依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28.2磋商(1)磋商小组讨论、通过磋商要点。(2)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或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8.3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28.5偏差偏差分为细微偏差和重大偏差。磋商小组将允许供应商修正其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磋商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重大偏差是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质量标准等产生重大或不可接受的偏差,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28.6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磋商小组在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或盖章或签字或者签公章或盖公章。28.7最后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不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视同前一次报价。28.8磋商小组还需对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进行详细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打印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如果总价与单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若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28.9报价合理性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8.10评审价格的确定28.10.2评审后的最后报价仅限于评审价格的比较,对成交价没有任何影响,成交价以其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最后报价为准。28.11综合评分28.11.1评分标准(见附件)28.11.2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有效磋商响应文件和评审后的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按照“评分标准”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进行评分。“评分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综合评分依据。评分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8.11.3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磋商小组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综合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8.12评审结果28.12.1评审结果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编写评审报告。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优先排名。28.12.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先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家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12.3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9.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29.1评审是磋商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29.2磋商小组将遵照规定的评审办法,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29.3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可能被否决。29.4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评审后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29.5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评审情况扩散出评审人员之外。29.6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操纵采购活动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六、成交结果30.确定成交供应商30.2采购人按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结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上予以公告,30.3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质疑函不予受理。31.成交通知书31.1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1.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的依据。31.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32.拒绝任何或所有响应的权利如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采购人有权在确定成交人之前任何时候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宣布磋商采购无效,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3.合同履行时更改采购数量的权利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七、授予合同34.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合同条款资料表”中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以成交供应商事先缴纳履约保证金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并应在成交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及时退还。35.签订合同3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35.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5.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且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此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5.4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并且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应当赔偿损失。八、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评分方法和标准一、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总分值100分。二、评分标准序号评分内容及分值评分因素及分值评分标准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10分)1.企业业绩(5分)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生活垃圾清运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有1个得1分,最多得5分。(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10分)2.企业信用等级(3分)投标人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得3分,AA级的得2分,A级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附信用证书和信用评估报告)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10分)3.企业管理体系认证(2分)投标人同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缺一项得1分,缺两项或三项的0分。(投标文件中附有效的认证证书)。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10分)注:以上评审内容必须提供相应完整清晰的复印件,提供不全或投标文件所附复印件模糊的,均不予认可。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45分)服务方案(45分)针对服务需求,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作业预案(8分):阐述详尽、科学、合理的得6-8分,阐述较全面的得3-5分,阐述较差的得0-2分。服务质控方案及保证措施(7分):阐述详尽、科学、合理的得5-7分,阐述较全面的得2-4分,阐述较差的得0-1分。各岗位人员设置科学、合理(5分):阐述详尽、科学、合理的得4-5分,阐述较全面的得2-3分,阐述较差的得0-1分。各岗位人员的规章管理制度(5分):阐述详尽、科学、合理的得4-5分,阐述较全面的得2-3分,阐述较差的得0-1分。拟投入人员状况、相关机械车辆配置情况(5分):投标人自有适用于本项目的压缩式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车辆,并提供车辆行驶证;配置情况科学、合理的得4-5分,较全面的得2-3分,阐述较差的得0-1分。(6)垃圾清运车辆管理制度(5分):投标人制定的垃圾清运车辆管理制度切合实际,利于本项目顺利实施的得5-6分,管理制度不详尽的得3-4分,管理制度不详尽且不科学的得0-2分。(7)垃圾运输密封措施(5分):垃圾出场前密封措施科学、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科学的得4-5分,措施一般可行的得 2-3分,内容不详细、缺乏可行性的得0-1分。(8)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的应急保障机制及突发事件引应急预案等(5分):阐述详尽、科学、合理的得3-4分,阐述较全面的得1-2分,阐述较差的得0-1分。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0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本项目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最后磋商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0分)磋商报价(4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磋商报价得分=(基准报价/最终评标价)×40分。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服务承诺(5分)1.垃圾清运服务承诺、质量保证等情况(0-3);2.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方面的承诺(0-2分)。第三章合同格式河南省人民医院北院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服务项目合同年月日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河南省人民医院北院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服务项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服务要求河南省人民医院北院区医疗综合楼(门诊区1-3层、医技区1-3层、医技病房1-6层、医技病房1-9层),建筑面积约94371.50平方米;急诊楼(1-3层),建筑面积约7420.88平方米;多功能厅及行政办公楼(1-3层),建筑面积约6565.25平方米;科研教学及专家公寓(1-6层),建筑面积约15575.77平方米:院内其他配套用房及地下室(医用垃圾站、餐厅、停车场除外),建筑面积约82223.22平方米,提供生活垃圾收集、清理外运服务。第二条服务期限一、本项目总服务期限为贰年。合同一年一签,甲方每年年末对乙方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合格后,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年度服务费为:。本次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对甲方位于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河南省人民医院北院区全部区域进行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二、垃圾清运方式1.清运方式:设点收集。在院区内设置垃圾收集点,由清运公司专人负责统一每日定时定点清运。2.清运要求:(1)做到日产日清,每次清运完毕后应做到无“满桶、漏桶、落渣”现象,垃圾从院区内清理至暂存处后,要及时清运出去。(2)清运时间及次数由甲方按季节、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保证工作区及生活区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3)乙方在收集和清运时要保证收集点和道路的卫生,做到无垃圾、纸屑、积水等残留。(4)清运过程中,如违反有关部门规定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和罚款均由乙方负责。(5)每日清运过程中,如发现有“满桶、漏桶、落渣”等现象,每发现一次,扣除违约金1000元;未按照甲方要求的次数和时间进行垃圾清运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清运过程中,如发现道路和收集点有垃圾、纸屑、积水等残留,罚款500元;(6)第(5)条规定中出现的问题:第一次发现,除罚款外,以口头警告的形式告知乙方;连续两次发现,扣除合同款的5%;连续三次发现,以书面警告形式告知乙方,并考虑重新招标;连续四次发现,甲方有权重新招标,并无责单方面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3.车辆要求:收集垃圾车辆要求封闭、不渗漏、外观整洁、无异味,达到垃圾清运车辆所需标准和要求。4.安全要求:垃圾清运过程中要做到安全有序,确保无安全事故。如果在垃圾清运工作中,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5.按照国家、省、市政策要求,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及处置工作。6.生活垃圾暂存处设专人管理,保持暂存处清洁、卫生、无异味,暂存桶无污渍、无灰尘、无异味,生活垃圾分类暂存桶、清洁、除味等工具、料剂及防四害设施设备均由乙方承担。第三条合同双方的责任一、甲方责任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2.为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的用水、用电及必要的设施,乙方每月按甲方出具的费用清单进行结算。3.对乙方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质量应及时监督与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乙方整改,直至达到质量标准。如三次未达到标准,按照合同2.2中第二条5、6项进行相应处罚。4.教育有关人员遵守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制度,共同维护院内环境,爱护院内设施。5.协助乙方解决服务工作现场中遇到的特殊问题。二、乙方责任1.乙方收到甲方进驻现场书面通知后,要积极做好准备,准时进驻现场。2.认真完成医院规定的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卫生质量,达到客户满意。3.乙方在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总人员不少于4人,并保证各项工作质量。4.乙方人员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配戴本公司名牌,进入工作现场的出入证上甲方配发,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承揽业务。5.乙方派出一名主管负责人,电话:负责日常维保工作质量检查和维保工作紧急情况的处理。6.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用工应签定劳动协议,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7.乙方在承包的维保工作范围内,甲方如因维保工作未达到维保质量标准,被有关社会职能部门(环卫、城管等)处罚,该罚款由乙方承担。8.乙方教育员工爱护院内建筑物及室内各种设施。注意节水节电。9.由于乙方在日常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工作中不慎给甲方设施、材料及甲方客户物品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0.乙方作业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和具有专业知识人员担任。11.乙方作业应遵守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如有变更,双方协商解决。12.乙方负责提供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等。13.合同约定期间,甲方有临时检查任务或其它需乙方临时配合的特殊请况,乙方应无条件无偿配合工作,如乙方不配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利提出警告并处罚。14.如甲方垃圾产生量短期内较多,乙方负责免费提供240L及120L生活垃圾分类暂存桶垃圾桶,满足甲方垃圾转运需要。第四条工作总结与计划乙方派出一名主管负责人负责日常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工作质量检查和工作紧急情况的处理,并于每月25日之前将当月的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工作总结和下月的服务工计划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第五条质量承诺1.乙方保证认真完成《维保标准及定期作业指导书》规定的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卫生质量,达到客户满意。2.乙方在承包的服务工作范围内,甲方如因服务工作未达到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质量标准,被有关社会职能部门(环卫、城管等)处罚,该罚款由乙方承担。第六条服务人员安排1.乙方在本区域内服务总人员不少于4人,非公共区域内日常服务工作(如:有偿特约服务)由乙方从公司总部另调人员完成,并保证各项工作质量。2.乙方作业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和具有专业知识人员担任。3.乙方员工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配戴本公司名牌,进入工作现场的出入证上甲方配发,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承揽业务。第七条原料与设备1.乙方提供的绿色环保用品、用具(品牌)、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用品应及时更新保证卫生。2.乙方为保证施工质量,须根据不同材质,采用相适应的维保原料和操作方法。3.由于乙方在日常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工作中不慎给甲方设施、材料及甲方客户物品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监督检查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享有监督权和检查权,有权对乙方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2.乙方应当保证高质量完成垃圾收集清运服务,垃圾收集清运完毕应主动邀请甲方进行检查;对不合格部分,乙方应进行重新处理,直到甲方满意为止。3.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及维保质量不满意时有权提出异议和要求返工;如不满意乙方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员的服务,可责令乙方及时调换。4.乙方应积极采纳甲方在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协助甲方处理有关投诉。第九条损害赔偿1.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种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要加强管理,安全生产。2.乙方工程进行中,如发现甲方生活垃圾清运材质有破损迹象,应及时保护现场,立即向甲方通报。第十条安全防护1.乙方有权按照自己的方案(主要是涉及安全方面工程)进行服务的权利,乙方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第十一条付款方式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服务费每季度结算一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甲方根据考核验收结果,按照合同约定价格,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支付时,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与支付金额一致的等额合法合规的发票。2.合同服务周期内,乙方所有服务不得加收费用。3.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共计元,该项保证金足额到达甲方账户后本合同生效。合同期满,甲方根据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况,决定是否全额或部分退还履约保证金。第十二条声明及保证1.甲方:(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3)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2.乙方:(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3)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服务(按合同标准)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____%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退还当月服务费。2.双方中途变更或终止合同未及时通知对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剩余月份_____%的违约金。第十四条合同变更与终止1.合同的变更须双方协商,并采用书面形式。2.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合同期间双方都有权利提出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以补充合同方式解决。第十五条合同解除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2.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生活垃圾清运的重大损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3.乙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可以无责解除合同。4.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第十六条保密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年。第十七条通知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第十八条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第十九条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国家政策或计划调整、罢工骚乱等社会异常事件。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三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并恢复合同履行。第二十一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第二十二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十三条合同的签订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持陆份,乙方持贰份。自合同约定时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四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1.清运方式:设点收集。在院区内设置垃圾收集点,将甲方产生的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类收集、清运,由乙方安排专人负责每日定时定点清运。2.服务周期:二年。3.清运要求:1)做到日产日清,每次清运完毕后应做到无“满桶、漏桶、落渣”现象,垃圾从院区内各收集点清理至暂存处后,要及时清运出去。2)清运时间及次数由甲方按季节、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保证工作区及生活区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3)乙方在收集和清运时要保证收集点和道路的卫生,做到无垃圾、纸屑、积水等残留。4)清运过程中,如违反有关部门规定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和罚款均由乙方负责。5)每日清运过程中,如发现有“满桶、漏桶、落渣”等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未按照甲方要求的次数和时间进行垃圾清运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清运过程中,如发现道路和收集点有垃圾、纸屑、积水等残留,罚款500元;6)第5)条规定中出现的问题:第一次发现,以口头警告的形式告知乙方;连续两次发现,扣除合同款的5%;连续三次发现,以书面警告形式告知乙方,并考虑重新招标;连续四次发现,甲方有权重新招标,并无责单方面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4.车辆要求:收集垃圾车辆要求封闭、不渗漏、外观整洁、无异味,达到生活垃圾清运车辆所需标准和要求。5.安全要求:垃圾清运过程中要做到安全有序,确保无安全事故。如果在垃圾清运工作中,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6.按照国家、省、市政策要求,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及处置工作。7.生活垃圾暂存处设专人管理,保持暂存处清洁、卫生、无异味,暂存桶无污渍、无灰尘、无异味,清洁、除味等工具、料剂及防四害设施设备均由乙方承担。8.其他要求:1)乙方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减少噪音,服从医院管理。2)省、市、区各级政府卫生检查,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需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保证不因生活垃圾清运问题影响甲方卫生检查。3)下水井、化粪池、淤泥污水等清理工作不包含在生活垃圾清运中。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封面正本或副本河南省人民医院北院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服务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采购编号: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磋商响应函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三、磋商响应文件主要内容汇总表四、首次分项报价表五、服务方案六、资格证明文件七、类似项目业绩八、其他材料一、磋商响应函致:1、我们收到了采购编号为的采购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并按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2、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项目,首次总报价为贰年报总价人民币(大写),服务期限年。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该项目。4、我们承诺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60天。如果成交,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5、我方同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提交磋商保证金。6、我们承诺,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7、我方保证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我方愿意承担就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8、(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注册地址名称)的(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采购编号为的磋商及合同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磋商响应文件主要内容汇总表3.1第一次报价表项目名称河南省人民医院北院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服务项目供应商名称首次总报价大写: 小写: 供应范围医疗综合楼(门诊区1-3层、医技区1-3层、医技病房1-6层、医技病房1-9层),建筑面积约94371.50平方米;急诊楼(1-3层),建筑面积约7420.88平方米;多功能厅及行政办公楼(1-3层),建筑面积约6565.25平方米;科研教学及专家公寓(1-6层),建筑面积约15575.77平方米:院内其他配套用房及地下室(医用垃圾站、餐厅、停车场除外),建筑面积约82223.22平方米,提供生活垃圾收集、清理外运服务。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河南省人民医院北院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服务费按季度结算合同条款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备 注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四、分项报价一览表及有关说明说明:投标人须对投标报价做出报价明细分析,须说明收费标准、计算基数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五、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针对服务需求,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作业预案;(2)服务质控方案及保证措施;(3)各岗位人员设置科学、合理;(4)各岗位人员的规章管理制度;(5)拟投入人员状况、相关机械车辆配置情况;(6)垃圾清运车辆管理制度;(7)垃圾运输密封措施;(8)根据本项目特点,提出合理化建议。附表:(1)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专业在本项目拟任职务(2)主要管理人员简历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本行业年限主要简历附:人员相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3)拟投入的车辆配置表序号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备注(1)(2)(3)……附:车辆行驶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六、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其他人员经营范围备注后附企业简介2、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生活垃圾清运资质(3)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印章;截止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可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说明1)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主要设备、工具序号名称数量用途备注1232)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本表后附相关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序号姓名职称或职业资格(如有)工作职责备注1项目经理2现场驻守人员3现场驻守人员4现场驻守人员(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1、提供供应商近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2、提供供应商近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6)信用声明函信用声明函我公司信誉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后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二项查询截图页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一项查询截图页面。(7)投标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的企业股东及出资信息(显示股东认缴出资额)、主要人员信息网页截图(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相关内容截图。(8)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河南省人民医院北院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磋商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七、类似项目业绩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需方名称需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合同价格质量标准主要合同内容备注1、类似业绩的年份要求:指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本表后附合同复印件。十、其他材料供应商认为与响应文件评审有关的其它补充资料……①、管理体系认证②、信用证书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