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室改造升级建设招标变更公告(吉林化工学院2023)



吉林化工学院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室改造升级建设项目(2次招标)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JLDL20230626002JCXM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林化工学院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室改造升级建设项目(2次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9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磋商保证金”中“账户名称:吉林中屹宬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账户名称:中屹宬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他信息没变。
更正日期:2023年9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吉林化工学院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
联系人:于大雪
电  话:1884424797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中屹宬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雾凇中路中凯家博汇37号楼15层
联系人:杨光普  
联系电话:0432-633601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光普  
联系电话:0432-63360157
 
 
 

磋商文件-吉林化工学院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室改造升级建设项目(2次招标)发布稿-变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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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SJLDL20230626002JCXM1-1吉林化工学院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室改造升级建设项目(2次招标)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招标)招标人:吉林化工学院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屹宬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09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评标方法3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2第五章工程量清单43第六章图纸44第七章发包人要求45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49第九章附件88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吉林化工学院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室改造升级建设项目(2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吉林化工学院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室改造升级建设项目(2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gzyzx.jl.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JLDL20230626002JCXM1-1;2、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计划-[2023]-02091号;3、项目名称:吉林化工学院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室改造升级建设项目(2次招标);4、招标内容: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室改造建设项目;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6、最高投标限价:119.00万元;7、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11、计划工期: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验收(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1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行业划分标准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执行;(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的技术职称;(4)财务要求:应出具近三年(2020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企业需提供当年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5)供应商应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和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投标企业(含本地、外埠投标企业)须提供自行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承诺;(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8)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9)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10)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9月1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2.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确认”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拍卖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五、开启时间:2023年09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拍卖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它补充事宜1.当投标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预算金额、拦标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2.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吉林化工学院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联系人:于大雪电话:1884424797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中屹宬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雾凇中路中凯家博汇37号楼15层联系人:杨光普联系电话:0432-6336015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光普联系电话:0432-633601574.监管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吉林化工学院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联系人:于大雪电话:18844247978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屹宬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雾凇中路中凯家博汇37号楼15层联系人:杨光普联系电话:0432-63360157 1.1.4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吉林化工学院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室改造升级建设项目(2次招标)项目编号:SJLDL20230626002JCXM1-11.1.5建设地点吉林化工学院内l.2.1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吉林化工学院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室改造升级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验收(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1.3.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及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的合格工程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行业划分标准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执行;(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的技术职称,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4)财务要求:应出具近三年(2020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企业需提供当年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5)供应商应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和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投标企业(含本地、外埠投标企业)须提供自行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承诺;(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8)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9)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10)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 受1.4.3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 开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形式:/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1.12.3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电子文档;②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以补遗文件形式发送。(如有)注:采购代理机构将上述内容以补遗文件形式发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文件中,投标人须在供应商系统中自行下载答疑文件。如果投标人未收到相应文件,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否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2.2.1投标人要求澄清磋商文件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 天前2.2.2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磋商文件的澄清将以补遗文件形式发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文件中,投标人须在供应商系统中自行下载答疑文件。如果投标人未收到相应文件,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否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2.2.3投标人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形式:将收到澄清的答疑文件以确认函形式发送至zhaobiaobu@jlzycx.com。2.3.1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补遗文件形式发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文件中,投标人须在供应商系统中自行下载答疑文件。如果投标人未收到相应文件,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否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2.3.2投标人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形式:将收到澄清的答疑文件以确认函形式发送至zhaobiaobu@jlzycx.com。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1.投标人的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原件需到现场递交:原件递交时间:2023年09月18日10时00分时;递交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拍卖大厅;领取原件时间:开标结束后另行通知2.开标一览表(最终报价)递交给代理机构:递交时间:2023年09月18日10时00分时开标后等广播通知递交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大厅3.原件资质包含以下内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信息的真伪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电子证书)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文件(如有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2020年至今独立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如有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近三年(2020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企业需提供当年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供应商应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和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加盖公章或财务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等的岗位证书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电子证书);项目管理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提供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期间任意一天查询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案由:行贿)查询界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官网截图;提供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期间任意一天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期间任意一天查询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彩色截图并加盖公章;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原件。注:未按照投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由此引发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2.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119.00万元。*(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在评审中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视为废标)。3.4.1磋商保证金投标文件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以转账、电汇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1900元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完成缴纳,如开标前一天遇有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应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前一天交付到账。账户名称:中屹宬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账 号:1620 4711 1388开 户 行:中国银行吉林市分行联系人:林铭锐 联系电话:0432-63360157 注:1.投标单位应在汇款时认真核对收款单位、开户行名称、账号准确无误,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2.投标保证金应写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否则后果自负。(请转账底单、网银转账凭证、保函(保函需提供核验方式)等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指定邮箱zhaobiaobu@jlzycx.com)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借用他人资质,互相串通、结盟,伪造虚假业绩、人员、财务、履约情况等,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进行投标者。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指2020年至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企业需提供当年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20年至今,指 2020年1月1日起至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0年至今,指 2020年1月1日起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1签字和(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不可使用专用章(如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代替。(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3.7.2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磋商一览表1份及电子版U盘1份、(响应文件正本盖章、签字完毕后的彩色扫描件PDF版及WORD文档,存入U盘中)3.7.3装订要求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3.7.4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磋商地址: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4.1.1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4.1.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点: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拍卖大厅接收单位:吉林中屹宬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1开启、磋商时间和地点时间:2023年09月18日10时00分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拍卖大厅5.2磋商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磋商顺序:按响应文件递交顺序进行。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_3_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1人,专家__2-3__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从吉林省政务大厅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1.2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人。磋商小组推荐初步评审合格,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7.1成交公告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示期限:1工作日;公示的其他内容:无。7.7.1履约保证金3%,待工程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l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考察成交候选人招标人在招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可以对成交候选人进行考察。10.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0.3低于成本报价依据财政部第87号令第60条:磋商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10.4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依据: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要求。由中标方支付,按中标价累进计算标准为:100万*1%*0.96+超出100万部分*0.7%*0.7610.5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杨光普 10.6付款方式工程结束后,验收合格结算评审后,按照评审结论付款。10.7质量保证金及质保期质量保证金:3%;缺陷责任期1年;质保期:1年,出现质量问题质保期顺延。10.8工程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10.9合同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合同。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修改、补充和完善正文中的相关事宜,前附表与正文如有冲突以正文为准,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不符之处以磋商文件为准。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修改、补充和完善正文中的相关事宜,前附表与正文如有冲突以正文为准。投标人须知正文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本次招标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l.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内容、规模、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参加本项目活动的投标人应完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按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规定以及磋商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构成响应文件相关的证明材料的规定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以上各款关于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均须提供中文文本,否则无效。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款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若投标人须知表1.4.3款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保密和披露1.6.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2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1.6.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成交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招标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招标过程、响应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招标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1.7语言文字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获取的相关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格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1.12.2投标人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磋商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优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发包人要求;(8)响应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磋商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款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磋商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人。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投标人都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回复并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2.3.4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含)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发上发布,并以当面交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2.4磋商文件的质疑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或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开标一览表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五、磋商保证金;六、己标价工程量清单;七、施工组织设计;八、项目管理机构;九、资格审查资料;十、其他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2投标人应提交本磋商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全部证明材料以及磋商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1.4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2磋商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开标一览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磋商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磋商报价的其他要素。3.2.6投标货币: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3.2.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3.3响应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有效期为90天。3.3.2在响应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补遗文件形式发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文件中,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人须在供应商系统中自行下载答疑文件。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函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磋商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磋商保证金格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磋商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小组将否决其投标。3.4.3除因处理质疑、投诉等原因外,未成交投标单位的磋商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原件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函原件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该项目的磋商保证金暂不退还,待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3.4.3.1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根据中标金额情况收取,100万*1%*0.96+超出100万部分*0.7%*0.76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投标人经磋商小组评标过程中发现符合“6.3.4审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情形的;(4)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磋商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在文件中填写目录与页码,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工期、响应有效期、质量要求、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8投标文件的补充递交3.8.1详见投标人须知要求3.8.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标准,要求签字盖章处必须签字盖章,严禁代签和仿造行为。响应文件签字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手书签字,投标文件加盖的公章盖印章、纸质版投标文件加盖的公章盖鲜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3.8.3响应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4.投标4.1投标文件的保密投标文件应独立制作。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2.2投标人上传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前,由监督人员或者投标人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并记录。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5.3开标质疑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如当场未提出,过后不予受理。5.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未上传的;(2)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或密封的;(4)响应文件签署、盖章不一致的情形;(5)投标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效、缺失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6)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7)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情形;(8)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9)响应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存在以上任何一种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无效,做废标处理。5.5、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宣布本项目废标:(1)交货时间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拦标价,招标人不能支付的。首次招标废标后将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仍出现本款情形的,可按本须知第11款的规定处理。6.评标6.1磋商小组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设立磋商小组主任的,磋商小组主任由专家担任,由磋商小组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评标工作。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评定预成交人。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3审查是否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不能支付的,应予废标。6.3.4审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磋商小组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结束后,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中错、漏之处相同的;(2)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3)一家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的;(4)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5)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7)一家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8)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0)不同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11)《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2号)第三条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12)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6.3.5对响应文件商务部分(资格性)进行审查: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商务(投标人资格)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3.6对响应文件技术部分(符合性)进行审查:6.3.6.1对于商务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磋商小组将审查其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是否对磋商文件规定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要求都做出了实质性响应。6.3.6.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事项、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6.3.7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废标处理:(1)投标人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所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或者提交的文件无效、缺失、漏项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或盖章;(3)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4)响应文件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发包人要求;(5)响应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6.3.8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6.3.9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6.3.10磋商报价的审查:磋商小组将对商务审查、技术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的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和累加上的错误或前后不一致的,按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6.3.1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成交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除按磋商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6.3.12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集体决定并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标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响应文件签字人一致)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磋商小组将拒绝其投标。6.3.1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6.3.14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7.合同授予7.1成交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成交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成交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提请原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磋商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人。7.5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投标人。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未规定的不予补偿。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磋商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合同金额的3%。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7.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7.1款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的规定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投标人在被磋商小组评定为预成交人(成交人)之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成交的,按本条规定处理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成交人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招标人只负责评标组织工作,不参加评标。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招标项目的评标。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重新招标及招标方式变更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的项目,如果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如果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项目,如果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在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符合本款情形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3)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项目,如果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在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时,不得直接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采购人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单一来源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先做废标处理,然后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前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并将公示情况一并报财政部门,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12.关于中小企业投标中小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13.质疑13.1投标人对招投标活动及有关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3.2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提问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同时将书面质疑送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网站质疑和书面质疑均应在质疑期内送至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视其质疑为无效。13.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收到书面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进行答复,但回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3.4对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的,若质疑内容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应明确告知质疑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协调招标人答复质疑投标人。13.5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14.投诉14.1已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对答复内容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可以在规定的应答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的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14.2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附有关质疑答疑材料。否则监督部门有权拒绝受理。14.3投标人投诉事项必须与质疑事项保持一致,不得超出质疑事项范围。14.4监督部门受理投诉后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抄送有关单位进行质证,并在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内容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决定以书面方式通知投诉人和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14.5投诉人对处理决定不服或监督部门逾期未作出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的磋商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工作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表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的磋商小组: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表三: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中标单位名称中标工程名称中标工程地点建设单位开 标 日 期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结 构 类 型建筑面积项 目 经 理资质等级中 标 价 格(¥万元)中 标 工 期(日历日)质量等级中标工程范围请中标单位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 年 月 日 时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草案,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招标人(章)法人代表(章)年 月 日招标代理机构(章)法人代表(章)年 月 日[注]此《成交通知书》一式六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单位、招投标管理处、有关部门各执一份备案。附表四:成交结果通知书成交结果通知书(未成交人名称)我方已接受(成交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响应文件,确定(成交人名称)为成交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表五: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评标方法评标办法正文一.说明1.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在保证吉林化工学院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室改造升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招标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项目需求,由吉林中屹宬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制定本评标文件,内容包括本次评标的评审过程和方法。2.定义招标人/业主单位:指吉林化工学院。招标代理机构:指吉林中屹宬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磋商小组组成全部评标过程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完成,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0-1名,其余2-3名评委均由招标人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二.评标须知1.关于评标方案(1)磋商小组的每位成员(简称评委)应认真地阅读并确认已经正确理解了评标方案;(2)评委如对评标方案有异议,应在评标开始前提出。2.关于评标纪律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招标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3.关于评标责任(1)评委应在其书面评审意见上签字确认;(2)评委对其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关于回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磋商小组成员,如事先不知情的,应在宣读投标人名单及评标纪律后主动提出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5.关于保密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前款所称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以外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人员。三.评标原则具体方法及流程如下:1.收标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收标和开标。投标人必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唱出每个投标人、投标总价、完成时间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合适的其它内容。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做好有关记录,记录中唱出的结果由各投标人代表、监督代表签字确认。2.评标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但磋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磋商报价低的优先;磋商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代表现场确定。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初步评审表。投标单位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形式评审标准,视为未通过形式评审,不再进入后续评标。2.1.2资格评审标准:见初步评审表。投标单位有任何一项不满足资格评审标准,视为未通过资格评审,不再进入后续评标。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初步评审表。投标单位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响应性评审标准,视为未通过响应性评审,不再进入后续评标。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详细评审表;(2)技术部分:见详细评审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详细评审表。2.2.3评分标准(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详细评审表;(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详细评审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详细评审。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规定的任何一种投标无效、废标、否决投标的情况;(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2详细评审3.2.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3.2.4磋商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3.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3.3磋商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3.4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选择重新招标,或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3.4.2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本评标文件包括以下评标过程中所需文件附表:附表1初步评审细则表附表2详细评审表附表1:初步评审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2.1.1形式评审标准签字和盖章要求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2.1.1形式评审标准响应文件的编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符合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为合格;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不符合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为不合格。2.1.1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合格: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合格: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2.1.1形式评审标准上述评审因素都合格为形式评审合格,有一项不合格为废标。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必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年检有效期内。2.1.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证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并提供副本原件。2.1.2资格评审标准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并提供证书原件。2.1.2资格评审标准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并提供证书原件。2.1.2资格评审标准技术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并提供证书原件。2.1.2资格评审标准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信誉要求1、“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截图;2、“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官网截图;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过去三年内,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须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企业诚信证明承诺书;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2.1.2资格评审标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1.2资格评审标准其它要求1、对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3、不存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4、不存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废标条款。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2.1.2资格评审标准上述评审因素都合格为资格评审合格,有一项不合格为废标。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建设规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计划工期满足招标人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质保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响应有效期90天。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磋商保证金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有缴纳凭证加盖公章或财务章【要求清晰可见】。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格式”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编号一致,造价专业人员盖执业印章并签字。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发包人要求符合第七章“发包人要求”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磋商报价满足磋商文件关于磋商报价的要求,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上述评审因素都合格为响应性评审合格,有一项不合格为废标。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注:1、“通过”表示该项评审标准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不通过”表示该项评审标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结论汇总意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即超过半数评委的结论为“通过”该投标人初步评审合同,否则不合格。附表2:详细评审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50分 项目管理机构:10分投标报价:30分 其他评分因素:10分2磋商报价得分计算方法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30%×100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得分(1)施工组织设计50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评审专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总体内容的完整性和编制水平进行评分:内容完整全面,编制水平高,得5分;内容基本完整,编制较好,得3分;内容不完整,编制水平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1)施工组织设计50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评审专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评分:施工方案先进合理,技术措施科学有效,得5分;施工方案基本合理,技术措施基本可行,得3分;施工方案不够合理,技术措施可行度不高,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1)施工组织设计5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评审专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分:质量管理体系完整,职责分明,确保工程质量技术组织措施针对性强,得5分;质量管理体系较完整,职责比较分明,确保工程质量技术组织措施针对性较强,得3分;质量管理体系完整度一般,职责不够分明,确保工程质量技术组织措施针对性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1)施工组织设计50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评审专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分:安全管理体系全面合理,措施可靠有效,得5分;安全管理体系较全面基本合理,措施基本可行,得3分;安全管理体系不全面合理性差,措施可行度不高,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1)施工组织设计50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评审专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全面合理,措施可靠有效;得5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较全面基本合理,措施基本可行,得3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不全面合理性差,措施可行度不高,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1)施工组织设计50分工程进度措施评审专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程进度措施进行评分:工程进度措施科学合理,可以有效保证工程计划实施,得5分;工程进度措施基本合理,可以基本保证工程计划实施,得3分;工程进度措施合理性差,措施可行度不高,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1)施工组织设计50分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评审专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进行打分:设备充足、先进,可以很好的满足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管理措施需要,得5分;设备比较充足、较先进,可以较好的满足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管理措施需要,得3分;设备不足,不够先进,不能完全满足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管理措施需要,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1)施工组织设计50分劳动力安排计划评审专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劳动力安排计划进行打分:劳动力安排计划完整详实,合理可行,得4分;劳动力安排计划基本完整,基本合理可行,得3分;劳动力安排计划不完整,合理可行性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4(1)施工组织设计50分原材料进场所计划评审专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进场所计划进行打分:原材料进场所计划完整详实,合理可行,得4分;原材料进场所计划基本完整,基本可行,得3分;原材料进场所计划不完整,合理可行性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4(1)施工组织设计50分工程进度计划评审专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评分:工程进度计划符合开竣工日期要求,施工横道图或网络图合理,得4分;工程进度计划基本符合开竣工日期要求,施工横道图或网络图基本合理,得3分;工程进度计划未完全符合开竣工日期要求,施工横道图或网络图不够合理,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4(1)施工组织设计50分雨期施工方案评审专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雨期施工方案进行评分:雨期施工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3分;雨期施工方案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2分;雨期施工方案不够合理,可行度不高,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 (2)项目管理机构10分项目经理业绩2020年至今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管理经验,每有一项计1分,最多计3分。应附工程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投标时提供原件,标书内附加盖公章复印件,否则不计分)3 (2)项目管理机构10分技术负责人业绩技术负责人2020年至今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管理经验,每有一项计1分,最多计3分。应附工程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投标时提供原件,标书内附加盖公章复印件,否则不计分)3 (2)项目管理机构10分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根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给予加分:施工员、质量检验、材料、安全、财务人员齐全,有相应人员的职称证书或上岗证书,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增加1分。(投标时提供证书原件,标书内附加盖公章复印件,否则不计分)4 (3)磋商报价30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30%×10030 (4)其他因素10分企业业绩企业2020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项计1分,最多得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并将复印件装订在磋商文件中,否则不计分。(业绩证明资料须能体现出本项目要求工程类型、规模等相关内容,以便评标委员会核查业绩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所有复印件必须要清晰、字迹清楚。3 (4)其他因素10分保修服务在国家通用基础上延长1年得2分,延长2年得3分,延长3年得4分。4 (4)其他因素10分优惠条件采购人可接受的实质性优惠条件。每项得1.5分,最高3分。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执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附)第六章图纸(另附)签合同时以纸质版确认为准第七章发包人要求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的要求。一、实验室家具(多功能仪器台、多功能箱、中央台)基本要求:1、实验台的结构强度和性能特征应能承受以下最大荷重而不变形或影响使用:(1)落地式底柜柜体≥500kg;(2)落地式底柜柜体集中荷重≥90kg;(3)门片及铰链荷重≥90kg;(4)抽屉静态荷重≥68kg;(5)层板荷重≥90kg2、理化板台面台面:采用≥12.7mm厚实芯双面理化板台面,台面边缘用同质材料板双层加厚至25.4mm,由专业生产厂家用CNC机械加工而成。为了确保使用者的健康安全,各项性能满足或优于如下要求:化学性能检测:具有硫酸(98%)、硝酸(65%)、氢氧化钠(40%)、四氯化碳、松节油、乙腈等不少于122项酸、碱及其它化学试剂的检测。重金属检测:参照GB18585-2001或GB18586-2001等国家标准,重金属铅、镉等未检出。甲醛检测:参照最新标准(GB/T18580-2017)检测,检测结果为:甲醛释放量≤0.024mg/M3,满足E1级≤0.124mg/M3技术限量要求。物理性能检测:依据相关标准及方法检验进行不少于18项物理性能检测,检测结果为:含水率:≤1.1;表面耐冷热循环性能(80℃):无裂纹、无鼓泡、变色、起皱;漆膜硬度≥8H;漆膜附着力:切割边缘完全平滑,无一格脱落;表面耐干热性能、表面耐湿热性能、表面耐香烟灼烧性能、耐沸水性能等均为5级无变化;吸水性≤0.11%;表面耐磨性能检验结果不低于567r;耐高温性:表面无裂痕;弯曲强度≥120MPa;抗冲击性能:压痕直径6.0MM表面无破损;耐光色牢度≥4级;表面耐磨性能(磨耗值)≤49mg/100r;表面耐龟裂性:5级,用6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无裂纹;尺寸稳定性横向、纵向均不大于0.55%;密度达到1.4g/cm3以上。用氙灯老化试验机根据GB/T16422.2-2014标准在满足两种条件的情况下进行580小时以上氙灯耐候测试,结果最低5级,无明显变化。参照GB/T2408-2021《塑料燃烧性能的测定水平法种垂直法》和依据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作为检测和判定依据进行检测,结果达B1级,烟气毒性项目符合t1级要求;水平燃烧符合HB级,垂直燃烧符合V-0级。3.柜体及材质:(1)柜体为全钢柜体,所有钢材采用国内优质品牌盒装国标标准低碳冷轧钢板。柜体钢材厚度应达到以下标准:a)柜体主结构,抽屉,外门板,底柜活动层板,水电管道功能立柱,水平布线管线槽,装饰封板:未喷塑前为标厚≽1.0mm,无下差,喷塑后实际厚度≽1.2mm(需提供柜体喷塑粉末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b)调整脚支撑板:未喷塑前为标厚≽3.0mm,无下差,喷塑后实际厚度≽3.2mm。(2)柜体为落地式结构,可以单独或组合使用。柜体深度≥500mm,高度(含调整脚及台面厚度)除有特别说明者外,为800mm(±10mm);底柜后方应具备容易拆装的活动背板;(3)要具备服务通道用来布设电、水、气管路,隐藏设计;(4)所有底柜正面应为平装嵌入式结构设计,所有钣金的表面接缝均应满焊,焊接处均应打磨平整以保持为连续的平滑表面;(5)所有双开门款式底柜两片门间应无中央垂直支柱阻挡。柜体内要设有层板上下调节孔,每个底柜设活动层板一只,层板宽度与底柜内宽度相当;(6)每个底柜单元应配备4个镀锌钢螺杆调整脚,以支撑柜体及调节水平,柜体底部离地板距离应≥10mm,以隔离地面潮气;(7)踢脚板凹入部分位于柜体下方正面,为一约高100mm、深75mm的凹陷空间,两侧须与柜体钢板一体成型,不得以小料拼接烧焊制作。4、五金配件要求:a.合页:不锈钢材质,开启角度≥180度,隐藏设计;b.抽屉导轨:三节静音导轨;c.把手:304不锈钢材质把手;d.地脚:橡胶外盖不锈钢地脚,可调高度30-50mm。g.抽屉:抽墙:不低于1.2mm(喷涂前)厚宝钢冷轧钢板冲折焊接制作,抽屉面板为双层结构,抽屉配置缓冲垫,以避免与柜体钢板碰撞,抽屉能抽出≥400mm,抽屉设计应方便拆卸。5、功能箱要求:(1)承重落地式底柜柜体≥500kg;落地式底柜柜体集中荷重≥90kg;门片及铰链荷重≥90kg。(2)柜体及材质:a)柜体为全钢柜体;b)未喷塑前为标厚≽3.0mm,无下差,喷塑后实际厚度≽3.2mm;c)要具备服务通道用来布设电、水、气管路,隐藏设计;d)所有底柜正面应为平装嵌入式结构设计,所有钣金的表面接缝均应满焊,焊接处均应打磨平整以保持为连续的平滑表面;e)所有双开门款式底柜两片门间应无中央垂直支柱阻挡;f)每个底柜单元应配备4个镀锌钢螺杆调整脚,以支撑柜体及调节水平,柜体底部离地板距离应≥10mm,以隔离地面潮气;g)踢脚板凹入部分位于柜体下方正面,为一约高100mm、深75mm的凹陷空间,两侧须与柜体钢板一体成型,不得以小料拼接烧焊制作。(3)五孔电源插座要求:配220V10A-5孔国标插座,防护等级IP55,品质符合有关的电工法规规定。有漏电及电机保护装置。规格:5340mm*300mm*830mm功能箱配11套五孔插座,规格4440mm*300mm*830mm功能箱配9套五孔插座。中央实验台台面配有8套五孔插座。二、实验室、走廊装修部分基本要求:(1)顶棚大白乳胶漆涂刷后空气质量检测,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及甲醛的释放量均符合JG/T481-2015《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水性内墙涂覆材料》A+高标准,环保等级为E0级别a.乳胶漆为防水乳胶漆。b.大白刷3遍,将原有的涂料铲掉,刮1遍石膏,局部挂网,2遍大白,2遍乳胶漆。(2)PVC地面处理抗磨PVC地板系列。(3)墙面挂墙板材质:竹木纤维以及高分子防水防火纳米材料,环保等级:E0级,安装方式:干挂式安装方式。挂墙板厚度8mm,干挂墙面,通铺带地面,与踢脚线重叠,窗口通。(4)踢脚线优质一体成型踢脚线,PVC防潮防水高分子木纹地脚线,漆面:烤漆。(5)走廊两侧窗户根据图纸现场开窗户洞口,窗户规格:详见图纸,框架采用80mm*40mm优质高强度铝合金框架。隔音橡胶条:含胶量91%,符合橡胶制品A3级标准。a.墙面开口后上端加固处理,加100*50方管过梁。b.墙板包口。(6)走廊左侧实验室防火防盗门规格:优质热镀不锈钢板,国家机构认证备案消防证书,保证一门一证。三、实验室入户门及门禁部分基本要求人脸识别门禁系统一体机感应卡ID卡(IC卡选配);验证方式(至少包含):人脸、指纹、密码、卡;红外:至少2个红外;摄像头:双频版支持NFC功能,用户数:不少于1000个;人脸容量:不少于1000张;指纹容量:不少于1000枚;记录容易:不少于60000条;卡式报表:U盘卡式报表;门禁摄制:NO/NC继电器、开门按钮、门铃门磁、WG26(34)输出;报警功能:防拆报警、非法开门报警、门未关报警、开门超时报警。四、实验室上下水改造部分基本要求上下水:每间实验室根据图纸每间2组上下水,每个房间两个总下水点分别汇集到临近的主管道上。每个实验室需要设置2个地漏。上水管主管为DN32PPR管,卫生间引出,每个房间均有主管道,分支管为DN20PPR,每个实验室的管道均为分支管,下水主管upvc管直径110mm每个房间主管引出,分支下水管直径50mm,由主管引入每个实验室的管道均为分支管,上水管连接方式为热熔焊接,下水管为胶连接。五、实验室空调部分至少可以达到如下参数要求:(1)空调外机型号:立式,明装,空调冷凝水管连接方式:在管道连接部位涂抹PVC胶水或溶剂胶水通过压力固定。夏季:空调干球温度28.4℃;湿球温度25℃;相对湿度80%;通风温度26℃;室外风速4.3m/s冬季:空调干球温度-14℃;相对湿度58%;通风温度-5℃;采暖室外设计温度-11℃;室外风速5.8m/s。设计参数夏季空调室内空气计算参数:温度24-26℃;相对湿度<65%;室内风速<0.5m/s,春秋季空调室内空气计算参数:温度18-22℃;室内风速<0.4m/s(2)空调内机制冷量:不低于45KW,制热量:不低于55KW,功率:不低于4KW,挂式,明装。(3)空调内机80风管机型号:制冷量:不低于40KW,制热量:不低于48KW,功率:不低于3KW,挂式,明装。(4)空调内机112风管机型号:制冷量:不低于50KW,制热量:不低于60KW,功率:不低于5KW,挂式,明装。六、实验室电路改造部分基本要求需要在A113室根据实验室所用电总负荷设置配电柜,每个房间配有分配电柜,用于控制每个房间及房间内各用电单元,改造、安装、材料、人工等均由施工方负责。(1)每间实验室即将摆放的设备总容量为20千瓦。(2)主进线从总配电室配电柜取电。总电缆选择yjv3*185+2*95。配电柜设置1台总电柜,每个实验室配置一个配电箱,配电箱明装。(3)灯线及插座动力电源安装方式是明敷。(4)穿电缆桥架铺设吊装固定,过墙眼密封胶封堵,塑铜线接头要求挂锡。(5)实验室内留三相电,需要安装插座箱。(6)原有线路需要拆除。七、实验室暖气改造部分:实验室内暖气主管利旧,暖气管及阀门需要更新,管路布局详见图纸。施工所用设施、设备、主材、辅材、人工等均由施工方负责。散热器内部采用碳量低于0.04%的优惠低碳钢,环氧树脂喷涂。八、其他说明(1)实验室改造部分包含本次改造过程和改造完成后(恢复、美化、修复等)发生所有费用。含目前实验室已经安装所有设施等的拆卸、墙体改造、可能造成的漏风漏雨缝隙处理、渣滓处理(根据国家相关要求不能就地存放的需要运输到合适地方及处理)、运输、材料、人工及在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2)所有家具、装修装饰材料选材前需与需方(甲方)沟通确认,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场。(3)因工程施工导致室内墙面、瓷砖、石材等污染或破损,室外草坪、方砖、人行、沥青道路等一切附属设施损坏,由施工单位负责无偿恢复。(4)所有隐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原有电缆、光缆、消防信号线和给排水管线等地下官网造成损坏的,施工单位负责无偿恢复。(5)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合格证,发生盗窃现象由施工方负责。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正本/副本(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开标一览表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五、磋商保证金;六、己标价工程量清单;七、施工组织设计;八、项目管理机构;九、资格审查资料;十、其他材料。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RMB¥:元的磋商价格,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2、我方承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3)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磋商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5.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条件,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投标书和履行一切必要手续。6.我们对磋商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投标活动。7.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8.我们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们的磋商保证金。9.我们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10.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天内有效。12.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将被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其他投标人、招标机构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招标机构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被评定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订立合同,或者成交后不按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7)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3、(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姓名:2计划工期3质量标准4建设规模5响应有效期6质保期7优惠条件8售后服务承诺9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备注:投标人在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第一次磋商报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投标总价(元)计划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人代表(签字)大写:小写: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第一次磋商报价)”以响应文件中的格式进行填写。2.“开标一览表(第一次磋商报价)”的内容应与“投标函”以及响应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一致。如果“开标一览表(第一次磋商报价)”的内容与“投标函”以及响应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不一致,则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为准。3、“开标一览表(第一次磋商报价)”中各个栏目都必须完整、准确填写。开标时,“开标一览表(第一次磋商报价)”的所有内容都不允许补充或者修改。开标一览表(最终报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投标总价(元)计划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人代表(签字)大写:小写: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最终报价)”用于初步评审通过后第二次磋商报价也就是最终报价时使用,不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手持此表在政务大厅四楼,等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取。2、本表中各个栏目都必须完整、准确填写。本表递交后所有内容都不允许补充或者修改。3、“开标一览表(最终报价)”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必须按要求签署和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五、磋商保证金致:{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递交了{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元;如果我方在响应有效期内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你方有权没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我方同意磋商文件有关磋商保证金规定,并对我方有约束力。附:磋商保证金递交凭证:附:银行进账单附:开户银行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磋商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七、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应根据磋商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2)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3)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等);(4)施工安全措施计划;(5)文明施工措施计划;(6)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7)施工环保措施计划;(8)冬季和雨季施工方案;(9)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10)项目组织管理机构;(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拟分包的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的规定)、材料计划和劳动力计划;(12)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13)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的措施;(14)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15)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1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八、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备注(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验、材料、安全、财务人员齐全等岗位人员。应附注册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主要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岗位名称姓 名年 龄性 别毕业学校学历和专业毕业时间拥有的执业资格专业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附3:承诺书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二)近年财务状况表备注:在此附近三年(2020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规定年份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底的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企业需提供当年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应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和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五)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六)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对照“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中的所属行业及划型标准填写)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对照“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中的所属行业及划型标准填写)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八)其他政策性声明文件监狱企业报价说明表(格式)序号项目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称数量单位数量单价监狱企业序号项目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称数量单位数量单价合计123…总计说明:1、本表仅为非联合体供应商填报;2、本表用于对监狱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3、填入本表的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评审时不对监狱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附件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说明表(格式)序号项目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称数量单位数量单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序号项目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称数量单位数量单价合计123…总计说明:1、本表仅为非联合体供应商填报;2、本表用于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3、填入本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评审时不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九)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年份要求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2、在施工程以及近年已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3、其他备注:1、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年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2、合同履行情况主要是投标人近年所承接工程和已竣工工程是否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等履行合同义务,对未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还应重点说明非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如果有)的原因等具体情况,等等。十、其他材料(一)履约承诺书致:(招标人名称)我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如果我方被授予合同,我方将按本项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合约,决不失信违约。承诺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保修服务承诺备注:本项格式由投标人自行拟订。(三)优惠条件备注:本项格式由投标人自行拟订。(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承诺,在参与(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以及如果中标的后续工作中,我方不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1)强揽工程:以黑恶势力承包工程;强迫他人接受限定条件或退出竞争;强迫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转包;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等。(2)恶意竞标:以黑恶势力用明显低于建安成本价格中标;利用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及威胁手段等方式骗取中标;以黑恶势力使得工程的实际造价远远高于中标价格,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伪造资质证书、证件、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投标,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犯罪行为。(3)扰乱工程招投标活动:以黑恶势力在评标现场聚众闹事、寻衅滋事,冲击评标现场,打砸破坏评标现场办公设施;用威胁等手段恐吓评标专家、工作人员等行为;捏造事实、恶意投诉、无理取闹,扰乱招投标正常秩序。(4)其他任何涉黑涉恶的行为。我方承诺上述内容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存在上述情形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我方承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一旦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特此承诺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五)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备注:本项格式由投标人自行拟订。第九章附件开标一览表(最终报价)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开标一览表(最终报价)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在2023 年 月 日上/下午 : 之前准时递交且不得启封递交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大厅开标一览表(最终报价)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在2023 年 月 日上/下午 : 之前准时递交且不得启封递交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大厅开标一览表(最终报价)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在2023 年 月 日上/下午 : 之前准时递交且不得启封递交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大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室改造升级建设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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