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形工作站设备招标变更公告(新昌技师学院20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115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增材智造基地--图形工作站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
2023年10月12日09:30(北京时间)
2023年10月17日14:0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昌技师学院
地 址:新昌县七星街道磕山路25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蔡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6272810
质疑联系人:蔡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5-86272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文锦东苑体育场路9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6660697
质疑联系人:杨竹萍
质疑联系方式:0575-8666069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新昌县财政局采监科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86621309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pdf205.9K
终招标文件:增材智造基地--图形工作站设备.docx128.5K
更正公告.pdf
终招标文件:增材智造基地--图形工作站设备.docx
增材智造基地--图形工作站设备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1150号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增材智造基地--图形工作站设备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2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更正内容: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问及开标时间调整2023年10月12日09:30(北京时间)2023年10月17日14:00(北京时间)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1日三、其他补充事宣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作相应调整,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昌技师学院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山路250号项目联系人(询问):蔡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6272810质疑联系人:蔡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5-862728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文锦东苑体育场路98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6660697质疑联系人:杨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5-8666069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昌县财政局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联系人:任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5-86621309增材智造基地--图形工作站设备公开招标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2023]1150号采购单位:新昌技师学院代理机构: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9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4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9第四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范本)21第五部分投标相关文件格式26第六部分评标办法和细则44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增材智造基地--图形工作站设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7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3]1150号项目名称:增材智造基地--图形工作站设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1199500最高限价(元):1199500采购需求:图形工作站设备采购,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建设中标单位提供“交钥匙”项目,即将所提供的软、硬件产品按采购人的要求在签订合同2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本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3年10月17日14: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7日14: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投标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4)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联系电话在投标当天保持通信畅通,因通信问题无法联系到投标人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tp:/wwwzizfcg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昌技师学院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磕山路250号项目联系人(询问):蔡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6272810质疑联系人:蔡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5-862728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文锦东苑体育场路98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6660697质疑联系人:杨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5-8666069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传真:/联系人:任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5-86621309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应考虑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采购费、包装运输费、安装费、试运行费、检测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耗材(图形工作站所需的网线、电线等)以及售后服务、质保服务等。)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如需检测,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分包不同意分包和转包。3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商务技术文件(1)资格审查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审查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3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商务技术文件(2)商务技术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2。4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5样品提供不要求提供6功能演示不要求演示7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8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图形工作站。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投标人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请邮寄至 新昌县七星街道文锦东苑体育场路98号;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杨女士 联系电话: 0575-86660697 。11特别说明1.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19290元整,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2.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撤回:(1)电子投标文件(含备份文件)无法解密的;(2)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或备份文件无法成功导入的;(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3.政采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4.本项目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未中标单位不设补偿费。5.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源,投标人在此基础上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各投标人的本次投标成果,无论是否中标,均归招标人所有。投标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予以承诺。投标人应对投标内容所涉及的一切知识产权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采购单位的利益不受损害,一切由于侵权引起的法律、诉讼、裁决和所发生的费用均与采购单位无关。6.供应商母公司(总机构)或者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其他子公司(同一总机构下属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不作为供应商的资信文件。7.若招标文件资格条件中规定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营业执照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8.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或服务技术指标,除采购文件明确以承诺、声明或直观表现形式外,供应商应当尽可能提供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技术指标其他书面阐述等材料予以佐证。若佐证材料有矛盾或者前后不一致,优先按照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技术指标其他书面阐述的先后解释或佐证材料为准。9.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三份(电子投标文件打印,装订成册,采用胶订或线订;封面再加盖单位公章(物理章)。 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招标人。2.2“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合同”系指委托方、受托方双方签署的规定委托方、受托方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招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6“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2.7“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2.8本文件所指的公章均指供应商的CA电子章(格式另有要求的除外)。2.9“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邮等。2.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3.投标人资格条件3.1符合第一部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4.联合体说明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特别说明▲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以及属于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3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5.4本项目其他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二招标文件说明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6.1.1招标公告6.1.2投标人须知6.1.3采购需求6.1.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6.1.5投标相关文件格式6.1.6评标办法和细则6.1.7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7.投标人的风险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发售及澄清8.1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报名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政采云线上询问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3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如有修改等,投标人应及时响应。三投标文件的编写9.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2投标文件、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投标人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投标人承担。9.3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9.3.1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9.3.2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且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知后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密码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上传的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如有报价的内容,其投标文件无效。报价文件如有商务技术内容,其商务技术内容评标时将作为无效内容。11.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1.1资格审查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格式见第五部分资格审查文件格式11.1.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11.1.2关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11.1.3履约承诺函11.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1.1.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11.1.6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11.1.7销售授权书11.2商务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1.2.1自评分表(格式自拟);11.2.2投标声明书(格式见第五部分);11.2.3参数规格偏离表(格式见第五部分);11.2.4根据评分表及项目需求情况,自行添加相关表格及资料;11.3报价文件内容:详见第五部分格式。11.3.1投标报价要求11.3.2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若为中小企业则提供)▲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价格表上写明投标单价和投标总价。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单价和总价(最高限价)的不进入报价标评审,视报价分为零分。并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1.3.2投标相关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用及分项清单。12.排版按政采云平台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keyword)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13.投标有效期▲13.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4.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4.3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按政采云平台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keyword)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四投标文件的包装、提交、修改和撤回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keyword)进行加密,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或签章后扫描上传。15.2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提供的格式制作。15.3超过截止时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投标人标记错误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解密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16.投标文件的提交▲1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16.2不予接收的电子投标文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投标文件;(2)未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3)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2)备份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7.2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标记和提交。▲17.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17.4补充、修改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内容均应相同。五开标和评审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8.4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继续评标。19.6信用信息查询19.6.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19.6.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19.6.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6.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0.评审流程20.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询标、评价和推荐中标候选人。20.1.1符合性审查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20.1.2商务技术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商务资信部分讨论统一后由组长评审、技术部分独立评审),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20.1.3报价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21.报价文件的澄清21.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完成。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修正错误的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同意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若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货物和服务项目为3%,工程项目为2%)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2.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22.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答复内容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22.2相同品牌的产品22.2.1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2.2.2如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认定后,造成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项目应予以废标处理23.评标报告23.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确认提交。2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组织采购。25.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⑴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⑵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26.保密26.1自开标时间起至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六投标无效的情形27.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无效:27.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7.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7.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4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27.5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27.6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7.7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7.8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7.9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27.10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27.11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7.12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27.13投标文件组成严重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内容严重不全的;27.14履约保证金、供货期/工期/服务期、质保期、付款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七法律责任28.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8.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8.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28.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款28.1至28.6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9.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9.1向评审委员会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9.2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3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29.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29.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投标人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投标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无效。30.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1.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31.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1.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1.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31.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31.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3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1.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1.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1.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1.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八询问3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九质疑33.供应商质疑3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3.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3.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33.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3.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3.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3.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3.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3.2.3.4事实依据;33.2.3.5必要的法律依据;33.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3.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3.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十投诉34.供应商投诉3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3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十一定标35.确定中标供应商35.1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36.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36.1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方签发书面《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6.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37.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十二授予合同38.合同的签订38.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38.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38.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38.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8.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39.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十三验收40.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40.1本项目采购人可邀请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核对,参与验收、核对的内容为中标产品的技术指标、规格型号、保修服务、承诺等内容,是否和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内容相符合。十四政府采购政策41.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41.1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1.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或批发业或零售业41.3小微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1.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1.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41.6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货物和服务项目为3%,工程项目为2%)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1.7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1.8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1.9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1.10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1.11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1.12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十五其他事项42.解释权42.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43.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及参数货物名称参考型号数量单位参数图形工作站1T3660单屏45台1.CPU:12代英特尔酷睿 i7 , 十二代及以上;2.主板:Intel W680系列以上芯片组;3. 内存:32G及以上 DDR5 、提供4内存槽位 ;4.显卡:独立显卡,显卡 T1000 8G 及以上;5.硬盘: M.2 512固态硬盘;6.卡槽及接口: 1个Gen5PCI-E*16、1个Gen4 PCI-E*4 10个USB接口、3*DP接口(可选HDMI/VGA/DP/PS2/串口);7.系统及性能:300W 能效为92%电源预装Windows 11正版操作系统、 3年保修、支持网络同传 通过 BIOS 进行的本地硬盘数据擦除(安全擦除)自带硬盘保护功能8.显示器:含同一品牌27英寸及以上显示器,显示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一台图形工作站2T3660双屏10台1.CPU:12代英特尔酷睿 i7 十二代及以上;2.主板:Intel W680系列以上芯片组、3. 内存:32G及以上 DDR5 、提供4内存槽位 、4.显卡:独立显卡,显卡 T1000 8G 及以上;双显示输出配置;5.硬盘: M.2 512固态硬盘;6.卡槽及接口: 1个Gen5PCI-E*16、1个Gen4 PCI-E*4 10个USB接口、3*DP接口(可选HDMI/VGA/DP/PS2/串口); 7.系统及性能:300W 能效为92%电源预装Windows 11正版操作系统、 3年保修、支持网络同传 通过 BIOS 进行的本地硬盘数据擦除(安全擦除)8.显示器:含同一品牌23.8英寸及以上显示器,显示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二台图形处理客户端3900M73台1.CPU:Intel i5 十二代及以上;2.主板:Intel B660系列以上芯片组、最高64GB DDR4 3200MHz 内存,提供双内存槽位3.内存:标配16G DDR44.硬盘: 512GB及以上 SSD 固态硬盘;5.显卡: 4G独显以上 6.系统: 预装Windows 11正版操作系统、3年保修 支持网络同传 通过 BIOS 进行的本地硬盘数据擦除(安全擦除)、机箱锁插槽支持、机箱防盗开关、设置/BIOS 密码7.显示器: 含同一品牌23.8英寸及以上显示器,显示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一台注:1.投标人须逐条逐项做出响应,并提供偏离表。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进行评审打分。2.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线材、辅材等安装材料的实际需求量,同时充分考虑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原样修补费等所发生的费用,费用全部计入投标报价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价不予调整。3.响应人如若成交,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且在签订合同前,提供投标响应所有证书加盖原厂公章的复印件给招标方存档,并查验投标响应的所有证书原件。如无法提供或与原件不符作虚假应标处理。▲4.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上述货品的销售授权书。(格式自拟)5.本招标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它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参加投标。二、商务要求▲1、供货要求:本项目建设中标单位提供“交钥匙”项目,即将所提供的软、硬件产品按采购人的要求在签订合同2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供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质保期:本项目所有货物均报修2年,中标单位售后需免费提供7×24小时电话、工作日(含周六周日)7×8小时现场服务。在2年质保期内,中标单位需提供1次/月的现场检修服务;投标人在接到报修后,其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当日到达用户现场,提供服务。▲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乙方凭甲方签字盖章的支付通知书、发票、终验报告、结算书等向甲方办理结算手续。上述款项具体按照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支付,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怠于履行本合同义务。▲4、项目安装过程保证安全文明,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人负责。▲5、中标单位将所供货物的产品序列号、保修卡、合格证、测验报告等信息逐一进行登记,经采购人核对无误后加盖成交人项目章,交采购人保管备查。▲6、本项目交钥匙工程,报价包括安装、调试、所需辅材、耗材(图形工作站所需的网线、电线等)、劳务支出、安全保险、住宿、运输等所有费用。为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投标前可自行现场勘察,如有缺漏项,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范本)合同编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中标人:(以下称乙方)根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的项目,在年月日开标会上,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1.1.1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产品清单”。1.2供货要求:本项目建设中标单位提供“交钥匙”项目,即将所提供的软、硬件产品按采购人的要求在签订合同2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1.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第二条合同总价款2.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2.2本合同总价款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如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保修费、税费、耗材(图形工作站所需的网线、电线等)等,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2.4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2.5产品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合计1图形工作站12图形工作站23图形处理客户端总价合计(大写)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3.1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3.1.1本合同书3.1.2中标通知书3.1.3中标人澄清修改文件3.1.4中标人投标文件3.1.5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3.1.6招标文件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不存在对任何第三方侵权行为(包括商标、专利、版权、知识产权等)。若发生侵权行为,由乙方负全责,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30%的合同货款的。第五条质量保证5.1乙方须保证货物与投标文件相一致,货物是原厂生产的、全新、未使用过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如: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货物完全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强制性技术质量规范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5.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故障负责,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5.3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应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5.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第六条技术资料6.1乙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完整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等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6.2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天内将这些资料寄给甲方。第七条包装要求7.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7.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八条交货时间、方式、地点8.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为;8.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第九条检验和验收9.1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9.2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甲方须按照采购合同规定或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投标人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甲方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9.3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9.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9.5甲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9.6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乙方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第十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0.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10.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0.2.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10.2.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10.2.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10.3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10.4保修期年;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10.5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10.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0.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10.8本项目售后服务的特殊条款:10.9本项目培训服务的特殊条款:第十一条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签订本协议前须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中标价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第十二条付款方式12.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12.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乙方凭甲方签字盖章的支付通知书、发票、终验报告、结算书等向甲方办理结算手续。上述款项具体按照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支付,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怠于履行本合同义务。上述款项具体按照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支付,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怠于履行本合同义务。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3.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3%违约金。13.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3%。13.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13.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不认可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理由的,按逾期交付货物处理。13.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指标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3%的违约金。13.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13.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13.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13.8乙方在承担上述13.3~13.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合同的转让和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不得擅自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六条不可抗力16.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尽快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6.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17.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17.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7.2.1种方式解决争议:17.2.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2.2向绍兴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7.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8.1合同经双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8.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8.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8.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双贰份,代理公司壹份备案。18.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本页无内容。甲方:(单位全称)(盖章)乙方:(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第五部分投标相关文件格式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1.营业执照2.关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3、履约承诺函4、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6、授权委托书、身份证7、销售授权书1、营业执照2、关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我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投标人,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以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3、履约承诺函(采购人名称):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我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投标人,郑重承诺我公司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供货安装及验收。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4、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采购人名称):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我公司在完全理解本项目招标的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及其他内容后,决定参与该项目的招标活动。并承诺,如中标,我公司将提供足够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保证本合同履行。(一)企业基本情况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项目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电话______手机______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人数:_______人6.企业性质:_________7.主要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二)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材料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参与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6、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名称):我(负责人姓名)系(投标人全称)的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委托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1、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性别:注:1、投标人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委托人为上述条款中的负责人。3、本“授权委托书”需附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如扫描件不清晰或错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上述格式中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无法完成的,可以采用纸质签字完成后再扫描上传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扫描件:正面: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扫描件:正面:反面: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7、销售授权书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自评分表(格式自拟)2、投标声明书3、参数规格偏离表4、根据评分表及项目需求情况,自行添加相关表格及资料1、投标声明书(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系(投标人名称)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3、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投标人须知要求的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报价表。4、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单位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5、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6、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8、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0、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1、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2、参数规格偏离表采购项目:采购编号:序号投标产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产品详细规格偏离情况详细说明备注序号名称品牌型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产品详细规格偏离情况详细说明备注12…………………注:请各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严格按以下要求认真填写偏离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货物的实际规格,并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对确实存在投标规格要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的情况,应真实、认真的填写本表。“投标产品”栏注明偏离产品的名称;“投标产品详细规格”栏注明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偏离情况详细说明”栏注明详细的偏离指标及说明;“备注”栏注明此项偏离为“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应任何原因漏写或缺项或填写不正确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真实填写本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评审办法和细则进行打分。3.投标人注明的偏离情况只作为评审专家评定的参考,最终是否构成偏离或实质性偏离情况应由评审委员会决定。4.不允许存在实质性负偏离。5.投标规格的实际偏离情况以评审委员会综合评价为准,解释权属评审委员会。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三报价文件格式1、开标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3、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若为中小企业则提供)1、开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元)1增材智造基地--图形工作站设备小写:大写: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报价应包括人工费、服务费、税金保险、配套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以及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2、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增材智造基地--图形工作站设备项目编号: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单价合计备注1图形工作站1.........2图形工作站23图形处理客户端...... 总 价小写: 总 价大写:注:1)根据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填写完整报价及参数。2)报价应包括项目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3)表中不得有给予采购人的赠品、回扣或者与本项目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4)各分项报价应合理,且不得低于成本。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3、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若为中小企业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单位名称。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参加(采购人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招标文件提供的货物清单中每样货物(配件、辅料等材料除外)的制造商均要求为中小企业,即每样货物(配件、辅料等材料除外)的制造商均应在声明中填写。标的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如下:(1)工业(制造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名称。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参加(采购人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标的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名称。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参加(采购人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标的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证明注: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评标办法和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人,特制定本办法。一总则1.1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报价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评标报告。评审专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1.2本次评审方法采取综合评分法,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上得分均相同的,抽签产生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推荐1名。二评审委员会2.1评审委员会2.1.1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评审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1.2职责: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受监督人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可要求评审专家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3.2商务技术文件评审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若有演示、样品要求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同步进行,演示顺序为投标文件递交顺序,并根据审查、澄清、演示、样品等情况结合评审办法进行独立打分。3.2.2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3.3报价文件评审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3.4评标结果3.4.1评审结果汇总,同品牌投标人的确定,投标人结果排序;3.4.2起草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3.4.3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确认后提交。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一般规定4.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4.1项目商务技术分为70分,评委对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评委单独评定打分。如果某个单项的打分超过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数平均值。4.2报价分为30分,由评委按各投标人的报价统一计算。4.3评审专家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评分保留两位小数。五评标办法和细则5.1商务技术文件得分为70分,由评委独立完成打分。序号评分内容评分细则及标准分值1类似业绩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CA签章)3分2需求响应投标产品完全响应需求参数要求得26分。需求参数有负偏离或缺漏项的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26分3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ISO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 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的得4分,缺1项扣2分,扣完为止。(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CA签章)4分4实施力量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PMP证书、网络安全能力认证(CCSC)、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IT服务管理人员证书(ITIL)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4分。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OCP证书、网络工程师、信息系统监理师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4分。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CA签章并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8分5实施方案投标人提供整体方案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实施人员安排,验收方案。方案合理、可行性高得5.1-8分,方案较合理、可行性较高得3.1-5分,方案欠合理、可行性较低得0-3分。8分6突发应急预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等进行打分,优得5.1-8分,良得3.1-5分,一般得0.1—3分,不提供不得分。8分7售后服务方案1.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维护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等;对服务承诺的保障措施是否合理等。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进行评分。①有制定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方案、有相应的人力及物力投入安排等能够确保项目售后的,得6-8分;②提供售后服务方案较为简单,对关键节点有提出基本的售后服务措施的,得3-5.9分;③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简陋、不可行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2.9分。2.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基础上延长1年得1.5分,延长2年得3分,延长3年得5分。13分注: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复制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5.2投标人报价满分为30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内容统一计算打分:5.2.1报价评分应在投标报价范围口径一致的评定价基础上进行。属招标文件不清楚引起的报价内容和口径不一致的,则按有关规定统一调整投标报价内容和口径,计算出投标人的最终评定价。属投标人失误造成的报价差错和遗漏,不得调整。5.2.2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不进入报价评分。5.2.3最终报价有漏项的或报价数量少于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其报价无效。如最终报价有增项的或报价数量多于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不对其价格进行修正。若该投标人成交的,将按其承诺的有利于采购人的增项和数量进行供货,风险由成交人自行承担。5.2.4报价得分计算:(1)评标基准价=进入报价评分的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定基准价/投标报价)×30。5.3本项目最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5.4评分时保留小数2位,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2位,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六评审纪律和要求6.1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6.2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6.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6.4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6.5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6.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6.8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9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标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6.10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6.1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6.1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6.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6.14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图形工作站设备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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