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 乡镇站设备比对调试及项目质控监理招标变更公告(晋中市生态环境局20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407992023CGK0016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晋中市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41个乡镇站设备比对调试及项目质控监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第4条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中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辽阳路299号
联系方式:0354-2621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山西天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晋中市榆次区顺城东街103号榆次四中对面水司宿舍内东二楼
联系方式:0354-32089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54-32089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SXTB公字[2023]015号比对调试及项目质控监理10.8终.doc414.8K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晋中市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41个乡镇站设备比对调试及项目质控监理项目编号:SXTB公字[2023]015号采购人:晋中市生态环境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天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0月8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27第四章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33第五章拟签订合同文本3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1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晋中市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41个乡镇站设备比对调试及项目质控监理的潜在投标人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与2023年11月3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TB公字[2023]015号项目名称:晋中市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41个乡镇站设备比对调试及项目质控监理预算金额:2897100元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晋中市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41个乡镇站设备的比对调试及项目质控监理。本项目共为一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试运行开始后,对仪器设备开展比对监测和质控工作,监理周期为项目开始至项目结束之日止。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质控供应商须具备质检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监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次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招标项目相应专业工作的相应能力和规定的相应的资格条件。(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本项目牵头人、各自的项目负责人,约定各自拟承担的工作、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3)联合体牵头人须为仪器设备比对调试和质控单位,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3日。地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11月3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线上提交。方式: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五、开启1、时间:2023年11月3日8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天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一室(晋中市榆次区顺城东街103号榆次四中对面水司宿舍内东二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5、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理供应商入驻;6、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山西省晋中市龙湖大街辽阳路299号联系方式:齐先生0354-262160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天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晋中市榆次区顺城东街103号榆次四中对面水司宿舍内东二楼联系方式:张先生0354-320893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354-3208939注:报名供应商需到“山西政府采购网”中“供应商库”内进行注册并登录“供应商库”内的“注册信息维护”中自主备案。山西天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10月8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第二章第1.1款项目名称晋中市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41个乡镇站设备比对调试及项目质控监理第二章第1.2款服务期限试运行开始后,对仪器设备开展比对监测和质控工作,监理周期为项目开始至项目结束之日止。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名称:晋中市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龙湖大街辽阳路299号联 系 人:齐先生联系电话:0354-26216052 第2.5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天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晋中市榆次区顺城东街103号榆次四中对面水司宿舍内东二楼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354-3208939第二章第3条投标人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质控供应商须具备质检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监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次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招标项目相应专业工作的相应能力和规定的相应的资格条件。(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本项目牵头人、各自的项目负责人,约定各自拟承担的工作、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3)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质控单位,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二章第4条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第二章第7.1款招标文件构成招标文件构成: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第四章 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第五章 拟签订合同文本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章第8条澄清及修改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存在疑问的,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将有关问题以电子形式递交政采云平台。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相应澄清要求后线上作出答复。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二章第11.7款招标控制价2897100元第二章第12条投标保证金递交数额:28971元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递交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开户名称:山西天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顺支行账 号:5022815400014行 号:313175001014请在汇款单备注里标明招标项目(简写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开标当天将填写完整的《账户信息函》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以代理机构到账时间为准。第二章第13.1款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第二章第14.3款投标文件签字和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由供应商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2)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分级目录导入相关内容。(3)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签字和盖章,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方按规定签署后生效)。(5)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的帮助文档。第二章第16.1款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日8时30分(北京时间)第二章第16.1款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线上提交第二章第20.7款无效投标的规定投标文件若出现下列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1、本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0条“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编制、签署、盖章的;3、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投标项目内容、服务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6、未按照本文件规定报价的;7、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8、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10、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1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1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1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 14、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15、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的; 16、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第二章第27条废标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其他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þ是:本次开标采用远程在线开标方式,供应商必须准备好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在线开标,供应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部分供应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是:本次开标采用现场开标方式(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11及以上的浏览器【推荐使用Chrome 浏览器】和CA数字证书驱动,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供应商必须准备好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现场开标,供应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部分供应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否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评议方法: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1、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须按第六部分的格式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在品目清单范围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作为评定依据。包含有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标记,评标委员会经审查所报产品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2、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人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无效。4、中小微企业的要求A、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货物/承担的工程/服务明细表》;B、评审标准:(1)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各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如招标过程中发现虚假声明,则拒绝其报价,同时可认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2)产品价格折扣: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6、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总则1.说明1.1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招标项目”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项目。2.3“潜在投标人”指资质符合要求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2.4“投标人”指按本文件规定购买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5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供货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具有本项目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质控供应商须具备质检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监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次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招标项目相应专业工作的相应能力和规定的相应的资格条件。(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本项目牵头人、各自的项目负责人,约定各自拟承担的工作、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3)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质控单位,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7如有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3.8投标人应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害关联。4.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合格的项目5.1合格的服务投标人应当按照“守法、安全、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服务,维护采购人及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6.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三、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第四章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第五章拟签订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电子形式上传至采购云平台,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该答复提供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答复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8.2未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的,将视为完全理解并默认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并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有不明或误解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8.3在投标截止十五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4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发出,不足十五日,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评审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9.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0.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和技术部分。为了方便评标,投标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制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10.2商务部分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联合体协议书;5、*开标一览表;6、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0、*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12、*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13、*投标保证金汇款证明复印件;14、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完成的同类型项目业绩;15、拟任项目负责人履历表;16、项目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表;17、*中小企业声明函;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19、供应商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企业简介、荣誉等)。注:以上所述的各种证件、资料的复印件上均须盖企业公章载入投标文件中;10.3技术部分1、技术方案;2、服务承诺;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11.投标报价及招标控制价11.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报价应该已经扣除所有同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投标报价应已经包含招标文件中列出的或隐含的为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责任和义务等费用,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视为投标人作业所需人工、材料、机具使用及维护、交通、专业技术应用等并提供相关服务必须支付的费用,包括所有的税费和利润及可能的风险,不再有报价以外的任何附加费用。未列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相关项目的价格中。11.2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填写项目的投标报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3投标人必须整包报价,不允许只对每包中的一项或其中几项进行报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11.4有关本项目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5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备注处予以说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和优惠才会被评委评标时考虑。11.6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1.7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以银行电汇形式或转账方式提交,不接受现金和非投标供应商账户汇款。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以代理机构到账时间为准。12.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因投标人的行为遭受损失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开户名称:山西天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顺支行账号:5022815400014行号:313175001014请在汇款单备注里标明招标项目(简写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12.3投标人必须准确填写投标保证金汇出(交纳)人的名称及帐号,采购代理机构只按汇出(交纳)人的名称及帐号退还投标保证金。12.4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供应商填写的“帐户信息函”无息退还给投标人的公司账户,不予退还现金。12.6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按供应商填写的“帐户信息函”退还。12.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3)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本规定签订合同。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行期满。1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将不被没收。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4.投标文件签署及规定14.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4.2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投标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14.3投标人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资质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4.4投标文字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14.5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而导致的投标文件被误读或废标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4.6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投标人若未提供偏离表,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15.1投标人应当使用CA电子锁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16.投标截止时间16.1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的,投标无效。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7.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六、开标与评标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在线参加。19.资格审查小组组成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小组由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组成。20.评标委员会组成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技术和经济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含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21.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1.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及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逐一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进入详细评审阶段。21.2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1.3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上要求作出响应。21.4初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21.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1.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1.7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初审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本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0条“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编制、签署、盖章的;3、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投标项目内容、服务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6、未按照本文件规定报价的;7、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8、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10、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1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1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1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14、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15、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的;16、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22.投标的澄清22.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2.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22.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23.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3.1详细评审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方法”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3.2评标委员会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4.开标、评标议程24.1介绍参会人员情况;24.2开标并唱标;24.3初审;24.4依据签到顺序,投标人进行陈述、澄清;24.5评委详细评审;24.6评委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5.确定供应商及供应商的公示25.1采购人委托评标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5.2确定供应商后,中标结果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6.评标过程的保密26.1开标后,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6.2投标人试图影响评标或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27.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8.采购项目废标28.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七、授予合同29.中标通知29.1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公示期满后,采购人以电子形式向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9.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不退还投标文件。30.中标服务费30.1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30.2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规定标准执行。100万元以下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按中标金额的0.8%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取)。30.3中标服务费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在报价中单列。中标服务费汇款账号:名称:山西天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晋中迎宾街支行银行账号:485310100100035713行号:30917500531231.签订合同31.1供应商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1.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1.4供应商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供应商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1.5如果供应商不按规定签订合同,采购代理机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将标授予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31.6违反30.1条、30.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8.验收方式和验收标准32.验收方式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单位填写项目验收报告书(加盖公章)33.验收标准采购单位验收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第四章验收及标准进行验收。注:成交单位在项目验收完毕后需将最终的验收报告原件一份交回招标代理公司留档。九、保密和披露34.保密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5.披露35.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招标文件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35.2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先征求投标人/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询问和质疑36.询问36.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招标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通过政采云平台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36.2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询问。37.质疑37.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37.2潜在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线上提出质疑。37.3提出质疑的时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本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当在获取本采购文件或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7.4质疑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五十五条的规定,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37.5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按照一式二份提供。提供质疑函时,要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对本文件的质疑还应提供收到本文件的有关证明材料。37.6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7.7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7.8质疑函须为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的格式,在法定时间内发送至政采云平台,联系电话:0354-3208929。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38.招标文件的质疑(询问)澄清和修改38.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质疑的供应商,均应在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形式(包括质疑函及其他证明材料等,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上传至政采云平台。38.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对收到的澄清要求都将予以答复(或召开澄清会),答复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38.3质疑(询问)函应当包括但不只限于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及采购内容、信息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等)以及被质疑人名称、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一式两份。38.4对在投标截止期5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招标组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复的;或者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招标组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都将予以答复(或召开澄清会)。如果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招标响应文件编制的,且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中的规定为准。38.5澄清或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38.6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更正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澄清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和通知,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更正方式及澄清、更正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招标的依据,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一、违约处罚3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供应商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4)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一、总则1.评标原则1.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投标人及所投服务进行综合评价。1.2评标因素:投标报价及折扣、投标方案的合理性、投标文件技术方案、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和各种服务能力、投标人财务状况和经营信誉、投标人的业绩情况、投标人的服务承诺等。2.评标方法2.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择优选择投标人的方法。2.2评标内容: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报价评审、商务评审、服务评审和技术评审。2.3评标分值:评标总分值为100分。2.4评标标准:见本章相应条款,同时不得对投标文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因素给予加分。二、评标程序3.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3.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3.2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3.3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3.4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进入详细评审。3.5初步评审审查表1.1资格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6响应人信用记录响应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相关信用查询(开标后进行查询)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9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1.2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投标保证金响应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3响应文件质量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字迹清晰4签署、盖章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盖章5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6项目内容投标项目内容、服务期限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规定7重大偏离响应文件中未附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与招标文件的采购要求、合同条款要求无重大偏离的)8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且未超过采购预算9其他要求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4.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4.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4.2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就各项指标对每个投标人独立打分。4.3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服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之和。4.4分值汇总计算办法: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5详细评审评分细则一、投标报价(10分)序号评定内容及标准分值打分办法1投标报价10分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二、商务部分(17分)(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2同类型项目业绩14分A、供应商同类型业绩(10分):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完成的同类型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的得2分,最高得10分(以合同复印件依据,要求必须提供签订合同的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合同发票或银行进账单的复印件作为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B、供应商同类型业绩(4分):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完成的同类型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的得2分,最高得4分(以合同复印件为依据,要求必须提供签订合同的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用户意见、总监理工程师评价的复印件作为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3企业实力3分供应商获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3分(本评审因素考核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均可);三、服务部分(23分)(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4联合体项目负责人3分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监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环境监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和能够证明该人员为本企业员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为依据,证明材料为劳务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否则不计分)。5人员配备15分监理单位:A、总监(3分):总监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为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为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的职称证书上的工作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证明材料为社保缴纳证明和聘用合同,否则不得分)B、监理人员(7分):监理人员持证得7分,其中主要监理人员5分(监理工程师5人,岗位证书、技术职称均具备,每人计1分),其他监理人员2分(包括材料见证员和监理员数人,具备岗位证书,每人计0.5分);(提供的职称证书上的工作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须提供证明该人员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社保缴纳证明和聘用合同,否则不得分)。质控单位:技术人员(5分):技术人员每提供1名环境监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加0.5分,每提供1名环境监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的职称证书上的工作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一个人员只能按其中一项得分,同时须提供证明该人员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社保缴纳证明和聘用合同,否则不得分)。6服务承诺5分服务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全面、具体、合理得5分;服务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较全面、较具体、较合理得3分;服务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全面、不具体得1分。不承诺不得分。四、技术部分(50分)7设备质控及比对调试方案10分A、制定的方案内容细致全面、操作性强得10分;B、制定的方案内容较细致较全面、操作性较强得7分;C、制定的方案内容一般、操作性一般得4分;D、制定的方案内容较差、操作性不强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8质量保证措施10分A、质量保证措施具体、完整、科学、可行得10分;B、质量保证措施较具体、较完整、较科学得7分;C、质量保证措施可行性基本完善、基本科学得4分;D、质量保证措施可行性不完善、不科学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9时间进度安排10分A、时间进度安排表述清楚、完整、严谨、具体可行得10分;B、时间进度安排表述较清楚、较完整、较严谨得7分;C、时间进度安排表述基本清楚、基本完整、基本严谨、基本可行得4分;D、时间进度安排表述一般、不完整、不严谨、可行性一般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10监理大纲10分A、监理目标清楚、服务范围明确,包括监理内容、目标、依据、程序、方法、措施、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难点要点分析及控制措施全面合理得10分;B、监理目标清楚、服务范围明确,包括监理内容、目标、依据、程序、方法、措施、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难点要点分析及控制措施较全面合理得7分;C、监理目标清楚、服务范围明确,包括监理内容、目标、依据、程序、方法、措施、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难点要点分析及控制措施基本全面合理得4分;D、监理目标清楚、服务范围明确,包括监理内容、目标、依据、程序、方法、措施、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难点要点分析及控制措施一般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11监理工作10分A、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方案清楚完整得10分;B、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方案较清楚完整得7分;C、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方案基本清楚完整得4分;D、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方案一般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第四章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晋中市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41个乡镇站设备比对调试及项目质控监理2、采购预算价:2897100元3、服务期限:试运行开始后,对仪器设备开展比对监测和质控工作,监理周期为项目开始至项目结束之日止。4、服务标准:合格。二、项目背景为进一步完善全省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增强监测服务、支撑、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水平,省生态环境厅于2022年7月22日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省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的通知》(晋环函〔2022〕602号),明确要求我市完成市辖区49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简称乡镇站)及配套站房建设。其中,介休市的8个乡镇站由介休分局负责建设,本次采购仅限于我局负责建设的其他县(区)的41个乡镇站。三、设备比对调试和质控工作内容1.41个站点的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监测系统质控1.1总体要求站点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结束后,按照《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8-2018)分别对41个站点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监测系统开展质控。1.2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1)对动态校准仪中的质量流量控制器进行1次单点检查;(2)对气态污染物采样流量进行1次测试;(3)对备进行1次多点测试;(4)对设备进行1次零点和跨点测试;(5)对设备进行1次响应时间测试等;(6)对站点流量计、温湿度计等校准设备进行检查,确认其是否通过国家计量检定且在有效期内;(7)对站点的标准气体进行检查,确认其是否在有效期内;(8)出具合格的质控报告。2.41个站点的颗粒物(PM10和PM2.5)监测系统质控2.1总体要求站点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结束后,严格按照《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7-2018)分别对41个站点颗粒物(PM10和PM2.5)监测系统开展质控。2.2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1)气温测量结果检查对仪器测量的气温进行检查,仪器显示温度与实测温度的误差应在±2℃范围内,当仪器显示温度与实测温度的误差超过±2℃时,应对温度进行校准。(2)气压测量结果检查对仪器测量的气压进行检查,仪器显示气压与实测气压的误差应在±1kPa范围内,当仪器显示气压与实测气压的误差超过±1kPa时,应对气压进行校准。(3)流量检查用标准流量计对仪器的流量进行检查,实测流量与设定流量的误差应在±5%范围内,且示值流量与实测流量的误差应在±2%范围内。当实测流量与设定流量的误差超过±5%,或示值流量与实测流量的误差超过±2%时,须对流量进行校准,校准后流量误差不超过设定流量的±2%。(4)参比方法比对调试颗粒物(PM10和PM2.5)需按照《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655-2013)中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参比方法比对调试,PM2.5仪器的比对调试至少获得23组有效日均值数据,PM10仪器的比对调试至少获得10组有效日均值数据,并出具盖有CMA章的比对监测报告。1)PM10连续监测系统分别对41个站点的自动监测仪器开展参比方法比对调试。参比方法测试参照HJ618。每个站点参比方法使用的采样器至少3台,自动监测仪器与参比方法测试同步进行,采样器与自动监测仪器安放位置应相距(2~4)m(当采样流量低于200L/min时,距离应在1m左右),采样入口位于同一高度。取相同采样时间段内的自动监测数据和参比方法测试数据作为一个数据对,每组样品的采样时间为(24±1)h。共测试10组样品。按公式计算3台采样器参比方法测试每组PM10样品浓度的平均值。分别计算每组采样器参比方法测试结果的标准偏差或相对标准偏差,应小于等于5μg/m3或7%,则该组参比测试数据有效。每个站点比对至少取得10组(10天)有效数据对,将参比测试数据与相应的自动监测数据进行线性回归分析,以自动监测仪数据为横轴,参比测试数据为纵轴,按公式计算回归曲线的斜率k。jj斜率应符合1±0.15;截距应符合(0±10)μg/m3;相关系数应≥0.95。2)PM2.5连续监测系统分别对41个站点的自动监测仪器开展参比方法比对调试。参比方法测试参照HJ618。每个站点参比方法使用的采样器至少3台,自动监测仪器与参比方法测试同步进行,采样器与自动监测仪器安放位置应相距(2~4)m(当采样流量低于200L/min时,距离应在1m左右),采样入口位于同一高度。取相同采样时间段内的自动监测数据和参比方法测试数据作为一个数据对,每组样品的采样时间为(24±1)h。共测试23组样品。按公式计算3台采样器参比方法测试每组PM2.5样品浓度的平均值。分别计算每组采样器参比方法测试结果的标准偏差或相对标准偏差,应小于等于5μg/m3或5%,则该组参比测试数据有效。每个站点比对至少取得23组(23天)有效数据对。将参比测试数据与相应的自动监测数据进行线性回归分析,以自动监测仪数据为横轴,参比测试数据为纵轴,按公式计算回归曲线的斜率k。斜率应符合1±0.15;截距应符合(0±10)μg/m3;相关系数应≥0.93。(5)出具合格的质控报告。四、监理工作内容1.41个站点的到货安装调试监理1.1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分别对41个站点的到货设备外观、数量、规格型号进行查验,对设备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要求提出明确意见。1.2对设备安装过程进行监督,并对仪器所带资料、备件进行核对。1.3对设备调试、试运行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设备调试、试运行符合《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193-2013)和《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655-2013)要求。1.4出具规范的监理报告。2.标准站房监理2.1参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分别对41个站点的标准站房安装阶段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全生产监督及组织协调,履行监督管理。2.2分别对41个站点的标准站房的规格尺寸、外观颜色、材质、内部结构分区等开展监督,确认其是否符合《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19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655-2013)、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全省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的通知》(晋环函〔2022〕602号)、《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要求。2.3分别对41个标准站房所配套的温湿度计、桌椅、文件柜、视频监控系统、防雷系统、室内恒温系统、电池组、稳压电源、10M互联网专线、排风设施、自动灭火装置、电力供应及照明系统等设施的外观、数量、设备型号进行检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要求。2.4对标准站房及其配套设施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要求提出明确意见。2.5出具规范的监理报告。五、项目验收设备质控以出具真实有效的质控报告为完成依据;颗粒物参比方法比对调试工作以出具正式的盖有CMA章的比对监测报告为完成依据;项目质控监理工作以正式提交相关监理报告为完成依据。六、付款方式1、仪器比对调试及项目质控监理项目在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40%,在出具盖有CMA章的比对监测报告及正式提交相关监理报告,且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60%尾款。2、付款时,供应商应当出具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发票。七、项目报价项目报价包括比对调试、监理工作、服务保障、质量保证、税金、保险、利润、风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中标服务费和售后服务等完成采购人服务要求的全部费用。对于招标文件未提到的报价项目由供应商自行补足。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第五章拟签订合同文本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甲方(采购人):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住所:乙方(中标人):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住所:鉴于年月日在山西天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进行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成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晋中市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41个乡镇站设备比对调试及项目质控监理。2、服务期限:试运行开始后,对仪器设备开展比对监测和质控工作,监理周期为项目开始至项目结束之日止。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二、合同金额1、人民币(大写):(小写):2、合同总金额包括完成所有工作的全部费用。三、付款方式1、2、付款时,乙方应当出具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四、甲方责任1、为乙方提供工作场地和各种必要条件;2、对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安排与指导;3、负责与有关部门必要的联系和协调。五、乙方责任1、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2、按承诺组织实施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任务;3、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及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相一致,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规范。4、乙方应有保密制度严格保密,对甲方资料不泄露第三方,涉及企业不泄露起商业秘密。六、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1、乙方工作的实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2、由于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七、违约责任1、如果甲方逾期付款,超过10日后,每日应向乙方偿付应付款项的0.5%作为违约金;2、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交工或提供服务,每延迟一天扣除合同总金额的0.5%的违约金,直至按合同交工或提供服务为止。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一旦达到该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乙方不能提供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服务或发生其它违约行为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八、补充条款九、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争议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争议正在诉讼程序时,除争议事项,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本合同的其他义务。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确认并加盖骑缝章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山西天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档一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合同”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第十四、十五条款所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乙方所做的其他承诺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年 月 日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行:账号:行号:日期: 年 月 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和准确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封面正/副本晋中市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41个乡镇站设备比对调试及项目质控监理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一、商务部分1、投标函(格式);致(采购人):(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4、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7、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8、承诺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90天,若中标,投标文件有效期延至合同终止日。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参加的采购事宜。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需提供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3、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现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此次投标有效期截止日止。被授权人无转委权。特此声明。授权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职务: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牵头人共同授权书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联合体牵头人共同授权书(联合体牵头人全称)和(联合体参加方全称)组成联合体,参加招标编号为(招标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共同投标,现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全称)为本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投标委托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有效期至本次招投标有关事务结束止。被授权方:授权方:授权方:盖章:盖章:盖章:电话: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地址:……签订日期:年月日5、开标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设备对比调试报价(元)金额大写: ¥: 元项目质控监理报价(元)金额大写: ¥: 元项目总报价(元)金额大写: ¥: 元服务期限备注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的形式,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如果投标人认为有应当说明而本表中无相应栏目的内容,请在“备注”一栏中说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6、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格式);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书(采购人):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我公司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后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采购人):我方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中标,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人):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具有履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10、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格式);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采购人):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本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采购人):我方(响应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而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12、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13、投标保证金汇款证明复印件;14、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完成的同类型项目业绩(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序号项目名称采购人简要描述项目投资(万元)起止时间项目参与人采购联系人及电话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5、拟任项目负责人履历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姓 名性别年龄职 务职称学历地 址联系电话参加工作时间专 业已 完 成 项 目 情 况委托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备注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6、项目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人名称:姓 名年龄职称专业承担工作响应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请填写: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请填写:本单位、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我公司(请填写:属于、不属于)监狱企业。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注:如符合监狱企业条件请附证明文件19、供应商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二、技术部分1、技术方案;2、服务承诺;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三、账户信息函山西天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于2023年月日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的招标,项目编号,交付投标保证金元,该项目结束后请将此款退还我公司帐户。帐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帐号:行号:开户银行:联系人:联系电话:(办公)(手机)投标人(公章):日期:注:为了能及时退付投标保证金,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此函。我公司将依据此信息退付投标保证金,如以上资料提供错误责任自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 乡镇站设备比对调试及项目质控监理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