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变冷却器设计、供货及技术服务招标变更公告(珠海经济特区广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
1号主变冷却器设计、供货及技术服务
补充公告(第二次)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珠海经济特区广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就1号主变冷却器设计、供货及技术服务项目现对原公告以下内容进行补充修正:
一、原合格投标人条件修改为: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黑名单或灰名单、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广珠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或者曾经被列入上述灰名单或黑名单且仍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
N)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但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资质及业绩要求如下:
a)投标人应是冷却器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如为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出具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或代理协议书。同一品牌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b)投标人所提供的冷却器品牌制造商须至少具有1个与本标的同类或类似的冷却器的已完成供货合同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及用户证明或验收材料等能证明合同已完成的文件材料。
二、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10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2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三、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10:00时(北京时间)。
四、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条款的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其余未涉及该条款的内容保持不变,未登记的单位可以继续办理投标登记。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 年11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主变冷却器设计、供货及技术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