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基金项目服务类招标变更公告(囊谦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20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致谨竞谈(服务)2023-07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囊谦县2023年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基金项目服务类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3日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采购公告,谈判文件                    
变更内容:                    
       

序号
变更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1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十二、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二)各包服务要求包肆(林地图斑监测)服务要求
三、服务内容: 以上一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本底,对接最新草原调查成果,形成本年度草原图斑监测底图。以监测底图为基础,采用遥感判读和现地核实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开展草原图斑监测。监测草地图斑变化情况,区划变化图斑边界,结合收集的建设项目用地、生态保护修复、灾害损失等业务管理资料,确定图斑变化类型,更新本年度所有草原变化图斑的自然属性和管理属性。四、成果提交:2、统计表 (1)草地资源统计表; (2)生态评价统计表。
三、服务内容: 以上一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本底,对接最新森林调查成果,形成本年度林地图斑监测底图。以监测底图为基础,采用遥感判读和现地核实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开展林地图斑监测。监测林地图斑变化情况,区划变化图斑边界,结合收集的建设项目用地、生态保护修复、灾害损失等业务管理资料,确定图斑变化类型,更新本年度所有林地变化图斑的自然属性和管理属性。四、成果提交2、统计表(1)林地资源统计表;(2)生态评价统计表。

2
包壹、包贰、包叁、包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7日09时00分
2023年11月20日09时30分

                   

变更日期:2023年1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囊谦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地    址:囊谦县香达镇香达北街                        
联系方式:0976-88716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致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香格里拉三期10号楼1单元11楼1111室                        
联系方式:0971-6319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0971-6319317

附件信息:

青海致谨竞谈(服务)2023-072.囊谦县2023年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基金项目-变更后.pdf463.8K

变更内容.pdf121.6K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项目名称:囊谦县2023年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基金项目服务类采购采购编号:青海致谨竞谈(服务)2023-072采购人:囊谦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致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11月目录第一部分谈判邀请第二部分谈判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2.采购人及代理机构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4.谈判费用二、谈判文件5.谈判文件的组成6.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7.谈判文件的询问或质疑三、响应文件8.一般要求9.报价要求10.保证金11.响应文件的组成12.响应文件有效期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17.谈判小组18.响应文件审查19.谈判程序20.澄清21.退出谈判22.最后报价23.确定成交供应商24.重新评审25.谈判终止26.串通情形认定及处理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27.成交信息的公布与通知28.授予合同29.履约验收七、询问与质疑30.对采购过程、结果的询问及质疑八、政府采购政策31.政府采购政策九、其他规定32.代理服务费33.其他规定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十、响应说明十一、重要指标十二、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第四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十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一)资格审查部分(二)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部分十四、谈判响应文件附件1:响应函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4:供应商承诺函附件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附件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附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附件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附件10:谈判保证金证明附件11:谈判首次报价表附件12:分项报价表附件13:服务内容响应表附件14:服务方案附件15:人员配置表附件16: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附件17: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附件18:谈判最后报价表第五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第一部分谈判邀请采购项目名称囊谦县2023年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基金项目服务类采购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致谨竞谈(服务)2023-07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预算额度人民币102万元(包壹:17万元;包贰:50万元;包叁:15万元;包肆:20万元);项目分包个数4个包采购要求编制囊谦县防火规划;国家级公益林界线区划调查;工程档案电子化录入;林地图斑监测;包壹:编制囊谦县防火规划;包贰:国家级公益林界线区划调查;包叁:工程档案电子化录入;包肆:林地图斑监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①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谈判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及信用报告截图,时间为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谈判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包壹、包贰、包肆的供应商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林业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是否接收联合体形式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谈判;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3日(北京时间)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00:00至2023年11月16日24:00(北京时间)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文件售价0元/份文件发售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文件购买联系人:宋先生联系电话:0971-6319317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名称:囊谦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地址: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囊谦县香达北街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976-8871685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致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宋先生联系电话:0971-6319317邮箱地址:qhzjzxgs@163.com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香格里拉三期10号楼1单元11楼1111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包壹:3400.00元(叁仟肆佰元整);包贰:10000.00元(壹万元整);包叁:3000.00元(叁仟元整);包肆:4000.00元(肆仟元整);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北支行收款账号:28100001040028133收款单位:青海致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付方式:谈判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无效。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制作及上传。2、响应文件中的扫描或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辨,且要求正向放置。3、竞谈响应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供应商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4、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09时3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开启时间及谈判地点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0日09时3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2.谈判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https://www.zcygov.cn/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策功能对于提供节能、环保标志产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10%的价格扣除。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包壹:2600.00元(贰仟陆佰元整);包贰:7500.00元(柒仟伍佰元整);包叁:2300.00元(贰仟叁佰元整)包肆:3000.00元(叁仟元整);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其他规定1、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400-087-8198。3、供应商解密和报价时必须由e签宝注册人办理,供应商须在固定电脑设备前登陆等待解密和报价,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如超时,则视为放弃投标。4、供应商可对包壹、包贰、包叁、包肆进行响应,但只允许获得一个包的成交资格。取舍原则:本项目将按照包壹、包贰、包叁、包肆的自然顺序进行评审及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参与多个包的供应商在某个包获得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时,不再保留该供应商在后续其他未评审包的成交资格。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监督单位:囊谦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6-8873814第二部分谈判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前述【谈判邀请】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采购人及代理机构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邀请】。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邮箱见【谈判邀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2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邀请】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3【谈判邀请】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二、谈判文件5.谈判文件的组成5.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谈判邀请(2)谈判须知(3)采购需求(4)谈判响应文件格式(5)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5.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5.3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谈判邀请】。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6.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谈判文件的询问或质疑7.1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7.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法律法规及其规章的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形式提出质疑。7.3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三、响应文件8.一般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8.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则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8.3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谈判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8.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8.5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填写。9.报价要求9.1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分项报价表”逐一报价;9.2在首次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最后报价表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采购需求要求的费用必须包括不限于包壹、包贰、包肆必须包括:技术资料费、项目实施费用、项目验收费用、专家咨询费、人工费、人员差旅费、成果文件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2.技术规格要求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本。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范围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设备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6.保密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6.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质量保证7.1货物质量保证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7.2.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7.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8.包装要求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检验费用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开箱验收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2检验收11.2.1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使用过程检验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谈判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2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14.索赔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在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交货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违约解除合同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囊谦县2023年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基金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变更公告各供应商:囊谦县2023年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基金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青海致谨竞谈(服务)2023-072)现发布变更通知,请各供应商按照此内容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序号变更项变更前内容变更后内容1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十二、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二)各包服务要求包肆(林地图斑监测)服务要求三、服务内容:以上一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本底,对接最新草原调查成果,形成本年度草原图斑监测底图。以监测底图为基础,采用遥感判读和现地核实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开展草原图斑监测。监测草地图斑变化情况,区划变化图斑边界,结合收集的建设项目用地、生态保护修复、灾害损失等业务管理资料,确定图斑变化类型,更新本年度所有草原变化图斑的自然属性和管理属性。三、服务内容:以上一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本底,对接最新森林调查成果,形成本年度林地图斑监测底图。以监测底图为基础,采用遥感判读和现地核实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开展林地图斑监测。监测林地图斑变化情况,区划变化图斑边界,结合收集的建设项目用地、生态保护修复、灾害损失等业务管理资料,确定图斑变化类型,更新本年度所有林地变化图斑的自然属性和管理属性。1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十二、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二)各包服务要求包肆(林地图斑监测)服务要求四、成果提交:2、统计表(1)草地资源统计表;(2)生态评价统计表。四、成果提交2、统计表(1)林地资源统计表;(2)生态评价统计表。2包壹、包贰、包叁、包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09时00分2023年11月20日09时30分其他内容不变。此澄清函(共2页)是竞争性谈判文件(青海致谨竞谈(服务)2023-072)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供应商自报名参加本项目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陆青海政府采购网及时查看该项目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无论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下载与否都视为供应商全部知晓有关采购过程和所有通知、变更、答疑事宜。青海致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基金项目服务类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