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病房智能化系统招标变更公告(甘肃省人民医院2023)



甘肃省人民医院7号楼病房智能化系统第三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zfcg020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7号楼病房智能化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2023-11-09 22:07:2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技术参数更正: 原更正公告附件2——— ①P31页——※1-医护主机——第1.5项中“接口:具备HDMI 2.0”更正为“具备HDMI输出接口”; ②P32页——4-护理电子白板——第4.3项更正为“4.3 接口:具备HDMI输出及输入接口,耳机输出接口,同轴数字音频输出接口(SPDIF),RS232 接口,以太网口10M/100M/1000M 网口,USB 2.0接口,Type-C接口,≥2个 USB 3.0;支持wifi; 4.4 运行功耗 ≤300W,待机功耗≤0.5W。” ③P33页——9-手术室呼叫主机(手术室对讲机)——第9.3项中“具备HDMI 2.0”更正为“具备HDMI 输出接口”; ④P33页——10-信息发布网络液晶一体机——第10.4项中“具备HDMI接口”更正为“具备HDMI输入接口”; ⑤P33页——11-诊室叫号网络液晶一体机——第11.5项中“具备HDMI接口”更正为“具备HDMI输入接口”; 二、开标时间更正: 原更正公告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3-12-15 09:00:00(北京时间);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电子开标厅;”更正为“时间:2023-12-21 09:00:00(北京时间);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电子开标厅”
更正日期:2023-12-05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使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进行开评标工作,请投标人以PDF格式招标文件为准,无需使用zbsx格式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人民医院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204号
联系方式:0931-82815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路万达广场写字楼36层
联系方式:0931-81752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玥、王怡春
电 话:19993076672、19993077026

附件下载

更正.pdf 《7号楼病房智能化系统项目》 招标文件 1205定稿.pdf

一、技术参数更正:原更正公告附件2——①P31页——※1-医护主机——第1.5项中“接口:具备HDMI2.0”更正为“具备HDMI输出接口”;②P32页——4-护理电子白板——第4.3项更正为“4.3接口:具备HDMI输出及输入接口,耳机输出接口,同轴数字音频输出接口(SPDIF),RS232接口,以太网口10M/100M/1000M网口,USB2.0接口,Type-C接口,≥2个USB3.0;支持wifi;4.4运行功耗≤300W,待机功耗≤0.5W。”③P33页——9-手术室呼叫主机(手术室对讲机)——第9.3项中“具备HDMI2.0”更正为“具备HDMI输出接口”;④P33页——10-信息发布网络液晶一体机——第10.4项中“具备HDMI接口”更正为“具备HDMI输入接口”;⑤P33页——11-诊室叫号网络液晶一体机——第11.5项中“具备HDMI接口”更正为“具备HDMI输入接口”;二、开标时间更正:原更正公告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3-12-1509:00:00(北京时间);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电子开标厅;”更正为“时间:2023-12-2109:00:00(北京时间);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电子开标厅”招标文件编号:TC23930FV项目编号:,2023zfcg02019项目名称:甘肃省人民医院7号楼病房智能化系统项目委托单位:,甘肃省人民医院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甘肃省人民医院7号楼病房智能化系统项目甘肃省人民医院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4-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27-第四章评标办法...............................................................-50-第五章资格证明文件要求...............................................-5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5-第七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86-特别提示:请各参与项目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严格按规定的交易程序完成各阶段的投标工作,及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该项目的相关信息,认真配合完成本次招标工作。第一章招标公告甘肃省人民医院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12-21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3zfcg02019项目名称:甘肃省人民医院7号楼病房智能化系统项目预算金额:700.00万元最高限价:700.00万元采购需求:甘肃省人民医院7号楼病房智能化系统建设,技术要求及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TC23930FV。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一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方式: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1-(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v2.0电子版操作说明”)。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以上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3-12-2109:00:00(北京时间)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电子开标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附操作手册,并按指引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2、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详见招标文件。3、相关网站网址:①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③中国政府采购网址:http://www.ccgp.gov.cn/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甘肃省人民医院地址:兰州市东岗西路204号-2-联系方式:0931-828153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路万达广场写字楼36层联系方式:0931-817520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玥、王怡春电话:19993076672、19993077026-3-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对投标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采购预算700.00万元最高限价☐无有,金额为700.00万元公告媒体甘肃政府采购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1采购项目甘肃省人民医院7号楼病房智能化系统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2采购人名称:甘肃省人民医院地址:兰州市东岗西路204号联系方式:0931-82815353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银行账号:2703888509000036651开户行:工商银行兰州雁滩第一支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路万达广场写字楼36层项目联系人:王玥、王怡春电话:19993076672、19993077026电子邮箱:wangyue@cntcitc.com.cn4投标人资格条件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一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项目现场踏勘☐组织不组织6样品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8分包不接受☐接受9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的进口产品为:/。9核心产品:采购需求中标注“※”硬件设备中“※1医护主机”为核心产品10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否☐是,采购需求中标注“◆”的项应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强制类)认证书的产品。10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销售或者提供:①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②此前已经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11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0.5分,最高加1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本项目不适用11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0.5分,最高加1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本项目不适用12标的信息标的名称:标的名称详见采购清单(硬件、软件),需逐一填写所属行业:硬件部分——工业、软件部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2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①对于使用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投标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10%,微型企业扣除10%。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12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是否为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是否如为是,未达到下面比例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小企业承担部分达到比例为%(不低于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不低于60%)。☐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不低于30%)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不低于60%)。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是否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须提供意向协议)支持监狱企业☐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10%。☐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13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企业视为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4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澄清或者修改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15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必须在有效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5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6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时间:2023-12-2109:00:00(北京时间)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电子开标厅17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23-12-2109:00:00(北京时间)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电子开标厅18其他唱标内容开标一览表相关内容19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供不要求提供20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日历日)21投标文件的装订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标,开、评标全程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操作完成,投标文件无需线下胶装密封。投标文件以最终固化上传的电子文档为准。22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文件1份(PDF格式上传至网上开评标系统,与纸质版完全一致,包括签字盖章),正本1份,副本2份。★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将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份数打印盖章装订后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存档。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路万达广场写字楼361623信用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代理机构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采购单位查询结果为准,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查询上述记录,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盖公章。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后一小时。24相同品牌或任一核☐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投标人家数确定原则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25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方式、项目服务期限①项目实施地点为甘肃省人民医院七号楼,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②本项目实施工期为45个工作日,具体以现场勘查情况及相关业务科室安排为准。③经采购人初验合格,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时间三个月,通过全面验收后,正式移交采购人。26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①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向中标人支付项目预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0%;②采购人出具书面进场通知,中标人按合同约定配备人员进场,硬件设备到货并安装完成,采购人应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5%;③中标人按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任务,试运行结束,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后,采购人应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④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采购人应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⑤每个支付阶段中标人均应书面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相应付款金额的完税发票。27履约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提交方式为电汇(汇票)或支票或现金或银行保函。28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依据和标准依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9〕421号)制定的标准收取服务费。28中标服务费①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中货物招标类型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收取。③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29资格审查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30其他产品的包装应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相关要求。-7-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2.有关定义2.1“采购人”是指甘肃省人民医院。2.2“代理机构”是指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2.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中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投标人。2.5“招标文件”是指由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2.6“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2.7“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2.8“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9“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10“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11“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书的产品。2.1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13“书面形式”是指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统称。3.合格的投标人-8-分项价格在“分项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4.付款条件4.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项目预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0%;4.2甲方出具书面进场通知,乙方按合同约定配备人员进场,硬件设备到货并安装完成,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5%;4.3乙方按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任务,试运行结束,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4.4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4.5每个支付阶段乙方均应书面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相应付款金额的完税发票。5.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5.1项目实施地点为甘肃省人民医院七号楼,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5.2本项目实施工期为45个工作日,具体以现场勘查情况及相关业务科室安排为准。5.3经甲方初验合格,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时间三个月,通过全面验收后,正式移交采购人。-88-签署页卖方(公章):地址:电话:邮编:买方(公章):甘肃省人民医院地址:兰州市东岗西路204号电话:0931-8281727邮编:730000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_办_人: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_办_人: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户行:账号:开户行:账号:代理机构(公章):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经_办_人:王玥、王怡春电____话:0931-8175207地____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路万达广场写字楼36层邮____编:730030代理机构(公章):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经_办_人:王玥、王怡春电____话:0931-8175207地____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路万达广场写字楼36层邮____编:730030-89-二、合同条款前附表本表关于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具体要求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条款为准。条款号内______容1.1_(5)买方(使用单位)名称:甘肃省人民医院买方(使用单位)地址:兰州市东岗西路204号1.1_(6)卖方(乙方)名称:卖方(乙方)地址:1.1_(7)项目现场:甘肃省人民医院10.4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项目预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0%;2、甲方出具书面进场通知,乙方按合同约定配备人员进场,硬件设备到货并安装完成,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5%;3、乙方按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任务,试运行结束,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4、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5、每个支付阶段乙方均应书面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相应付款金额的完税发票。12.1①质保期:②维修响应:③技术服务和培训:④维修:其它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15.1(3)如主要设备的关键技术性能指标达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指标要求,买方除部分或全部扣除卖方质量保证金外,还将保留继续向乙方进一步索赔有关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权利。-90-三、合同条款1.定义1.1_本合同下列词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方和卖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参考文件。(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3)“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需承担的运输、保险、安装、试验、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5)“买方”系指买货物的单位。(6)“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或投标人。(7)“项目现场”系指将要进行货物安装的地点。(8)“天”指日历天数。2.原产地原产地系指货物的开采、生产地,或提供辅助服务的来源地。3.技术规格和标准3.1_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技术总则及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总则及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货物则应符合其原产地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4.专利权4.1_卖方须保障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和费用责任。5.包装要求5.1_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责任。-91-5.2_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6.包装标记6.1_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印刷字样标明以下各项:(1)_项目名称:(2)_合同号:(3)_收货人:(4)_到站:(5)_货物的名称、包号、箱号:(6)_毛重/净重(公斤):(7)_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8)_发货单位:凡重达两吨或两吨以上的包装,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并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以清晰字样在包装箱上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适当的标志,以便装卸和搬运。6.2标识设备配置信息卡片。7.装运条件7.1_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30个日历日以传真或邮件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同时,卖方应以挂号信寄给买方详细交货清单一式三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每一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和总价、备妥待运日期,以及货物在运输和仓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7.2_卖方负责安排到站前内陆运输。7.3货物到达现场后,由卖方负责清点、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日期应视为是货物的交货期。7.4_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准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一切后果均由卖方承担。8.装运通知8.1_卖方应在货物装货后发运前24小时内以传真或邮件通知买方合同号、-92-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如果包装件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达到或超过12米长、2.7米宽和3米高,卖方应将其重量或尺寸通知买方。若货物中有易燃品或危险品,卖方也须将详细情况通知买方。9.保险9.1_按合同提供的设备、工器具等,从卖方至合同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由卖方负责投保并承担全额保险费。保险应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10.付款10.1_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10.2_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10.3_卖方应在每批货物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将上述10.2条要求除第4项外的单据航寄给买方。10.4_买方将按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条件安排付款,并提供国家税务发票。11.伴随服务11.1_卖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1)_负责设备现场集成安装、调试、交接试验和试运行;(2)_承担在质量保证期内的所有义务;(3)_负责对买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11.2_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支付。11.3_卖方应提交与设备相符的中文(或双方同意的其它语言)技术资料,并于合同生效后15天内寄送到买方,包括但不限于: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如本条款所述资料寄送不完整或丢失,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0天内免费另寄。11.4_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每批货物发运。12.质量保证期12.1_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和用一流工艺生产的,并完全符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设备在正确安装、正-93-常运转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其费用由卖方承担。12.2_根据有关部门的检验结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直至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设备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12.3_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十四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2.4_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十四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3.检验13.1买方根据需要将派人参加中间监制和出厂验收或派代表参加交货地点验收。13.2_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所需要的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13.3_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直至质量保证期内,经过商检局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根据第15条规定立即向卖方提出索赔。14.服务14.1_在卖方的设备到达现场后,由卖方负责清点、保管,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可提供存放地点。14.2根据工程的进度情况,卖方应及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负责安装、试车及调试等工作。15.索赔15.1_如果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买方已于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和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提出索赔,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94-(1)_卖方同意买方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买方,卖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2)_根据货物的低劣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3)_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15.2_如果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卖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的10天内或买方同意延长时间,按买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买方将从付款或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16.延期交货16.1_卖方应按照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6.2_除卖方因不可抗力外而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按18.1条加收误期赔偿。17.延期付款买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前附表中的付款条件,按时付款。18.误期赔偿除合同第19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方法,赔偿费按合同总价款每天0.1%计收。_但违约损失赔偿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设备或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30%。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终止合同。19.不可抗力19.1_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19.2_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95-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20.税费卖方应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向卖方课征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21.履约保证金(无)22.争端的解决22.1_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均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2.2_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23.违约终止合同2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完成并交付工程;(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相关义务;(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不正当行为。23.2_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3.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设备类似的设备,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设备所超出的部分费用。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4.转让与分包除买方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5.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的形式发送,该通知发送到本合同所确认的通讯地址即视为送达。26.合同生效及其它26.1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26.2如需修改合同内容,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修改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96-26.3_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买方叁份,卖方贰份,代理机构壹份。-9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病房智能化系统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甘肃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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