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科技设施招标变更公告(宁波市奉化区惠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3)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山东路东延道路工程-科技设施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山东路东延道路工程-科技设施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HGQZB(2023)360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东路东延道路工程-科技设施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新增“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
未附“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
新增“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惠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金城大厦B座                        
联系方式:0574-88680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斗门路136号艾盛环球中心(润合大厦)七楼                        
联系方式:13456174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超颖  
电      话:13456174757

附件信息:

中山东路东延科技设施采购.docx172.7K

中山东路东延道路工程-科技设施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FHGQZB(2023)360D采购单位:宁波市奉化区惠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中山东路东延道路工程-科技设施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7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HGQZB(2023)360D项目名称:中山东路东延道路工程-科技设施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3864最高限价(元):463555采购需求:科技设施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3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7日14点00分。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地点(线下):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五(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请各供应商合理预估时间,及时办理。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奉化区惠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中山东路518号金城大厦B座项目联系人:俞先生项目联系方式:130829820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斗门路136号艾盛环球中心(润合大厦)七楼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456174757质疑联系人:邹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39066147243.同级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奉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传真:0574-89285446联系人:竺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544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保证金3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4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9.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5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根据评分标准功能演示相关的产品:信号机、高清摄像机;(2)产品的标准和要求: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3)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4)产品送达的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地点: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样品室;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3456174757。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产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对接、调试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5)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提供的演示产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6)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演示产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8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9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信号机 。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评审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和报价评审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B服务类。1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中山东路东延道路工程-科技设施采购项目,属于工业行业;1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位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2中标服务费本招标公司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货物招标费率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中标人应在本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公司支付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13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奉化)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采购活动所依托的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监管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节能、环保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特别说明4.1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4.2关于知识产权4.2.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4.2.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4.2.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4.3供应商的风险4.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3.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供应商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5.询问、质疑、投诉5.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5.2供应商质疑5.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5.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5.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2.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5.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5.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5.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5.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5.2.3.4事实依据;5.2.3.5必要的法律依据;5.2.3.6提出质疑的日期。5.2.3.7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需要提供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截图。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5.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5.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5.3供应商投诉5.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5.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5.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6.1.1招标公告;6.1.2投标须知;6.1.3采购需求;6.1.4评标办法;6.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6.1.7附件:图纸6.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7.1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2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7.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7.4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三、投标8.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投标文件的组成9.1资格文件:9.1.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9.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9.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适用);9.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适用)。9.2商务技术文件:9.2.1评分索引表9.2.2符合性自查表;9.2.3投标函;9.2.4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9.2.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9.2.6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9.2.7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9.2.8商务偏离表;9.2.9技术或服务偏离表;9.2.10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9.2.11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9.2.12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9.2.13其他资料(如有)。9.3报价文件:9.3.1开标一览表;9.3.2投标报价明细表;9.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9.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9.3.5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9.3.6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9.3.7其他资料(如有)。10.投标文件的编制10.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供应商应自行编制,但至少须包含9.投标文件组成中的内容。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0.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0.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1.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1.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1.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1.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2.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2.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2.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4.开标14.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4.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5.资格审查15.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5.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5.3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6.信用信息查询16.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16.2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6.3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17.评标委员会17.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17.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17.3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7.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7.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7.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17.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7.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7.3.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7.4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17.5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18.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19.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一个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候选人。20.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0.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0.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0.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1.合同授予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2.合同的签订22.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2.2中标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2.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给予通报。22.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2.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3.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与退还23.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作无效标处理。23.2保证金形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汇兑。23.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3.4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交纳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3.5保证金不计息。23.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3.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3.6.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23.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23.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23.6.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24.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5%。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5.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4.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4.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4.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4.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九、验收26.验收25.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5.2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包含部分服务对象),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5.3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监管部门。3.采购需求一、采购范围中山东路东延道路工程西起机场南路,东至高速连接线,总面积约15287平方米。道路全长608.25米,其中主线实施长度432.52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km/h,道路红线宽度24m,圆盘处匝道长175.73m,设计速度25km/h,地面辅道段标准路幅宽度9m,敞开段、暗埋段标准路幅宽度9.8m;本项目为该道路科技设施采购。1、本项目包含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范围内设备和材料采购、运输及装卸、安装施工、系统集成、调试及试运行、产品保护、竣工验收、专项检测、技术培训、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等内容。2、项目包含以下子系统:详见附件图纸。二、项目基本要求1、本系统工程所有设备和材料均应选用专业制造商生产的较新规格型号的产品。2、设备和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国际或中国国家标准的要求。3、各子系统中的同类设备应尽量选用同一品牌产品。4、系统设备安装工艺要求明确系统设备安装材料、安装步骤、安装方式和安装方法等。5、承包人(中标人)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负总责任。6、总承包配合要求。三、项目实施方案1、供应商针对本工程编制项目管理机构的配置情况,填写“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并放入投标文件中。2、供应商一旦中标,没有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对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进行变更。3、项目组织方案应包括项目执行计划,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交付要求,在合同签订后按要求进行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内部测试、验收通过等,并注明时段以及每个阶段的负责人,具体在项目执行计划中体现。4、项目验收要求。项目安装、调试完成后,需通过采购人验收。系统验收合格的条件必须至少满足以下三个要求:①已提供了合同要求的全部设备和资料;②试运行时性能满足合同要求;③性能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5、供应商应针对本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放入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以下内容:--各子系统的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重难点问题及解决方案--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予以说明,内容简洁明了四、技术规范投标人系统建设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文件要求及技术规范。其中交警科技设施系统建设应符合以下文件要求及技术规范:***《全国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整合与共享工作任务书》***科技信息化局2012《全国公安机关图像信息联网总体技术方案》***《公安机关“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关于加强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内部视频图像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公安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公安厅《浙江公安科技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公安厅《全省公安机关构建现代警务模式实施规划》宁波市宁波公安科技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宁波市奉化区”十三五“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安全规范》《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6)《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网络层安全协议》GB/T17963《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16《交通信息采集视频车辆检测器》(GBT24726-2009)《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T833-2016)《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201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技术规范》(GA/T445-2010)《公安交通管理外场设备基础施工通用要求》(GA/T652-2017)《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GA/T484-2010)《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1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GA/T995-2012)《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09)《机动车号牌自动识别系统》(GB/T28649-2012)《机动车区间测速技术规范》(GA/T59-2011)《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城市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51286-2018)《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129-2009)本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技术标准是基本的技术标准和使用功能,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供应商应提供满足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的产品及相应服务。本技术标准如与供应商所执行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五、主要系统技术要求1、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信号控制)(1)交通信号控制机应为联网协调智能信号机,作为信号控制系统的执行终端和交通流数据采集终端,主要控制交叉口交通信号灯;接收处理来自中心系统的命令,并向中心系统反馈工作状态和故障信息;具有单点信号控制能力。(2)投标人所投信号机,必须符合《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的相关技术要求。2、高清视频监控系统(交通视频监控)(1)通过事件监测球机,完成全景视频以及远距离细节视频的采集,可在中心端对前端设备的控制。采集到的视频信息要求图像清晰,分辨率要求达到2560×1440,并可通过水平垂直旋转控制以及光学变焦方式针对不同角度不同距离的对象进行监控。(2)监控前端采用以太网光端机进行接入,并配合光纤链路传输至交警大队监控中心。3、高清视频综合信息采集系统(电子警察)(1)所投系统须满足《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1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GA/T995-2012)、《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09)中所要求的各项功能和技术指标(2)系统能对交通违法车辆进行抓拍,违法抓拍率要符合***标准要求,获得的违法车辆图片中能够同时反映车辆违法时间、车辆类型及车牌号码等特征,提供有效的违法照片要能反应整个违法过程。(3)本项目采用的摄像机必须全部为CMOS摄像机,抓拍摄像机应采用电子快门,涉及的像素要求必需为硬件像素,不得使用通过插值等软件方法达到的像素。摄像机镜头适用的GMOS靶面必须和摄像机CMOS靶面一致。(4)系统所有录像、图片和数据应实时上传,时延不得大于2秒。录像及图片的字符叠加、生成图片命名格式根据使用方要求设置。图片可根据用户需求压缩,以便节省存储空间,且不影响图片质量,并具备图片防篡改功能。(5)补光系统采用光敏时控开关。车辆图像捕获时应尽量减少雨、雪、雾等天气、环境光和相临车道通行车辆的影响而出现误记录,保证全天候拍摄的图片及录像清晰。4、其余系统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图纸六、对接技术要求(1)投标人所投信号机,需接入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的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并且与奉化主城区内信号机实现联调联控。(2)投标人所投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须与奉化区交通警察大队现有交通信号控制平台兼容,保持整个系统的统一性和日后的可扩展性,便于管理与维护。(3)投标人所投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必须保证与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的交通监控系统兼容,保持整个系统的统一性和日后的可扩展性,便于管理与维护。(4)投标人所投高清视频综合信息采集系统采集的数据必须与交警非现场平台进行对接及上传,并将高清视频及录像与奉化区交通警察大队现有监控平台完全兼容。七、主要设备清单科技设施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参考品牌交通信号控制1控制箱1.名称:控制箱2.参数:落地式控制箱,与信号机配套,防雨淋、防粉尘、防锈蚀。台1/2机箱基础(含人工手井)1.名称:机箱基础(含人工手井)套1/3信号机1.名称:信号机2.参数:交通信号控制机应为联网协调智能信号机支持控制灯组≥48个;单路输出最大功率≥300W;通信接口支持RS232C串口、以太网口;日计划时段数≥16个;周期方案≥16个; 设置方式支持不同日期执行预设的配时方案;具有独立的故障检测和黄闪控制模块,对灯具的工作状态自动监控和记录,★当发生绿冲突、红灯故障、红绿同亮等严重故障时立刻自动降级,黄闪控制模块能进行独立的故障黄闪;(提供第三方有效检测报告);支持可变车道、潮汐车道、闸道通行方案设置及控制,与红绿灯控制信号独立运行;支持短连接路口配置,实现双路口独立控制;最大支持16路环形线圈检测器输入;最大****路视频检测器输入;支持单车道双检测器配置; 最大支持8个行人按钮检测器输入及输出; 电源:交流220±44V、50Hz±2Hz;绝缘电阻>100mΩ;支持电源防雷,网络防雷;工作温度:-30℃~+70℃;相对湿度:45%~95%(无冷凝);具备手动控制面板,支持手动步进控制功能;支持视频流量检测。台1大华、航天大为、科力4电缆1.名称:铜芯电力电缆敷设 YJV-3*4m15/5接地母线1.名称:接地母线敷设 扁钢40*5m15/6接地极1.名称:镀锌角钢50*50*5*2500根3/交通视频监控1事件检测球机1.名称:事件检测球机2.参数:400万像素红外违章检测一体球;焦距:5.5-220mm,40倍光学;摄像机靶面尺寸不小于1/1.8英寸;内置GPU芯片;城市道路违章取证:违停、逆行、压线、变道、机占非、掉头;支持违停抓拍、卡口抓拍、电子警察,实现道路违法事件的抓拍;支持违停抓拍、卡扣抓拍、电子警察、人脸识别、通用行为分析、视频结构化,★支持添加多个预置点,每个预置点可选择1~2个不同的智能业务,同时可配置多个预置点按时间段进行巡航,实现同一个设备多个业务分时复用(提供第三方有效检测报告)支持车牌、车牌颜色、车身颜色、车辆类型、车标、车系、车速、年检标志、纸巾盒、香水盒、挂件、安全带状态、遮阳板状态、人脸抠图、主驾驶抽烟状态、主驾驶打电话状态等车辆结构化信息提取;道路事件检测:抛洒物、行人、路障、施工、拥堵检测;支持雨刷功能电源接口:AC24V±25%,网络接口:RJ45网口,自适应10M/100M网络数据台3大华、天地伟业、海康威视2球机支架1.名称:球机支架台3/3抱杆箱1.名称:抱杆箱2.参数:机箱尺寸:500mm(长)×300mm(宽)×600mm(高);机箱设计应符合智能综合管理控制器配套的门磁检测器、散热风扇等设备的安装条件,箱内设备包含所需散热风扇、插排、防雷器、漏电保护器、空开、插座等。厚度不小于 1.0mm;采用304不锈钢板,露天安装,要求防雨,采用棕胶密条 与箱体门紧合,防雨水进入,箱体防护等级为 IP55;机箱内电气开关采用国产知名品牌。台3/4交通监控设备提示牌1.名称:交通监控设备提示牌2.参数:材料:厚度不小于2mm铝板;尺寸:800mm*1000mm;反光膜:超强级(Ⅳ类)块3/5点对点光端机1.名称:点对点光端机2.参数:设备具备≥2个千兆以太网电口;≥1个百兆物理隔离以太网电口;≥1个千兆SFP光口,传输带宽≥1100M,配置单模单纤60KM及以上传输距离;工业级以太网光端机,工业导轨式设计,全数字,无压缩,无损伤传输;具备防雷击,可抗感应高压,防浪涌等功能;MTBF:不少于100000小时工作温度具备-40℃~ +85℃,IP40及以上外壳防护等级台3飞畅、新桥、亚腾6电缆1.名称:铜芯电力电缆敷设 YJV-3*4m450/7配线1.名称:穿多芯软导线 RVV3*1.0m45/8配线1.名称:管内穿放 CAT6m45/96m弯灯杆挑4米1.名称:6m弯灯杆挑4米2.参数:规格6*S240/100,杆重301.23kg,无缝钢管热镀锌,杆件表面交通灰A(RAL 7042)氟碳漆油漆,含C25商品砼基础、模板及预埋铁件等,L50*50*2500镀锌角钢接地设施及调试根3/10挖基坑土方挖基坑综合土方不装车m317.28/11回填方机械 填土夯实槽、坑m39.72/12余方弃置1.废弃料品种 :废弃土方2.装车外运3.运距:暂定5kmm36.1/13接地母线1.名称:接地母线敷设 扁钢40*5m45/14接地极1.名称:镀锌角钢50*50*5*2500根9/156T企业级硬盘1.名称:6T企业级硬盘2.参数:6000G;7200RPm;256m缓存;3.5英寸;SATA3.0接口台3希捷、西部数据、日立电子警察1高清摄像机1.名称:高清摄像机2.参数:采用高性能CmOS传感器,传感器总像素≥900W像素;摄像机传感器靶面尺寸≥1英寸;图像分辨率≥4096x2160;分辨力≥2000TVL;最大帧率≥25帧/秒;最低照度,彩色:≤0.0008Lux,黑白:≤0.0001Lux;支持H.265、H.264(main Profile、High Profile、Baseline Profile)、m-JEPG视频编码格式;RJ45 接口≥1 个,RS485接口≥2个,RS232接口≥1个;★具有抓拍快门、视频快门、识别快门等三种模式;(提供第三方有效检测报告)支持多种交通违法行为抓拍;支持≥13种车身颜色识别,包括:黑、白、灰、红、绿、蓝、黄、粉、紫、棕、青、金、橙;支持≥250种车标识别;支持识别车尾≥1800种车系。 ★支持闯禁行记录功能,可对4种普通车型(包括大货车、中货车、小货车、皮卡车)及8种特种车型(包括危化品车辆、普通罐车、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工程车、粉粒物料运输车、吸污车、环卫车)进行检测、抓拍记录、识别及图片存储。(提供第三方有效检测报告)台6海康威视,天地伟业,大华2高清定焦镜头1.名称:高清定焦镜头2.参数:高清摄像机镜头,C接口,成像尺寸≥1英寸,镜头根据实际应用场景配置。台6海康威视,天地伟业,大华3室外防护罩1.名称:室外防护罩2.参数:18寸室外防护罩,满足高清摄像机、高清镜头与相关配件的安装;主体:铝合金;视窗:透明玻璃,光学玻璃;防护等级IP66。台6/4LED频闪灯1.名称:LED频闪灯2.参数:光源组成:16颗原装进口大功率白光LED频闪灯;色温范围:4000K~4520K;补光灯:单车道环境补光灯;最佳补光距离:18m~23m;目标区域照度:在距补光灯20米处,亮度等级20时光斑照度不得超过40lx; 功耗:平均功耗≤30W; 接口:1路RS485;串口:频闪级联:支持频闪级联功能;频闪持续时间可调;频闪延时可调;频闪频率可调; 自动感光:具备自动光感功能,可根据环境亮度变化自动点亮或熄灭,环境亮度阀值10档可调; 防护等级:IP67。台12海康威视,天地伟业,大华5万向节支架1.名称:万向节支架2.参数:压铸铝材质,支持承重20kg台18/6抱杆箱1.名称:抱杆箱2.参数:机箱尺寸:500mm(长)×300mm(宽)×600mm(高); 机箱设计应符合智能综合管理控制器配套的门磁检测器、散热风扇等设备的安装条件,箱内设备包含所需散热风扇、插排、防雷器、漏电保护器、空开、插座等。 厚度不小于 1.0mm;采用304不锈钢板,露天安装,要求防雨,采用棕胶密条 与箱体门紧合,防雨水进入,箱体防护等级为 IP55;机箱内电气开关采用国产知名品牌。台3/7电子警察落地机柜1.名称:电子警察落地机柜2.参数:机箱尺寸:500mm(长)×500mm(宽)×1200mm(高); 机箱设计应符合智能综合管理控制器配套的门磁检测器、散热风扇等设备的安装条件,箱内设备包含所需散热风扇、插排、防雷器、漏电保护器、空开、插座等。 厚度不小于 1.2mm;采用304不锈钢板,露天安装,要求防雨,采用棕胶密条与箱体门紧合,防雨水进入,箱体防护等级为 IP55;机箱内电气开关采用国产知名品牌。台1/8交通监控设备提示牌1.名称:交通监控设备提示牌2.参数:材料:厚度不小于2mm铝板;尺寸:800mm*1000mm;反光膜:超强级(Ⅳ类)块3/9前端光端机(近距离)1.名称:前端光端机(近距离)2.参数:设备提供≥4路百兆以太网电口,支持VLAN划分,≥1个Console口,≥1路百兆光口,传输距离最大可达100Km及以上;配置单模单纤20Km及以上传输距离;具备SNmP网络管理功能,可以被中心端光端机读取与设置状态;具备光端机掉电检测并自动上传告警至SNmP网管的功能,可以被中心端判断光路信号丢失时是断纤还是掉电与关机;具备光端机死机自动断电整机重启功能;具备广播风暴保护、平衡流量、隔离冲突和检测差错等功能;双电源,支持过载保护、防反接保护;具备防雷击,可抗感应高压,防浪涌等功能;IP40外壳防护等级;工业导轨式设计;工作温度-30℃~ +70℃台3飞畅、新桥、亚腾10前端汇聚光端机1.名称:前端汇聚光端机2.参数:设备提供≥1路百兆物理隔离以太网电口,具备独立≥100m带宽;提供≥3路百兆以太网电口,≥4个百兆以太网SFP光接口,具备共享≥1000m带宽;提供≥1路千兆SFP光接口,≥1个Console口,传输带宽为线速≥1100m;传输距离最大可达100Km及以上;设备具备网络物理隔离功能,百兆物理隔离电口与其他共享端口相互独立传输,互不干扰。配置80Km单纤千兆SFP光模块1块,配置20Km单纤百兆SFP光模块4块;具备SNmP网络管理功能, 可以被中心端设备读取与设置状态;具备光端机掉电检测并自动上传告警至SNmP网管的功能,可以被中心端判断光路信号丢失时是断纤还是掉电与关机;具备光端机死机自动断电整机重启功能;具备广播风暴保护、平衡流量、隔离冲突和检测差错等功能;双电源,支持过载保护、防反接保护功能; 具备防雷击,可抗感应高压,防浪涌等功能;具备IP40及以上外壳防护等级;工业导轨式设计;工作温度具备-30℃~ +70℃;台1飞畅、新桥、亚腾11配线1.名称:室外单模4芯光纤m300/12光纤熔接盒1.名称:光纤熔接盒,含光纤熔接、尾纤套6/13布放尾纤1.名称:布放尾纤根12/14光纤连接1.名称:光纤连接熔接法单模芯12/15电缆1.名称:铜芯电力电缆敷设 YJV-3*4m300/16配线1.名称:穿多芯软导线 RVV3*1.0m270/17配线1.名称:管内穿放 CAT6m90/18中心接收光端机1.名称:中心接收光端机2.参数:提供≥1路10/100/1000m以太网电口,≥1路10/100m以太网电口,千兆以太电口与百兆以太电口实现物理隔离;提供≥1路千兆SFP光接口,传输带宽为线速≥1100m;传输距离最大可达100Km及以上;配置80Km单纤千兆SFP光模块1块;具备SNmP网络管理功能, 可以实现读取与设置本端、远端光端1机电口以太接口的状态。台1飞畅、新桥、亚腾19电警智能分析软件1.名称:电警智能分析软件2.参数:具有交通违法抓拍、车辆通行记录、车牌识别、高清录像及设备管理功能套6/206T企业级硬盘1.名称:6T企业级硬盘2.参数:6000G;7200RPm;256m缓存;3.5英寸;SATA3.0接口台6日立、希捷、西部数据21接地母线1.名称:接地母线敷设 扁钢40*5m45/22接地极1.名称:镀锌角钢50*50*5*2500根9/内场设备148口网络交换机(云存储交换机)1.名称:48口网络交换机(云存储交换机)2.参数:交换容量≥590Gbps,转发性能≥250mpps如果官网有两个不同大小的指标,以小的为准。千兆电接口数量≥48个;万兆光接口数量≥4个;扩展槽数量≥1。支持基于端口的VLAN,支持基于协议的VLAN,最大VLAN数≥4094;虚拟化(N:1):必须支持虚拟化技术,支持将多台设备虚拟为一台,具有协同工作、统一管理和不间断维护功能;支持通过标准以太端口进行堆叠;支持EEE(802.3az)、端口自动Power down功能、端口定时down功能;支持并配置冗余可插拔的电源模块和风扇模块,风扇风向可选,提高设备硬件可靠性。台1锐捷、华三、华为2光模块1.名称:光模块2.参数:SFP+单模万兆光模块(1310nm,10km,LC)台6/3光纤线缆1.名称:光纤线缆2.参数:单模万兆光纤跳线,用于云存储交换机堆叠,长度3米条2/4光纤线缆1.名称:光纤线缆2.参数:单模万兆光纤跳线,用于上联核心交换机,长度3米条4/通信接入1光纤租赁1.名称:光纤租赁2.参数:7年租赁费,带宽≥100M条4/注:①标★的技术参数为重要参数,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未提供检测报告或检测报告参数不满足的视作负偏离。②参考品牌仅供投标参考,不具限制性,投标产品非参考品牌的,必须在产品质量和性能上与参考品牌同档次或优于参考品牌,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参考品牌相当的产品参与投标。八、商务要求商务要求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报价组成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及图纸范围内的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保管、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2、本次项目工程量详见清单与图纸,如有冲突,以图纸为准。图纸未有体现的,以清单为准。供应商的报价不止包含“主要设备清单”中所列设备,还须包括完成图纸范围内系统所需要配件、辅助材料,直至系统具备招标中所要求的完整功能,达到设计使用规范,完成系统验收并移交。如涉及设计签单则另行计算。3、中标人应考虑交货期间内材料等价格上涨因素,中标后的价格将不予调整。4、供应商须提供保证货物在验收合格后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所必需的辅助材料、人员服务费用和检查、维护、保养费用等,其价格含在总价中。对接要求本项目使用方为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中标人所投设备在安装完成一周内需自行对接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相关系统及平台。质保期1、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2、质保期内更换的零部件质量保证:自更换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售后技术服务要求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接到要求提供服务的电话(传真)后30分钟内做出响应,60分钟内派出合格的服务人员到达故障设备使用现场。一般故障修复时间≤4小时,重大故障修复时间≤12小时。规定时间内不能修复的免费提供同档次产品供采购人使用。供货方式和工期要求1、供货方式:一次性供货;2、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形式:电汇、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2、履约担保的收取及退还:按合同总金额的2.5%计收,合同履行完毕(项目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5日内退还。付款条件合同生效后,采购人收到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作为预付款,货到现场后10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货物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5%,余款在质保期满后付清。产品及服务质量保证1、供应商保证所供的商品必须是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的商品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在所供商品交付时,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和必备附件。验收要求对中标人各项指标进行核对,如经校对发现与标书要求或投标文件不一致,则本项目作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将不支付全额货款,投标单位将承担一切后果与责任。合同终止1、未能使合同货物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技术性能和指标的;2、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最终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3、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单位评议内容及分值资信技术分60分一、技术响应情况(12分)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主要设备清单”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完全满足要求的得12分。一般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标★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投标文件中如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资信技术分60分二、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主要设备选型的合理性及质量可靠性(1.5分)根据所投信号机功能全面的得0.5分,参数配置优异且有利于实际使用的得0.5分、产品性能稳定且运行故障率低的得0.5分,共1.5分。(上述评审项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产品配置情况、资料介绍、性能及功能描述等材料说明。)资信技术分60分三、交通视频监控系统主要设备选型的合理性及质量可靠性(3分)1、根据所投事件检测球机功能全面的得0.5分,参数配置优异且有利于实际使用的得0.5分、产品性能稳定且运行故障率低的得0.5分,共1.5分。2、根据所投点对点光端机功能全面的得0.5分,参数配置优异且有利于实际使用的得0.5分、产品性能稳定且运行故障率低的得0.5分,共1.5分。(上述评审项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产品配置情况、资料介绍、性能及功能描述等材料说明。)资信技术分60分四、电子警察系统主要设备选型的合理性及质量可靠性(6分)1、根据所投高清摄像机功能全面的得0.5分,参数配置优异且有利于实际使用的得0.5分、产品性能稳定且运行故障率低的得0.5分,共1.5分。2、根据所投LED频闪灯功能全面的得0.5分,参数配置优异且有利于实际使用的得0.5分、产品性能稳定且运行故障率低的得0.5分,共1.5分。3、根据所投前端光端机(近距离)功能全面的得0.5分,参数配置优异且有利于实际使用的得0.5分、产品性能稳定且运行故障率低的得0.5分,共1.5分。4、根据所投前端汇聚光端机功能全面的得0.5分,参数配置优异且有利于实际使用的得0.5分、产品性能稳定且运行故障率低的得0.5分,共1.5分。(上述评审项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产品配置情况、资料介绍、性能及功能描述等材料说明。)资信技术分60分五、内场设备主要设备选型的合理性及质量可靠性(1.5分)1、根据所投48口网络交换机(云存储交换机)功能全面的得0.5分,参数配置优异且有利于实际使用的得0.5分、产品性能稳定且运行故障率低的得0.5分,共1.5分。(上述评审项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产品配置情况、资料介绍、性能及功能描述等材料说明。)资信技术分60分6.功能演示(12分)1、投标人对信号机以下功能进行演示,由专家组根据演示结果进行评议:①信号机日计划时段数≥16个;②信号机可设置周期方案≥16个; ③信号机设置方式支持不同日期执行预设的配时方案;④信号机可对灯具的工作状态自动监控和记录。2、投标人对高清摄像机以下功能进行演示,由专家组根据演示结果进行评议: ①支持目标检测,可区分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 ②可识别机动车车牌,车辆类型,车身颜色。以上功能每实现一项得2分,共12分。招标人将根据演示内容在样品室搭建与本次演示功能需要的相关模拟平台,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演示设备并完成平台的对接测试工作,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资信技术分60分七、项目实施方案(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议:①实施方案条理清晰且切实可行;②安全文明作业措施和环保措施全面有力;③安装作业措施合理高效;④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内容齐全且切实可行;完全符合要求的每项得1分,基本符合要求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4分。不符合、提供不全的或未提供均不得分。资信技术分60分八、供货计划、保障方案及工期安排(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计划及保障方案进行评议:①供货计划安排得当且易于调配和把控;②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数量、安装人员数量、应急措施等)完善且具有执行性;③工期安排合理且能优于采购人要求;完全符合要求的每项得1分,基本符合要求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3分。不符合、提供不全的或未提供均不得分。资信技术分60分九、系统对接方案(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接方案进行评议:①对接方案全面详细且具有执行性、②对接技术功能实现的合理性及稳定性;完全符合要求的每项得2分,基本符合要求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4分。不符合、提供不全的或未提供均不得分。资信技术分60分十、现场实施人员配备情况(3分)1、根据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评议:综合技术能力强且工作经验丰富,完全符合的得1分,基本符合的得0.5分,最高得1分。2、根据投标人实施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评议:①人员数量配备合理且工作经验丰富;②人员工作内容安排条理清晰,完全符合要求的每项得1分,基本符合要求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上述人员开标前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资信技术分60分十一、售后服务能力(6分)1、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能力进行评议:①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具体详细,有利于项目实施;②售后服务人员配备合理、充足且经验丰富;③售后应急保障及培训方案安排合理且可行性强;④备品备件齐全;完全符合每项得1分,基本符合每项得0.5分,最高得4分。不符合、提供不全的或未提供均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办公室、售后人员及仓库照片等证明材料。2.投标人自有登高车的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行驶证、发票复印件、及车辆照片。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资信技术分60分十二、履约能力(3分)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业主盖章的验收报告,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资信技术分60分十三、政府采购政策(1分)①投标人是国家认定的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加0.5分。②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性因素得分(0.5分)。投标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的得0.25分,投标产品如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得0.25分,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未按要求提供认证证书或认证证书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查询结果不相符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价格分40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投标人的价格分以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价格权值×100。参与评审价格=投标价格×(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1、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商务技术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的情形。4.2.1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可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4.2.2在电子开评标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2.2.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4.2.2.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签字、盖章的;4.2.3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2.3.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4.2.3.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3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身份证明与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不符的;4.2.3.4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4.2.3.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4.2.3.6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2.3.7带“▲”的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4.2.3.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4.2.3.10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或单价的。4.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3.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4.3.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4.3.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项(含)以上的;4.3.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4.3.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4.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4.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4.4.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4.4.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4.4.4投标报价中出现缺项、漏项或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4.5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5其他无效情形:4.5.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进行网上报名、投标的;4.5.2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发包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项目总投资: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系统范围内的设备、材料及系统集成等设备材料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和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完成工程的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自检、试运行、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三、合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四、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技术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五、合同价款;六、付款方式: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若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由乙方负责。若乙方未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完税发票的,甲方可以延期付款,且不存在违约责任。乙方向甲方开具的相关发票增值税税率(如:设备发票增值税税率、安装发票增值税税率、技术服务发票增值税税率)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若因国家对增值税税率进行调整的,税率自公告执行之日起作相应调整。因承包人纳税人资格发生变化,导致实际税率高于原合同约定的,合同金额不予调整;若实际税率低于原合同约定的,合同金额将根据新税率进行调整,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七、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八、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一式六份,每方各执三份,承包人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2.5%),且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建设单位(印章):承包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8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9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运维责任的款项。1.10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1.11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1.12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13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5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16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17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工程师4.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通知承包人。4.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4.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通知承包人。4.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4.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5、项目经理5.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5.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5.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5.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5.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6、发包人工作6.1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7、承包人工作7.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2)向工程师提供周、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4)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5)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6)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7)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8、进度计划8.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8.2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9、开工及延期开工9.1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10、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1、工期延误11.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2)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4)不可抗力;(5)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1.2承包人在11.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12、工程竣工12.1承包人必须按照约定的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12.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四、质量与检验13、工程质量13.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3.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14、检查和返工14.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14.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4.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1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5.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15.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15.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16、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五、安全施工17、安全施工与检查17.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安全防护18.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给出防护措施。19、事故处理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19.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六、合同价款与支付:见合同专用条款。20、合同价款及调整20.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20.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21、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七、材料设备供应22.1承包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22.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2.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2.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2.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8.工程变更23、工程设计变更23.1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3.2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4、其他变更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25、确定变更价款25.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最后以审计为准。25.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25.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25.4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25.5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九、竣工验收与结算26、竣工验收26.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26.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26.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26.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26.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26.6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27、竣工结算27.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27.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27.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27.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28、售后服务要求:十、违约、索赔和争议29、违约29.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29.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29.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30、索赔30.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30.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30.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31、争议31.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1.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十一、其他32、工程分包32.1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33、合同解除33.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34、合同生效与终止34.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34.2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34.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35、合同份数35.1本合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三份。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资料、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等。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2.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建设部、浙江省及宁波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如有冲突,按属地原则处理)。2.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国家、建设部、浙江省及宁波市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如有冲突,按属地原则处理)。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相关标准、规范由承包人根据工程施工要求自备。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3、工程师3.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根据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承包人接受监理单位按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的监督管理。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按本工程监理合同、授权书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规定的有关监理职权以外的职权。3.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发包人代表职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处理工程建设中各项事宜,以及经发包人批准的监理方各项签证的最终认可。4、项目经理姓名:职务:项目负责人5、发包人工作5.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发包人已经使施工现场初步具备施工条件,后续工作及遗留问题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不支付任何费用(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承包单位自行解决,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3)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无。(4)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无。(5)审核承包工程进度日报表,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6、承包人工作6.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五天向发包人提供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现场用水用电的责任和要求:按通用条款,由承包人负责。(3)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承包人自行办理。(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在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承担。(6)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应自行清运、清理完毕发包人提供场地范围内的所有机械、垃圾等所有发包人认为应该清理、清运的物品,费用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7)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应组织对施工范围内所有已完工程部位、成品等进行清理、清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提供包括以下设计及相关资料及服务工作但不仅限于以下:①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承包人须按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相关要求,完成相关施工图的交底工作。②承包人须提供设备的详细成套供货清单(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检修仪表、易损件的清单);提供设备样本和使用操作说明书。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7、进度计划7.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稿)、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以及料采购及使用计划。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齐资料后五个工作日。8、工期延误8.1各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如发生,经发包人签证确认。四、质量与检验9、工程质量9.1各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相关部门鉴定。10、其他10.1承包人应派遣有从事同类工作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及运行工作,直到保证正常稳定运行进入1个月的试运行。10.2在调试期间,承包人在现场负责测试和调试。测试、调试方法及记录表格式应由发包人认可后方可执行。调试过程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责。五、安全施工11.安全施工与检查11.1工程安全要求:项目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须做好一切施工安全工作。11.2施工管理:1)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应即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2)开工前承包人必须充分核对现场,编制施工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采购计划。3)为保证良好的工程质量、计划进度,承包人必须对每道工序进行认真的检查、测量和调试,填写好当日的施工日记和各种记录,以备工程随时检查。4)在施工中承包人对其承包的工程范围内的安全负有全部责任,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或过失造成的一切安全、质量事故,其责任概由承包人自负,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支付任何费用,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5)项目负责人等人员配置必须与投标书中人员配置一致。11.3施工职责:承包人必须全面执行和承担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条款,负责合同项目的施工与维护。按合同规定配备所需的人员和机械设备,保证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按期完成合同项目工程,遵守有关法令、法律及各项规定。承包人委派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是施工现场负责人,代表承包人处理日常工程现场施工、维护工作。在工程施工中,承包人应服从业主委派的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有责任与业主、监理单位保持联系和合作,按时交换工程施工和设备技术数据及资料。六、合同价款与支付12.合同价款及调整12.1合同价款的确定,根据以下(2)条确定:(1)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取费类别;(2)中标总报价;中标总报价是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包括本工程的设备、劳务、管理、材料、运输、装卸、仓储、安装、调试、测试,验收、维护、保险、利润、规费、税金、水电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还应包括招标文件提供的技术条款或其他资料上标明的或未明确标出的、但保证全套系统安装后正常安全运行所不可缺少的配件及附件的全部费用。12.2各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数:提出的变更所引起的工程项目或数量增减;13工程款的支付13.1支付方式:七、材料设备供应14.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1)。(1)、全部由承包人采购;(2)、除发包人供应的设备材料外。材料的进场都需提交质量证明资料,并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若发现任何损坏及质量问题,承包人负责更换,该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设备和材料的进场应符合整体工程进度的需要。14.2承包人未按要求采购设备材料必须承担工程的返工损失和工期、质量的违约责任。14.3对承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的特殊要求:主要设备、材料需具体注明品牌、生产厂家、产地、规格、型号、性能等,并与投标时相同,采购前必须报业主认可,否则业主可另行选择,同时业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或设计变更自行选择。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严禁承包人擅自变更材料设备品牌型号,如遇产品停产等原因无法采购,确需进行设备变更,应及时向监理单位、业主单位提出变更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通过、业主单位批准之后,方可实施设备变更,设备变更须采用同品牌、其技术参数性能等同或高于所变更的型号,差价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业主单位概不承担。八、工程变更15.其他变更15.1发生下列情况,项目的工程量可按实调整。(1)提出的变更所引起的工程项目或数量增减;16.确定变更价款16.1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最后以审计为准。九、竣工验收与结算17、竣工验收17.1提供竣工资料四套。整套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主要包括:1)竣工图。竣工图的编制规定:承包人组织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2)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及按国家安全检测规定批准文件等出厂报告。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5)安装、运行、维护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等。6)设计、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7)按有关标准,规程规定应提交的技术文件、资料。8)完整的操作维护手册。9)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一个月内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3套,竣工资料3套,电子光盘1套。17.2其他17.2.1试运行期满各项指标均应达到设计要求,按照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对系统进行系统性能和功能测试,承包人应积极配合,针对测试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及时进行整改。17.2.2运行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和设计使用功能合同要求。17.2.3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发现的问题已被排除,并得到业主的认可。17.2.4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都已提交。18.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提供完整的工程结算文件,发包人在接到完整的工程结算文件后及时审核完毕,并根据需要按国家及宁波市有关程序进行审计:1)工程应一次性验收通过并完成工程移交;2)结算经发包人与承包人核对后并经审计完毕,承包人提供全额结算发票。19.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本项目提供年的免费保修,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移交之日起计算;服务响应应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做出响应,小时内到达现场。十、违约、索赔和争议20.违约20.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无20.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1)工期延误本工程工期延误以监理或发包人的工期延误通知函为准,承包人在收到通知函之日起应承担违约责任,每超过一天承包人按1000元/天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赔偿限额为合同总价的2%。(2)工程质量、知识产权违约责任施工中使用假冒伪劣、非环保材料发现一次罚1万元,由此造成业主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对智能系统控制类软件没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引发知识产权纠纷的,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一切经济损失。(3)安全与文明施工违约责任。若未履行安全与文明施工要求,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款的1%。(4)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a、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如发包人或监理认为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现场管理班子、施工设备、与其他分项工程单位的配合、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等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可能导致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出现重大偏差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施工力量,承包人必须接受,如措施不力,监理或发包人对上述同一问题发函两次以上时,可将承包人视作违约处理,发包人可自行终止合同,承包人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相应责任。b、承包人应严格依法经营,严禁将工程转包。发现私自转包或挂靠经营现象合同终止,承包人及分包人清退出场,同时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并且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其他条款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c、承包人的现场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人员配置承诺来执行,如需更换人员,须得到发包方的同意;如发现私自更换现象合同终止,承包人及分包人清退出场,并罚没履约保证金。d、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人员到位率需达到80%以上,如未达到的每人每天扣500元,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款的2%。e、若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方损失的,承包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1.争议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若一方存在违约或侵权行为,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此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或保全保险费、调查取证费、评估鉴定费、律师费、执行费用等合理费用。十一、其他22.工程分包22.1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分包工程。23.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仅指战争和地震。24.保险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2)承包人投保内容:政府规定的强制性保险。25.担保25.1、工程履约担保承包人的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额的2.5%。形式:电汇、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提交时间:签订本合同前。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给承包人。26.合同份数:各方约定合同份数:一式六份。每方各执三份,同等生效。27.补充条款27.127.1审计费用支付: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造价经发包人和有关部门审核后,若核减的工程造价在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造价5%(包括5%)以内,则工程审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若核减的工程造价超过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造价5%的,追加部分审计费及由此造成的发包人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核增部分的审计费由承包人承担。未尽事宜各方另行签订。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的,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评分索引表2符合性自查表;3投标函;4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7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8商务偏离表;9技术偏离表;10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11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12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3其他资料。1.评分索引表投标单位名称:序号评分标准页码1(报价除外)22.符合性自查表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自查结论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通过 □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通过 □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通过 □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 页4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通过 □不通过5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通过 □不通过..........备注:投标人自查表将作为投标投标人有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投标无效!3.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2商务技术文件:2.3报价文件3、我方承诺除商务响应表、技术或服务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来投标的,此表不用)致:(采购单位名称):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投标人(盖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不来投标的,此表不用)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_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周岁职务:_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统一信用代码注册资金投标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手机项目负责人姓名电话技术职称员工总人数:其中高级职称员工总人数:其中中级职称员工总人数:其中各类注册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账号经营范围备注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六、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服务网点名称地址注册资本金其中:投标人出资比例员工总人数其中:技术人员数经营期限售后服务协议售后服务内容工作业绩服务承诺业务咨询电话传 真负责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七、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八、商务响应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响应或偏离说明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九、技术响应表1.带★条款响应一览表项目名称:序号采购文件条款描述投标人响应描述差异……说明:投标人必须对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主要设备清单”带“★”的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上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必须一并提供,否则视为不响应。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2.一般性条款响应一览表项目名称:序号采购文件条款描述投标人响应描述差异……注:对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主要设备清单”具有参数性能指标要求的,投标人必须以所提供设备性能指标的具体参数值据实应答。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十、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附表A: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情况表姓 名性 别年 龄学 历职 称职 务联系电话手 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应列明细注:1、与评分有关的证明材料附后。2、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不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附表B:拟投入的项目实施人员名单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本项目中的岗位从事专业年限备注注:与评分有关的证明材料附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十一、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序号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间12345备注:根据评分标准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十二、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有关监督管理机构。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2投标报价明细表;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4其他资料(如有)。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备注中山东路东延道路工程-科技设施采购详见“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二、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名称:标项: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品牌及型号(如有)单价合计……总报价: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2.投标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一致。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2)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宁波市奉化区惠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中山东路东延道路工程-科技设施采购,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标准填写。3.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如若中标本声明函将予以外网公示。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如若中标本声明函将予以外网公示。四、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采购人及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投标单位是否为宁波企业企业划分标准类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提供的货物是否本企业制造货物原产地国别提供的货物是否为节能清单产品提供的货物是否为环境标志清单产品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是否本企业提供备注:请各投标人务必填写此表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科技设施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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