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普查服务招标变更公告(襄阳市樊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
关于樊城区第三次土壤普查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YSZ-ZFCG202312FW-191001-05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樊城区第三次土壤普查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3-12-06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原2包、3包、4包、5包采购文件中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二、工作内容及要求1.普查对象:樊城区辖区内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地资源相关的土地。2、普查任务: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野外土壤描述与采样手册》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开展樊城区辖区表层样点的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并做好内部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3、工作范围: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等相关文件要求,乙方需要制定樊城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表层采样调查工作计划,包括外业调查队伍组建、调查物资准备、表层样点复核、学习与培训、调查时间和调查路线拟定、现场踏勘、工作调度、样品暂存与流转、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计划,报樊城区土壤普查办审核确认;调查结束后,乙方需要制定编写樊城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表层采样调查工作总结;在调查队内部开展培训,并接受樊城区普查办培训、购置调查采样设备,严格按照上述规范、规程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实施外业调查与采样。对樊城区表层样点所采集样品全部按照"一点一码”准确付码贴标签,按规范储存及转运到检测单位。4.工作要求:按时完成采样任务并及时将样品流转至样品制备实验室。乙方负责本项目土壤表层样采集与调查的质量控制,全程接受国家、省、县三普办的监督、检查和国家级、省级、县级的质控,完成整改要求,合格率达100%。因外业调查与采样工作质量不满足要求,乙方需承担自身返工、重采费用外,还需承担后续重新制备、检测等费用。修改为:详见“更正公告”附件内容
3、更正日期:2023-12-12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樊城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樊城区高庄路8号
联系方式:177915474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刘埂路 21-13 号
联系方式:18502787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倩
电话:18502787233
相关下载
2包、3包、4包、5包修改内容.docx
相关合同
2标包:剖面土壤调查与采样原文件中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二、工作内容及要求1.普查对象:樊城区辖区内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地资源相关的土地。2、普查任务: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野外土壤描述与采样手册》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开展樊城区辖区表层样点的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并做好内部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3、工作范围: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等相关文件要求,乙方需要制定樊城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表层采样调查工作计划,包括外业调查队伍组建、调查物资准备、表层样点复核、学习与培训、调查时间和调查路线拟定、现场踏勘、工作调度、样品暂存与流转、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计划,报樊城区土壤普查办审核确认;调查结束后,乙方需要制定编写樊城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表层采样调查工作总结;在调查队内部开展培训,并接受樊城区普查办培训、购置调查采样设备,严格按照上述规范、规程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实施外业调查与采样。对樊城区表层样点所采集样品全部按照"一点一码”准确付码贴标签,按规范储存及转运到检测单位。4.工作要求:按时完成采样任务并及时将样品流转至样品制备实验室。乙方负责本项目土壤表层样采集与调查的质量控制,全程接受国家、省、县三普办的监督、检查和国家级、省级、县级的质控,完成整改要求,合格率达100%。因外业调查与采样工作质量不满足要求,乙方需承担自身返工、重采费用外,还需承担后续重新制备、检测等费用。修改为:二、工作内容及要求1.普查对象:樊城区辖区内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地资源相关的土地。2、普查任务: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野外土壤描述与采样手册》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开展樊城区辖区剖面样点的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并做好内部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3、工作范围: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等相关文件要求,乙方需要制定樊城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剖面采样调查工作计划,包括外业调查队伍组建、调查物资准备、样点复核、学习与培训、调查时间和调查路线拟定、现场踏勘、工作调度、样品暂存与流转、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计划,报樊城区土壤普查办审核确认;调查结束后,乙方需要制定编写樊城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剖面采样调查工作总结;在调查队内部开展培训,并接受樊城区普查办培训、购置调查采样设备,严格按照上述规范、规程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实施外业调查与采样。对樊城区剖面样点所采集样品全部按照"一点一码”准确付码贴标签,按规范储存及转运到检测单位。4.工作要求:按时完成采样任务并及时将样品流转至样品制备实验室。乙方负责本项目土壤剖面样采集与调查的质量控制,全程接受国家、省、县三普办的监督、检查和国家级、省级、县级的质控,完成整改要求,合格率达100%。因外业调查与采样工作质量不满足要求,乙方需承担自身返工、重采费用外,还需承担后续重新制备、检测等费用。3标包:样品制备原文件中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二、工作内容及要求1.普查对象:樊城区辖区内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地资源相关的土地。2、普查任务: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野外土壤描述与采样手册》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开展樊城区辖区表层样点的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并做好内部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3、工作范围: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等相关文件要求,乙方需要制定樊城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表层采样调查工作计划,包括外业调查队伍组建、调查物资准备、表层样点复核、学习与培训、调查时间和调查路线拟定、现场踏勘、工作调度、样品暂存与流转、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计划,报樊城区土壤普查办审核确认;调查结束后,乙方需要制定编写樊城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表层采样调查工作总结;在调查队内部开展培训,并接受樊城区普查办培训、购置调查采样设备,严格按照上述规范、规程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实施外业调查与采样。对樊城区表层样点所采集样品全部按照"一点一码”准确付码贴标签,按规范储存及转运到检测单位。4.工作要求:按时完成采样任务并及时将样品流转至样品制备实验室。乙方负责本项目土壤表层样采集与调查的质量控制,全程接受国家、省、县三普办的监督、检查和国家级、省级、县级的质控,完成整改要求,合格率达100%。因外业调查与采样工作质量不满足要求,乙方需承担自身返工、重采费用外,还需承担后续重新制备、检测等费用。修改为:二、工作内容及要求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完成樊城区土壤表层样品、剖面样品的样品制备工作。1制定计划应参考NY/T1121.1制定样品制备计划,主要包括任务安排、制样场地、人员配备、制备流程、制备时限、样品流转、质量控制等要求。承担样品制备任务的实验室应制定年度样品制备实施方案。2制备种类土壤样品制备种类分为表层样品、剖面样品和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3制样场地包括风干室和样品制备室。(1)风干室应通风良好、整洁、温湿度适宜,远离易挥发性化学物质、避免阳光直射,其面积应与承接制样任务数量相匹配,高湿地区根据需要安装除湿设施。如受场所限制不能集中风干,应确保每个分散风干的场所均满足本规范要求,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监督管理。(2)样品制备室应通风良好,每个制样工位适当隔离,避免交叉污染;面积不少于80㎡,室内具备互联网络条件,并安装在线全方位监控摄像头,确保每个工位工作可以随时接受远程实时检查。制样过程全程摄像并保存记录不少于1年。4粗磨制样工具(1)盛放用的木盘、塑料盘、有机玻璃盘、晾土架等。(2)粉碎用的木锤、木铲、木棍,有机玻璃板或硬质木板或无色聚乙烯薄板等。(3)孔径为2mm的尼龙筛。(4)用静电吸附去除植物残体的器具,如有机玻璃棒、丝绸、静电除杂仪器等。(5)磨口玻璃瓶、聚乙烯塑料瓶等样品分装容器,规格根据样品量而定,可采用不同规格的瓶分装不同粒径的样品。不得使用含有待测组分或对测试有干扰的材料制成的样品瓶或样品袋盛装样品。(6)电子天平(0.1g或0.01g)、原始记录表等。5外业样品接收外业调查队指定专人负责流转组批后的表层样品、剖面样品和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至承担样品制备任务的检测实验室。实验室接收样品时,要指定专人负责样品接收确认,重点检查样品标签、样品状况、样品重量、样品数量、样品包装情况等,样品重量应满足风干后土壤样品库样品和粗磨后留存样品、送检样品等样品重量要求,如发现破损、重量不足、样品信息不全等情况不予接收,并及时报告省级土壤普查办。6制备流程6.1表层样品6.1.1风干在风干室将土样放置于盛样器皿中,除去土壤中混杂的动植物残体等,摊成2~3cm的薄层,置于阴凉处自然风干,严禁暴晒或烘烤。风干过程中,应适时翻动,用木锤敲碎(或用两个木铲搓碎)土样,进一步清理土壤中的动植物残体等杂物。翻动过程要注意防止样品间交叉污染。对于黏性土壤,在土壤样品半干时,戴一次性丁腈或聚乙烯等无污染材质手套将大块土捏碎,以免完全干后结成硬块。样品风干后混匀,一部分按照国家级和省级土壤样品库留存量要求,采用四分法分取后装人容器中,流转至土壤样品库保存,剩余样品粗磨制成2mm样品,数量要确保样品检测和质控等需要。6.1.2粗磨将样品置于有机玻璃板(或硬质木板或无色聚乙烯薄板)上,用木锤轻轻敲碎,再用木棍或有机玻璃棒进行再次压碎,细小已断的植物须根采用静电吸附的方法清除。将检测样品手工研磨后,过孔径2mm尼龙筛,去除2mm以上的石砾,大于2mm的土团要反复研磨、过筛,直至全部通过。研磨过程中不可随意遗弃样品,应及时填写样品制备原始记录,注意记录用于制备的风干样重量和过筛后的样品重量。6.1.3称重土壤样品应记录风干、粗磨过程中弃去的碎石和石砾等质量,并计算质量百分数。6.1.4分装粗磨后样品充分混匀后进行分装。每个表层样品的送检样品不少于800g,留存样品不少于200g。如果送检样品含密码平行样,则不少于1600g。6.2剖面样品参照表层样品风干步骤,剖面样品风干后,一部分样品按照国家级和省级土壤样品库留存量要求,采用四分法分取后装入容器中,流转至土壤样品库保存;剩余样品按照表层样品要求进行粗磨,分层完成相关操作。每层剖面样品的送检样品不少于800g,留存样品不少于200g。如果送检样品含密码平行样,则不少于1600go6.3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将野外采集的土壤在湿润状态(不粘手且容易剥开、经接触不变形),沿自然结构轻轻剥成10~12mm直径的小土块,弃去根系与植物残渣和杂物。剥样时应沿土壤的自然结构而轻轻剥开,避免样品受机械压力而变形。然后,将样品按表层样品制备相关要求风干,风干时应尽可能保持样品形态,严禁压碎或搓碎样品。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风干后,送检样品不少于1100g,如果送检样品含密码平行样,则不少于1600g。6.4注意事项(1)样品风干、粗磨、分装过程中,样品编码必须始终保持一致。(2)制样所用工具每处理完一个样品后需清洁干净,避免交叉污染。(3)定期检查样品标签,严防样品标签模糊不清或脱落丢失。(4)样品制备时应现场填写土壤样品制备记录表,相关制备信息上报土填普查工作平台4标包:表层样点检测化验原文件中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二、工作内容及要求1.普查对象:樊城区辖区内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地资源相关的土地。2、普查任务: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野外土壤描述与采样手册》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开展樊城区辖区表层样点的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并做好内部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3、工作范围: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等相关文件要求,乙方需要制定樊城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表层采样调查工作计划,包括外业调查队伍组建、调查物资准备、表层样点复核、学习与培训、调查时间和调查路线拟定、现场踏勘、工作调度、样品暂存与流转、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计划,报樊城区土壤普查办审核确认;调查结束后,乙方需要制定编写樊城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表层采样调查工作总结;在调查队内部开展培训,并接受樊城区普查办培训、购置调查采样设备,严格按照上述规范、规程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实施外业调查与采样。对樊城区表层样点所采集样品全部按照"一点一码”准确付码贴标签,按规范储存及转运到检测单位。4.工作要求:按时完成采样任务并及时将样品流转至样品制备实验室。乙方负责本项目土壤表层样采集与调查的质量控制,全程接受国家、省、县三普办的监督、检查和国家级、省级、县级的质控,完成整改要求,合格率达100%。因外业调查与采样工作质量不满足要求,乙方需承担自身返工、重采费用外,还需承担后续重新制备、检测等费用。修改为:二、工作内容及要求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开展樊城区辖区表层样点的内业化验检测工作。1样品检测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确定本区域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组织样品检测工作。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在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指导下按照检测任务要求和本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开展土壤样品检测工作,按时报送检测结果。2检测计划制定样品检测计划。样品检测计划应包括样品细磨、检测指标及方法、结果上报等内容。3检测指标及方法表层样品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附录6、附录7要求检测。4结果上报完成样品检测后,检测员需及时填写原始记录,相关指标检测结果分别以烘干基和风干基计算。原始记录经三级审核无误后,及时填写检测结果电子数据填报记录,并上报至土壤普查工作平台。5质量控制实验室须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有关要求,严把样品制备、样品保存、样品流转等环节质量控制,严格执行空白试验、仪器设备定量校准、精确度控制、正确度控制、异常样品复检、检测数据记录与审核等内部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配合做好能力验证、留样抽检、飞行检查等外部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土壤普查样品检测数据质量。5标包:剖面样品检测化验原文件中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二、工作内容及要求1.普查对象:樊城区辖区内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地资源相关的土地。2、普查任务: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野外土壤描述与采样手册》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开展樊城区辖区表层样点的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并做好内部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3、工作范围: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等相关文件要求,乙方需要制定樊城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表层采样调查工作计划,包括外业调查队伍组建、调查物资准备、表层样点复核、学习与培训、调查时间和调查路线拟定、现场踏勘、工作调度、样品暂存与流转、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计划,报樊城区土壤普查办审核确认;调查结束后,乙方需要制定编写樊城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表层采样调查工作总结;在调查队内部开展培训,并接受樊城区普查办培训、购置调查采样设备,严格按照上述规范、规程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实施外业调查与采样。对樊城区表层样点所采集样品全部按照"一点一码”准确付码贴标签,按规范储存及转运到检测单位。4.工作要求:按时完成采样任务并及时将样品流转至样品制备实验室。乙方负责本项目土壤表层样采集与调查的质量控制,全程接受国家、省、县三普办的监督、检查和国家级、省级、县级的质控,完成整改要求,合格率达100%。因外业调查与采样工作质量不满足要求,乙方需承担自身返工、重采费用外,还需承担后续重新制备、检测等费用。修改为:二、工作内容及要求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开展樊城区辖区剖面样点的内业化验检测工作。1样品检测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确定本区域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组织样品检测工作。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在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指导下按照检测任务要求和本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开展土壤样品检测工作,按时报送检测结果。2检测计划制定样品检测计划。样品检测计划应包括样品细磨、检测指标及方法、结果上报等内容。3检测指标及方法剖面样品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附录6、附录7要求检测。4结果上报完成样品检测后,检测员需及时填写原始记录,相关指标检测结果分别以烘干基和风干基计算。原始记录经三级审核无误后,及时填写检测结果电子数据填报记录,并上报至土壤普查工作平台。5质量控制实验室须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有关要求,严把样品制备、样品保存、样品流转等环节质量控制,严格执行空白试验、仪器设备定量校准、精确度控制、正确度控制、异常样品复检、检测数据记录与审核等内部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配合做好能力验证、留样抽检、飞行检查等外部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土壤普查样品检测数据质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普查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