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催缴发票招标变更公告(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2023)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催缴发票的通知(2023年12月18日)
各相关供应商:
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供应商服务水平,减少供应商往来差旅成本,请各供应商积极采用顺丰邮寄发票形式交票,按照邮寄地址(收件人:宋磊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238号供应商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18232112744)进行发票递交。(因发票属于重要凭证,邮寄前务必联系顺丰驻点人员宋磊)。
若贵公司可开具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需将电子发票ofd和xml两种格式以及填写附件5:电子发票登记模板一并发送至邮箱hbsdlwz@163.com,且ofd、xml文件均以订单号命名,邮件内容请注明供应商名称和联系方式以便后续联系。请开具电子发票的供应商在发送邮箱前详细阅读附件6并严格按照此表内容执行。
请按照附件3、附件4明细开具相应税率发票,务必按公告台帐显示的收货金额(不含税)为依据开具发票,按照合同14.2.1违约责任约定,超过到货验收手续办理完毕30日逾期送达发票的,每逾期1日,买方应收取卖方送达发票金额的1‰且不超过10000元的违约金直至税额扣除完毕,请各位供应商及时递交发票。
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注意:开户行及账号已变更):
名称: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13010869345168X5
地址、电话: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56号 0311-66093666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市长安支行0402020419300012516
特别提醒:1.发票请提前在供应商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登记;发票专用章不要遮盖金额和备注信息。2.国网商城采购专区订单请按附件1要求在发票备注栏中注明。
3.顺丰收费标准:为了降低发票代交风险,根据发票数量进行顺丰保价业务,每张发票保价金额1000元计费5元(20张及以上统一按照20张保价金额计费,保价金额20000元、100元封顶,保价计费按照发票张数计费,与发票金额无关,供应商选择基础保价即可)。
附件下载:
附件6:电子发票发送要求.doc
附件1:开票信息及注意事项.doc
附件5:电子发票登记模板.xls
附件3:应交发票明细表.xlsx
附件4:寄存物资应交发票明细表.xlsx
附件2:税总2017年45--附件--税务编码.xls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催缴发票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