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基地建设工程招标变更公告(惠安城建集团有限公司2024)



惠女精神传承旅游基地建设工程(建设运营一体化)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惠女精神传承旅游基地建设工程(建设运营一体化)(招标编号:35052023066),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2、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部分条款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23〕10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可以退还投标保证金。
3、施工总承包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2.2预付款修改为:
(1)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按建安工程费签约合同价的10%支付预付款。
(2)预付款支付期限: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即可根据当年度工程计划提出预付款支付申请,监理人在审核后上报发包人,发包人应在约定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约定开工日期前7天内支付首期预付款,金额为当年度工程计划投资金额的10%;承包人可在下一个年度初根据当年度工程计划再次提出预付款支付申请,监理人在审核后上报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预付款申请后一个月内支付,金额为当年度工程计划投资金额的10%,以此类推逐年由请并支付预付款。
(3)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每次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工程预付款(按经审定实际完成合同工程量的 5%扣回),并在进度款支付至当期实际完成的合同工程量的 80%前全部扣回。全部扣回预付款后,后续按合同规定支付进度款。
(4)预付款担保:承包人须提供等额的建安工程预付款保函(保函具体要求同履约担保的保函),否则发包人可不予支付预付款;预付款全部扣回后,承包人可申请取消预付款保函。
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原因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招标人:惠安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1月0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旅游基地建设工程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