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兽医站标准化建设招标变更公告(临清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2024)
临清市2023年乡镇兽医站标准化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581000202402000001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编号:XLQZFCG-2024-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临清市2023年乡镇兽医站标准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招标代理费:定额10000元,由成交商承担。”;现修改为“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货物类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商承担。”。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清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临清市顺河街223号
联系方式:姚主任 13939585825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佳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清市三和路歇马亭桥北路东
联系方式:李主任 0635-5136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635-5136168
山东佳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1日
附件
变更说明.jpg
临清市2023年乡镇兽医站标准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临清市2023年乡镇兽医站标准化建设项目变更说明临清市2023年乡镇兽医站标准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581000202402000001/XLQZFCG-2024-001)于2024年01月04日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竞争性碳商公告。原竞争性碳商文件中“招标代理费:定额10000元,由成交商承担。”;现修改为“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货物类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商承担。”。特此说明!临清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01月10日17158190036873临清市2023年乡镇兽医站标准化建设项目(货物类)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GP371581000202402000001)采购人:临清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代理机构:山东佳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1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项目说明28第四章公开报价、磋商、成交33第五章授予合同41第六章响应文件部分格式4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临清市2023年乡镇兽医站标准化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 16 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581000202402000001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编号:XLQZFCG-2024-001项目名称:临清市2023年乡镇兽医站标准化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2万元最高限价:42万元采购需求:临清市2023年乡镇兽医站标准化建设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制度;(3)法律、行政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01月05日09时00分至2024年01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3.方式: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文件格式为.lczf),逾期未下载磋商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注:(1)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各拟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在交易中心系统获取磋商文件后,务必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后果自负。(2)供应商在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诚信入库类型:交易乙方。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五、开启:时间:2024年0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会议。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要求在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相应工作,并安排专人实时在线处理答疑、澄清、报价等事宜。具体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途径:1.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入口-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入口-选择登录地区(聊城新平台(java));2.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09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2.电子交易系统特别注意事项(1)供应商首次在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参与项目的,获取磋商文件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详见:①《关于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版交易系统网上注册的公告》(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ggzy/tzgg/20230905/c12a66a9-c540-4fb4-be90-23df0993986c.html);②《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系统成员注册所需材料》(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ggzy/tzgg/20230905/c45b9d79-25ae-4964-b9df-415063d638c2.html);③《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及操作视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ggzy/xzzx/012005/20230808/9f4ff67d-5515-411c-b423-c9534421b34b.html)。因未及时办理入库导致无法获取文件的,后果自负。各供应商务必安排好专人对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供应商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右侧快捷入口“CA办理”。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而导致无法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责任自负。CA办理咨询电话:0635-8902280;移动CA锁(标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823-8788。(3)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响应)文件需将答疑澄清文件导入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4)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以及视频教程”下载。(5)供应商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或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00-998-0000;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0635-8902702,联系人:黄工、张工。(6)采购过程中如遇到网络故障、服务器受损、系统服务异常或停电事故等突发情况,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时,按照中心开评标应急预案处理,详见:①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类项目开评标应急预案(暂行)(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政府采购);②信息技术科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评标应急预案(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信息技术科)。3.重要说明(1)公告附件链接的磋商文件仅供获取前查看,供应商必须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并下载正式的磋商文件。网上获取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审核结果为准。(2)本项目采用电子标评审,其中技术标采用明标评审。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清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地址:临清市顺河街223号联系方式:姚主任13939585825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佳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临清市三和路歇马亭桥北路东联系方式:李主任0635-513616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主任电话:0635-5136168山东佳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1月04日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临清市2023年乡镇兽医站标准化建设项目2采 购 人临清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3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临清市2023年乡镇兽医站标准化建设项目,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4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制度;(3)法律、行政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评审方法综合评审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9交 货 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逾期一天罚合同价的1‰。供应商可自报更快交货期(交货期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10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11质保期质保期不得低于国家(行业、企业)标准,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投入正常使用后开始计算(负偏离为无效投标)。12付款方式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付成交价款的90%,剩余部分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付清。付款方式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13磋商有效期自磋商之日起 90 日历天。1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 16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15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16磋商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01月 16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会议。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要求在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相应工作,并安排专人实时在线处理答疑、澄清、报价等事宜。具体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途径:1.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入口-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入口-选择登录地区(聊城新平台(java));2.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09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17响应文件份数1、加密文件1份,为.lctf 文件,在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中上传; 2、供应商若成交,成交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提交3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版纸质响应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18电子响应文件签章要求响应文件封面、报价函、开标(报价)一览表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应签章/签字处。未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或盖章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9资格审查电子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格式见附件;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记录的承诺,是指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5、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分别对声明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重要说明:①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②电子标书制作,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直接上传至电子标书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③磋商小组仅依据各供应商电子标书中提供的资料确认其资格,不接受任何其他形式的补充说明。上述证书或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经审核不合格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④电子响应文件中无相应模块的,将有关材料统一上传至“投标需要说明的其他料”。20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货物类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商承担。支付时间:自中标(成交公告)公告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缴纳至代理机构。因未交纳代理费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1预算金额42万元,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含首次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22磋商报价及结算方式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但只允许有一种方案,报价币种为人民币。磋商报价包括主件、标准附件、检验、运杂费、装卸费、保险费、检测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质保期内提供服务、验收费等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磋商文件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全部费用。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以及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明确的其他责任和义务。供应商报价中未含或漏含的费用视为对采购人的让利,一经成交,在以后合同执行中不予调整。23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投标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24澄清答疑1、供应商提交疑问时间: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日内。2、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日内在平台系统内提问,系统内发起的提问不得透漏供应商的名称和联系方式。3、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或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决定是否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者补充修改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系统中发布,发布之日即视为已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补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最终约束力。另供应商务必把最新的澄清文件导入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无法生成最新响应文件。4、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磋商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25知识产权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服务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2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注: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技术标采用明标评审。)27开标形式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会议。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具体要求在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相应工作,并安排专人实时在线处理答疑、澄清、报价等事宜。具体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途径 1.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入口-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入口-选择登录地区(聊城新平台(java)));2.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09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签到时间:在磋商截止时间前60分钟,各供应商即可插入CA锁,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完成签到工作,未在开标前完成签到的供应商将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修改及撤回:供应商可在开标前任意时间制作并上传响应文件,若响应文件已上传且距离开标时间不足30分钟,响应文件将无法更改,也不可自行撤回。若响应文件已处于待解密状态,开标前放弃投标的,请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撤回响应文件(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板块提出)。解密时间: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从供应商解密环节开始计时,每个供应商限30分钟)内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 供应商对线上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的, 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板块提出并询问,如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同开标结果。特殊情况:如需递交电子 U 盘响应文件(不加密(.nlctf)响应文件及电子签章后的 PDF 格式响应文件),请按采购人及招标代理的要求及时送至指定地点或发送至指定邮箱,时间为2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开标结束后,各供应商不要离线,以便在评审过程中如有需要澄清的内容可以及时接收信息,因供应商原因无法接收信息的,后果自负。28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采购过程中如遇到网络故障、服务器受损、系统服务异常或停电事故等突发情况,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时,按照中心开评标应急预案处理,详见①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类项目开评标应急预案(暂行)(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政府采购);②信息技术科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评标应急预案(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信息技术科)。29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2、为保证电子响应文件的法律效力和数据的准确性,使电子响应文件能够顺利导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供应商须使用最新版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注意连接网络状态下升级提示信息);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到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开标前供应商需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开标时供应商需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线上解密,因供应商开标前未在不见面大厅签到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其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步骤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3、请各供应商按照电子磋商文件中的“响应文件组成设置”,按节点分别导入相应电子响应文件内容,生成正式电子响应文件并上传。4、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5、电子招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0政府采购政策1、进口产品除本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使用进口产品外,响应文件中不允许含有产自境外的进口产品,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进口产品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条不适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2〕12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2.1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2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2.3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2.4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6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7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4%作为其价格分。2.8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货物和服务项目为4%、工程项目为2%)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2.9 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10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1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应当对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给予监狱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条不适用。)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所报产品为监狱企业产品并需要价格扣除的,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4、给予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价格折扣(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条不适用。)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备注:①生产商既是监狱企业,又属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折扣;②政府采购政策扣除后的价格仅作为评审价格,如中标,签订合同时以投标报价为合同价格;③若供应商提供的以上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填写内容有虚假情况,则按以虚假资料和手段谋取成交处理。5、节能产品5.1供应商所报节能产品根据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确定。(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其他为优先采购产品。)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如有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需按要求填写《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评审时将予以加分。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如有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填写《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2 加分标准报价加分 节能产品报价/投标总报价*4%*价格分技术加分 节能产品报价/投标总报价*4%*技术分6、环境标志产品6.1供应商所报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 号)内产品的,需按要求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评审时将予以加分。6.2加分标准报价加分 环保产品报价/投标总报价*4%*价格分技术加分 环保产品报价/投标总报价*4%*技术分备注:(1)节能、环保产品仅是构成所报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不予优先采购。(2)产品既是环境标志产品,又是节能产品的均予加分,其中节能产品加分时不含强制节能产品。(3)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名单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后第16号)及后续公告。7、对农副产品的采购项目,政府优先采购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原产地,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时通过国务院相关网站提供相关证据。 对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30%以上的物业公司在物业政府采购时优先采购,物业公司出具贫困县物业公司声明,格式自拟,并附贫困人员卡。 8、合同融资成交商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规定、操作流程详见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信用担保和合同融资专区http://www.ccgp-shandong-rz.cn/。31备注1.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以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发售下载的为准,各供应商需及时查看系统内澄清答疑情况,澄清答疑后的文件为最终文件。电子澄清答疑文件的格式为.lccf,请供应商务必把最新的澄清文件导入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无法生成最新响应文件。32二次报价说明本次磋商报价非一次性报价,磋商小组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服务质量的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在原采购范围、内容及技术要求不变的情况下原则上后一轮报价不允许高于自己前一轮报价,各分项按同比例下浮,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二次报价操作流程见磋商文件后附的“供应商二次报价操作流程”(因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方式,涉及二次报价。开标环节结束后,评标现场进入二次报价时将通过短信通知供应商,供应商系统中预留电话同接收二次报价短信提醒人员应为同一人,供应商应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短信提醒,并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最后报价;每次报价时间原则上不低于20分钟,供应商放弃报价的,视为放弃参与后续评标活动,请各供应商悉知)。33投标保证金无34履约保证金无供应商须知一、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如果竞争性磋商公告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临清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佳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参与磋商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非法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法定代表人即为其公司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4、“成交商”系指由磋商小组综合评审确定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综合竞争实力强,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5、“货物”系指成交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及有关技术资料。6、“服务”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7、适用的法律法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四、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将具有参与磋商的资格)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3、已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报名并获取下载磋商文件,且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完成注册;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同时投标;5、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项目说明4、公开报价、磋商、成交5、授予合同6、响应文件格式(二)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应当按照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或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补充修改,并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系统中发布,发布之日即视为已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磋商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注:供应商务必把最新的澄清文件导入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无法生成最新响应文件。(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必须修改的内容,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形式通知己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按规定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按规定通知各供应商。六、响应文件的编写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资格可能被磋商小组否决。(一)响应文件的组成(以电子标系统中为准)1、响应文件封面(1)封面2、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函(1)开标一览表(2)投标函3、资信标(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适用)(4)资格审查资料(5)企业获奖(6)企业各类证书(7)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类似业绩(8)拟投入本项目从业人员(9)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商务标(1)分项报价表(2)节能环保产品证明(3)强制节能清单(4)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证明5、技术标根据所报内容及评分标准自行编制。6.其他材料(若有)(二)响应文件的语言要求及计量单位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标准简体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材料为准。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1、电子响应文件签章要求:响应文件封面、报价函、开标(报价)一览表及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应签章/签字处。未按要求进行签章/签字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报价处理。2、响应文件的份数:电子响应文件:加密文件1份,为.lctf文件,在会员系统中上传。纸质版响应文件:成交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提交3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版纸质响应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1)响应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技术标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2)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部位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CA印章。4、响应文件因字迹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5、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聊城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001/lchy)。3、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可在开标前任意时间制作并上传响应文件,若响应文件已上传且距离开标时间不足30分钟,响应文件将无法更改,也不可自行撤回。若响应文件已处于待解密状态,开标前放弃投标的,请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撤回响应文件(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板块提出)。(2)开标后不允许对响应文件做实质性修改或补充;(3)开标后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报价。(五)报价要求本项目预算金额:42万元;供应商的首次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不予进入评审。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但只允许有一种方案,如非较大技术调整,本次磋商的各供应商所报的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1、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但只允许有一种方案,报价币种为人民币。磋商报价应包括产品主件、标准附件、检验、运杂费、装卸费、保险费、检测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质保期内提供服务、验收费等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磋商文件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全部费用。2、供应商应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磋商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的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3、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相关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由供应商全部承担。4、“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不允许涂抹、修改,表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必须计算正确。(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开标一览表”必须与“分项报价表”汇总价一致,如不一致视为无效报价。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无效。5、磋商过程中合格的供应商将有最终报价的机会,使之成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6、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价或合计价。7、成交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七、磋商有效期1、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磋商有效期为90日历天。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其响应文件无效。2、特殊情况下,在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以书面的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八、磋商费用1、各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所有费用。2、招标代理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九、否决所有报价在采购活动中,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否决所有报价,取消磋商。1.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足2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所有报价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将否决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十、无效报价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为无效报价,并取消其磋商资格。(1)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文件不合格(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不清晰无法辨认的);(2)提供的响应文件不完整;(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4)交货期、质保期、付款方式、逾期违约金、报价有效期有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5)未按规定报价,响应文件中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报出所投服务项目的分项报价及相关费用,磋商小组无法比较和评审的;(6)技术文件部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列出详细方案或者复制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磋商小组无法比较和评审的;(7)响应文件的投标货物不完全符合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参数的;(8)供应商必须明确所报货物的品牌、型号、产地、规格参数,描述不清楚的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9)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10)评审期间,没有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11)供应商的报价(含首轮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12)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3)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4)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做出实质性响应;(15)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目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严重失信行为的;(16)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响应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一致,将视同串通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并将有关问题上报至行政监管部门处理;(17)电子清标中,技术标雷同性分析,存在高度雷同的技术标评分项且企业无法合理解释,或高度雷同项达到一定数量的,由磋商小组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数量由磋商小组协商确定);(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2、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为无效报价,并取消其磋商、成交资格。(1)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2)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或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3)供应商有企图影响采购结果的违法、违规活动;(4)供应商串通报价;(5)供应商向采购人、监管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不正当利益;(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3、磋商结束后,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为无效报价,并取消其成交资格。(1)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招标代理费;(2)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签订合同;(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供应商如有以上行为,采购人、监管机构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情况性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十一、解释权1、本次竞争性磋商的解释权为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2、竞争性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此所作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十二、质疑与接收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6、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所有质疑,重复质疑或多次质疑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7、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8、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合理分担。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投诉。10、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1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联系部门:山东佳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635-5136168通讯地址:临清市三和路歇马亭桥北路东2.第三章项目说明一、项目名称:临清市2023年乡镇兽医站标准化建设项目二、采购清单:序号货物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备注1新能源电动车1.操作方式:手操纵。2、最高设计车速(kn/h):25。 3、蓄电池类型:铅酸(石墨烯)电池。4、蓄电池标称电压(V):≥48。5、续航里程:80公里以上。6、传动方式:轴和链条。7、符合国家国家规定的“三包服务”政策。辆22尚店镇1辆; 唐元镇3辆; 八岔路镇4辆; 金郝庄镇8辆; 新华办事处6辆。2防护服1、一次性防护服;白色,独立包装;中号数量50%,大号数量50%。2、连体连帽结构,腰部、袖口和脚口均有弹性橡筋;缝合接口处用蓝色胶条封闭;经环氧乙烷灭菌。 3、关键部位静水压>1.67kPa,对非油性颗粒的过滤效率>70%,抗静电性的带电量<0.6uC,关键部位材料的断裂伸长率>15%,抗合成血液穿透性>1.75Pa。 4、过滤效率符合GB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标准,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 5、防护服生产企业具有生产许可证编号。 6、产品有效期3年,交货时有效期在24个月以上。套15000尚店镇5000套; 唐元镇2000套; 八岔路镇2000套;金郝庄镇4000套;新华办事处2000套。3一次性乳胶手套1.包装:25副/盒,20盒/箱。2.绿色、芦荟、乳胶手套。3.无粉,每副独立包装。4、中号。副15000尚店镇5000副; 唐元镇2000副; 八岔路镇2000副;金郝庄镇4000副;新华办事处2000副。4长筒防水鞋套1.白色一次性鞋套,筒高不低于40厘米。2.面料:非织造布或PE模无纺布,缝合接口处用蓝色胶条封闭。3、高筒加厚型、靴口收缩设计,有足够的强度和阻隔性能。双15000尚店镇5000双; 唐元镇2000双; 八岔路镇2000双;金郝庄镇4000双;新华办事处2000双。5一次性口罩1.一次性医用口罩,无菌型,独立包装、三层防护(含熔喷布)。2.熔喷布22g,细菌过滤率95%,非油性颗粒过滤率30%,透气性压差49Pa,经环氧乙烷灭菌。3.生产企业具有生产许可证号。4、产品有效期1年,交货时有效期在10个月以上。个15000尚店镇5000个; 唐元镇2000个; 八岔路镇2000个;金郝庄镇4000个;新华办事处2000个。6戊二醛消毒剂戊二醛:1000ml/瓶、戊二醛含量2%瓶1700尚店镇500瓶; 唐元镇300瓶; 八岔路镇300瓶; 金郝庄镇300瓶; 新华办事处300瓶。7家禽连续注射器1、兽用可调节连续注射器,自带螺母和标尺调节螺杆。2、规格:2ml,带插瓶针头和软管,及必要的配件。3、零件可拆卸,适宜煮沸消毒或酒精消毒套60尚店镇20套; 唐元镇10套; 八岔路镇10套; 金郝庄镇10套; 新华办事处10套。8家畜连续注射器1、兽用金属注射器,外筒不锈钢材质,内筒玻璃材质,自带螺丝锁扣,推杆黄铜材质。2、规格:50ml,每支带10个金属针头和必要的配件。短款,总长<15cm。3、零件可拆卸,适宜煮沸消毒或酒精消毒。套130尚店镇50套; 唐元镇20套; 八岔路镇20套; 金郝庄镇20套; 新华办事处20套。9应急灯1、亮度:3000lm。2、续航:50小时、锂电池。3、档位:2档。4、智能充电、连体手柄、铝合金头圈、LED侧灯。个15尚店镇3个; 唐元镇3个; 八岔路镇3个; 金郝庄镇3个; 新华办事处3个。10轮式消毒机容积200L台12尚店镇4台; 唐元镇2台; 八岔路镇2台; 金郝庄镇2台; 新华办事处2台。11冷藏包28L(包含注射器、针头、冰袋等)套10尚店镇2套; 唐元镇2套; 八岔路镇2套; 金郝庄镇2套; 新华办事处2套。12非接触式红外测温仪量程32-42.9℃,分辨率±0.2℃,测量距离10-15CM。个23尚店镇5个; 唐元镇3个; 八岔路镇3个; 金郝庄镇7个; 新华办事处5个。13猪活体扁桃体采样器套25尚店镇5套; 唐元镇5套; 八岔路镇5套; 金郝庄镇5套; 新华办事处5套。14牛OP液采集器材料:铜质;用途:牛用个25尚店镇5个; 唐元镇5个; 八岔路镇5个; 金郝庄镇5个; 新华办事处5个。15羊OP液采集器材料:铜质;用途:羊用个25尚店镇5个; 唐元镇5个; 八岔路镇5个; 金郝庄镇5个; 新华办事处5个。三、供货要求1、在安装过程中,货物清单中未列明的备品、配件及辅材由成交商承担;2、成交商必须保证在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成交商承担。3、成交商必须保证货物为全新正品、能够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达到使用要求,如出现与响应文件不符的情况,导致采购人不能正常使用,成交商除更换不符要求的货物外,还要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4、成交商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由供应商全部承担。5、成交商供货后由采购人组织第三方验收,检测结果必须达到国家相应规定标准,此项费用由成交商支付。如此项检测不合格,成交商要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2.1.四、质量保证期1、质保期:质保期不得低于国家(行业、企业)标准,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投入正常使用后开始计算(负偏离为无效投标)。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成交商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成交商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陷,成交商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成交商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五、售后服务成交商应严格按照质量保障体系做好各项服务工作。1、成交商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2、成交商免费为采购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3、成交商应明确货物保修期限,并制定适合货物的保修计划。保修期间,发生故障时,尽快进行维修提供服务。3.4.第四章公开报价、磋商、成交一、公开报价1、时间:2024年0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会议。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具体要求在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相应工作,并安排专人实时在线处理答疑、澄清、报价等事宜。具体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途径1.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入口-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入口-选择登录地区(聊城新平台(java)));2.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09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3、开标形式:在磋商截止时间前60分钟,各供应商即可插入CA锁,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完成签到工作,未在开标前完成签到的供应商将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供应商可在开标前任意时间制作并上传响应文件,若响应文件已上传且距离开标时间不足30分钟,响应文件将无法更改,也不可自行撤回。若响应文件已处于待解密状态,开标前放弃投标的,请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撤回响应文件(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板块提出)。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从供应商解密环节开始计时,每个供应商限30分钟)内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供应商对线上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的,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板块提出并询问,如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同开标结果。4、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采购过程中如遇到网络故障、服务器受损、系统服务异常或停电事故等突发情况,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时,按照中心开评标应急预案处理,详见①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类项目开评标应急预案(暂行)(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政府采购);②信息技术科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评标应急预案(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信息技术科)。5、磋商仪式程序5.1磋商程序磋商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具体操作程序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内系统操作提示进行。5.2开标开标在磋商文件确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5.3唱标形式电子唱标。同开标时间一致。本项目应用网络电子开标,采购人按照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磋商地点,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公开开标,供应商人按照规定的时间自行解密,招标代理机构辅助解密,解密成功后进入管理网络。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忘记CA锁密码、CA锁过期、上传响应文件后更新CA锁),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4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内签到的;(3)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拒绝解密、开标时间后离开导致无法解密、或因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每家企业限30分钟)解密失败的;(4)违反招标、投标纪律的;(5)解密、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5.5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内现场提出,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场给予答复。5.6无论何种情况,唱标时未唱出的报价一律不得参加评审。二、磋商小组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从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与各供应商分别磋商并推荐成交商候选人。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评审专家,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在职工作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在职工作人员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为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三、磋商原则、磋商程序和评审方法(一)磋商原则“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磋商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1、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靠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2、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磋商原则,用同一标准进行磋商。3、独立性原则: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推荐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及熟知情况的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磋商过程的秘密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比较、分析、评审各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成交商。6、合理性原则: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磋商小组应当依法独立评审,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二)磋商程序公开首次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与响应性。1、资格性审查: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标准及响应单位提供的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对所有响应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如响应单位未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报价将被拒绝,不进入评审。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响应性审查: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将会影响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的清单及技术参数的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权力和供应商义务的规定,而更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采购人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经响应性审查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详细评审阶段。4、竞争性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个进入详细评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服务磋商。如果在磋商过程中,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技术、服务等条款作出改变,磋商小组将书面通知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书面响应文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再受报价有效期的约束。5、最终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特殊情况下,磋商小组可以根据评审情况现场增加或减少报价次数,在原采购范围、内容及技术要求不变的情况下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且每一轮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二轮报价操作流程详见磋商文件后附的“供应商二轮报价操作流程”。)。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终报价作为计算报价得分的依据。(三)评审方法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评标,满分为100分。磋商小组依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并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成交商候选人。当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同时,磋商总报价低者排名在前,磋商总报价相同时,技术标优者排名在前。4.评分标准和计分办法项目评分标准最终磋商报价(30分)磋商基准分30分;磋商基准价: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磋商基准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磋商报价。技术指标响应(40分)1、根据所投产品品牌知名度、成熟度、市场占有率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品牌知名度高、产品技术成熟、市场占有率高的得4(含)-7分;品牌知名度一般、产品技术较为成熟的得2(含)-4分;品牌知名度低、产品技术不成熟、市场占有率低的得0-2分。技术指标响应(40分)2、根据所投产品的稳定性、设备配置、选型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设备稳定性强、设备配置高、选型先进的得4(含)-7分;设备稳定良好但设备配置一般、选型良好的得2(含)-4分,设备稳定性差、设备配置低的得0-2分。技术指标响应(40分)3、根据所投产品性价比、产品升级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性价比高、产品易升级、操作简便的得4(含)-7分;设备性价比低、产品升级复杂、操作难度高的得 0-4分。技术指标响应(40分)4、根据所投产品的可靠性、先进性、随机备品备件的供应及承诺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可靠性强、产品先进、随机备件供应充足、备件清单明细的得4(含)-7分;可靠性、先进性一般、随机备件供应良好的得2(含)-4分;可靠性、先进性偏低、随机备件供应不充足的得0-2分。技术指标响应(40分)5、根据提供技术资料的齐全及详细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技术资料齐全、描述详细、技术参数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4(含)-7分;技术资料的齐全、描述详细、技术参数基本满足磋商文件的得2(含)-4分;技术资料不全、描述不详细的得0-2 分。技术指标响应(40分)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标准、服务计划、解决问题能力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能最大限度满足项目需求,服务标准明确合理、技术力量较强,服务计划贴合实际服务需求,解决问题的能力突出的得2(含)-5分,服务标准简略,服务计划基本满足实际服务需求的得0-2分。供货计划及保障措施(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供货计划和供货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供货计划详细、切实可行、供货保障措施清晰完善的得5(含)-8分;供货计划及保障措施基本详细,有一定可行性的得2(含)-5分;供货计划及供货保障措施不完善但不影响项目采购周期的得0-2分。质量保障措施(8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全面细致,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得5(含)-8分; 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详细,有一定可行性的得2(含)-5分;质量保证措施描述简略,仅能满足项目实施基础要求的得0-2分。售后服务(10分)1、根据供应商售后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提供网点地址和联系人电话)、故障处理时间等方面综合评审得0-3分。2、根据供应商拟派维保技术人员的数量及其从事该专业的年限、经验进行综合评审得0-3分。 3、根据响应文件中对设备质保内及质保期外的维保方案,后续技术支持及维护能力情况(响应时间、响应程度、解决问题能力、紧急故障预案等),备品备件是否充足及备品备件价格是否合理等进行综合评审得0-4分。供应商业绩(4分)供应商每提供1份自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定日期为准)签订的类似项目(合同内容须包含电动车或动物防疫用品)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①类似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②电子标书的制作,以上证明材料需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近年来完成业绩】模块,否则不予计分。合 计(100分)说明: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当出现分值相同情况时,则报价低者优先。(五)政府采购政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六)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方法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全部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串通报价、报价均超项目预算,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审时,磋商小组有权停止本次磋商活动,否决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四、磋商纪律1、磋商过程是本次采购的重要环节,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原则的要求,公正、公平等地对待所有合格供应商。2、磋商小组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3、在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监管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磋商资格。4、为保证磋商的公正性,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任何供应商或与磋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在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关的任何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以外。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采购代理机构,严禁将磋商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向供应商或其他单位提供。6、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7、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对所发表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8、在磋商、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结果的任何活动,都可能导致磋商失败。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5.第五章授予合同一、合同授予标准本采购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所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二、成交通知书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商。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自中标(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由成交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费。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成交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且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违者将取消成交资格。三、签订合同1、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的内容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成交供应商如未于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撤销其成交资格。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可另选成交供应商或另行采购。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最终书面报价均为合同附件。四、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临清市2023年乡镇兽医站标准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581000202402000001计划编号:37158100010600120240001甲方:临清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佳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地点:签署日期:甲方(采购人):临清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乙方(成交商):(项目名称)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乙方为成交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1、竞争性磋商文件2、乙方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4、乙方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最终报价、澄清或承诺5、本合同附件二、货物名称、数量、单价、规格和标准(详细清单见附件)序号产品(设备)名 称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总价产地备注12····合 计——三、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元。四、货款支付:(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五、交货1、风险负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2、交货期:3、交货地点:六、质量货物的质量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七、包装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八、运输要求及报价范围1、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2、报价应包含应包括货物的生产制造、包装、检验、运输、装卸、税费、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以及其它相关的义务,使产品符合采购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并与采购项目的有关要求相一致。九、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如乙方由此为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十、验收1、对项目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5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货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2、该项目由甲乙双方及抽取专家共同验收,项目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一、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2、其它售后服务承诺: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时合同生效:乙方应提交:代理服务费、验收费。十三、违约条款1、所供货物经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甲方可拒付全部货款,为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甲方延迟验收货物,延迟验收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延迟交付,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1‰支付违约金;4、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10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经双方同意后,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6、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7、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30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十四、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五、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聊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采用第(1)种方式予以解决。十六、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十七、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份,乙方份,招标代理机构份。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名称:(印章)名称:(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年月日注:本合同文体仅作参考,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6.第六章响应文件部分格式1、响应文件格式(1)封面2、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函(1)开标一览表(2)投标函3、资信标(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适用)(4)资格审查资料(5)企业获奖(6)企业各类证书(7)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类似业绩(8)拟投入本项目从业人员(9)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商务标(1)分项报价表(2)节能环保产品证明(3)强制节能清单(4)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证明5、技术标根据所报内容及评分标准自行编制。6、其他材料(若有)1、封面临清市2023年乡镇兽医站标准化建设项目6.1.(项目编号:SDGP371581000202402000001)6.2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法人章)年月日2、开标一览表及报价函(1)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题内容投标报价(元)大写: 小写: 交货期质保期 (是否响应磋商文件)是□ 否□逾期违约金 0 元(填写“0”代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售后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到达现场的时间 小时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完全响应)是□ 否□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注:招投标电子系统开标一览表中,逾期违约金统一填写“0”,视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2)投标函山东佳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政府采购编号为:SDGP371581000202402000001的项目并报价。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加密文件1份,为.lctf文件,在会员系统中上传。3、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磋商文件中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按量提供服务。4、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5、我方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6、我们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遵守有关磋商的各项规定。7、我方响应文件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90日历天。8、我公司承诺提供的所有资料完全真实,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9、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法人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6.3.3、资信标(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6.46.5.(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名称)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委托代理人名称和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项目编号为:。该同志代表我单位全权处理本次采购活动中与(采购人名称)的一切事宜,由他签字的一切文件,我公司均认可。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授权委托日期:附: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正反面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正反面注: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须提供正面、背面双面身份证)。3.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4.资格审查资料(4.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其中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技 工账号其中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4.2)履约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单位名称(盖公章)技术人员数量管理人员数量生产人员数量生产设备情况序号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数量检验设备情况序号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数量1、本表由供应商填写,不填写本表报价无效;2、本表为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说明,对代理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无需设备的可只填写人员情况)。(4.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山东佳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如果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全部承担虚假响应(投标)的责任,并接受依法施行的处罚。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年月日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承诺致:山东佳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郑重承诺,在参与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年月日注:①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②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进行甄别,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4)需要说明的其它材料供应商可自行补充其它有关资料(包括资格审查需要的证件、参与评分的证件等)5.企业获奖(6)企业各类证书6.6.(7)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类似业绩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地址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完成日期承担的工作完成情况技术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公告网络截图等证明材料。(8)拟投入本项目从业人员姓名(必填)身份证号(必填)性别 学历 职称 职务性别 从业年限资质证书获奖情况备注注:本表后附相关人员的学历证明、职称证及专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彩色扫描件。(9)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商务偏离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实际情况偏差内容说明(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12345…技术偏离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实际情况偏差内容说明(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12345…4、商务标(1)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技术参数品牌产地单价合价磋商报价合计(元)大写: 小写: 备注:1、请根据第三章项目说明填写此表。此表可以根据本企业实际投报情况进行修改及扩展。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的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2、分项报价表中的各分项报价合计应等于总报价。5、技术标根据所报内容及评分办法自行编制。政府采购政策如涉及节能环保产品、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请将相关表格及材料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相应模块。(除涉及强制性节能环保产品外,没有可不提供)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数量单价(元)合价(元)12…强制节能产品总价(元)2.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数量单价(元)合价(元)12…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总价(元)说明:1、供应商所报节能产品根据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确定。(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其他为优先采购产品。)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如有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须按要求填写《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将不享受节能产品价格折扣或加分。3、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如有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填写《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数量单价(元)合价(元)12…总价(元)说明:供应商所报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内产品的,需按要求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将不享受环保产品价格折扣或加分。4.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公司名称)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6.7.特别提醒:供应商如不符合小微型企业规定条件(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必须均为小微企业)而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小、微型企业声明函》的,监督部门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之规定,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如成交商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在成交公告中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1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件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附件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1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的通知》(鲁财采〔2021〕7号)等规定,现就我省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充分认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更好发挥政府采购在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中的作用,通过落实采购份额预留、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二、政策措施(一)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严格执行《办法》规定,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5%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货物和服务项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工程项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二)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价格扣除评审优惠幅度。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货物和服务项目为10%、工程项目为5%)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货物和服务项目为3%、工程项目为2%)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价格分加分政策,采购单位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三)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政策执行情况的统筹指导和管理督促,于每年1月31日前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统一集中公开。对执行情况未达到预留比例要求的需作出说明,由预算主管部门汇总后于每年2月15日前报同级财政部门。各市财政部门汇总本地区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于每年2月底前报告省财政厅。三、工作要求采购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政府采购各方主体违反《办法》相关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本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山东省财政厅2022年4月29日附件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近期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结合我省实际,并商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等部门同意,现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遵照执行。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市、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采用电子标采购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二、调整对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各级预算单位超过200万元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和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5%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三、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对未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采购包,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四、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一)各部门、单位在政府采购工程中要积极落实支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等部门,请及时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要求,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落实。(二)各主管预算单位要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同时,要加强对政府采购需求的编制和审查管理,在开展面向市场主体的需求调查时,充分了解相关领域中小企业产业发展和市场供给等情况,科学预估中小企业可承担份额及价格评审优惠。对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支持措施,要纳入采购需求重点审查范围。(三)各预算单位在合同录入时,应当完整准确填报供应商信息,准确区分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确保采购数据统计准确无误。各部门、单位要将年度政策执行情况于每年3月底前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政府采购模块,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栏目中公开。未达到规定预留份额比例的,要作出解释说明。(四)各市、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加大对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及信息公开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在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馈。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以往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山东省财政厅2022年06月18日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9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9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附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竞争性谈判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竞争性谈判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8年03月01日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附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自筹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14年6月10日附件: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供应商:为进一步优化我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交易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28号)等要求,现就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承诺制实施主体及事项范围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参与山东省各级政府采购活动,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减轻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负担。二、承诺制具体应用场景1.在我省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参与我省政府采购活动,可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不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可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2.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中,查询提供《承诺函》的供应商近六个月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3.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保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应由供应商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不适用承诺制的情形1.供应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供应商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其他不适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制的情形。四、其他事项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要积极落实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告知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推行承诺告知制的相关内容,并提供《承诺函(模板)》,不得排斥、限制供应商提供《承诺函》。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设置“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条件时,应按照“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系统可查询时限进行设置,对提交《承诺函》和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采取同一资格审查标准,不得因此排斥或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应对《承诺函》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承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予以处罚。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财政厅2022年06月29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模板)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供应商全称:(盖公司公章)年月日注: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附件:供应商资格审查表项目名称:临清市2023年乡镇兽医站标准化建设项目供应商名称:序号资格审查内容核验结果序号资格审查内容有效√/无效划X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是否提供□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是否提供□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原件彩色扫描件是否提供□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记录的承诺,是指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原件彩色扫描件是否提供□核验结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磋商小组签字: 注:①此表可根据本企业提供证书的情况自行调整或扩展,仅作方便资格审查使用,非无效条款。②如果本表内容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以磋商文件要求为准。得分证件统计表项目名称:临清市2023年乡镇兽医站标准化建设项目供应商名称:序号评审项目评分标准得分1供应商业绩(4分)供应商每提供1份自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定日期为准)签订的类似项目(合同内容须包含电动车或动物防疫用品)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①类似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②电子标书的制作,以上证明材料需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近年来完成业绩】模块,否则不予计分。1供应商业绩(4分)序号合同名称签订日期是否按要求提供资料得分1供应商业绩(4分)11供应商业绩(4分)2合计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磋商小组成员签字:注:①此表可根据本企业提供证书的情况自行调整或扩展,仅作方便评审使用,非无效条款。②如果本表内容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以磋商文件要求为准。7.附件: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地址:江苏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http://www.epint.com.cn)电话:0512-58188000传真:0512-58132373Epeine新点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地址:江苏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http://www.epint.com.cn)电话:0512-58188000传真:0512-581323731.系统前期准备1.1.浏览器配置1.1.1.Internet选项为了让系统插件能够正常工作,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浏览器的配置。1、打开浏览器,在“工具”菜单→“Internet选项”,如下图:360安全起始页-WindowsInternetExplorerabout:safe文件(F编辑(E)查看收藏夹(A)工具T)帮助(H)工具T)帮助(H)收藏夹册除浏览的历史记录(D)Ctrl+Shift+DelInPrivate浏览Ctrl+Shift+P诊断连接问题(C).重新打开上次浏览会话(S)360安全起始页册除浏览的历史记录(D)Ctrl+Shift+DelInPrivate浏览Ctrl+Shift+P诊断连接问题(C).重新打开上次浏览会话(S)InPrivate筛选Ctrl+Shift+FInPrivate筛选设置(S)册除浏览的历史记录(D)Ctrl+Shift+DelInPrivate浏览Ctrl+Shift+P诊断连接问题(C).重新打开上次浏览会话(S)弹出窗口阻止程序(P)SmartScreen筛选器T)管理加载项(A)兼容性视图兼容性视图设置(B)订阅此源(F)源发现(E)WindowsUpdate(U)开发人员工具)F12Irternet选项(C2、弹出对话框之后,请选择“安全”选项卡,具体的界面,如下图:Internet选项常规安全隐私内容连接程序高级选择要查看的区域或更改安全设置。Internet选项常规安全隐私内容连接程序高级选择要查看的区域或更改安全设置。Internet选项常规安全隐私内容连接程序高级选择要查看的区域或更改安全设置。Internet选项常规安全隐私内容连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乡镇兽医站标准化建设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