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规划修编招标变更公告(宣城市水利局2024)
宣城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修编第三次更正公告第(1)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CS-CG-CS-20245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宣城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修编第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月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本项目现补充合同供供应商参考,详见附件,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
三、 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水利局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10楼
联系方式:0563-2020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
邮箱:1473842195@qq.com
联系方式:0563-3013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主任、谷工
电 话:0563-2020530、0563-3013233
水保规划修编合同模板.doc
附件信息:
宣城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修编第三次更正公告
合同编号: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宣城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修编项目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委托方(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电子信箱: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宣城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编修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技术咨询服务,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乙方负责技术咨询的内容和方式:1、咨询内容: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安徽省实施办法》,全面推进新时期我市水土保持工作,认真研究我市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以“防治水土流失、合理利用、开发和保护水土资源”为主线,编制具有前瞻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宣城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修编》,为宣城市开展水土流失防治、维护生态系统、提高人居环境质量、规范生产建设行为、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本次规划修编时间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宣城市(含五县一市一区)水土保持规划,规划面积12340平方公里。本次规划文本主要内容:(1)基本情况(2)水土保持区划(3)水土保持需求分析(4)规划目标、任务与布局(5)预防保护(6)综合治理(7)监测(8)综合监管(9)近期重点工程安排及实施效果(10)保障措施(11)宣城市水土流失现状图、宣城市水土保持区划图、宣城市水土保持总体布局图、宣城市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图。2、咨询要求:咨询成果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内容和深度满足省政府批复的《安徽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要求。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提交宣城市水土保持规划报告(送审稿)20份,根据报告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一个月内提交宣城市水土保持规划报告(报批稿)10份。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及时提供该项目规划报告所需的基础资料。2、提供工作条件:(1)为乙方人员进入现场工作提供方便;(2)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3、其它:按时提供其它有关基础资料。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咨询报酬为:**元整。2、支付方式如下:委托合同签订且进场之后,支付合同费用的40%作为预付款;规划取得批复后,付清项目余款。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完成的规划设计成果。2、涉密人员范围:甲方有关人员。3、保密期限:长期。4、泄密责任: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有关人员。3、保密期限:长期。4、泄密责任: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2、由于投资计划调整,该项工作已没有继续进行的必要时;3、其它双方认为可接受的变更条件。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书面报告和图纸(含电子版)。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国家、行业颁发的有关规程、规范和定额。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由甲方按规定程序报批,乙方配合参与前期工作审查,并负责根据审查意见对前期工作成果进行修改完善,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双方职责(一)甲方职责(1)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将顺延交付报告时间。(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咨询工作的,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咨询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项目咨询报酬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项目咨询报酬的全部支付。(3)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乙方咨询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乙方有权推迟咨询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报告的时间顺延。(4)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咨询报酬,如逾期支付,乙方提交报告的时间顺延。甲方的上级或审查部门对报告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咨询报酬。(二)乙方职责(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技术咨询,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报告(本合同规定有关交付报告时间顺延的情况除外)。(2)乙方负责对报告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3)合同生效后,在甲方正常履行合同情况下,乙方要求终止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4)乙方交付报告后,按规定参加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作必要调整补充。第九条双方确定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成果享有使用权,其知识产权归乙方。2、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有使用权。3、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甲方有使用权。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指定必要的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掌握项目进展及合同履行情况;2、掌握项目资料提供情况,督促按合同要求提供。第十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宣城市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未履行的合同金额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作为赔偿或补偿。逾期时间从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开始之日至实际付款之日止。2、甲方如不按合同要求按期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3、任何一方违反或未履行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规定,均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律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向未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4、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不能按照本协议履行其义务,该方可据实延迟履行其相关义务,但该方应采取实际措施减少对方损失,并在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书面报告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并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第十三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其他协议;2、传真、往来函件。第十四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签订补充合同。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各自职责,并结清费用后失效。(此页无正文)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土保持规划修编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