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物业服务招标变更公告(大连市中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



【变更公告】大连市中山区市民综合服务中心(杏林62号)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变更公告】大连市中山区市民综合服务中心(杏林62号)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LCG2023-11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市中山区市民综合服务中心(杏林62号)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磋商时间;2、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磋商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09点30分;2、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磋商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09点30分;2、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行业”。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中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白玉街65号                               
联系方式:0411-828055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联系方式:0411-84651720、846517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淯泷、肖剑楠                
电    话:0411-84651720、84651706                

附件信息:

(更正)TLCG2023-1108 大连市中山区市民综合服务中心(杏林62号)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副本.docx144.3K

JONGL通利晟信R大连市中山区市民综合服务中心(杏林62号)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TLCG2023-1108)采购人:大连市中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代理人: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一月大连市中山区市民综合服务中心(杏林62号)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负责人:薛淯泷编制人:薛淯泷审核人:目录采购公告……………………………………………第3页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6页第二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第19页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第28页第四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41页第五章评审办法………………………………第63页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大连市中山区市民综合服务中心(杏林62号)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LCG2023-1108项目名称:大连市中山区市民综合服务中心(杏林62号)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0万元(响应报价超出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最高限价:90万元。采购需求:物业服务1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年度预算能保障、采购内容与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一年,最多续签二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注:截止至磋商开始时间时,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方式:供应商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磋商文件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投标电子板格式投标文件。五、开启时间:2024年1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不见面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在线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中的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采购文件。电子采购文件免费。供应商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2.CA锁办理流程:供应商可咨询电话0411-39014467,自主办理数字证书(CA)。3.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业务技术支持,请联系客服:95763。4.因本项目采取远程不见面方式解密文件,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需说明的其它问题”的最后,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大连市中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地址:大连市中山区白玉街65号。联系电话:0411-8280552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联系方式:0411-84651720、8465170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薛淯泷、肖剑楠。电话:0411-84651720、84651706。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一、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大连市中山区市民综合服务中心(杏林62号)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LCG2023-1108。采购内容:物业服务1项。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年度预算能保障、采购内容与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一年,最多续签二年。★项目实施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杏林街62号。★进场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90万元。说明:投标报价超出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磋商时间:2024年1月30日9:30时(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不见面开标)。说明:具体内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www.ccgp-dalian.gov.cn/luban/detail?parentId=55844&articleId=pfnife0lcdfvmvfkynzE2Q==5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6报价文件编制及解密的相关要求:1、本项目采用网上磋商,在线解密,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之后,在大连市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3、供应商生成加密标书后,需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4、供应商在开标前,提前登录政采云平台做好准备,等待采购组织机构开启解密标书。5、待采购组织机构开启解密后,供应商开始解密响应文件。6、本项目开标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http://ccgp-dalian.gov.cn/luban/category?parentId=55844&childrenCode=dlzfcgCategory111”处自行下载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参加项目开标、响应文件解密、报价确认操作,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或解密不成功,视为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7、本项目为远程开标,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需说明的其它问题”中,写明本项目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接听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原因无法联系到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7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注:截止至磋商开始时间时,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8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90个日历日。9付款方式:★合同签署且投标人开始服务后,招标人按考核结果,每季度末支付本季度合同价款(每季度合同价款为总合同价款的四分之一)。10履约保证金:不收取。11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2.供应商响应文件通过磋商小组的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之后,供应商授权代表进行最后响应报价。3.磋商小组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综合评审标准,对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详细量化评审,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综合得分最高的为成交候选人。4.如果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综合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推荐。12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3本项目最终报价详见电子招投标(竞争性磋商)操作手册(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etail?siteCode=dalian&manualId=1707&topicId=1607)二、供应商须知1.适用范围与定义: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叙述的大连市中山区市民综合服务中心(杏林62号)物业服务采购项目。1.2“采购人”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提出项目并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特指大连市中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具备相应资质和履约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向采购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4“采购代理人”指受采购人委托对项目的磋商进行组织实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本项目磋商活动中特指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项目概述2.1项目名称:大连市中山区市民综合服务中心(杏林62号)物业服务采购项目。2.2项目编号:TLCG2023-1108。2.3★项目实施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杏林街62号。2.4项目采购内容:物业服务1项。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6采购预算:90万元。说明:投标报价超出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年度预算能保障、采购内容与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一年,最多续签二年。2.8★进场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2.9★付款方式:合同签署且投标人开始服务后,招标人按考核结果,每季度末支付本季度合同价款(每季度合同价款为总合同价款的四分之一)。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注:截止至磋商开始时间时,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3.5其他要求:3.5.1供应商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采购。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3.5.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供应商。3.5.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供应商代表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代表人(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姓名一致)。5.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6.磋商文件组成:磋商文件由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项目需求与技术要求、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评审办法六部分组成。7.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使用简体中文。8.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8.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详细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8.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供应商的法人代表亲自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8.3响应书(1)供应商响应书应有明确的响应报价,且只允许有一个响应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2)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书格式填写响应书。8.4供应商承诺供应商响应承诺;8.5资格证明文件有关证明供应商法律地位的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等),说明供应商的注册地点和主要经营范围和地点。8.6其他证明文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证明文件;(2)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等相关证明文件;(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7响应文件商务部分8.7.1企业财务状况、业绩近3年内类似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材料(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公章)。8.7.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表;(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3)上述配备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如有)。9.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9.1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9.2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0.供应商响应报价构成10.1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0.12报价应当包含本项目服务费用,人工费、差旅费等。10.13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采购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成交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磋商响应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1.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12.磋商保证金:不采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5.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成:15.1本项目采购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15.2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竞争性磋商小组。15.3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6.磋商程序:16.1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16.1.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6.1.2磋商小组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扫描件)的;(2)响应文件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服务期限、质量标准、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或其它实质性要求;(3)电子响应文件编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中响应函件等主要内容不全;(4)未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响应承诺书(包括供应商)等磋商文件中已明确要求提供的资料;(5)同一份响应文件中,有两个以上不同响应报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6)供应商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响应文件中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存在其他重大偏差的;(7)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数据大量雷同的;供应商恶意哄抬标价或低于成本价竞标的;(8)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9)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7.2磋商小组澄清有关问题17.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7.2.3供应商澄清需要补正的材料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递交。18.3磋商与评审18.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8.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确认后,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8.3.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8.3.4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即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8.3.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8.3.6磋商文件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如有欠缺,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8.4评审方法18.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18.4.2综合评分法,是指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8.4.3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18.4.4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18.4.5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8.4.6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8.4.7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19.磋商过程的保密及其他要求19.1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推荐意见等,竞争性磋商小组及参加磋商会议的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19.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磋商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磋商小组施加任何影响,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0.成交通知书20.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0.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市级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0.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选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选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0.4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1.合同的签订2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1.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调整内容、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及最终报价等磋商过程中形成的有效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2.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90个日历日。23.关于供应商质疑的说明26.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得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重复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原件书面送达采购代理人,如采用邮寄的方式寄送质疑函以采购代理人签收函件时间为准。(2)联系人及电话:薛淯泷,0411-84651720。(3)通信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26.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26.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签署的质疑函采购代理人不予受理。26.4如有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答复与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94号令)执行。24.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人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中标价*1.5%收取。第二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技术服务合同(本合同为参考样本,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合同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采购所做的报价响应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范围大连市中山区市民综合服务中心(杏林62号)物业综合管理、食堂管理、安保、保洁及其他物业全委托管理工作。2、合同金额(一)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即每季度金额为(大写):(¥:元)人民币。(详见报价表)3、合同期限及地点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年度预算能保障、采购内容与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一年,最多续签二年。项目实施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杏林街62号。进场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4、具体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本合同所提供的项目需求详见第3章“相关服务要求”。付款方式:合同签署且投标人开始服务后,甲方按考核结果,每季度末支付本季度合同价款(每季度合同价款为总合同价款的四分之一)。6、违约责任(一)乙方未按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合同价款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中扣除。逾期或未提供服务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完成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完成、未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二)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该服务,乙方愿意继续提供服务但逾期完成的,按乙方逾期完成处理或提供服务。乙方拒绝按要求继续服务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7、组成合同的文件(一)本合同协议书(二)中标通知书(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四)本合同专用条款(五)本合同通用条款(六)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七)双方有关服务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8、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9、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服务并在服务期内承担服务质量维护责任。10、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1、合同生效11.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11.2合同订立地点:11.3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1.4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1.5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1.5.1.服务分项价格表11.5.2.服务方案11.5.3.乙方采购文件的内容及澄清内容11.5.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11.5.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11.6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1.7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被授权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日期:注:本合同范本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可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合同不得有与采购文件实质性背离的条款。奖惩制度:甲方对物业工作可进行随机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处罚办法进行处罚。甲方每年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进行一次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续签合同的依据。奖励办法:1、在每年度大楼综合管理中,物业工作总体未出现差错,经甲方研究通过,每年一次性给予表奖。2、物业公司员工积极参加其他工作,视情况给予相应奖励。3、在处理重大问题过程中,物业公司表现突出,视情况奖励200-500元。处罚办法:1、物业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每耽误1天,罚款100元。2、物业公司未按标书规定配其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应及时报告,并在3天内补齐,逾期每缺岗1人,每天罚款100元。3、由于物业公司的工作失误造成甲方损失,视程度,最低罚款1000元。4、物业公司员工未按时到岗、擅自离岗,罚款100-200元。5、物业公司员工工作期间未按要求着装,个人仪表、服装不整洁、工作拖沓,专用工具间、设备间管理不善,罚款100元。6、物业公司员工工作姿态不端正、精神萎靡、工作拖沓,每人次罚款100元。7、物业公司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如工作期间喧哗、闲聊、嘻笑、打闹等),每人次罚款100元,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如工作期间喝酒、打架等)的,每人次罚款200-500元。8、物业公司员工服务不主动、不热情、不讲究文明礼貌,罚款100元,不服从领导、与办事人员发生争吵的,罚款200-500元。9、物业公司保安人员未对进入人员进行有效阻拦,罚款100-500元。10、物业公司保安人员工作失职导致大楼内物品丢失的,除照价赔偿外,罚款500元。11、物业公司保洁人员清扫不彻底(如有浮灰、烟头、纸屑、水印、痰迹等),物品摆放杂乱,卫生用品未及时补充、更换,垃圾未及时倾倒,墙面污染未及时清理,罚款50-100元。12、物业公司员工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保养、维修,造成停气、停水、停电以及设备损坏等事故,除照价赔偿外,罚款200-500元。13、由于物业公司人为原因造成的资源浪费,除照价赔偿外,罚款100-500元。14、物业公司员工利用工作之便私用、挤占公家物品的,罚款200-500元,偷拿公家物品的,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交送公安机关处理。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项目需求一、服务要求(一)部门和人员设置投标人须制定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方案。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全部物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8人。项目经理1人;保安6人;保洁4人;工程人员1人;食堂6人等。(二)着装要求要求统一着装,服装款式分项目经理(西服)、保安(保安服)、监控(工作服)、工程(工作服)、保洁(工作服)。无参考款式的服装及各款式服装的颜色、材质等具体情况中标后须服从招标人意见。(三)物业的工作职责1、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大楼内和外围24小时的安全保卫(包括消防、配合防洪防汛、除雪)及大楼内各部门信函、报纸、邮件等的分类和分发工作;2、保洁工作。负责大楼内公共部位和周边的保洁(包括所有报告厅、会议室、教室、领导办公室、停车场等);3、工程工作。负责保障大楼正常运转的各种设备和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维修、检测(包括供暖、空调、上下水、新风换气、用电、变电、电器、电梯、煤气、墙面、消防器材、设备等);4、弱电。负责所有弱电设备的使用、保障(包括设备的保管、维护、维修、调试);5、收发室。负责大楼内各部门信函、报纸、邮件等的分类和分发工作(此项工作可由保安或保洁人员完成,不单独设人员)。6、食堂管理。负责菜品面点的加工、配分餐、日常管理、厨房设施维护、就餐秩序管理、餐具清洁、卫生等工作,就餐人数约200人。7、服务期间物业公司须安排项目经理常驻本楼,且确定项目经理后不得临时调整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调整,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调整。(四)服务范围除以上职责范围要求外,还必须有以下保障:保障各类大型会议;1、卫生间的卫生纸(清风或心相印)、擦手纸(清风或心相印)、洗手液等保洁耗材。2、大小会议室及领导办公室卫生清洁工作、楼内玻璃隔段清洁工作、淋浴间管理和卫生清洁工作。3、绿化管理和室内外花卉管理工作。4、每年对大楼内公共区域和办公室、会议室房间内空调滤网清洗2次(每年春、秋各一次)。(五)其他1、物业公司须配备物业的办公用品、各种维修工具及运行管理常用工具;2、服装费、保安用床、军品行李等保安器材由甲方承担(对讲机由招标人提供,产权归招标人);3、严格按招标人《物业管理规定》实施(规定附后);4、合同为期一年,合同期内,如国家工资上调或社会统筹保险调整等风险,由物业公司承担。二、物业管理规定(一)权利、义务与工作范围1、物业公司承担大楼内外的安全保卫工作,楼内外的卫生清扫工作,大楼的消防设施、空调设施、上下水设施、供暖设施、电器设备以及楼内外公用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按实际需要,招标人有权要求物业公司重做未达到标准的工作,物业公司必须服从。3、招标人为物业公司提供生活用水、用电、办公场所以及工程设备的维修所用材料等条件。4、招标人有权要求物业公司配齐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身体健康证明,尤其45周岁以上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并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录用。招标人有权更换不称职的员工。5、物业公司应组织员工加强思想素质和专业学习,牢固树立为机关工作人员服务的思想。6、物业公司不得使用电暖气等与工作无关的电器设备。7、物业公司因故无法正常工作时,应报招标人同意。8、物业公司应节约使用招标人提供的资源,保证不造成资源浪费。9、物业公司在工作中应注意防火、防盗,注意工作安全,物业公司员工在工作区域内因操作不当造成受伤、死亡的,由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10、物业公司应遵守招标人规定,并服从招标人工作人员的管理。11、物业公司使用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作业时,必须提前报招标人同意。12、物业公司应及时向招标人汇报工作,征求意见,协助招标人更好的开展工作。13、物业公司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大厅柜台内;14、物业公司人员禁止在所服务的机关大楼内住宿;15、凡物业公司人员出现任何事故和伤害,由物业公司全部负责(包括人身伤害事故)。16、物业公司人员需遵守国家、省、市、区级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如有泄密行为,则物业公司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7、物业公司不得拖欠供应商货款,若甲方发现类似情况,甲方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物业费,代替物业公司偿还欠款。18、物业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如发现物业公司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甲方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物业费,代替物业公司补偿劳动者。19、物业公司需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抽测,并向甲方报送检测报告。20、物业公司要妥善处理与化解物业服务有关的信访接待和纠纷,及时消除因物业管理方面产生的不良影响。21、物业公司需与甲方核定物业人员特殊时间加班费标准。(二)安全保卫管理(六人)1、保安工作岗位要求(1)上班时间:白班工作时间8:00-18:00,夜班工作时间为18:00-次日8:00。(2)岗位设置:正门岗、监控岗,均为24小时设岗。1)工作日白天:正门岗7:00-8:30、17:00-18:00设双人岗,8:30-17:00设三人岗,其中一人坐岗;每天(含节假日)10:00-15:00对一至五层巡逻与安全检查;监控岗负责大楼消防和安全监控。2)夜间及节假日:正门岗、监控岗各设人员值班。夜间巡逻岗应于18:00、21:00各巡逻楼一次,并做好记录。重点检查大楼内开水间和卫生间的关灯、关窗情况以及各楼层办公室关灯、关窗、锁门情况;外围巡逻岗应随时注意LED和泛光照明的工作情况,保证大楼墙体及外围公共设备的完好。3)会议期间:正门岗设2人立岗,报告厅或会议室设1人立岗。4)保安队长负责保安队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和军体训练工作。主要负责一楼大厅上访协调及安保工作。(2)保安人员须具备的条件:物业公司在选任保安人员时,必须对保安人员进行认真考察;在进行有关法令所规定的教育并积累了一定经验的基础上,选派责任心强、为人诚实而健康的人员来充当,另外,消防专干必须持有大连市公安消防局颁发的消防人员上岗培训合格证。如物业公司的保安人员因缺乏相应证件而使招标人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时,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物业公司承担。1)男,年龄为65周岁以下,身高不低于175厘米,形象良好。2)保安和监控室人员必须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监控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保安队长应优先聘用部队退役军人。2、保安队长的工作职责(1)做好队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队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组织纪律性。(2)带领队员完成岗位执勤任务,不断提高安全服务质量。(3)以身作则,起好传、帮、带作用,提高队员的法制观念和执勤能力。(4)讲究工作方法,搞好队内团结,做好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岗位管理工作。(5)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及时向招标人领导汇报工作,征求意见。(6)教育、监督队员按规定爱护和正确使用装备器材。(7)教育、监督队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安全规定,防止事故发生。(8)组织队员进行军体训练。(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3、保安队员的职责(1)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军体训练,不断提高思想觉悟、法制观念和业务技能,做到知法守法。(2)作风严谨、爱岗敬业、大胆管理、坚持原则,自觉认真地完成各项任务,不推卸责任。(3)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服从管理、坚持优质服务、文明执勤,注重礼节礼貌,讲究工作方法,自觉维护招标人的声誉。(4)严守纪律,不擅离职守。(5)熟练掌握和使用配发的装备器材,保管好配发的服装和证件。(6)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安全规定。(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4、保安工作管理规定(1)保安人员应按时到岗,认真履行正门大厅接待工作,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不得私自换岗、串岗、替岗,在岗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读书、看报、吸烟、喧哗、打闹、吃零食、听收音机等)。(2)保安人员在岗期间应统一着装,按季节更换,保持服装整洁,准确佩戴执勤标志,不准将帽子取下,不准穿拖鞋或赤脚穿鞋。(3)保安人员门前执勤时应精神饱满,挺胸抬头,两眼平视前方,成跨立姿势站立,坐岗人员要姿态端正,认真登记,字迹工整,保持登记本整洁。(4)保安人员应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及处置程序,熟悉岗位周边环境及治安状况,掌握各级值班报警电话的使用方法。(5)保安人员应热情主动地为来大楼办事的人员服务,讲究礼节,用语文明,有问必答,百问不烦,不得与办事人员发生争吵。(6)对来办事的车辆,保安人员应查验证件,有礼貌的引导到规定位置停放,保证停车场安全有序。(7)遇有下列情况的人员和车辆,保安人员应禁止其进入大楼或停车场:1)形迹可疑的;2)携带违禁物品的;3)欲进入大楼推销、收购的;4)态度蛮横、无理取闹、扰乱秩序的;5)静楼期间,除本大楼加班人员以外的人员;6)违反车辆进出规定的,没有车场通行证的;7)其他应急事件和违规现象。在岗人员应时刻保持警惕,遇到上述情况,应敢于斗争,并立即报告,遇有险情事故,应挺身而出,敢于奉献,不准袖手旁观、临阵脱逃、回避绕行。(8)保安人员应严格检查进出大楼搬运物品的人员,没有领导签字或相关单位的证明一律不予放行。(9)保安人员应保持保安室(岗位)的严肃有序,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出。(10)严格遵守请假制度,保安人员在岗期间不得请假,特殊情况由队长安排好顶岗人员,休息时间外出,应履行请假手续。(11)保安人员应服从领导,队员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多做自我批评,严格要求自己。5、监控员管理规定(1)监控员职责:1)负责大楼的消防和安全监控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认真做好监控设备的日常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2)监控室由物业保安人员负责24小时职守,认真履行监控职责,如无项目经理、及招标人代表陪同,任何人不得擅入监控室。3)熟悉监控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排除故障。4)认真注视监控屏幕,发现疑点,立即切换监视,跟踪录像,并立即报告值班人员,发现紧急情况时,立即通知值班人员去现场查看。5)定期做好监控录像、值班记录等资料的保存工作。6)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安全规定。监控录像为大楼内的保密资料,调用监控录像必须填写申请表,经招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后,监控员方可调用,并详细记录。(2)监控员工作流程:1)7:30到岗交接工作2)12:00-12:30换岗午餐3)7:00-17:00白班工作期间应注意以下情况:①监控外围车场车辆停放秩序,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巡逻岗进行纠正。②监控楼内可疑人员及停留时间过长人员,发现情况及时通报巡逻岗查看。③监控室内外公共物品,发现可疑情况及时通报。④发现突发事件及时通报。⑤注意监控设备工作情况。4)17:00-7:00夜班及节假日期间应注意以下情况:①监控楼内外可疑人员或停留时间过长人员,发现情况及时通报巡逻岗查看。②监控楼外围设备,发现可疑情况及时通报确认,防止失盗情况。③监控楼外墙,防止喷涂野广告现象。④监控楼内外用电安全,防止火灾。6、周六、周日照常工作。(三)卫生保洁管理(4人)1、卫生保洁工作管理规定:(1)大楼卫生清扫区域分为三部分:1)大厅、各会议室。2)各楼层会客室、走廊、楼梯、电梯、开水间、卫生间、浴室、公共区域玻璃。3)楼外地面、墙面、绿地等。(2)保洁人员每天8:00前应清扫完毕(节假日全面清扫除外),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清扫,重大节假日、活动日前视情况进行大清扫.(3)清扫时要求室内桌椅横竖成行,桌面、门、窗台、窗棱、暖气无灰尘,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地面无痰迹、烟头、纸屑等杂物,烟蒂盒内不得积存多于两个烟头,卫生间早中晚各喷洒消毒水一次,墙面不能留有痕迹。(4)根据季节特点,不定期做好除“四害”工作。(5)冬季应及时做好除雪工作。(6)工作日内,保洁人员对自己分担的保洁区域必须不断巡视,随时保持清洁。(7)各楼层小型垃圾桶内的垃圾不得多于三分之二,保洁人员同时负责清理办公室的垃圾桶并及时将垃圾清运到楼外的垃圾点,由环卫处处理。(8)保洁人员应讲究个人卫生,工作时间必须着工作装,并保持服装整洁。(9)保洁人员应严格要求自己,服从领导安排,不怕脏,不怕累,互相支持,互相帮助,齐心协力完成本职工作。(10)保洁人员上班时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各办公室。不准打电话、手机。(11)保洁人员必须熟知垃圾分类知识,按垃圾分类标准清运垃圾。2、保洁人员须具备的条件:女,年龄为60周岁以下。保洁班长必须有机关或宾馆工作三年以上经验。3、周六、周日照常工作。(四)公共设备管理(1人)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相适应的运行管理规定和责任制度。1、给排水及暖通工作管理规定(1)工程人员负责大楼内外各种给排水及暖通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大楼内外管道畅通及正常供水。(2)工程人员应熟悉大楼内各种管道的分布,定期、定时进行巡查,发现故障及时解决。(3)工作不拖延,对于大楼出现的各种设备故障,应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应向招标人说明情况。(4)工程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填写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记录。(5)工程人员应按规定领用维修保养用品,并做好登记,认真保管好本组的各种设备及工具,不随意外借。(6)工程人员必须精通水、电等技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音控工作管理规定(1)工程人员负责大楼内会议室的灯光、音响操作和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各类会议的正常召开。(2)工程人员应熟悉会议室的音响、灯光等设备的结构和操作程序,严格执行操作规程;(3)会议召开前,提前做好准备,会议召开期间,注意各种设备的运行状况,出现问题及时处理,会议结束后及时关闭电源。(4)工程人员应按规定领用维修保养用品,并做好登记,认真保管好本组的各种设备及工具,不随意外借。(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3、空调运行管理规定(1)工程人员负责大楼内空调机组的开闭和维修保养工作,保证空调机组设备安全运行。(2)工程人员应熟悉机组结构和各楼层管道分布情况,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3)在空调开启期间,工程人员应随时注意设备运转状况,发现情况及时修理,认真填写运行保养记录。(4)准确执行空调开闭时间,夏季室外温度如低于26℃(含26℃),不开启中央空调,上班时间不得离岗,随时执行特殊的空调开停任务。(5)工程人员应按规定领用维修保养用品,并做好登记,认真保管好本组的各种设备及工具,不随意外借。(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4、电气设备管理规定(1)工程人员负责大楼内外各种电气设备的开闭和维修保养工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2)工程人员应熟悉大楼内外电气设备的布线和使用情况,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3)工程人员应定时巡查电气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情况及时修理,认真填写维修保养记录。(4)上班时间不得离岗,随时执行特殊的电气开闭任务。(5)工程人员应按规定领用维修保养用品,并做好登记,认真保管好各种设备及工具,不随意外借。(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5、其他规定(1)各类工程人员必须具备专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2)维修保养各种设备、管线时,应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动现有电路及管线,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招标人批准。(3)每天下班前应由专人对各类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该关闭的及时关闭,该运行的要安排专人值班。(4)各设备间要保持整洁,不得存放无关的物品,不得在设备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如有参观、学习等活动,必须由招标人代表或项目经理陪同方可进入,并做好记录。(5)节假日保证随叫随到。6、工程人员须具备的条件:年龄为65周岁以下,技术能力强。电气工人须具有变电所管理经验。(五)食堂管理(6人)1、食堂管理范围及要求:(1)就餐形式:自助式。(2)就餐时间:每日早晨7:50—8:20,中午11:30—12:30。(3)就餐天数: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4)菜品的采购:由招标人负责菜品的采购或招标人委托乙方采购(具体由招标人指定品牌),如遇政策性调整,投标人需配合招标人根据政策要求执行相关工作。(5)伙食标准:每周五前和招标人确定下周菜谱,根据菜谱进行加工(伙食标准根据招标人具体要求制定)。(6)就餐人员计数约200人,每人每日一次早餐、一次午餐及休息日早午餐,以及临时安排的用餐。物业人员就餐由物业公司保障。(7)厨师必须具备三级以上资质。(8)就餐秩序就餐人员刷卡进入食堂就餐,自觉排队用餐。提倡节约、反对浪费。食堂内禁止吸烟和大声喧哗,不准随地吐痰、倒水和乱扔杂物,保持良好的就餐环境,爱护食堂内的一切公物设施,对损坏公物设施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还要按价赔偿。(9)食堂管理需引入《HACCP卫生管理体系》和专用的《卫生管理手册》,以保证卫生安全,进行全面的卫生控制,要点如下:1)加强职工道德教育,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改善服务态度,全心全意服务。2)对不称职、责任心不强、就餐人员反映大的厨师或工作人员应及时调整,待学习培训达到要求后方能上岗;对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严肃处理。3)只有完全掌握设备操作技术的员工才能上岗工作,并定期及时维护,在平时的工作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杜绝设备事故的发生。4)及时听取机关工作人员及就餐人员意见,虚心学习别人之长处,及时进行整改,总结经验。5)禁止楼外和无就餐卡人员就餐,特殊情况经招标人批准,方可进入食堂就餐。6)工作人员需进行健康体检,检查合格后,向招标人提供检查合格证明,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上岗;上岗前、触摸不洁物后必须洗手消毒。7)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操作间,工作时间统一着装,严格管理,把好卫生关,严禁提供剩余饭菜,杜绝食品腐烂变质,食物中毒现象的发生。确保机关干部、职工身体健康。8)食堂食品严格实行入库登记制度,执行24小时清库原则;半成品或食品即使放在容器内也不准放在地面上,严格坚持生熟分开的原则;工器具用颜色加以区分,并实行分区摆放和使用。9)食品加热处理时一定要加热充分。加工好的食品要尽快食用。要现加工、现提供、现食用。10)食堂的保洁要求:a.餐具干净、卫生,每天用后必须进行清洁消毒;b.餐桌、餐椅洁净、卫生、无油渍污渍定期清洁消毒;c.地面、墙面洁净、卫生;d.灯具、通风口洁净、明亮、无灰尘。11)食堂需要定期进行彻底的灭鼠、蟑螂、苍蝇等的活动。12)注意防火,创建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环境。13)食堂人员如有调整,须征求招标人意见并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调整。14)食堂因食品卫生等问题被投诉的,经查实首次从物业管理费中扣罚2000元;第二次扣罚4000元;第三次清退食堂全体工作人员。15)每年三次请防疫站来检查指导工作。16)物业公司需提前将下周菜谱报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审定。17)食堂不得采购转基因产品食材。18)每周早餐热饮安排牛奶不少于两次。2、周六、周日照常工作。(六)工作联系1、物业公司要明确职责,树立服务意识,工作中应加强与招标人的联系,认真做好大楼的后勤保障工作。物业公司项目经理工作时间为每天早7:00——晚6:30。物业公司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机关保密制度。2、招标人指派专人作为招标人代表与物业公司进行日常联系,负责对应由物业公司承担的工作进行汇总、安排、检查和奖惩。3、如遇紧急突发事件,物业公司应第一时间向招标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4、物业公司项目经理应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对讲机),手机24小时开机,如有外出情况,向招标人代表通报,并指定临时负责人。5、物业公司在涉及大楼重大维修改造项目时,向招标人代表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批准后,方可实施。6、物业公司产生的电话费,由中标人缴纳。每半年向招标人结算一次。7、未尽事宜由招标人和物业公司协商解决。(七)奖惩制度招标人对物业工作可进行随机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处罚办法进行处罚。招标人每年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进行一次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续签合同的依据。1、奖励办法:(1)在每年度大楼综合管理中,物业工作总体未出现差错,经招标人研究通过,每年一次性给予表奖。(2)物业公司员工积极参加其他工作,视情况给予相应奖励。(3)在处理重大问题过程中,物业公司表现突出,视情况奖励200-500元。2、处罚办法:(1)物业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每耽误1天,罚款100元。(2)物业公司未按标书规定配其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应及时报告,并在3天内补齐,逾期每缺岗1人,每天罚款100元。(3)由于物业公司的工作失误造成招标人损失,视程度,最低罚款1000元。(4)物业公司员工未按时到岗、擅自离岗,罚款100-200元。(5)物业公司员工工作期间未按要求着装,个人仪表、服装不整洁、工作拖沓,专用工具间、设备间管理不善,罚款100元。(6)物业公司员工工作姿态不端正、精神萎靡、工作拖沓,每人次罚款100元。(7)物业公司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如工作期间喧哗、闲聊、嘻笑、打闹等),每人次罚款100元,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如工作期间喝酒、打架等)的,每人次罚款200-500元。(8)物业公司员工服务不主动、不热情、不讲究文明礼貌,罚款100元,不服从领导、与办事人员发生争吵的,罚款200-500元。(9)物业公司保安人员未对进入人员进行有效阻拦,罚款100-500元。(10)物业公司保安人员工作失职导致大楼内物品丢失的,除照价赔偿外,罚款500元。(11)物业公司保洁人员清扫不彻底(如有浮灰、烟头、纸屑、水印、痰迹等),物品摆放杂乱,卫生用品未及时补充、更换,垃圾未及时倾倒,墙面污染未及时清理,罚款50-100元。(12)物业公司员工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保养、维修,造成停气、停水、停电以及设备损坏等事故,除照价赔偿外,罚款200-500元。(13)由于物业公司人为原因造成的资源浪费,除照价赔偿外,罚款100-500元。(14)物业公司员工利用工作之便私用、挤占公家物品的,罚款200-500元,偷拿公家物品的,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交送公安机关处理。(八)楼内的涉费收取与管理服务的明确1、下列费用由物业公司支付:(1)保安管理需用的服装费、办公费、人员工资、加班费及政府法定劳动保险、交通费、员工餐费、管理费、税金等费用;(2)保洁管理需用的服装费、办公费、工具折旧费、清洁用品、卫生纸、擦手纸、洗手液等保洁耗材,设备折旧费、人员工资、加班费及政府法定劳动保险、交通费、员工餐费、管理费、税金等费用;(3)工程设备管理需用的服装费、办公费、工具折旧费、人员工资、加班费及政府法定劳动保险、交通费、员工餐费、管理费、税金等费用;(4)食堂人员需用的服装费、办公费、人员工资、加班费及政府法定劳动保险、交通费、员工餐费、管理费、税金等费用;(5)物业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大连市正规医院体检,持体检证明上岗,体检费由物业公司承担;(6)除电梯、消防、空调、开水器等其他设备维保费。(7)保安用对讲机。(8)垃圾清运费等。(9)其他费用1)绿化养护费用(租摆及花木管理维护费,每层要求大花5盆左右)。2)除四害、除雪工具。3)招标人如有食材采购需求,投标人需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规定,购买招标人指定的相关扶贫产品。2、下列费用由招标人支付,不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1)水、电、煤气费、采暖费;(2)电梯、消防、空调、开水器年度维保费;(3)工程设备80元以上的维修所用材料;(注:工程设备80元(含80元)以下由物业公司承担)(九)备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须将物业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工资明细明确列出。(十)其他要求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年度预算能保障、采购内容与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一年,最多续签二年。2、★服务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杏林街62号。3、★付款方式:合同签署且投标人开始服务后,招标人按考核结果,每季度末支付本季度合同价款(每季度合同价款为总合同价款的四分之一)。4、上述技术要求中“★”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任何一项不满足即属无效投标。采购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报价)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5、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均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及建设部、辽宁省、大连市建设行政及房地产主管部门有关物业管理现行的规范、标准、规程、办法,以及下发的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文件、规定。6、本项目的物业管理规范,由供应商自行参照国家、省市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第四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电子报价响应文件。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1.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满足的特定条件。2.所附响应报价表中规定的响应总价:元。3.我方已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全部磋商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附件等相关资料)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磋商采购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4.本磋商效期为自磋商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5.服务期限:。6.我方承诺磋商响应文件及所有提供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由于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导致成交结果无效,给其他供应商及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7.我方磋商响应文件、你方的成交通知书、磋商采购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磋商采购文件存在要求,而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磋商采购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磋商采购文件对供应商的要求作为供应商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8.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日期:注: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报价响应文件无效。二、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服务项目基本内容单位单价(元/ 月)月 数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和按规定提交的福利费用等项2行政、耗材及清洁费3设施设备维保费4………项5其他费用678910……合计小写大写注:在招标文件第三章物业管理技术要求及服务规范中有明确规定1.下列费用由物业公司支付:(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和按规定提交的福利费用等(基本工资、加班及值班费、年终奖金、餐费补助、福利(五险一金、其他福利、采暖统筹、人事代理费等);(2)行政、耗材及清洁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税金、服装费、保洁耗材、保安耗材、工程耗材;2.所有价格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元。3.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4.应按规定签字,否则报价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公章:日期: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营业执照编号: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磋商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_______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磋商,未授权他人,不需要附此授权委托书,但须附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五、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说明:如有偏离需供应商详细填写序号项目名称磋商文件主要条款响应文件主要条款偏离说明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年度预算能保障、采购内容与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一年,最多续签二年。2服务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杏林街62号。3付款方式合同签署且投标人开始服务后,招标人按考核结果,每季度末支付本季度合同价款(每季度合同价款为总合同价款的四分之一)。4进场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注:(1)本表中填写的规格、参数、功能等内容应与实际响应报价产品一致,存在虚假行为的,供应商应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2)应按规定签字,否则报价响应文件无效。六、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响应资料相关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七、信用承诺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做出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我单位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的证明材料。(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的大企业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十、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评审时不对监狱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十一、其他(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企业地址电话传真企业性质企业成立年份企业法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编制人数工商营业执照及营业范围注册资金开户银行及帐号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二)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序号项目名称采购人采购时间采购内容及数量金额采购人联系人电话注:1、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附在报价响应文件中并加盖公章;2、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三)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人员组织结构1、项目经理情况表姓名性别照片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从业经历从业时间工作单位职务备注项目经理管理类似项目业绩服务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服务效果证明人及电话2、确定项目经理后不得临时调整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调整,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3、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信,采购人将核实投标人项目经理证明材料真伪,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4、此表可自行扩展。2、拟投入人员汇总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资格证书从事该岗位年限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项目项目经理保安保洁食堂工程人员2、确定项目经理后不得临时调整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调整,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3、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信,采购人将核实投标人项目经理证明材料真伪,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4、此表可自行扩展。(四)针对本项目的详细服务方案至少包括服务方案、紧急预案、项目质量保证措施、项目进场准备及交接计划方案、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内容自拟、格式自拟)(五)投入的办公设备及机具配备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用途十二、供应商需说明的其它问题后附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第五章评审办法一、总则(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二、磋商小组1.磋商小组依法组建,负责评审活动,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顺序。磋商小组由1名采购人代表,以及2名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三)磋商小组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四)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任何供应商或者与采购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供应商、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三、评审方法(一)综合评分法。(二)响应报价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三)根据供应商的综合得分,计算出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出顺序,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成交候选人;如果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最高的1名为成交人。四、其他说明:1.磋商小组会在评审过程中,应根据供应商磋商报价的实际情况,随机抽查响应报价偏离合理范围的报价文件,如发现有围标、串标、哄抬标价等情况,将依据国家及大连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本文件中所指的“近三年”为2021年1月1日至开启日。分项评分因素满分说明价格响应报价20分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20注解:评标基准价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响应报价最低的报价;技术服务方案15分1、优秀标准:方案表述详细、全面,服务理念先进,完全符合业务需求,逻辑严谨,有很强的针对性,得15-12分; 2、良好标准:方案表述基本完整,无较大逻辑矛盾,针对性较低,得11-8分;3、一般标准:方案表述不详细或前后逻辑不通或出现与本项目无关内容,得7-4分;4、未提供得0分。紧急预案10分1、优秀标准:投标人紧急预案在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规范性、物业管理模式的成熟性方面十分优秀,得10-8分;2、良好标准:投标人紧急预案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良好,得7-5分;3、一般标准:投标人紧急预案一般,得4-1分。4、未提供得0分。项目质量保证措施10分1、优秀: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在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完善程度、内部质量保证制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等方面十分优秀(得10-8分);2、良好: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在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完善程度、内部质量保证制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等方面良好(得7-5分);3、一般: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在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完善程度、内部质量保证制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等方面一般(得4-1分);4、未提供得0分。人员配备情况10分1、优秀标准:投标人在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人员配置合理性好,完整性及其相互协作关系方面十分优秀(得10-8分);2、良好标准:投标人在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人员配置合理性较好,完整性及其相互协作关系方面较好(得7-5分);3、一般标准:投标人在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人员配置合理性一般 (得4-1分);4、未提供此项得0分。投入的办公设备及机具配备10分1、优秀标准:投标人投入的办公设备及机具配备齐全先进可靠,能很好的完成各项物业管理(得10-8分);2、良好标准:投标人投入的办公设备及机具配备齐全可靠,能够完成各项物业管理(得7-5分);3、一般标准:投标人投入的办公设备及机具配备尚可,可完成各项物业管理 (得4-1分);4、未提供此项得0分。项目进场准备及交接计划方案10分1、优秀标准:项目进场准备及交接计划方案周密细致,组织科学合理,交接内容完整,能保证在规定的时限内无障碍交接,逻辑严谨,有很强的针对性,得10-8分; 2、良好标准:项目进场准备及交接计划方案比较细致,交接内容基本完整,无较大逻辑矛盾,针对性较低,得7-5分;3、一般标准:项目进场准备及交接计划方案不详细或前后逻辑不通或出现与本项目无关内容,得4-1分;4、未提供得0分。企业各项管理制度10分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制度、单位内部岗位责任制、管理维护制度及标准、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及标准等。1、优秀标准: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完整、全面、细致,逻辑严谨,有很强的针对性,得10-8分; 2、良好标准: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完整,无较大逻辑矛盾,针对性较低,得7-5分;3、一般标准:企业各项管理制度表述不完整或前后逻辑不通或出现与本项目无关内容,得4-1分;4、未提供得0分。商务供应商业绩2分投标人提供企业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注: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通知书日期为准。认证证书3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没有不得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没有不得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没有不得分。注: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2、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第1名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合格的成交候选人。3、如果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成交候选人:(1)报价低的;(2)技术标得分高的。确定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在评审工作完成后,依据对供应商综合得分结果由高到低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保密程序从开标时起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报价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上述评审工作人员。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供应商1营业执照符合要求情况。2供应商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符合要求情况。3信用记录符合要求情况。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或相应的证明材料符合要求情况。审查结论备注:签字:年月日注:审查情况或结论合格打√,不合格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供应商1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扫描件);2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服务期限、技术标准或其它实质性要求;3电子响应文件编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中响应函件等主要内容齐全;4同一份响应文件中,未出现两个以上不同响应报价。5供应商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响应文件中不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存在其他重大偏差的。6供应商未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未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未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数据未出现大量雷同;供应商未出现恶意哄抬标价或低于成本价竞标。7供应商响应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8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发生重大偏离。9符合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审查结论备注:磋商小组人员签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大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