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筑物清拆项目服务招标变更公告(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陈江街道办事处2024)


朗华二期建构筑物清拆项目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朗华二期建构筑物清拆项目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1-23 10:37:41
采购计划编号:441341-2024-00034 预算金额:2645297.0000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奕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黄峡根 项目负责人: 黄峡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仲恺(社)【2024】00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朗华二期建构筑物清拆项目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1-25 14:30:00,更正为:2024-02-05 14: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1-25 14:30:00,更正为:2024-02-05 14:30:00。

原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内容为对澄海大道项目红线内的建构筑物进行清拆清运,面积为69097.48㎡。修改为:第二章 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内容为对朗华二期项目红线内的建构筑物进行清拆清运,面积为69097.48㎡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陈江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甲子路100号
联系方式:0752-3896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奕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陈江大道中29号鑫月御景湾204栋1层05号
联系方式:0752-3898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峡根
电话:0752-3898886

广东奕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3日

相关附件:

朗华二期建构筑物清拆项目服务磋商文件(2024012301).zip

朗华二期-招标代理协议.pdf

您有开具电子保函的需求,可通过此链接跳转至金融服务中心办理

此合同可以办理合同融资贷款,如果您有办理合同融资贷款的需求,请访问此链接至金融服务中心办理业务

项目委托代理协议甲方: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陈江街道办事处地址:仲恺高新区陈甲路100号法人代表:张贤联系电话:0752-3896166乙方:广东李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惠州伸恺高新区陈江街道陈江大道中29号鑫月御景湾204A栋1层05号法人代表:黄峡根0145015联系电话:0752-389888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就朗华二期建构筑物清拆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GDYCZB012.采购项目名称:朗华二期建构筑物清拆3.采购方式:口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碳商口公开招标4.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招标文件5.采购预算:人民币2645297.00元,本项目采取单价及总价报价方式,清拆单价根据《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惠府[2017]189号)文件规定框架(混合)结构40(元/m)、砖木结构20(元/m)、简易结构15(元/m),其中框架(混合)结构63683.63平方米,砖木结构3348.84平方米,简易结构2065.01平方米,共计费用2645297.00元。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3.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4.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5.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6.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7.组织评审工作;8.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9.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10.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11.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12.组织履约联合验收事项;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区过程中的有关事宜。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4.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斤潜在供应商的要求。5.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6.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7.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8.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9.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5.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有6.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7.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8.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9.乙方可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10.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第五条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合同法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第六条有关费用1.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2.乙方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服务费按计价【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计费,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如本项目流标的,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2.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或拒绝完成本合同的招标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委托服务期限1.服务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为止。第九条其他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雷的夹极.202年1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构筑物清拆项目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