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加油招标变更公告(新民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4)



新民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本级新民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公务用车 加油采购项目(第3次)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新民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公务用车 加油采购项目(第3次)
2、征集项目编号:K210181202300000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变更
更正原因:

修改征集文件

更正内容:

第五章 入围评审办法中5.6.3评分标准中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标准“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20%的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核实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其中“给予20%的价格扣除”更正为“给予10%的价格扣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联系方式:024-27617599
邮箱地址:zfxg4488-xms@shenyang.gov.cn
(2)项目联系方式
交易受理部:张女士,电 话:024-27617599
标书制作部:李先生,电 话:024-27617099
合同履约部:高女士,电 话:024-27617699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征集人信息
名 称:新民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本级
地 址:新民市新市街105号
项目联系人:杨啸
联系方式:15504057772
征集人:新民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本级

2024年01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用车加油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