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专业、执法执勤用车招标变更公告(福泉市公安局2024)
福泉市公安局特种专业、执法执勤用车采购答疑澄清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522702202400007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泉市公安局特种专业、执法执勤用车采购
项目序列号:ZFCG20240109002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
技术参数
详见更正后的技术参数
2
招标文件及公告
原招标文件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10: 30分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10: 30分。
3
招标文件及公告
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10:30分
现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变更为:2024年2月22日10:30分
4
招标文件及公告
原招标文件中获取招标文件为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29日
2、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为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2月21日。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澄清文件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泉市公安局
地址:福泉市公安局
项目联系人:王勇
联系方式:18085474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中盛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A座17楼
联系人:李健
联系方式:18185129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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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福泉市公安局特种专业、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采购文件(2024年1月)交易编号:GZZSJC-2023-W1229GZZSJC-2023-W1229GZZSJC-2023-W1229项目名称:福泉市公安局特种专业、执法执勤用车采购福泉市公安局特种专业、执法执勤用车采购福泉市公安局特种专业、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类别:货物项目编号:GZZSJC-2023-W1229GZZSJC-2023-W1229GZZSJC-2023-W1229采购人:福泉市公安局福泉市公安局福泉市公安局详细地址:福泉市福泉市福泉市联系人:王警官联系电话:18085474355代理机构:贵州中盛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中盛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中盛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A座17楼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A座17楼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A座17楼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8185129931福泉市公安局特种专业、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采购文件(2024年1月)交易编号:GZZSJC-2023-W1229项目名称:福泉市公安局特种专业、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类别:货物项目编号:GZZSJC-2023-W1229GZZSJC-2023-W1229采购人:福泉市公安局福泉市公安局详细地址:福泉市福泉市联系人:王警官联系电话:18085474355王警官联系电话:18085474355代理机构:贵州中盛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中盛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A座17楼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A座17楼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718185129931李工联系电话71818512993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及开评标相关约定如下:(1)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QNTF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如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2)提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QNTF格式)光盘一份(此光盘模式仅限于投标人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成功上传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可与备用的纸质投标文件一起封装,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3)如果开标现场解密失败或未携带CA锁进行文件解密的,则采用光盘导入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要求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光盘不能读取,或由于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导致导入失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4)评标办法文本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应当一致。(5)采购人(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请投标人注意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投标企业CA锁参加开标会。(6)本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与本约定有冲突的,以本约定为准。(7)本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投标人签署电子章(含电子签名)或在纸质书面上签字盖章后上传图片或照片的,均视为有效。目录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第二节货物/服务/工程来源要求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第二节商务要求第三节图纸附件(如有)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第二节评分标准第三节废标条款(针对整个项目)第四节无效标条款(针对单个供应商)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发布采购公告第二节获取采购文件第三节交纳投标保证金第四节递交投标文件第五节开标第六节评标第七节发布成交公示第八节支付代理服务费第九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第十节退还投标保证金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范本第一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第三部分投标文件范本投标文件范本福泉市公安局特种专业、执法执勤用车采购公告项目概况福泉市公安局特种专业、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22日10: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编号:GZZSJC-2023-W1229项目名称:福泉市公安局特种专业、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序列号:GZZSJC-2023-W1229预算金额(元):2040800.00最高限价(元):20408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福泉市公安局特种专业、执法执勤用车采购数量:1预算金额(元):20408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福泉市公安局特种车10辆、执法执勤1辆采购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按照财政部财库[2020]46号、[2014]68号、[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效的汽车生产厂家授权销售许可证明或与厂家授权经销商的合作协议证明。【标项1】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2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方式:无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22日10: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开标时间:2024年2月22日10:30分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福泉市公安局地址:福泉市公安局联系方式:180854743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中盛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A座17楼联系方式:18185129931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项目联系人:李健电话:18185129931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福泉市公安局特种专业、执法执勤用车采购。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采购内容:福泉市公安局因工作需要,申请采购特种车10辆,执法执勤车1辆。二、资金来源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大写:贰佰零肆万零捌佰元整;2040800.00元。三、采购文件解释权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四、采购人名称:福泉市公安局地址:福泉市公安局联系人:王警官联系电话:18085474355电子邮件:/五、代理机构名称:贵州中盛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A座17楼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8185129931电子邮件:/六、监督部门监督部门:福泉市财政局详细地址:福泉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54-2222711第二节货物/服务要求一、货物/服务范围本项目采购的货物/服务来源范围要求为本国合法生产商、经销商提供的合格产品。二、货物/服务须满足的规范、标准1.本项目执行的规范或标准均按照国家、贵州省相关行业标准执行。2.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范的验收标准及项目建设要求,由采购人根据财库[2016]205号规定进行验收组织验收。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有效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2023年至投标截止时任意3个月的公司财务报表加盖财务章或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投标截止时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投标文件。二、本项目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具有有效的汽车生产厂家授权销售许可证明或与厂家授权经销商的合作协议证明。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要求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技术参数要求序号设备名称主要用途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SUV①执法执勤1台2SUV②特种作业3台3轻型客车特种作业4台4商务车特种作业1台5改装囚车特种作业1台6改装运犬车特种作业1台合计合计合计11台2040800.001、SUV①技术参数:SUV①技术参数SUV①技术参数SUV①技术参数级别:紧凑型SUV备注发动机:240kW(1.5T涡轮增压+电动机)≥动力类型:插电式混动≥综合最大功率(kW):240≥综合最大扭矩(Nm):530≥长×宽×高(mm):4683×1886×1730≥车身结构:5门5座≥车长(mm):4683≥车宽(mm):1886≥车高(mm):1730≥轴距(mm):2738≥整备质量(kg):1790≥最小离地间隙(mm):135≥前轮距(mm):1631≥后轮距(mm):1640≥车身结构:SUV≥车门数:5≥座位数:5≥油箱容积(L):55≥排量(T):1.5≥排量(mL):1499≥进气形式:涡轮增压≥汽缸数:4≥每缸气门数(个):4≥缸盖材质:铝合金≥缸体材质:铝合金≥最大马力(Ps):154≥最大功率(kW/rpm):113/5500-6000≥最大扭矩(Nm/rpm):233/1500-4000≥燃料:汽油/柴油≥供油方式:直喷≥环保标准:国VI≥电动机最大功率(kW):130≥电动机最大扭矩(Nm):300≥前电动机最大功率(kW):130≥前电动机最大扭矩(Nm):300≥NEDC纯电续航里程(km):55≥WLTC纯电续航里程(km):44≥电池能量(kWh):9.4kWh≥百公里耗电量(kWh/100km):11.6≥首任车主电池组质保:不限年限/不限里程(责任免除条款以官方为准)≥前制动器类型:通风盘式≥后制动器类型:盘式≥(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采购人名称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监狱性单位声明函致:采购人名称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9.节能环保声明及证明材料节能环保产品声明函致:(采购单位名称):本公司郑重声明,本次投标中本公司所投产品为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第XXX(必须是最新一期)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制造商为,品牌为,产品型号为:,,节能标志认证书号为,节能产品认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为。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10.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商务材料(格式自拟)附件1:守法经营声明书致:(采购人)(供应商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1)(为或不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或不为)本次采购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3)(有或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4)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或没有)安全责任事故。(5)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或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上述承诺不实,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附件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诚意参与本项目投标,并特此声明:我方承诺: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非联合体投标,如有任何虚假和不实,我方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并承担一切相关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特种专业、执法执勤用车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