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绿地养护招标变更公告(滁州市园林景观管理中心2024)



2024年部分城区道路绿地养护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公示信息

2024年部分城区道路绿地养护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sjcg202401-0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部分城区道路绿地养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合同协议书中养护面积以分项报价清单描述为准。
(二)合同协议书中关于“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均调整为“终止合同”。
(三)合同协议书中调整“违约责任”,细则如下:
1.除不可抗力外,若乙方未能按时按质养护,合同协议书中已明确的违约赔偿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执行,未明确的,每发现一次未能按时按质养护的按合同总金额的0.5%进行违约赔偿。
2.乙方应严格按规定要求足额配置人员、设备,合同签订后,乙方未在 15 天规定时间内配备相关人员的,将终止合同且按合同总金额的1%进行违约赔偿。
3.乙方擅自将服务合同转包或违法分包给第三人的,将终止合同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进行违约赔偿,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5.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6.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7.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更正日期:2024年2月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园林景观管理中心
地    址:滁州市花园西路81号林业大厦8楼
联系方式:19905509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联系方式:0550-3519519、159550053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越、田甜
电   话:19905509520、0550-3519519、15955005370

办理流程公开

提交申请

提交人:

滁州市园林景观管理中心

办理状态:

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

2024/02/02 08:33:53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17分37秒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2/02 16:03:42

办理用时:

0天7小时30分49秒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17分37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7小时30分49秒

附件:

变更公告.pdf

视频:

2024⽬年部分城区道路绿地养护项⽬更正公告⼀、项⽬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编号:czsjcg202401-033原公告的采购项⽬名称:2024年部分城区道路绿地养护项⽬⾸次公告⽇期:2024年1⽉17⽇⼆、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件□采购结果更正内容:(⼀)合同协议书中养护⾯积以分项报价清单描述为准。(⼆)合同协议书中关于“采购⼈有权终⽌合同、甲⽅有权终⽌合同”均调整为“终⽌合同”。(三)合同协议书中调整“违约责任”,细则如下:1.除不可抗⼒外,若⼄⽅未能按时按质养护,合同协议书中已明确的违约赔偿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执⾏,未明确的,每发现⼀次未能按时按质养护的按合同总⾦额的0.5%进⾏违约赔偿。2.⼄⽅应严格按规定要求⾜额配置⼈员、设备,合同签订后,⼄⽅未在15天规定时间内配备相关⼈员的,将终⽌合同且按合同总⾦额的1%进⾏违约赔偿。3.⼄⽅擅⾃将服务合同转包或违法分包给第三⼈的,将终⽌合同⼄⽅按合同总⾦额的1%进⾏违约赔偿,由此产⽣的法律责任由⼄⽅承担。4.除不可抗⼒外,任何⼀⽅未能履⾏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的,或者任何⼀⽅有其他违约⾏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的,或者任何⼀⽅有腐败⾏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段影响对⽅当事⼈在合同签订、履⾏过程中的⾏为)或者欺诈⾏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法来影响对⽅当事⼈在合同签订、履⾏过程中的⾏为)的,对⽅当事⼈可以书⾯通知违约⽅解除本合同。5.任何⼀⽅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付违约⾦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继续履⾏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赔偿损失;任何⼀⽅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付违约⾦和按照⼰⽅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赔偿损失;且守约⽅⾏使的任何权利救济⽅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式;6.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外,任何⼀⽅未能履⾏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当事⼈均有权要求继续履⾏、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当事⼈⾏使的任何权利救济⽅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式;7.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通知甲⽅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中⽌履⾏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违约。更正⽇期:2024年2⽉2⽇三、其他补充事宜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请各潜在投标⼈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承担。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式联系。⽅1.采购⼈信息名称:滁州市园林景观管理中⼼地址:滁州市花园西路81号林业⼤厦8楼联系⽅式:199055095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滁州市城投⼯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蟠⼤道109号房产商务⼤厦6楼联系⽅式:0550-3519519、159550053703.项⽬联系⽅式项⽬联系⼈:赵越、⽥甜电话:19905509520、0550-3519519、1595500537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绿地养护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