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管护委托第三方运营管护服务招标变更公告(古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4)
古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绿化管护委托第三方运营管护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10001JH620622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古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绿化管护委托第三方运营管护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2-01 17:05: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因工作失误
,
需变更招标公告内容: 原招标公告中: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现变更为: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更正日期:
2024-02-04
三、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后
,
投标人(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及澄清
,
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
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古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
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昌松路730号
联系方式:
151093546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甘肃华旭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天润小区北区13号楼-1层
联系方式:
188093533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严文霞
电 话:
15109354675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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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绿化管护委托第三方运营管护服务采购项目10招标文1-件002招标编号:310001JH620622001,6JH100013采购人:古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华旭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二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五章采购合同........................................................................................................-45-一、开标一览表..........................................................................................................-52-二、投标函..................................................................................................................-53-1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0-54--1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0-55-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0-55-2五、投标服务偏离表格式..........................................................................................6-56-六、业绩证明材料......................................................................................................6-57-JH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8-00八、企业对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1-59-八、企业对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0-59-3九、商务、技术及售后服务部分其他内容..............................................................-60-十、其他部分..............................................................................................................-61-(一)中小企业声明函..............................................................................................-61-(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2-第七章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文件................................................................................-6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64-1000第一章6招标公告JH1001古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绿化管护委托第三方运营管护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古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zjy.gswuwe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2--22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10001JH620622001项目名称:古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绿化管护委托第三方运营管护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30万元;10最高限价:130万元;00采购需求:委托管护范围为古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目前管护的范围,总面积为,624.3万平方米,具体范围包括16个公园、小游园及广场,总计19.24万平方米;城区JH1绿篱面积为5.07万平方米;行道树5595株及花箱300余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0绿篱面积为5.07万平方米;行道树5595株及花箱300余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001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2)投标单位须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1.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企业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不在记录影响期或处罚期内。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无时间限制,开标前均可下载查阅。地点: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zjy.gswuwei.gov.cn/)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完成网员注册后,必须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者账户密码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zyj.gswuwei.gov.cn),明确所投标段,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打开。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0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10中心网,获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及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0售价:0(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方式JH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02--22,0,09: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02--22,0,09:001地点: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第八开标厅。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ZGTF格式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武威市”。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上传,则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投标文件制作提示:请投标人提前登录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www.gscamce.com),在“首页—下载中心—新版工具”栏目中,下载“直播放器”、“甘肃互联互通版证书驱动”、“投标工具”、“甘肃中工文件查看工具”(仅用于招标文件查看)。成功安装后,使用“投标工具”导入招标文件后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二)开标提示:该项目使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的“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服务平台”进行开标。请投标人提前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在开标时间前填写联系人及电话进行签到(不按时签到无法解密),并按照开标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等其他开标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提前至少三天对开标使用计算机系统环境进行检测,并根据提示进行环境配置。具体操作过程详见操作指南或致电400-6123-434咨询。(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0(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0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0小企业扶持政策。0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JH1〔2014〕68号)中规定的监狱企业扶持政策。0〔2014〕68号)中规定的监狱企业扶持政策。01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4、《武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武财资〔2022〕3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四)投标保证金缴纳:严格按照《武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武财资〔2022〕36号)中“全市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规定执行。①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zjy.gswuwei.gov.cn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③中国政府采购网址:http://www.ccgp.gov.cn/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古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昌松路730号联系方式:151093546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华旭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天润小区北区13号楼-1层联系方式:1880935334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明,0项目联系人:张明,10电话:18809353344,0JH甘肃华旭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102024年2月1日02024年2月1日11000第二章投标须知6JH1001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综合说明:(1)项目名称:古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绿化管护委托第三方运营管护服务采购项目;(2)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3)招标内容:委托管护范围为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目前管护的范围,总面积为24.3万平方米,具体范围包括16个公园、小游园及广场,总计19.24万平方米;城区绿篱面积为5.07万平方米;行道树5595株及花箱300余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2采购方:(1)名称:古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昌松路730号01(3)联系人:严文霞01-(4)联系电话:151093546752203代理方:206(1)单位名称:甘肃华旭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JH6(2)联系人:张明001(3)联系电话:18809353344310(4)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天润小区北区13号楼-1层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投标有效期:60天6总预算:130万元;7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无时间限制,开标前均可下载查阅。地点: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zjy.gswuwei.gov.cn/)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完成网员注册后,必须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者账户密码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zyj.gswuwei.gov.cn),明确所投标段,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打开。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及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规定,本项目在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除明确要求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0投标文件份数与包装:(1)投标文件一式4份,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U盘)1份。电子版U盘(PDF格式)必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致,保证电子U盘能打开,纸质版投标文件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本项目开标结束后三天内,投标单位提供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01至代理公司(运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递交的纸质版文件、电子版文件须与上传系统文件保持一001致,(若纸质版文件、电子版文件和上传系统文件不一致时,以上传系统文件为准,且后果自负。)。622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明联系电话:18809353344620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天润小区北区13号楼-1层1JH11投标保证金缴纳:000严格按照《武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武财资〔2022〕3631号)中“全市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规定执行。12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监督小组代表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政采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5人及5人以上评审小组。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2日09时止地址: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第八开标厅。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ZGTF格式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武威市”。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上传,则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14(一)投标文件制作提示:请投标人提前登录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在“首页—下载中心—新版工具”栏目中,下载“直播放器”、“甘肃互联互通版证书驱动”、“投标工具”、“甘肃中工文件查看工具”(仅用于招标文件查看)。成功安装后,使用“投标工具”导入招标文件后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0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00(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6(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2《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6JH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10(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1(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0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67-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0主管部门负责。1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00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6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2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6JH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10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1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0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68-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1000JH1001-69-2: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10工业和信息化部0国家统计局0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财政部JH二○一年六月十八日,1001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70-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0,20人以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00(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6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6,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JH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0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0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71-(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0(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1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0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6,人以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2,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JH(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1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0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0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72-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000JH1001-73-3: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兰州新区财政局,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办公室(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各级预算单位要切实履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规范资格条件设置,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10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0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10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做好采购项目需求调查的基础上,灵活采取项目整体,6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做好采购项目需求调查的基础上,灵活采取项目整体,2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JH1中小企业合同份额;严格落实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0中小企业合同份额;严格落实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001动,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3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实施意向公开各级预算单位要结合批复的采购预算,综合考虑部门内部规定、公共资源交易局场地安排等因素,合理制定采购计划,加快采购预算执行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实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让更多的供应商提前了解采购信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升采购绩效。从2022年起,各级预算单位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意向公开专区公开采购意向,有条件的采购人,还可在其部门户网站同步公开本部门、本系统的采购意向。提高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74-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3%—5%执行。同时,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在规定的价格扣除优惠幅度内,充分结合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从高选择价格扣除比例,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竞争力。全面执行预留份额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各级预算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各级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上报的采购计划,要严格审核预留份额的相关情况,按照公平公正、促进竞争、讲求绩效的原则,引导鼓励预算单位预留更多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1规范保证金收取,强化履约执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激发,-规范保证金收取,强化履约执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激发,00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活力,全省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各级预算单位要综合考虑供,2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活力,全省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各级预算单位要综合考虑供,0应商资信情况、市场供需关系等因素选择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的,应当在合同金额,2应商资信情况、市场供需关系等因素选择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的,应当在合同金额,010%以下选择适当比例。政府采购合同应当明确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对于满足合,1JH0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1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0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持续开展中小企业合同融资业务持续加大“政采贷”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充分利用财政部门搭建的“政采贷”融资平台,吸纳更多的金融机构入驻,引导并鼓励平台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切实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各级财政部门要主动对接当地金融机构,充分了解当地开展“政采贷”业务存在的问题和障碍,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参与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严格执行中小企业声明函制度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仅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各级预算单-75-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投标供应商需对《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开。加强监督管理各级预算单位要认真履行采购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文件规定执行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畅通供应商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依规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切实维护政府采购领域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甘肃省财政厅2022年6月22日1000JH1001-76-10-1002JH10001310-1002JH100013000000000000000000古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绿化管护委托第三方运营管护服务采购项目10招标文1-件002招标编号:310001JH620622001,6JH100013采购人:古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华旭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二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五章采购合同........................................................................................................-45-一、开标一览表..........................................................................................................-52-二、投标函..................................................................................................................-53-1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0-54--1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0-55-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0-55-2五、投标服务偏离表格式..........................................................................................6-56-六、业绩证明材料......................................................................................................6-57-JH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8-00八、企业对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1-59-八、企业对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0-59-3九、商务、技术及售后服务部分其他内容..............................................................-60-十、其他部分..............................................................................................................-61-(一)中小企业声明函..............................................................................................-61-(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2-第七章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文件................................................................................-6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64-1000第一章6招标公告JH1001古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绿化管护委托第三方运营管护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古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zjy.gswuwe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2--22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10001JH620622001项目名称:古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绿化管护委托第三方运营管护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30万元;10最高限价:130万元;00采购需求:委托管护范围为古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目前管护的范围,总面积为,624.3万平方米,具体范围包括16个公园、小游园及广场,总计19.24万平方米;城区JH1绿篱面积为5.07万平方米;行道树5595株及花箱300余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0绿篱面积为5.07万平方米;行道树5595株及花箱300余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001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2)投标单位须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1.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企业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不在记录影响期或处罚期内。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无时间限制,开标前均可下载查阅。地点: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zjy.gswuwei.gov.cn/)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完成网员注册后,必须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者账户密码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zyj.gswuwei.gov.cn),明确所投标段,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打开。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0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10中心网,获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及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0售价:0(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方式JH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02--22,0,09: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02--22,0,09:001地点: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第八开标厅。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ZGTF格式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武威市”。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上传,则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投标文件制作提示:请投标人提前登录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www.gscamce.com),在“首页—下载中心—新版工具”栏目中,下载“直播放器”、“甘肃互联互通版证书驱动”、“投标工具”、“甘肃中工文件查看工具”(仅用于招标文件查看)。成功安装后,使用“投标工具”导入招标文件后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二)开标提示:该项目使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的“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服务平台”进行开标。请投标人提前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在开标时间前填写联系人及电话进行签到(不按时签到无法解密),并按照开标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等其他开标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提前至少三天对开标使用计算机系统环境进行检测,并根据提示进行环境配置。具体操作过程详见操作指南或致电400-6123-434咨询。(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0(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0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0小企业扶持政策。0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JH1〔2014〕68号)中规定的监狱企业扶持政策。0〔2014〕68号)中规定的监狱企业扶持政策。01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4、《武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武财资〔2022〕3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四)投标保证金缴纳:严格按照《武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武财资〔2022〕36号)中“全市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规定执行。①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zjy.gswuwei.gov.cn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③中国政府采购网址:http://www.ccgp.gov.cn/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古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昌松路730号联系方式:151093546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华旭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天润小区北区13号楼-1层联系方式:1880935334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明,0项目联系人:张明,10电话:18809353344,0JH甘肃华旭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102024年2月1日02024年2月1日11000第二章投标须知6JH1001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综合说明:(1)项目名称:古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绿化管护委托第三方运营管护服务采购项目;(2)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3)招标内容:委托管护范围为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目前管护的范围,总面积为24.3万平方米,具体范围包括16个公园、小游园及广场,总计19.24万平方米;城区绿篱面积为5.07万平方米;行道树5595株及花箱300余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2采购方:(1)名称:古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昌松路730号01(3)联系人:严文霞01-(4)联系电话:151093546752203代理方:206(1)单位名称:甘肃华旭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JH6(2)联系人:张明001(3)联系电话:18809353344310(4)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天润小区北区13号楼-1层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投标有效期:60天6总预算:130万元;7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无时间限制,开标前均可下载查阅。地点: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zjy.gswuwei.gov.cn/)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完成网员注册后,必须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者账户密码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zyj.gswuwei.gov.cn),明确所投标段,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打开。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及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规定,本项目在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除明确要求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0投标文件份数与包装:(1)投标文件一式4份,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U盘)1份。电子版U盘(PDF格式)必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致,保证电子U盘能打开,纸质版投标文件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本项目开标结束后三天内,投标单位提供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01至代理公司(运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递交的纸质版文件、电子版文件须与上传系统文件保持一001致,(若纸质版文件、电子版文件和上传系统文件不一致时,以上传系统文件为准,且后果自负。)。622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明联系电话:18809353344620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天润小区北区13号楼-1层1JH11投标保证金缴纳:000严格按照《武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武财资〔2022〕3631号)中“全市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规定执行。12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监督小组代表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政采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5人及5人以上评审小组。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2日09时止地址: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第八开标厅。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ZGTF格式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武威市”。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上传,则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14(一)投标文件制作提示:请投标人提前登录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在“首页—下载中心—新版工具”栏目中,下载“直播放器”、“甘肃互联互通版证书驱动”、“投标工具”、“甘肃中工文件查看工具”(仅用于招标文件查看)。成功安装后,使用“投标工具”导入招标文件后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0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00(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6(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2《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6JH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10(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1(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0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67-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0主管部门负责。1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00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6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2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6JH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10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1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0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68-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1000JH1001-69-2: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10工业和信息化部0国家统计局0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财政部JH二○一年六月十八日,1001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70-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0,20人以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00(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6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6,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JH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0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0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71-(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0(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1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0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6,人以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2,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JH(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1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0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0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72-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000JH1001-73-3: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兰州新区财政局,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办公室(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各级预算单位要切实履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规范资格条件设置,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10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0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10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做好采购项目需求调查的基础上,灵活采取项目整体,6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做好采购项目需求调查的基础上,灵活采取项目整体,2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JH1中小企业合同份额;严格落实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0中小企业合同份额;严格落实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001动,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3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实施意向公开各级预算单位要结合批复的采购预算,综合考虑部门内部规定、公共资源交易局场地安排等因素,合理制定采购计划,加快采购预算执行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实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让更多的供应商提前了解采购信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升采购绩效。从2022年起,各级预算单位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意向公开专区公开采购意向,有条件的采购人,还可在其部门户网站同步公开本部门、本系统的采购意向。提高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74-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3%—5%执行。同时,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在规定的价格扣除优惠幅度内,充分结合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从高选择价格扣除比例,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竞争力。全面执行预留份额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各级预算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各级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上报的采购计划,要严格审核预留份额的相关情况,按照公平公正、促进竞争、讲求绩效的原则,引导鼓励预算单位预留更多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1规范保证金收取,强化履约执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激发,-规范保证金收取,强化履约执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激发,00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活力,全省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各级预算单位要综合考虑供,2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活力,全省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各级预算单位要综合考虑供,0应商资信情况、市场供需关系等因素选择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的,应当在合同金额,2应商资信情况、市场供需关系等因素选择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的,应当在合同金额,010%以下选择适当比例。政府采购合同应当明确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对于满足合,1JH0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1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0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持续开展中小企业合同融资业务持续加大“政采贷”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充分利用财政部门搭建的“政采贷”融资平台,吸纳更多的金融机构入驻,引导并鼓励平台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切实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各级财政部门要主动对接当地金融机构,充分了解当地开展“政采贷”业务存在的问题和障碍,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参与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严格执行中小企业声明函制度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仅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各级预算单-75-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投标供应商需对《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开。加强监督管理各级预算单位要认真履行采购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文件规定执行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畅通供应商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依规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切实维护政府采购领域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甘肃省财政厅2022年6月22日1000JH1001-7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管护委托第三方运营管护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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