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道路建设招标变更公告(开远市中和营镇人民政府2024)
云南恺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和营镇庄科大寨、庄科新寨、回民村民族团结进步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HHZC2024-C2-00069-YNKJ-0003
采购单位
开远市中和营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红河州
公告时间
2024-02-06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2-04
更正日期
2024-02-06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喻亚楠
项目联系电话
18313905018
采购单位
开远市中和营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开远市中和营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3-7432415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恺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开远市一行路66号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313905018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HZC2024-C2-00069-YNKJ-0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HHZC2024-C2-00069-YNKJ-0003:云南恺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和营镇庄科大寨、庄科新寨、回民村民族团结进步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02-04 00: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部分内容 更正前内容:详见:《中和营镇庄科大寨、庄科新寨、回民村民族团结进步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争性磋商文件二次变更公告》 更正后内容:《中和营镇庄科大寨、庄科新寨、回民村民族团结进步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争性磋商文件二次变更公告》 2、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证明文件”的部分内容 更正前内容:详见:《中和营镇庄科大寨、庄科新寨、回民村民族团结进步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争性磋商文件二次变更公告》 更正后内容:详见:《中和营镇庄科大寨、庄科新寨、回民村民族团结进步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争性磋商文件二次变更公告》 3、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审办法“资格审查标准→基本资质”的部分内容 更正前内容:详见:《中和营镇庄科大寨、庄科新寨、回民村民族团结进步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争性磋商文件二次变更公告》 更正后内容:详见:《中和营镇庄科大寨、庄科新寨、回民村民族团结进步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争性磋商文件二次变更公告》
更正日期:2024-02-06 00: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开远市中和营镇人民政府
地址:开远市中和营镇
联系方式:0873-7432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恺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开远市一行路66号二楼
联系方式:18313905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喻亚楠
电 话:18313905018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其他文件
2.6(2)磋商文件-中和营镇庄科大寨、庄科新寨、回民村民族团结进步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docx
2024-02-06
下载
其他文件
2.6(2)《中和营镇庄科大寨、庄科新寨、回民村民族团结进步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争性磋商文件二次变更公告》.docx
2024-02-06
下载
中和营镇庄科大寨、庄科新寨、回民村民族团结进步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YNKJ2024007采购人:开远市中和营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恺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6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1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22第五章项目需求43第六章评审办法4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和营镇庄科大寨、庄科新寨、回民村民族团结进步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中和营镇庄科大寨、庄科新寨、回民村民族团结进步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月18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KJ2024007;2.项目名称:中和营镇庄科大寨、庄科新寨、回民村民族团结进步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510790.43万元;5.最高限价(控制价):53万元;6.采购需求:新做2000m长20cm厚土夹石垫层,10cm厚碎石路面,900m长毛石混凝土双路肩(详见工程量清单);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8.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一次性验收合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要求);(2)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在有效期内);(3)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有1项及以上的资质承包范围内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的任意一项);注:如有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以来(2021年至今)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4)信誉要求:截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述网站的查询记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后查询,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核查)(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9日;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3.方式:(1)有意参加投标(磋商或谈判)者,须注册政采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若供应商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选择办理云南壹证通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certType=32或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hhzb.html。云南壹证通CA可支持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0871-672760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政采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办理;(2)数字证书(CA)申领完成后进入政采云平台,企业账号与数字证书(CA)进行绑定,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项目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磋商或谈判)文件;(3)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已合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磋商或谈判)资格;(4)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注:供应商如已在云南CA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4.售价:免费提供。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18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递交响应文件(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87133ef03d5611eca03abdd942cbc4e6)。注:因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为线上填报,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响应文件后,在系统上等待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五、开启1.时间:2024年2月18日14:30(北京时间);2.地点:云南恺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远市一行路66号二楼)。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1.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平台为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上编制响应文件,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后缀名:.jmbs),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后,供应商需在开标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具体操作请下载附件(供应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3.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防止串通磋商的情形发生,防范可能产生不可预知的法律风险。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开标评审流程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解密磋商文件、进行磋商最终报价等操作,将视为“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情形。其他串通磋商情形,评审小组将依据电子交易平台智能巡检异常信息据实判定。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开远市中和营镇人民政府地址:开远市中和营镇联系方式:王冀1398801697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恺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开远市一行路66号二楼联系方式:白华0873-3029176、1518732009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冀电话:139880169702024年2月4日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开远市中和营镇人民政府地址:开远市中和营镇联系人:王冀电话:139880169701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恺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开远市一行路66号二楼联系人:白华电话:0873-3029176、151873200901项目名称中和营镇庄科大寨、庄科新寨、回民村民族团结进步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1项目编号YNKJ20240072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3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为以下三者之一:①2022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短,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则提供以下二者之一;②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是企业的,提供2023年7月至今时间范围内的任意月份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供2023年7月至今时间范围内的任意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②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2023年7月至今时间范围内的任意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③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④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要求);(2)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在有效期内);(3)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有1项及以上的资质承包范围内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的任意一项);注:如有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以来(2021年至今)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4)信誉要求:截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述网站的查询记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后查询,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核查)(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若有,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时,中小企业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规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不予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5磋商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6预算金额本项目招标控制价:510790.43元,磋商申请人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7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90天8响应文件份数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补交纸质版全套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中标单位补交的投标文件装订采用订本式或胶装式格式进行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格式进行装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有)”字样。9磋商保证金投标保证提交方式: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金额:伍仟元整(¥5000.00元)。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提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开户名称:云南恺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开远智源路支行账号:2507 0084 1910 0012 457联系电话:0873-3029176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无效;(二)保证金线上缴纳注意事项1.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除外)。转账前供应商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电子服务系统注册时所填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2.保证金转账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3.为避免由于晚到账的原因造成投标失败,请各供应商预留充足时间。4.跨行转账时请计划好保证金到账时间:跨行转账请优先采用电汇方式。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四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5.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时,保证金交纳账号必须填写齐全,账号中的“-”必须在英文半角状态下输入。6.保证金交纳凭证须装订(粘贴)于投标文件的相应位置中。二、其他保函方式: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纸质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三、其他保险:①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②投标人在支付磋商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③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四、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保证金退还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须向代理机构提交政府采购合同原件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0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电子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格式为*.jmbs。电子响应文件必须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供应商可登录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87133ef03d5611eca03abdd942cbc4e6,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11投标文件的签署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使用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注: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1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4年2月18日14:30;地点:云南恺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远市一行路66号二楼)。开标方式:本项目开标采用网上开标方式。13投标文件的提交1.投标文件递交网址为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14采购代理服务费经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双方自愿协商确定,本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为¥5000.00元,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金额:¥5000.00元。15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评审办法)16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单位是否,由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推荐成交单位,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成交人。17报价说明1.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2轮报价。第1轮:磋商申请人制作响应文件的同时在文件中第一次报价,报价以招标控制价为基数进行优惠后的费率报价。优惠后的费率(如:优惠费率为1%,优惠后的费率为99%),所有报价均不得高于100%,否则将按废标处理。第2轮(即最后报价):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磋商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为评审依据)。最后报价以招标控制价为基数进行优惠后的费率报价。2.本次磋商采用优惠后的费率报价,合同价=招标控制价×优惠后的费率。 3.结算依据工程完工后,最终结算价=审定的结算价×优惠后的费率。注:磋商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时为废标,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价成交。18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不要求履约担保的金额:不要求19中小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适用不适用(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一、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④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二、价格扣除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10%(工程项目为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③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④小微企业的界定(详见附件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三、依据云财规[2022]13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中小企业的判定:(一)可以判别为中小企业的情形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二)不应判别为中小(微)企业的情形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但所提供的货物为大型企业制造的,即货物由大型企业生产且使用大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四、本项目适用划分标准:(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0对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的评审适用不适用21智能开标及解密方式1.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解密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60分钟(时间根据项目大小自由设定),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开标端发起对本次开标过程是否有异议询问后,不确认或不及时提出异议,视为对本次开标过程无异议。2.电子招投标技术支持2.1投标人可到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相关技术支持资料。22其他未尽事宜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标准划分,本项目具体划分标准如下:本项目适用划分标准:“(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①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②中标单位为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3.2关于合同公告、备案的要求:1.合同签订前,成交单位应当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以方便合同公告、备案。2.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后2日内必须将合同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文件不超过10M)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23.3政府采购合同质押融资模式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相关政策规定: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电子保函/保险替代保证金,支持供应商基于中标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普惠融资。供应商可根据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对应业务阶段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电子保函/保险购买或融资申请。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操作手册。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utm=luban.luban-PC-4741.749-pc-pc-finance-xinjiangapplyStepsfront.1.82bb9f204dca11ed8bd37d4e6923822f。咨询电话:40090395823.4串标行为处理办法: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开标评审流程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解密磋商文件、进行磋商最终报价等操作,将视为“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情形,疑似串通磋商。磋商评审小组在评审流程符合性审查、报价符合性审查阶段,通过“在线询标”功能,向疑似串通磋商的供应商发送谈判、磋商问题函,要求供应商对其与其他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上传磋商响应文件;通过同一台设备解密磋商文件、进行磋商最终报价等操作异常情况进行澄清,超时未澄清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澄清,评审小组将根据供应商回复澄清情况,确定供应商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或报价符合性审查。其他串通磋商情形,评审小组将依据电子交易平台智能巡检异常信息据实判定,并参照上述处理方法开展评审。一、项目概况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获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本次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1.2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资金来源已落实,用于采购“项目需求”所列服务。3.采购范围3.1本项目采购内容: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及项目地点:第五章“项目需求”4.合格的磋商申请人(以下简称磋商申请人)4.1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磋商费用无论是否成交,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二、磋商文件的组成6.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项目需求第六章磋商程序及方法7.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8.1磋商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项目需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8.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磋商申请人必须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9.响应文件构成9.1磋商申请人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及内容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10.报价和报价货币10.1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最后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磋商申请人将按无效处理。10.2磋商申请人须就“项目需求”中所有采购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0.3本工程的磋商报价采用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方式。磋商申请人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自行报价,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服务的竞争性报价。报价均为人民币元,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磋商申请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①磋商申请人必须按采购人提供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第一次投标报价。除工程范围、设计变更另有规定外,综合单价及合价不作任何调整或变更。②磋商申请人的磋商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3条和工程量清单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合同履行期限的全部。投标报价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磋商申请人拟定的施工方案,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自主编制报价。③磋商申请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合同履行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④磋商报价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投标时有关承诺、技术规范和图纸一起考虑。11.磋商报价的主要计价依据11.1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补充文件。11.2工程情况及说明。11.3施工现场条件情况。11.4本次招标设招标控制价,报价采用以招标控制价为基数进行优惠后的费率报价。优惠后的费率(如:优惠费率为1%,优惠后的费率为99%),所有报价均不得高于100%,否则将按废标处理。(由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条件,填报投标优惠后的费率)11.5磋商申请人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按废标处理。11.6通过实质性审查的磋商申请人才能进入磋商程序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11.7最终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统一递交。若已递交的最终报价文件若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和补充,但不得改变最终报价文件中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11.8磋商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1.9磋商申请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磋商申请人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磋商申请人的成交候选资格。报价货币为人民币。12.投标有效期12.1在“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磋商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2.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申请人延长有效期。磋商申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磋商申请人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磋商申请人有权收回其保证金。13.响应文件的编制13.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13.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3.3投标文件签章: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注: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13.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中标单位补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14.磋商保证金14.1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磋商申请人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金额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14.2磋商保证金形式:磋商保证金应按“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交。14.3下列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磋商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②磋商申请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③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磋商申请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④磋商申请人与采购人、其他磋商申请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⑤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5.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15.1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15.2磋商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到“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15.3除“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申请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五、磋商16.磋商16.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16.2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16.3磋商原则磋商小组对各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的高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推荐成交候选人1~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16.4评审办法:磋商小组按照第六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进行磋商。16.5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审办法”前附表实质性要求为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该磋商申请人不得再继续参加磋商。16.6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磋商申请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6.7磋商小组要求磋商申请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磋商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7.磋商过程的保密17.1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申请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开始后,直到授予磋商申请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磋商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磋商申请人或其他人员透露。1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并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①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③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磋商申请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磋商申请人不符合规定的。六、成交结果19.成交人的确定19.1采购人将根据磋商小组的推荐情况确定成交人19.2定标后,代理机构根据定标意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签发《成交通知书》。20.成交通知书20.1公示期满后向成交磋商申请人发出成交通知书。20.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0.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磋商申请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4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磋商申请人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21.签订合同21.1采购人与成交磋商申请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1.2成交磋商申请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磋商申请人作为成交磋商申请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七、其他事项22.质疑和投诉22.1磋商申请人认为响应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22.2磋商申请人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文《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磋商申请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磋商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质疑人的姓名、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22.3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原件。23.投诉当事人提出的投诉事项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24.采购代理服务费24.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收取标准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4.2成交人应在接受“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2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根据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规定,《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磋商申请人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注:合同签订双方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签订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YNKJ2024007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资格证明文件二、投标文件(一)磋商申请函(二)初始报价表(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五)磋商保证金(六)本单位基本情况表(七)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八)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九)施工技术方案(十)其他材料(十一)最终报价表一、资格证明文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为以下三者之一:①2022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短,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则提供以下二者之一;②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是企业的,提供2023年7月至今时间范围内的任意月份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供2023年7月至今时间范围内的任意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②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2023年7月至今时间范围内的任意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③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④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人全称)本单位以(磋商申请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要求的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若在本次项目的采购全过程中,被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属实或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参与磋商及成交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采购活动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特此声明。特此声明。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之规定,本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或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该办法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合法有效性负责,未按规定提交声明函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享受上述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文件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磋商申请人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磋商申请人须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如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该内容。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磋商申请人须提交)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企业名称:(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要求);(2)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在有效期内);(3)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有1项及以上的资质承包范围内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的任意一项);注:如有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以来(2021年至今)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4)信誉要求:截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述网站的查询记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后查询,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核查)(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投标文件(一)磋商申请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项目完成期限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质量承诺达到。我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磋商申请人全称)参加磋商,并提交响应文件。据此申请书,签字人兹宣布承诺如下:1.我方同意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认为该磋商文件公平公正,不存在倾向性,且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本磋商自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4.我方同意磋商申请人须知中关于没收保证金的规定。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申请人为成交磋商申请人的行为。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磋商申请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初始报价表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内容1优惠后的费率(%)小写:1优惠后的费率(%)大写:2项目负责人3合同履行期限4质量承诺5磋商保证金(元)6备注磋商申请人: (全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备注:1.当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2.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3.此页应附在响应文件第一页。(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磋商申请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磋商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身份证背面磋商申请人:(全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磋商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身份证背面磋商申请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五)磋商保证金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并在此提供缴纳回执扫描件或相应凭证扫描件。(六)本单位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职称所有制类别组建时间主管部门营业执照证号开户银行账 号电 话资金情况企业注册资金 万元;经营范围投标人地址磋商申请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岗位名称:姓名年龄性别毕业院校学历和专业毕业时间拥有的职业资格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注: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个人业绩等(如有)。(八)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序号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序号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注册单位备注12345……(九)施工技术方案1.磋商申请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节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磋商申请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磋商申请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十)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十一)最终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内容1优惠后的费率(%)小写:1优惠后的费率(%)大写:2备注磋商申请人: (全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注 :1.磋商申请人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2.最终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3.此页可在最终报价时作为附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按评审过程中评委实际要求为准)。第五章项目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KJ2024007;2.项目名称:中和营镇庄科大寨、庄科新寨、回民村民族团结进步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510790.43元;5.最高限价(控制价):510790.43元;6.采购需求:新做2000m长20cm厚土夹石垫层,10cm厚碎石路面,900m长毛石混凝土双路肩(详见工程量清单)。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8.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一次性验收合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二、技术标准和要求1.本招标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2.本招标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以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及所处地域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该项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的标准。三、工程量清单另附。第六章评审办法资格审查标准序号标准评 审 因 素评审标准1基本资质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为以下三者之一:①2022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短,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则提供以下二者之一;②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是企业的,提供2023年7月至今时间范围内的任意月份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供2023年7月至今时间范围内的任意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②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2023年7月至今时间范围内的任意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③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④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誉要求:截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述网站的查询记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后查询,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核查)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2采购政策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整体预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可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合法有效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要求);2.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在有效期内);3.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有1项及以上的资质承包范围内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的任意一项);注:如有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以来(2021年至今)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未有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要求);2.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在有效期内);3.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有1项及以上的资质承包范围内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的任意一项);注:如有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以来(2021年至今)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未有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符合性审查标准标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报价要求报价合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报价要求报价串标行为处理规定开标评审流程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解密磋商文件、进行磋商最终报价等操作,将视为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或磋商事宜”的情形,疑似串通磋商。磋商评审小组在评审流程报价符合性审查阶段,通过“在线询标”功能,向疑似串通磋商的供应商发送磋商问题函,要求供应商对其与其他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解密磋商文件、进行磋商最终报价等操作异常情况进行澄清,超时未澄清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澄清,评审小组将根据供应商回复澄清情况,确定供应商是否通过报价符合性审查。报价要求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商务要求响应文件的递交2024年2月18日14:30前(北京时间)商务要求签字或盖章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注: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商务要求磋商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商务要求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四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商务要求磋商响应文件比较无不同磋商申请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数据50%以上雷同或其他明显串通磋商行为商务要求细微偏差补正磋商申请人未拒绝对磋商响应文件的细微偏差补正商务要求磋商会议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解密等相关操作商务要求串标行为处理规定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上传谈判或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疑似串通谈判、磋商。谈判或磋商评审小组在评审流程符合性审查阶段,通过“在线询标”功能,向疑似串通谈判或磋商的供应商发送谈判、磋商问题函,要求供应商对其与其他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上传谈判、磋商响应文件异常情况进行澄清,超时未澄清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澄清,评审小组将根据供应商回复澄清情况,确定供应商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或报价符合性审查。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技术要求质量承诺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一次性验收合格技术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五章“项目需求”规定技术要求磋商保证金符合第二章“磋商保证金”规定技术要求其他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详细评审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申请人为第一成交候选磋商申请人的评审方法。本项目评审细则详见下表:评分因素权重:磋商报价部分F2:20分; 综合技术实力部分 F1:80分;磋商申请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其中:1.F1、F2 分别为磋商报价部分、综合技术实力部分 2 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分细则F1磋商报价部分(20分)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磋商申请人最终报价中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最终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20同时,为了防止磋商申请人恶意报价,最后导致本项目质量受损的状况发生,磋商申请人针对项目的报价为不合理低价的,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的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F2综合技术实力部分(80分)实施方案(12分)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包括组织机构、实施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 第一档次:实施方案及保证措施详细、合理、符合实际,有良好的针对性的,得9~12分; 第二档次:实施方案及保证措施详细、基本合理、符合实际,有一定针对性的,得5~8分; 第三档次:实施方案及保证措施简单、基本合理、符合实际的,得1~4分;第四档次:实施方案简单且不符合实际的或没有供货方案的,得0分。 F2综合技术实力部分(80分)施工技术方案(12分)第一档次:施工技术方案合理且能指导施工,技术措施完整具体且针对性较强,施工部署全面完整,得9~12分; 第二档次:施工技术方案较合理但对施工指导性一般,技术措施完整但针对性一般,施工部署基本全面,得5~8分; 第三档次:施工技术方案基本合理,对施工指导性一般,技术措施基本完整但针对性一般,施工部署不全面,得1~4分; 第四档次:无施工技术方案,得0分。 F2综合技术实力部分(80分)施工主要工序 (10分)第一档次:施工主要工序阐述明细、全面、合理;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得当,且对本次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明确、深入的表述;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合理、经济、安全的解决方案和可行保证措施,得9~10分; 第二档次:施工主要工序阐述全面、合理;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基本得当,且对本次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明确的表述;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合理的解决方案,保证措施较为可行,得6~8分; 第三档次:施工主要工序基本合理,有主要工种施工方法,且对本次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一定了解;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得3~5分; 第四档次:施工主要工序阐述一般,对本次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一定了解;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差,得1~2分; 第五档次:无施工主要工序阐述内容,得0分。F2综合技术实力部分(8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第一档次:质量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目标明确;质量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得7~10分。第二档次:质量目标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目标明确;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较明确;管理制度较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较完整,得4~6分。第三档次: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目标明确;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基本完整,得1~3分。第四档次:无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得0分。F2综合技术实力部分(80分)环境保护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第一档次:环境保护安全目标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安全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得7~10分。第二档次:环境保护安全目标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较明确;管理制度较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较完整,得4~6分。第三档次:安全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基本完整,得1~3分。第四档次:无环境保护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得0分。F2综合技术实力部分(80分)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8分)第一档次:总合同履行期限及节点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全面,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措施有力、合理、可行,得7~8分。第二档次:总合同履行期限及节点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较全面,线路较清晰,计划编制较合理;措施可行,得3~6分。第三档次:总合同履行期限及节点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不够全面,线路不够清晰,计划编制不够合理;措施基本可行,得1~2分。第四档次:无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得0分。F2综合技术实力部分(80分)资源配备计划(10分)第一档次:劳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响应,很好地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全面,得7~10分。第二档次:劳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呼应,较好地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得4~6分。第三档次:劳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得1~3分。第四档次:无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阐述内容,得0分。F2综合技术实力部分(80分)项目管理机构配置(8分)第一档次:项目管理人员针对项目实际配置且合理,能满足项目管理需要且有针对性,得6~8分。 第二档次: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能满足项目管理需要,但专业配置针对性一般,得3~5分。 第三档次: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能满足项目管理需要,但专业配置针对性不强,得1~2分。第四档次:无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得0分。 一、磋商方法1.1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办法计算出各磋商申请人的综合得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组织实施方案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最终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后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1~3个成交候选人。1.2磋商时,除价格得分外,磋商小组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有效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将每个磋商申请人各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汇总后计算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得出每个磋商申请人的最终得分。二、磋商程序2.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由采购人对磋商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4评审程序: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磋商过程→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综合评估评分。2.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对磋商申请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只要有一项不符合磋商标准的,就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参与磋商。当资格审查通过的磋商申请人少于3家时(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为2家),将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6项目需求的审查以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服务指标规范响应表进行审查;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相应资料的,按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处理。三、磋商标准3.1审查标准3.1.1审查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服务要求等实质性要求审查标准进行审查,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2磋商标准3.2.1磋商申请人只有通过资格审查才能进行磋商过程及提交最终报价(第二轮磋商报价)及详细评审。3.2.2第二轮磋商报价为磋商申请人的最终报价。若磋商申请人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2.3磋商小组依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对磋商申请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只要有一项不符合磋商标准的,就不能通过响应性审查,不再参与下一步详细评审。当响应性审查通过的磋商申请人少于3家时(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为2家),将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3.2.4磋商小组对各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的高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推荐成交候选人1~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四、磋商、比较与评价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一磋商申请人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申请人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4.2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申请人。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4.3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要求对磋商申请人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4.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磋商申请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磋商申请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磋商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5磋商小组对磋商申请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磋商申请人进一步澄清、说明。磋商小组要求磋商申请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磋商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4.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磋商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少于3家(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为2家)。4.7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审查,并对审查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4.8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磋商结果5.1磋商小组对各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的高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推荐成交候选人1~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中和营镇庄科大寨、庄科新寨、回民村民族团结进步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争性磋商文件二次变更公告各投标人:对《中和营镇庄科大寨、庄科新寨、回民村民族团结进步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部分内容变更如下:一、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部分内容:(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是企业的,提供2023年7月至今时间范围内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供2023年7月至今时间范围内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②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2023年7月至今时间范围内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现变更为:(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是企业的,提供2023年7月至今时间范围内的任意月份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供2023年7月至今时间范围内的任意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②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2023年7月至今时间范围内的任意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二、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证明文件”的部分内容:(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是企业的,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②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现变更为:(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是企业的,提供2023年7月至今时间范围内的任意月份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供2023年7月至今时间范围内的任意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②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2023年7月至今时间范围内的任意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三、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审办法“资格审查标准→基本资质”的部分内容:(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是企业的,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②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现变更为:(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是企业的,提供2023年7月至今时间范围内的任意月份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供2023年7月至今时间范围内的任意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②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2023年7月至今时间范围内的任意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现重新上传竞争性磋商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采购人:开远市中和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恺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2月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产业道路建设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