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网站监测、运维及适老化改造服务招标变更公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24)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网站监测、运维及适老化改造服务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2月19日

首次公示日期:
2024年2月18日

更正日期:
2024年2月19日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江北区

联系人:
袁燕红

电话:
023-63858886

更正事项:
一、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及采购终止 中评审标准的售后服务方案评审内容: 1.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10分; 2.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7分; 3.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5分; 4.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3处瑕疵的得3分; 5.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不全或内容存在4处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 更正为:1.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5分; 2.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4分; 3.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3分; 4.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3处瑕疵的得2分; 5.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不全或内容存在4处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 二、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及采购终止中评审标准的业绩总分8分更正为15分。

(挂网)市教委政府网站监测及运维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挂网.docx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网站监测、运维及适老化改造服务采购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二〇二四年二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一、竞争性磋商内容-4-二、资金来源-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4-四、磋商有关说明-4-五、其它有关规定-5-六、联系方式-5-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5-(一)采购项目一览表-6-(二)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6-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9-一、服务期、地点-9-二、报价要求-10-三、付款方式-10-四、保密要求-10-五、知识产权-10-六、培训-10-七、服务终止-10-八、违约责任-10-九、其他-11-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及采购终止-11-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1-二、评审标准-15-三、无效响应-20-四、采购终止-20-第五篇供应商须知-21-一、磋商费用-21-二、竞争性磋商文件-21-三、磋商要求-22-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23-五、成交通知-23-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4-七、签订合同-25-八、项目验收-26-九、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6-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26-一、合同主要条款-26-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9-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31-一、经济部分-32-二、服务部分-34-三、商务部分-36-四、资格条件39五、其他资料45第一篇采购邀请书现对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网站监测、运维及适老化改造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备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网站监测、运维及适老化改造服务 22.51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22.5万元。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对上述第2、3、4条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格式文件)2.特定资格条件投标的网站监测系统须与上级主管部门保持一致。四、磋商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二)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期:2024年2月18日--2024年2月29日12:00(工作时间)(三)磋商文件售价:0元/份。(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20室(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2月29日北京时间14:00。(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北京时间14:30。(七)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2月29日北京时间15:00。(八)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二楼第四会议室(文件开启地点如有调整提前10分钟告知)。(九)竞争性磋商地点: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二楼第四会议室。(十)磋商保证金:该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五、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六、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联系人:袁燕红电话:023-63858886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重庆市教委220室(二)采购相关问题咨询:联系人:司雯电话:023-63870404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本篇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处理。(一)采购项目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数量最高限价(万元)备注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网站监测、运维及适老化改造服务详见服务内容及服务技术要求122.5(二)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一、政府网站内容监测服务1、平台监测服务★(1)网站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监测及时检查扫描发现考核指标中的“单项否决指标”:严重表述错误;泄露国家秘密;发布或链接、色情等内容;对安全攻击(如页面被挂马、内容被篡改等)没有及时有效处置造成严重安全事故;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日期等);因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不当引发严重舆情。(2)首页连通性监测监测网站首页不连通情况;平台实时查看数据;针对连不通和连接超时实时预警;平台提供为期一个月所有监测时刻的数据查看。(3)首页链接可用性监测首页链接可用性指平台每天在首页发现的不可用链接的数量;当天监测数据及时显示;平台提供详细的数据查看和快照定位功能。★(4)首页(动态)不更新监测首页不更新指平台监测网站首页的更新状况,超过两周未更新内容即算作首页不更新;平台提供未更新天数,帮助预防首页不更新;提供首页超期不更新预警通知(微信、部门登录使用账号)。(5)首页更新量监测首页更新量指平台每天监测网站首页发现的新稿件数量;平台提供首页具体更新数量,提供网站往期的更新趋势图;平台提供更新稿件的详细记录和地址。(6)栏目连通性监测关键栏目连通性:监测上报的重点栏目连通状况;平台提供实时数据查看;台提供网站往期数据趋势图。(7)业务系统连通性监测监测添加的业务系统类型栏目的连通状况;平台提供实时数据查看;平台提供网站往期数据趋势图。★(8)栏目更新监测监测添加的栏目更新情况,包含更新数量统计和更新内容;平台提供栏目具体更新数量,提供网站栏目往期的更新柱形图;平台提供更新稿件的详细记录和地址;未更新栏目数量超过6个时,提供监测栏目超期未更新的预警通知;用户可以在平台实时查看当天逾期未更新的栏目,并提供栏目未更新天数预防栏目逾期不更新。★(9)空白栏目监测人工监测为周期性监测,全站监测,准确度高,平台提供详细数据展示,包含空白栏目截图,名称、位置等信息。(10)全站链接可用性监测指整个网站所有链接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平台检测完成会将发现的不可用链接分为站内、站外、确定、疑似4种类型组合展示;定期全站扫描一次,区分站内、站外不可用链接;平台提供详细的数据查看和快照定位功能。(11)敏感词监测主要监测政府网站内容是否有领导人姓名、职务和领导人排序错误、涉及港澳台和其他敏感的政治性错误、敏感词等;按年常规监测日常新增稿件敏感词(首页+所有栏目);领导人姓名、职务和领导人排序错误监测;领导人姓名+情感词监测;领导人姓名+动词(动词使用错误:发表〉发飙)监测;涉及港澳台领土、类词监测;迷信邪教类词监测;涉及法律法规类词监测;广告法违禁词监测;涉及民族宗教类词监测;国际关系类词监测;不文明用语监测;黄赌毒类词监测;错别字监测。2、月监测报告服务根据《******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文件要求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的指标进行检查评价,按月出具12次人工检测报告。二、网站适老化改造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其他〔2022〕16号)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信息技术互联网内容无障碍可访问性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GB/T37668-2019)对政府网站进行改造。采用智能解析技术对网页的内容进行智能解析,按照规范对网页内容不符合可感知性、可操作性、可理解性和兼容性原则要求和技术细则进行改造;优化界面交互,提供内容朗读、操作提示、语音辅助等功能。挂上对应标识。三、网站基础运维服务网站日常技术保障:1.根据国家、市政府、县政府要求对门户网站栏目、结构、内容等进行维护调整。2.每年提供不少于1次的门户网站技术培训服务。3.根据实际情况制作不限次数的专题栏目。4.负责对门户网站页面进行运维管理。5.负责对门户网站站点后台用户组织及权限进行运维管理。6.负责对门户网站站点的模板进行维护管理。7.负责对门户网站站点的在线调查功能进行维护管理。8.负责对门户网站站点的意见征集功能进行维护管理。9.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月度监测报告对相关技术问题进行整改。10.提供“365×24小时”运维服务。11.完成采购人安排的网站服务相关工作。四、网站内容维护保障12.政策解读长图制作、政策咨询问答制作图解,通过图解形式展现政策解读。13.负责对门户网站敏感性信息查找删除、错敏字筛查处理、无效(非法)链接处理、僵尸栏目处理、内容错误进行协助处理。14.提供不限次数的图片制作服务。15.协助业主方完成每年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及政府网站年度监管报表工作。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本篇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处理。一、服务期、地点(一)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须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任何费用。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实施服务,按年度进行验收,验收依据包含网站每月监测结果、政府网站每季度考核结果、网站运维记录等资料,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依据按年支付对应服务款项。四、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对所获悉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公布、不得转交给第三方。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本项目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对本项目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六、培训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使采购方相关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七、服务终止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服务,并依法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一次性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包含不仅限于:1、发生安全事故的;2、不能按要求提供服务的;3、履约保证金扣除后拒不补充的;4、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八、违约责任(一)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遵守知识版权,对所提供的服务或作品,依法、依约取得出版者与作者的著作权使用许可,出现版权纠纷,承担全部责任。(二)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及承担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中止中标人提供的运维服务,按实际服务期和运行质量考核情况进行结算。(三)在运维服务过程中,采购人认为中标人运维人员的能力与本项目所要求的能力不相称而提出更换项目技术支撑人员的,中标人必须予以更换;中标人更换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骨干必须书面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行。九、其他(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及采购终止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采购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承诺函(见格式文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2.采购人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如果有)注:①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内容对竞争性磋商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磋商内容作出响应。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五)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3.评选方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技术、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注:(采购人应明确供应商出现评分相同的情况,如何确定中选供应商,如可按报名时间、报价等进行比较)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20%20分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高于预算价为无效报价。2技术部分50%服务及质量要求(15分)有效供应商的服务及质量要求响应起评分为15分,评审因素为响应文件的服务及质量要求响应是否满足磋商文件(二)项目服务需求:1、响应文件有1条重要(带★标注条款)的服务及质量要求负偏离磋商文件(二)项目服务需求,扣3分,扣完为止;2、响应文件每有1条一般性(没有★号标注)的服务及质量要求负偏离磋商文件(二)项目服务需求扣3分,负偏离超过3条达不到磋商文件(二)项目服务需求,响应文件服务及质量要求响应得0分。建设方案(10分)供应商编制本项目的网站监测及运维服务建设方案,格式自定。根据方案中思路的清晰度、技术的先进性、具体措施的可行性及保障措施的完整性进行评分。评审内容:1.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10分; 2.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7分; 3.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5分;4.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3处瑕疵的得3分;5.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不全或内容存在4处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方案的优劣程度独立评分.取所有评委的算数平均值为该供应商服务部分得分。人员配置实施方案(10分)供应商编制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实施方案,格式自定。根据方案中思路的清晰度、技术的先进性、具体措施的可行性及保障措施的完整性进行评分。评审内容:1.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10分; 2.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7分; 3.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5分;4.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3处瑕疵的得3分;5.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不全或内容存在4处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①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②计划及措施不科学合理方案;③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④常识性错误;⑤技术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⑥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⑦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应急方案(10分)供应商编制本项目的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格式自定。根据方案的完善度,应急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分。评审内容:1.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10分; 2.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7分; 3.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5分;4.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3处瑕疵的得3分;5.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不全或内容存在4处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①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②计划及措施不科学合理方案;③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④常识性错误;⑤技术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⑥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⑦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售后服务方案(5分)供应商编制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和售后时间周期等,格式自定。根据方案的完善度、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分。评审内容:1.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5分; 2.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4分; 3.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3分;4.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3处瑕疵的得2分;5.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不全或内容存在4处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①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②计划及措施不科学合理方案;③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④常识性错误;⑤技术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⑥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⑦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3商务部分30%企业实力(15分)供应商须具备网站监测系统、政务新媒体监测系统、数字地图管理系统、数据发布管理系统、网站内容校验类软件著作权,每提供1个得3分,本项最多1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业绩(15分)供应商所投产品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门户网站监测类似服务案例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本项最多1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十一)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十二)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四)项目出现其他实质性影响,可能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展的情形。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评标办法、供应商须知、竞争性磋商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磋商文件。一经进入评审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评审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人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在行采家(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采购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八、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九、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1.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5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6.付款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7.检查验收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7.2货物验收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0.合同争议的解决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12.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2.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2.竞标人所竞标产品必须遵守知识版权,对所提供的服务或作品,依法、依约取得出版者与作者的著作权使用许可,出现版权纠纷,承担全部责任。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退还已支付全部服务款项。采购人有权要求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并要求银行履行银行保函义务。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方案(二)服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期及地点、报价要求等。(二)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其它优惠服务承诺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五)书面声明(格式)(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七)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人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字: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项目编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人工费/9运输费/10其他费用/11……/12总计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字:年月日二、服务部分(一)服务方案(格式自定)(二)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编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响应情况”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视为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2.本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三、商务部分(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期及地点、报价要求等(格式自定)(二)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编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响应情况”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视为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2.本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三)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五)书面声明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七)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网站监测、运维及适老化改造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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