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排涝库岸整治工程招标变更公告(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2024)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标段编号:A3302250290022610001
 
各投标人:
象山县大塘港防洪排涝库岸整治(二期)工程于2024年2月5日发布招标公告,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3质量要求“见招标公告”修改为:“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4安全要求“见招标公告”修改为:“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
3、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请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品茗网上交易系统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招标人:  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瑞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9日

澄清修改文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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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通知标段编号:A3302250290022610001各投标人:象山县大塘港防洪排涝库岸整治(二期)工程于2024年2月5日发布招标公告,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3质量要求“见招标公告”修改为:“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4安全要求“见招标公告”修改为:“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3、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请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品茗网上交易系统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招标人: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浙江瑞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2月19日招标文件修改通知标段编号:A3302250290022610001各投标人:象山县大塘港防洪排涝库岸整治(二期)工程于2024年2月5日发布招标公告,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3质量要求“见招标公告”修改为:“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4安全要求“见招标公告”修改为:“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3、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请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品茗网上交易系统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招标人: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浙江瑞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2月1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洪排涝库岸整治工程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