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焚烧处理招标变更公告(灯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灯塔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灯塔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4)



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1-26 至 2024-02-01

撰写单位:
灯塔市财政服务中心(灯塔市人民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罗申

(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1081-001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本项目暂停,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02月21日 10时0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同时需现场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投标文件为以U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 3.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4.报价解密原则上需在3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因客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其无法解密原因报送给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方可延长解密时间;若投标人因主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6.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现场开标。 7.投标保证金不必重复缴纳。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灯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
灯塔市政务中心

联系方式:
0419-8583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灯塔市财政服务中心

地址:
灯塔市政府政务中心

联系方式:
0419-8583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申

电话:
0419858303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泥焚烧处理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