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县级成果编制及样品检测化验招标变更公告(南华县农业农村局2024)
南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县级成果编制及样品检测化验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南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县级成果编制及样品检测化验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南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县级成果编制及样品检测化验服务。工作内容包括:(1)外业调查采样:开展样点实地校核,完成1076个外业样点的调查采样工作,其中,表层样1047个,剖面样29个。按照国家、省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数据资料收集整理、野外调查与采样、土壤样品风干储存运输、宣传与技术培训;开展数据审核和填报、进行南华县成果内部检查,完成国家、省级和州(市)级反馈意见的整改处理;提交调查记录、表层样点数据清单剖面样点数据清单、专题数据清单等。(2)县级成果编制:编制县级成果,完成县级数据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等,并按规定完成验收上报。符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 (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 (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 (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 (修订版)》等。(3)样品检测化验:完成南华县1076个样点的样品检测工作。检测实验室严格执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编制质量报告、做好样品流转、检测和保存工作。样品检测结束后,及时填写检测结果电子数据,上报省级和国家级工作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是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2-22 1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0878-7222724
备注:
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经办人:
李朝全
办公电话:
0878-7222856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咏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郭玉杰
办公电话:
15887148226
移动电话:
1868788595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300202400096001001
标段名称:
南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县级成果编制及样品检测化验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2-26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3-13 08:30
开标地点:
南华县1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519.14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南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县级成果编制及样品检测化验服务。工作内容包括:(1)外业调查采样:开展样点实地校核,完成1076个外业样点的调查采样工作,其中,表层样1047个,剖面样29个。按照国家、省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数据资料收集整理、野外调查与采样、土壤样品风干储存运输、宣传与技术培训;开展数据审核和填报、进行南华县成果内部检查,完成国家、省级和州(市)级反馈意见的整改处理;提交调查记录、表层样点数据清单剖面样点数据清单、专题数据清单等。(2)县级成果编制:编制县级成果,完成县级数据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等,并按规定完成验收上报。符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 (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 (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 (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 (修订版)》等。(3)样品检测化验:完成南华县1076个样点的样品检测工作。检测实验室严格执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编制质量报告、做好样品流转、检测和保存工作。样品检测结束后,及时填写检测结果电子数据,上报省级和国家级工作平台。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南华县辖区,具体以发包人委托为准。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有测绘乙级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应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内的单位,同时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联合体各方应签署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母公司及其所有下属子公司就同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家参与投标。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资质、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
无
业绩要求:
1.类似业绩年限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 2.业绩证明材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清晰的不得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认定期限。 3.类似项目指土壤普查(含试点)或耕地质量监测或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价或全国国土资源调查或林草资源调查项目或其他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似的业绩等。 4.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企业,此项不作要求。
其他: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 3.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需提供 2023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 2023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诚信单位的情况,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2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犯罪档案记录,案由类型检索为行贿、受贿案件(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3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4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在“信用中国(云南)”网站→信息公示→红黑名单→失信惩戒查询(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5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企业的“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二维码须清晰可辨、可正常扫描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打印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3-13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2.22.pdf
2024-02-22 10:37:39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南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县级成果编制及样品检测化验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条件X2.南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县级成果编制及样品检测化验项目,已由南华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实施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华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外业调查采样、县级成果编制及样品检测化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024.2.22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预算金额:519.148万元。2.项目地点:南华县辖区,具体以发包人委托为准。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资料收集齐全后,于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表层、面调查采样及送样工作;2024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检测化验工作;2025年4月30日前全面完成县级成果编制工作(若国家、省级或地市级上级主管部门对上述各项工作的汇交时间有调整,则完成时间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4.招标内容:南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县级成果编制及样品检测化验服务。工作内容包括:(1)外业调查采样:开展样点实地校核,完成1076个外业样点的调查采样工作,其中,表层样1047个,面样29个。按照国家、省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数据资料收集整理、野外调查与采样、土壤样品风干储存运输、宣传与技术培训;开展数据审核和填报、进行南华县成果内部检查,完成国家、省级和州(市)级反馈意见的整改处理;提交调查记录、表层样点数据清单剖面样点数据清单、专题数据清单等。(2)县级成果编制:编制县级成果,完成县级数据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等,并按规定完成验收上报。符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等。(3)样品检测化验:完成南华县1076个样点的样品检测工作。检测实验室严格执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编制质量报告、做好样品流转、检测和保存工作。样品检测结束后,及时填写检测结果电子数据,上报省级和国家级工作平台。5.质量要求:5.1服务标准: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形成方法及验收标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风干、保存、运送、样品检测化验、成果编制汇总汇交工作,保证服务成果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15.2验收标准:投标人应按《第三次全国王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形成方法及验收标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工作,所有成果资料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确保普查成果最终通过相关部门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由采购人(或委托第三方)组织相关单位人员根据合同约定、投标文件承诺、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发验收合格报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指标》详见《招标文件》。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资质、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2.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有测绘乙级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应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内的单位,同时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联合体各方应签署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2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母公司及其所有下属子公司就同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家参与投标。3.业绩要求:3.1类似业绩年限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3.2业绩证明材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清晰的不得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认定期限。3.3类似项目指土壤普查(含试点)或耕地质量监测或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价或全国国土资源调查或林草资源调查项目或其他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似的业绩等。3.4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企业,此项不作要求。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6.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7.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28.信誉要求:8.1投标人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诚信单位的情况,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8.2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犯罪档案记录,案由类型检索为行赔、受赔案件(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8.3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8.4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在“信用中国(云南)”网站一信息公示→红黑名单→失信惩戒查询(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8.5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企业的“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二维码须清晰可、可正常扫描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打印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20日00时00分至2024年02月26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五、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03月13日08时30分,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3.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3.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辩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智能开标系3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3.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3.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3.4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3.5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进行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6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布的相关文件执行。六、异议(质疑)及投诉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上当场提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2.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异议及投诉可以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异议及投诉,需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模块进行提交,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监督”模块进行提交。3.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通过线上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扫描上传。代理人采用纸质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南华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878-7222724)。4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楚雄州”,查看相关补遗书等文件,如不及时查看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南华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南华县龙川镇龙泉东路48号联系火:李朝全电话:0878-72228560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咏名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云荷路尹家居民小组46号-1联系人:马子洲电话:15887511108皖AA002039840行政监管:南华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878-72227242024年02月22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县级成果编制及样品检测化验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