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养护工程招标变更公告(米易县晃桥水利工程运行中心2024)
米易县晃桥水利工程运行中心米易县城北闸坝进行维修养护工程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4212024000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米易县城北闸坝进行维修养护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未上传中小企业申明函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2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米易县晃桥水利工程运行中心
地址:米易县攀莲镇新民巷54号
联系方式:15984587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欧瑞建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天祥街59号1幢1单元3楼28号
联系方式:19934479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9934479039
欧瑞建业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3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米易县城北闸坝进行维修养护工程磋商文件(2024012901).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米易县城北闸坝进行维修养护工程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042120240000082024-02-17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26分)业绩(20分)报价(30分)节能环境标志(3分)服务方案(21分)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评审结果1四川光影水秀科技有限公司是是/否262030019.6795.670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光影水秀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89920(元)(壹佰零捌万玖仟玖佰贰拾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可奇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18000(元)(壹佰壹拾壹万捌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叙永得到劳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10000(元)(壹佰壹拾壹万元整)。2四川可奇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是是/否261029.25017.1782.420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光影水秀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89920(元)(壹佰零捌万玖仟玖佰贰拾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可奇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18000(元)(壹佰壹拾壹万捌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叙永得到劳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10000(元)(壹佰壹拾壹万元整)。3叙永得到劳务有限公司是是/否26029.4601469.460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光影水秀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89920(元)(壹佰零捌万玖仟玖佰贰拾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可奇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18000(元)(壹佰壹拾壹万捌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叙永得到劳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10000(元)(壹佰壹拾壹万元整)。-第1页-项目编号:米易县城北闸坝工程维修养护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米易县晃桥水利工程运行中心欧瑞建业建设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01月-1-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3-第二章磋商须知............................................................-6-第三章供应商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8-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9-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1-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7-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28-第八章评审方法...........................................................-46-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55--2-第一章磋商邀请欧瑞建业建设有限公司受米易县晃桥水利工程运行中心委托,拟对米易县城北闸坝工程维修养护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5104212022000030。2.采购项目名称:米易县城北闸坝工程维修养护采购项目。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1个包,米易县城北闸坝工程维修养护采购项目的货物采购,主要任务包括闸门液压启闭机技术改造、启闭机液压油更换、水泵更换维修、管道更换维修、闸门廊道渗水修复及相关货物的拆除更换等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采购采取方式1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方式1(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方式2(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推荐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3(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通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供应商。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2.1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时间:2024年01月30日至2024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磋商的时间):2024年02月0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攀枝花市东区宜尚酒店五楼(江山里小区对面)。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2月0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十、磋商地点:攀枝花市东区宜尚酒店五楼(江山里小区对面)。十一、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4-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米易县晃桥水利工程运行中心通讯地址:米易县政务中心4楼联系人:杜发润联系电话:15984587690采购代理机构:欧瑞建业建设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广场F座24楼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8808197635-5-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预算:111.9712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111.971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不适用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效处理。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6磋商情况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7磋商保证金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要求,本项目不收取。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9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不接受合同分包。10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812282846611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812282846612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13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项目问题询问: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8122828466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广场F座24楼。14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8122828466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广场F座24楼。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15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米易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12-8173101。地址:米易县攀莲镇同和路。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邮编:6172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7成交服务费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执行。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最高限价*1.2%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代理服务费,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18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8-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米易县晃桥水利工程运行中心。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欧瑞建业建设有限公司。3.合格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9-(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本项目不适用)6.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磋商邀请第四条规定的条件(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除外)。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6.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磋商协议连同磋商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6.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磋商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磋商的一切事务,并承担磋商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6.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10-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供参考)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采购人名称(甲方):中标供应商名称(乙方):-5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标的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随机配件交货期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元整);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含零部件、配件等)、技术是先进的、质量是良好的、性能是稳定可靠的、数量是完整无缺(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的。如有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知识产权。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56-4、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5、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6、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须给予明确的答复,并在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设备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四、交货和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随即在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年月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乙方在交货地点免费为项目单位提供操作、维修培训,并提供受训人员食宿及培训场所。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系统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验收。(2).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和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3).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系统功能有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57-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同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五、付款方式1、款项根据项目进度进行支付:本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80%,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审核价格的17%,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交付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的3%,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2、本项目质量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1年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7日内,向乙方结清质量保证金款项;乙方履约不合格的,质量保证金予以扣除。3、成交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成交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六、双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约定范围内乙方的货物及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供货,并保证货物质量。(2).乙方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合同所-58-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质保期为最终验收合格后____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___小时内响应,____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及配件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免费更换,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4、若磋商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按磋商文件为准。(2).所购货物按乙方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保修费用计入总价。(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5).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人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八、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2).由于甲方原因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三/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乙方违约责任-59-(1).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2).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3”项约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3).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5%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6).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约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及本合同前述各条款载明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按应付款总额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诉讼费、律师费、仲裁费、差旅费等。(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8).乙方在承担上述条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60-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0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4、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5、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十、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指定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的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十一、其他1、本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甲乙双方均对本项目一切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技术参数、业务数据等。3、合同与磋商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磋商文件为准。合同与中标人响应文件不一致的地方,-61-以中标人响应文件为准。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4、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5、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6、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8、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效。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0、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十二、附件1、项目磋商文件2、项目响应文件3、产品验收单4、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5、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6、质量保证承诺书7、成交通知书8、其他相关资料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62-电话:,电话:注:其他合同专用条款在合同签订时另商签订。附件一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63-序号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履约时间磋商报价(元)1米易县城北闸坝工程维修养护采购项目磋商文件范围所有工作内容米易县城北闸坝工程维修养护采购项目磋商文件范围所有工作内容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报价总价报价总价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2.本项目采用现场报价,响应文件中不用首次报价(除现场报价以响应文件报价为准的情形之外,响应文件报价不作为评审的依据,以现场报价为准)。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64-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水泵(标的名称),属于_制造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徐州天龙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8人,营业收入为1578.67万元,资产总额为1265.78万元,属于虫型企业;2、水下开关电源(标的名称),属于_制造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重庆新源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4人,营业收入为2479.43万元,资产总额为960.4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变压器、变频器、线缆、信号(标的名称),属于制造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成都精汇川电气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2256.32万元,资产总额为1165.30万元,属于虫型企业;4.管道、垫圈、喷头(标的名称),属于制造业;承建(承接)企业为_诸暨市欣捷机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6人,营业收入为1560.90万元,资产总额为743.88万元,属于虫型企业;5.灯县(标的名称),属于制造业;承建(承接)企业为_重庆新源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4人,营业收入为2479.43万元,资产总额为960.4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6.特制梦幻一维机构(标的名称),属于制造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内江起源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2人,营业收入为1856.77万元,资产总额为659.2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7.钢坝闺门启闭机(标的名称),属于制造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北森驰水工机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2236.15·万元,资产总额为1331.3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8.米易县城北闸坝工程维修养护(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_四川光影水秀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389万元,资产总额为312.7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4年2月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维修养护工程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