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应用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招标变更公告(江苏省公安厅2024)



江苏省公安厅应用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苏省公安厅应用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 JSZC-320000-SCZX-G2023-0380)项目的更正公告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公安厅]的委托,就[江苏省公安厅应用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 JSZC-320000-SCZX-G2023-0380)进行政府采购,因项目发生变化,现就相关内容进行更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000-SCZX-G2023-0380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苏省公安厅应用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
3.首次公告日期: 2024 年 2月 21 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2.1原招标文件中“八、商务要求2、货款支付2.2 尾款:服务期结束后,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完成与甲方交接,提供所有被测系统的测评报告,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70%。测评报告未得到乙方认可的,按照数量比例核减尾款。
更改为2.2 尾款:服务期结束后,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完成与甲方交接,提供所有被测系统的测评报告,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系统的测评报告未得到甲方认可,此系统的测评费用不予支付,按照投标单价予以核减。”
2.2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中履约能力3.1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熟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标准体系,并具备项目管理能力及与项目管理经验,项目经理具有高级等级测评师证书、CPMP(中国项目管理师)证书的,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同时每提供一个项目管理经验证明材料得2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和项目管理经验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更改为:“3.1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熟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标准体系,并具备项目管理能力及与项目管理经验,项目经理具有高级等级测评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每提供一个项目管理经验证明材料得2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和项目管理经验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3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中履约能力3.3供应商除拟派的项目团队人员外,应根据具体委托单位需求,随时额外增派测评力量,承诺每额外增加1名测评人员得2分,最高得8分(须提供为其缴纳的2023年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国家等保网站测评师人员截图,否则不得分)。
更改为:“3.3供应商除拟派的项目团队人员外,应根据具体委托单位需求,随时额外增派测评力量,承诺每额外增加1名测评人员得2分,最高得10分(须提供为其缴纳的2023年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国家等保网站测评师人员截图,否则不得分)。”
2.4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并于2024年 3 月 1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2024年 3 月 1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更改为:“并于2024年 3 月15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2024年 3 月 15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3.更正日期: 2024 年 2 月 28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
本次更正公告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公安厅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扬州路1号
联系人:张振鹏
联系方式:025-83527677
2.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信息
名 称: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3楼南区
联系人:徐晨义
联系方式:025-83668521

附件:
江苏省公安厅应用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江苏省公安厅应用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

品目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采购单位
江苏省公安厅(机关)

行政区域
江苏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2月28日 17:21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2月21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2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晨义

项目联系电话
025-83668521

采购单位
江苏省公安厅(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扬州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813993311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徐晨义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江苏省公安厅应用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项目编JSZC-320000-SCZX-G2023-0380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2月总目录1.投标邀请……………………………………22.投标人须知…………………………………63.合同文本……………………………………174.采购需求……………………………………20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266.投标文件格式………………………………31第一章投标邀请受[江苏省公安厅]的委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就[江苏省公安厅应用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JSZC-320000-SCZX-G2023-0380)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江苏省公安厅应用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000-SCZX-G2023-03802.项目名称:江苏省公安厅应用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分包号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17404.最高限价分包号是否设定最高限价(是/否)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1是7405.采购需求(简介):对厅机关34个应用系统(其中等保三级系统30个,等保二级系统4个)进行等保测评,等保三级系统每年测评一次连续测评3年,等保二级系统仅首年测评一次。(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3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联合体投标分包号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该分包中联合体成员数量上限1否(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包号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2024年3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苏省公安厅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扬州路1号联系人:张振鹏联系方式:025-835276772.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信息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三楼南区联系人:徐晨义联系方式:025-83668521八、其他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中心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中心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2.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14、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4.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6.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8、投标截止时间18.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6.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8.2采购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9、投标文件的拒收19.1采购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0.2投标文件的修改20.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采购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1.2开标仪式由采购中心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评标委员会22.1开标后,采购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中心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3.3采购中心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4.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5.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中心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标结束后,采购中心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中心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确定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6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中心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6.1无效投标条款26.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6.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6.1.3投标人同一分包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6.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26.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1.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6.2废标条款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6.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7、确定中标单位27.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7.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7.3采购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7.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7.4.2向采购人、采购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7.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7.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7.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7.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8、质疑处理28.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8.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8.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8.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8.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8.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中心、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8.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8.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审查结果、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负责答复。采购中心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中心不接受无快递运单号的快递)。采购中心质疑接收部门为质疑处理科(快递运单上的收件人填写“质疑处理科”即可),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3029室,联系电话:025-83668531。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28.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8.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8.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8.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8.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8.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8.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中标通知书29.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中心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9.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0.签订合同30.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0.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1、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追加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2、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甲方:(买方)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1.2标的质量:1.3标的数量(规模):1.4履行时间(期限):1.5履行地点:1.6履行方式: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圆(_____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乙方交纳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6.2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6.2.1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6.2.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6.2.3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6.2.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8.1.1预付款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内,预付款支付比例:合同金额的**%。8.1.2尾款支付时间:服务结束并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尾款支付比例:合同金额的**%。九、保密条款1、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项目合同内容保守秘密,对因项目合同内容的公开而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有责任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2、乙方应将项目合同的所有细节包括由甲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和文件细则作为保密资料对待,项目合同的任何部分不应在任何商业或技术文献上刊登或披露。也不得企图将其中的由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和文件细则用作与本项目无关的事宜。3、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材料和文件细则乙方妥善保管,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媒体透露所承揽项目的相关情况。4、乙方在甲方作业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介绍第三方相关人员或冒充乙方工作人员进入服务现场。5、乙方如发现关于该项目的国家秘密、以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工作秘密或其他保密信息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发生的任何失泄密行为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十、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项目验收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0.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0.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0.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0.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0.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二、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的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解决争议的方法13.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有关条文执行。14.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清单分包序号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1江苏省公安厅应用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一、项目建设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厅机关34个系统(其中等保三级系统30个,等保二级系统4个)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等保三级系统每年测评一次连续测评3年,等保二级系统仅首年测评一次。通过测评及时发现系统安全隐患并迅速进行整改,从而全面提升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水平,保障系统的安全、高效、稳定运行。1.1.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定级指南》(GB/T22240-202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B/T25058)《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28449-2018)《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2019)1.2.工作内容及要求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信息安全等级测评机构(以下简称“测评机构”)对信息系统进行等级保护测评,查找与分析现有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的不足。通过本次测评工作的开展,对照相关标准评估系统符合情况,满足国家对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有关要求,逐步提高信息系统的整体安全防护能力。2.1等级保护测评工作要求针对特定的测评对象,采用相关测评手段,遵从一定的测评规程,获取需要的证据数据,给出测评对象是否达到特定级别安全保护能力,主要工作要求如下。(1)测评准备。完整、准确地收集等级测评需要的相关资料,包括测评委托单位的管理架构、技术体系、运行情况、建设方案、建设过程中相关测试文档等。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测评机构应了解和熟悉被测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物理与逻辑边界、硬件资源、软件资源、信息资源、规章制度等(2)方案编制。根据前一阶段工作中相关资料制定科学有效的测评方案,测评方案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项目概述、测评对象、测评指标、测评内容、测评方法等。(3)现场测评。根据测评方案完整实施现场测评工作,测评方案中各项测评内容应按相应测评方法落实到具体测评任务中,现场测评工作应取得后续报告编制活动所需的足够证据和资料。(4)整改指导与复测。测评机构应根据测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责任单位提供切实可行的整改指导建议,并在完成整改后提供复测服务。(5)报告编制。对现场测评获得的测评结果(或称测评证据)进行汇总分析,结合具体测评对象,客观、准确地分析测评证据并形成等级测评结论与报告。(6)风险规避。测评过程中,测评机构应避免测评行为影响系统正常运行,包括使用测试工具进行漏洞扫描测试、性能测试及渗透测试时产生的重启、服务中断等影响系统性能的行为。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1)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专人专职原则,保证各安全层面的测评全面有效,能够发现实际存在安全风险。(2)项目组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信息安全相关标准与规范,具备丰富的信息安全测评工作经验,具有成熟的信息安全技术和项目管理能力,能够应对可能的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3)项目启动后,中标人实际所派项目团队的成员必须与响应文件中所报人员一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项目人员。在项目开展过程中,若因人员离职等原因更换团队成员,中标人应提前报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同意。(4)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保密管理制度和项目保密措施,对项目实施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签订保密协议。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中间文档、过程材料采取安全可控的技术措施进行传输与存储保护,确保项目数据资料、过程信息不被泄露。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此项目相关情况。成交供应商须对其进入甲方工作场所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保密监督管理。三、投标人履约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熟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标准体系,具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能力及项目管理能力(提供相关能力证书),同时应具有实际项目管理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拟派的项目组成员应至少具备基本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能力(提供相关能力证书)。投标人应满足委托单位应急测评需求,除拟派的项目组成员外,还应具有备用测评力量(提供相关人员情况资料)投标人在整改与复测环节,应提供技术咨询支持,同时具有一定能力的紧急现场支持能力,在承诺时间内,派出相关专业人员到达现场为委托人提供技术支持。投标人应具备丰富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经验,可提供近三年参与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证明。投标人应具备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网络安全技术支撑经验,根据委托人待测系统情况,在测评期间提供紧急安全技术支撑,防止因测评导致的系统故障、网络攻击、数据泄露等安全事件。四、服务方案编制要求(1)项目需求分析报告编制要求供应商须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编制项目需求分析报告,对项目的背景、工作内容以及相关要点进行分析,深入理解项目需求,按项目特点分析项目难点并提供解决方案。(2)测评准备方案编制要求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编制测评准备方案内容应包含前期调研、系统分析、测评实施原则、测评流程、项目组织架构、项目进度计划、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等内容。(3)现场测评方案编制要求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结合项目前期调研内容,编制现场测评方案内容应包含体的现场测评工作计划、项目保密管理、项目文档管理、进度管理、项目沟通管理等内容。(4)整改指导与复测方案编制要求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编制指导与复测方案内容应包含问题整改指导办法、测评对象安全保护能力优化提升方案,以及整改之后复测的相关方案与计划。(5)项目验收方案编制要求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编制项目验收方案内容应包含项目内部评审方法、项目验收原则、标准、形式、人员等内容。(6)测评质量管理方案编制要求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编制测评质量管理方案内容应包含项目质量目标、项目质量管理保证措施、项目管理方式等内容。(7)项目保密管理方案编制要求供应商应遵守保密工作要求,编制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保密管理方案,包括保密工作制度规定、保密教育计划方案、保密管理措施而当内容。(8)项目团队组织架构方案编制要求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编制项目团队方案内容应包含人员组成、任务分工、技术支撑体系等内容。(9)风险防控措施及应急处置方案编制要求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编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具体实施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包括人员、设备及数据的安全管理风险防控措施以及在工作过程中应急处置方案。五、采购项目实施合同签订后,每年的测评任务应在采购人下达测评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包含整改和复测时间)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中标人须针对测评任务组建实施小组,组成人员包括项目管理人员和项目实施人员。(1)项目管理:提供项目经理1名,负责整个项目的管理;(2)实施成员:提供实施工程师不少于5名。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成交供应商于采购人下达测评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并经采购人确认。如验收中出现不符合标书和合同要求的严重质量问题时,采购人保留索赔权利。中标人需按采购人需求提供验收必要的文件。八、商务要求1、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1交货期:_测评任务下达的30个工作日内_1.2交货方式:现场测评并提交测评报告1.3交货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扬州路1号2、货款支付2.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2.2尾款:服务期结束后,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完成与甲方交接,提供所有被测系统的测评报告,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0%。系统的测评报告未得到甲方认可,此系统的测评费用不予支付,按照投标单价予以核减。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果本项目同意联合体投标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按下列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序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价格(10)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2服务方案(45)2.1供应商须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编制项目需求分析报告,内容优于招标文件需求得5分,内容符合招标文件需求得3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2服务方案(45)2.2供应商须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编制测评准备方案,内容优于招标文件需求得5分,内容符合招标文件需求得3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2服务方案(45)2.3供应商须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编制现场测评方案,内容优于招标文件需求得5分,内容符合招标文件需求得3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2服务方案(45)2.4供应商须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编制整改指导与复测方案,内容优于招标文件需求得5分,内容符合招标文件需求得3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2.5供应商须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编制项目验收方案,内容优于招标文件需求得5分,内容符合招标文件需求得3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2.6供应商须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编制测评质量管理方案,内容优于招标文件需求得5分,内容符合招标文件需求得3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2.7供应商须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项目保密管理方案,内容优于招标文件需求得5分,内容符合招标文件需求得3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2.8供应商须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编制项目团队组织架构方案,内容优于招标文件需求得5分,内容符合招标文件需求得3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2.9供应商须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编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具体实施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内容优于招标文件需求得5分,内容符合招标文件需求得3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3履约能力(45)3.1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熟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标准体系,并具备项目管理能力及与项目管理经验,项目经理具有高级等级测评师证书,得2分。同时每提供一个项目管理经验证明材料得2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和项目管理经验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63履约能力(45)3.2除项目经理外,项目组成员中每有一个具有中级等级测评师证书的得1分,每有一个具有高级等级测评师证书的得2分,最高得10分,没有不得分(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仅计算得分最高的证书,其余证书不重复计算。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103履约能力(45)3.3供应商除拟派的项目团队人员外,应根据具体委托单位需求,随时额外增派测评力量,承诺每额外增加1名测评人员得2分,最高得10分(须提供为其缴纳的2023年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国家等保网站测评师人员截图,否则不得分)。103履约能力(45)3.4供应商具有紧急现场支持能力,能够提供3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技术支持的得5分;承诺提供现场技术支持,但到达现场时间超过3小时的得3分;不提供现场技术支持的得0分。(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53履约能力(45)3.5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1月以来参与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证明,每提供1个得2.5分。本项最高得10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相关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103履约能力(45)3.6供应商自2021年1月以来参与过政府部门网络安全技术支撑活动,符合要求的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投标文件的组成一、基本目录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3)4.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4)5.****(格式见附件**)二、资格审查内容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6)6.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对投标人做出特定资格要求的,必须提供)7.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7)8.投标函(格式见附件8)9.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则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9)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格式见附件10)总备注:上述“资格审查内容”中1-5条、7、8条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6、9、10、11条如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相关材料而未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三、符合性审查内容投标人必须对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加斜体下划线的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格式见附件12)四、价格扣除证明文件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0)附件1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 投标总报价小写: (人民币:元)附件2投标分项报价表(分包号:**)报价详细清单序号等保级别单价数量总价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附件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分包号:**)序号技术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附件3-1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备注:1.投标人需对技术要求(未加斜体下划线的非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明确响应。2.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附件4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分包号:**)序号商务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附件4-1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备注:1.投标人需对商务要求(未加斜体下划线的非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明确响应。2.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附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附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附件7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320000-****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附件8投标函致: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的JSZC-320000-***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9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类项目)(分包号:**)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JSZC-320000-****,(项目名称)(分包号:**)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供应商自行勾选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附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类项目)(分包号:**)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JSZC-320000-****的项目(分包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服务的必须提供此声明函,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2.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附件12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分包号:**)序号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2……附件12-1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备注:1.投标人必须对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加斜体下划线内容)逐条做出明确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3.投标人未对实质性要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该分包作无效投标处理。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应用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