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改造招标变更公告(2024)



某单位维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2021-JKHYEQ-G1351)(第1包)

《供应商知情告知书》公告
一、供应商信息
企业名称:酒泉市宏厦建业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西郊工业园区1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02MA73FF4R1R
二、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我部组织某单位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021-JKHYEQ-G1351,经费预算:46.8万元),过程中发现酒泉市宏厦建业有限公司和酒泉永和建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相互串通投标情形行为。
招标结果公布后,我单位将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专家组的评审文件进行了复审。复审中发现4家公司中,酒泉永和建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酒泉市宏厦建业有限公司2家公司的标书存在以下2个问题:一是电子标书制作模板一致。酒泉永和建业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市宏厦建业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标书在制作过程中使用的电子模板完全一致。二是纸质标书的切痕一致。酒泉永和建业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市宏厦建业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标书在制作过程中纸质标书三面的切痕完全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和第四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之规定,可认定酒泉永和建业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市宏厦建业有限公司在某单位维修项目招标中相互串通投标。
三、处理结果
根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军后采〔2016〕512号)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拟定给予酒泉市宏厦建业有限公司处罚告知如下:取消供应商资格,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何振春以及所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项目委托代理人何丽君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供应商对本告知内容在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可进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我单位将上报上级进行处理。
四、公示时间
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1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助理
电话:0937-243203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维修改造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