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储饲料加工厂建设招标变更公告(开远市灵泉街道办事处2024)



云南弘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灵泉街道西山片区青储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HHZC2024-C2-00260-YNHH-0001

采购单位
开远市灵泉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红河州
公告时间
2024-03-08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3-01
更正日期
2024-03-08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莹、火梦兰

项目联系电话
15752282855

采购单位
开远市灵泉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灵泉街道人民南路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3-7132973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弘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开远市祥云路1132号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752282855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HZC2024-C2-00260-YNHH-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HHZC2024-C2-00260-YNHH-0001:灵泉街道西山片区青储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03-01 00: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的部分内容 更正前内容: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注:因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为线上填报,磋商申请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并于开标当日在系统上等待代理机构通知最终报价。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3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弘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开远市祥云路1132号3楼) 更正后内容: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注:因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为线上填报,磋商申请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并于开标当日在系统上等待代理机构通知最终报价。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3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弘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开远市祥云路1132号3楼)
更正日期:2024-03-08 00: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保证金信息变更为: (1)灵泉街道西山片区青储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保证金金额:1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3-15 14:3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开远市灵泉街道办事处
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灵泉街道人民南路68号
联系方式:0873-71329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弘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远市祥云路1132号3楼
联系方式:15752282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莹、火梦兰
电 话:1575228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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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泉街道西山片区青储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doc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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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灵泉街道西山片区青储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更正公告.docx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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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泉街道西山片区青储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YNHH-2024-007采购人:开远市灵泉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弘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3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5一、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二、磋商申请人须知11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6一、资格审查标准26二、符合性审查标准27三、详细评审28第四章工程量清单35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6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37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40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41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71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72一、资格审查部分74(一)磋商申请人基本情况表74(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75(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76(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7(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8(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9(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80(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81(九)承诺书85二、技术标部分86三、商务标部分93(一)磋商函93(二)磋商报价一览表94(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96(四)授权委托书97(五)磋商保证金98(六)磋商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99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灵泉街道西山片区青储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灵泉街道西山片区青储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HH-2024-007;2.项目名称:灵泉街道西山片区青储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609824.00元;5.最高限价:1609823.97元;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灵泉街道西山片区青储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该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①室外附属:C25混凝土路面1728.25㎡;方管护栏53m;通透式围墙128m;通透式大门1座;挡土墙11m;DN300波纹排污管173.7m;DN400波纹雨水管240.8m;DN150给水管100.7m;DN100给水管44.34m;②轻型门式钢架结构厂房,地上一层,建筑面积733.67㎡,钢筋混凝土基础,彩板瓦墙面和屋面,檐口高度8m,水电安装。③钢结构厨房,地上一层,建筑面积102.9㎡,钢筋混凝土基础,砖砌体围护,彩板瓦屋面,檐口高度3.6m,水电安装。④砖混结构地磅控制室,地上一层,建筑面积14.75㎡,钢筋混凝土基础,砖砌体围护,混凝土平板屋面,檐口高度3.05m,电器安装等。(具体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7.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专业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可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新注册不满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或书面情况说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证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2磋商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3月01日至2024年03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www.zcygov.cn)。3.方式:①有意参加磋商者,须注册政采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若供应商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选择办理云南壹证通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certType=32或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hhzb.html。云南壹证通CA可支持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0871-672760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政采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办理。②数字证书(CA)申领完成后进入政采云平台,企业账号与数字证书(CA)进行绑定,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项目报名及免费下载磋商文件。③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已合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④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注:供应商如已在云南CA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注:因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为线上填报,磋商申请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并于开标当日在系统上等待代理机构通知最终报价。五、开启1.时间:2024年03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云南弘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开远市祥云路1132号3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灵泉街道西山片区青储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其他: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信息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磋商申请人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支持供应商基于成交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5.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防止串通磋商的情形发生,防范可能产生不可预知的法律风险。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开标评审流程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解密磋商文件、进行磋商最终报价等操作,将视为“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情形。其他串通磋商情形,评审小组将依据电子交易平台智能巡检异常信息据实判定。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开远市灵泉街道办事处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灵泉街道人民南路68号联系人:田涛联系电话:0873-71329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弘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开远市祥云路1132号3楼联系人:火梦兰、金莹联系电话:1575228285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田涛电话:0873-71329732.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2.1.一、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采购人名称:开远市灵泉街道办事处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灵泉街道人民南路68号联系人:田涛联系电话:0873-7132973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南弘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开远市祥云路1132号3楼联系人:火梦兰、金莹联系电话:157522828553项目名称灵泉街道西山片区青储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4项目编号YNHH-2024-0075预算金额1609823.97元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8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灵泉街道西山片区青储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该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①室外附属:C25混凝土路面1728.25㎡;方管护栏53m;通透式围墙128m;通透式大门1座;挡土墙11m;DN300波纹排污管173.7m;DN400波纹雨水管240.8m;DN150给水管100.7m;DN100给水管44.34m;②轻型门式钢架结构厂房,地上一层,建筑面积733.67㎡,钢筋混凝土基础,彩板瓦墙面和屋面,檐口高度8m,水电安装。③钢结构厨房,地上一层,建筑面积102.9㎡,钢筋混凝土基础,砖砌体围护,彩板瓦屋面,檐口高度3.6m,水电安装。④砖混结构地磅控制室,地上一层,建筑面积14.75㎡,钢筋混凝土基础,砖砌体围护,混凝土平板屋面,檐口高度3.05m,电器安装等。(具体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9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10建设地点灵泉街道办事处份玉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12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中自行约定。1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专业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可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新注册不满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或书面情况说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证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2磋商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5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6踏勘现场■ 不组织,磋商申请人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7磋商申请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式时间: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在“质疑”菜单提出。18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式时间: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方式:采购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发出采购文件澄清。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查看澄清内容。19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20磋商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5日14时30分21分包■ 不允许1.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22偏离□ 不允许■ 允许细微偏离2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 不允许2.允许24报价说明1.本项目采用2轮报价。第1轮:磋商申请人制作响应文件的同时在文件中第一次报价,报价以招标控制价为基数进行下浮。第2轮(即最终报价):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磋商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为评审依据)。最终报价以招标控制价为基数进行下浮。注:磋商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时,将按废标处理。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价成交。25结算依据项目完工后,原则上按照磋商申请人提供最终磋商报价和实际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条款进行结算。工程最终的结算价=审定的结算价×(100%-下浮率)。26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从磋商截止之日算起)27履约保证金无28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根据《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本项目可以收取保证金32000.00元,为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磋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的必须从磋商申请人银行对公账户转出,并注明磋商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远支行账户名称:云南弘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53050166623600001206注:备注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收款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29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采用单位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30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份数磋商申请人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注: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补交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31成交人补交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装订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32封套上写明/33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地点时间:2024年03月15日14时30分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 进行网上递交。注:1.磋商申请人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并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2.磋商申请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并于开标当日在系统上等待代理机构通知最终报价。34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3. 是35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2024年03月15日14时30分地点:云南弘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开远市祥云路1132号3楼)36磋商程序按照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37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人数:3人及以上单数磋商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注: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的,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采购人推荐、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注: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3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39串通行为处理办法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开标评审流程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解密磋商文件、进行磋商最终报价等操作,将视为“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情形,疑似串通磋商。磋商评审小组在评审流程符合性审查、报价符合性审查阶段,通过“在线询标”功能,向疑似串通磋商的供应商发送磋商问题函,要求供应商对其与其他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上传磋商响应文件;通过同一台设备解密磋商文件、进行磋商最终报价等操作异常情况进行澄清,超时未澄清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澄清,评审小组将根据供应商回复澄清情况,确定供应商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或报价符合性审查。其他串通磋商情形,评审小组将依据电子交易平台智能巡检异常信息据实判定,并参照上述处理方法开展评审。40采购代理服务费经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双方自愿协商确定,本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为21100.00元,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4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42其他1.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支持供应商基于成交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2.本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2.二、磋商申请人须知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1.2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合同履行期限、磋商内容1.3.1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采购需求: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供应商资格要求;⑴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供应商除应符合本章第1.4.1款和“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⑴联合体各方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⑵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⑶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⑷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⑸联合体磋商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磋商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⑹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⑺如果达不到本须知对联合体的要求,其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⑻经资格审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得进行下一步详细评审。①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未达到合格标准的;②联合体成员有未通过资格审查的。1.4.3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⑴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⑵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⑶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⑷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⑸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⑹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⑺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⑻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⑼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5费用承担1.5.1磋商申请人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磋商申请人须知规定组织现场踏勘的,采购人按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相关内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磋商申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磋商申请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磋商申请人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注:采购人按规定时间组织现场踏勘的,无论磋商申请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且对本合同项目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周围环境条件。1.10磋商预备会1.10.1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相关内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在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发出采购文件澄清。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查看澄清内容。澄清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磋商申请人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1.12偏离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磋商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磋商申请人须知;(3)评审办法;(4)工程量清单;(5)合同条款及格式;(6)技术标准和要求;(7)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注:根据本章“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10款和第2.2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磋商截止时间: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2.2磋商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在“询问”菜单提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3磋商申请人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所有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查看修改内容。2.3.2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3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终发出的为准。2.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解释均依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在评审时,若出现竞争性磋商文件无明确说明和处理的情况时,由磋商小组讨论确定处理方案;磋商小组成员之间对处理方案有争议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方式确定。3.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3.1磋商响应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3.1.1资格审查部分3.1.2技术标部分3.1.2商务标部分3.2磋商报价3.2.1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最终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磋商申请人将按无效处理。3.2.2磋商申请人须就“采购需求”中所有采购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3.2.3本工程的磋商报价采用本须知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24项所规定的方式。磋商申请人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自行报价,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服务的竞争性报价。报价均为人民币元,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磋商申请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①磋商申请人必须按采购人提供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第一次投标报价。除工程范围、设计变更另有规定外,综合单价及合价不作任何调整或变更。②磋商申请人的磋商报价,应是完成本工程量清单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合同履行期限的全部。投标报价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磋商申请人拟定的施工方案,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自主编制报价。③磋商申请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合同履行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3.3磋商报价的主要计价依据3.3.1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补充文件。3.3.2工程情况及说明。3.3.3施工现场条件情况。3.3.4磋商申请人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按废标处理。3.3.5通过实质性审查的磋商申请人才能进入磋商程序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3.3.6最终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统一递交。若已递交的最终报价文件若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和补充,但不得改变最终报价文件中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3.3.7磋商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3.8磋商申请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磋商申请人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磋商申请人的成交候选资格。3.4磋商有效期3.4.1在“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磋商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3.4.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申请人延长有效期。磋商申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磋商申请人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磋商申请人有权收回其保证金。3.5磋商保证金3.5.1磋商申请人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申请人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其磋商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磋商保证金须在磋商时间截止前缴纳并到账,未按时到账的视为响应无效。3.5.2磋商保证金递交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如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对公账户转出,并注明磋商项目名称。3.5.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并应符合供应商前附表的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3.5.4磋商保证金退还时间(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⑴未成交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发出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供应商的对公账户中;⑵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⑴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⑵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⑶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⑷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⑸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无故放弃成交项目的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3.6资格审查资料磋商申请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各项资格条件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3.5.1磋商申请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的材料要求: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款;3.5.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款;3.5.3其他要求: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款;3.7备选磋商方案除“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申请人不得递交备选磋商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磋商方案的,只有成交单位所递交的备选磋商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单位的备选磋商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磋商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磋商方案。3.8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3.8.1磋商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磋商申请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章、签名及加密;3.8.2如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电子标书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3.8.3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3.8.4磋商申请人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3.8.5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政府采购云平台”相应模块;3.8.6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申请人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4.磋商申请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未按要求加密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4.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4.2.1在“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4.2.2磋商申请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3磋商申请人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4.3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本章第4.2.1款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磋商申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5.磋商5.1磋商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参加公开磋商。5.2磋商程序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网上开标。5.2磋商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⑴宣布磋商纪律。⑵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⑶宣布采购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⑷按照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响应文件开标顺序。⑸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由供应商对网上递交已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网上(远程)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供应商名称、标段名称、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情况、磋商报价、供货地点、供货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⑹供应商代表(如需)、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⑺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进入第二轮报价及承诺,磋商小组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公布供应商名称、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情况、磋商第二轮报价、合同履行期限及其他内容;⑻磋商结束。6.评审6.1磋商小组6.1.1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组成方式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⑴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⑵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⑶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⑷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注:除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的情形外,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活动。6.2磋商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6.3评审办法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除“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单位外,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自行确定成交单位,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7.1.2成交候选人不能作为成交单位的情形:⑴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的;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⑶成交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未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合同的;⑷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⑸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的;⑹其他不符合成交条件情形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自行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7.2成交通知在本章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单位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未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单位应按“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7.3.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招标的项目,成交单位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低价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低价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7.3.3成交单位不能按本章第7.3.1或7.3.2项要求提交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单位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4.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7.4.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7.4.5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单位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6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单位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磋商和不再磋商8.1重新磋商8.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①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③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④磋商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⑤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磋商。8.1.2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8.2不再磋商重新磋商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磋商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磋商。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9.3.1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9.3.2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9.3.3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3.4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9.3.5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9.3.6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9.3.7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9.4参与评审活动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单位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5质疑和投诉9.5.1质疑提出与答复⑴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且证据合法、真实、有效。供应商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①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③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⑵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⑷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⑸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9.5.2投诉提出与投诉处理⑴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的部门提起投诉。⑵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③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④事实依据;⑤法律依据;⑥提起投诉的日期。⑶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⑷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②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③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④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⑤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⑸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⑹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①捏造事实;②提供虚假材料;③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⑺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处理。9.5.3质疑函和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资格审查标准条款号评审内容评 审 标 准1资格评审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专业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可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新注册不满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或书面情况说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1资格评审标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1资格评审标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磋商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符合性审查标准条款号评审内容评 审 标 准2.1.2①报价报价合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2.1.2①报价串通行为处理办法开标评审流程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解密磋商文件、进行磋商最终报价等操作,将视为“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情形,疑似串通磋商。磋商评审小组在评审流程报价符合性审查阶段,通过“在线询标”功能,向疑似串通磋商的供应商发送磋商问题函,要求供应商对其与其他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解密磋商文件、进行磋商最终报价等操作异常情况进行澄清,超时未澄清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澄清,评审小组将根据供应商回复澄清情况,确定供应商是否通过报价符合性审查。2.1.2①报价报价要求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2.1.2②商务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符合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2.1.2②商务磋商会议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解密等相关操作2.1.2②商务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2.1.2②商务签字或盖章符合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2.1.2②商务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2.1.2②商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2.1.2②商务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2.1.2②商务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2.1.2②商务细微偏差补正磋商申请人未拒绝对磋商响应文件的细微偏差补正2.1.2②商务串通行为处理办法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疑似串通磋商。磋商评审小组在评审流程符合性审查阶段,通过“在线询标”功能,向疑似串通磋商的供应商发送磋商问题函,要求供应商对其与其他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异常情况进行澄清,超时未澄清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澄清,评审小组将根据供应商回复澄清情况,确定供应商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2.1.2②商务其他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1.2③技术磋商内容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详细评审序号详细评审标准评分因素权重磋商报价F1:10分技术部分F2:90分1磋商报价得分(F1)磋商报价评分(满分10分)1.最终报价说明:磋商申请人的最终报价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现场磋商后填报的最终报价。2.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最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磋商申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最终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10,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保留值按四舍五入方式取舍。注:①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磋商最终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②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磋商报价。2技术部分(F2)(90分)施工技术方案(满分20分)1、施工技术方案合理且能指导施工,施工措施具体且有针对性,施工部署全面的得13-20分;2、施工技术方案基本合理、对施工缺乏指导性,施工措施、施工部署基本合理但存在一些问题的得6-12分; 3、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措施、施工部署存在有明显错误的1-5分;4、无施工技术方案的不得分。2技术部分(F2)(90分)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10分)1、项目管理人员针对工程实际配置且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且有针对性的得8-10分;2、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但专业配置针对性一般的得4-7分;3、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专业配置缺乏针对性的得1-3分。2技术部分(F2)(90分)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10分)1、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全面,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措施有力、合理、可行的得8-10分;2、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较全面,线路较清晰,计划编制较合理;措施可行的得4-7分;3、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不够全面,线路不够清晰,计划编制不够合理;措施基本可行的得1-3分。2技术部分(F2)(90分)资源配备计划(10分)1、劳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响应,很好地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全面的得8-10分;2、劳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呼应,较好地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的得4-7分;3、劳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的得1-3分。2技术部分(F2)(9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1、质量符合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目标明确;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的得8-10分;2、质量目标符合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目标明确;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较明确,管理制度较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较完整的得4-7分;3、质量目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目标基本明确;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基本完整的得1-3分。4.无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的不得分。2技术部分(F2)(90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1、安全目标符合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安全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的得8-10分;2、安全目标符合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较明;管理制度较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较完整的得4-7分;3、安全目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基本完整的得1-3分;4.无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的不得分。2技术部分(F2)(90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1、环境管理目标符合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的得8-10分;2、环境管理目标符合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较明确;管理制度较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较完整的得4-7分;3、环境管理目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基本完整的得1-3分。施工总平面布置图(5分)1.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合理,图示标识准确,且针对工程实际的,得满分3-5分;2.施工总平面图布置不够合理,图示标识不够清楚、准确,缺乏针对性的得1-2分。类似业绩(5分)2021年以来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的得1分,每增加一项加1分,满分5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不提供不计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初步评审标准的供应商,进行现场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磋商报价等相关承诺,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有效磋商报价等相关承诺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打分,并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计算评标总得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按最终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评标总得分相等且最终磋商报价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如以上都相同按采购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顺序优先排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见资格审查标准。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见符合性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3.1.2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时,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磋商报价表中人民币报价与下浮率不一致时,以下浮率为准,修改人民币报价;(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磋商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3.2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进行现场竞争性磋商,磋商内容为合同履行要求等。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结束后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书面最终磋商报价承诺。最终磋商报价不允许超过响应文件中第一轮磋商报价,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3.3详细评审3.3.1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磋商报价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磋商申请人的评标总得分。对磋商申请人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3.3.2技术部分由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磋商申请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3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4响应文件的澄清3.4.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3.4.2磋商申请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磋商申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4.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3.5评标结果3.5.1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评审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按废标处理。3.5.2磋商小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提出磋商报告。3.5.3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成交人。3.5.4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磋商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4.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另附)5.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合同仅供参考)(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5.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5.2.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按GF—2017—0201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合同条款执行。5.3.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 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附件8: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9: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10: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附件11:1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专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小计:6.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本采购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严格遵照设计施工图及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执行。二、本采购项目涉及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以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三、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及所处地域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适用时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但不限于以下现行标准或规范及其最新版本的要求。四、招标工程量清单(另附)(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磋商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资格审查部分二、技术标部分三、商务标部分7.一、7.1.(一)磋商申请人基本情况表磋商申请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公司总人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中项目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 号其中技 工经营范围备 注7.2.(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7.3.(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专业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可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新注册不满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或书面情况说明)。(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可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书)。7.4.(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证明)。7.5.(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致:(采购人全称)本单位以(磋商申请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要求的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若在本次项目的采购全过程中,被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属实或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参与磋商及成交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采购活动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特此声明。磋商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6.(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磋商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7.(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注: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磋商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7.8.(九)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单位作为项目的磋商申请人,现作如下承诺: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实、有效、合法。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磋商,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磋商,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4、不向采购人、磋商小组、监督人员贿赂。5、不扰乱磋商活动正常秩序。6、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7、如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出现上述行为,本供应商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磋商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技术标部分一、技术部分1.磋商申请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二)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负责人应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应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四)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交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本表后应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本表应包含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正在施工、已签订合同协议书或已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意向书但尚未签订合同的所有项目。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参考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磋商申请人根据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可自行把下列图表添加到相应的项目中。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工、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磋商申请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磋商申请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二、拟分包计划表(如有)序号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备注序号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名称注册地点企业资质有关业绩备注123123123123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日期:年月日注:附分包人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8.三、商务标部分8.1.(一)磋商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最终磋商承诺的下浮率作为最终磋商报价,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项目质量达到,报价以现场二次报价为准。2.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3.随同本磋商函提交磋商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成交:⑴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⑵随同本磋商函递交的磋商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⑶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我方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全部责任。7.(其他补充说明)。磋商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8.2.(二)磋商报价一览表1.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内 容1磋商报价(下浮率)小写:下浮 % 大写:百分之 2拟派往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编号:3合同履行期限5质量承诺7备注注:磋商申请人根据市场行情、自身管理水平自行测算,合理填报,风险由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报价应包含该项目的全部费用,且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磋商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最终磋商报价表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内 容1最终磋商报价(下浮率)小写:下浮 % 大写:百分之 2备注注:最终磋商报价由磋商申请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填报,磋商申请人根据市场行情、自身管理水平自行测算,合理填报,风险由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报价应包含该项目的全部费用,且不得超过第一次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磋商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3.(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磋商申请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磋商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国徽”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号码”面):磋商申请人:(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8.4.(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磋商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国徽”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号码”面):磋商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8.5.(五)磋商保证金保证金交纳确认成功后,保证金交纳回执需加盖单位公章后附于本页做入电子投标文件。8.6.(六)磋商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灵泉街道西山片区青储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更正公告各投标人:对《灵泉街道西山片区青储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部分内容变更如下: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注:因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为线上填报,磋商申请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并于开标当日在系统上等待代理机构通知最终报价。五、开启1.时间:2024年03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云南弘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开远市祥云路1132号3楼)现变更为: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注:因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为线上填报,磋商申请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并于开标当日在系统上等待代理机构通知最终报价。五、开启1.时间:2024年03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云南弘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开远市祥云路1132号3楼)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青储饲料加工厂建设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