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食堂工作人员劳动派遣服务招标变更公告(天津市东丽区津门小学2024)



天津市东丽区津门小学天津市东丽区津门小学食堂工作人员劳动派遣服务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J-H2311Z-B060)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1日发布来源:天津市东丽区津门小学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11Z-B06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津门小学食堂工作人员劳动派遣服务项目_第1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4-02-2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供应商账号:02010001040022952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丽支行营业部

更正日期:2024-03-11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津门小学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栖霞道3号

联系方式:022-84375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

联系方式: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会芳

电话:022-27923909

五、附件

合同.zip

原公告链接:

天津市东丽区津门小学
2024年3月11日

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5.对食材食品进行检验验收,确保食品安全。6.供方在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期间没有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无因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受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经营记录。7.供方不得将食堂转包,不得分窗口对外租赁承包,一经发现,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8.菜品要由专人设计,确保每道菜品都能适合师生口味,得到师生认可。9.厨房生产要严格按岗位分工,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严禁擅自越岗操作。10.须设有菜品质检员(可由厨师长兼任),负责菜品质量检验把关。11.厨房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规程进行操作:12.食堂配备烟感报警器、燃气电磁阀、灶台自动灭火装置及灭火毯、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供方需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及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13.学校负责投入大型炊事设备,供方合理使用学校提供的固定资产,保证所使用房屋和设备设施的完好无损。不按规定管理、使用和维护设备设施,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按设备设施原值赔偿或修复。14.电闸箱固定专人管理,每次使用以后及时关闭封板,以防蒸汽浸入或人身触电事故发生。15.电气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定期保养维护,下班后切断电源,严禁非炊事人员操作,严禁用水冲洗电气设备,节假日长时间不用时用采取养护措施。16.煤气设备固定专人负责,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发现煤气泄漏及时报修,下班前关闭管道阀门。17.冷藏冷冻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冷凝器结冰不能超过1厘米,发现制冷效果下降时,及时除霜,属于机械故障、氟压降低时及时报修,严禁带病工作。18.供方清真档口负责人、厨师长及餐饮技术指导监督人员应充分了解少数民族的清真饮食习惯及相关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19.供方应对应定期对清真档口管理和操作的从业人员进行应知应会的清真食品生产经并建立人员培训档案。营基本知识培训第四条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检查验收。第五条服务期限: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第六条服务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津门小学第七条付款方式:需方每月支付供方劳务加工服务费的70%,其余30%作为绩效考核,需方每学期末根据食堂满意度得分、食品安全检查、卫生环境检查及各项检查结果进行绩效评价,评价合格,双方确认后,供方按照实际金额开具正式发票送达10个工作日内,需方将本学期其余劳务加工服务费一次性支付给供方。(实际付款进度,以财政拨付为准)第八条违约责任: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需方向供方偿付总值30%的违2服务合同合同编号:采购计划编号:供方(章):伍加贰百晏(天津)餐饮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津门小学需方(章):天津市东丽区津门小学签订时间:2024年2月1日第一条名称、数量、价款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食堂劳务加工服务项目天津市东丽区津门小学学校,劳务加工服务人员14人,付款方式:采购人每月支付中标单位劳务加工服务费的70%,其余30%作为绩效考核,采购人每学期末根据食堂满意度得分、食品安全检查、卫生环境检查及各项检查结果进行绩效评价,评价合格,双方确认后,中标单位按照实际金额开具正式发票送达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本学期其余劳务加工服务费一次性支付给中标单位。(实际付款进度以财政拨付为准)第二条报价要求:1.劳务加工服务费计算方式:每个月每人按照3720元2.供方的报价包括:服务人员的工资(必须符合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加班费、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福利费、工服费、管理费、交通费、办公费、厨房耗材(含能源费)利润及税金等其他应有的费用。需方承担食堂固定材料购置和维修、水、电、垃圾清运、烟道清理、灭虫害等费用。供方所报价格为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厨房新购置设备设施由需方负责:厨房设备设施日常保养及维修费超过500元以上的由需方负责。能源费据实结算。3报价已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接受任何因供方原因引起的服务期或费用索赔。第三条服务要求1.供方需具有一定的食堂经营管理经验。2.供方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和团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工作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部批准的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卫生机构颁发)及有效的资格证,并提供食堂工作人员的保险情况证明材料原件。3.承诺按照国家、天津市关于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教委等上级相关部门、学校规定的各项制度、规范、要求、流程进行学校食堂的服务外包整体运营。4.供方所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工作人员劳动派遣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