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变更住所招标变更公告(福建省司法厅2024)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福建漓滨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的行政许可决定

福建漓滨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福建漓滨律师事务所住所从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路3号三单元505室变更为南平市建阳区嘉禾南路436号闽北创业园15层1518室。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4年0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变更住所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