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隐患整改招标变更公告(肥西县三河镇人民政府2024)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三河镇2024年道路交通隐患整改项目(一期)
原项目编号:2024AEEFN00055
原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三河镇
2024年道路交通隐患整改项目(一期)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AEEFN0005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三河镇2024年道路交通隐患整改项目(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3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现将本项目评分细则中(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中级以上的,得3分。”修改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中级及以上的,得3分。”。
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报价表格式、二、最后承诺报价表”中最后报价(详见备注说明)按:“费率: %”。
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中“采购需求”已变更(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更正日期:2024年3月22日
三、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肥西县三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合肥市肥西县三河镇振宁路1号
联系方式:156232801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1室
联系方式:0551-68838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绍杰
电 话:0551-68838796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16小时37分37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3-22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3-22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7分
附件:
采购需求.doc
变更公告.pdf
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2.下列采购需求中:(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本项目不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项目总预算的40%作为预付款。剩余款项按单个项目支付工程进度款:每季度支付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结算完成后一次性付清(单个零星工程结算价=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方法计算得出的工程竣工审定价×中标费率)(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期限360日历天4主要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5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项目概况三河镇2024年道路交通隐患整改项目(一期),项目位于三河镇镇区,为及时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一家实施单位,对三河镇范围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及时修复整改。可能发生的工程主要类别涵盖市政工程、环保工程、绿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等采购人行政管理区域内可能发生的零星市政施工工程。三、服务需求(一)本项目小额零星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1)市政道路维修;(2)空闲地整治工程;(3)文明创建涉及的相关零星工程;(4)部分突发性工程及环保督察、上级督办的紧急工程;(5)公共设施维修改造;(6)道路及附属设施维修工程;(7)其它由采购人随机发包的的零星施工任务。(二)主要服务要求1.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成交供应商应于一小时内予以响应,安排专人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处开展前期对接工作。如接到的任务单为应急突发任务,成交供应商应在3小时内响应并组织人员进行施工。2.成交供应商需要安排1名现场负责人保持与采购人的日常沟通对接,随时随地了解采购人的服务需求,对采购人单位拟开展的施工活动,提出合理化、可行性建议,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并按采购人要求随时提交项目相关资料。3.质量保修期单个零星施工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在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施工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采购人要求维修的,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时起(包括电话通知)24小时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到场维修处理,否则采购人自行组织人员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及对业主的损失赔偿费用全部将从成交供应商的项目费用中予以扣除。四、报价要求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费率不得高于100%,否则投标无效,报价费率小数点后保留不超过两位小数(如供应商报价费率为55.555%,小数点后第三位直接舍去,评审时供应商的评审费率即为55.55%)(本项目报价中所指费率即基于单个项目最终竣工审定价基础上的折扣率)。2.单个工程项目结算支付价款的确定单个零星工程结算价=依据工程竣工审定价×中标费率(若中标费率为80%,按前述标准计算工程竣工审定价为A万元,则最终结算支付价款为:A×80%万元)。其中工程竣工审定价为审定部门依据相关定额,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得出。结算价为工程竣工后采购人实际应当支付的价款。(1)单个小额零星项目工程结算和审定采用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和《1999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综合价格》(税率不予调整)。人工费调整执行合肥市造价站最新相关文件规定;取费程序及标准执行合肥市造价站的规定。(2)主要材料约定:主要材料价套用当月合肥地区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正本);信息价中不含的主材价格及特殊材料需经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及采购人的审定部门或由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共同询价确定。(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和国家相应施工规范以及与此相关的报价编制依据、资料、文件进行计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工程实际情况和风险,编制报价。(4)工程验收后十四天,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竣工验收资料一套,并提交项目决算申报书。五、其他要求1.项目需要在不影响生产生活情况下施工,如因项目施工工期紧迫,需进行夜间加班,成交供应商不得拒绝。2.成交供应商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工人需要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现场管理,不得对施工周边环境、居民生活等造成不良影响,否则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3.成交供应商签认单个项目的《施工任务通知单》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否则采购人有权按考核管理办法予以处理。4.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原有建筑、设备等成品的保护工作,并同时做好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整个施工过程安全可控。合同期内,采购人交由成交供应商施工的工程,一切安全生产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5.弱电、监控等部分改造由采购人确定的年度弱电、监控等维保单位施工,成交供应商应积极做好配合。6.成交供应商按磋商文件和本项目合同约定,承接具体项目时,可不再签订具体项目施工合同,以采购人管理部门印发的《施工任务通知单》、本项目合同、决算审定材料等作为结算依据。7.成交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具体如下所示:(1)未按响应文件承诺派驻项目人员的;(2)项目发生安全事故的;(3)恶意破坏采购人公物骗取施工任务的;(4)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8.成交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第一次发生将被予以警告,第二次发生将被扣罚5万元,第三次发生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约,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须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具体如下所示:(1)不承接采购人委派的工程任务(采购人批准的除外);(2)除采购人原因外,未按施工任务工程量清单或派工单等约定开工的;(3)未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的;(4)承接的工程任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5)保修未按规定及时服务的。(6)施工中出现两次以上返工的;(7)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如造成燃气管道破裂导致燃气泄漏、挖断电缆电线等)的;(8)施工现场未设置防护栏杆,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配戴安全帽,登高作业未系安全带,施工扰民导致居民投诉。三河镇2024年道路交通隐患整改项目(一期)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AEEFN00055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三河镇2024年道路交通隐患整改项目(一期)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3月21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更正内容:一、现将本项目评分细则中(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中级以上的,得3分。”修改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中级及以上的,得3分。”。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报价表格式、二、最后承诺报价表”中最后报价(详见备注说明)按:“费率:%”。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中“采购需求”已变更(详见附件“采购需求”)。更正日期:2024年3月22日三、其他补充事宜无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肥西县三河镇人民政府地址:合肥市肥西县三河镇振宁路1号联系方式:156232801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1室联系方式:0551-6883879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汪绍杰电话:0551-6883879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交通隐患整改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