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堂生活物资招标变更公告(四川省川北监狱2024)



四川省川北监狱职工食堂生活物资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01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职工食堂生活物资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4月7日10:30(北京时间)”。2、本项目为货物采购,原招标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更正为货物模板,详见新上传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备案编号:51000023210200036920[2024]00866。2、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监督电话:028-86662797。地址:成都市南新街37号。3、最高限价:猪肉鸡鸭鱼兔类下浮5%,牛羊类下浮3%,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报价猪肉鸡鸭鱼兔类下浮率应≥5%,牛羊类下浮率应≥3%。4、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川北监狱
地址:绵阳市游仙区小枧沟镇
联系方式:18011115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易通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99号14栋1层4号
联系方式:028-8532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28-85320556

四川易通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2日

相关附件:

YTTH-2024-ZC0008职工食堂生活物资3.22更正(1).pdf

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0118内部编号:YTTH-2024-ZC0008职工食堂生活物资招标文件中国·成都采购人:四川省川北监狱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易通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二O二四年三月政府采购廉洁承诺书为加强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廉政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宣扬公平竞争的风气,努力提供优质、细心、专业的服务,为采购人创造价值,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本招标代理机构作如下承诺:1、不与他人串通,泄露招标投标机密。2、不与采购人、供应商串通投标。3、不向评标专家支付合理报酬以外的费用,包括并不限于现金、购物卡、礼品、实物等,不进行其他可能影响客观公正评审的活动。4、不向招标投标监督人员或机构请客、送礼及组织其它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督的活动。5、不向采购人提供任何不正当利益的方式谋求合作关系。6、不采取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7、禁止一切行贿倾向、建议等行为。8、禁止员工有索贿、受贿等行为。9、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区以及监管部门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员工的廉政监督,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杜绝员工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本承诺书由承诺人盖章签字生效,如出现上述行为,承诺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如发现本单位员工个人出现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各方均有权提醒并督促其纠正,或直接向我公司投诉、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将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处理,涉及违法违纪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请采购人及供应商监督!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易通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46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第七章评标办法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易通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川北监狱委托,拟对职工食堂生活物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0118二、项目名称:职工食堂生活物资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比例100%;已落实。四、招标项目简介:1.本项目为职工食堂生活物资。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2.本项目采购预算:15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7.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7.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有效期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7.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获取时间: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4月7日10: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九、开标地点:四川易通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99号14栋1层4号)。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十一、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省川北监狱地址:绵阳市游仙区小枧沟镇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8011115896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易通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铁像寺支行账号:150532479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99号14栋1层4号邮编:610041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028-853205562024年3月4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15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猪肉鸡鸭鱼兔类下浮5%,牛羊类下浮3%,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报价猪肉鸡鸭鱼兔类下浮率应≥5%,牛羊类下浮率应≥3%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含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或者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3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实质性要求)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实质性要求)牧、渔业。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二、符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采购的机会。5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若涉及)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响应无效。(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若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6评标情况公告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7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8履约保证金金额:预算金额的2%。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收款单位:四川省川北监狱。(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代收)开户行:签订合同时约定。银行账号:签订合同时约定。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注: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9采购项目具体事项/采购文件内容咨询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028-8532055610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028-8532055611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028-85320556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99号14栋1层4号。12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028-8532055613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招标人负责答复。地址:绵阳市游仙区小枧镇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8011115896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易通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易通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28-85320556转8012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99号14栋1层4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14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19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6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标准收取。收取方式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由中标单位支付给代理机构。17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套、副本壹套、电子文档1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18送样提醒本项目无样品。19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如涉及)若招标文件涉及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其目的是为了准确清楚说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其意思表示为“参照或相当于”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其品牌或供应商具有可替代性。20备注若招标文件中同一事项表述与投标人须知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附表为准。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2.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四川省川北监狱。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易通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猪肉。5.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第二十二条(解释相关)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施行相关)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市财政局、市金融办2013年12月9日印发的《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成财采〔2013〕200号)同时废止。附件2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相关精神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四川省、成都市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持续推进和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引导融资机构扩大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的融资规模,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二、适用范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成都市本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三、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政采搭台、市场运作,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牵头组织并指导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但不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业务。融资机构和供应商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二)自愿选择、自担风险。融资机构自愿选择是否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享受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并自由选择信用融资合作方。融资机构与供应商自行承担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业务风险。(三)诚实信用、互惠共赢。引导供应商树立“诚信创造价值”的理念,通过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支持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利用信息化技术搭建信息互通平台,在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基础上,促进供应商与融资机构实现良性互动、合作共赢。四、组织实施(一)宣传动员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落实财政部门、融资机构主管部门、采购人、融资机构等职责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成都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有序推进。(二)融资机构选择1.报名。有意向按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由其在蓉最高机构或在蓉最高机构指定的分支机构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1)融资机构基本情况;(2)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包括授信政策、融资产品、贷款利率及其它优惠措施、业务流程及各环节办结时间、联系方式等);(3)关于遵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承诺;(4)关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风险及系统对接研发费用自行承担的承诺。2.系统对接。融资机构成功报名后,须按要求完成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与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的技术对接。3.确定融资机构。市财政局将完成系统对接的融资机构确定为我市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并在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集中展示,为供应商开展融资提供指引。(三)其他事项成都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通过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实行全流程在线管理。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启用前或升级维护期间,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按照《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离线办理,并在系统正常运行后上传相关信息。五、相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短缺压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市级各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政策落实,全面、有序、科学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二)注重协调配合。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及采购人等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主动服务,帮助有融资需求、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实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不断优化工作机制,为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优质服务。强化宣传引导,不断扩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的知晓度。加强跟踪问效,让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惠及更多中小企业,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附件三:质疑函范本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四:投诉书范本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五:信用评价服务效果调查表(供应商)信用评价服务效果调查表(供应商)被评价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测评内容满意(3分)基本满意(2分)一般(1分)不满意(0分)1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询问答复3质疑答复4服务态度对代理机构工作的其他建议:对代理机构工作的其他建议:对代理机构工作的其他建议:对代理机构工作的其他建议:对代理机构工作的其他建议:对代理机构工作的其他建议:供应商名称:(加盖鲜章)供应商名称:(加盖鲜章)供应商名称:(加盖鲜章)供应商名称:(加盖鲜章)供应商名称:(加盖鲜章)供应商名称:(加盖鲜章)说明:1.请贵公司根据代理机构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评价档次栏中选取一栏打“√”,并加盖鲜章。2.请贵公司于开标当日将此表原件交至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作为实质性要求,不作为评审依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生活物资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