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项目设备招标变更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2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JHD-202403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神经内科)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文件
符合性审查:6.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且每一项均未超过给定的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且投标报价是否唯一;本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为90.1万元 (其中经颅磁治疗仪60万元;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8万元;足浴器0.05万元;脑反射治疗仪器9万元;负离子健康仪0.5万元;医用静脉溶栓称重床1.5万元;长程视频脑电图9万元;电子针灸仪0.25万元;)
符合性审查:6.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且投标报价是否唯一;本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为90.1万元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西路159号
联系方式:0991-5269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
联系方式:136599742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芮、单海帆
电 话:13659974217
附件信息:
【终】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神经内科)招标文件---(3.22).doc426496
【终】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神经内科)招标文件---(3.22).doc426496
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神经内科)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XJHD-20240322项目名称: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神经内科)采购人(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联系人:刘艳萍电话:0991-5269101代理机构(盖章):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盖章):联系人:马芮、单海帆电话:13659974217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XJHD-202403222)一、招标条件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神经内科)已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序号项目名称设备名称数量最高限价金额单价(万元)最高限价(万元)1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神经内科)经颅磁治疗仪16090.12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神经内科)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1890.13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神经内科)足浴器20.0590.14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神经内科)脑反射治疗仪器1990.15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神经内科)负离子健康仪10.590.16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神经内科)医用静脉溶栓称重床21.590.17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神经内科)长程视频脑电图1990.18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神经内科)电子针灸仪20.2590.1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4年03月21日至2024年03月28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1日16时00分递交方式:线上递交,供应商通过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上传到对应项目的的指定位置。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1日16时00分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七、联系方式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地址:乌鲁木齐市联系人:刘艳萍联系电话:0991-5269101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联系人:单海帆、马芮联系电话:1365997421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1)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商品外包装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2)政策依据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财库[2014]68号文);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财库[2018]2号文件所规定标准下浮30%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准备好电脑以及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5.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供应商应①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在系统进行在线签到;②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③开标结束后30分钟内完成“开标一览表”在线签章;④开标结束后,请及时进入“网上报价”页面,等待最终报价通知。注意:如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以上操作,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1项目名称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神经内科)1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交货期及质保期收到成交(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质保期:2年1所属行业工业2采购预算资金本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为90.1万元 (其中经颅磁治疗仪60万元;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8万元;足浴器0.05万元;脑反射治疗仪器9万元;负离子健康仪0.5万元;医用静脉溶栓称重床1.5万元;长程视频脑电图9万元;电子针灸仪0.25万元;)3付款方式详见合同要求4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5投标保证金额保证金金额:小写:9000元整 大写: 玖仟元整账户名: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红光山路支行行号:1048 8100 6071账号:1077 0117 9662联系电话:0991-4160566保证金的缴纳形式:银行电汇自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即2024年04月11日16:00前)从其基本账户转账或者电汇提交到达指定账户,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各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附加信息及用途栏内注明“XXX项目保证金(以保证金接收方银行到账信息为准)。6招标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需提供电子投标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电子投标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线上递交,供应商通过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上传到对应项目的的指定位置。9招标项目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10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11备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招标代理现场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 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请示项目主管部门处理。本次采购如有变更、澄清或其他通知将在发布采购公告的网站上公布;一、总则1、项目概况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的委托,根据采购人需求和相关标准及要求,对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神经内科)进行公开方式采购招标。2、投标人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在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本项目中标单位按国家标准向代理人支付代理费。二、招标文件4、招标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招标文件的组成5.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以及所有招标答疑文件和补充通知。5.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负责。6.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招标文件的修改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招标代理人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与投标活动有关的所有文件均使用汉语。9、采购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10、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承诺书(附件一)(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3)投标人概况(附件三)(4)供应商相关资料;(附件四)(5)供货方案;(附件五)(6)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附件六)(7)投标报价单(附件七)(8)报价明细表(附件八)(9)优惠条件、售后服务方案(附件九)(10)规格、技术参数和合同条款偏离表(附件十)(11)投标书附录(附件十一)(12)投标保证金收据(附件十二)(13)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附件十三)(1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等。(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1、投标报价11.1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或配套设施报价超过给定的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不得进入评标阶段。11.2投标报价为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人应按招标书所附的投标报价表的格式提供产品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规格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备选方案的报价(包括正副本不一致的商务报价时以正本为准)。供应商需对采购人提供的清单中全部设备进行报价,否则报价无效。11.3设备综合单价是指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价格,包括生产、装车、卸车、运输、保险、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供应商在编写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凡供应商漏项、漏报均认为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作调整。11.4本项目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结算时,按实际货物数量乘以综合单价结算。12、使用的货币投标人应以人民币填报所有单价和合价,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书应在投标须知中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须知第3项所规定的日历日内保持有效。13.2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以补充通知进行,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在延长期内,应满足原投标有效期内的全部规定。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以前缴纳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缴纳保证金形式以现金、电汇、支票交至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户。14.2采购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14.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予以退回(无息)。14.4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14.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14.4.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14.4.2.1签署合同;14.4.2.2提交所要求的履约担保。15、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5.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编制投标书,并按投标须知第6项要求的本数编制。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15.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提供的格式填写,如内容填写不够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增页。四、投标文件的封装与递交(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投标文件电子标书)16、投标文件的封装与标志16.1投标文件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6.2投标人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负责。16.3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技术、商务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的)并加盖骑缝章(须胶装,否则视同活页处理)。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加盖公章。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订书机等形式装订,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6.4投标文件的封袋应确保密封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6.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6.6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7、投标截止期17.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须知第7项所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前按规定的地址送达。17.2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可以发出补充通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期限。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17.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8.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须知第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8.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第16条的规定编制、密封,并在内层和外层封套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8.3在投标截止期后不能修改投标书。18.4在投标须知第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与原投标有效期或根据第13条延长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书;否则,根据第14条的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8.5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1)投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包括必要的图表说明)。(2)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响应。(3)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采购人之间的往来正式文件均应使用中文。(4)投标人应在投标函中分别标明其所投的项目代号和名称。并标明每个项目中的所有货物及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5)投标人应该考虑但没有考虑到的任何费用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其他所有计量单位为公制。投标书不得涂改,总价应用数字和文字两种形式分别表示。数字和文字有不同时,总价以文字表述为准。投标单位出具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中的一部分。投标人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资格证明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数据或有关的复印件在开标后将进行有效性验证。五、开标19、开标19.1采购人将于投标须知第8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开标由采购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可委派代表参加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19.2开标程序19.2.1开标由采购人主持;19.2.2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当众宣布检查结果;(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19.2.3经监督人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的名称、交货期、投标价格,以及采购人认为适宜的其它细节。开标时未宣读和记录的投标价格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19.3采购人应做好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21、无效的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送达的;(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4)按第20.1条规定有效证件不齐全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2、唱标22.1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有效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志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交货期、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22.2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按第18条已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书的投标文件及无效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22.3采购人将宣读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名称、交货期、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及采购人认为适宜的其它细节。开标时未宣读和记录的投标报价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22.4采购人应做好开标记录,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或其代表应在登记册上签字证明出席。六、评标23、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令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经济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成员为5人(含)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随机产生的专家人数且不得少于评委总人数的2/3。24、评标办法24.1评标委员会将对所有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不通过的,作废标处理;初步评审通过的投标文件进入详细评审。24.2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依据打分内容进行评审,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进行标价校核,并统计商务技术部分、投标报价部分得分。25、定标原则25.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初步评审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条款规定处理。25.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5.3.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由评委分别独立进行打分,之后汇总。按各品种规格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人。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本次评审结果向中标人按本项目需求要求各中标人及时供货。26、投标文件的澄清26.1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26.2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以及这些微小之处不致构成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时予以补正,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应当签字确认其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式,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27、投标无效的情形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的投标,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评审初步评审序号标 准1响应文件按规定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要加盖公章时,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公章);2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3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款等实质性要求的;4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5响应文件不附有采购人和采购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6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且投标报价是否唯一;本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为90.1万元 7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备注:如果响应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磋商小组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不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废标,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响应。27.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被确定为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28、保密28.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8.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3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七、授予合同29、中标中标人的投标须符合下列条件:⑴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⑵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0、合同签订30.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30.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30.3采购人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30.4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经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直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需交由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八、特别说明31.1.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1.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招标文件前附表。31.3凡是参与小微企业价格评审扣除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对企业规模认定的相关证明文件,以此为证明是否为小微企业,不提供者不得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提供虚假证明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经磋商小组认可环保产品、节能产品及小微企业产品和产品报价后,供应商相应产品政策计算公式如下:扣除后的供应商报价=供应商最终总报价-小微企业产品报价*扣除幅度。(以价格扣除后的供应商报价作为评审依据,小微企业产品报价为“小微企业产品清单”上的合计金额)环保产品价格分加分=(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分*加分幅度;环保产品技术分加分=(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技术分*加分幅度;节能产品价格分加分=(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分*加分幅度;节能产品技术分加分=(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技术分*加分幅度;八、其它事项1.1.1.32、其它事项32.1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不予以发放中标通知书)。32.2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被拒绝或被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2.合同条款(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购买合同合同编号:签约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甲方(买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乙方(卖方):项目名称:资金支付方式:1.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招标代理机构:XXX进行招标,项目编号为:xxx的中标通知书,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同时,乙方同意授予甲方以下设备: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品牌数量含税单价(元)含税总价(元)生产厂家规模12小写含税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含税合计金额(人民币):设备的易耗配件必须在合同附件中注明,如无明确配件价格的由甲方市场询价后确认乙方的配件供给价格。2.设备的交付期乙方提供的国产产品在合同生效的X天内向甲方交付上述设备并通过最终验收合格,逾期将按照第7.2条规定执行。3.设备运输、安装、验收和培训3.1乙方负责选择适合设备性质的包装和运输方式,确保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的现场,设备的运费、保险费、包装费、验收费、装卸费、税费、第三方检测、使用培训、质保维保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确定与合同规定相符后,乙方工程师负责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最终由甲方设备使用科室与设备科签发相关的安装验收合格报告。3.2甲乙双方对设备进行开箱清点检查,并在包装及外观完好的情况下收货,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货物外观破损等问题,乙方应在2天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3.3乙方所售设备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制造的合格产品,乙方已知悉上述标准,并确认采用该标准的设备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进行验收。进口设备需由乙方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3.4乙方应在甲方收到货物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经甲方确保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后,符合验收标准的视为验收合格。验收标准:如招投标文件中有约定按照招投标文件中的约定,未予具体约定的,以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安装调试完成符合验收条件时,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要求,甲乙双方对设备、已完成培训的人员进行验收、考核,达到验收标准的,甲乙双方在验收报告签字盖章,验收完成。必要时甲方可引入第三方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对该验收结果予以认可,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3.5乙方派工程师至甲方的使用科室对相关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直到参加培训人员具备独立操作能力并能排除使用中的一般性障碍,且培训结果至甲方满意为止。4.履约保证金4.1履约保证金:为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中承诺的履约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用以担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4.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XX元(大写:元整,即中标价的10%),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履约保证金收款信息如下:单位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账号:3002029309026401065开户银行:工行新疆乌鲁木齐分行三宫支行行号:1028810029364.3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下的任何义务,甲方均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额,如有不足的由乙方另行承担赔偿责任。4.4乙方如约履行完本合同约定所有义务的,甲方在质保期满后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5.付款方式5.1甲方签订合同且收到乙方汇入的履约保证金后支付乙方总货款的30%(¥元,大写:元整),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并向甲方提供全额发票后支付总货款的40%(¥元,大写:元整),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后支付总货款的30%(¥元,大写:元整)。5.2当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付款条件成就之后或同时,乙方应当根据国家税收法律规定向甲方开具合格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原件后向乙方支付货款,若乙方不开具合格发票,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6.1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原厂正品。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为最新版本设备,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乙方保证所供设备的相关资质证照齐备、有效,并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的管理规定;乙方及所供设备的相关资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6.2乙方对所售设备提供质保期X个月。质保期的期限应以甲乙双方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及工时费(非人为损伤)。如达不到此要求,即相应延长保修期,质保期外,免费维修,若涉及更换配件的,只收取成本费。6.3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或规格如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乙方提供设备为全新设备,如甲方在使用期间发现是经过翻新或改造等非全新的设备,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拥有不限时限的追索权。6.4当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或于本合同规格不符等问题,导致甲方无法使用,乙方应在24小时内予以解决。超过48小时未能解决,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说明情况申请延期。如乙方未向甲方说明情况,甲方有权利在向乙方支付的货款中扣除损失费。6.5报修响应时间0.5小时,到场时间24小时(不可抗拒力量下除外)。乙方24小时不能维修到位,则自24小时届满,乙方有义务免费提供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备用机的功能、能耗及使用便利性不得低于本合同项目中的机械设备。乙方逾期维修,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但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乙方应在5个日历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补足。7违约条款7.1如经相关监督管理机构检验确认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甲方验收时发现设备数量、规格、品种等不符合规定的,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要求乙方进行补救:7.1.1甲方有权选择退货并解除合同,乙方应将全额货款退还甲方,并负担因解除合同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7.1.2调换有瑕疵的货物,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并负责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的一切损失。7.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合同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延期交货和延期服务的赔偿费均按每延期一日扣除延期交付部分的合同价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算,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超过30日仍未能交货或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7.3如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售后维保商(或厂家)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履行质保义务,或不能及时响应按时提供质保服务的,除按照本合同约定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维保费用后,每发生一次违约,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7.4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安装、调试、系统对接等服务时,应当确保不会影响甲方其他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如因此造成甲方其他系统、软件、设备无法运营或发生断电、断网等情形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修理、重做、更换、重新调试的相关费用,财产和权益的直接减少,财产权益应当增加而未能增加的部分,数据丢失重新补录的时间和人力损失,为维权而产生的诉讼、仲裁、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律师费等。7.5如因设备质量问题或乙方维护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导致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承担责任的,由甲方自行选择要求乙方对该设备予以免费退货或换货,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甲方向第三方承担赔偿的全部金额、甲方处理纠纷的费用等,还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7.6乙方应保证甲方和使用单位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产权的起诉。7.7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各项违约金和损失赔偿,甲方均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8.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合同生效9.1本合同根据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谈判会议上的答疑记录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进行审核签订,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9.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9.3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就,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10.其他10.1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设备配置清单、设备备品备件耗材清单、设备零配件消耗品购买价格清单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2本合同所列地址、联系方式是双方确定的作为本合同项下合同履行、争议解决方式条款中所涉仲裁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送达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函件、开庭传票、开庭通知书、证据、判决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执行裁定书等。双方确认:上述送达地址和电子邮箱适用于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经或仲裁、一审、二审、再审、执行阶段,至案件执行程序终结时止。任何一方发生地址、接收人变动的,应书面向对方送达并获得对方书面确认,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接收人变动的效力;向本合同约定地址送达导致诉讼仲裁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乙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盖章)(盖章)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分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分管负责人: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0991-联系电话:地址:乌鲁木齐喀什西路159号地址: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3.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说明电动足浴器技术参数序号参数条目招标参数1容量≥10L2功率≥800W3水温范围0-46℃4缺水保护支持缺水保护功能5恒温模式支持恒温模式6外排水支持外排水功能7内盆深度≥160mm8按摩功能支持按摩功能(非旋转方式)9底部带可移动万向轮底部自带可移动万向轮四个电针治疗仪技术参数序号参数条目招标参数1额定输入功率≤15VA2输出波形具备连续波、断续波、疏密波3连续波频率1Hz~100Hz,≥10档调节,允差±15%4脉冲宽度0.5ms±0.1ms5断续波断续周期:≤20s,允差±10%6疏密波疏、密波变换周期:≤15s,允差±10%7输出脉冲强度毫针电极,输出强度0~12V,允差±20%。皮肤电极,输出强度0~38V,允差±20%。8输出通道≥6路输出9治疗时间1-60min负离子治疗仪技术参数序号参数条目招标参数1适用范围适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失眠临床症状的缓解与辅助治疗等,以注册证描述为准2负离子发生量≥8*106个/cm33输入功率≤40W4发射针电压≤25KV5噪音≤60dB6臭氧浓度≤0.1mg/m³7雾化量≥1ml/min8缺水保护功能具备缺水保护功能9定时功能具有定时功能经颅磁刺激仪技术参数(该产品为核心产品)序号参数条目招标参数1适用范围适用于人体中枢神经和外周神经刺激,用于脑卒中(脑梗塞、脑出血)所致运动功能障碍,焦虑症尤其是焦虑心境、失眠以及神经源性疾病的辅助治疗,已注册证描述为准2*最大磁感应强度≥6T,允差±5%3*输出脉冲重复频率0-100Hz可调4脉冲上升时间≤60μs±10μs5脉冲持续时间≥340μs±20μs6磁感应强度最大变化率范围20kT/s~90kT/s;允差:±5%7通道数≥2通道8最小分辨率≤2μV9频率范围20-600Hz10采样率≥10KHz11治疗方案记忆功能可为医生自动推送≥10次治疗记录供选择,减轻操作负担12自动阈值检测及推送功能支持自动阈值检测及推送功能等13治疗模式具备单脉冲刺激、重复脉冲刺激、复合刺激(TBS)、成对重复脉冲刺激等治疗模式14神经电生理检测项目具备运动阈值(MT)、运动诱发电位(MEP)、中枢神经传导时间(CMCT)、ICI/ICF检测、静息期检测等15刺激线圈温度显示与控制保护刺激线圈≥40℃,自动停止输出16实时采集运动诱发电位支持治疗界面实时采集运动诱发电位,并提供大脑解剖定位图辅助定位等功能17痉挛声音报警功能支持内置痉挛声音报警功能等18报告生成与打印支持自动化报告生成与打印功能等19信息存储支持患者基本信息、临床方案、诊疗记录等信息存储,并可实时查询、编辑及导出数据备份保存,具备数据共享等功能20冷却系统液冷冷却系统或风冷冷却系统或风冷液冷一体式冷却系统 可连续工作时长设备连续使用时间≥24小时21急停功能支持冷却系统发生故障时,提示或停止磁场输出,并设有急停开关22线圈类型标配圆形和蝶形两个刺激线圈,后期可根据需求增配线圈类型23*运动诱发电位监测模块标配运动诱发电位监测模块24*随动定位辅助系统标配随动定位辅助系统,辅助刺激线圈随头部偏移而自动跟随25开放式技术平台支持与电刺激、近红外、导航等设备兼容26其他配件配置清单电脑一套(含显示器)、彩色激光打印机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投影仪一套脑反射治疗仪技术参数序号参数条目招标参数1适用范围供医疗机构对失眠症、强迫性神经症进行辅助治疗,以注册证描述为准2*治疗疗法≥3种治疗疗法,包含声光脑波同步疗法、音乐疗法、脑电刺激疗法3治疗处方数≥14组治疗处方数4输出通道数≥8通道输出5声波调制频率≥3种模拟脑波,具备声光电输出形式6音频及混响输出信号功率≥8mw7治疗电脉冲输出≥8对输出通道,频率范围1.2Hz±5%,脉宽1ms±5%,幅值130±10,分16级可调8治疗时间0-30分钟可调9功率≤100W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技术参数序号参数条目招标参数1适用范围主要用于对咽部非机械原因(如中风、脑梗等)损伤引起的吞咽及构音障碍进行评估、治疗及训练,已注册证描述为准2屏幕尺寸≥8寸触摸屏3开路电压峰值≤150V4定时范围1-99min5连续脉冲治疗模式(成人)脉冲强度:0-30mA可调脉冲宽度:100-300uS可调脉冲间隔:100μs脉冲频率:50Hz~100Hz可调6交替脉冲治疗模式(儿童)脉冲强度:0-30mA可调脉冲宽度:100-300uS可调脉冲间隔:100μs脉冲频率:50Hz~100Hz可调7单脉冲训练模式(手控触发与自动触发)脉冲强度:0-30mA可调脉冲宽度:10ms-500ms可调脉冲间隔:1s-5s可调8评估模式具备评估模式9其他配件配置清单吞咽二导线两套吞咽四导线两套二导手控触发器两套45cm绑带两套65cm绑带两套防尘布罩一只蝴蝶型理疗电极片40片吸水导体4包医用静脉溶栓称重床技术参数序号参数条目招标参数1背部升降0°-70°±5°2腿部升降0°-25°±5°3整体升降≥240mm4整体前倾0°-10°±2°5整体后倾0°-10°±2°6称重显示精度≤0.1kg7床面冷轧钢板,厚度≥1.0mm8床体四角有输液架插孔具备9护栏ABS材质或PP材质或HDPE材质10床头床尾板高强度工程塑料一体式床头床尾板,床尾板控制面板带有称重系统及显示屏11脚轮≥5英寸中控静音轮12传动系统电动控制背部升降、腿部升降、整体升降,具备防夹功能13床体静态承重≥200KG14溶栓称重功能支持溶栓称重功能15其他配件配置清单输液杆1支、床垫1套、中控静音轮4只、床头床尾板一对、护栏1对、称重系统1套长程视频脑电图仪技术参数序号参数条目招标参数1采样频率≥1000HZ2*导联数≥32导联3共模抑制比≥80dB4数据传输支持USB数据传输5可编辑报告形式图文一体化报告,可自行编辑脑电图、脑电地形图、病人视频图像、病人数据等6LED闪光刺激器频率范围:1-50HZ支持自动或手动控制方式控制闪光7同步采集功能支持脑电波和病人动态图像同步采集功能8绝缘隔离双重绝缘隔离9诱发试验具有睁眼、闭眼、深呼吸、闪光诱发、听觉诱发、视角诱发等多种事件的自定义及标记功能10连续记录时长≥24小时连续记录11精确测量工具自动测量各种脑电波数据,显示所选脑电波的频率、平均速度、波形个数12电子频率标尺具有电子频率标尺脑电波形图的快速测量功能13增益可调1-200μv/mm增益可调14阻抗检测功能具备阻抗检测功能15压缩谱阵图支持分析压缩谱阵图16自动存储及回放功能具备存储及回放功能17其他配件配置清单电脑一台(满足科室使用需求)21.5寸以上液晶显示器一台专用仪器台车一辆USB摄像系统一套(分辨率不低于1080P)彩色激光打印机一台脑电放大器一套闪光刺激器一套电极线两套电极帽四套(成人三套、儿童一套脑电地形图系统软件一套4投标文件封面示例正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文件目录(1)投标承诺书(附件一)(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3)投标人概况(附件三)(4)供应商相关资料;(附件四)(5)供货方案;(附件五)(6)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附件六)(7)投标报价单(附件七)(8)报价明细表(附件八)(9)优惠条件、售后服务方案(附件九)(10)规格、技术参数和合同条款偏离表(附件十)(11)投标书附录(附件十一)(12)投标保证金收据(附件十二)(13)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附件十三)(1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等。(附件十五)(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注:为了便于查找,请按上述顺序编排投标文件内容,并在目录中标明每项内容的起始页码。附件一:投标承诺书致(采购人):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并充分研究贵方的招标文件后,我方提出以下承诺:1、我方愿以投标报价单(附件七)所报的投标价格及投标书附录(附件十一)的承诺完成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内容的全部工作。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中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在收到贵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立即开始组织供货安装,交货期限:,质保期:。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格的质量等级交付全部产品。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规定数额的银行保函、现金或转帐支票作为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并对此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5、在签署合同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契约。6、我方理解你们将不必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者其他任何投标书的约束。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企业类型:地址:营业期限:成立时间: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单位(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投标人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人)的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参加整个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法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身份证印件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身份证印件反面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三:投标人概况企业名称企业详细地址企业性质企业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企业拥有资质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业务范围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版本等复印件。附件四:供货商相关资料附件五:服务方案包括如下内容:(1)技术服务内容、(2)安装方案及技术说明、性能保证等(3)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4)质量检验计划(5)有关鉴定材料附件六:投标人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采购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履约日期履约情况注:投标人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合同数量,1、政府采购:提供合同或相应的政府采购通知书。2、非政府采购: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七:投标报价单项目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开户银行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大写:小写:交货期及质保期质量等级合格简要说明:1、当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2、投标总价填写错误时,以各品种规格单价为准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注:投标文件外,另准备一份投标报价单密封在信封中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附件八: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总价备注1电动足浴器22电针治疗仪23负离子治疗仪14经颅磁刺激仪15脑反射治疗仪16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17医用静脉溶栓称重床28长程视频脑电图仪1总报价交货期质保期注:报价中包含负责运输、装卸、仓储、安装、调试、验收等相关费用。备注:1、请各投标人完整填写所以表格。如投标人自报技术规格与招标技术规格有偏离,请在偏离表中注明。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的采购项目明细表填写,如有漏项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2、综合单价系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技术要求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落地价格,包括设备价格,验收合格前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等。3、投标人综合考虑填报综合单价及合价,无论何种原因采购人不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九:优惠条件、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应提交完整的售后服务承诺和维保计划,提供必要的图表、文字说明等资料。附件十:规格、技术参数和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名称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 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内容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内容偏离说明 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十一;投标书附录项目名称:序号项 目招标文件约定投标人承诺1交货期限及质保期2延误工期赔偿金额的最大限额最终合同的10%3自报质量等级合格4达不到自报质量等级的赔偿金最终合同的10%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十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扫描件)附件十三;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供应商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无以下行为:1、重大违法行为;2、商业贿赂行为;3、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各种行为;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自愿放弃本次项目的响应、报价资格,若为预中标、中标人,也自愿放弃中标、中标资格。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1.1.附件十四(十八)、企业类型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注:需写明本项目中分项报价中的每个标的的制造商是属于何种类型,每项均需提供制造商加盖公章的原件,若提供的为制造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那么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其扫描件或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的原件。若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将不予认可投标单位中小微企业的资格。特此说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1.2.附件十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附件十六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等评标标准及办法评分因素分值内容技术因素(46分)技术符合程度(40分)带“*”参数为关键参数,如不满足,按每项4分抵扣,扣完为止;其他产品参数为一般参数,如不满足,按每项2分抵扣,扣完为止。注:投标时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厂家出具的对应产品的白皮书加盖厂家公章,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完整的检测报告,技术规格彩页),若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符合参数要求的则该参数将被视为负偏离。技术因素(46分)可操作、可维护性(4分)以利于临床工作需要为前提,根据设备配置符合程度综合评判:所投产品①配置齐全,②便于用户临床使用,③操作简便,④便于维护。以上符合一项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技术因素(46分)投标设备的运行成本(2分)根据产品的维修维护成本、配套耗材价格(投标人需提供备品备件价目表,配套耗材价目表等;未提供此项不得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所提供产品备品备件价目表,配套耗材项目齐全且维修维护成本低得2分,项目不全或产品的维修维护成本高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商务因素(24分)业绩(10分)业绩为核心产品业绩,所投核心产品业绩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以来全国性的非特定行业的类似项目成功案例,最多提供10个,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销售合同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份业绩得 1 分,最高得分为 10分。(要求与投标的核心产品同品牌同型号的业绩)商务因素(24分)优惠条款(2分)质保期每延长一年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商务因素(24分)售后服务体系(8分)生产厂家在本地具有售后服务机构能力(2分);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商务因素(24分)售后服务体系(8分)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2分);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商务因素(24分)售后服务体系(8分)基于本项目的复杂性和后期运维保障需求,投标人须承诺提供本地化售后常驻专业维修工程师以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承诺内容完整并完全响应需求,保证设备的日常维护及故障排除提供人数≥4人得3分;3名得2分;2名得1分,否则不得分。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商务因素(24分)售后服务体系(8分)设有备件仓库保证常规配件供应(1分);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商务因素(24分)售后服务承诺(2分)故障处理方案及培训计划:由投标人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提供相适应的方案,根据方案的合理性、适用性及可操作性进行评分。每存在一处缺陷扣0.5分,未提供不得分。商务因素(24分)综合因素(2分)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有详细目录并且对应页码准确、产品宣传的客观、技术参数响应的真实性、投标报价合理的,得2分,上述情况每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说明:评分分值计算等于所有专家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二、投标报价详细评审对于投标报价(最终报价)的评分,按以下方法进行:1、在价格评审中,若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明显低于市场或成本的价格投标,而投标人又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格的投标将按废标处理。2、评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采购人根据投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最终中标商。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实际情况与其投标资料不相符,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4、投标过程的保密性投标后,直到授予合同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中标方的建议等投标小组成员或参与投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投标小组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项目的投标。5、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投标结果的,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及本次投标中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值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各品种规格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各品种规格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30。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中小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招标文件,其投标报价不变)。上述计算公式的计算结果值在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小数,后余位数四舍五入计。投标人最终得分等于商务技术部分及报价部分二者得分之和。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底顺序确定出各投标人排名顺序。在价格评审中,若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明显低于市场或成本的价格投标,而投标人又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格的投标将按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投标人的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涉及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涉及调整得分的,按规定调整得分;涉及调整价格的,按规定调整价格。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加分幅度: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最新的规定,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并提供清单内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其他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环保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价格项加分:1、(节能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价格项满分值2、(环境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价格项满分值技术项加分:1、(节能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技术项满分值2、(环境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技术项满分值注:1、投标人须提供19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于投标产品当前页的打印件;2、投标人提供17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于投标产品当前页的打印件;23.8.2.5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幅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③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二)价格扣除办法:①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相应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三)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①、《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属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函;③、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以上二个材料,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④、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投标分项报价表”中逐项注明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体名称并备注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若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个投标人的上述指标的打分(除报价外)的算术平均分,加上经计算的报价得分(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取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满分为30分;价格分的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最终报价)×0.30×100(计算分值时,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综合评估分。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得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及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前一名至前三名投标人将成为中标候选人。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神经内科)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XJHD-20240322项目名称: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神经内科)采购人(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联系人:刘艳萍电话:0991-5269101代理机构(盖章):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盖章):联系人:马芮、单海帆电话:13659974217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XJHD-202403222)一、招标条件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神经内科)已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序号项目名称设备名称数量最高限价金额单价(万元)最高限价(万元)1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神经内科)经颅磁治疗仪16090.12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神经内科)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1890.13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神经内科)足浴器20.0590.14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神经内科)脑反射治疗仪器1990.15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神经内科)负离子健康仪10.590.16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神经内科)医用静脉溶栓称重床21.590.17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神经内科)长程视频脑电图1990.18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神经内科)电子针灸仪20.2590.1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4年03月21日至2024年03月28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1日16时00分递交方式:线上递交,供应商通过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上传到对应项目的的指定位置。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1日16时00分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七、联系方式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地址:乌鲁木齐市联系人:刘艳萍联系电话:0991-5269101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联系人:单海帆、马芮联系电话:1365997421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1)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商品外包装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2)政策依据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财库[2014]68号文);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财库[2018]2号文件所规定标准下浮30%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准备好电脑以及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5.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供应商应①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在系统进行在线签到;②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③开标结束后30分钟内完成“开标一览表”在线签章;④开标结束后,请及时进入“网上报价”页面,等待最终报价通知。注意:如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以上操作,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1项目名称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神经内科)1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交货期及质保期收到成交(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质保期:2年1所属行业工业2采购预算资金本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为90.1万元 (其中经颅磁治疗仪60万元;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8万元;足浴器0.05万元;脑反射治疗仪器9万元;负离子健康仪0.5万元;医用静脉溶栓称重床1.5万元;长程视频脑电图9万元;电子针灸仪0.25万元;)3付款方式详见合同要求4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5投标保证金额保证金金额:小写:9000元整 大写: 玖仟元整账户名: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红光山路支行行号:1048 8100 6071账号:1077 0117 9662联系电话:0991-4160566保证金的缴纳形式:银行电汇自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即2024年04月11日16:00前)从其基本账户转账或者电汇提交到达指定账户,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各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附加信息及用途栏内注明“XXX项目保证金(以保证金接收方银行到账信息为准)。6招标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需提供电子投标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电子投标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线上递交,供应商通过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上传到对应项目的的指定位置。9招标项目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10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11备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招标代理现场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 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请示项目主管部门处理。本次采购如有变更、澄清或其他通知将在发布采购公告的网站上公布;一、总则1、项目概况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的委托,根据采购人需求和相关标准及要求,对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神经内科)进行公开方式采购招标。2、投标人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在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本项目中标单位按国家标准向代理人支付代理费。二、招标文件4、招标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招标文件的组成5.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以及所有招标答疑文件和补充通知。5.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负责。6.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招标文件的修改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招标代理人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与投标活动有关的所有文件均使用汉语。9、采购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10、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承诺书(附件一)(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3)投标人概况(附件三)(4)供应商相关资料;(附件四)(5)供货方案;(附件五)(6)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附件六)(7)投标报价单(附件七)(8)报价明细表(附件八)(9)优惠条件、售后服务方案(附件九)(10)规格、技术参数和合同条款偏离表(附件十)(11)投标书附录(附件十一)(12)投标保证金收据(附件十二)(13)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附件十三)(1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等。(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1、投标报价11.1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或配套设施报价超过给定的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不得进入评标阶段。11.2投标报价为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人应按招标书所附的投标报价表的格式提供产品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规格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备选方案的报价(包括正副本不一致的商务报价时以正本为准)。供应商需对采购人提供的清单中全部设备进行报价,否则报价无效。11.3设备综合单价是指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价格,包括生产、装车、卸车、运输、保险、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供应商在编写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凡供应商漏项、漏报均认为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作调整。11.4本项目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结算时,按实际货物数量乘以综合单价结算。12、使用的货币投标人应以人民币填报所有单价和合价,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书应在投标须知中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须知第3项所规定的日历日内保持有效。13.2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以补充通知进行,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在延长期内,应满足原投标有效期内的全部规定。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以前缴纳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缴纳保证金形式以现金、电汇、支票交至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户。14.2采购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14.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予以退回(无息)。14.4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14.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14.4.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14.4.2.1签署合同;14.4.2.2提交所要求的履约担保。15、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5.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编制投标书,并按投标须知第6项要求的本数编制。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15.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提供的格式填写,如内容填写不够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增页。四、投标文件的封装与递交(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投标文件电子标书)16、投标文件的封装与标志16.1投标文件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6.2投标人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负责。16.3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技术、商务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的)并加盖骑缝章(须胶装,否则视同活页处理)。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加盖公章。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订书机等形式装订,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6.4投标文件的封袋应确保密封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6.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6.6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7、投标截止期17.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须知第7项所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前按规定的地址送达。17.2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可以发出补充通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期限。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17.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8.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须知第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8.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第16条的规定编制、密封,并在内层和外层封套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8.3在投标截止期后不能修改投标书。18.4在投标须知第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与原投标有效期或根据第13条延长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书;否则,根据第14条的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8.5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1)投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包括必要的图表说明)。(2)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响应。(3)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采购人之间的往来正式文件均应使用中文。(4)投标人应在投标函中分别标明其所投的项目代号和名称。并标明每个项目中的所有货物及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5)投标人应该考虑但没有考虑到的任何费用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其他所有计量单位为公制。投标书不得涂改,总价应用数字和文字两种形式分别表示。数字和文字有不同时,总价以文字表述为准。投标单位出具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中的一部分。投标人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资格证明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数据或有关的复印件在开标后将进行有效性验证。五、开标19、开标19.1采购人将于投标须知第8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开标由采购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可委派代表参加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19.2开标程序19.2.1开标由采购人主持;19.2.2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当众宣布检查结果;(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19.2.3经监督人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的名称、交货期、投标价格,以及采购人认为适宜的其它细节。开标时未宣读和记录的投标价格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19.3采购人应做好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21、无效的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送达的;(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4)按第20.1条规定有效证件不齐全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2、唱标22.1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有效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志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交货期、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22.2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按第18条已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书的投标文件及无效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22.3采购人将宣读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名称、交货期、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及采购人认为适宜的其它细节。开标时未宣读和记录的投标报价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22.4采购人应做好开标记录,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或其代表应在登记册上签字证明出席。六、评标23、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令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经济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成员为5人(含)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随机产生的专家人数且不得少于评委总人数的2/3。24、评标办法24.1评标委员会将对所有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不通过的,作废标处理;初步评审通过的投标文件进入详细评审。24.2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依据打分内容进行评审,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进行标价校核,并统计商务技术部分、投标报价部分得分。25、定标原则25.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初步评审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条款规定处理。25.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5.3.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由评委分别独立进行打分,之后汇总。按各品种规格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人。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本次评审结果向中标人按本项目需求要求各中标人及时供货。26、投标文件的澄清26.1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26.2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以及这些微小之处不致构成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时予以补正,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应当签字确认其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式,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27、投标无效的情形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的投标,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评审初步评审序号标 准1响应文件按规定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要加盖公章时,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公章);2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3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款等实质性要求的;4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5响应文件不附有采购人和采购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6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且投标报价是否唯一;本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为90.1万元 7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备注:如果响应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磋商小组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不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废标,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响应。27.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被确定为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28、保密28.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8.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3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七、授予合同29、中标中标人的投标须符合下列条件:⑴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⑵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0、合同签订30.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30.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30.3采购人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30.4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经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直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需交由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八、特别说明31.1.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1.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招标文件前附表。31.3凡是参与小微企业价格评审扣除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对企业规模认定的相关证明文件,以此为证明是否为小微企业,不提供者不得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提供虚假证明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经磋商小组认可环保产品、节能产品及小微企业产品和产品报价后,供应商相应产品政策计算公式如下:扣除后的供应商报价=供应商最终总报价-小微企业产品报价*扣除幅度。(以价格扣除后的供应商报价作为评审依据,小微企业产品报价为“小微企业产品清单”上的合计金额)环保产品价格分加分=(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分*加分幅度;环保产品技术分加分=(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技术分*加分幅度;节能产品价格分加分=(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分*加分幅度;节能产品技术分加分=(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技术分*加分幅度;八、其它事项1.1.1.32、其它事项32.1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不予以发放中标通知书)。32.2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被拒绝或被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2.合同条款(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购买合同合同编号:签约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甲方(买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乙方(卖方):项目名称:资金支付方式:1.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招标代理机构:XXX进行招标,项目编号为:xxx的中标通知书,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同时,乙方同意授予甲方以下设备: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品牌数量含税单价(元)含税总价(元)生产厂家规模12小写含税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含税合计金额(人民币):设备的易耗配件必须在合同附件中注明,如无明确配件价格的由甲方市场询价后确认乙方的配件供给价格。2.设备的交付期乙方提供的国产产品在合同生效的X天内向甲方交付上述设备并通过最终验收合格,逾期将按照第7.2条规定执行。3.设备运输、安装、验收和培训3.1乙方负责选择适合设备性质的包装和运输方式,确保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的现场,设备的运费、保险费、包装费、验收费、装卸费、税费、第三方检测、使用培训、质保维保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确定与合同规定相符后,乙方工程师负责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最终由甲方设备使用科室与设备科签发相关的安装验收合格报告。3.2甲乙双方对设备进行开箱清点检查,并在包装及外观完好的情况下收货,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货物外观破损等问题,乙方应在2天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3.3乙方所售设备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制造的合格产品,乙方已知悉上述标准,并确认采用该标准的设备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进行验收。进口设备需由乙方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3.4乙方应在甲方收到货物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经甲方确保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后,符合验收标准的视为验收合格。验收标准:如招投标文件中有约定按照招投标文件中的约定,未予具体约定的,以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安装调试完成符合验收条件时,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要求,甲乙双方对设备、已完成培训的人员进行验收、考核,达到验收标准的,甲乙双方在验收报告签字盖章,验收完成。必要时甲方可引入第三方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对该验收结果予以认可,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3.5乙方派工程师至甲方的使用科室对相关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直到参加培训人员具备独立操作能力并能排除使用中的一般性障碍,且培训结果至甲方满意为止。4.履约保证金4.1履约保证金:为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中承诺的履约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用以担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4.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XX元(大写:元整,即中标价的10%),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履约保证金收款信息如下:单位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账号:3002029309026401065开户银行:工行新疆乌鲁木齐分行三宫支行行号:1028810029364.3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下的任何义务,甲方均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额,如有不足的由乙方另行承担赔偿责任。4.4乙方如约履行完本合同约定所有义务的,甲方在质保期满后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5.付款方式5.1甲方签订合同且收到乙方汇入的履约保证金后支付乙方总货款的30%(¥元,大写:元整),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并向甲方提供全额发票后支付总货款的40%(¥元,大写:元整),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后支付总货款的30%(¥元,大写:元整)。5.2当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付款条件成就之后或同时,乙方应当根据国家税收法律规定向甲方开具合格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原件后向乙方支付货款,若乙方不开具合格发票,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6.1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原厂正品。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为最新版本设备,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乙方保证所供设备的相关资质证照齐备、有效,并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的管理规定;乙方及所供设备的相关资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6.2乙方对所售设备提供质保期X个月。质保期的期限应以甲乙双方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及工时费(非人为损伤)。如达不到此要求,即相应延长保修期,质保期外,免费维修,若涉及更换配件的,只收取成本费。6.3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或规格如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乙方提供设备为全新设备,如甲方在使用期间发现是经过翻新或改造等非全新的设备,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拥有不限时限的追索权。6.4当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或于本合同规格不符等问题,导致甲方无法使用,乙方应在24小时内予以解决。超过48小时未能解决,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说明情况申请延期。如乙方未向甲方说明情况,甲方有权利在向乙方支付的货款中扣除损失费。6.5报修响应时间0.5小时,到场时间24小时(不可抗拒力量下除外)。乙方24小时不能维修到位,则自24小时届满,乙方有义务免费提供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备用机的功能、能耗及使用便利性不得低于本合同项目中的机械设备。乙方逾期维修,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但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乙方应在5个日历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补足。7违约条款7.1如经相关监督管理机构检验确认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甲方验收时发现设备数量、规格、品种等不符合规定的,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要求乙方进行补救:7.1.1甲方有权选择退货并解除合同,乙方应将全额货款退还甲方,并负担因解除合同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7.1.2调换有瑕疵的货物,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并负责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的一切损失。7.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合同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延期交货和延期服务的赔偿费均按每延期一日扣除延期交付部分的合同价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算,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超过30日仍未能交货或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7.3如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售后维保商(或厂家)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履行质保义务,或不能及时响应按时提供质保服务的,除按照本合同约定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维保费用后,每发生一次违约,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7.4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安装、调试、系统对接等服务时,应当确保不会影响甲方其他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如因此造成甲方其他系统、软件、设备无法运营或发生断电、断网等情形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修理、重做、更换、重新调试的相关费用,财产和权益的直接减少,财产权益应当增加而未能增加的部分,数据丢失重新补录的时间和人力损失,为维权而产生的诉讼、仲裁、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律师费等。7.5如因设备质量问题或乙方维护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导致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承担责任的,由甲方自行选择要求乙方对该设备予以免费退货或换货,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甲方向第三方承担赔偿的全部金额、甲方处理纠纷的费用等,还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7.6乙方应保证甲方和使用单位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产权的起诉。7.7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各项违约金和损失赔偿,甲方均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8.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合同生效9.1本合同根据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谈判会议上的答疑记录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进行审核签订,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9.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9.3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就,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10.其他10.1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设备配置清单、设备备品备件耗材清单、设备零配件消耗品购买价格清单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2本合同所列地址、联系方式是双方确定的作为本合同项下合同履行、争议解决方式条款中所涉仲裁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送达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函件、开庭传票、开庭通知书、证据、判决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执行裁定书等。双方确认:上述送达地址和电子邮箱适用于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经或仲裁、一审、二审、再审、执行阶段,至案件执行程序终结时止。任何一方发生地址、接收人变动的,应书面向对方送达并获得对方书面确认,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接收人变动的效力;向本合同约定地址送达导致诉讼仲裁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乙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盖章)(盖章)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分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分管负责人: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0991-联系电话:地址:乌鲁木齐喀什西路159号地址: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3.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说明电动足浴器技术参数序号参数条目招标参数1容量≥10L2功率≥800W3水温范围0-46℃4缺水保护支持缺水保护功能5恒温模式支持恒温模式6外排水支持外排水功能7内盆深度≥160mm8按摩功能支持按摩功能(非旋转方式)9底部带可移动万向轮底部自带可移动万向轮四个电针治疗仪技术参数序号参数条目招标参数1额定输入功率≤15VA2输出波形具备连续波、断续波、疏密波3连续波频率1Hz~100Hz,≥10档调节,允差±15%4脉冲宽度0.5ms±0.1ms5断续波断续周期:≤20s,允差±10%6疏密波疏、密波变换周期:≤15s,允差±10%7输出脉冲强度毫针电极,输出强度0~12V,允差±20%。皮肤电极,输出强度0~38V,允差±20%。8输出通道≥6路输出9治疗时间1-60min负离子治疗仪技术参数序号参数条目招标参数1适用范围适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失眠临床症状的缓解与辅助治疗等,以注册证描述为准2负离子发生量≥8*106个/cm33输入功率≤40W4发射针电压≤25KV5噪音≤60dB6臭氧浓度≤0.1mg/m³7雾化量≥1ml/min8缺水保护功能具备缺水保护功能9定时功能具有定时功能经颅磁刺激仪技术参数(该产品为核心产品)序号参数条目招标参数1适用范围适用于人体中枢神经和外周神经刺激,用于脑卒中(脑梗塞、脑出血)所致运动功能障碍,焦虑症尤其是焦虑心境、失眠以及神经源性疾病的辅助治疗,已注册证描述为准2*最大磁感应强度≥6T,允差±5%3*输出脉冲重复频率0-100Hz可调4脉冲上升时间≤60μs±10μs5脉冲持续时间≥340μs±20μs6磁感应强度最大变化率范围20kT/s~90kT/s;允差:±5%7通道数≥2通道8最小分辨率≤2μV9频率范围20-600Hz10采样率≥10KHz11治疗方案记忆功能可为医生自动推送≥10次治疗记录供选择,减轻操作负担12自动阈值检测及推送功能支持自动阈值检测及推送功能等13治疗模式具备单脉冲刺激、重复脉冲刺激、复合刺激(TBS)、成对重复脉冲刺激等治疗模式14神经电生理检测项目具备运动阈值(MT)、运动诱发电位(MEP)、中枢神经传导时间(CMCT)、ICI/ICF检测、静息期检测等15刺激线圈温度显示与控制保护刺激线圈≥40℃,自动停止输出16实时采集运动诱发电位支持治疗界面实时采集运动诱发电位,并提供大脑解剖定位图辅助定位等功能17痉挛声音报警功能支持内置痉挛声音报警功能等18报告生成与打印支持自动化报告生成与打印功能等19信息存储支持患者基本信息、临床方案、诊疗记录等信息存储,并可实时查询、编辑及导出数据备份保存,具备数据共享等功能20冷却系统液冷冷却系统或风冷冷却系统或风冷液冷一体式冷却系统 可连续工作时长设备连续使用时间≥24小时21急停功能支持冷却系统发生故障时,提示或停止磁场输出,并设有急停开关22线圈类型标配圆形和蝶形两个刺激线圈,后期可根据需求增配线圈类型23*运动诱发电位监测模块标配运动诱发电位监测模块24*随动定位辅助系统标配随动定位辅助系统,辅助刺激线圈随头部偏移而自动跟随25开放式技术平台支持与电刺激、近红外、导航等设备兼容26其他配件配置清单电脑一套(含显示器)、彩色激光打印机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投影仪一套脑反射治疗仪技术参数序号参数条目招标参数1适用范围供医疗机构对失眠症、强迫性神经症进行辅助治疗,以注册证描述为准2*治疗疗法≥3种治疗疗法,包含声光脑波同步疗法、音乐疗法、脑电刺激疗法3治疗处方数≥14组治疗处方数4输出通道数≥8通道输出5声波调制频率≥3种模拟脑波,具备声光电输出形式6音频及混响输出信号功率≥8mw7治疗电脉冲输出≥8对输出通道,频率范围1.2Hz±5%,脉宽1ms±5%,幅值130±10,分16级可调8治疗时间0-30分钟可调9功率≤100W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技术参数序号参数条目招标参数1适用范围主要用于对咽部非机械原因(如中风、脑梗等)损伤引起的吞咽及构音障碍进行评估、治疗及训练,已注册证描述为准2屏幕尺寸≥8寸触摸屏3开路电压峰值≤150V4定时范围1-99min5连续脉冲治疗模式(成人)脉冲强度:0-30mA可调脉冲宽度:100-300uS可调脉冲间隔:100μs脉冲频率:50Hz~100Hz可调6交替脉冲治疗模式(儿童)脉冲强度:0-30mA可调脉冲宽度:100-300uS可调脉冲间隔:100μs脉冲频率:50Hz~100Hz可调7单脉冲训练模式(手控触发与自动触发)脉冲强度:0-30mA可调脉冲宽度:10ms-500ms可调脉冲间隔:1s-5s可调8评估模式具备评估模式9其他配件配置清单吞咽二导线两套吞咽四导线两套二导手控触发器两套45cm绑带两套65cm绑带两套防尘布罩一只蝴蝶型理疗电极片40片吸水导体4包医用静脉溶栓称重床技术参数序号参数条目招标参数1背部升降0°-70°±5°2腿部升降0°-25°±5°3整体升降≥240mm4整体前倾0°-10°±2°5整体后倾0°-10°±2°6称重显示精度≤0.1kg7床面冷轧钢板,厚度≥1.0mm8床体四角有输液架插孔具备9护栏ABS材质或PP材质或HDPE材质10床头床尾板高强度工程塑料一体式床头床尾板,床尾板控制面板带有称重系统及显示屏11脚轮≥5英寸中控静音轮12传动系统电动控制背部升降、腿部升降、整体升降,具备防夹功能13床体静态承重≥200KG14溶栓称重功能支持溶栓称重功能15其他配件配置清单输液杆1支、床垫1套、中控静音轮4只、床头床尾板一对、护栏1对、称重系统1套长程视频脑电图仪技术参数序号参数条目招标参数1采样频率≥1000HZ2*导联数≥32导联3共模抑制比≥80dB4数据传输支持USB数据传输5可编辑报告形式图文一体化报告,可自行编辑脑电图、脑电地形图、病人视频图像、病人数据等6LED闪光刺激器频率范围:1-50HZ支持自动或手动控制方式控制闪光7同步采集功能支持脑电波和病人动态图像同步采集功能8绝缘隔离双重绝缘隔离9诱发试验具有睁眼、闭眼、深呼吸、闪光诱发、听觉诱发、视角诱发等多种事件的自定义及标记功能10连续记录时长≥24小时连续记录11精确测量工具自动测量各种脑电波数据,显示所选脑电波的频率、平均速度、波形个数12电子频率标尺具有电子频率标尺脑电波形图的快速测量功能13增益可调1-200μv/mm增益可调14阻抗检测功能具备阻抗检测功能15压缩谱阵图支持分析压缩谱阵图16自动存储及回放功能具备存储及回放功能17其他配件配置清单电脑一台(满足科室使用需求)21.5寸以上液晶显示器一台专用仪器台车一辆USB摄像系统一套(分辨率不低于1080P)彩色激光打印机一台脑电放大器一套闪光刺激器一套电极线两套电极帽四套(成人三套、儿童一套脑电地形图系统软件一套4投标文件封面示例正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文件目录(1)投标承诺书(附件一)(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3)投标人概况(附件三)(4)供应商相关资料;(附件四)(5)供货方案;(附件五)(6)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附件六)(7)投标报价单(附件七)(8)报价明细表(附件八)(9)优惠条件、售后服务方案(附件九)(10)规格、技术参数和合同条款偏离表(附件十)(11)投标书附录(附件十一)(12)投标保证金收据(附件十二)(13)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附件十三)(1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等。(附件十五)(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注:为了便于查找,请按上述顺序编排投标文件内容,并在目录中标明每项内容的起始页码。附件一:投标承诺书致(采购人):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并充分研究贵方的招标文件后,我方提出以下承诺:1、我方愿以投标报价单(附件七)所报的投标价格及投标书附录(附件十一)的承诺完成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内容的全部工作。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中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在收到贵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立即开始组织供货安装,交货期限:,质保期:。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格的质量等级交付全部产品。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规定数额的银行保函、现金或转帐支票作为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并对此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5、在签署合同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契约。6、我方理解你们将不必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者其他任何投标书的约束。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企业类型:地址:营业期限:成立时间: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单位(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投标人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人)的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参加整个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法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身份证印件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身份证印件反面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三:投标人概况企业名称企业详细地址企业性质企业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企业拥有资质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业务范围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版本等复印件。附件四:供货商相关资料附件五:服务方案包括如下内容:(1)技术服务内容、(2)安装方案及技术说明、性能保证等(3)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4)质量检验计划(5)有关鉴定材料附件六:投标人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采购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履约日期履约情况注:投标人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合同数量,1、政府采购:提供合同或相应的政府采购通知书。2、非政府采购: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七:投标报价单项目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开户银行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大写:小写:交货期及质保期质量等级合格简要说明:1、当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2、投标总价填写错误时,以各品种规格单价为准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注:投标文件外,另准备一份投标报价单密封在信封中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附件八: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总价备注1电动足浴器22电针治疗仪23负离子治疗仪14经颅磁刺激仪15脑反射治疗仪16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17医用静脉溶栓称重床28长程视频脑电图仪1总报价交货期质保期注:报价中包含负责运输、装卸、仓储、安装、调试、验收等相关费用。备注:1、请各投标人完整填写所以表格。如投标人自报技术规格与招标技术规格有偏离,请在偏离表中注明。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的采购项目明细表填写,如有漏项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2、综合单价系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技术要求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落地价格,包括设备价格,验收合格前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等。3、投标人综合考虑填报综合单价及合价,无论何种原因采购人不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九:优惠条件、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应提交完整的售后服务承诺和维保计划,提供必要的图表、文字说明等资料。附件十:规格、技术参数和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名称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 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内容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内容偏离说明 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十一;投标书附录项目名称:序号项 目招标文件约定投标人承诺1交货期限及质保期2延误工期赔偿金额的最大限额最终合同的10%3自报质量等级合格4达不到自报质量等级的赔偿金最终合同的10%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十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扫描件)附件十三;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供应商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无以下行为:1、重大违法行为;2、商业贿赂行为;3、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各种行为;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自愿放弃本次项目的响应、报价资格,若为预中标、中标人,也自愿放弃中标、中标资格。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1.1.附件十四(十八)、企业类型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注:需写明本项目中分项报价中的每个标的的制造商是属于何种类型,每项均需提供制造商加盖公章的原件,若提供的为制造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那么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其扫描件或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的原件。若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将不予认可投标单位中小微企业的资格。特此说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项目设备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