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变更公告(长丰县陶楼镇人民政府2024)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陶西社区农事服务中心三期设备采购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4ACCHZ00074
原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陶西社区农事服务中心三期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ACCHZ0007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陶西社区农事服务中心三期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04月11日10:00;地点更正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5号开标室。
2、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1.6 违约责任中1.6.1条款及1.6.2条款更正为:“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2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0.5%;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2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0.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其他内容不变,采购文件中如有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问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1)2座连续式烘干塔共用一套进粮系统(滚筒筛、卸粮坑)会造成2座烘干塔无法同时使用。(2)预算单中配套基础部分参数内只有一套烘干塔基础。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滚筒筛、卸粮坑以及配套基础的技术参数要求,请采购人对上述事项核对清楚并给予回复。
答1:(1)因使用场地存在实际限制,采购的设备属于连续式烘干设备,针对农作物不一样,使用方法不一样。经采购人调研,用一套筛子配套卸粮坑的情况下,筛子采用处理量每小时30-50吨和提升机采用提升产量不低于每台每小时50吨,可以满足供应2座烘干塔使用的需求。(2)采购需求“配套基础”中所要求的配套卸粮坑基础及配套设备基础,均为满足本项目所采购数量的烘干塔及配套卸粮坑的统一基础要求,非单指。
问2: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悬空皮带机”要求皮带机总长度约为470米,请核对该数量要求。
答2: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悬空皮带机”:采购数量(单位)为“1套”。因使用场地存在实际限制和需要,此项要求的悬空皮带机实际使用时,中标人所配置的皮带机台数不作限制,但是皮带机总长度需要达到约470米,涉及室外部分需做好密闭式防雨、防尘。按要求定制,满足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陶楼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陶楼镇陶西社区陶高路
联系方式:0551-66451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2723373、0551-62723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杰
电话:0551-62723373、0551-62723379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43分22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3-26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3-26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3分
附件:
陶西社区农事服务中心三期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pdf
4滚筒筛1、烘干前应配备能去除大杂、小杂及轻杂的组合式清理筛,以确保烘干流程顺畅。处理量30-50吨/小时:其组合方式采用滚筒+风选式结构:2、清理筛应由坚固的钢结构制成,并有足够的维修、检查、调节、清理所需的各种检查孔以及配有收集斗和控制清理物出料的卸料溜管3、清理筛面应由冲孔的耐磨钢板制成,清理筛应能在满负荷条件下连续工作不少于24小时,不停机进行人工清理筛面:4、任何连续24小时工作后,筛面的堵塞面积不超过20%;5、清理筛应有爬梯和平台以便清理筛面,平台人行通道宽度≥700mm:清理筛装应有足够表面面积的适宜大小的筛网,筛网采用耐磨钢板制作。1台工业1、配套卸粮坑基础:长约:3.96米,宽约3.5米,深约3.44米;钢筋混凝土。2、配套设备基础:烘干塔基础尺寸:长约4米,宽约4米,深约2.5米;热水风基础尺寸:长约6.9米,宽约1.9米,深约0.6米;钢筋配套基础混凝土。3、配套场地基础:面积约1800平方米:5mm厚素水泥浆,抹平赶光:(面层高度同路牙平)20mm厚1:2.5水泥砂浆;水泥浆一道(内参建筑胶):70mm厚C15混凝土垫层:120mm厚碎石夯入土中。1项建筑业陶西社区农事服务中心三期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ACCHZ0007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陶西社区农事服务中心三期设备采购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9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更正内容:1.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04月11日10:00;地点更正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5号开标室。2、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1.6违约责任中1.6.1条款及1.6.2条款更正为:“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2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0.5%;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2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0.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其他内容不变,采购文件中如有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更正日期:2024年03月26日三、其他补充事宜问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1)2座连续式烘干塔共用一套进粮系统(滚筒筛、卸粮坑)会造成2座烘干塔无法同时使用。(2)预算单中配套基础部分参数内只有一套烘干塔基础。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滚筒筛、卸粮坑以及配套基础的技术参数要求,请采购人对上述事项核对清楚并给予回复。答1:(1)因使用场地存在实际限制,采购的设备属于连续式烘干设备,针对农作物不一样,使用方法不一样。经采购人调研,用一套筛子配套卸粮坑的情况下,筛子采用处理量每小时30-50吨和提升机采用提升产量不低于每台每小时50吨,可以满足供应2座烘干塔使用的需求。(2)采购需求“配套基础”中所要求的配套卸粮坑基础及配套设备基础,均为满足本项目所采购数量的烘干塔及配套卸粮坑的统一基础要求,非单指。问2: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悬空皮带机”要求皮带机总长度约为470米,请核对该数量要求。答2: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悬空皮带机”:采购数量(单位)为“1套”。因使用场地存在实际限制和需要,此项要求的悬空皮带机实际使用时,中标人所配置的皮带机台数不作限制,但是皮带机总长度需要达到约470米,涉及室外部分需做好密闭式防雨、防尘。按要求定制,满足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丰县陶楼镇人民政府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陶楼镇陶西社区陶高路联系方式:0551-664510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联系方式:0551-62723373、0551-6272337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杰电话:0551-62723373、0551-6272337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