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图书招标变更公告(吉林警察学院2024)



吉林警察学院2024年图书采购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项目编号:WLHW202403-04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图书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6日 08:3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变更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出版社合作情况内容为:提供①天津大学出版社、②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③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④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⑤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⑥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⑦中国宇航出版社、⑧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等8家出版社或相当于及以上规模的在有效期内的合作证明材料(合作证明以及2023-2024期间段的合作发票)(合作证明原件备查,合作发票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能够提供与上述8家出版社或相当于及以上规模的合作证明材料的得8分;
2、能够提供与5-7家出版社或相当于及以上规模的合作证明材料的得5分;
3、能够提供与3-4家出版社或相当于及以上规模的合作证明材料的得3分;
4、能够提供与1-2家出版社或相当于及以上规模的合作证明材料的得1分;
5、不提供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警察学院
地址: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
联系方式:180886613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二单元五楼
联系方式:0431-85112356

警察学院图书采购项目4.1.doc

2024年图书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WLHW202403-0451.11.2采购人:吉林警察学院(盖章)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2024年3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评标办法-20-第四章采购清单明细及技术标准-28-第五章政府采购购货合同-3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4-第七章附件-53-2.第一章招标公告2024年图书采购项目概况2024年图书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WLHW202403-045;2、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4]-00514号;3、项目名称:2024年图书采购;4、预算金额:1600000.00元;5、最高限价:1600000.00元;6、采购需求:采购2023年7月份-2024年全年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的正版图书,所购图书涵盖2023年7月份-2024年出版的A、B、C、D、E、F、G、H、I、J、K、Z类学科中文纸质图书。图书采购内容以政治、公安法律和社科图书为主,综合性图书为辅,与教学科研和学生阅读相关的图书;7、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订立后60天;8、供货地点:吉林警察学院院内;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次招标活动对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3)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度(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及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6)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26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方式: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2、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确认”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可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不能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和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4、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5、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4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拍卖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3月26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3、若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4、投标人请注意: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所有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变更、延期等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下载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吉林警察学院地址: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联系人:刘老师联系方式:0431-850019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二单元五楼联系人:张强联系方式:1571430404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强电话:15714304043监督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吉林警察学院地址:吉林警察学院院内联系人:刘老师联系方式:0431-85001976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二单元五楼联系人:张强联系电话: 157143040433项目名称2024年图书采购4供货地点吉林警察学院院内吉林警察学院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出资比例100%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8招标内容采购2023年7月份-2024年全年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的正版图书,所购图书涵盖2023年7月份-2024年出版的A、B、C、D、E、F、G、H、I、J、K、Z类学科中文纸质图书。图书采购内容以政治、公安法律和社科图书为主,综合性图书为辅,与教学科研和学生阅读相关的图书。9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订立后60天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1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次招标活动对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3)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度(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及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6)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3踏勘现场不组织14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5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16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17分包不允许18偏离不允许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如有)20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2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2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4小时以内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24小时以内24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5.具有近三年度(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及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到投标文件。25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2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支票、汇票、本票;2、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请各投标人优先使用第1种投标保证金形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6000.00元人民币账户名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账号:7350 3201 0900 0011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永安支行投标人以支票、汇票、本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以到账时间为准。采取保函担保形式的应符合吉建管〔2018〕1号文件要求,应在投标截止日期3日前将保函原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过期不予受理。保证金存款凭证、保函担保上应明确:用途(投标保证金)、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简写,以便核对查实。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凭证、保函担保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账日期为准。注: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1.1.保函受益人:吉林警察学院27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0年-2022年28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29信誉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30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1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2份(载体为U盘,内存格式为PDF和WORD)33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还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34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封套需注明以下信息: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开标地点:包封内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联系人:电话:35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 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拍卖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收件人: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10时00分整36是否退还投标文件不退还。37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4月16日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拍卖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38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随机顺序进行。39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0-1人,专家4-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外聘专家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0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直接确定中标人41招标控制价1600000.00元4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4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依据: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向中标人收取。44退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45开标时携带(手持)1.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均须手持携带。未按以上要求出示资料的将在开标阶段予以废标处理。2.开标一览表需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并单独以小信封形式单独递交,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46类似项目业绩定义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是指采购内容或采购清单明细及技术标准相近的采购项目47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3%,在合同签订前由中标人支付到招标人指定账户。48质保期一年49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50特别注意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递交的所有材料均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递交不全,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51特别说明:由于招标过程中对采购人、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各方叫法不同,现在此说明,此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采购人、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处意思可统一理解为:采购人即招标人、投标人即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1.适用法律:本次招标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指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2.2“采购人”指吉林警察学院,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2.3“招标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清单明细及技术标准》。2.4“潜在投标人”指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5“投标人”指响应本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3.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3.9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10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3.11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以上各款关于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均须提供中文文本,否则无效,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规定提交。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的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采购清单明细及技术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服务合同书(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附件6.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7.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7.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7.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7.5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8.投标文件构成: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开标一览表5、投标报价明细表6、投标货物技术文件7、投标人资格声明8、投标人基本情况9、投标保证金10、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类似项目一览表11、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9.投标文件的编制9.1投标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9.2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文件规格应采用A4幅面,打印,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9.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在投标、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9.5采购人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10.投标报价10.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在控制范围内,超出此范围的投标报价为废标。投标货币: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0.2投标人应一次性报出投标货物内容的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0.3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0.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1.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弥补采购人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将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所受损害的补偿。11.3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开标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1.4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不计利息。11.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1条规定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1.6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做到:a.按照本须知第21条规定签订合同;b.按照本须知第22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有效期为9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投标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2.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等同于合同履行期。13.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3.1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凡要求签署和/或加盖公章的,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和/或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第六章规定的格式提交)。13.2投标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采购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14.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投标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4.3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包括开标一览表的内容)。14.4从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5.投标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在信封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开标地点、包封内容、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等,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规定的投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人。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采购人对于投标人的误投、错投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15.2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人还需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2份(载体为U盘),按照对投标文件同样的要求单独密封和标记,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15.3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格式和要求单独编制一份《开标一览表》,按照对投标文件同样的要求单独密封和标记,在封套上标记“开标一览表”字样,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15.4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15.5首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将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仍出现本款前述情形的,可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办理。16.开标16.1采购人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备审查。16.2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开标前,由采购人或者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16.3开标时,采购人将按照投标人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供货期、质量标准等内容。16.4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6.5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4条的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撤回的投标书将原封退回投标人。16.6采购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16.3款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开标记录将在开标后由采购人或者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16.7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1)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4)未提交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或者开标一览表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或有效签署的;(5)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16.8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宣布本项目废标:(1)交货时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首次招标废标后将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仍出现本款情形的,可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处理。17.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除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8.评标18.1评标工作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的评标专家由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需要设立评标委员会主任的,评标委员会主任由专家担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推荐出预中标候选人。招标代理机构只负责评标组织工作,不参加评标。18.2审查是否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予废标。18.3审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报告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错、漏之处相同的;(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3)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项目成员出现同一人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制作非正常一致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7)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9)《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2号)第三条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10)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18.4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商务(投标人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8.5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18.6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废标处理:(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所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或者提交的文件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3)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方法和标准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8.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8.8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8.9投标报价的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对商务审查、技术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和累加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报价与《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的报价相应修改《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报价,并相应修改分项报价。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标价,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后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8.10澄清: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集体决定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标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投标文件签字人一致),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接受细微偏离有利于采购成功,不应因细微偏离而废标。19.重新招标和招标方式变更首次招标因评标过程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而废标,重新招标仍然出现前述情形的,以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项目出现前述情形的,如果采购人需求紧急需要直接变更方式采购,经采购人代表现场提出,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和评标监督人员同意,可以在评标专家、采购人代表、评标监督人员、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以及采购中心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同时在场的情况下直接变更采购方式继续采购,并按下述规定办理:(1)采用招标方式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出现前述情形的,如果有两家供应商投标或者经评审有两家合格投标供应商,可以直接变更为两家供应商竞争性谈判或者向两家供应商询价采购。(2)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采购的项目,出现前述情形的,如果有两家供应商投标或者经评审由两家合格投标供应商,原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的,应当直接变更为两家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原采购方式为询价的,应当直接变更为两家供应商询价采购。(3)只有1家供应商投标,或者经评审只有1家合格供应商的,不得直接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采购人需要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应当在废标后向采购办申请批准。(4)招标失败后直接变更采购方式的项目,应当当场由评标专家、采购人代表、评标监督人员和相关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共同签署《招标失败后直接变更采购方式备忘录》。评标结束后,由采购中心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招标失败后直接变更采购方式备忘录》和评标纪要(评标报告)报采购办备案。20.评标方法和标准20.1评标委员会将只对初步评审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20.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也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名中标供应商。若技术指标优劣无法评定时,由采购人随机抽取选定中标人。21.签订合同21.1采购人将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1.3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果中标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投标人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预中标人(中标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中标的,按本条规定处理。21.4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中标人。22.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23.保密和披露23.1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23.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第三章评标办法2.1.一.说明1.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和国家及地方采购有关文件精神,在保证2024年图书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招标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项目需求,由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制定本评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确认。内容包括本次评标的评审过程和方法。2.定义采购人/业主单位:指吉林警察学院。采购代理机构:指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外聘专家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二.评标须知1.关于评标方案(1)评标委员会的每位成员(简称评委)应认真地阅读并确认已经正确理解了评标方案;(2)评委如对评标方案有异议,应在评标开始前提出;2.关于评标纪律(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2)评委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给出评价意见;(3)评委之间不得相互串通进行评分;(4)评委不得试图影响其他评委的评价意见;(5)评委应关闭通讯工具或设置为振动状态,统一交由工作人员保管;3.关于评标责任(1)评委应在其书面评审意见上签字确认;(2)评委对其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关于回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如事先不知情的,应在宣读投标人名单及评标纪律后主动提出回避:(1)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3)是投标项目的上级单位人员;(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关于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前款所称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人员。2.2.三.评标原则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方法。具体方法及流程如下:1.收标及开标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收标和开标。投标人必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唱出每个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供货期、质量标准。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做好有关记录,记录中唱出的结果由各投标人代表、监督代表签字确认。2.评标评标分两个阶段进行:投标文件初步评审和投标文件详细评审。2.2.1.1.2.1投标文件初步评审各评委首先对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详细评审,初步评审中有一项不合格视为没有通过,将视为废标,不进入详细评审。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时,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文件,提请依法重新招标。2.2.1.2.2.2投标文件详细评审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三家时,按照评标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以及各项权重、计算方法,各评委单独对每个投标人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各部分权重如下(技术、商务详细评审内容见后附表):评分项目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售后服务因素分合 计满分30分21分44分5分100分技术、商务评分计算公式:投标人技术、商务=投标人各子项得分之和价格评审办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重值×100。0-3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无需价格扣除,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可享受价格分扣除待遇:(1)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另外给予投标报价得分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环境标志产品也包含非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2)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另外给予投标报价得分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节能产品也包含非节能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3)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发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另外给予投标报价得分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清单中产品也包含非清单中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4)投标产品同时列入上述多个清单的,将上述规定的价格分加分比例叠加后计算价格分加分。(5)对于小型或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6)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将对评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评标价格参与评审。(7)价格扣除的依据:第(1)至(3)条提供投标货物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四.定标和授标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都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名中标供应商。若技术指标优劣无法评定时,由采购人随机抽取选定中标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通过资格后审,采购人可以确定综合得分排名之后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书面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报采购人审批,审批通过后将对预中标人进行最终澄清及对投标人的资格和履约能力进行再次审查,形成最终合同的基础文件。如在最终澄清过程中,发现预中标人存在重大问题造成其履约能力不能满足要求的,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最终澄清完成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的确认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但毋须说明理由。中标人应依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2.3.五.附表本评标文件包括以下评标过程中所需文件附表:附表1初步评审表附表2详细评审表附表1初步评审表评 审 因 素评 审 标 准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有投标单位公章并经投标人代表签字。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盖章、签署。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内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格评审标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内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格评审标准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近三年度(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资格评审标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格评审标准信誉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标书内附原件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标书内附查询截图加盖公章)。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标书内附查询截图加盖公章)。4、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标书内附查询截图加盖公章)。资格评审标准法人授权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格评审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标书内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1、对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3、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4、不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废标条款。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满足采购人(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无缺项漏项;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清单明细及技术标准”中的要求,且无偏离。响应性评审标准供货期合同订立后60天。响应性评审标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9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具备有效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并递交足够的投标保证金。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注:以上有一项评审不合格,视为初步评审未不通过,不进入下一轮详细评审。其投标将被否决。附表2详细评审表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投标报价按投标方的价格折扣率进行打分。所有合格投标人的价格折扣率的最低折扣率作为评分基准折扣率。投标人的价格因素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价格因素得分=(评分基准折扣率/评标价格折扣率)×基准分值。30商务部分类似业绩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的本科高校图书馆供书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8分;(原件备查)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供书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8商务部分出版社合作情况提供①天津大学出版社、②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③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④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⑤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⑥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⑦中国宇航出版社、⑧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等8家出版社或相当于及以上规模的在有效期内的合作证明材料(合作证明以及2023-2024期间段的合作发票)(合作证明原件备查,合作发票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能够提供与上述8家出版社或相当于及以上规模的合作证明材料的得8分;2、能够提供与5-7家出版社或相当于及以上规模的合作证明材料的得5分;3、能够提供与3-4家出版社或相当于及以上规模的合作证明材料的得3分;4、能够提供与1-2家出版社或相当于及以上规模的合作证明材料的得1分;5、不提供不得分。8商务部分专业团队1.具有图书著录的专业技术队伍,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5分;投标文件内附人员证书(发行员证书、CALIS联机编目中心或全国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颁发的编目证书)及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5技术部分采订业务员、图书加工服务人员每提供一名采订业务人员得1分,满分2分;投标文件内附聘用合同(需体现岗位信息)、身份证和联系方式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名图书加工服务人员得1分,满分4分;投标文件内附聘用合同(需体现岗位信息)、身份证、联系方式和固定加工服务人员承诺书(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加工服务人员必须为实际到馆提供服务的加工服务人员)复印件加盖公章。6技术部分质量保障措施针对本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提供详细的质量保障措施,包括:①防范盗版图书措施;②缺陷图书及问题图书退换方案及措施;③图书包装及运输风险预防措施;④供货时效保证措施;⑤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预案。全部满足得8分,满足三项得4分,满足一项得1分,没有不得分。8技术部分项目实施方案1.订单采购1、对本项目提供完整详细的项目实施组织方案,内容包含:①图书来源;②图书质量;③组织计划;④人员安排;⑤如何保证销售正版图书;⑥对多订、重订、印刷质量问题的图书的处理措施;全部满足得10分,满足三项得5分。2、每期提供的采访书目不低于1万条得2分(提供图书库存数据统计的电子屏幕截图)12技术部分项目实施方案二、现场看样采购1、对本项目提供完整详细的现场看样采购服务方案,内容包含:①现场看样采购方式的多样性;②现场看样采购服务在位置、场地、时间、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性;③现场看样采购服务在采购方被服务群体、设备设施、服务时效等的满足性;全部满足得7分,满足三项得3分。2、为采购方提供现场看样采购服务的方式(1)投标人提供现场看样采购服务,每提供一个现场看样采购方式得1分,最多得5分(投标人提供的现场采购方式具有可操作性,采购人将按投标人提供的现场看样采购方式分别进行图书采购)。(2)不提供不得分(根据提供的现场看样采购方式分别提供相应成功案例证明材料、不提供案例证明材料不得分)12技术部分配送方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详细的图书配送方案,内容包含:①供货管理组织、供货人员配备计划; ②供货资源配备方案; ③供货流程; ④各环节供货实施方案;⑤整体供货进度安排; ⑥供货过程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全部满足得4分,满足三项得2分。4技术部分配送车辆配置固定物流配送车辆3辆及以上得2分,3辆以下得1分,不提供固定物流配送车辆不得分。(投标文件内附机动车登记证书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2技术部分售后服务服务响应能力:1.设有服务热线能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的得1分2.有对本项目的专职客服人员得1分3.在采购人所在地市有常驻采订业务员得2分4.提供急用图书4小时送货服务承诺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4.采购清单明细及技术标准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一览表采购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160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投标)序号货物名称主要功能配置及技术指标要求数量数量单位12024年中文图书采购1.采购2023年7月份-2024年全年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的正版图书,所购图书涵盖2023年7月份-2024年出版的A、B、C、D、E、F、G、H、I、J、K、Z类学科中文纸质图书。图书采购内容以政治、公安法律和社科图书为主,综合性图书为辅,与教学科研和学生阅读相关的图书。到馆图书必须符合新书书单,允许有5%缺货率(需提供缺货证明),思政、公安、法律、艺术、财务、语言、计算机等专业书到货率必须是100%。2.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删减反映各出版社出版信息的书目数据。3.投标人必须提供订单采购和现场看样采购两种采购方式。4.由采购方决定购书的品种和复本数量,并提供采购图书书目,投标人不得更换采购方的现采和预订图书订单,不得搭配非采购方订购图书;投标人在组织货源的同时,能够对已预订的图书进行计算机查重;5.中标后,图书加工完毕,并提供图书上架服务。6.中标人提供智慧图书馆图书管理系统需要的RFID、书标和条形码。7.中标人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8.将加工后的图书数据导入智慧图书馆图书管理系统。9.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具有取得国家图书馆、CALIS管理中心颁发的图书编目员资格证书的人员至少一名。10.投标人有与全国高校图书馆不少于4家的合作经验。(并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查)11.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12.必须购买到全品种公安大学出版社和群众出版社出版的图书。1批质量保证期:一年交货时间:合同订立后60天。交货地点:吉林警察学院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并保证验收合格。请投标人注意: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各种所要求的主要功能及其技术指标必须全部满足,不允许有缺项或者负偏离,如果不满足将导致废标。345678.第五章政府采购购货合同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需方)需求的(货物名称)经招标公司以编号为的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定(供方)为中标供应商。供需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1.合同标的:采购项目名称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元)小计金额(元)2.合同价格: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3.交货时间、地点、方式3.1交货时间:3.2交货地点:3.3交货方式:供方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保证验收合格。4.付款方式4.1供方交货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国家有关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进口产品的报关文件(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4.2本合同总价款中由需方自行支付元。本合同总价款中由需方自行支付元。需方承诺工程结束且需方组织验收合格并扣除质保金后一次性付清。其中产生的费用需方概不承担,如果需方未按上述原则支付,由需方承担违约责任,供方承担全部收款责任,与招标机构无关。5.履约保证金5.1(如采购方要求)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交合同总价款%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取整数位到百元)。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帐或者现金的方式提交。5.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供方提交的货物经需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之日止,到期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6.质量保证金6.1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的%。6.2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到期后转作质量保证金。6.3质量保证金的有效期到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期满之日止,扣除供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的费用后,剩余部分在质量保证期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7.合同补充条款:8.争议解决方式:供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合同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1本合同书;9.2中标通知书;9.3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补遗文件;9.4供方的投标文件及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文件;9.5产品样本、样品(样机)、说明书、图纸等有关资料;9.6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9.7合同的其它附件。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10.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作为需方向提请付款的凭证。11.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并且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2.合同修改:除供需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需方:供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日期:签字日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传真:联系人: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最终以甲方提供的样本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为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正本或副本】2024年图书采购8.3.0.1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投标单位:(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目录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开标一览表5、投标报价明细表6、投标货物技术文件7、投标人资格声明8、投标人基本情况9、投标保证金10、完成类似项目一览表11、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1、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项目名称(标书编号:)”的招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方(投标单位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U盘二份。据此函,签字人同意如下: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书和履行一切必要手续。(1)我们如中标后,严格履行招标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时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字生效后立即开始依合同要求履行相关义务。(2)如果中标签约后,我们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同意依照招标文件中关于罚则的规定进行处理。(3)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4)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材料全部真实;(5)不以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谋取中标;(7)不向采购人、评委、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中标后也不向采购人行贿;(8)自觉遵守我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工作纪律,不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工作正常进行;(9)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10)投标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11)我方承诺供供货期为。(12)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天内有效。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证明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签发日期:有效期限:单位:(盖章)附: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经济性质:主营: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3、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公司)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参加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的执行等,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特此声明。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签署日期:年月日4、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投标保证金供货期质量标准备注 投标单位(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另外再密封一份单独提交。5、投标报价明细表报价说明:采用总价的方式报价。投标人报价必须包含完成采购方要求的一切可能的费用,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投标人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及货物,考虑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表5.1报价明细表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投标产品规格型号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2  345678...合计注:1、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款、附件款、运输费、税费、保险费及到达指定地点交付验收前的其它一切费用。6、投标货物技术文件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实力以及经验,结合采购人需求编制科学、合理、可行性的项目技术方案、实施方案及产品简介等相关介绍:7、投标人资格声明致:{采购人名称}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和你公司发布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地点为,公司全称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未受到任何地**府采购部门作出的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二、我公司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你公司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三、我公司已经按照你公司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所要求提交的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全部文件材料,并保证随时按照你公司的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投标单位(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投标人基本情况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相关的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9、投标保证金(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格式如下。汇款凭证的复印件(2)如采用保函,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注:投标人以哪种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则按以上相对应的格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0、公司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度(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及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11、完成类似项目一览表序号业主名称项目名称内容概述合同总价供货期业主单位联系电话注:1、请提供上述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否则该项业绩视为无效。2、此表可根据投标人的实际情况自行删减。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2、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8.3.0.(1)廉洁承诺书参与此次【】的投标过程中,为保证本次招标活动在“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下顺利开展,本公司郑重承诺:1.在本次招投标及若中标后的项目实施全过程中,我方承诺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2.我方知悉采购方实行诚信制度和廉洁制度,并保证在购销活动中不涉嫌商业贿赂及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不以任何名义给予购买使用我方产品的各科室及相关工作人员回扣、礼金、有价证券。3.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在采购活动中出现违反此承诺书规定的行为,将被列入需方不良记录档案,需方可不再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购买我方产品或服务。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本公司及责任人愿意承担因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4.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签字日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解: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上述承诺书,其投标可被否决。(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8.3.0.18.3.0.28.3.0.38.3.0.47.附件8.4.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零售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此表请所有投标人如实填写。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单位名称: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地址:单位公章:邮政编码:日期:联系电话:注:如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声明函无需填写。附件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证明文件无固定格式要求,如非监狱企业,本证明文件无需提供。《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一、修订背景目前执行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是2011年国家统计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同时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制定并颁布的。2017年6月30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正式颁布。8月29日,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国统字〔2017〕142号),规定从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起统一使用新分类标准。为此,我们对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二、修订主要内容本次修订是在2011年《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基础上进行的,修订延续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和结构框架,在保持适用范围不变的情况下,依据标准由《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修改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进行了行业所包含类别的对应调整。将交通运输业中包括的“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修改为“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仓储业所包括的行业中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调整为“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工业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交通运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8.4.0.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图书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