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招标变更公告(仙游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4)



仙游县燕顶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澄清修改
一、 答投标人问:
问:1、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证明材料(网上查询最新季度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请问一下是需要2024第一季度还是2023第四季度
答:提供2024第一季度。
二、 招标文件更改为:
1、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个日历天;更改为:工期要求:总工期:100个日历天;
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肆万元整(¥ 40000 元)。
3、 招标文件word详见附件。
三、注:本澄清修改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为准!
招标人: 仙游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电话: 15623823837   联系人: 陈海锋  
招标代理机构: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15205987547;联系人: 顾先生

 

 

3.29招标文件仙游县燕顶老旧小区改造工程-0000.docx

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招标项目名称:仙游县燕顶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招标编号:ZYX-ZB-[2024]仙010号招标人:仙游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日期:2024年03月29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开标、评标及定标(五)授予合同(六)标后管理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第五章工程预算价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仙游县燕顶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仙游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招标人为仙游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莆田市仙游县;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218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对保险新村、卫生院集资房、邮政集资房、外贸小区进行老旧小区进行改造,项目改造范围用地面积约4500m,改造内容主要包含小区雨污分流改造、路面提升、通信及线缆整治、路灯工程、绿化景观、建筑一层改造、安防消防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3)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4)工期要求:总工期: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5)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 投标人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 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6)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须完整;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人自2024年03月29日起在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及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2)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04月09日09:00:00前。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7.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4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2)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8.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人在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及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招标公告。9.公告其他说明1)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招投标。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保函招标编号按系统生成编号或招标文件编号均可。2)本项目需使用IE11浏览器方可线上解密,请投标人自行提前下载,如未下载或安装驱动导致解密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3)网上投标技术问题,若有疑问,可咨询电子招投标平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94-2221219、4009280095-5)10.联系方式招标人:仙游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仙游县,电话:15623823837传真:/;联系人:陈海锋。招标代理机构: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仙游县,电话:15205987547;传真:/;联系人:顾先生。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总则1.招标项目说明1.1项目名称:仙游县燕顶老旧小区改造工程1.2建设地点:莆田市仙游县1.3建设规模:总投资约218万元1.4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1.5资金来源:财政统筹1.6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2.招标项目的工期和质量标准2.1本招标项目的定额工期为/日历天,招标人要求招标工期不超过120日历天。中标人如不能在招标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5000元向招标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提前完成,每提前一天,招标人按每日/元奖励中标人。2.2招标项目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标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3.2.投标人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 和有效的《施工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3.6.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须完整;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但装修、幕墙、智能化、钢结构、消防、环境等专项工程的除外;(3)为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有隶属关系的;(8)公司级领导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级领导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区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被县区级及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录不良行为,并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莆田建设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处在公告明确限制投标期限内的;(15)近三个月被县(区)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及其专业人员的投标,通报中明确限制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通报执行。4.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上述费用。6.现场踏勘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介绍的招标项目相关情况,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6.2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招标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与之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7.分包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人确需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8.其他8.1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对施工图纸进行深化、优化设计,中标单位应按照深化、优化调整后的图纸进行施工。8.2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一日内与招标人联系并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中标单位需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未按以上规定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及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同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2日内进场施工,如2日内仍未进场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本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预算价、图纸、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9.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可在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及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制定依据本招标文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莆田市人民政府、仙游县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定。11.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11.1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的,或认为工程预算价的工程量存在差错或漏项、材料和设备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可在2024年04月02日17:00前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直接提出疑问。11.2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包括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将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将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11.3经招标人核实确认,工程预算价中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且造价不超过1000元的,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但造价超过1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1%的,招标人将进行修正。对于工程预算价中的材料和设备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招标人一并予以修正。经修正后的工程预算价作为招标答疑内容的组成部分一并公布。11.4招标人将在2024年04月03日17:30前,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12.工程预算价和工程发包价12.1工程预算审核价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审核价为2175466元(人民币)。12.2工程发包价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发包价为1919140元(人民币)。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发包价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发包价=(工程预算审核价-不可竞争费)×(1-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不可竞争费=(2175466元-39421元)×(1-12%)+39421元=1919140元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为12%,不可竞争费为:39421元(人民币)。13工程预算价的编制13.1详见审后预算及清单编制说明(三)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的组成15.1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一)投标承诺函(二)企业和人员的证书、证件1)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年检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年检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5)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6)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7)投标保证金凭证。8)其他材料:①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证明材料(网上查询最新季度结果截图)加盖公章;②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中的(项目经理)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须完整证明材料(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注:本项目所有须提供的相关证书、证件或证明材料均按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以原件扫描件相应附上且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16.投标有效期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7.投标保证金17.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17.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种形式提交: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以现金转账形式递交的,应在截标前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缴交时间确认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在截标时出具的对账单为准。若对账单上和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电子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均没有体现招标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的,则视为该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书退还投标人,不予开封。截标时,招标人应当负责查询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入账情况。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户名: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子账号:30205692001244②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提供。保证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资格的银行,并提供在线申请索赔服务(具体遵照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执行)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保证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专业担保公司,并提供在线申请索赔服务。开展担保保函业务保证人的实缴注册资本应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同时应当符合银保监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办有关开展工程担保业务管理的其他规定(具体遵照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执行)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保证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保险公司,并提供在线申请索赔服务。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具体遵照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执行)。投标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17.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①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②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本工程取消使用纸质保函。③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包括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保函应符合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④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规定,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1)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2)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⑤根据《关于闽建筑〔2020〕8号文件有关到账证明事项的通知(1)(闽建筑函〔2021〕1号)规定: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2)可以在本单位出具的到账证明上使用。为统一规范各保函开立人开具的到账证明,投标人须按照到账证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到账证明(格式))制作。17.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结果公示后一周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施工合同签订及交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17.5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7.6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因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5)中标人放弃中标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8.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加密要求18.1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如果企业已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人CA),建造师电子印章(建造师CA)等个人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个人电子印章(有效期内)直接可用于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但不能用于最终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只能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生成标书上传到系统中,否则开标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过程如有疑问请联系供应商电话:4009280095-5\0594-2221219。18.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程发包价、招标工期、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项目管理人员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9.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名称变更需递交变更证明材料,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原件,但须扫描变更证明材料加盖电子印章形式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并在线提交,未按规定提交变更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的,评审小组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20.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递交截止时间20.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20.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20.3.至截标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开标。(四)开标、评标及定标21.开标21.1开标会定于2024年04月09日09时00分在仙游县水乡丽都西南门旁二楼(仙游县供销集团)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参加。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参加现场开标会,未参加则视为默认整个全开标过程21.2资格审查小组招标人不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等3人以上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21.3开标程序:21.3.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21.3.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21.3.3投标文件解密方式:a.开标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通过现场和远程视频同步提示投标人在线开始解密,并向投标人等直播开标全过程。在解密过程中,当所有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后(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的除外),且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达到3家及以上的,方可公布除投标人名称以外的其他有关投标人的具体投标信息。b.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半个小时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c.非投标人引起,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评标。21.3.4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招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组织开标,并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如实记录开标情况。开标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若为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限内,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继续进行;(2)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3)若为交易平台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由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交易系统服务商同时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由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决定是否终止开标或评标,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评标。21.3.5招标人代表在交易平台上点击随机生成各投标人的代表号,并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公布。按照下列办法确定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若投标人少于15家(含15家)的,则所有投标人全部入围;若投标人多于15家时,招标人代表在交易平台上当众点击随机抽取10家入围。未抽中的退出资格审查和中标人抽取程序。21.3.6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记录。宣读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工期及其它必要的内容。22.评标22.1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投标文件,确定进入公开抽取中标人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22.1.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2.1.2投标承诺函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编制、填写内容或签署、盖章的;22.1.3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22.1.4具有投标须知第3.9条情形之一的;22.1.5投标人拟派出项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2.1.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企业及个人的证书、证件等;22.1.7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22.1.8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22.1.9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注册证书未符合闽建筑函〔2022〕33号文件规定的(省外企业按企业所在地规定执行);22.1.10投标人未按要求附上投标保证金相关材料的。23.确定中标人23.1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23.2.由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排序。确定中标人排序的程序为: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以交易平台生成的投标人代表号为相应中标人的代表号,由招标人代表在交易平台随机抽取一个球号所对应的投标人代表号即为中标人。注:在抽取合格投标人和中标单位时,均在现场由相关工作人员监督下进行,由招标人在系统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均可以观看开标全过程,默认抽取结果,如有异议当场提出。23.3.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存档。23.4经过审查,若达不到三家(包含三家)以上合格投标人的,则此次招投标为流标,需重新招投标。24.中标通知和中标公示24.1招标人应在评标结束后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中标价、中标工期、项目负责人名称,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日历天。24.2招标人应当自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并无接到投诉后3日内通知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五)授予合同25.签订合同25.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5.2中标人应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7天内进场施工。25.3中标人不按期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25.4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按照莆建管[2016]88号文件的规定在施工合同内约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26.履约担保26.1中标人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应采用以现金转帐、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等方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中标单位企业基本账户转到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中标单位账户所在银行出具。以现金方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的,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有效期必须延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时效没有达到上述规定,必须补足时效。否则,发包人将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采用现金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六)标后管理27.标后管理27.1本招标项目的标后监督管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莆田市人民政府、仙游县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执行。27.2上述第28.1款规定的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6〕5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的通知》(闽建建[2017]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09]11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20〕47号)、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通知(莆建管[2021]14号。附表1: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评审标准项目内容评 审 标 准项 目 管 理 班 子 配 备项 目 经 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建造师注册证 书且通过年审有效, 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 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项 目 管 理 班 子 配 备其 他 人 员其它人员配备至少应达到下列要求:项 目 管 理 班 子 配 备其 他 人 员职 位最低数量要求(人)职称、岗位资格要求备注项 目 管 理 班 子 配 备其 他 人 员项目技术负责人1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 目 管 理 班 子 配 备其 他 人 员市政施工员1取得上岗证经 年 检 合 格项 目 管 理 班 子 配 备其 他 人 员安装或水电施工员1取得上岗证经 年 检 合 格项 目 管 理 班 子 配 备其 他 人 员质量员1取得上岗证经 年 检 合 格项 目 管 理 班 子 配 备其 他 人 员安全员1取得上岗证经 年 检 合 格项 目 管 理 班 子 配 备其 他 人 员材料员1取得上岗证经 年 检 合 格项 目 管 理 班 子 配 备其 他 人 员机械员1取得上岗证经 年 检 合 格项 目 管 理 班 子 配 备其 他 人 员劳务员1取得上岗证经 年 检 合 格项 目 管 理 班 子 配 备其 他 人 员经 年 检 合 格备注:(1)投标人应按《拟派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管理职位。(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填写拟派建造师的具体信息。(3)投标人在投标时不需填写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具体信息。27.3投标人中标后若不能按《拟派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要求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和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第三章合同条款GF-2017-0201NO:建设施工合同(工程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本章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基础上,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我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使用前,应仔细阅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说明。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甲供材料费金额:(注:在支付工程款和开具发票时,合同价税前造价扣除甲供材料款)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本工程通用合同条款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双方签字盖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书面确认的对合同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7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财建〔2004〕369号)以及国家、福建省、莆田市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基本建设的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布的所有现行规范和标准,若上述标准和规范做出修改时,则以修订后的新标准和规范为准,有出入的则以较严格的为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l)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0)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3套施工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经审核通过的详细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安全措施方案及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其他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签订施工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不少于3套(具体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理单位要求为准);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和电子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监理人审查完毕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仙游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部管理人员。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部管理人员。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部管理人员。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发包人、上级机关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相关工作人员有出入现场指导、检查的权利。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工程相关的资料,承包方应予以保密。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发包人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工程相关的资料,承包方应予以保密。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工程竣工后应全部移交发包人。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全额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的其他情形:/。1.14招标控制价错误的修正关于招标控制价错误修正的其他约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招标人或中标人发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仍存在重大漏项(增项)或数量偏差的,可以进行核对,超过一个月的,招标人不予核对和调整。经核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仍存在偏差,由于工程量偏差造成总造价偏差在±3%以下(含)的,不予调整工程量;由于工程量偏差造成总造价偏差在±3%以上的,其超出±3%部分应相应进行减少或增加工程量。需要减少或增加工程量的,由招标人会同投标人向财政部门提出调整,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受理后审核、调整确定。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督促监理工程师按照监理合同办事;2、协调各有关单位工作;3、工程进度与工程量的确认;4、督促并控制好工程进度、质量、投资。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满足施工需要容量的水源、电源供承包人使用,使用过程中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需设立施工用变电设施,由发包人向供电部门申请并承担相应费用。(2)于开工前满足有关施工机械、车辆进场等三通一平工作。(3)开工前发包人组织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1)承包人编制的竣工结算报告;2)本合同及合同的各项组成文件;3)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4)图纸会审纪要;5)开、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6)竣工验收记录;7)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各项组成文件;8)地质勘察报告;9)施工图纸(由发包人提供)和竣工图纸;10)经发包人或监理人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11)设计变更单(由发包人提供)、技术核定单、工程联系单;12)现场签证单;1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4)与工程结算有关的发包方通知、指令、会议纪要、往来函件、工程洽商记录等文件;15)其他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工程资料;16)其他材料以发包人书面通知要求为准。上述文件的原始资料必须齐全,符合工程技术档案要求,并按规范装订成册;(17)其他材料以发包人书面通知要求为准。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叁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28天内,具体按莆政综[2020]47号文件规定执行。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资料叁套。(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为施工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周边路口,施工主要出入道路设置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及工地现场(含有关人员和附近过往群众进入现场)安全责任概由承包人全部负责。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编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项目经理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在该项目上的代表人,履行本项目的承包管理职责,为工程参与各方做好协调和服务,在资金、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合约目标范围内向发包人直接负责。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常驻现场。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监理人或相关行政部门检查时,若发现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在岗且不能说明合理理由、或经通知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达到现场的,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给予每人次5000元的罚款,每人每天5000元,并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如要求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同意批准后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方可更换,且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投标承诺。同时,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更换项目经理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更换其他人员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3万元人民币,并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责令其退场,中止合同、没收履约保函(保证金),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协议签订后2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暂停施工,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承包人承担。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暂停施工,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承包人承担。经监理人、发包人同意,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即死亡、犯罪、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执行资格)以外,中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以及技术人员、专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万人民币,更换施工员等其他人员每人次支付违约金3万元人民币,并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违约金额的上限:合同金额的20%。因不能胜任被监理人或发包人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必须派出岗位证书、专业水平和经验能力均符合规定要求的接替人员。派出的接替人员的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职称证书等级应不低于被接替人员的证书等级,其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应得到监理人和发包人的考核认可。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必须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及时到工地现场指挥协调施工,对上述人员实行每天签到登记制度,并于每周一上午将签到登记表送交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将随时检查承包人的上述人员是否到位,如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发现签到登记表不实或以上人员没有在现场履行职责,且未向发包人事先书面说明并获得书面同意的,则发包人可按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缺岗处罚,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缺岗按每人天5000元标准处罚承包人,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机械员(机管员)、试验员、劳务员和材料员缺岗按每人天2000元标准处罚承包人,其罚款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并按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累计缺岗天数的三倍延迟拨付进度款。因承包人工程管理人员缺岗致使连续两个周每周被处罚款达到30000元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取消承包人的中标资格,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有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或没收其履约担保。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承包人将工程进行转包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或违法分包,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出场、按承包合同总额的10%处罚承包人,并有权单方面取消承包人的中标资格、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罚金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抵。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开工起。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向发包人提交签约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承包人可以选择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等形式之一。(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及履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则发包人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到发包人指定银行账户;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单位账户所在银行出具。以现金方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的,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有效期必须延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时效没有达到上述规定,必须补足时效。否则,发包人将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采用现金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监理合同约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约定。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待定;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监理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下列文件或凭证,需要同时具备发包人代表的签字和发包人项目公章后始生效:(1)工程变更;(2)费用变更;(3)工期顺延;(4)工程索赔;(5)工程款支付;(6)停工通知、复工通知;(7)分包人的确定;(8)主要设备材料的确定;(9)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的确认;(10)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更换;(11)发包人认为须取得批准方可实施的其他重要事项。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合同签订时另行约定;(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关于建造要求:(1)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2)智慧工地管理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3)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按有关规定执行;(4)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5)/。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需监理人和业主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施工管理规章,采用适当有效的防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以及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过程中,承包人负责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及工地现场(含有关人员和附近来往群众进入现场)安全工作,并及时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若在施工现场及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发包人概不负责。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施工管理规章,采用适当有效的防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以及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必须安全文明施工,若发现存在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限期整改,如未及时整改,发包人有权处进行相应的处罚。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在同期工程进度款内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收到施工图纸后7日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及专项施工方案。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报告后14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接到相关材料后7天内予以回复。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提供的图纸存在错误导致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②变更图纸导致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③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存在误差导致承包人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④发包人或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若承包人不能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的,每延误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5000元。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金额的10%。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7级及以上地震;(2)8级及以上大风袭击工程所在地;(3)一昼夜内降雨量达到60mm以上(上述情况均以莆田市气象台的资料为准)。7.8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的其他情况(1)24小时内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2)发生合同争议时,调解部门、仲裁机构、法院要求停工的;(3)政府部门通知停工的或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等原因车辆不能上路造成停工的经发包人确认的;(4)因设计变更图纸修改造成的工期延误的(5)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协商认为应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发包人应办理临时变压器及水立户的相关手续,临时变压器费用、安装费和水立户费、水立户安装费由招标人支付。使用过程中的费用及设施保管责任及安全管理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发包人对工程、材料设备的规格、等级等进行变更的,也属于变更内容。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地质变化、非承包人原因等莆田市相关规定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的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1).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增加,其增加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招标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2).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减少,其减少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招标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3).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照预算编制原则及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4).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5).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3、材料(设备)变更的价格确定(1)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属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根据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价格=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2)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属发包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其价格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介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3)拟变更不用的材料(设备),其价格按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不用的材料(设备)价格=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4)上述发布媒介没有公布的材料(设备)单价,按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三家共同询价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后的价格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10.4.1.2(1)现行计价定额:《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2017~FJYD-311-2017)及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批完毕。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批准的,监理人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按照第12.1.2约定执行。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监理人应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分包工程、服务的明细详见附件10:《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1)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2)企业管理费、利润、总价措施项目费合计费率/。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1.2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2)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按通用本执行。11.1.3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调整(1)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按通用本执行。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2.1.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超过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方式:/。12.1.2总价合同。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1)工程量清单核对澄清之后,仍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价不准确的(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进行核对工程量清单的);2)主要材料价格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在5%以内的;主要材料指:钢筋、水泥(非商品混凝土用)、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3)施工期间除钢筋、水泥(非商品混凝土用)、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以外的其他材料价格变化的;4)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变化而采取临时措施的;5)人工、机械费价格变化的。6)土方外运、缺方内运运距按3公里包干不予调整。如因发包人不能及时征迁的原因造成部分工程不能施工的,工期经确认后予以顺延,但由此产生的误工、窝工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在合同期内,因发包人征迁原因部分工程无法施工,可进行工程甩项验收。甩项项目能施工时,由原承包人继续施工。超过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方式:(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整合同价:1.地质变化、非承包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的;2.主要材料价格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在5%以外的;主要材料指:钢筋、水泥(非商品混凝土用)、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3.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期间钢筋、水泥(非商品混凝土用)、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价格及相关措施费用(指涉及设计方案变化导致的措施方案变化,进而导致措施费用变化的。若设计方案不变,措施方案变化的,其费用不调整)上涨的。(二)水泥(非商品混凝土用)、钢筋、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价格大幅度波动,施工期当月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材料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跌幅度在5%以外的,超过5%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发生的价差只计取价差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三)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增减,按下列办法计算相关费用:⒈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⑴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增加,其增加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发包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⑵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减少,其减少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发包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⑶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照预算编制原则及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⑷若定额缺项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⑸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2、材料(设备)变更的价格确定。⑴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属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根据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价格=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⑵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属发包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其价格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介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⑶拟变更不用的材料(设备),其价格按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不用的材料(设备)价格=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⑷上述发布媒介没有公布的材料(设备)单价,按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三家共同询价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后的价格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12.1.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8%,若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及履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则发包人不支付合同金额8%的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期限:发包人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支付。1、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2、在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提交签约合同价款的10%的履约保证金,否则发包人不予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到签约合同价款的50%时(含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签约合同价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4%)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扣完为止),预付款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80%前扣完。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为依据。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每月施工进度。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施工单位应在每月的月底向监理单位报送当月实际完成的合同工程量报告,监理单位必须在收到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监理单位审核确认意见10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其中:(1)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进度款按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0%拨付。具体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进度款=已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招标人预算中的相应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80%,其中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际完成的总工程价款的80%时,暂停付款,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交工、完工)验收合格并财政部门审核结算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余下的3%作为保修金,保修金支付按保修协议执行。(2)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增加的工程量进度款。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项目按照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备案和审批后,由施工单位申请实际增加的工程量进度款,经过监理单位审核后按50%报建设单位拨款。余款待工程竣工(交工、完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余下的3%作为保修金,保修金支付按保修协议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收件后7天内。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7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当在接到监理单位审核确认意见10个工作日内审查确认、向承包人支付该计量周期的工程进度款,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发包人在上级财政资金拨款到位后14天内支付;承包人不得以发包人进度款支付不及时为由停止施工及拖延工期,否则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并解除施工合同。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通用条款第12.4.4款约定。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6人工费用拨付数额或比例:通过工资专户将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支付比例为100%。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一式叁份,并应交付相应的施工变更签证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第13.2.2款约定。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应当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第13.2.5条执行。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天,累计不超过合同价的10%支付违约金。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14.1过程结算14.1.1关于采用过程结算的约定:/。过程结算节点如下:/。14.1.2当期过程结算价款内容包括:14.1.3.承包人提交过程结算申请文件的期限:/。过程结算资料清单和份数:过程结算申请清单包括:/。14.1.4发包人审批过程结算申请文件的期限:/。发包人完成付款的期限:/。当期施工过程结算付款证书异议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当期过程结算价款支付款项包括:14.2竣工结算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并提交完整的结算材料;承包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施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设计变更、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竣工图纸、工程结算书(含电子文档)等以及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其他与工程价款有关的有效文件。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核查,并报财审部门审核,其审核结论应该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工程结算经财审部门审核后且上级财政资金拨款到位后14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叁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头一年内,若承包人能履行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且工程未出现过重大工程质量缺陷的,则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在10天内审核确认并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承包人提交质量保证担保的予以解除担保)。承包人不能履行保修责任,且工程出现过重大质量缺陷的,发包人有权押后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延期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承包人提交质量保证担保的予以延长担保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且上级财政资金拨款到位后14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从工程通过竣工(交工、完工)验收之日起计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过程结算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从工程通过竣工(交工、完工)验收之日起计24个月。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伍年;3.装修工程为贰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承包人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延长工期但不增加费用。(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延长工期但不增加费用。(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①因承包人不按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或违反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或建筑材料设备、施工工艺不合格等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补救、整改或重建,其全部责任和费用以及赔偿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②工程违约分包处理。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承包人将工程进行转包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或违法分包,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出场、按承包合同总额10%处罚承包人,并有权单方面取消承包人的中标资格,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③承包人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发包人有权调整承包人的工作内容直至解除本合同,发包人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a、承包人假借他人公司名义承接本工程,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将本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承包商施工;b、承包人延期开工达2日;c、承包人施工进度比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的预定计划严重拖后,显然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如期完工;d、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全面停工达三日;e、承包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的情况或因其他因素使承包人不能履行合同责任的情况或承包人违背本合同或附件的规定时。f、承包人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g、若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将工程转包给其他人或违法分包(未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不能将工程的任何部分予以分解);h、工作草率,不听从发包人的指令或拒绝改正;承包人如因上述情况之一而遭发包人解除合同时,应立即停工,负责谴散工人并将现场施工材料、工程用机具和设备等转交由发包人全权使用(使用费用由发包人按当期市场行情价确定后支付)。无论发包人自理或改由其他承包商施工,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全部工程完工后按原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95%进行结算,并解除合同,但发生其他赔偿事件,发包人仍依法向承包人要求赔(补)偿而不受上述约束。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导致工程无法正常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等的,给发包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赔偿损失及承担所有责任。若承包人不响应发包人提出的对履约保函等索赔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发包人有权不予出具解除承包人的履约担保的证明文件且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并不予支付尚未支付的工程款,同时,承包人已投资建设的部分无偿归发包人所有,并向承包人追偿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相关约定,或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应立即停工,负责谴散工人并将现场施工材料、工程用机具和设备等转交由发包人全权使用(使用费用由发包人按当期市场行情价确定后支付)。无论发包人自理或改由其他承包人施工,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全部工程完工后按原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95%进行结算,但发生其他赔偿事件,发包人仍依法向承包人要求赔(补)偿而不受上述约束。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烈度7度以上地震,风力在8级以上(不含8级)的热带风暴(台风)(以莆田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日降雨量超过60mm以上暴雨(以莆田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经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及总监确认确实影响工程施工并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或发布的证明为准。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报对方,并应在7日内提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为本项目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工伤保险、第三方责任险等,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应办理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机械设备的保险及按规定需投保的内容。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承包人必须及时告知发包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仙游县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1)承包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和《莆田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等要求处置建筑垃圾,不得与不具备资质的渣土企业签订运输合同。(2)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的征地拆迁等协调工作。(3)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提供的规划用地红线图范围内施工,对红线图范围外因施工引起的纠纷,承包人应积极主动予以协商解决并承担费用。(4)承包人负责看管及维护施工期间发包人提供的供电设施(变压器及供电线路)和供水设施的财产及安全。(5)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6)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其数量、性能和规格不得低于施工组织设计所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7)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标准,使用前必须经发包人及监理、设计单位共同确认,单价不得调整。(8)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时,按建设厅闽建筑[2022]10号文有关规定执行。(9)根据莆发服〔2013〕59号文件规定“中标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和《莆田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等要求处置建筑垃圾,不得与不具备资质的渣土企业签订运输合同。”的内容,根据相关部门通报的企业违反招标文件规定使用处挂车辆施工不诚信行为情况,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予以曝光被曝光企业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参加本市投标。相关部门提供的书面材料未明确限制时间的,自曝光之日起予以限制一个月。(10)承包人必须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否则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期间农民工上访及其他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12)应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标准》(闽建建〔2021〕3号),实施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的,具体费用按实际结算。(1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施工中如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则应根据《福建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闽建〔2012〕6号),以及《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2]35号)文规定、《关于执行闽建筑〔2012〕35号文的补充通知》(闽建筑[2013]12号)及相关文件规定,使用建机一体化(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企业。(14)因政策、拆迁交地等原因造成分批提供施工用地,承包人应充分考虑风险,施工工期予以顺延,发包人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如10个工作日内仍未进场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解除合同,同时没收保证金。承包人应充分利用已提供场地,抓紧施工,不得以未完全拆迁交地为由拒绝施工,否则发包人有权对此行为进行按合同价的10%予以处罚。(15)工程质保期满后移交按《福建省市政排水设施工程移交与接管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18】1号)执行。(16)若施工现场布设有燃气管道、电力通信、路灯电缆等管线,地下管线比较复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须制定管线的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与相关管线单位协调配合,做好现有管线的保护工作,如果施工期间发生管线的损坏事故,一切经济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并负法律责任。(17)承包人应自行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8)因政府、拆迁交地原因造成分批提供施工用地,承包人应充分考虑风险,施工工期予以顺延,发包人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若因特殊原因,造成部分工程停建、缓建或规模减小,则工程量按照实际完成量计算,发包人不另外承担违约责任。(19)若政策性调整、征地工作未完成、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项目取消、停建或缓建,发包人只对已发生的工程量负责,根据已发生的工程量与承包人办理结算,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在可以施工情况下,承包人应及时进场施工,发包人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额外的费用,工期可顺延。(20)在建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出现违约行为按仙游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处理细则(试行)进行处罚。(21)项目管理人员实行考勤制度,施工期间每天上、下午上下班各考勤2次,缺勤按相关规定处罚。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仙游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按工程质量保修规定执行。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仙游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投标文件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投标承诺函(二)企业和人员的证书、证件1)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年检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年检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5)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6)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7)投标保证金凭证8)其他材料:①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证明材料(网上查询最新季度结果截图)加盖公章;②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中的(项目经理)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须完整证明材料(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投标承诺函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招标编号}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按照《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预算价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贵方的发包价人民币(大写)元(RMB:¥元)作为中标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及有关附件。我方不存在资质和项目负责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3、我方的投标文件是真实和准确的,并保证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9款规定的任一情形,若有弄虚作假的,愿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4、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工期{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标准。5、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姓名)(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编号)担任项目负责人。6、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第27条要求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7、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拟派出的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到位。8、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9、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10、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承诺函将构成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1、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本企业和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并承诺施工车辆为莆田藉车辆。12、我方承诺,若有违反《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20〕4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企业及人员的证书、证件复印件须附上:1)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年检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年检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5)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6)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7)投标保证金凭证8)、其他材料:①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证明材料(网上查询最新季度结果截图)加盖公章;②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中的(项目经理)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须完整证明材料(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注:本项目所有须提供的相关证书、证件或证明材料均按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以原件扫描件相应附上且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地址: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务:手机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本格式用于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撤销(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递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姓名:性别:手机号码:单位:部门:职务:身份证号码: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本格式用于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时使用。第五章工程预算价文件(另附)附件1(格式)关于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申请书仙游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我公司参加了贵单位招标项目(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大写:元整(¥元整)投标保证金。现投标工作已结束,我公司未中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特向贵单位申请退回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特此函。开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单位:(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